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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哲学的认识论文(推荐3篇)

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对马克思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关系缺乏认真的反思,而这方面反思的缺席无论是对马克思哲学的研究还是对西方哲学的研究说来都造成了一定的消极的影响。今天,重新反思这一关系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已成了越来越多的学者的共识。以下是百文网小编整理分享的关于对哲学的认识论文的相关文章,欢迎阅读!

对哲学的认识论文篇1

对老子哲学思想及其历史地位的再认识

【摘要】对老子的哲学思想及其历史地位的认识和评价至今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分歧与争议。为了更好地发掘老子哲学的现代意义,有必要对老子的哲学思想及其历史地位进行再认识。笔者认为老子不仅是中国古代最早的、最伟大的哲学家,而且是中国哲学的始祖。老子所著的《老子》即《道德经》一书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具有真正意义的哲学著作。老子在书中既回答了哲学最根本的问题,即世界、万物的本原,又回答了世界是怎样的,以及人与世界、宇宙、自然的关系,包含了本体论、辩证法、认识论、社会历史观等哲学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老子哲学;历史地位;再认识

【中图分类号】B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139(2013)01—0104-6

一、老子的主要哲学思想

老子不仅是中国古代最早的、最伟大的哲学家,而且正如胡适所认定的,老子是中国哲学的始祖。因为老子所著的《老子》即《道德经》一书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具有真正意义的哲学著作。老子在书中既回答了哲学最根本的问题,即世界、万物的本原,又回答了世界是怎样的,以及人与世界、宇宙、自然的关系,包含了本体论、辩证法、认识论、社会历史观等哲学的重要内容。

1.老子的本体论。

老子在《老子》一书中首先回答了世界、万物的本原问题。老子认为,道是万物的本原,一切事物都是从道产生出来的。例如老子说:“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老子》第四章)这是说,道是空虚无形的,但却永远用不尽。它非常渊深,好像是万物的根本,它非常深暗,好像是存在的。我不知到它是由谁产生的,好像在上帝之先就已存在。道又是“视之不见名日夷,昕之不闻名日希,搏之不得名日微”(《老子》十四章),即道是无形、无声、无体,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但老子认为,道又是万物的根本,一切事物都产生于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二章)一切事物都是由“道”派生出来的。如果一定要描述它,那么“道之为物,惟恍惟忽。忽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忽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老子》二十一章)。这是说,“道”是一种恍惚不定的东西,它好像有形,又好像有物,又不可捉摸,但它是确实存在的,这是真实可信的,它是万物的本原。老子还解释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日道,强为之名日大。”(《老子》二十五章)这是说有一种混然一体的东西,它在天地形成之前就已产生,它无声无息,独立存在而不改变,永远循环运动而不停止,可以成为天下万物之母,万物之的根本。我们不知道它的名字,就叫它道,如果一定要给它取一个名字的话也可以叫做大。老子的“道”是万物的本原,这是没有争议的。但老子的“道”是物质性的东西还是精神的东西,则是长期争论的焦点。这种争议—直延续到现在。北京师范大学的周桂钿先生在2000年出版的《中国传统哲学》一书中认为,“道只是《老子》用来说明宇宙演化的精神实体。《老子》把一个精神实体的道作为宇宙的唯一本原,那它的宇宙观就是客观唯心主义的道的一元论”[1]。2003年出版的北京大学哲学系主编的《中国哲学史》也仍然认为老子的“道”是一种“最高精神实体”[2]。

笔者认为老子所说的“道”,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当它还没有任何名称时,老子又把它称之为无,但这里的无,并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一种混沌的物质,它又是真实存在的,却生成了万物,是万物的根本。所以老子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四十章)因此,老子的“道”既是无,又是有。当它还没有形成具体的物体时,就称之为无,而这种无并不是什么都没有,它又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又是有。当由这种没有具体形态、名称的混沌的东西而产生出有形的、有了具体名称的东西时,也称之为有。老子认为有无相生,有是从无生出来的。它是生成一切事物的本原,这就是“道”。因此,老子的“道”在这里并不是许多人所认为的是一种客观的精神的东西,而实质上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不依耐人的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因此是一种物质性的东西,是一种没有固定形态的、高度抽象的物质,这相对于古代的其他唯物主义哲学家把某种具体的事物,如水、气、火、原子等看成是一切事物的统一本原,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老子的“道”有时也指事物运动的规律和原则。老子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人以地为运动的原则,地以天为运动的原则,天以道为运动的原则,道以自然为运动的原则,而这里的自然不是指自然界,而是指一切事物本身运动的规律,因此,道就是自然,是一切事物运动的最高原则、一般规律。一切事物都必须服从。老子提出的“无为而治”、“顺其自然”的治国之道就是根据他关于“道”的理论而提出来的。

