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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合同(汇集16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药品代理合同书样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篇1:安装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汶上县凯瑞石材制品厂整体出售给乙方,乙方许可甲方共用厂内的变压器(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本着互利互助,平等志愿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通过两方商定一致,达到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将厂内的315A变压器增容到630A,有关手续及花费均由甲方解决、负责。

2、如果甲方不能将变压器增容到630A,甲方不能使用此变压器。

3、变压器增容到630A后,甲方最大用电容量为300A,甲方若是超出300A后乙方有权给甲方断电。甲方厂内大切机(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最多只能安装4台。

3、增容后的变压器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增容后,甲方使用的电量单独一块电表计量。电费单价和供电所予以乙方的单价相同,为元度。乙方让甲方共有变压器不以盈利为目的。

5、增容后,为避免因欠费惹起的不便,甲方用电应及时交纳电费。如若甲方拒不交纳电费,乙方有权拒却甲方使用变压器。

6、当变压器及其附属设施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花费由甲乙两方平摊。

7、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两方友好商量,商量一致后可订立增加条款。

8、本协议执行经过中如发生争议,两方应商洽解决,商量不成,可向当地法院诉讼。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证明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集中供热水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和售后服务。

2、乙方提供优质太阳能集热器、空气源热泵、水泵和材料配件等,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工艺规程施工,确保施工安装的热水工程顺利通过验收。

3、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塔吊给乙方吊送保温水箱、太阳能集热器、空气源热泵、热镀锌角钢、管材等所有施工材料到楼顶工地,并给乙方施工人员使用垂直运输机械上下班和材料、配件的输送。

4、甲方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进行监督。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若发现乙方施工安装质量存在问题,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工期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5、甲方负责协调给乙方堆放材料设备10 m2左右的库房,并免费提供给乙方安装调试使用的水电。如水、电不到位造成工期延长以及因此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系统用自来水引到楼顶保温水箱处,并将 市电引到楼顶控制柜处。

7、乙方负责集中供热水系统的屋面、供热水管路、回水管路以及入户的热水表、阀门配件工程的施工。

二、工程的施工

1、工程的设计、施工由乙方独立承担,实行包工包料。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重施工质量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同时保护甲方的现有设施设备和建筑物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破坏。若需要改动楼顶墙体结构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4、施工工期: 天(不可抗力的天气除外),因甲方原因中断乙方施工造成的延误则工期顺延。

5、由于工程款不到位造成的工程延误,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工程完工并进行试运转后,乙方向甲方现场代表递交“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收到乙方报告后,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三、工程报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为合同包干总价。本工程造价含税,税率如因国家税制改革引发增值税税率变化,本合同应适用调整后最新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价格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

2、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 20%工程款;平板太阳能集热器、空气源热泵、保温水箱进场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 30%工程款;热水系统调试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 47%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在热水系统自甲乙双方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工程的质保及售后服务

1、工程交付使用后,乙方负责工程的售后服务。乙方保证提供优质、及时、到位的售后服务(包括质保期内的保修和质保期外的维修维护)。

2、乙方实行 24 小时全天候服务,若出现系统故障3小时内服务到位,重大系统故障24小时内确定维修方案并恢复系统使用。

3、热水系统自甲乙双方验收之日起质保期二年,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外只收取人工费和材料费用。

4、质保期内由于用户非正常使用造成的系统损坏。实行正常的上门维修,但要收取相应部件的材料费。

5、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派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对甲方管理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甲方管理人员达到熟练操作、正确使用和维护的水平。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每日按 500 元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

2、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完工,每日按 500 元支付违约金。

3、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后即生效,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 则违约方要赔偿给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报价明细表》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篇3: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甲方向乙方采购热水器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科凌牌热水器。型号jsd20-10,数量20

个,并赠送迅达牌台式双灶一台,价值438元,迅达台式单灶2台,价值476元,干电池20对,价值100元。

二. 乙方应于2014年 月 日前供货安装到位,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热水器组织验收,货到安装完毕确认合格后,当日付余款。

