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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政治哲学小论文(实用三篇)

邓小平的政治哲学既是邓小平思想的逻辑基点,也是其法学思想的基石。以下是百文网小编整理分享的关于高二政治哲学论文的相关文章,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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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政治哲学小论文篇2

邓小平法学思想的政治哲学基础

摘 要:邓小平的政治哲学既是邓小平思想的逻辑基点,也是其法学思想的基石。围绕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三组命题及其内容阐释,邓小平既揭示了中国法制问题的现实性,也展现了法制中国建设的复杂性,更为中国法制的建设提供了实践性极强的理论指导。

关键词:邓小平;法学思想;政治哲学

邓小平法学思想是一个庞大而丰富的理论体系。它的逻辑起点乃是基于邓小平的政治哲学。而其政治哲学的基础,在具体理论分析的展开中,又可以分述为以下三组话语的表达和命题的思想实践:一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二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则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文中,邓小平指出,我们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的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否实现四个现代化,决定着我们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命运。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搞好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就是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你不抓四个现代化,不从这个实际出发,就是脱离马克思主义,就是空谈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是根本的利益。”[1]162也就是说,在邓小平看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工作的重心,都围绕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展开。

“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16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首先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中国人民从五四运动到现在六十年来的切身体验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历史结论。”其次是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邓小平曾在多个场合反复指出,“一定要把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结合起来。”[1]176“对于一切反对社会主义的分子仍然必须实现专政。不对他们专政,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民主。”“对人民的民主同对敌人的专政分不开。”[1]175再次是要坚持党的领导。邓小平强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党的领导是不能动摇的。”[2]177因为“像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许多问题很难办……我们的改革,不能离开社会主义道路,不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2]242因为“我们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2]333当然,坚持党的领导,并不是主张“以党治国”或者党包办一切事务,而是指在加强党的领导的同时,要努力使“党要善于领导,要不断改善领导,才能加强领导。”[2]333第四是坚持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因为它“决定着我们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重大问题。没有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指导,我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就失去了行动的指南[1]172。

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与发展同样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第一,只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能保证我国的法制与经济建设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和道路健康发展。邓小平深刻指出,决不允许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个立场上有丝毫动摇,“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1]173第二,只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能使法律切实地反映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真正实现了当家做主,而四项基本原则正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保证。第三,只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能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过程中,处理好“法制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法制与民主”、“法制与党的领导”等问题的关系,才能在此基础上形成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所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

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党的十三大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的高度概括。实际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其实是我们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治国理政领域里始终贯彻的根本方针和原则。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意味着“对实现四个现代化是有利还是有害,应当成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最根本的是非标准。”[1]209“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不能分割开来,也不能对来起来。在《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报告中,邓小平指出:“总的讲,我们有四个不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变,一心一意搞四个现代化建设不变,对外开放政策不变,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方针不变。我们的改革和开放都将继续进行下去。”[2]211“中国不搞社会主义不行,不坚持社会主义不行。如果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不搞社会主义,不搞改革开放,就呜呼哀哉了,哪里能有现在的中国?”[2]379“贫穷不是社会主义”[1]254,“发展才是硬道理。”[1]372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作为邓小平法学思想的基本原则,有着深刻的内涵和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发展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不仅将法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论域逻辑中彻底摆脱出来,而且将法律看成是对社会经济关系调整的重要手段。因而,这不仅有利于我们重新审视法的本质,也丰富了我们对于法律功能的理解。我们要意识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仅要用一系列新的法律思想、原则和规范来取代传统的法律制度,而且要以市场经济为取向来重构法律体系,以充分反映经济建设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也要意识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根本目标,就是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373

第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与发展必须坚持为经济建设提供服务。“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两手都要硬。”[2]154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要确保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就是要发挥法律调整和确认经济关系的重要作用,将促进和保护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发展的首要目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说到最后,还是要把经济建设当做中心。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1]250

第三,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发展必须坚持为改革开放服务。针对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领域里犯罪猖獗、经济秩序混乱的状况,邓小平指出,“我们要有两手,一手就是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政策,一手是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没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手,不但对外开放政策肯定要失败,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也肯定失败。有了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手,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就可以沿着正确方向走。”[1]404“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这两只手都要硬。”[2]378