因此,老子的“道”既是万物的本原,又是万物运动的规律,“道”是老子整个哲学思想的核心和基础,它的其它部分都是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老子用“道”的范畴来解释世界的本原、存在和变化,力图用客观的、物质的、自然的因素来说明世界,这就否定了天是有人格意志的神,已具有唯物主义的性质,相对于当时的唯心主义的神创论、天命论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2.老子的辩证法。

老子的哲学思想包含了丰富的辩证法,在中国哲学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老子看到了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的,“周行而不殆”,而且包含着矛盾,对立的事物和现象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包含、相辅相成的,即矛盾是事物的普遍现象。他指出:“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老子》第二章)有与无、难与易、长与短、高与下、大音与细声、前与后这些现象都既是对立的,又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相比较而存在的。“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老子》第五十八章)灾祸中又常常伴随着幸福;幸福中又往往潜伏着灾祸。谁知道它们为什么要相互转化?它们的变化没有规则。正可以转变为邪,善可以转变为恶。老子在这里还看到了矛盾双方的地位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相互包含、相互转化的。 2003年出版的北京大学哲学系主编的《中国哲学史》一书认为:“在这里老子虽说看到了对立面互相转化,但是他讲这些转化都是不讲条件的,因此这样的转化是不可能的,它实际上只是为老子守柔处下,明哲保身,在政治上消极无为作论证而已”[3]。笔者认为这一评价是不准确的。实际上老子已猜到了事物转化的条件,即事物的反面就是事物转化的条件和方向,例如他说:“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老子》第三十六章)老子这里说要想收敛它,必先扩张它;要想削弱它,必先强大它;要想废弃它,必先兴旺它;要想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就是非常微妙而又明白的道理。因此柔弱的一方也可以战胜刚强。老子这里已发现矛盾的对立面是转化的必要条件和动力。他认为“反者,道之动”,(《老子》第四十章)事物总是向相反的方向转化,“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老子》第二十二章)即要想保全必须先委曲,要想直必须先弯曲,要得到新必须先破旧,要想多收获必须少取,而贪多则会陷入迷惑。所以圣人坚持这一为天下不可改变的道理。圣人不与别人争,所以天下没有人能与他争。古人所说的委曲可以求全,难道是空话吗?这实在是能够实现的。这里的委曲是保全的条件,弯曲是直的条件,洼是盈的条件,旧是新的条件,少是多的条件,多是迷惑的条件,不争是争的条件。事物总是以对立面为自己转化的方向和重要条件。可以说,处处都闪耀着辩证法的光辉。

老子的辩证法思想还初步具有了质量互变的思想。他不仅认为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的,而且当达到一定的量,就会产生质的变化。例如,《老子》第六十四章中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老子用合抱的大树,是由毫末一样的幼芽长大而成;九层的高台,是由一筐一筐的土累积而成;千里远的路程,是由脚下一步一步走出来的,说明事物的发展有一个量的积累过程。老子这里已看到了一定的量变是事物质变的条件。

当然,老子的辩证法思想还是朴素的、不完整的。他看到事物是运动变化的,矛盾的普遍性,矛盾双方可以相互转化,量变可以引起质变,这些都是非常可贵的。但对矛盾双方可以相互转化的原因和条件、量变可以引起质变的原因和条件还并不清楚,还不了解量变转化为质变的数量的极限一一度。老子虽然承认事物是运动变化的,但是他还并不懂得事物是发展的,不理解什么是发展,因此把事物的运动、变化仅仅理解为一种循环运动,即“周行而不殆”,“各复归其根”(《老子》十六章),即返本归根,又回到事物的本原或原处,最终又陷入了形而上学,这是老子的辩证法的历史局限性。

3.老子的认识论

老子的认识论受到的批评是最多的,被认为是否认和排斥感性认识的一种神秘主义认识论[4]。如北京大学哲学系主编的《中国哲学史》认为:“老子认为,对事物的认识不应到客观世界中去求,认识不是从实践中来的。”[5]这是因为“他说:‘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四十七章》)这就是说,你越是深入到客观实际中去,你得到的认识就越少,相反,足不出户,眼不看窗外,天下万事万物和其总的规律就都能被我认识得清清楚楚了。所以他认为,‘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6],圣人是不用实践就有知识,不用观察就可作出判断,不用去实干就可以取得成果的。”[7]这里被理解为老子认为认识可以不经过实践就可以得到。笔者认为这是一种严重的误解,一种典型的断章取义,仅凭一段话就简单地下了结论。因为实际上老子并不反对观察和经验,例如他在五十四章中说:“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可见,老子不但不是否认和排斥感性经验,而且还非常重视观察、重视感性经验,非常注重从事物本身认识事物的,而不是从主观愿望出发。况且,老子所说的圣人“不出户,知天下”,并不等于就是否定和反对感性经验。因为圣人不出户,仍然可以通过学习前人的间接经验而知天下。而人的知识大部分都是通过学习前人的间接经验而来的。如果不学习,虽然走得很远,他能够直接得到的知识则仍然很少。因此善于学习的人都比一般人的知识更多。