三. 付款方式:现金一次性付清。

四. 合同金额:小写: 元整;大写: 。

五. 设备必须保证原包装,运抵安装现场验收后方可拆封。

六.整机保修三年,终身维修。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篇4: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合同范文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采购 太阳能,为了保证全面地改造各自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二条、质量标准及乙方质量的要求达到乙方企业标准中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且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

1、乙方于月(甲方应保证具备施工条件)。

2、甲方在签定合同后即付总价金额的%作为定金,乙方安装完毕后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

%(自送货日起,因甲方原因不能安装完毕的,10天内应付清全部货款)。乙方安装完毕后,通知甲方,当天进行验收,如三天内不进行验收,则视工程验收合格,后期改动则应付相关费用。

第四条、保修条款:

乙方保证所出售之标的具有约定及法律规定之品质,并同意太阳能主机免费包修期为 年(主机包括:太阳能热水器水箱、支架、真空集热管),配件为期

年(配件包括:上下水管、混水阀)。在包修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合同交货,延迟交货超过 天(因天气原因、甲方原因除外),要承担总货款 %的赔偿金。甲方未能按期付款,自安装完毕日起,按所欠款项每日罚款

%.在甲方未付清货款前,合同中所有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若甲方未能按上述支付款项,逾期未付款项达

天时,乙方有权中止甲方对该设备的使用,并有权随时取回作为合同标的的设备,甲方已付款项不退。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条款

如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无法达到合同所约定的质量与性能,或乙方无法在故障出现后修好因设备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可退货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施工责任

1、

甲方需把电源、冷、热水源接至设备处,设备如需另做基础由甲方负责解决。项目现场已安装设备由甲方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如发生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设备安装途中或已完毕,甲方更改安装位置,需另行支付人工费、材料费,具体按现场商谈(最低按

元起)。

2、 乙方施工期间自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造成乙方自身、甲方或其它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纷争时,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正本及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变更,经双协商后制成合同附件,双方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后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合同范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两方就 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经友好协商,对系统设计达成了共识,现就有关事宜签字协定如下:

一. 系统技术参数

1. 太阳能系统采用工程用集热模块 型,即每组模块由 mm,长 mm全玻璃集热真空管 支,共 组,合集热面积为 m2.

2. 系统在春秋季节光照充足的条件下,日产热水约8吨(温度在45度75度之间)

3. 配套 只 吨保温水箱。(品牌为 、型号 、内胆材质为sus304不锈钢,外壳材质为 ,保温层为聚氨酯整体发泡)。

4. 配套 组电加热,9kw/380v/组。

5. 系统循环方式为 循环,光照不足及其它季节系统产水温度不足时,控制系统启动辅助加热。

6. 控制系统型号为 。

7. 室内冷热水管、电线管路由 方施工, 方派人技术指导。

二. 工程验收方式

1. 系统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

2. 系统所采用的全部材料均为优质品,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3. 系统验收标准见 书中系统技术参数及验收规范,

中系统技术参数及验收规范的具体指标低于国家相关行业指标或标准的,应以国家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

三.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大写 ( )。

2. 工程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甲方首付工程50%( )作为预付款,货到工地,工程安装结束、系统调试正常后,甲方应付工程款 %( ),其余货款 %(

)完工三个月内付清。

四. 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甲方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至施工现场。

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提供临时仓库提供乙方存放施工材料;乙方负责施工材料在施工期间的安全问题。

3. 甲方应将系统的冷、热水接口,电源接至控制柜。

4. 施工方案及安装位置确定后,甲方如需更改设计或增减部分工程,经

双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5. 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

五. 乙方责任及义务

1. 乙方应保证系统配置及功能符合并达到“系统技术参数”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2. 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移动、破坏甲方屋顶原有的设施,如确属必要,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处理。

3. 本工程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周期为 天(其中前 天为乙方生产、发运期),在施工时无大风、雨天、其它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影响的情况下。

4. 乙方应提前由甲方共同确定安装位置。

5. 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 双方违约责任。

1. 甲方预期付款。

2. 乙方按时交付使用。

3. 如有一方违约,每天按总工程款5‰赔偿对方。

七. 乙方质量承诺及售后服务

1. 太阳能热水器主机三年内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更换。

2. 辅助器件及控制系统一年内质量问题乙方免费更换。

3. 超出质量保证年限或非质量问题(人为破坏、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只收取工本费,终身服务。

