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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保护控制【8篇】

在Windows10操作系统中,大家会发现很难找到控制面板的入口。这是因为微软弱化了控制面板功能,但是在平常使用电脑时,我们还会用到控制面板功能。所以接下来小编就告诉大家进入控制面板的三种方法。

篇1:企业财产如何保护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一个个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所谓的企业财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纳税所得有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存货、投资(包括委托贷款、委托理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和其他资产。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企业财产如何保护

首先我们来来了解了解企业财产险,企业财产综合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的主要险种之一,其适用范围很广,一切工商、建筑、交通、服务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均可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即对一切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均适用。适用范围如下:

1、领有工商营业执照,有健全会计帐册,财务独立,以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各类企业。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

3、以人民币投保,愿意接受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的三资企业。

4、有健全会计帐册的私营企业。

其次保险范围如下: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财产。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企业可以投保进行财产保护。

篇2:投保能保护企业财产吗

随着保险事业的火速发展,近日来企业保险也随之发展起来,企业财产保险是一切工商、建筑、交通运输、饮食服务行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对因火灾及保险单中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从属或后果损失和与之相关联的费用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财产保险。那么投保能保护企业财产吗?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疑惑。

企业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责任、责任免除和特约责任。基本责任是指投保人要求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雷电、暴风、龙卷风、洪水、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以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被保险人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在遭受保险,条款中列明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以及由于这些设备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直接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包括机器设备、在产品和贮藏物品的损坏或报废;在发生上述灾害和事故时,为了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以及为了减少被保险财产损失,采取施救、保护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企业财产保险中的责任免除包括:战争、军事行动;核辐射或污染;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被保险财产遭受保险条款所列明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停工、停业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被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被保险财产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以及损耗;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被保险财产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特约责任又称附加责任,是指责任免除中不保的责任或另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特别注明由保险人负责保险的危险。特约责任一般采用附贴特约条款承保。有的特约责任也以附加险形式承保。主要有矿下财产保险,露堆财产保险,特约盗窃保险,堤堰、水闸、涵洞特约保险等。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企业财产保险具有众多好处,企业可以投保保护资产。

篇3:如何申请企业财产保护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一个个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大家都知道企业财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纳税所得有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存货、投资(包括委托贷款、委托理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和其他资产。为了不让企业财产受到破坏,我们都申请企业财产保护,那么如何申请企业财产保护呢?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疑惑。

申请流程如下:

一、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

2.在诉前或诉中提出申请。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诉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二、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手续。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在担保期间,用作担保的实物仍可由担保人继续使用,但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法院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用保证人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应加盖保证人的单位公章。担保书中应明确担保事项和担保金额。(上海司法实务中一般不采用保证人担保)

篇4:企业哪些财产需要保护

企业在商品经济范畴内,作为组织单元的多种模式之一,按照一定的组织规律,有机构成的经济实体,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以实现投资人、客户、员工、社会大众的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成长壮大。因为企业都是以营利为目的,所以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会遇到各种问题,那么企业有哪些财产呢?以及企业哪些财产需要保护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

一、我们大家都知道企业财产主要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和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各种建筑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和地下排水设施等。其特点是与土地不能分离或者不可移动,一旦与土地分离或者移动将大大改变其性质或者大大降低其价值。而动产是指不动产之外的财产,如机器设备、车辆、动物和各种生活日用品等。从保险承包的角度看,企业财产包括建筑物、建筑物中的内部财产、货币和有价证券、运输工具、货物和在建工程等。在保险市场上,保险人通常按照企业财产的这种分类推出相应的保险产品。主要财产如下:

1.建筑物,建筑物是企业财产中具有重要价值的部分,是为企业生产和经营服务的。建筑物不仅包括房屋,还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房屋以外的各种建筑物(如码头、油库、水塔和烟筒等),附属装修设备(如水电、冷暖、卫生设备和门面装潢等附属于房屋、建筑物上较固定的设备装置)。建筑物是最主要的不动产,具有不可移动性,所面临的风险与其他可移动的财产相比,有较大的不同,更容易遭受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

