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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生活中的哲学论文汇总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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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生活中的哲学论文汇总三篇

哲学与生活世界的关系如何? 我们常常讲哲学来源于生活世界, 也应该回到生活世界。以下是百文网小编精心整理的寻找生活中哲学论文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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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生活中的哲学论文篇2

生活世界中的三种哲学生活

“中国现代哲学”,不是“现代中国哲学”如“新儒学”、“马哲化的意识形态”,当然更不是“西方现代哲学”如“德国现代哲学”或“法国现代哲学”或“英美现代哲学”的中国版。它是什么,仍是一个 问题 。但有一条路该走则是无疑的,那就是,从西方哲学史启示与理性、超验与经验(先验)两极化的绝对本质主义与虚无主义的反反复复重重叠叠所隐喻的本源上的“悖论偶在”开始,回复“现代之为现代”的既非绝对本质主义也非虚无主义但同时是两者悖论式相关的偶在空间,以察看中国现代哲学应有的身位。换句话说,能走出西方哲学史而携古代于“现代”,作为参照(不是尺度),中国现代哲学自有容纳中外古今哲学的偶在空间──为“现代”正名。我们了解西方的程度远甚于西方了解我们的程度。其所以如此,除了百年来被动承纳的厚积薄发,“和而不同”、“有容乃大”、“静为躁君”的中国古训仍是值得遵循的现代原则。

1

先从西方哲学史的现象学描述开始。

古希腊前苏格拉底,问天假神而命“ 自然 始基”;苏格拉底则问人爱智而言“哲学”,使哲学的地位尽人智而达到“哲学”的顶峰(不在柏拉图的意义上):虽有神相启,但敬而远之,因而哲学以“无”求“知”的“问”尽呈“自然之光”遍帔“智”的华林,没有人敢在此“问”下惟我独尊。柏拉图将此“哲学” 政治 化或意识形态化,开了工具理念的先河,为亚里士多德所完成。(注意理性原初的偶在形态:隐含“不”的“知向理性”与显明“是”的“知得理性”。容后祥述。)

希腊化-罗马时期,随着城邦走向帝国,空间的扩大与民族的倾轧提出了统治与救世的双重要求,哲学分解为 科学 与伦 理学 ,而更大的信仰空白为宗教所填补。中世纪,坏说,哲学降为神学的婢女;好说,哲学被神学融为一体而精制(逻辑化)。但由此,神学走上了形而上学神学的道路。必然性的上帝更远离人世的苦难,末世论的救赎完全屈服于进化论的未来时间观,直到耶稣在十字架上带回“中心时间”,人“因信称义”的救治才是现世可能的。

文艺复兴,“人义论”取代了“神义论”,即以人的自我或属性为观察并统摄世界的根据,把神的人化取代为人的神化。启蒙运动,其新古典时期,理性综合身心主客而成为“绝对精神”,形而上学哲学几乎又登上了王座(在柏拉图的意义上),以黑格尔为最。

尼采拆毁了“上帝”的形式理性伪装,隐话显说,拥哲学拼命向“超人”一跳,“权力意志”虽在高峰,不但没演成“纪念碑”,反落为“主体的隐喻”。随之江河日下,“真理”拱手交给了科学,剩下人身上的种种“存在”与应变的“ 方法 ”,且大多从数学、 语言学等拿来,唯隐含对十字架上帝救渡的期待之思。

但其中也透露出一点消息,后现代哲学在重审“现代性”前提时,有一种秘传探询的趋势,那就是带着“悖论”意识回到苏格拉底与第欧根尼之间(“认识”隐含“改变”),使苏格拉底式的“无知之问”从表面的“自然之光”下透射出神秘的的“生成界面”──“悖论”。首先是生成的“时间悖论”及其“根据悖论”的理性限制,然后是“人两难-神悖论”(“上帝是集中的悖论”)的信仰宽解。可惜,它被后现代主义“怎样都行”的虚无主义喧嚣淹没了。

至使蔑视现代智慧(包含悖论启示)的列奥 · 施特劳斯(Leo Strauss 1899-1973)不客气地说:“由于哲学的解体,今天有利于哲学的争辩是不存在的”,哲学的荣誉已经丧失,“哲学缺乏成果跟科学的巨大成功的对比,引致了这种丧失。科学是今天唯一堪称人类知性完善的理智追求。对于启示,科学是不偏不倚的。哲学自身已经变得摇摆不定。”〖1〗

这还只说了一面。我再重复其关键之点。

古希腊理性(以“知向理性”为主)有两大自然特点:一是人自知无知(知不可知的“知识”);一是完善知识只能在永不完善的追求中(得不可得的“德性”),总称“知识即德性”。至于希腊理性的政治哲学本质即哲人与民众的上智下愚、上尊下卑的“正义”关系以及“工具理性”(即知得理性)的发端,应算在柏拉图的账上。两大特点虽然都属“人的智慧”(注意,隐含悖论),但无疑受着“神的智慧”牵引,决非人单面地自以为是,也决非神单面地蛊惑迷信(仍在悖论式的张力中)。“悖论式偶在”,乃神的存在形式,人的限制形式。这些括号中的话其实是希腊智慧天真地坦诚“自然之光”下秘传的悖论裂隙。所谓辩证法,作为表象特例是可取的,若作为普遍形式则沦为“仿神化”的自欺,至于黑格尔“辩证法”,只能看作对悖论的意识形态化埋葬。(提示:悖论不同于矛盾,不能转化统一地绝对,只能两难相关地限制,断裂是不能消除的。)

自“人义论”始的启蒙理性,在祛魅“神义”时,连因神的启示而限制人的理性的“限制”也一同“祛魅”了,即“背弃”了。因而启蒙理性犯大病焉:理性为了证明自己至高无上的完善能力,极端地膨胀了作为手段的工具理性或技术理性,结果手段高出目的成为理性的主宰;由此而来的是,本来起于地中海区域的启蒙理性,随着技术理性的 发展 ,迅速膨胀为全世界的唯我种族中心主义,即对世界其它多元文化实行了粗暴的惟我独尊的“殖民”霸权。当然,它背后隐含着的仍然是穿着地中海民族服饰的“一神教”(在“诸神之争”中)戒律:“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2〗

但是,此种理性的哲学形态即“形而上学”屡遭自我的颠覆,因为那被理性确立的“本体”不断从王座上推翻下来,以至愈来愈暴露出虚无主义的马脚(“自然之光”下的悖论裂隙只有在不意识的意识独断时才反讽出虚无主义特征)。于是尼采有“虚无主义即颠倒的柏拉图主义”诊断。再加上两次世界大战,内部争霸的惨痛教训,外部反霸的民族兴起,基督教-理性中心主义的迷梦破灭了。

