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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概念是什么?住房公积金不能够由个人进行缴纳,必须由员工所在单位或者企业进行缴纳,缴纳按照当地要求的缴纳基数进行,个人和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费用。下面是百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有关房产交易的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表市政府对全市房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负责全市各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并接受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2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为解决居民住房、拉动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下面百文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南京公积金新规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职工提供要件资料—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到各服务网点办理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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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南京公务员公积金也不低,有不少人对此感兴趣。以下是由百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南京公务员公积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购房首套房(南京市公积金、江苏省公积金都是这样)
1,家庭名下无住房,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三成,利率基准。
2,家庭名下无住房,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上次公积金贷款结清,首付三成,利率基准。
二、购买二套房
(一)市公积金
1,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积大于100平米或人均超过32平米,无论是否申请过公积金贷款,都无法申请。
2,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积小于100平米或人均小于32平米,第一次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都是首付三成,利率上浮10%。市公对人均要求宽松,即使单身一人或夫妻没有孩子,房子小于100平米,只要这个家庭房子不到100平,不管几口人,就可以用。
(二)、省公积金
1,第一次申请省公积金贷款,不受家庭名下已有房产套数和人均面积限制,首付三成,利率基准。
2,第二次申请省公积金贷款,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人均小于32平米,首付30%,利率上浮10%。人均超过32平米,限贷。省公对人均要求严格,一家三口房子大于96平米不行,夫妻两人没有孩子房子大于64平都不行,单身一人房子大于32平米不行,人均严格按照32平米算。
三,购买三套房
(一)省公: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首次使用省公的,首付三成,利率基准,二次使用省公积金,限贷。
(二)市公:名下已经有两套房,不管加起来面积大小,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无论是否贷过,限贷。
四、用过两次公积金,限贷。
五、用过一次公积金,未结清,限贷。
六、组合贷款,市公积金即使符合首套贷款条件,如果商业贷款被认定为二套房以上,商业贷款利率要上浮,则公积金利率也要上浮。省公积金例外,即使商贷上浮,省公付个首套贷款条件,省公也不上浮。
七、如果夫妻一人是省公,一人是市公,则要综合考虑以上省公与市公贷款政策,比如省公可以被认定为首套,市公被认定为二套,那么本次贷款还是按二套政策办。
备注:以上政策全部以家庭为对象,所谓家庭就是指父母与未成年子女。自己的父母或者自己的子女超过18岁就与自己不是一个家庭,与户口在不在一起没有关系。
2017年南京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有什么变化?1月1日起,南京地区正式执行《关于统一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下面百文网小编来告诉大家2017年南京退休人员医保政策是什么。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在与病人看病时,医生经常会考虑到病人的医保情况。这里转贴一下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知识。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1.领表和填表参保登记后,参保单位经办人将《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双面复印后发给每位新参保人,并指导新参保人按照申领规则的要求填写申领表。
2.照相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3日前,安排新参保人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前往社保(市民)卡定点照相馆,拍摄社保(市民)卡数码照片,并将照片回执粘贴在申领表相应的位置。拍摄社保(市民)卡照片费用为4元/人次。
3.代收申领表和工本费请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前,将新参保人已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收齐,同时代收社保(市民)卡工本费20元/人。
4.交表、缴费并领卡医保开户银行将通知参保单位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后,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办理交表、缴费及领卡手续。交表、缴费和领卡流程:可集中在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各指定窗口办理。
5.发卡参保单位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市民)卡发放给参保人。
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么南京公积金个人账号如何查询呢?让百文网小编来告诉你吧!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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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南京市民而言,办理不同的公积金提取业务,具体的材料要求也是不一样的。下面百文网小编就分别给大家介绍各种提取公积金方式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提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或在外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2)异地社保缴纳证明;
(3)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
随着买房人的增多,关于公积金提取的问题也随之而来。那么在南京要怎么提取公积金呢?让百文网小编来告诉你吧!
南京公积金买房提取时,买新房和买二手房是不一样的。
其中,买新房的提取材料为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首付款发票。
另外,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关系证明。
买二手房的提取材料为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房屋所有权证》。
同样,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关系证明。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公积金贷款需要警惕哪些问题才能避免麻烦?让百文网小编来告诉你吧!
1.夫妻双方贷款买房的话,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要是双方有一方曾经是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就必须在贷款还清之后才可以继续贷,否则不能够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子的。
2.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也就是说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3.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4.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5.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本金利息还清之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6.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这些都是法律文件,具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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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离职后,可凭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有些地区居民办理的还有失业证、身份证办理提取。下面百文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南京离职员工如何提取公积金。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职工离职后,可凭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有些地区居民办理的还有失业证、身份证办理提取。辞职的提取属销户提取,就是提取您的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全额。南京辞职员工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呢,下面百文网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或在外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二)户口迁移证或外地户口本,不能提供户口迁移证或外地户口本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三)社保关系转移证明或外地社保缴纳证明;
(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单位出具加盖预留印鉴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至开户银行办理,如有公积金龙卡的请带卡。
此提取要做销户处理。
目前南京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为15万元/人。那么你知道南京公积金应该怎样取出来呢?以下是由百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南京公积金取出来的方法,希望大家喜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或在南京无产权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南京或户口不在南京的
(八)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第(六)项(不含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中的房租按实际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一人户40平方米,二人户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户60平方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一)享受城乡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二)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四)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重大疾病按照南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住房的,均可以提取;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
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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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在百文网小编为您介绍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希望能帮到您。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进行南京非住房类公积金提取: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二)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四)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那么南京公积金要如何提取呢?让百文网小编来告诉你吧!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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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规,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在南京无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就可提取支付房租。那么租房公积金要怎么提取呢?让百文网小编来告诉你吧!
首先,你要提供租房相关资料,然后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
1、公积金账户在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到管理中心办理。
2、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到相应服务网点办理。
3、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到相应分中心办理。
大家每个月都在缴纳住房公积金,很多人都会有疑问,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出来吗?下面百文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南京如何取住房公积金。
1、办理时间为每年的6-12月份,一年办理一次。
2、本人和配偶身份证原件。(未婚提供本人身份证)。
3、结婚证原件(未婚不用提供,离婚提供离婚证)
4、房产证复印件。
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只能是当年房租)。
提取额度:(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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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就是人们常说“五险一金”中的“一金”,它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下面百文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南京如何提取公积金。
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时限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房时,于当年十二月份办理提取手续。
南京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限
职工(配偶)购房、建房和修房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从购房、建房和修房的有效证明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若购买的房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开具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产权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南京公积金重大疾病提取时限
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应当提供病人的医保卡、当年医保中心医药费专用发票、与职工身份关系证明。每年办理一次;
南京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办结时间:15工作日
资金到账时间以入账时间为准。
南京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接下来百文网小编主要给大家介绍南京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要走的流程和手续。
南京公积金买房提取时,买新房和买二手房是不一样的。
其中,买新房的提取材料为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首付款发票。
另外,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关系证明。
买二手房的提取材料为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房屋所有权证》。
同样,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