2.建筑物中的内部财产,建筑物中的内部财产的特点是可以随意移动的,而价值不受影响,主要包括机器设备、工具仪器、管理工具和原材料等。机器设备是指具有改变材料属性或形态功能的各种机器及其不可分割的设备,如机床、平炉、电焊机、传动装置和传导设备等。工具仪器是指具有独立用途的各种工作用具、仪器和生产工具,如切削工具、模压器和检验用仪器等。管理用具是指一些消防用具、办公用具以及其他经营管理用的器具设备。原材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特种储备商品等。

3.货币和有价证券,货币是指通货、硬币、支票、信用卡凭证和汇票等;有价证券是指股票和债券等代表货币和其他财产的书面凭证。实质上,货币和有价证券都不是物资,保险人通常不予承保,但这两种资产对企业而言极其重要,而且存在着潜在风险。货币和有价证券因其轻巧,体积小,很容易被容易被人盗窃、隐藏和被火烧毁。其中现金是可以轻易被消费掉,寻找起来极其困难。

4.运输工具,运输工具包括汽车、火车、船舶和飞机等,其基本用途是用来载人或载货,从一个地点到另一个地点。这种运输过程使运输工具面临的风险具有特殊性:一方面,作为运输工具本身,与其他财产一样可能遭受火灾、爆炸和洪水等灾害事故,使其本身价值受到影响;另一方面,运输工具会制造一些风险,如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因此在实际中,运输工具常常作为一类单独的对象,由运输工具保险承包期面临的风险。

5.货物,货物通常是指贸易商品,也可以包括一些援助物资、供展览用的物品等非贸易商品。与其他财产相比,货物通常处于运输过程中,这种移动陛使之面临着诸多风险。货物可能因运输工具而受损,如发生碰撞、出轨和沉没等事故,致使货物遭到损坏。而且不同的运输工具,面临着不同的环境和条件,其潜在的风险也体现出明显的差异性。此外,货物既有处于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也有处于静止状态时的风险,如存仓期间的火灾和盗窃等风险。

6.在建工程,工程项目施工的地质环境、人文环境和现场环境通常比较复杂,影响因素很多,高空露天作业的困难和危险较多,这些外部环境因素孕育了工程风险。因此,同其他财产相比,工程的风险具有特殊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等。此外,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参与方众多,施工现场的协调、指挥和监理等工作复杂,对有关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同时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经济技术水平的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设计施工越来越复杂。大型项目如地铁、电站和摩天大楼等项目投资大,施工环境复杂,风险相对集中,因而工程项目一旦发生风险,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都比较严重。

二、至于企业哪些财产需要保护呢?我们大家都知道企业财产自然是保护的越好对企业越有利,所以企业的财产都是需要保护的。

篇5:为什么要保护企业财产

企业财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纳税所得有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存货、投资(包括委托贷款、委托理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和其他资产。那么为什么要保护企业财产呢?下面就由小编带大家进入了解详情。

在宪法中进一步完善企业财产保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1.加强对企业的合法的财产的保护,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权利的实现,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保护财产权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土壤和前提,只有承认和保护企业私有财产权,才能产生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目前,在私人企业财产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在生产经营中积累的,也是他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不可缺少的。在宪法中进一步加强对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的保护,包括保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合法经营而创造和获得的私人财产,可以起到鼓励公民从事个体工商业和创办企业的积极作用;可以使现有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放心大胆地搞经营、谋发展;也有利于引进和吸收海外资本,解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后顾之忧。这对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3.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表明,人类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必须激发作为个体的人的活力,发挥人的创造力。财产权体现了对公民个人物质利益的保护以及对公民追求个人物质利益的肯定,可以鼓励人们追求和创造财富。“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如果缺乏对私有财产的有力保护,不能形成一套完整的对个人财产权予以确认和保护的规则,个人对其财产权的实现及其自身利益的享有就会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从而也就不会形成所谓的恒产,也就很难使人们产生投资的信心、置产的愿望和创业的动力。保护私有财产,有利于调动人们创造物质财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保护私有财产,鼓励个人合法致富、勤劳致富,增加公民的家庭财产,使人们的生活殷实起来,将有力地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保护企业财产是有必要的。