可见,邓小平有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政治论述,既是我们深入了解邓小平法学思想的政治哲学原则,也是我们阐述邓小平法学思想时代特征与现代意义的重要逻辑基石。

三、“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邓小平在不同场合提出了一系列“两手抓”的思想。他的“两手抓”思想,有着内在的逻辑理路。首先必须是“两手”。因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2]154其次,“两手抓”也不能“一只手硬,一只手软”。例如,在谈到民主与法制的关系问题时,邓小平指出:“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要坚持下去。这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1]198第三,“两手抓”,必须“两手都要硬”。也就是说,两手之间其实是“有相互依存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1]250在邓小平看来,“两手抓”是指两手要一齐抓;时而抓另一手而放弃另一手,靠单打一定不行的;也不能时而抓这一手,时而抓另一手,在两手之间区别此时与彼此。在两手一齐抓的过程中,两手必须同时都要硬,必须让两手同时都要硬于事物发展的全部过程中,决不能一手硬一手软,也不能时而硬时而软。“一硬一软不相称”,发展下去不仅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会遭受损失,而且社会主义本身也会变质。第四,“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并不意味着两手硬的力量要绝对的均等,恰恰相反,两手的硬度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作具体的分析。对此,邓小平说:“搞改革开放有两只手,不要只有一只手,改革是一只手,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也是一手。有时这只手重些,有时另一只手重些,要根据实际情况。”[1]408

围绕着“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发展的过程中,邓小平也作了深入的阐发。他说:“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2]154把法制建设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不仅有利于我们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对于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作用,也有利于我们从经济建设的角度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此同时,在论述“民主”与“法制”的关系时,邓小平也用“两手抓”的思想对其进行了生动的阐释。他说:“民主与法制,这两方面都应该加强,过去我们都不足。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我们吃够了动乱的苦头……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要坚持下去。这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

面对改革开放和体制转型的复杂局面,面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重困难,邓小平“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不仅科学地回答了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时期,如何保持政治稳定和政策的连续性,以及保护改革的成效和人民的权益,进而充分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而且生动且精辟地分析了法制与民主、法制与经济建设、法制与现代化建设等诸多领域的关系问题,从而厘清了法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因而,邓小平“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不仅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法制建设的新特点,而且也给包括法制建设在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而也正是因为此,它毫无疑问地构成了邓小平法学思想的逻辑内核,成为我们理解和把握邓小平法学思想的一把金钥匙。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高二政治哲学小论文篇3

作为第一哲学的政治哲学

我们首先不要误解了“何为政治哲学”这个问题本身。它并不预设政治哲学具有绝对的本质,等待着我们发现并且揭示出来。恰恰相反,这个问题的提出意味着共识和差异,它要求提供的是我们各自对政治哲学范畴的理解,并且通过对话来明确差异和共识。在我看来,在今天后形而上学的思想氛围中,政治哲学应该成为第一哲学。在这里,政治哲学作为第一哲学这个提法并不是说政治哲学成了哲学的首要部门从而获得某种统治地位,而是说我们应该充分地认识到哲学存在论的政治性和政治本身具有的存在论意义。正是这两个方面的内在统一,使得政治哲学成为哲学存在论的当代形态。因此,下面我们将从政治与哲学的当代变迁来阐释这一命题,并且在这个基础上阐释我们对政治哲学这一范畴的基本理解。

我们都知道,哲学有一个耳熟能详的简洁定义,也是最高定义,这就是爱智慧,就是对智慧的追求。但问题在于对智慧本身的理解。就作为哲学典型发端的古希腊来说,智慧被明确地规定为理论知识,其基本的目标就是揭示绝对真理。不仅哲学的功能被理解为认识,而且认识的目的被把握为揭示真理。我们把这样一种发端于古希腊的西方哲学传统称为认识论路线的哲学。在这条路线上,哲学被理解为一种理性的沉思,追寻不受经验和现象干扰的自在真理。哲学以理论的方式面对存在世界,以期达到对存在世界本身的理解。在这条路线上,不论观念与对象符合,还是对象与观念符合,哲学真理只能被理解为符合论的知识。关于存在是什么并且我们如何知道存在是什么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成为传统西方哲学的核心。