施特劳斯因此重提休谟、雅可比的命题:“理性主义不可避免地导致怀疑主义,最后走向虚无主义。”〖3〗因为,“理性主义本身建立在非理性、非明证的假设之上;无论它看上去多么有力量,理性主义实际上是空洞的。”〖4〗结论或救治的方案是:回到古希腊理性,具体地说是回到柏拉图的苏格拉底(注意前述,柏拉图将苏格拉底理念化,即开始切断或掩盖下面的悖论裂隙)。苏格拉底遵循的毕竟还是人的智慧。施特劳斯因此责问苏格拉底:“你自知人的智慧不完善,为什么不上升到神的智慧?”〖5〗可见,施特劳斯的真实目的乃在于,只有苏格拉底像摩西那样接受并传释耶和华的启示,哲人与先知合二为一、理性与启示融为一体(其实是理性听命于启示),人的理性才不陷于空洞沦为虚无主义(隐言:人的德性生活才呈现上智下愚不移,人的政治生活才呈现上尊下卑有序,是之为“正义”)。理性与启示的结合意味着哲学的本质返回到政治哲学即政治神学。其隐秘的目的在于恢复犹太教原教旨中心主义(显说以“希腊理性”)。这是施特劳斯的“回头是岸”的解决办法。

你可以不接受他的解决办法,但施特劳斯对启蒙理性以来的理性的批判,其切中要害(即虚无主义)则是无庸置疑的、也回避不了的。

正因为如此,一个尖锐而迫切的哲学问题便摆到了现代哲学面前,那就是,

A 过虚无主义的生活好不好?

B 不过虚无主义的生活,再回去过绝对本质主义的生活行不行?

C 如果两者拉锯形成两极震荡,有没有第三条路可走,如何走

第三条路?

我认为,这连带相关的三个问题,是当今世界亟待解决的哲学、政治哲学、 社会 理论 难题。

(奇怪的是,不管前提如何,现代西方、俄国与现代中国、日本,几乎有同步的迫切性。)

2

“只过虚无主义的生活好不好?”

所谓虚无主义,在哲学上就是没有“本体”、没有“绝对同一性”、没有“永恒在场性”,直言之没有“神”。因而在生活中观念纷呈、行为没有共同遵守的“绝对价值”与“公共权威”,一切都是相对的,可置换的,恁怎样都行,只要你能占有购买一切的手段。因而,除了手段暂时能控制的游戏规则,没有什么永恒不变的神圣原则。

虚无主义还有若干变种,它不像上述原形易于辨认。对于我们最难理解的就是“历史主义”。这种历史主义认为,历史原则上是进步的,有必然 规律 和终极目的,但过程中,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当终极目的愈来愈推到“灰色的云雾”中去时,所谓必然规律就只表现为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机缘决定论”。所有这些进步、机遇、转换,其实正是背弃了开端绝对性或丧失了终极目的性的相对主义口实。唯理论的自明前提是预设的, 分析 手段的形式化仍不过是强化着技术理性,至于经验论、实用主义更不用说了。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即时间、地点、条件,尤其是条件(包括作为条件的技术与技术理性),成为决定者、主宰者。它今天表现为全球技术一体化,一切硬道理中的最硬的道理。在这个意义上,虚无主义是用最实在、最强大的技术主义-欲望主义实现其自身的,它们互为其表里。

伴随技术主义(万能)的是行为、思想、心态之普遍的相对主义欲望化即物化。也就是说,“技术”在今天成为普遍交换的“一般等价物”,与“货币”同格,表明:“技术”与“货币”其实都是“工具理性”的物化中介。可以想象,凡被它所购买者,哪里会有绝对的神圣价值呢?

总之,当今生活世界似可用三个表达式概括其现代思想知识状况:

A 就社会构成而言:技术-欲望-大众化

B 就理论形态而言:相对主义 + 规则系统

C 就思想性质而言:技术理性-相对主义-历史主义= 虚无主义

C当然是A、B的归结式。它无疑比胡塞尔当年分析的“欧洲科学的危机”更深刻。胡塞尔仍然是用科学的方法解决科学的危机,或换成另一个犹太人施特劳斯批判的说法,即是用理性主义的方法解决理性主义的危机。既然理性主义必然导致虚无主义,理性主义的方法又怎能救治虚无主义的危机呢?在意识现象学中,还原的科学理性还是理性,该缺乏的还是缺乏着(信仰),做不到的永远做不到(绝对同一性)。例如,胡塞尔的“自我-纯意识”及其“还原”并不能克服笛卡尔早就揭示了的“自我的点积性”或“死的根性”(笛卡尔);何况“自我”在世界中还有一个先行的生成过程(海德格);何况还有“他人的自我”;何况还有“晕圈”外的“无意识”(利科)等。胡塞尔照样对付不了“时间悖论”和“根据悖论”。〖6〗同样是犹太人,胡塞尔并没有走到施特劳斯所要求的地步──理性与启示的结合。而没有超验的启示维度,生活世界的残缺与虚无则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到海德格,他的存在论虽不是神学,但却隐含着自身的限度及其对上帝的期待。

至于其它一切现代意识形态或种族中心主义,更是明目张胆地借技术来购买自我的普遍主义或世界化。例如,西方正是借自己的技术强势来推行基督教中心主义。它们不意识其中的悖论,即绝对中心主义靠的是相对主义手段实施,因而“得即失”是不可避免的。“得即失”不仅在于内部的“自我剥夺”(技术剥夺神启),还在于外部的“剥夺剥夺”(后来居上的主奴辩证法)。于是,世界史仍呈现为“堆满头盖骨的战场”(黑格尔)(注意,它不是修饰语,而是两个实实在在的战场:堆满了精神头盖骨与肉体头盖骨)。

是对话走向割据,还是独白走向专制,至少人类眼下,没有谁能判断其是非,剩下的唯有选择,仍然是实力较量,还是在“诸神之争”中。

3

“再回去过绝对本质主义的生活行不行?”

