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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论文篇2

中国古代民生的历史考察

【摘要】中国古代社会,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剥削、压榨、掠夺,使得百姓生活举步维艰。广大民众为维护其基本的生存权与统治阶级进行过生死博弈,但新王朝不但承袭了旧王朝的各种规章制度,而且往往对广大农民实施着残酷的封建剥削,民不聊生似乎成了中国古代历史的一种常态。

【关键词】中国古代 民生 历史状况

民生的基本内涵

中国民生思想源远流长,萌于西周,成于春秋,盛于明清。“民生”语出《左传・宣公十三年》:“民生在勤,勤则不匮。”意为人民只有勤于劳作,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人民的生命才有保障,其要义是满足人民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尚书・五子之歌》所言“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孔子视“裕民”为仁政:“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①荀子提出“下富则上富”的哲学命题:“自古及今,未有穷其下而能无危者也。”②《国语・楚语上》警示:“民乏财用,不亡何待?”不难看出,中国自古以来就将“民生”与“国计”相提并论。民生问题一直与国家发展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古代先贤无不把重视民生视为经世治国的最高境界。

中国古代民生的历史状况

自有人类,衣食住行就成为了人们生活的必需。在原始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物质生产不丰富,民生问题的内容也相对简单,具体的表现形式就是大家如何团结起来保证生命安全、共同劳动以获取食物和保证食物共享。进入阶级社会,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剥削、压榨、掠夺,使得百姓的生活举步维艰。统治阶级围绕土地,对赋税制度进行了多次调整和变化。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大多数,农民稳,天下安。从人们熟知的经、史文献史料中,可以得知古代中国农民的生存状况。

《诗经・七月》是一首极古老的农事诗,“六月食郁及�,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诗大抵是说的苦菜、野果、葫芦、麻子这一类好东西,全归主人所有。从诗中看到,诗人既嗟叹了农夫的辛劳,又揭露了统治者“公”和“公子”享受了农夫们的劳动成果。同样,著名的如《诗经・伐檀》这首诗更是发出了劳动者对剥削者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责问。《诗经》忠实而细致地描绘了从氏族公社转化来的氏族奴隶制度的民生情况,可以说是一首首饱含血泪的奴隶之歌。

在封建枷锁下,农民大抵是从以前的村社成员和庶人转化而来。先秦文献频频提到这类农民,说他们大约占有百亩之田。如所谓“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故家,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③这样一个农户,即使能够占有百亩之田,也过着极其低下的生活。

公元前594年,鲁国季孙氏掌权时颁布了“初税亩”的法令,开始了按田亩征税。战国初魏相李悝计算说,五口之家种田百亩,亩产一石半粟,收成一百五十石。除去十五石的“什一之税”,全年九十石的口粮,余粮用来穿衣还不足四百五十钱,至于疾病死丧之费更不必说了。所以,春秋末思想家老子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完成了历史统一的秦朝,颁布了“黔首自实田”的法令,使更多的自耕农民成为编户齐民,承担封建国家的赋役。农民三分之二以上的收成,即所谓“太半之赋”④,被秦统治者所攫占,以致“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

西汉自前155年以后,农民承担着三十税一的田赋,这种田赋主要的是谷物,另外还缴纳�禾。而徭役更成为农民的祸患。汉代规定,自二十三岁至五十六岁的男丁,每年要到官府服无偿劳役一个月。不服役的,则交纳钱三百,由官府雇人担当。晁错估计,小农户为官府服役的“不下二人”,于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之外,承担官府各种杂役,不仅一年到头不得休息,而且经常妨碍农时。碰上水旱灾荒,“急政暴赋”,农民就只有陷入“倍称之息”的高利贷盘剥之中,以至“卖田宅,鬻子孙”⑤。

东汉贵族豪强对土地兼并猛烈,奴役着众多“徒附”(依附农民)。外戚梁冀专权之时,利用政治暴力公开掠夺,霸占几千良民,充作自己的奴婢,称他们是“自卖人”。继外戚而起的宦官集团,更是凭借政治特权而暴发起来的土地势力。汉桓帝初年的苏康、管霸占固“天下良田美业,山林湖泽,民庶贫困”,单超等所谓“五侯宗族宾客,虐遍天下,民不堪命”;甚至“多取良人美女,以为姬妾”,逼死人命,不绝于史书。

