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文网 > 职场 > 创业 > 办事指南 > 办事流程

深圳大病补充医保办理流程(汇编4篇)

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医疗保障制度,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深圳的大病医保补充办理流程。办理深圳大病补充医保办理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以下是百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深圳大病补充医保办理,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深圳门诊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受理机构】: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

【咨询电话】:0755-12333

深圳门诊大病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深圳医疗保险;

2、已成功申请医保大病门诊;

3、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深圳门诊大病报销资料:大病诊断证明、大病门诊病历。

深圳门诊大病报销流程:参保人携带上述资料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现场结算。

深圳门诊大病报销比例:

1、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60%;

2、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75%;

3、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90%。

享受深圳医保门诊大病待遇病种: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8、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情形。

猜你感兴趣:

深圳大病补充医保办理流程

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70%,参保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

二、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一)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

(二)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三)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四)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三、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70%由其个人账户支付,3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但以下项目费用除外:

(一)口腔科治疗费用;

(二)康复理疗费用;

(三)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用;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四、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8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一)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二)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三)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四)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五)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六)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七)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八)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情形。

五、参保人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自其申请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连续参保时间未满36个月的,自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享受大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的,支付比例为60%;

(二)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75%;

(三)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90%。

六、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线的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市外医疗机构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参保人转诊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起付线。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

(一)参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

(二)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按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及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

(三)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按规定在市内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市外医院住院就医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5%、80%、75%、70%。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就诊医院的住院支付标准的90%支付。

医疗保险就像一个巨大的资金池,有人不停往里投钱,有人也从里拿钱。只要资金池还有结余,投保者患病时就能减轻一定的经济压力。

深圳重大疾病补充医保参保缴费指引

【承办机构】:深圳社保局或深圳市平安银行网点

【办理事项】:重大疾病补充医保参保缴费

【咨询电话】:0755-12333

【相关连接】:深圳重大疾病补充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流程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药品使用登记指引

参保缴费标准:20元/人/年

保障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参保缴费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深圳医疗保险;

2、自愿参加重大疾病补充医保。

参保缴费方式:

方式一:团体办理

1、办理时间:2016年5月1日9时至2016年5月29日18时止;

2、缴费时间:2016年5月2日9时至2016年5月30日18时止;

3、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登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选择“重疾参保”提交参保名单。次日后再登陆“平安SZ20主页”,选择“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团体参保通道”,确认参保名单并完成缴费操作。

方式二:个人账户划扣方式参保

划扣时间:2016年6月30日18时进行个人帐户统一划扣。

方式三:个人现金参保

办理时段:2016年6月1日9时至2016年6月30日24时止;

办理流程:参保人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养老险深分”或通过“平安好福利”APP线上办理参保缴费。或者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深圳社保各分局或平安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报销政策

城镇职工:〔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除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75%;

城乡居民:〔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除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按城乡居民第三档缴费计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75%;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除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按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计算的统筹基金支付额〕×75%。

>>>下一页更多精彩的“深圳门诊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相关热搜

相关文章

【办事流程】热点

【办事流程】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