不管承不承认进步,今天的“民主”、“平等”、“自由”,是从“君主”、“等级”、“专制”的有限性所导致的自我毁灭中衍生出来的;即便今天的“民主”不过是“隐蔽的等级制”,“显白的”毕竟是监督的民多了,独裁的王少了,也仍然不同于“天命世袭”的贵族等级制和“朕即国家”的君主专制。

更主要的是,“智”的范围(包括“智”的类型)能否再收回到“一个人”的权威正义(正名)中?背后其支撑的“一神教”的“神”相应地更先行收归到“诸神之争”中的哪一个“神”呢?换句话说,“神──先知──哲人──僭主──民众”这样一个(“施特劳斯派”)绝对本质主义钟情的等级秩序由谁来决定呢?能否按《圣经旧约》的“犹太先知学”说了算?或者按“理想国的哲学王苏格拉底”说了算?

恐怕连施特劳斯都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不可解决的”问题。

当然还有其它类型的绝对本质主义,例如中国“天人合一”的“孔孟之道”,及其下设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上尊下卑有序”、“上智下愚不移”、“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等等“忠孝仁义礼”。秩序为:“天──君──圣──士──民”。

我类绝对本质主义的神格“天道”已经隐退而代之以“人伦”(圣言)了,“淡出”久矣。不比犹太教的“一神”在前台明处,即便耶稣使上帝隐退,也比中国的“天道”显白得多。反言之,“天道”因此更出离了超验域的“民族神位”而接近“无形之神”(“天道中和”可传其神)。所以,我类绝对本质主义同“诸神之争”中的其它“一神教”毕竟不同。(后面详述)

犹太民族也有一个重演的“基因”:它在世俗中“永世流浪”,饱受歧视之苦;在信仰中,它又自视上帝的“特选子民”。雅利安人算什么优秀,亚伯拉罕的子孙才得天独厚哩。就像今天的中国人,在西方人面前抬不起头,可心里又不断嘀咕着“老子过去才叫阔哩!”所以,他们翻起古代圣典来,现代的自由主义者太轻飘飘了。要说怨恨情结,犹太人、中国人,多少总有点。

也就是说,犹太人的悲剧在于:小民族/大一神。尽管小民族在世界多民族中常被挤压,之所以压而不散者,他们以信奉耶和华为民族认同的凝聚中心。也正是这个中心,使犹太民族不仅与基督教民族格格不入,与其他民族更是抵牾难通。基督教被犹太教看作是“泛世化”与“泛民化”,“叛徒”耶稣的改革已然是现代性的开端了。可见,“犹太教原教旨主义”处在怎样的大风暴的小中心之中。犹太“先知学”之所以与“柏拉图的”苏格拉底一拍即合,盖因极少数与极多数对立的模式(如哲人与民众-先知与民众-牧羊人与羊群)成为他们的无意识同构。而且还要把这种同构当作世界观“放之四海而皆准”。以至犹太人在纳粹面前,就像哈姆雷特在克劳迪斯面前一样,外表的忍受对残暴掩盖着内部主宰的意欲同谋,像“主奴辩证法”所示那样。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施特劳斯并不看重柏拉图主义或亚里士多德主义进入中世纪的奥古斯丁、阿奎那路线,而注重另一种承接的迈蒙尼德、阿尔法拉比路线,因为前者延伸的是理性主义方向,后者才是犹太教原教旨主义方向。

顺便插一句,所谓施特劳斯的解释学──反对任何个人设置开端,只能像犹太传统那样回归原初开端的绝对性,因而把对绝对开端的还原解释当作真 理论 证看待云云,仍然是“施特劳斯式的”一厢情愿的“唯我”解释,根本谈不上对古希腊精神的绝对回归,否则,他怎么能将宙斯的头换成耶和华的头以便再生产出“雅典娜”?但如果是着眼于“犹太人 问题 ”对希腊经典的阅读,仍不失为“一种”解释学 方法 ,我不会有任何异议。甚至可以设想,我们带着“ 中国 人问题”重返第一轴心 时代 ,至少在 政治 哲学 上,先秦理性与希腊理性或许有更高的亲和性与互补性。我不能接受的是把它抬高为可以当作排他性论证的“唯一解释学”,这就有点自欺欺人了。

“一神教”带着“先知学”、“哲人学”、“僭主学即元首学”等形而上学,认同的就是“现世神话学”的“同一” ──而且总要同一到现世的“种族”- 再抽象成“我们”- 再抽象成“我”(“元首”-“先知王”)──作为现世的“始基”的自我意识者。有此“一”就有“亲和性”,无此“一”就是“异端”、“陌生性”、“他人”,就要党同伐异。所以不奇怪,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也把霍布斯、莱布尼兹的“个人”、“单子”视为自由主义的开端,即作为 现代 性危机的虚无主义开端。

然而,“一神教”终究归属“诸神之争”,即是世俗的“王与民众”形而上学总根源。如果真有“原罪”,如此制造“原罪”的“一神即诸神”,才是原罪之源。这样的 历史 被证明是“圣战史”。反过来读才是“救赎史”:“一神即诸神”应启示的是“无形之神”,既没有“民族服饰”,也没有“先知话语”,当然更没有“元首形象”,只有每一个个人被灾难警示的无限敬畏。对个人来说,“敬畏即德行”是“知识即美德”后的更高境界。真正的苏格拉底(不是“柏拉图的”),即那个敬神而对一切自居神的人说“不”而发“无知之问”的人,才是偶在个人的楷模。这个苏格拉底并不同一般民众对立,而是同“以我们自居的民众”(即城邦执政的自由民)对立,当然也同僭主们对立。施特劳斯注意到他,对他的精神解释得极为精到,但奇怪的是,为什么不把这个苏格拉底同柏拉图的作为民众“主人”的“哲学王”苏格拉底区分开来呢?“洞喻说”既可做知识即德行的精神哲学取向(可以用来对抗今天的技术同欲化),也可做犹太先知学的政治哲学即“一主多”的“现世神话学”取向(仍然延续着世界历史的战争根源)。施特劳斯最终按犹太人的方式认同了“上等人”“哲学王”“先知”柏拉图的苏格拉底──他被民众处死了,预示着现代危机的不可避免。它是对坚持“一”的历史的自我惩罚。事实上,虚无主义正是绝对主义的自我惩罚。

有两种哲人,一种是要做“帝王师”的哲人,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就是沿着这条尼采、柏拉图的路线解释苏格拉底的。此外,肯定还有一种哲人,即真正出离此之上,对他们(帝王与帝王师、先知)做批判性沉思的哲人。与其说后者倾向于现代性,不如说他是真正的自古以来的悖论式开端。

天启犹在,何不将“一”虚位以悬置,成为“诸神”僭越的限制,使“诸神”虽不僭越自居但可相关指涉而自律的“绝对意谓”,以整合自身的完善?