东汉豪族及其继承者――魏晋南北朝士族,他们利用分裂割据形势,激烈地争夺土地财富,农民所受的压迫剥削极为严重。如会稽“山阴一县,课户二万,其民资不满三千者,殆将居半。……凡有资者多是士人复除。其贫极者,悉皆露户役民”。史称:“浙东五郡,丁税一千,乃有质卖妻儿,以充此限。”会稽山阴县户口众多,人民资产的情形在浙东地区具有典型性,浙东五郡在扬州地区也具有代表性。山阴县贫苦农民全部家产不满三千的占课户的一半,浙东五郡农民出丁税一千,便弄得倾家荡产,足见农民贫困至极。特别是北魏统一以前,北方战乱相寻,灾祸不绝,造成我国历史上人民空前的流离转徙与大量死亡,饥民遍野,饿殍满道。

隋开皇年间,有些老百姓是“豆屑杂糠”以食。炀帝时,因封建统治集团苛暴的徭役和残酷的榨取,人民难以为生,“父母不保其赤子,夫妻相弃于匡床”。在父子、夫妇都不能相保的情况下,死亡甚多。

唐朝的赋税,除经常的租庸调而外,还巧立各种名目,多方榨取,迫得人民喘不过气来,农民不得不卖田典宅,妻离子散,辗转逃亡者相继,挣扎在死亡线上。“朱门酒肉臭,路有冻尸骨。”唐朝思想家、文学家柳宗元在永州所著的《捕蛇者说》,借捕蛇者之口,发出了“苛政猛于虎”的悲愤之声。

北宋淳化四年,两川大旱,官府赋敛急迫,逼得农民失业,不能自存。

南宋政府的赋税急剧猛增,除正税外,有所谓和籴米与正税等。还有什么“对籴”、“借籴”、“补籴”,向农民反复讹诈。同时,还不断实行预借的办法,逼迫农民提前交纳赋税。农村中的第四、第五等户“多是掘草根而食”⑥。

明代随着土地兼并的激烈进行,大多数田产落到了王公贵族、官僚地主手里。按道理说,农民失去了土地也就不该再承担田税,实则不然,由于国家财政的破产和为应付日益增多的军费开支,赋税加派不已,小民“产去粮存”,“以致阡陌其田者无升合之税,税至数十石者地鲜立锥。”

上文剪辑的这些历史片断,只能算是冰山一角。通过这些片断,虽说不能直接触摸与理解当时民众的生活感受,但可以体贴地理解当时社会的真实状态。

整个封建时代,也或多或少地出现过统治者重视民生、改善民生的现象。在封建制度下,农民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和少量的生产生活资料,但是这远不能满足农民阶级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农民阶级需要依靠租种地主阶级的土地来维持生计,这样,封建社会的民生问题出现了,就是解决减租和农民吃饭的问题。在建朝之初,统治阶级对农民基本都是执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策略,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农民安居乐业,出现“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康乾盛世”的太平景象。但是大多数时期,地主阶级和奴隶主阶级一样,他们最关心的是从农民身上如何榨取更多的血汗。汉高祖的“休养生息”、光武帝的“光武中兴”、唐朝杨炎提出的两税法、宋朝王安石变法、明朝张居正提出的“一条鞭法”、清朝雍正年间实行的“摊丁入亩”等政策的调整,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当时社会的相对稳定与和谐,实属难能可贵。但在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封建剥削关系下,解决农民耕者有其田问题是根本不可能的,实际上减租也是不可能的,相反是增租和苛捐杂税,给广大农民造成极大痛苦。民生希望彻底破产的时候,脱离了土地的农民,为了生存下去,在万般无奈之下被“逼上梁山”,演绎了不知多少次波澜壮阔的起义。尤其是两宋时期的“均贫富”和明末时期的“均田免粮”等农民起义的口号,都直接表达了农民阶级渴望获得土地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农民起义虽被镇压了,但新王朝的统治阶级又重新卷入了封建制度的漩涡。每个新王朝不但承袭了旧王朝的各种规章制度,而且往往变得更加专制。