但老子又并不限于或停留于观察和感性经验,他认为事物的本质是不能完全看得见的,还需要理性的反思,如他所说的“静思”与“玄览”。他在第十章说:“涤除玄览,能无疵乎”,意思是说只有清除心中的各种主观片面的杂念,能做到没有任何瑕疵,从整体上全面认识事物,要根据事物的本来面貌去认识事物,才能真正把握事物的本质即道。第十六章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日静,静日复命。复命日常,知常日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这里是说,要达到极度的虚心与宁静,去反复地观察万物的生长运动变化,才能认识世界上的万物。世界上的万物不管怎样变化,最终都要回到他的本原。回到本原,就叫静。只有静才是他的本质。而本质的东西就叫常,常就是长久不变的规律即事物的道。只有认识把握了事物的规律即道,才叫做明。明就是对事物的道的认识与把握。如果不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道,而轻举妄动,就必然会遭受灾难、祸害。认识了事物的道,才能包容一切,做到大公无私,做到大公无私,才能处事周全而不致犯错误,而处事周全才符合自然,符合自然就是符合道。只有符合道才能长久立于不败之地。可见,老子不仅重视观察与感性经验,重视从事物本身认识事物,而且还非常重视理性思考。他认为仅仅观察是不够的,而要在反复观察的基础上,去除思想上的各种主观杂念,达到虚心与宁静,通过反复思考,从整体上去全面地认识事物,才能透过复杂的、变化多端的现象认识与把握事物的常,即本质和道。老子的学说就是他长期观察事物和社会发展变化,认真学习和继承前人的思想,通过反思、静思、玄览总结而形成的。 关于对知识的态度问题,老子受到的批判也是很多的。如北京大学哲学系主编的《中国哲学史》认为:“老子对知识采取了一种否定的态度”[8],“他主张‘绝圣弃智’,‘绝学无忧’。他是把知识看成人精神上的一种负担,造成社会纷争的原因之一。所以他明确地说,他求的‘道’和一般所谓的求‘学’不一样。‘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四十八章》)这是说,一般的学习,总是要不断地增加知识,可是他追求的‘道’却是要日益减少知识。因为在老子看来,知识的增加也就是欲望的增加,知识的减少,欲望才能减少。这样,求‘道’就是要使知识、欲望减之又减,减到最后以至于一无所知,因而也就无所追求,无所作为了,于是就达到了精神上彻底解放的最高境界。”[9]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是不准确的,这是把老子所反对的当时的“圣人之学”完全等同于一切知识,并把老子的“道”同一切知识完全对立起来。实际上老子的“绝圣弃智”、“绝学无忧”反对的并不是一切知识,而是仅仅指当时的所谓的“圣人’之学。老子对当时的“圣人’所提倡的所谓“仁义”、“智慧”之学进行了极其尖锐的批判,认为所谓“仁义”、“智慧”之学增加了人们的欲望和虚伪、欺诈,是天下大乱和百姓受苦的根本原因,只有彻底抛弃,“绝圣弃智”,才会“民利百倍”(《老子》十九章),天下才会无忧。因此老子强烈反对学习当时的“仁义、智慧”之学,因为“为学日益”,只能增加人们的欲望和不道德的行为,给社会带来灾难。而老子主张“为道日损”,就是要人们通过学习“道”来减少私心杂念和过多的欲望,而且只有认识和把握了事物的“道”,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才能服从道,以道行事,以道治国,做到“顺其自然”,实现“无为而治”,而不是无所作为,而是“无为而无不为”。

况且,如果老子否定一切知识,他又何必写出《道德经》一书呢?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可见,老子否定的只是当时的“圣人’所提倡的所谓“仁义”、“智慧”之学,而不是一切知识。他提倡的是他的关于“道”的理论,包括《道德经》中的所有认识。

4.老子的社会历史观

老子的社会历史观与他的核心思想“道”是一致的,或者说“道”是老子社会历史观的理论基础。他认为“道”是一切事物的本原,一切都是由“道”派生的,人类社会也必然如此。而“道”是一种无形的、混沌的物质形态,这就否认了神创论,属于一种无神论的历史观,这在当时有神论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是一种很大的进步。