4

事实上,总有人喜欢“虚无主义”,总有人喜欢“绝对本质主义”,他们会各自用从他们身上体悟出来的“这一人类天性”为自己喜欢的“主义”做“ 自然 正确”的辩护。吾不知其是非,只知其两难。

走出此两难的尝试,首先仍在哲学中。还是从苏格拉底的“知无知”的启示开始。

“知无知”是知人的智慧归根结底的有限性,即知冥冥者“不可知”。在这个意义上,“知可知”与“知不可知”是不同层次的问题,两者构不成反驳关系。正如“知有”与“知无”不同一样。这里的“知”,是相对终极本体而言,且以人的智慧为限。“知”有两层含义:“知得”与“知向”。“知有”者,侧重于对终极本体的“知得”,“知无”者侧重于对终极域的“知向”。同理,“知可知”重在“知得”;“知不可知”重在“知向”,即总在知的界面上“知向”──“不知”的领域,最后在人的界面上“知向”──“不可知”的神的领域。所以,正是“知”的这两重含义,显露出“知”的“有-无”悖论:“知有”即“知无”。由此构成“有-无”的张力,使得“知”既不能因“知有”而独断“本体论”,也不能因“知无”而独断“虚无主义”,两者又同时相关,后者对前者有场感应,只能模态化。

苏格拉底的“知无知”,显然侧重“知”的“知向”,即知不得“神的智慧”但可以知向神的智慧、知不得“终极真理”但可以知向终极真理。虽不得而向之,是知也。但在终极的意义上,是知归根结底的无知。亦是“知不可知”。

柏拉图对苏格拉底的改变,或“柏拉图底苏格拉底”与苏格拉底的根本差异正在于,柏拉图只取苏格拉底的“知得”而形式化即理念化,并做了初步的逻辑区分:一是范畴的层次化,将所有的理念分属13对范畴,然后再归属3对“最普遍的种”;一是范畴的逻辑化,通过“是”的区分──存在上的“实指”、意义上的“显示”、逻辑上的“肯定”和“同于”。没有柏拉图的这一推动不行,但由此推动到形而上学的“最高存在者”而遗忘“知向”的神圣限度,犯“理性僭越”之罪,同样是不行的。西方哲学史上绝大部分哲学家不谙其中的堂奥,也还罢了,以救治“现代性危机”为天职的施特劳斯不辨隐微,如何实施“启示与理性”的结合?究竟是同一的结合,还是悖论式相关的偶在性结合?岂能一味“回归式”的等量视之。所以,苏格拉底是不能完全柏拉图化的,苏格拉底必须保持其苏格拉底自身。作为人的苏格拉底乃是“偶在”的楷模。

有如是知的德性应该是什么呢?敬神畏德,能追求最高境界但不僭越最高境界,因而能对任何自居知识与德性的“绝对者”(包括上对“诸神”僭越的“一神教”、下对做“帝王师”的“圣人”、“先知”、“哲人”)发无知之问,使其收敛他律而自律,再仰高而上升敬畏之途。

如何获得这样的“知识即德性”呢?尝试“偶在论”。

5

可以提示的 内容 如下:

(一)“偶在论”的思想资源。“偶性”(实体属性)、“偶然” (逻辑属性)、“偶在”(存在根据及其超验相关)等不同层次的认识与揭示。

(二)“偶在论”的“检测与防御”。(纯思形式,具有方法论特征) “检测”主要指“ 语言的两不性”,即语言既不能证实本体的存在,也不能证实本体的不存在。由此预设了本体的“悬”的性质。就思想资源看,它亦表明本体的“悖论”性质,其现代较切近的 表述是“本体论差异”(海德格)、“上帝乃集中的悖论”(卢曼)。 还有“交谈的第三种方式”,即揭示不同维度、揭示显隐悖论、不以认同共识为目的地并存参照(第一种是苏格拉底式对话── 佯谬无知地否定达到当下趋同,第二种是伽达默、哈贝马斯式对 话──相互传递以开放共生许诺将来趋同)。 “防御”主要指可设想的哲学本身应有的防御机制,即“开端之悖论”、“运行之模态”、“结论之反讽”。

(三)“偶在论”的相关维度:主要有“语言的界面性”、“超验的中立性”、“个体的自律性”。〖7〗

这里只以“超验的中立性”为例,试说一种可能的哲学意向,或必须担负的哲学职能。

前面说到现代哲学应该具备这样一种知识德性,它能上对“诸神之争”中的“一神教”提“无知之问”,下对爱做“帝王师”的“圣人”、“先知”、“哲人”提“无知之问”。所谓“下”,犹可说也;“上”,何以能说?

“神言”和“人记神言”、“人言神言之言”是有区别的。唯后两者充斥于世。相信神并相信到它无所不在的人,如何理解神终有其界限悬置在超验之门以禁止人的僭越──同时也是自我禁止对人的无限引渡(可见,“界限”或“度”是神立的法,也是神守的法,除非在法外“非法法也”)。人世只能以有限的相对性与神的绝对性非同一地相关。这本来是神人有别的应有之义。即便神的万能可以通达于人──人有万能通达于神吗?人只能被动地接纳,但人不是空洞的容器。神的万能也不是万全的完满理智(像人的理智所能想象的),它还蕴涵有不可能之能的偶在意志使自己与世界各有其偶在性自由,否则,自己或世界的全然理性化(绝对主义)或全然非理性化(虚无主义)都是极可怕的不真实。上帝的全智全能对人或对世界而言乃是可能与不可能等等的“集中的悖论”,其中包含着神的启示之不可定数、不可测度。没有这一点,上帝终究会成为理知的奴仆。因而,上帝的绝对既是不能被人代言的绝对,也是不能被理智或非理智一厢情愿而言尽的绝对。即便是先知,他也只能站在人的有限位格上仰望上帝的无限位格。就算上帝把话亲自说给他听了,上帝的真话能说到哪个份上?启示没有显与隐甚至显就是隐?上帝没有不想说的不能说的话吗?这不能说的部分对说出的部分有怎样的暗示?暗示是对启示的启示。这启示岂能像白话样的明白?何况还有天机呢?何况还有时限呢?何况还有考验呢?上帝不掷骰子、上帝不打隐喻、上帝不神秘莫测不可知吗?听的终究是人,先知也罢,他要记忆、文书、领悟,还要传闻。Hermes,尚且难免虚构,何况于人。语言像光,纯粹的光明如同纯粹的黑暗,什么也看不见,何况于文字。