结 语

通过翻检历史典籍,我们发现民生问题在中国历史长河中很少受到过统治者真正的重视,无论是封建盛世和还是农民起义都无法改变封建制度的本质,也就无法彻底解决封建时代的民生问题。相反,民不聊生似乎成了中国历史的一种常态。生活在秦始皇统治下的“黔首”与生活在两千多年后大清朝统治下的黎民百姓,除了在服饰、装束、用度上有一些差异之外,其生活的实质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

中国古代史论文篇3

《周礼》对研究中国古代历史地理的史学价值

摘 要:《周礼》作为中国的儒家经典,内容丰富,涉及古之九州、天文、国家的封邦建制。政法文税、弄伤医卜以及沟洫道路等等;而这些内容都构成了古代古代社会的方方面面。对研究历史地理更为重要。本文即从农作物、地图、行政区划、气候以及建筑五方面探究其史学价值。

关键词:《周礼》;职官;史学价值

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9-0022-03

一、《周礼》简介

《周礼》是中国古代关于政治经济制度的一部著作,也是中国古代儒家的主要经典之一。主要内容包括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篇,所以《周礼》也叫《周官》,又称《周官经》。在西汉成帝时,刘歆在校理秘府所藏书籍时,才将《周官》列入书目,但是缺冬官这篇,于是以《考工记》补足。在王莽建立新朝时,才改《周官》为《周礼》,并宣称这是周公时所制定的典章制度。在郑玄作注后,《周礼》与《仪礼》《礼记》并称《三礼》。在宋朝时,将其列入十三经中,于是成为了我国古代的法典著作。

其中,天官主管宫廷,地官主管民政,春官主管宗族,夏官主管军事,秋官主管刑法,冬官主管营造,它涉及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这在上古文献中实属难得。里面所涉及的典章制度包括祭祀、朝觐、封国、巡狩、丧葬;还有用鼎制度、车骑制度、服饰制度等等。正是详细的记录了这些制度,使其更显珍贵。

通常,大家都认为《周礼》中所记述的各项典章制度,并非真正周代的制度,而是作者认为国家的理想制度。文中充满了人法天的思想,主张社会组织要效法自然原则,即“人法地,地法道,道法自然”。《周礼》以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等六篇为间架。天、地、春、夏、秋、冬即天地四方六合,就是古人所说的宇宙。《周礼》六官即六卿,根据作者的安排,每卿统领六十官职。所以,六卿的职官总数为三百六十。众所周知,三百六十正是周天的度数。《周礼》原名《周官》,此书名缘何而起,前人曾有许多猜测。依笔者之见,所谓《周官》,其实就是"周天之官"的意思。作者以“周官”为书名,暗含了该书的宇宙框架和周天度数的布局,以及“以人法天”的原则。其后,刘歆将《周官》更名为《周礼》,虽然有抬高其地位的用心,但却是歪曲了作者的本意。

《周礼》的许多礼制,都影响百代。如从隋代开始实行的“三省六部制”,其中的“六部”,就是仿照《周礼》的“六官”设置的。唐代将六部之名定为吏、户、礼、兵、刑、工,作为中央官制的主体,为后世所遵循,一直沿用到清朝灭亡。历朝修订典制,如唐《开元六典》、宋《开宝通礼》、明《大明集礼》等,也都是以《周礼》为蓝本,斟酌损益而成。又如“左祖右社、面朝后市”的都城格局,成为历代帝王向往的楷模。但历朝都城,大都沿用前朝旧址,故其格局难以刷新。元始祖忽必烈建在北京建立元大都时,得以在金的上京附近重新规划,乃以《周礼》为范本,建立面朝后市、左祖右社的格局。以后,明、清两朝不仅沿用不废,还仿照《周礼》,建天坛、地坛、日坛、月坛、先农坛等,形成今日的布局。朝鲜的汉城,同样有面朝后市、左祖右社的格局,乃是海外依仿《周礼》建都的典范。

二、《周礼》中的历史地理的职官

历史地理涉及方方面面,根据《周礼》的内容,我们将其分为农作物、地图、行政区划、气候以及建筑五大类。因为内容繁多,所以农作物中包括粮食、山泽和家畜;行政区划中含有交通的内容;建筑中包括宫殿和墓地的内容。