他还认为,人类社会与自然、宇宙一样有“道”,而且必须服从“道”,是按“道”运动、变化、发展的,有自身发展的规律,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能人为地改变。在当时生产力还非常落后的历史条件下,老子还看不到人类社会实践、生产力发展对历史的重大作用,看不到人的主观能动性的重要反作用,因此,他主张无为而治,顺应自然,不要人为地过多地干预,把社会发展看成是一种完全自发实现的过程。

同时,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生产力的发展,原有的奴隶制生产关系已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奴隶大量逃亡、起义,产生了新的封建生产关系和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奴隶制开始崩溃,出现了礼崩乐坏、社会制度变化的动荡局面。面对这种情况,老子由于受到认识上的局限性,开不出新的治国处方,看不到社会历史发展的新的方向和前途,只好提出恢复古代小国寡民的政治理想。他说:“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八十章)老子的这一理想,代表了当时中下层普通百姓的愿望,即反对统治阶级的残酷剥削压迫,反对战争和动乱,希望过上和平、富裕、人人平等的美好生活,希望能回到没有剥削、没有战争、没有复杂的阶级矛盾的结绳记事的原始纯朴社会。这种愿望是美好的,但只是一种空想,具有极大的历史局限性。他的社会历史观中也包含有许多合理的内容,如他认为人类社会有它自身发展的道即客观规律(虽然他还未认识清楚),人类应当服从道,而不能随心所欲地违反道的思想,他反对战争,反对统治阶级剥削压迫人民,主张平等和谐的思想,至今具有其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老子哲学的历史地位

关于老子哲学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地位问题,也是一个历来有严重分歧和争议的问题。自从汉武帝独尊儒术,罢黜百家以后,儒家和孔子的思想就在中国历史上占统治地位,孔子就被视为中国文化和中国哲学的代表和始祖。1919年胡适在《中国古代哲学史》提出老子是中国哲学始祖的观点,又引起了对老子哲学地位的争论,—直延续到今天,孔子被视为中国哲学的代表和始祖的观点仍然占主流。2003年版的北京大学哲学系主编的《中国哲学史》虽然承认老子比孔子年长,仍然把孔子排在老子之前,可见这种影响之深。笔者赞成胡适的观点,认为应该承认和恢复老子是中国哲学的始祖的历史地位。理由如下:

综上所述,老子哲学的内容非常丰富。老子创立的以“道”为核心的哲学理论,初步探讨了宇宙、自然、社会和人生的真谛,回答了哲学最根本的问题,即世界、万物的本原,同时又回答了世界是怎样的,宇宙万物运动变化的规律,以及人与宇宙、自然的关系,包含了本体论、辩证法、认识论、历史观等哲学的重要内容。可以说,只有《道德经》一书才能真正称得上是我国古代最早和最完整的哲学著作。而且老子的以“道”为核心的哲学对我国古代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墨、法、刑、名、纵横、阴阳、兵家等诸家都有重要的影响。因此,老子应该是当之无愧的中国古代哲学的始祖。老子又是道家文化的创始人。道家文化与儒家文化、佛家文化共同成为公认的影响我国历史发展的三大重要思想源头,而且一直延续到今天。正如台湾学者陈鼓应在《老子与孔子思想比较研究》中指出的:“老子建立了相当完备的形而上学体系,而孔子在宇宙论和本体论方面是空白的;老子倡导‘静观’,‘玄览’的认识方法,而孔子在认识论方面是贫乏的,老子有相当多的辩证法思维,而孔子在这方面是阙如的,在这些主要的哲学领域一一无论就形而上学领域、认识论范围或思想方法上——老子哲学思维的丰富性与孔子哲学思维的欠缺性,确实相形悬殊。”[10]因此,“老子是中国第一位哲学家,孔子是中国第一位伦理学家。”[11] 老子哲学与最早的西方哲学——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差不多处于同一历史时期。古希腊的唯物主义自然哲学家们探讨了世界的本原问题。他们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某些具体物质形态,用物质来说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从而否定了宗教迷信和神创论,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意义。例如:泰勒斯认为水是万物的本原,万物生于水而归于水,水是不变的本体。阿那克西美尼认为气为万物的始基或本原。他说:“我们的灵魂是气,这气使我们结成整体,整个世界也是一样,由气息和气包围着。”[12]赫拉克利特认为火是万物的本原。他说:“这个世界,对于一切存在物都是一样的,它不是任何神所创造的,也不是任何人所创造的;它过去、现在、未来永远是一团永恒的活火,在一定的分寸上燃烧,在一定的分寸上熄灭。”[13]阿那克萨戈拉的“种子”说认为“种子”是万物的本原。“种子”是一种具有各种不同性质的、数目无限多的物质微粒。恩培多克勒的四根说认为火、水、土、气是生成万物的四个根,即四种元素,万物都是由这四种元素形成的,火、水、土、气就是万物的本原。德谟克里特提出了原子论,认为一切事物的本原是原子和虚空。原子是一种最后不可分割的物质微粒。虚空是空洞的空间,是原子活动的场所。原子和虚空都是不可见的,但都是客观存在的。而老子在这一时期也探讨了世界的本原,他提出了“道”这一最高范畴,认为“道”是一切事物的本原,一切事物都是由“道”产生的,但“道”是一种没有任何固定形状的、看不见、摸不着的而又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老子哲学也是用“道”这种物质形态来说明世界的本原,说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从而否定了宗教迷信和神创论。但是,老子这里的“道”已具有更高的抽象性,同古希腊唯物主义自然哲学家们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某几种具体的、有形的物质形态比较,显然在哲学史上具有更加进步的意义。老子的《道德经》一书中包含的辩证法思想也非常丰富,已认识到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的,矛盾具有普遍性,矛盾双方相辅相成、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转化,还初步具有了质量互变的思想。这些哲学思想与西方哲学的源头古希腊哲学相比,一点也不逊色。老子把他的这些重要的哲学思想广泛地运用于政治、经济、科学、军事、管理、处事、美学、养生等各个方面,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影响。这也是长期以来老子的哲学能够引起古今中外哲学家、科学家们高度重视的原因之一。

