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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内异地医保如何办理汇编13篇

省内异地办理医保的流程是怎样的,办理异地社保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有哪些人群是可以办理省内异地医保办理的。以下是百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福建省内异地医保如何办理,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如何?各地不同多数不降低

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在当地正常住院报销,这两者报销比例有啥区别?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人员中,属于长期居外和异地安置人员的,申请登记备案后多数不降低报销比例,与原参保地报销比例一样。转诊转院人员申请登记备案后,多数降低报销比例。如晋中市降低报销比例5%。相关详情需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确定。

在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的费用,可使用社保卡直接进行支付,运城、晋城、忻州、吕梁等市暂时不能支付。

急诊费用如何结算?各地有所不同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支持急诊直接结算。不过,有的地方规定,不能结算急诊费用,这就要依照参保地政策执行。比如,大同市统筹区内急诊费用不计入住院费用。急诊费用报销上,各地政策也有差异。比如,个别市(区、县)需全额垫付后,再回参保地报销。

3、广东省内参保人住院费用异地即时结算操作指引

温馨提醒

因不同地级市的政策及办理手续有所不同,详情请电话咨询当地社保局:区号+12333

>>>下一页更多精彩的“省内异地就医五类问题答疑”

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5、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

6、市外转院转诊手续办理流程:

福建省内异地医保办理流程

问:省内异地就医现状如何?哪些情况参保人员可申请异地就医?

答: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参保人员省内异地持卡就医费用实时结算。截至2012年底,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分别达到402家和307家。据统计,去年全省省内异地实时刷卡就医结算67.5万人次。接下来,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机制,做好基本医保关系在省内转移接续工作。

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常见的有5种情况:(1)转外就医:因本地医疗技术所限,需转往上级或专科医院住院治疗;(2)退休异地安置:退休回原籍或跟随子女长期(一年以上,含一年)异地生活;(3)异地工作:因工作需要,派驻异地长期工作;(4)因探望子女等原因需短期(不超过一年)异地门诊;(5)因身边无人照顾等原因,需转往亲属居住地住院治疗。

问:异地就医如何申请?我省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情况如何?省内不同统筹区之间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怎样办理?

答:参保人员应向参保地医保中心提出异地就医申请,审批后即可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全省异地联网定点医院就医,医保费用就可实时刷卡结算。

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流程,省医保中心制定了《福建省流动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系统操作规程》,并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执行:(1)转移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原参保地申请打印本人参保凭证,如果属于委托办理的,代办人须持委托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转移人员向新参保地申请参保,同时出示原参保地的参保凭证,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具体流程和表格下载可浏览省人社厅网站或咨询参保地医保中心。

问:我省是否有参保人员违规的处理办法?哪些行为违反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答:我省已经出台了福建省参保人员违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处理办法(简称《违规处理办法》)。

参保人员有下列违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将按《办法》处理:1.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出借他人使用,或者将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转让给他人;2.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社会保障卡就诊,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通过提供虚假医疗文书、医疗费票据或其它虚假材料,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4.违规向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社会保障卡,通过串换医保项目、空刷社会保障卡等方式,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超量或者重复配购药品、医疗器械或者医用材料,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发生医疗事故经认定后,未及时向医保经办机构报告,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发生变更或丧失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资格,未按规定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的变更、注销手续,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8.通过采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9.伪造、变造档案等证明材料,逃避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义务;10.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行为。

如何申请登记备案?3类人员有所不同

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适用范围主要是3类人员:长期驻外工作和退休异地安置的人员;转诊转院(异地转诊)的人员;急诊急(抢)救的人员。

各市(区、县)参保的长期驻外工作和退休异地安置人员如需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到市(区、县)医保中心进行申请。在省内转诊转院的人员,在市(区、县)医保中心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时,可同时申请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如在省内异地急诊住院,按当地市(区、县)医保中心规定时限内办理急诊备案手续,也要同时申请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省内异地就医五类问题答疑

申请异地居住的条件

退休人员在异地定居并有当地户籍或产权住房证明。

退休人员随配偶或子女长期在异地居住,配偶或子女在异地定居并有当地户籍或产权住房证明。

退休人员无子女或子女均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由其亲属赡养、照顾,该亲属在异地定居,有当地的户籍或产权住房,并且同意长期赡养、照顾老人。