(一)有关农作物的职官

天官冢宰第一中的大宰,他的主要工作是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以九职任万民:一曰三农,生九谷。二曰园圃,毓草木。三曰虞衡,作山泽之材。四曰薮牧,养蕃鸟兽。五曰百工,饬化八材。

醢人,其职责主要是掌四豆之实

大府,掌九贡、九赋、九功之贰,山泽之赋。

地官司徒第二中的载师,掌任土之法。主要负责以物地事,授地职,而待其政令。

里宰,主要掌比其邑之众寡,与其六畜兵器,治其政令。以岁时合耦于锄,以治稼穑。趋其耕耨,行其秩叙。

委人,掌敛野之赋敛薪刍。凡疏材木材,凡畜聚之物,以稍聚待宾客,以甸聚待羁旅。

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为之种。

稻人,掌稼下地。

山虞,掌山林之政令,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

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时计林麓而赏罚之。

�人,掌金玉锡石之地,而为之厉禁以守之。若以时取之,则物其地图而授之,巡其禁令。

场人,掌国之场圃,而树之果�珍异之物,以时敛而藏之。

廪人,掌九谷之数,以待国之匪颁、�赐、稍食。

仓人,掌粟入之藏,辨九谷之物。

司稼,掌巡邦野之稼,而辨��之种。

舂人,掌共米物。

夏官司马第四中有山师,主要是掌山林之名,辨其物与其利害,而颁之于邦国,使致其珍异之物。

川师,掌川泽之名,辨其物与其利害而颁之于邦国,使致其珍异之物。

�师,掌四方之地名,辨其丘陵、坟衍、�显之名物之可以封邑者。

秋官司寇第五主要有柞氏,掌攻草木及林麓。以及�氏掌杀草。

(二)有关地图的职官

天官冢宰第一中的小宰,主要掌建邦之宫刑,以治王宫之政令。以官府之八成经邦治:一曰听政役以比居,二曰听师田以简稽,三曰听闾里以版图,

内宰,掌书版图之法,以治王内之政令。

地官司徒第二中的大司徒,主要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扰邦国以天下土地之图,周知九州之地域广轮之数,辨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

土训,掌道地图。

春官宗伯第三中的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为之图。 夏官司马第四中的司险,掌九州之图,以周知其山林、川泽之阻,而达其道路。

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辨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与其财用九谷、六畜之数要,周知其利害,乃辨九州之国,使同贯利。

(三)有关行政区划的职官

天官冢宰第一中有宰夫之职,掌治朝之法…八曰徒,掌官令以征令。掌治法,以考百官府、群都、县、鄙之治,乘其财用之出入。

地官司徒第二中的封人,掌设王之社�。为畿,封而树之。凡封国,设其社稷之�,封其四疆。造都邑之封域者,亦如之。

县师,掌邦国、都鄙、稍甸、郊里之地域,而辨其夫家人民、田莱之数,及其六畜、车辇之稽。

遂人,掌邦之野。以土地之图经田野,造县鄙,形体之法。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五�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皆有地域,沟树之,使各掌其政令刑禁。

夏官司马第四中的大司马之职,主要负责掌建邦国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国。制畿封国,以正邦国。

量人,掌建国之法。以分国为九州,营国城郭,营后宫,量市朝道巷门渠。

司士,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

合方氏,掌达天下之道路,通其财利,同其数器。

形方氏,掌制邦国之地域,而正其封疆,无有华离之地,使小国事大国,大国比小国。

(四)有关气候的职官

主要有天官冢宰第一中的凌人,掌冰正,岁十有二月,令斩冰,三其凌。

春官宗伯第三中的冯相氏,掌十有二岁,十有二月,十月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叙事,以会天位。冬、夏致日,春、秋致月,以辨四时之叙。

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变动,以观天下之迁,辨其吉凶。

(五)有关建筑的职官

天官冢宰第一中的掌舍,主要掌王之会同之舍。设��再重。设车宫辕门,为坛�宫棘门,为帷宫,设旌门。

司会,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之贰,以逆邦国都鄙官府之治,以周知四国之治,以诏王及冢宰废置。