【参考文献】

[1]周桂钿,中国传统哲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79.

[2][3][4][5][6][7][8][9]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教研室,中国哲学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38.37,38,39.

[10][11]胡道静,十家论老[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406.

[12][13]全增嘏。西方哲学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37,43.

对哲学的认识论文篇2

对马克思哲学与西方哲学关系的再认识

【 正 文 】

由于受传统见解的 影响 ,长期以来我国 理论 界对马克思 哲学 与西方哲学的关系缺乏认真的反思,而这方面反思的缺席无论是对马克思哲学的 研究 还是对西方哲学的研究说来都造成了一定的消极的影响。今天,重新反思这一关系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已成了越来越多的学者的共识。

对马克思哲学与西方哲学关系的误解和误导主要表现为以下五种不同的类型:

第一种类型:片面地强调马克思是 经济 学家和 社会 学家,不是哲学家,或至少认为他在西方哲学史上是没有重要地位的。比如,德国著名哲学史家库诺·费舍(Kuno Fischer)在其两卷本的《新哲学史》中只有两行字提到马克思,而在德国另一位著名的哲学史家余柏威(Ueberweg)的《从19世纪初到当代的哲学史纲要》一书中,也只有两页提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生平及其学说。按理说,在德国著名学者朗格(F.A.Lange)的《唯物主义史》中,马克思的学说应该获得充分的论述和评价了,但实际上也没有。朗格只是在一些 历史 性的脚注中提到马克思,并称他为“ 政治 经济学 发展 史上还活着的最伟大的专家。”(注:Karl Korsch,Marxism and philosophy,NLB 1970,pp.29-30.)但他并没有把马克思理解为哲学家。这种对马克思的理解方式在本世纪20年代都还是很典型的。当然,这种理解方式的形成也和当时的历史条件有一定的关系,因为马克思在哲学研究上的一些重要的论著和手稿还没有得到广泛的传播,有的甚至还没有被发现。

第二种类型:片面地强调马克思哲学的 科学 性和逻辑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马克思哲学与西方哲学中人文主义传统之间的关系。恩格斯在谈到马克思的历史观时说,“这种历史观结束了历史领域内的哲学,正如辩证的 自然 观使一切自然哲学都成为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一样。……这样,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 规律 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3页。)从这段话中可以引申出两个结论:其一,马克思的历史观和恩格斯本人所强调的辩证的自然观都不再是严格意义上的哲学学说。这从恩格斯的另一段话中也可得到印证。他在谈到黑格尔已经使以往所理解的哲学终结时指出:“我们就把沿着这个途径达不到而且对每个个别人也是达不到的‘绝对真理’撇在一边,而沿着实证科学和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的途径去追求可以达到的相对真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15-216页。)在这里,辩证的自然观或历史观都不过是对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的成果进行概括 总结 的理论,哲学丧失了为一切实证科学澄明前提的基础性作用。其二,哲学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来,只留下了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即纯粹逻辑和纯粹辩证法的领域。这个纯粹思想的领域既然与自然和历史都分离了,当然就不可能从根基上去关心并探讨人的 问题 ,特别是异化劳动的问题。后来的列宁及前苏联、东欧和 中国 的哲学教科书之所以把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的一致理解为马克思哲学的核心问题,其根源盖出于此。所以萨特指责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出现了人学的飞地,主张用存在主义的学说来补充马克思主义,并非空穴来风。作为中国的学者,我们也很容易理解,为什么““””以后讨论的第一个问题是“人道主义和异化”的问题;为什么从1992年起全国会掀起一个“人文主义寻思热”。马克思哲学确有其逻辑性和科学性的一面,但更重要的却是它的人文性,它对人的价值、自由、权利和全面发展的执着的追求。只有肯定这一点,马克思哲学与西方哲学的本质 联系才能充分地被揭示出来。