在这一哲学传统中,哲学与政治之间产生必然的二元论划分和实践中难以解开的纠结。既然哲学事关存在的绝对真理,而政治是统治的技艺,政治中的艺术和经验就只是某种不确定的意见,没有真理性。而且权力可能干扰人们认识真理,只有在没有政治权力的地方才有真理性的认识,因此哲学高于并且远离政治。在柏拉图那里,哲学家管理城邦是从理念世界下降到经验世界,被理解为一种牺牲和贡献。柏拉图的哲学王,并不是说当上了统治者是哲学家的荣耀,而是说政治只有服从哲学提供的绝对原则才是好的政治。而近代的康德认为,不能期待着国王哲学化或者哲学家成为国王,而且也不能这样希望,因为掌握权力就不可避免地会败坏理性的自由判断。很显然,不论是柏拉图的哲学王还是康德的哲学家不能为王,都是肯定了哲学优先于政治的绝对地位。在西方认识论哲学传统中,哲学和政治是两回事情,并且存在着明显的等级制。

然而,这个认识论哲学传统无可挽回地终结了。关于它的终结,我们已经在不少的地方谈论过,核心的问题是自在概念和绝对概念的瓦解。存在是在实践与认识中与我们相关联的对象性存在,现实是实践中的生成,而不是自在存在和自在运动。因此我们只能形成对象性的认识,而不是无时间的绝对真理。知识是被构成的,而且知识的对象也是在实践中被构成的。在这样一种思想视域中,哲学不是现实之外对现实的理论直观,而是在实践中面对现实并且超越实存的那样一种批判性的思想维度。它要反思的是人作为存在怎么存在,并且怎么样去存在,因此是事实性与价值性相统一的存在智慧,是我们应该依循它去生活的、关于世界的看法,即世界观和方法论,而不再被把握为符合论意义上的真理科学。哲学从来就在生活世界之中,并且要自觉地立足于生活世界。洞穴之外的理念世界诸如绝对正义、理想城邦等等只是观念的幻想,存在的异化。

在自觉地以生存的实践为基础和目的的哲学中,不再有关于经验和现象之外的关于存在的冥思(本体论问题),也不再有内在的意识如何可能抓住外在对象的思辨困境(认识论问题)。关键的是:在物性世界生存的人作为个体和作为类如何面对现实并且超越他的实存。哲学就是超越性的批判和建构。诸如正义、平等、自由、至善、良知,乃至于宗教的上帝、天堂、来世等等本质上只是超越实存的观念建构,虽然对于生活实践具有根本的导向意义,使存在超越单纯的物性成为人的世界,但是,它们本身不是自在存在,也不是绝对的生存原则,而是历史性的思想建构。在这个意义上,哲学是一种发明观念的活动。有一本政治哲学导论的书名就叫做《观念的发明者》,这一书名恰当地表明了哲学的功能和性质。实证的真理让渡给了科学,哲学的任务就是发明观念、创造意义、思考价值,自觉地将自己看成超越性实践内在的构成维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指向异常清晰地表明了这一点。当然,问题在于不要将这样一种实践的理论阐释为脱离时间的绝对真理和抽象教条,而是以实践思维为基础,将思想导向生存的世界。按照马克思的理解,思想趋向现实的同时,现实也要趋向思想。这是一种存在的循环。在这个循环中,有哲学,当然有政治。由此我们能够理解,“革命”乃是历史唯物主义作为政治哲学的核心范畴。

随着哲学从认识论路线向实践论路线的转型,哲学与政治的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哲学既然不是实践之外的理论直观,而是生存的智慧,哲学不在政治之外而是在政治之中发生。不是说哲学只有远离政治才能发现真理,政治只有远离哲学才能抓住现实。正好

相反,哲学在政治权力的运作中形成,政治权力应该在哲学理念的引导下运行。政治与哲学相互规定和相互构成。在这个意义上,哲学的变迁意味着哲学存在论必须具备政治的维度。今天关于哲学存在论的谈论远离了这一维度,将退回到形而上学的本体论思辨。

