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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网上补缴流程及注意事项(热门5篇)

社保网上补缴流程是怎样的,社保补缴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网上社保补缴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在北京办理社保补缴有哪些程序,办理社保补缴有哪些关注的地方。以下是百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保网上补缴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社保补缴办理流程

各地区,不同的补缴时间,办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2、录入企业版软件:

①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②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③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

①申报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员补缴5年以上的,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②申报补缴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且补缴近三个月以前的,需单位携补缴材料到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③补缴近三个月内的,直接网上预约取号;

4、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

5、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

北京社保流程网上补缴流程

北京社保补缴的流程(个人补缴)

1.参保单位如发生需要补缴医疗保险的情况,补缴本年度的,应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表》(表十)

2.于每月2-25日到社保中心医疗保险业务柜台办理补缴业务

3.如需跨年度补缴,除应正确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补缴表(表十)外,还需将补缴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工资台帐(复印件)一并交到社保中心医疗保险业务柜台办理跨年度补缴业务。

办理参保人员四险补缴

四险补缴分为一般补缴和稽核、审计补缴和基数差补缴。

一般补缴分为当年补缴和跨年补缴,办理地点在收缴部一层大厅办理。

稽核、审计补缴:包括单位持稽核出据的《整改意见通知书》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此类补缴在大厅对面北楼的328办理。

基数差额补缴包括当年和上一年的无需审批方可在收缴部一层大厅办理。

1.当年补缴办理

(1)填报报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张)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张)

2.跨年补缴办理

一、单位需在每月21日至29日到一楼保险科109办公室进行审批。

二、持保险科批复以下材料并填好补缴业务表格在大厅办理

(1)所需材料:社会保险期限补缴通知书(原件)

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

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花名册(2人以上)

(2)填报报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张)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张)

3、基数差额补缴咨询I33(6633)7199

一、上一年差额补缴

对帐单下发后,参保单位自查存在未足额缴费的,单位应在9月30日前到社保中心大厅办理上一年基数差的补缴业务,填写表格、补缴业务时间同补缴业务。

二、当年差额补缴

基数申报后,已形成月报有缴后,参保单位查出未按工资总额申报造成缴费基数有误的,参保单位应书面写出基数申报差错和补缴申请,在社保中心大厅办理当年基数差的补缴,填写表格、补缴业务办理时间同补缴业务。

3.补缴要求:

(1)根据系统要求,每一单位每月只允许办理一次补缴业务。

(2)补缴金额必须在补缴月全额缴纳。

4.补缴时间及缴款方式:

补缴金额以托收形式缴纳的,应在每月5日至12日期间办理。

补缴金额以支票形式缴纳的,应在每月5日至15日期间办理。

补缴金额以现金形式缴纳的,应在每月5日至18日下午3点前办理。

5.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到一层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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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注意事项

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

因购买楼房所需贷款而补交5年社保的,需要注意是否可以在社保中心那里查询到数据,如果可以查询到就可以办理补交,如果查询不到,贷款还是不会被批复的。

(一)养老、医保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

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二)外地调入人员的超龄补缴:

户口已迁入本市且通过本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将其行政关系调入本市的人员,调入时没有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免于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后,其调入前所在地未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年份中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若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还应当由接收单位为其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其调入本市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1、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计算办法:

调入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30%+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

超龄年限=调入时实际年龄-规定年龄。(超龄年限中的月份数,6个月以下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

获得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的人员:男50周岁、女工人40周岁、女干部45周岁;

获得初级职称和未获得职称的人员:男45周岁、女工人35周岁、女干部40周岁。

2、补交时须提供: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军人配偶在异地参加养老保险且按规定将养老保险转移到军队,须提供:退出现役军人《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复印件、军人配偶调入本市的调动手续原件与复印件、军人配偶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

社保网上补缴流程

(一) 网上申报系统职工补缴申报时间为:

1.每年3月份为1日至14日,其他月份为全月均可办理。

2.系统特殊维护期间不可使用,具体时间见网上申报系统公告。

(二) 网上申报补缴模块可办理本单位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补缴业务。

(三) 参保单位须认真阅读《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须知》,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需补缴人员的基本信息及缴费情况,确认补缴人员的补缴险种及补缴起止月。

(四) 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流程:

第一步:录入补缴明细并提交。

第二步: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反馈结果。如果补缴明细通过系统校验,可预览补缴金额并确认提交,确认提交后补缴明细不可修改;如未通过系统校验,需要查询申报失败原因,修改相关信息后重新申报。

第三步:补缴金额确认提交后,可于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反馈结果,反馈不成功的人员需重新申报,反馈成功的人员须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如果申报的补缴明细包含历年补缴,则须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业务。如果申报的补缴明细只包含当年补缴,则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或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并现场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

第四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后,须于打印一至两小时后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业务。

(五) 通过网上申报办理补缴业务的,须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报表日期自然月的14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毕补缴业务的缴费手续。

(六) 出现以下情况,申报的补缴记录作废:

1.未按第五条中规定时间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业务。

2.因补缴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补缴不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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