所以,凡是只被一个人或一个民族代表的“上帝”,只能是私家祖宗的“上帝”,与人类何关!人类“第一轴心时代”开创的“诸神之争”,其实已是“神”隐退后的“人”之争了,它具体表现为“先知”、“圣人”、“哲人”、“法祖”之间的争论,谁都有“兼收并蓄”的架势,但必须“惟我独尊”。其后果的落实处是他们的“民族”、“宗教”、“ 文化”、“城邦”、“国家”之间争斗不断──从内部的教派倾轧、异端革除,到外部的宗教圣战、国家兼并……不绝于史。二十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已酿成种族灭绝之势。除了天灾,它是人祸的主要根源。正是人类的苦难启示了哲学做如上“无知之问”的天职(例如,以陀思妥耶夫斯基为代表的“抗辩无神论”的合理性,当然指过度而言)。在这个意义上,“哲学”应成为对“先知学”或“圣人学”的审视与反省。如果说,后者的背景是“诸神之争”,前者的背景应是“天道中和”。

但是,因现实的政治权力,或作为“先知”、“圣人”、“哲人”之争的“教义”,或作为灾难后的“教训”,人类苦难事实上被做了如下的“消解”:

“历史哲学”:恶是历史 发展 的杠杆,民众的牺牲是历史巨轮前进时难免碾碎的花草。(黑格尔)

“政治哲学”:政治概念的最高本质是国家主权的体现者元首全权决定国家的敌人与战争。它基于民族、国家的“生存论”需要。(施米特)

“末世论神学”:洪水有鉴,灾难是对人类罪恶的惩罚,它启示皈依、救赎的承诺。(旧约创世纪)

“政治神学”:现代性危机启示的是“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即回到“犹太先知学”与“希腊苏格拉底哲学”的结合,使世界处在“犹太一神教”之下;使民众亦处在“贵族等级制的僭政之下”。(施特劳斯)

不管这些理论有多么高深,其“合理性”总少不了对人类苦难做如斯“该当”的姿态。换句话说,这些面对人类生活世界的“普世性教义”,不但不承担起苦难的后果而检讨自身,反而总能推委“其他”而强化自身的“权力意志”。于是,“永恒轮回”被尼采不幸而言中了(对尼采反其义而用之)。这就是它们出离苦难而意识形态化的标志。其出离的身姿正是“普世性教义”背后的“诸神”使然──它就像逻辑的前提,可以进入逻辑的论证过程,却不接受逻辑的论证(检验)一样。

(如果人性有“恶”,首恶者在上,它首先隐含在权力使用的悖论中。这一点,施特劳斯不自知,表明其“古代智慧”之沉迷的愚妄──正是它导向了今天的虚无主义,何来“自然正确”之有!无罪的祭祀离神最远。)

所以,“诸神”必须退出各自的民族神位,进入真正中立性的超验绝对域,以共同审视人类的僭越行为。

哲学,必须走出“轴心时代”,回复它自身的偶在,即“知向理性”对“知得理性”说“不”而指涉敬畏之途。中国现代哲学该“效法乎上”者谁?岂可再“得乎其中”地摇摆!

6

有一种看法可以将上述“偶在论”尝试一笔勾销:“所谓虚无主义,完全是与超验的形而上学或神学设定相伴生的伪问题。‘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有尘埃。’中国哲学,没有超验神性,也没有虚无主义,几千年照样过来了。引进西方的形而上学、神学,才带来了虚无主义。这都是自找的麻烦。应该把它们全部退掉,还原中国的哲学精神。”

这里不辩“佛性常清净”改为“本来无一物”的佛偈公案。暂且当它与此无涉而悬置之。

“勾销论者”的前提:断定形而上学、神学与虚无主义是“对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即是“全有全无”的关系。

此种断定实属皮相,即便有“对子”一说,那也要看什么样的“对子”,所谓哲学史上流行的“非此即彼”与“辨证同一”论,乃是“遗忘存在(即生成)”的独断论言述,虽所论已构成“实在的”形而上学哲学史言路,那也是掩藏了生成根底之悖论罅隙所致;忽略或无意识后者的“全有全无”,已属虚设虚妄,例如“有即无”的悖论便在“要么全有要么全无”的断定之外。“勾销论者”的突袭无非以虚对虚,算不得真切之论。相反表明,“勾销论者”仍拘泥于形而上学的眼界,即身处非此即彼的简单否定之中而无意识。

“对子”还有另类如“本体论差异”或“偶在论”。“勾销论”不能靠遗忘另类而勾销它的被常识偏执的表象。此“勾销”无效。

如果说中国真的没有超验神性,没有形而上学,上述“一笔勾销”对中国或许合情合理。真能如此,中国的“思想事情”就简单了,“道法自然”、“天理人伦”就是。可惜并非如此。

“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8〗“获罪于天,无所祷也。”〖9〗“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10〗

按《春秋繁露 郊祭篇》:“天者,百神之大君也。”换句话说,天君,乃百神之管。仅祭“地”神,以邀谷物之利,“春秋”讥之,“得罪了天,你就再也没有更高的神灵祈祷了。”

孔子对“天”的态度或“知天命”可概括为三:一“畏”,二“赞”(“巍巍乎,唯天为大”),三“不言”(“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不可得而闻也。”)。“畏”表现为“内祭”祖先以“诚”,“外祭”神灵以“敬”。“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用今天的话说,祭的行为即是请神到场以示敬奉,祭神即是请神到场接受敬奉。如果,“吾不与祭,如不祭”,我不在祭祀中表现出虔诚的敬畏与敬奉,等于不祭。孔子要求的不仅是外部的祭礼到堂,尤其是内心的诚信可昭示于天。礼信相比,尽管孔子重“礼”,但已有偏重于“信”的倾向了,为孟子走“心性”理路一直走到王阳明“心学”开了端倪。

由此可见,“天道”、“天理”、“天命”、“天人合一”、“天理人伦”、“天地君亲师”、“天子”、“奉天承运”、“替天行道”……其中的“天”决非修饰词项,而是中国特有的“管百神之大君”。它不像西方“一神教”有一个“偶像”。相比之下,“天”乃无形之神,应了“不可制造偶像”的戒命,仅以“灵”现,谓之“道”,谓之“理”,谓之“命”。或许它在“一神”的宗教性上示弱,但同样在“诸神之争”中也弱化了“诸神之争”的“独尊”倾向,可通向“天道中和”、“和而不同”、“有容乃大”的超验中立性的更高神境。

所以,中国的“天道”之维,不是没有或可有可无,而是大有深义,其超验资源可为“诸神”纷争的“现代性危机”所鉴戒。

退一步说,即便没有神,只有人,只有人的“自然性”(自然法、种族),在此人的自然性上组成人的“ 社会 性”(习俗法或实在法、国家)。中国是否就没有“虚无主义”了呢?

