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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范文【通用22篇】 范文【合集七篇】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著名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下面是小编为你们整理的几篇文章,希望你们喜欢。

篇1:福尔摩斯读后感初中

一看这个题目就觉得新鲜,也有许多个问题。那我们就带着新鲜感和许多问题。

本文讲了一位叫圣地亚哥的牧羊少年去找宝藏的过程中学到了很多知识。知道了:生命吸引生命、还有和心沟通、爱是转化和完善世界之魂的一种力量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圣地亚哥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牧羊少年。一、牧羊少年一般不会看书,也不爱看书。但他会、也爱看书。二、牧羊少年只负责养羊,与羊没有感情。但他的生命竟然和那些羊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就是因为感情。感情居然可以把两个人并和成一个人。这让我有些吃惊!三、他做牧羊少年的理由于平常的牧羊少年不同。他是因为想四处飘游,多走几个地方。大部分的人做牧羊少年的理由是养活自己。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为圣地亚哥对羊群好,所以羊群才对他好。他对羊群好在于,给它们充足的水和草,认为它们能听懂他说的话,给它们读一些给他留下的书籍。羊群对他好在于,羊群了解了主人的作息时间。

无论学习什么,只要努力了,都有收获。有一次,我学画画,开始我的作品还不行。我因此画了许多张,日积月累,我画的画终于好看了!

这本书既好看又让我学到了东西!真好!

篇2:四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400字 读完福尔摩斯的读后感400字

我找了半天,才翻出一本最感兴趣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深深地带入了书的海洋,使我陶醉在这里。

我以前对福尔摩斯做过了解,知道的还算不少。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知道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钻研和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都是头头是道。这样,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案子。

这本书里面的生动故事悬疑,情节紧张曲折,惊心动魄,这才使我爱不释手。但是更佩服的,还是这本书的作者——福尔摩斯。

“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经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真相大白。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不断地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篇3:福尔摩斯读后感初中

虽然目前仅读了他的几篇文章,但丝毫不影响我对他的敬佩之情!这是一个怎样天才的人物啊,只活了39岁,但却是集物理学家、哲学家、数学家这些头衔于一身的伟大人物!

我现在17岁,他的文章似乎已将我的整个人生看透。他的观点都是我所经历的生活的一个总结。一个又一个的相同点,一次又一次的共鸣,让我突然怀疑,我的生活是这么的普通,以至于连他——一个生活在不同年代,有着不同经历的人都如此了解!在他的眼前,我是一个透明的人。

其中的一段很好的表达了此刻我激动的心情:“当一篇很自然的文章描写出一种情感或作用的时候,我们便在自己的身上发现了我们所读到的那个真理。我们往往因此而感动得要去热爱那个使我们感受到它的人,因为他显示给我们的并不是他自己的东西,而是我们自身的东西。”是的,我现在非常感动,也非常热爱这位令我感受到自身东西的人——帕斯卡尔。

他的思想是如此的锐利,深刻。

在第一篇《人的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中,有这样一句话:“一种品质可以在没有另一种品质的情况下存在,智力可能是强大而狭隘的,也可能是全面而脆弱的。”或许我的理解不够深,但由此我想到了两种人——专才和全才,相信大家听到这里也会发现这两种人和所形容的智力有着很大的相似点。“习惯于凭感觉下判断的人不理解推理的过程,因为他们往往看一眼就理解,并不习惯于追求原理,反之,习惯于根据原理推断的人不明白感觉上的事情,因为他们寻求原理,却没有一眼看透的能力。”的确,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往往凭借主观认识去判断身边的事物,而不会用追求原理这种需要拐弯思考的“麻烦”方式去看待问题。这就是数理思维和直观思维——数学家和思维直观的人的区别。