第三种类型:片面地强调马克思哲学是对德国哲学遗产的继承。列宁于1913年在《新启蒙》杂志上 发表的 论文《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中提出了一个十分有影响的观点:“马克思的学说是人类在19世纪所创造的优秀成果——德国的哲学、英国的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的社会主义的当然继承者。”(注:《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41-442页。)其实,这一见解在恩格斯于1886年出版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已见端倪。毋庸讳言,这一见解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马克思哲学与西方哲学传统的关系。但问题在于,马克思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关系只能被归结为与德国哲学的关系吗?尽管在西方哲学史上德国哲学是比较晚出的,也就是说,它吸纳了以前的西方哲学的重要遗产,但这种吸纳却不能取代对以前的西方哲学发展的不同阶段的研究。事实上,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就是研究古希腊哲学中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在自然哲学上的差异的;17、18世纪欧洲的启蒙学者,如洛克、卢梭、休谟等人的思想,特别是他们的社会政治思想曾经对马克思产生过重大的影响(注:在谈到17、18世纪的欧洲哲学家对马克思的影响时,人们常常忽视了贝克莱。其实,贝克莱对“抽象的观念”(abstract ideas)的批判,通过直接的和间接的方式对马克思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马克思对抽象物质观的批判即根源于此。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另文论及。)。据卢卡奇的看法,马克思之所以重视对人的有目的的活动,特别是劳动问题的研究,不但受到了康德的影响,而且也受到了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启发。由此可见,肯定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与德国哲学有着密切的联系是对的,但对马克思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关系的理解仅限于此又是错误的,极易把马克思哲学的来源简单化和抽象化。

第四种类型是:强调马克思哲学的独创性和伟大性,以致于把它与整个西方哲学传统对立起来,把它们之间的关系仅仅理解为批判者与被批判对象之间的关系。在前苏联、东欧和中国的哲学教科书中,这种类型的见解始终是占主导地位的。比如,迄今为止,在哲学二级学科的划分中,中国的哲学研究机构和大学里的哲学系仍然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作为最基本的二级学科。这种分类虽然突出了马克思哲学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领导作用,但却蕴含着一种危险,即把马克思哲学与西方哲学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它给人造成的印象是:一方面,马克思哲学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它仿佛是横空出世的,从来没有受到过西方哲学传统的滋养;另一方面,马克思哲学仿佛除了对西方哲学传统进行批判和否定外,也没有给西方哲学的发展提供任何积极的因素。这种类型的理解方式由于把马克思哲学与西方哲学完全对立起来,因此既不能准确地理解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来源、本质和基本特征,也不能完整地理解西方哲学的发展史。

第五种类型:强调马克思哲学是从属于近代西方哲学的,它与当代西方哲学处于对立的状态中。这种类型的见解主要受到列宁对 时代 判断的影响。列宁认为,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开始,资本主义的发展进入到帝国主义阶段,帝国主义是腐朽的、垂死的、垄断的资本主义,与帝国主义相应的意识形态,特别是哲学自然也是腐朽的。由于受这种见解的影响,前苏联、东欧和中国的不少研究者都把马克思哲学作为批判当代西方哲学的武器。这样一来,马克思哲学与当代西方哲学的关系就处于尖锐的对立中。实际上,正如海德格尔所指出的,马克思和尼采的学说乃是对传统的形而上学,特别是对近代形而上学的颠覆。在马克思哲学中,尽管近代哲学影响的痕迹存在着,但就其本质特征而言,马克思哲学是从属于当代西方哲学的。马克思特别通过对 实践及实践的历史性的澄明,超越了以笛卡尔作为肇始人的近代西方哲学的心物二元论,达到了当代哲学思维的高度,从而为当代西方哲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推动力。

在当前的研究中,那种认为马克思不是哲学家的错误见解已经随着马克思的不少哲学手稿的发现而不攻自破了。然而,其他几种类型的见解仍然拥有相当的影响,需要我们认真地加以反思和清理。