最能代表这一“自然性-社会性”的经典语式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父”与“子”是人作为族类的最基本的“自然差别”,反过来说,没有这一差别,人类即不复存在。同时这个最基本的“自然差别”又最自然地具有“父慈子孝”的德性。在此“种性”与“德性”的自然合一上再自然地衍生出“君”与“臣”,它是人作为族类的最基本的“社会差别”,反过来说,没有这一差别,社会即不复存在。同时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差别”又最自然地具有“君恕臣忠”的德性。可见,“父与子”构成“君与臣”的“自然正义”基础或“自然权利”基础。用现代的话说,此“基础”既是存在性的、价值性的,又是逻辑性的。一言以蔽之曰: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自然差别中“一以贯之”的是“忠恕之道”,此乃“夫子之道”即儒学的根底。

中国语言的简练是到了地头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命题、规定、论证、结论,一语四任。我真不知道英美派的“语义上行”何以够用。

柏拉图底苏格拉底在《理想国》中确立的“自然差别”,是一般人的自然差别,或“欲望”的差异性:“智慧”、“勇敢”、“勤俭与节制”,如“金”、“银”、“铜”、“铁”。由此自然差别直接类比价值的等级差别:“统治者”、“护卫者”、“工匠”、“农夫”。“差异性”、“有序性”、“等级性”,成为“自然正义”的逻各斯根据。

两相比较,希腊理性侧重理智,而儒家理性侧重伦理。前者的逻辑是理智比附的推论,后者的逻辑是伦理亲和的直观。但就“城邦”或“诸侯”的政治哲学而言,两者都遵循“贵族等级制”的“类型轮回”:“上智下愚不移”、“上尊下卑有序”、“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等“礼教”。

可惜这种“类型轮回”维持不长。希腊走的是理念形式的“最高同一”,即走上“形而上学底神学”;先秦走的是专制体制的“最高同一”,即走上“秦始皇式的国家”。中国往后没有历史,只有帝制的轮回──“改朝换代”──“天不变道亦不变”。

恰恰是这没完没了递减的“改朝换代”把所谓不要“天”、不要“无”,只要“君”的“自然主义”也给葬送了。换句话说,“君”即“家天下”的合法性衰败腐朽得难乎为继了──“人人可得而居之,人人亦可毁而诛之”──透出了它骨子里的“虚无主义”。以至后来靠意识形态建立的信仰旋即破灭,更彻底地暴露出“自然主义”无非“虚无主义”。

其实,所谓“自然主义”并非没有“天”,不过被“君”道弱化罢了,正如意识形态的“天道”即“历史必然性”被“君”道的“思想”弱化了一样。

再退一步,庄子是“自然主义”的吗?

请听庄子闻死之说:“髑髅曰:‘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从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庄子不信,曰:‘吾使司命复生子形……’”〖11〗

死既受“司命”,无非“南面王乐”,死何足言哉,死何足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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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生活中的哲学论文篇3

生活世界中的哲学与哲学中的生活世界

哲学与生活世界的关系如何? 我们常常讲哲学来源于生活世界, 也应该回到生活世界。此种概括无疑是正确的, 其中蕴含着丰富的内容。我们要做的就是把这些内容展示出来, 以便对这个关系的脉络有更为深入的把握。

20世纪50年代, 在西方两位著名的哲学家列奥•斯特劳斯和亚历山大•科耶夫之间发生了一场争论, 争论是围绕斯特劳斯1948年出版的《论僭政》展开的。

争论的焦点是哲学与社会的关系。按照斯特劳斯的说法, “社会”需要立足于一种共享的信任和信仰, 或立足于习俗、道德和“意见”; 而哲学则是对智慧的探寻, 是对真理的追求, 其本性是“癫狂”的, 必然要求绝对自由, 因此哲学就其本性而言与政治社会是不相容的, [ 1] 哲学与社会势必处于一种紧张、对立、冲突之中。科耶夫基本认同斯特劳斯的上述看法。但一旦涉及到“哲学与社会的冲突能否解决、是否应该解决”的问题, 斯特劳斯与科耶夫产生了严重的分歧。

在斯特劳斯看来, 哲学与社会的冲突不可调和。因为, 如果让哲学妥协并服从于社会的要求, 那么哲学也就不再是哲学, 不再具有哲学的品格; 而如果哲学不妥协, 执意与社会对抗, 结局只能如苏格拉底一般, 被社会“处死”。所以, 为了免于被社会“处死”的命运, 哲学应该尽可能拉开与社会的距离, 以逃避与社会的冲突。逃避的办法就是要做一个好公民或良民: 附和流行的意见, 赞美现行的政治秩序。用斯特劳斯的话说就是, 由“神志癫狂”转向和返回“神志正常”, 返回澄明( sobriety) 与温良(moderation)。[ 2]

斯特劳斯认为, 所谓返回澄明与温良并不意味着改变哲学的本性, 而只是改变了哲学的表达方式。哲学必须是癫狂的, 否则就不是哲学。作为良民的哲人在“思想”方面与癫狂的哲人没有分别, 但在言论表达上, 作为良民的哲人却谨慎无比。于是作为良民的哲人发明了一种特别的写作方式, 这就是在同一个文本里面用两种语言说话, 传递两种不同的教导: 一套是对社会有用的教导, 即俗白教导( the exoteric teaching) , 另一套则是在政治上有忌讳不宜直言的“真正的教导”, 即隐讳教导( the estoteric teaching)。俗白教导是任何人都能读懂的, 隐讳教导则只有少数训练有素而且仔细阅读的人反复琢磨才能领会的。通过这样一种写作方式, 作为良民的哲人就把“真正的教导”或者“癫狂的思想”限制于少数人, 以免危害社会。斯特劳斯认为, 这样一种写作方式在古典时期就已存在, 但是到了现代却逐渐被“遗忘”了。现代哲学“走火入魔”了, 哲学从一种私人性的纯粹知性追求变成了一种公共政治的武器和工具, 变成了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力和“无比巨大”的力量, 哲学被公共化、大众化、通俗化了[ 3] 。而这恰恰就是现代性的问题之所在。