他在谈论雄辩时,形容得也让人感叹其准确。“真正的雄辩轻视修辞。”这句话应该就是想体现雄辩所用的理由真实得不需要修辞来证明其正确性。然而当我看到这句话是,我再次疑惑什么是雄辩:“雄辩是以甜言蜜语说服人,而不是以权思想录读后感1000字威;它是暴君,而不是国王。”据布伦士维格的解释说,国王是合法的,而暴君是非法的;说服力的权威是合法的,但雄辩的甜言蜜语却足以败坏人的意志。虽然他的解释说明了帕斯卡尔是在强调雄辩的强大力量,但我开始怀疑,雄辩所用的理论其真实性。是人们用花言巧语将自己的思维“强加”于别人的心中吗?“我们必须把自己放在听者的位置上,在自己内心中检验讲话的委婉,以检查两者之间是否相符合,以及我们是否有把握使得听众完全信服于我们的讲话。”这样看来我的理解似乎是对的又似乎是错的。错在不是“花言巧语”,也不是“强加”。只能说帕斯卡尔对雄辩的理解太过深刻,以至于我无法根本理解其真正含义。

在心理学的领域里,他也有独到的见解。《说服的理由》讲诉的就是如何去说服别人是最有效的,他总结到:“当我们想要有效地纠正别人并指明他犯了错误时,我们必须注意他是从哪方面观察事物的,因为在那方面他可能就是正确的;我们必须承认他那方面的正确,然而,也要向他指出他在另一方面所犯的错误。他会满足于这样的做法,因为他看到自己并没有错,只是没能全面地看问题而已。”这里体现的就是对个人虚荣心的满足。每个人都不会喜欢承认自己犯了错误,也正是这一点,人们更不喜欢别人指出自己的错误,那样,自己的错误不在是个“秘密”,而是公开的“情报”。就像帕斯卡尔说的“人们往往更容易被自己发现的理由说服,而不太容易被别人脑袋里想出来的理由说服。”因此,说服别人发现、承认自己的错误,特别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去说,那是难上加难。而帕斯卡尔提出的方法,可以说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承认对方只正确的,只是在某一小方面没有思考严密罢了。等于说告诉对方,你本质是聪明的,只是犯了个小小的错误。相信任谁听了都会很高兴,那么接受错误也变得简单了。当然,我觉得若要实现这一点,对那位提出对方错误的人要求也十分的高,首先就要“注意对方思考问题的角度”,并有心情去慢慢地开导对方,相信一般人是无法做到的。也正是如此,这样成功的情况很少出现。

从这些看来,其实哲学不是人们所想的那么深奥,它仅仅是对一个人一生经验的总结,对一个社会常态的客观认识罢了。是其在原有的基础上,用更准确的语言去形容它,用更深层次的理解去看待它,仅此而已。当然,我的理解可能有些片面,但哲学就是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逐步逐步地去认识。相信在有了更多人生经验后,我对帕斯卡尔文章的理解会有全新的改变。

篇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受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样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异常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

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先,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向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并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仅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我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终,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篇5:四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400字 读完福尔摩斯的读后感400字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福尔摩斯》。我对主人公福尔摩斯每次办案十次有九次都是成功破解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我就写下了这篇作文

众所周知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在全世界有很大的名气。今天我就来说说我的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先生办案的过程,一切案件都被福尔摩斯先生看的很平常,的确也都经过福尔摩斯手中又都平常地过去了。当然,除了波西娅丑闻。福尔摩斯没能抓住机智的艾林伦小姐,但因此对她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要了一张她的照片,这明显的显示出他对与自己一样、甚至比自己还聪明的艾林伦小姐非常佩服。

在这本书里,一开始让我迷惑不解。到底谁才是主人公?华生在书里出现的最多,应该是主人公,但再想想,华生他还是助手,而且这本书写的是侦探小说,主要写的是侦探,所以应该是福尔摩斯先生。我发现,福尔摩斯喜欢独行,尽管他经常约华生一起去办案。

福尔摩斯办案的方法十分精妙,我觉得这一切都来源于他细心、认真的工作态度,如果大家都能这样的话,那么各行各业都有了稳定,祖国就能富强起来。

篇6:福尔摩斯读后感初中

他为何悲惨?贝多芬的童年没有温暖,成年后失去了音乐家最重要的东西——听觉,一次次在情感上跌倒,受尽了命运的捉弄,无比辛酸。所以他悲惨。

他为何幸福?因为贝多芬有很多关心他的朋友,韦格勒、埃莱奥诺雷、阿曼达、勃罗宁等,这些都是他的至交好友。虽说他命运悲惨,但有朋友的帮助、陪伴,他也很幸福。

他又为何坚强?因为贝多芬即使一次次受到命运的捉弄,却坚持这样一个信念“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不能让困难把我压倒!”贝多芬双耳失聪,但他依然热爱音乐,坚持创作,写下了许多的乐曲。在生命的最后几年还创作了辉煌的《第九交响乐》。贝多芬在情感上也屡屡受挫,但依然渴望爱情。所以他是坚强的。

贝多芬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就,正是因为他有一颗热爱音乐的心和一份执着的信念。他的执着改变了命运,在与命运的战争中,他越挫越勇,最终取得了胜利!