只是从哲学形态和哲学性质的变迁来看政治哲学成为第一哲学,还是一个初步的认识。它讲的还是思想史内部的事情。真正说来,思想发展不是思想史内部自我推动的结果,而是思想与现实交汇作用的产物。今天,政治哲学成为第一哲学不仅是哲学形态变迁的结果,而且是政治作为社会历史维度的当代转型在思想上的一种体现、一种要求。随着政治内涵和功能在当代的变化,政治不再是社会历史的附属结构,而是人类存在的基本构成维度,日益发挥着维系人类存在和推动人类发展的存在论功能,因此迫切需要一种具有哲学高度的政治理解。关于政治的谈论离开了存在论的高度,将变成一种关于统治的技术科学,难以理解政治的现实和意义。政治哲学成为第一哲学,讲的是适应政治变迁的当代趋势,将对政治的理解提升到社会历史的存在论高度。

亚里士多德说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说的是人天生地要过一种社会性的生活,并且天生地存在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当我们今天来谈论人的政治性的时候,其广度和深度与亚里士多德时代,甚至与启蒙开启的现代都不可同日而语了。政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首先是政治已经真正地成为了普遍的政治,成为人类存在基本的构成维度。所以,弗雷德里克·詹姆逊在《政治无意识》中说,事实上一切事物“说到底”都是政治的。传统对于政治的理解立足于公共与私人、国家与社会等等二元论结构,好像政治仅只是社会结构中的一块,可以并且必须划定自己的边界。但是,如今政治具有越来越强劲的渗透力,已经作为一种基本的力量构成生活的内在维度,我们的呼吸、我们的饮食乃至于我们的性爱都在政治中被构成。在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中都有政治因素的中介。我们生活在政治之中,政治构成生存的条件。这种政治的普遍性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社会是不可想象的。

在政治成为普遍政治的同时,政治也成为总体政治。过去的政治是以民族国家为基础构建起来的,因此主题是对内统治和对外关系,核心是权力的实现。进入现代之后,按照马克思的说法,人类进入了世界历史时代,跨越民族国家和血缘地缘的限制成为总体性的存在。政治第一次获得了人类作为总体性存在的背景。在政治叙事中,人类作为主体,人作为类的生存和发展成为主题。政治本身成为总体性的政治,而不再只是局部的政治,诸如阶级的政治或民族的政治等等。赵汀阳先生提出了一个“天下体系”的概念,并依此谈论当代政治。很有意思。我想,核心就是人类存在的总体性进入政治意识。政治的理解具备了人类总体性的存在论意识和存在论背景,将意味着政治概念逐渐超越利益纷争和权力斗争的“厚黑学”层面。

政治要处理的不外是人类社会内部的关系问题和人类存在与自然环境的关系问题。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发生了质的变化。按照我的说法,人类社会的发展已经触及到了生存的社会底线和自然底线。也就是说,社会内部的斗争和冲突完全具备了多次毁灭整个人类的力量,人类生存的需求已经日益迫近了自然环境本身的承受能力。一句话,人类已经生存在一种自我发展的自我毁灭之可能性中。在这种语境中,政治的本质任务不再只是维系社会秩序,或者追求更好的生活,而是挽救人作为类的继续存在。政治对人类的存在必须具有根本的担当,因为我们已经到了可能完爆地球的时代。在这个意义上,政治不再只是一种自由解放的政治,而且是一种救亡的政治。关于政治这种担当意识的日益突出,不仅可以从政府间的正式会议,而且可以从许多民间的和平运动、环保运动中看得到。如果对政治的理解还是停留于天赋人权的解放话语中,将远离人类生存的现实和需要。救亡已经并将根本地成为政治实践的基本主题。

进入现代以来,由于批判传统政治的专制主义和集权主义,现代占主导地位的政治是一种消极的政治。主张弱化政治的职能和限制政治权力,政治被看成一种不得不忍受的恶的力量。随着人类实践能力的发展,公共生活日益复杂化,私人生活越来越社会化,人类面临的挑战和困境也越来越多,这就迫切地要求政治承当更重要的使命和职能。除了强制性的政治力量,道德约束、宗教精神当然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不是根本性的。随着政治的功能不断强化,一种积极的、能动的政治形态正在日益成为现实。建立在权利捍卫和利益瓜分基础上的政治模式和政治理念已经不能适应今天的政治发展趋势。只有强大的、积极的政治才能适应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需求。