科耶夫不同意斯特劳斯关于哲学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冲突不可调和的描述, 以及斯特劳斯对哲学本身的理解。他认为, 按照对哲人的定义, 哲学是对智慧的追求, 哲人就是不占有智慧但追求智慧的人。尽管在此点上科耶夫与斯特劳斯是一致的, 但是科耶夫不同意斯特劳斯由此推论出的“哲学生活方式”:按照斯特劳斯的推论, 哲人将把他“所有的时间”都贡献于对智慧的探求, 他因此将不仅放弃世俗的快乐, 甚至将放弃所有行动, 包括直接或间接的政治行为。科耶夫把这种哲学生活称作“伊壁鸠鲁派”哲人所采取的态度或“伊壁鸠鲁式”态度(笔者称之为“伊壁鸠鲁式的哲学生活”)。过这种生活的哲人生活在世界之外, 他退回到自身, 与他人隔离, 对公共生活没有兴趣, 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追求所谓的“真理”。

问题是, “伊壁鸠鲁式的哲学生活”是否哲人应该过的生活? 科耶夫显然并不认同。他认为, 初看起来,“伊壁鸠鲁式的哲学生活”是从哲人或哲学的定义推论出来的, 这似乎没有问题。然而, 如果深入分析就会发现, “伊壁鸠鲁式的哲学生活”是奠基于一个前提之上的, 而这个前提本身就存有疑问。这个前提就是: 一个人必须承认存在在本质上是不变的, 它永远等同于自身, 可以被“完善的理智”完全揭示, 不论这理智在什么地方(国家) 和什么时候(历史), 只要它发挥自己的天赋, 就可以完整地把握存在整体。如果情况真的是这样, 哲人就能够也必须使自己隔离于变化和喧嚣的世界, 生活在一个安静的“花园”里, 那样才能把握永恒不变的本质。但是, 按照历史主义的观点, 存在不是永恒不变的, 它在本质上是暂时的、生成的、自我创造的, 它在时间的流逝过程中不断创造自身。而如果存在是在历史的过程中创造自己(生成) , 那么, 一个人就不能通过使自己与历史隔离来解释和揭示这种创造活动。相反, 为了揭示存在, 哲人必须“介入”历史。同时, “伊壁鸠鲁式的哲人生活”还涉及到一个“很严重”的危险, 即培育偏见, 而这是与哲人的本义相左的。因为哲人就是能够摆脱偏见的人,因此, 想规避偏见的哲人就必须生活在一个广阔的世界里(像苏格拉底那样在“市场”或“街”上) ,他必须走出那个自我的封闭社会, 接触现实, 介入现实, 介入公共生活的历史化过程, 否则迟早都会被抛到事件的后面去, 抛到历史的后面去。

由上述不难看出, 科耶夫的哲学观与斯特劳斯的哲学观是“截然不同”的: 首先, 斯特劳斯认为哲学不应关注人类事务, 科耶夫则恰恰相反。斯特劳斯也认识到了这种差别, 他说:“在科耶夫前提的基础上, 对人类事务的绝对依系变成了哲学理解力的根源: 人必须绝对地呆在他地上的家里, 他必须绝对地是大地上的一个公民——如果并非必须是一个可居住的地上的某一部分的一个公民的话。在古典前提的基础上, 哲学要求一种彻底的对人类事务的疏离: 人绝对不应呆在他地上的家里, 他必须是一个整体的公民。”[ 4] 其次, 虽然科耶夫与斯特劳斯均把哲学看作是一种生活方式, 但科耶夫却并不认为哲学是一种完全个体性、私人性的知性追求。在科耶夫看来, 与政治家一样, 哲人也需要并追求爱和承认,因此他要求哲人应紧跟时代的步伐, 到广阔的社会上去与人交往、交流。再次, 斯特劳斯主张哲学是贵族的、精英的, 而在科耶夫的观念里, 哲学的大门却是敞开的, 随时准备接纳所有那些想“登堂入室”之人。

表面看来, 斯特劳斯与科耶夫的哲学观针锋相对、全然不同, 但在哲学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 两人的差别并没有表面看起来的那么大。比如, 斯特劳斯主张哲人应该远离人类事务, 去追求关于永恒秩序的知识。对此, 科耶夫在其旨在批评斯特劳斯《论僭政》的文章《哲人的政治行动》的开头, 曾经这样评价斯特劳斯的工作:“这本著作保持了学术冷静客观的外表, 但却是杰出的和热情的……斯特劳斯通过解释这篇被忘却了的对话, 揭示了仍然是我们时代的严重道德和政治问题。”[ 5] 也就是说, 斯特劳斯解读《希耶罗》、试图“复兴”古典政治哲学的目的, 不是或者不纯粹是追求“智慧”, 而是有着强烈的现实诉求。而《论僭政》一书的英文版编者则更清晰地指出了此点:“最近十余年来, 围绕着现代性的性质一直有一种活跃的论争……这本新版《论僭政》使我们得以回顾两个较早的有关现代性的命题: 斯特劳斯和科耶夫的命题。”[ 6] 进言之, 斯特劳斯之所以要复兴古典政治哲学, 就是为了解决现代性问题, 现代性问题才是他的出发点。

由此观之, 即便斯特劳斯的理论出发点是鄙视人类社会事务, 却也无法摆脱现实的“纠缠”, “不能不”从现实出发考虑并最终解决现实问题。这意味着, 哲人、哲学既不可能也不应该自闭于象牙塔中, 哲人应该走进现实生活, 自觉地置身于生活世界之中, 随着时代和生活世界的脉搏而律动。

哲学与生活世界关系的第一个层面是如何看待生活世界中的哲学, 即生活世界是作为哲学、哲人生存的环境而存在的, 笔者把这方面的考察称为“哲学生态学”。

人天生是社会性存在物, 哲人也是人, 也只能生活在生活世界中, 也不得不与他人“共在”, 生活世界因而构成了哲学、哲人的“生存”环境。这个环境影响甚至决定着哲人能否成为哲人, 影响和决定着哲人过一种什么样的哲学生活以及怎样过哲学式的生活。我们可以把生活世界中的那些影响哲学和哲人的因素大致划分为三个方面: 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学术环境。