春官宗伯第三中的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为之图。

夏官司马第四中的土方氏,掌土圭之法,以致日景,以土地相宅,而建邦国都鄙,以辨土宜土化之法,而授任地者。王巡守,则树王舍。

三、《周礼》中职官反映的历史地理价值

从上述五方面职官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当初社会在各个方面的规范。使我们更为形象、全面的了解过去。同时,也为我们进行研究提供了依据。此外,我们还可以发现《周礼》中的其他史学价值。

首先,通过《周礼》反映出国家的概念。

如《周礼・大宗伯》云:“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影),以求地中……日至之景(影)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树之。”

土圭是一种测日影长短的工具。所谓“测土深”,是通过测量土圭显示的日影长短,求得不东、不西、不南、不北之地,也就是“地中”。夏至之日,此地土圭的影长为一尺五寸。之所以作如此选择,是因为“地中”是天地、四时、风雨、阴阳的交会之处,也就是宇宙间阴阳冲和的中心。

《周礼》中的国都地点就是通过土圭确定的。

其次,是九畿的确定。

《周礼》以土圭测日影,在地中建王城,既是哲学寓意的需要,也是“体国经野”的需要。王者划分国野和野外之地,都以王城为中心。如方千里的王畿,就是以王城为中心建立的。王畿之外有所谓“九畿”。《《周礼》・夏官・大司马》云:“方千里曰国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

可知九畿的分布,是以方千里的王畿为中心,其四外的五千里之地,依次划分为侯畿、甸畿、男畿、采畿、卫畿、蛮畿、夷畿、镇畿、蕃畿等九层,大小相套,依次迭远。相邻之畿的间隔都是五百里。《尚书》中确有侯、甸、男、卫、采等外服的名称,却没有如此类似于同心圆的分布。

从中我们还可以看出一些社会居民组织状态。

从《周礼》中,我们发现当时的居民组织类型有两类:国都之外的四郊之地称为乡,郊外之地称为遂。乡之下细分为州、党、族、闾、比等五级行政组织。遂之下细分为邻、里、�、鄙、县等五级行政组织。根据地官的《大司徒》、《遂人》等记载,乡、遂的民户构成分别为:一比有5家,一邻有5家,一闾有25家,一里有25家,一族有100家,一�有100家,一党有500家,一鄙为500家,一州为2500家,一县为2500家,一乡为12500家,一遂为12500家。乡、遂各级组织的编制极其整齐。

此外,乡和遂的数量都是六个。六乡、六遂的居民数似乎恰好相合,既无不足,也无羡余。

另外,我们还看出当时对农田的规划。

《地官・遂人》云:“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

这里记载了两个系统,一是农田系统,二是沟洫系统。农田以“夫”为基本单位,一夫受田百亩。夫田与夫田之间有称为“遂”的水渠,遂上有称为“径”的道路。每十夫之田之间,有称为“沟”的水渠,沟上有称为“畛”的道路。每百夫之田之间,有称为“洫”的水渠,洫上有称为“涂”的道路。每千夫之田之间,有称为“浍”的水渠,浍上有称为“道”的道路。每万夫之田之间,有称为“川”的水渠,川上有称为“路”的道路。如此通达于王畿。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沟洫、道路系统有严格的丈尺规定。据郑玄的注,遂,宽、深各二尺;沟,宽、深各四尺;洫,宽、深各八尺;浍,宽二寻、深二仞。沟洫上的道路的宽度,径可以让牛马通过,畛可以让大车(车轨宽六尺)通过,涂可以让一辆乘车(车轨宽八尺)通过,道可以让两辆乘车通过,路可以让三辆乘车通过。仅就以上数例,就不难发现《周礼》的制度有相当的理想化的成分。将国都建在“地中”,其理论色彩十分鲜明,实际上是无法操作的。整齐划一的九畿制度、居民组织、沟洫道路系统,遑论古代中国,就是移山填海的大跃进时代也没有实现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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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翟树毅,韩洋.《周礼》:我国古代行政法之雏形[M].昆明:法制与社会,2009(25).

〔3〕王海娜.《周礼》中所记交通礼仪研究.吉林: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9(5).

〔4〕赵四化.从周礼看早期城市规划思想的礼制特征.太原:山西建筑,2010(17).

〔5〕李亚明.从《周礼・考工记》沟洫关系看我国古代农田水利系统[J].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报,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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