面对政治领域中的这些巨大变化,应该从存在论的高度重新领会政治的内涵及

其意义,形成一种积极的 政治概念,重塑政治的基本形象。离开了存在论的高度,仅只是在技术操作的层面难以把握政治的功能及其当代变化。从回应政治的实现和深化政治的理解上来看,政治 哲学应该成为第一哲学,成为后形而上学视域中哲学存在论的基本形态。

简而言之,哲学不再是在沉思中直观不变的真理,而是生活 实践中如何面对现实与超越实存的存在智慧,因此是事实和价值的统一。政治不再是 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而是构成生活实践的内在维度,是我们面对现实与超越实存的基本存在方式。在这种双重意义上,我们说政治哲学成为第一哲学。这个命题除了说哲学具有政治性,政治是理解哲学的一个基本视角以外,主要说的是,在后形而上学的思想视域中,立足于生存实践的哲学作为关于人如何存在,不仅事实上如何存在,而且价值上应该如何存在的存在智慧,它规定着理解政治的基本方向和基本原则。政治是人类自我维系和自我超越的基本存在方式,因此是哲学存在论的基本维度。面对现实与超越实存的存在论在本质上指向政治实践,它以作为“应在”和“实在”之统一的“能在”概念为政治实践奠定存在论的基础。我们说后形而上学的存在论是政治哲学的,或者说政治哲学是后形而上学思想视域中的第一哲学,讲的就是哲学存在论的这样一种基本性质和基本形态。

在这个意义上,政治哲学并不是政治和哲学的简单交叉,就像所有新兴的学科一样,是两不管或者相互兼管的中间地带。通常所说的政治哲学概念就是立足于这样的现代学科建制,不外乎两种情况:其一,政治哲学是 应用哲学之一种,就像 管理哲学、科技哲学等等一样,是以哲学的方式研究政治,政治成为哲学的研究对象,哲学成为研究政治的方法论工具。政治哲学就是哲学地把握政治,以便为政治提供抽象的教条。其二,政治哲学是政治地理解哲学,政治成为一种方法论,成为理解哲学的一个视角,一种方法,哲学倒过来成了政治理解的对象,是政治视角下的一个领域,比如说在斯特劳斯那里就是这样。在这两种情况下,哲学与政治二者是领域与方法之间的关系,只是搭配方式和起点不同而已,因此形成了不同的政治哲学概念。政治哲学同时是政治学和哲学的下位概念,是政治与哲学交媾的产物。很显然,由此而言,政治哲学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第一哲学。

在后形而上学的思想视域中,政治是事关人类如何面对现实从而超越实存的实践,因此是存在论的;而哲学作为构成现实并且超越现实的精神要素,本质上是政治性的。在这种双重意义上,政治哲学是第一哲学。在政治哲学的视域中,政治不是技术管理,哲学不是绝对知识。政治哲学是关于人类存在的真理,因此是事关人作为类如何存在并且如何去存在的存在智慧。简言之,政治哲学是实践存在论基础之上关于人类共同体可能生活之哲学思考,它穿行在实然与应然的中间地带,创造和发明共同体生活的基本观念并为这种观念进行辩护。哲学走出知识论路线,政治走出单纯的技术管理,曾经被分开、并且被对立的政治与哲学进入一个统一的、综合的思想视域。这就是政治哲学,就是成为第一哲学的政治哲学。

在后形而上学的存在论视阈中,关于人类生存智慧的哲学本质上是政治的,而本质性的政治思想也必在存在论的意义上是哲学性的。不是将政治和哲学看成两同事情。从政治哲学的视角理解政治和哲学的变迁,不同的历史将变成统一的历史,因为“存在

政治一哲学”已经在后形而上学的存在论视域中共属一体了。政治哲学就是思考人作为类如何存在并且如何去存在的存在智慧。在这个意义上。我愿意引用尚塔尔·墨菲的说法作为结束:“政治不能被局限为一种制度,也不能被设想成仅仅构成了特定的社会领域或社会阶层。它必须被构想为内在于所有人类社会并决定我们真正的存在论条件的一个维度。政哲学正是在这样一个维度上思考政治,思考哲学,思考二者内在的统一性。

我曾经说过,哲学洞穿历史,政治成就现实。今天我愿意更改我的说法为:离开政治的哲学无法洞穿历史,因为政治是构成历史的实践维度;离开哲学的政治难以成就现实,因为哲学是超越现实的精神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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