我们上面提到的种种错误的见解在当前的研究中表现为以下三种现象:一是把马克思的哲学思想的来源窄化,即把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学说理解为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根本来源;二是把马克思的哲学立场简单化,认为马克思和整个西方哲学传统(特别是当代西方哲学)的关系是对立的、批判的关系,而完全忽略了这一关系中的继承的、融合的一面;三是把马克思哲学思想的 内容 片面化,即只强调马克思对其学说的科学性(如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性、科学社会主义等等)的追求,忽视了马克思与整个西方人文主义传统的继承关系。下面,我们将对这三种现象进行具体的 分析 。

一是把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来源窄化。在通常的哲学教科书中,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来源不但被局限在德国古典哲学的框架内,而且进一步被窄化为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传统的哲学教科书创造出了“合理内核(黑格尔的辩证法)+基本内核(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即马克思哲学)”的神话,并把逻辑学、认识论和辩证法三者的统一视为马克思哲学关注的最基本的话题之一。由于把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来源窄化了,马克思与西方传统中非德国古典哲学部分的联系也就被掩盖起来了。下面我们举两个例子来说明这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例子是马克思的自由观与古希腊哲学,特别是伊壁鸠鲁哲学之间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尤其崇拜必然性:“德谟克利特把必然性看作现实性的反思形式。关于他,亚里士多德说过,他把一切都归结为必然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03页。)显然,在这种对必然性的崇拜中,包含着对自由的完全否定。与德谟克利特不同,伊壁鸠鲁虽然是原子论学说的坚定的拥护者,但他并不赞成德谟克利特关于必然性的观念。他针锋相对地指出:“被某些人当作万物的主宰的必然性,是不存在的,宁肯说有些事物是偶然的,另一些事物则取决于我们的任意性。必然性是不容劝说的,反之,偶然性是不稳定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04页。)正是基于这种新的见解,伊壁鸠鲁提出了著名的“原子偏斜说”,强调原子并不直线下落,而是可以作偏斜运动,万物由此而生成。这种新的理论极大地推进了原子说的发展。为此,马克思写道:“众所周知,偶然是伊壁鸠鲁派居支配地位的范畴。”(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30页。)伊壁鸠鲁对必然性的否定和对偶然性的赞扬,实际上也就是对命运、天意的否定和对生活中的自由、幸福的肯定。所以马克思评论说:“他主张精神的绝对自由。”(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6页。)青年马克思之所以潜心研读伊壁鸠鲁的哲学著作,写下了七个笔记,并把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与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异作为自己的博士论文来撰写,正表明体现在伊壁鸠鲁哲学中的自我意识和自由精神对他的自由观的形成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第二个例子是马克思的平等观和民主观与法国 哲学 ,尤其是与卢梭哲学的密切 联系。这一联系也逸出了前苏联、东欧和 中国 的哲学教科书的视野。意大利学者德拉·沃尔佩(Galvano Della-Volpe)在《卢梭与马克思》(1957)一书中曾对这一联系作出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马克思的 政治 哲学观念与卢梭有着直接的联系,特别是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一部完全充满了典型的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著作。”(注:Della-volpe,Rousseau and Marx,London 1978,p.144.)此外,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关于“平等权利” 问题 的讨论也受惠于卢梭于1755年出版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的重大 影响 。德拉·沃尔佩还认为,卢梭提出的“平等的自由”的概念也对马克思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马克思对西方哲学传统的解读并没有停留在德国古典哲学的范围之内。马克思是西方哲学传统的全面的继承者。

二是把马克思的哲学立场简单化,即把它与整个西方哲学的传统简单地对立起来。人们之所以引申出这样的简单化的结论,与他们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共产党宣言》中的一句话的误读不无关系。这句话是:“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 发展 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是彻底的决裂。”(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72页。)事实上,马克思在这里说的“传统的观念”主要是指与传统私有制密切相关的政治观念而言,这里说的“决裂”主要也是从政治立场上着眼的,并不意味着把自己的思想同一切传统的观念割裂开来并对立起来。上个世纪70年代,当德国 理论 界把黑格尔看作一条“死狗”时,马克思却 发表了如下的见解:“我要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4页。)在《1844年 经济 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所取得的成果予以充分的肯定,他指出:“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是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失去对象,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因而,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劳动的结果。”(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63页。)虽然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中的神秘主义倾向有许多批评,但总是充分肯定他思想中合理的东西。马克思用同样的态度对待西方哲学史上的其他哲学家,如他对伊壁鸠鲁哲学的赞扬、对法国启蒙运动的高度评价、对英国唯物主义者的充分肯定和对费尔巴哈 历史 地位的维护等等,都表明马克思充分尊重并继承了西方哲学的优秀遗产。