篇6:企业财产保护存在哪些问题

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也随之快速发展,是的企业在以市场经济为背景的环境中的竞争日益激烈,在企业的发展道路中,企业的资产管理对于企业显得尤为重要。一个企业如果想在市场竞争中取得骄人的成绩,就必须具有一个完善的企业资产保护模式。但是大多数企业财产保护模式都存在问题,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企业财产保护存在哪些问题。

企业财产保护存在问题如下:

1.企业资产保护责任主体不明确,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在企业资产保护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并没有专门的部门去承担责任,在企业资产管理的过程中并没有明确的责任人存在,所以这就导致没有专门部门去尽心尽力的进行企业资产管理的工作。再加上当企业资产管理出现漏洞时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权力的大部分情况下都掌握在企业管理者的手中,当管理者想要瞒报谎报时,企业资产管理的工作就更难开展,所产生的问题对企业所造成的影响也就更大。

2.企业资产保护管理中缺少监督与管理,在我国,大型国企的产权主要归政府部门所有,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政府直接参与企业的管理,但是我国政府并没有单独设立一个部门进行企业的资产管理,所以就会造成资产无专人管理,每个部门都会插手管理的情况。但是这样的管理模式是不专业不健全的资产管理模式,不会带来有良好效果的企业资产管理。

篇7:物权法对于企业财产是怎样保护的

我们大家都知道物权法的性质是私法:私法性质是基于民法的性质产生的;物权法所调整的基本内容仍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物权法是财产法;物权法是强行法;物权法是普通法;物权法是固有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一部法律始终的基本精神和基本理念。在中国的立法和学理上,有确定一部法律的基本原则的习惯: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那么大家知道物权法对于企业财产是怎样保护的吗?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疑惑。

物权法对于企业财产是怎样保护的详情如下;

第一节 关于企业不动产登记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十三条 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十九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节 关于企业的动产交付

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五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篇8:保护企业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一个个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所谓的企业财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纳税所得有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存货、投资(包括委托贷款、委保护企业,那么保护企业财产的方法有哪些呢?下面就由小编带大家进入了解详情。

托理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和其他资产。为了让企业更好地发展,那么

企业财产保护控制主要包括财产账务保护控制和财产实物保护控制。这里所指的财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存货、现金和其他(房屋、家具等)。

1、财产账务保护控制:

①财务部门:会计账务应当全面反映企业所有的财产,有些属于低值品的如果在会计账上没有反映的应当建立备查账,同时要定期拷贝软件或相关文件资料,避免记录受损、被盗、被毁的可能发生。

②行政部门: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房屋、家具和电子设备等资产管理台账,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③生产部门:生产部门应当建立机器设备管理台账,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④仓库:对存货进出应当及时开具票据、登记账务,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2、财产实物保护控制:

财产实物保护控制主要包括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直接接触、财产处置、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具体如下:

①限制直接接触:除了财产实物保管部门或人员可以接触财产实物外,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可直接接触财产。

②财产处置:财产增减应当严格按照审核审批控制要求办理手续,一般由实物保管部门经办、由财务部门审核和企业负责人审批后,才能处置。

③实物保管:现金由出纳保管,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代收现金;机器设备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由车间、班组协助管理;房屋、家具和电子设备由行政部门负责管理,由各部门协助管理;存货由仓库负责管理,所有物质都应当办理入库后,再按照审核审批控制要求办理出库手续。

④定期盘点:企业应当重视账账相符管理,只有确保账账相符的前提下,盘点才有意义。盘点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和不定期举行,应当建立盘点制度和盘点流程,明确责任人,确保财产安全。盘点可以采用先盘点实物再核对账务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先核对账务再确认实物的形式。盘点中出现的财产差异应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置(包括对责任人的奖惩),并修正相关制度。

⑤财产保险:主要财产应当投保(如火灾险、盗窃险、责任险等),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确保财产安全、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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