我们应该学习贝多芬坚强的意志和对音乐执着追求的精神。

篇7:福尔摩斯读后感初中

《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

一、诗意和谐的生活空间

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上作者追求和张扬的就应是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生活理想。作者特地选取混乱时代极为难得的“人不生病,牛不生灾,也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过得很兴旺”的几年时光,以促成这个桃花源的生成。这个桃花源中诸多的人物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其情感表露十分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没有任何猾、恶意,众多的人物之间的相互自然的爱意组成了洋溢着生之快乐的生存空间。作者以一种通达的甚至理想化的态度看待这种生活,没有丝毫的冬烘头脑与迂腐习气,他塑造的这个空间是诗意的,而又充满了梦幻色彩。但是明海和小英子虽然不能完全算作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他们那种纯洁、朴素、自然而又有一点苦涩的感情却确实能够给这种理想赋予一个灵魂。

在汪曾祺笔下,小和尚明海是聪明的、善良、纯朴的,小英子是天真、美丽、多情的。他们之间朦胧的异性情感,呈现出浪漫的、纯真的色彩,在人生的旅程中奏出了一曲美的旋律。这种情感发自还没有受到俗世污染的童心,恰恰股以成为这个桃花源的灵魂的象征,所以作者把它表现得个性美。譬如,明海受戒后,小英子接他回来时,问:“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先是大声然后是小小声说:“要——!”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小说之后这样描述:“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小说中的少女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她的焦虑与被掩藏或装饰了起来,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芦苇荡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间是桃源式的环境。这一片空间里的人,与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忌讳”的约束。小英子初次见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个莲蓬扔给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亲斥责明子时,径直叫他“儿子”,之后干脆把他认作了干儿子。明子帮着小英子姐妹画绣花,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一齐踩水,一齐采荸荠……“男女授受不亲”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里滋养起了一种最自然的相互依恋的情感。在那里,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但是的事情。小说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那里奇特地统一齐来了。

二、纯朴自然的生活方式作者在小说里叙述的是一种独特的生存环境中奇异的人情风俗及其人群的生活方式。这个世界中人的生活方式是世俗的,然而又是率性自然的,它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同时又有一种超功利的潇洒与美。首先,故事的行为“空间”——“这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庵赵庄”这一符号,指称着两重涵义:庄上大都姓赵,庄上有一个庵。庄以族为名,是中国传统社会注重血缘聚居的一种反映;庄以庵名,则可见这座小小的菩提庵对庄上人家的重要性。“出和尚”便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色。例如,在当地,出家仅仅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它既不比别的职业高贵,也不比别的职业低贱,庵中的和尚不高人一等,也不矮人三分,他们照样有人的七情六欲,也将之看作是正常的事情,并不以之为贱:“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他们能够娶妻、找情人、谈恋爱,还能够杀猪、吃肉,唱“妞儿生得漂漂的,两个翘翘的,有心上去摸一把,心里有点跳跳的”这样的酸曲。人的一切生活方式都顺乎人的自然本性,自由自在,原始纯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正所谓“饥来便食,困来便眠”。庙里的和尚是如此,当地的居民也是如此,英子一家的生活,男耕女织,温饱无虞,充满了一种俗世的美:

“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小说中自然、纯朴的民俗世界实际上是汪曾祺自然、通脱、仁爱的生活理想的一个表征。他说:“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自我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中表现的就正是这种传统文人追慕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这种“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他对人的关心、尊重和欣赏,超越了政治、形态等功利层面,直指人的生命形式和生存形态,这便是他塑造这些人性完全被释放了的和尚形象的原因,也是他淡泊和谐的审美追求得到的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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