退休人员随配偶或子女长期在异地居住,配偶或子女是驻当地现役军人。

在职职工随工作单位需常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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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欠费怎么办?参保患者个人先全额垫付

参保患者住院时,遇到特殊情况无法结算的,需区别对待。由于社保卡、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无法直接结算的,仍需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再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手工报销。住院期间,参保人员欠缴医保的,本次住院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全额自费,出院后按参保地医保相关规定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医保大病保险暂时不能进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需提醒的是,社保卡只有在原参保地开通至少使用一次,才能支持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未领到社保卡的可申请办理临时卡。社保卡的领取、启用、挂失等业务办理,要到医保(信息)部门业务大厅办理(全省统一咨询电话12333)。已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具体市和医院,可咨询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登录省医保中心网站(www.sxsi.com.cn)查询。

入院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备齐身份证社保卡医保手册

参保患者已按上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入院时需提交省内异地患者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和医保诊疗手册。医院医保工作人员根据证件材料核实信息,同时不再要求患者提供《参保人员省内跨统筹地区住院备案表》。需要注意的是,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医院将按有关规定收取部分医疗费用押金。

对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住院患者,在获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相关政策规定后,医院医保工作人员协助患者主动为其补办申请登记备案手续。这些手续办妥后,医院将患者住院由全部自费导入异地直接结算系统进行费用信息上传,以实现直接结算。

医院严格执行规定,每日按时下载相关数据并将发生的医疗费用上传。医院使用自费药品和其他的自费检查检验项目要征得患者及家属的同意,实行签字同意制度,并按就医地定点协议要求控制在一定比例以内。

福建省内异地治大病

■这是我市继年初基本医疗保险全省即时结算后的又一惠民举措

■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无需报备、无垫付、直接刷卡完成个人报销

温馨提示

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一定要选择有参加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从厦门市社保卡网站(www.xm12333.com)查询有关信息。咨询电话:平安养老保险公司7703293,市社保中心医疗费审核结算科7703328。

多年来,参加我市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就诊时一直遵循的是先行报备申请、垫付现金、之后回厦报销的模式。记者上午从市人社局获悉,7月1日之后这种模式将改变,我市将实现大病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这是继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省联网即时结算后的又一惠民举措。2013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省内异地即时结算,厦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设区市就医免报备制度,实现持社会保障卡在全省联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费用的实时刷卡结算。

服务对象 覆盖259万大病保险参保人

据介绍,这项政策的服务对象为我市大病保险参保人。

1997年,我市在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同步为参保职工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开创了全国大病保险的先河。2010年7月又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建立覆盖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这个机制的创新,使我市医疗保险事业再上一个台阶。截至今年4月份,我市大病保险的参保人数已达259万人。

全民参保后,参保人异地就医需求也在同期增长,尤其是重症患者,这让我市尽快实现大病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目标也显得越发迫切。近两年,我市在省内异地就医的大病保险患者就达261次,涉及报销金额653万元。

多年来,参加我市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就诊时一直遵循先行报备申请、垫付现金、之后回厦报销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参保人员存在着报备耗时、垫付费用压力大、费用报销周期长、办理往返奔波等一系列问题。

保障水平 职工50万元、城乡居民45万元

厦门大病医保在保障水平上也不断提升。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最初的15万元提高到现在职工40万元、城乡居民35万元(详见下表),目前,在一个社保年度内,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综合保障水平分别达到50万元和45万元。

厦门大病医保从保障范围上实现覆盖所有疾病。只要在一个社保年度内,门诊、住院累计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都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避免了参保人员因限定病种而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得不到报销的问题,确保每一位大病患者都能公平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即时结算 零现金、零等待、零资料、零报备

这项政策的服务范围为在省内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基金封顶线的部分。

目前的结算模式,从人工受理到结算完成至少要20个工作日。而新的结算模式,参保人直接在异地就诊机构刷卡结算就可以了,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该政策实施后,参保人可实现四个“零”,即:“零现金”,无需垫付现金,缓解就医压力;“零等待”,一步到位,涉及的报销费用由医院系统当场自动结算,较以往省去漫长的报销周期;“零资料”,省去繁琐的报销手续和报销材料;“零报备”,患者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前往省内异地定点医院就医,无需再到社保机构报备,省时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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