首先, 在哲学的历史上, 有很多哲学家已经注意到政治环境对哲学和哲人的影响, 其中, 较为著名者当数柏拉图和黑格尔。柏拉图认为, 从事哲学研究的人必须有自己的天性, 否则根本无法胜任这一研究领域。同时, 这种天性还必须在合适的“土壤”中才能“生长”起来, 否则, 如果得不到合适的养分、季节、地点, 那么它愈是强壮, 离它所期望达到的发育成长的目标就愈远。“要不是碰巧生活在一个合适的国度里, 一个哲学家是不可能有最大成就的, 因为只有在一个合适的国家里, 哲学家本人才能得到充分的成长, 进而能够保卫自己的和公共的利益。”[7] 这也就是说, 一方面, 没有合适的环境, 哲学的天赋就不会生长; 另一方面, 即使是长成了, 也难以发挥作用。不仅如此, 柏拉图还认为, 如果环境不好, 不仅少数有天赋的人成不了哲学家, 还会使哲学的“领地”被庸人所占据, 从而使哲学的本性变坏。对此, 柏拉图进一步指出: 既然环境对哲人有如此大的影响, 那么, 所谓哲学家的“无用”之说, 其责任不在哲学本身, 而在于哲学家不为人所用。社会环境不好, 哲人就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如果说作为哲人的柏拉图对政治环境的“要求”还有些“羞羞答答”, 那么在黑格尔那里就“直接”了许多。在《哲学史讲演录》中, 黑格尔就明确论述了哲学与政治自由的关系。他认为, 既然哲学以普遍的存在为对象, 那么哲学要把握这普遍的对象, 就要求主体的独立和自由, 特别是思想的独立和自由: 一方面, 人要从自然中独立出来, 成为主体; 另一方面, 人要从社会中“独立”出来, 成为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人。考察人类历史, 只有当自由的政治制度已经形成了的时候, 才有可能产生哲学思想。因此, 真正的哲学始自西方, 确切地说是始自希腊; 而在东方, 比如在古代印度和古代中国这样的国度中, 因只有一个人享有自由的权利(皇帝) , 因此东方没有哲学, 东方及东方的“哲学”不隶属于哲学史。

由此而言, 不论是按照黑格尔的说法, 即哲学把握的是普遍性的对象, 因而哲人须独立、自主和自由, 还是根据斯特劳斯的观点, 即因哲学的本性是癫狂、探寻和质疑, 那么势必与现行的秩序相冲突,因而哲人须温良; 这些都说明政治环境与哲学的繁荣之间的确有很紧密的关联。

其次, 从经济环境看, 哲人也是人, 首先需要生存, 才能谈及其余。按照哲人的“本义”, 如果哲人是一群需要把毕生的精力都奉献给追求智慧的人, 那么, 他就没有时间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反之, 如果“哲人”把自己的大部分精力都用在解决生存问题上, 他就没有精力和心情去追求智慧。对于这样一个“矛盾”或者说“两难困境”, 不同的哲学家有不同的“解决”之道。

在西方, 柏拉图是较早认识到哲人对经济条件依系的思想家。他认为, 一个哲学家应该免除一切体力劳动, 因此哲学家就必需依靠别人创造的财富而生活。在一个贫穷的国家里是不大可能有哲学家的,使得雅典人有可能研究哲学的, 乃是基于白里克里斯时代雅典的帝国主义所创造的丰富的物质财富。也就是说, 精神产品的生产正如大多数物质商品的获取一样, 不能脱离经济条件。[ 8]

亚里士多德认为, 对人而言, 幸福是最高的善, 是人的终极追求, 是行为的目的。而幸福就是自足, 就是无所短缺。那么, 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幸福的? 他认为, 人有三种生活方式: 享乐的生活、政治的生活和思辨的、静观的生活。[ 9] 在这三种生活中, 只有思辨的生活才能够带给人完满的幸福。因为思辨活动是最强大的, 它持续得最久; 同时思辨活动也是自足的, 所谓自足并不是孤独地生活, 而是指以其自身而被选择, 是无待而在、不感匮乏, 它使生活变得愉快。在这种意义上, 思辨活动是最为自足的活动。既然幸福就是自足, 而思辨享有最大的自足, 那么, 思辨越多的人, 所享有的幸福就越大。但是, 自足的思辨生活并非完全就是“无待”的。在亚里士多德看来, 一方面, 人天生是政治动物, 天生要过共同的生活, 这也正是一个幸福的人所不可缺少的; 另一方面, 作为一个人, 思辨的生活还需要多重的外部条件。当然, 亚里士多德并不认为, 需要满足的程度越高, 幸福指数就越高; 反之, 他认为过度的需求带不来相应的自足感, 若只有一个中等水平的物质生活条件, 人就完全可以做合乎德性的事。因此, 幸福就是具有中等水平的外部供应, 过着节俭的生活, 却做着高尚的事情。

黑格尔十分赞同亚里士多德的观点, 但他比亚里士多德站得更高, 并把这个问题提升到文明发展的阶段来认识。他认为, 一个民族的精神文明必须达到某种阶段, 才会有哲学的产生。黑格尔这里的意思就包括应重视哲人从事哲学事业所需要的物质条件: 社会必须发展到这样的阶段, 即一部分人可以从繁重的生存性活动中解放出来, 成为“闲人”, 而这部分“闲人”又愿意且有能力过一种哲学生活。只有到了这样的阶段, 哲学才会出现。因为哲学是自由的、与私人利益无关的工作, 所以首先必俟欲求的逼迫消散了, 精神的壮健、提高和坚定出现了, 欲望驱走了, 意识也高度地前进了, 我们才能去思想那些普遍性的对象。也就是说, 只有在生活上的需要得到满足后, 才开始有哲学思想。

斯特劳斯也认为哲人是一个“神人”, 哲人对人类事务即使只有最小的依系, 也会在精神上产生最大的自足。但是, 斯特劳斯并没有迂腐到认为哲人可以不食人间烟火。他说: “当哲人试图超越人性的时候(因为智慧是属于神性的) , 当他把习死和做到对所有人事如同死了一般作为自己唯一事业的时候, 他却不能不像一个人那样活着(这样一个人不可能做到对所有人类事务都如同死了一般), 虽然他的灵魂不会处在这些事务中。”[ 10 ] 尽管如此, 斯特劳斯一再强调, 由于哲人依系于永恒的事物, 又由于他免除了那种人与人的自然联系的最通常、最有力的动机, 免除了常人、俗人的名利欲望, 他只需要一些能够保证他活下去的基本生存条件就够了, 因此哲人有着人之为人所可能有的最大自足。

尽管哲人有着最大的精神层面的自足, 但这毕竟不能替代基本生存条件的自足, 由此斯特劳斯揭示出了哲学生活与哲人的生存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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