如果看不到马克思在这方面所做的巨大的努力,把马克思哲学与整个西方哲学传统简单地对立起来,势必把他的学说曲解为一种虚无主义。列宁在批评当时俄国的具有虚无主义倾向的所谓“无产阶级 文化派”时,曾经这样写道:“马克思主义这一革命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赢得了世界历史性的意义,是因为它并没有抛弃资产阶级 时代 最宝贵的成就,相反地却吸收和改造了两千多年来人类思想和文化发展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注:《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62页。)

三是把马克思哲学的 内容 片面化,把它曲解为只追求 科学 性的学说,忽视了马克思与西方人文主义传统之间的密切联系。马克思逝世后,考茨基作为第二国际的领袖之一,竭力把马克思的哲学科学化。在他看来,既然马克思发现了人类 社会 的运动 规律 ,革命就会像万有引力定律一样 自然 而然地发生,革命者只要等待这样的结果出现就行了。正如本·阿格尔所指出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往往未能超越纯粹的决定论,从而失去其指导和帮助早期革命阶级斗争的潜在能力。”(注:本·阿格尔:《西方马克思主义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22页。)以后,在马克思主义成为意识形态的东方社会主义国家中,马克思哲学的科学性不断地得到强调,而其人文特征却一再地被忽视。有趣的是,倒是存在主义哲学家重新发现了马克思哲学的这一维度。海德格尔就说过:“因为马克思在 体会到异化的时候深入到历史的本质性的一度中去了,所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的观点比其余的历史优越。但因为胡塞尔没有,据我看来萨特也没有在存在中认识到历史事物的本质性,所以现象学没有、存在主义也没有达到这样的一度中,在此一度中才有可能有资格和马克思主义交谈。”(注:熊伟主编:《存在主义哲学资料选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380页。)萨特在《辩证理性批判》一书中也强调了存在主义与马克思学说在人的问题上的一致性。他这样写道:“存在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目标是同一个,但后者把人吸收到理念之中,前者则在他所在的所有的地方,即在他 工作的地方、在他家里、在街上寻找他。”(注:萨特:《辩证理性批判》,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7页。)事实上,马克思哲学作为革命的、 实践的哲学,人文关怀和全人类的解放始终在其学说中占据着主导性的位置。只有充分理解这一点,才会明白,片面地强调马克思哲学的科学性、竭力把马克思的学说学院化是在多大的程度上曲解了马克思的本意。历史和实践一再告诫我们,在马克思的学说成为意识形态的国家里,马克思哲学的人文主义维度应当得到更多的强调,只有这样,才能把人民群众牢牢地团结起来,为共同的事业而奋斗。

如果从思维方式的角度进行检讨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对马克思哲学与西方哲学关系的种种误解是与人们缺乏辩证的思维密切相关的。

首先,我们必须看到,马克思既继承了整个西方哲学的优秀遗产,又超越了西方中心主义,特别是欧洲中心主义的视野。马克思的《资本论》出版后,俄国民粹主义者米海洛夫斯基试图把马克思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论述简单地推广到一切国家(包括俄国)中去。马克思对他这种欧洲中心主义式的见解进行了严肃的批判:“他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 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既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30页。)马克思不但深入地 研究 了欧洲社会的历史发展,而且也借助于人类学研究的资料,深入地思考了非欧洲社会发展的历史倾向及两种不同类型的社会之间的重大的差异,并坚决反对把欧洲社会研究中形成的一些见解简单地推广到非洲社会中去。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马克思既处在西方哲学文化的传统之中,但又以一个世界主义者的远大目光超越了这一传统。

其次,马克思哲学就其本质而言,是从属于当代西方哲学传统的,但又吸收了近代西方哲学中许多合理的因素,这些因素在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中仍然具有重大的意义。正如传统的思维方式把马克思哲学视为近代哲学而与当代西方哲学尖锐地对立起来一样,当今的思维方式则走向另一个极端,又把马克思哲学作为当代哲学而与近代西方哲学尖锐地对立起来。我们认为,这两个极端都是错误的。虽然马克思哲学作为实践哲学超越了笛卡尔式的二元论,但马克思并没有对近代西方哲学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马克思对人的主体性的强调就是近代哲学的重要遗产,而这一遗产在当代中国社会还是极端重要的,有人把马克思的学说后 现代 主义化,提出要“消解主体性”,这显然又从另一个极端曲解了马克思的哲学。

最后,马克思哲学既具有深厚的人文主义的基础,又体现出尊重客观规律的科学性。在马克思的学说中,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是一致的,正如他自己所指出的:“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8页。)总之,只有辩证地理解马克思的哲学,才能真正把握它的实质,把握它与整个西方哲学传统的本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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