4. 乙方承诺的售后服务应在报修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5. 乙方承诺系统的正常使用寿命为15年。

如需服务请拨打铁岭地区销售点的电话__,在接报修后24小时内,乙方应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八. 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工程可以转包,部分零部件可以外购。

九. 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违约方有权诉诸法律。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两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篇6:安装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就向乙方采购格力空调用于办公室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采购产品的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和安装时间:

如在约定安装时间内,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安装调试完毕,双方同意按实际完成安装数量、金额执行本合同,如在约定安装时间内甲方需调整型号数量,乙方应予以配合;新增型号、单价另议。超过约定安装时间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剩余安装合同的,若乙方价格上涨,按照涨价后价格计算。若在本合同执行中乙方发现甲方采购用途及安装地点与本合同内容不符,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产品的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汽运。

三、风险责任承担:货物到达甲方安装地前,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货物自到达甲方安装地后,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安装地点:。

五、产品安装调试:

(1)由乙方安装调试;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场地等设施供乙方安装调试使用,以配合乙方安装调试。

六、其他费用:

(1)分体室内机连接电源插座、柜机室内机连接电源所必须用的空气开关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特殊要求的支架、护网等材料及制作费用约定为甲方承担。

(3)配管加长、附件增加(超出原厂包装配置)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设备验收:双方约定验收时间期限为乙方安装调试完毕、通知甲方对设备进行验收之日起____日内由甲方验收完毕。逾期视同验收合格。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付款逾期____日视为违约。

九、包修期限:按照国家三包法及厂家保修规定。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保留壹份,乙方保留壹份,厂家保留贰份。

十三、其他约定:甲乙双方保证工___实及合同签订数量、安装地址的真实,一旦有虚假,愿意承担责任,同时甲乙双方同意保留________公司或珠海总部直接与项目甲方核实此项目真实性的权利。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7:采购安装合同简易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优质xx,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在合同生效起组织产品的供应。

2.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领取完所购买的xx为止。

1.购买数量:甲方向乙方采购xx300担,其中每担人民币220元。 共计人民币66000元。

2.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付给乙方xx所有款项,乙方负责保管xx直至甲方领取完所购xx。

1、xx质量须严格按照合同签订时所送样品供应;物价的变化不影响所供应的xx质量。

2、xx的重量应足斤足两, 每包xx重量正常误差必须低于0.2%;若经我方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或破包、受潮等现象,将给予整批xx退回。

以上xx质量和重量等相关方面未达到要求者,应无条件退回,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商自理,并及时按要求更换xx。

1、甲乙双方若有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反方给予一定经济赔偿,并责令违反方限期解决或整改,逾期未解决或整改的,经济受损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协议书签订后若乙方提供的xx出现质量、卫生等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次数进行人民币200元至元不等金额的处罚;严重者,按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处罚款可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无法律依据而提前终止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5%(按月总数量应付款的金额计算)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相应损失的经济赔偿。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署:___________ 乙方签署: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篇8: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1.1项目范围:详见技术协议

1.2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部分

二、承包方式

2.1采用以下 种方式:

2.1.1包工包料方式承包,所有设备及耗材由乙方提供;

2.1.2包工半包料方式承包,甲方负责 / ,乙方负责 / ;

2.1.3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所有设备及耗材由甲方提供。

三、交货时间及工期

3.1采用以下 种方式:

3.1.1自接到甲方书面开工通知之日算起 天内完成;

3.1.2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3.1.3其他 。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4.1本合同为 (总价、单价)承包合同

4.1.1本项目经双方约定:合同签约总价(含税)为: ¥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4.1.2乙方提供 发票(税率 % )。

4.2合同价款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

4.2.1工程结算采用以下 种方式

4.2.1.1 竣工结算;

4.2.1.2 进度结算;

4.2.2 合同价款的支付

4.2.2.1 乙方按交货清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设备运到交货地点,并将该批设备的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及合同金额50%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给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4.2.2.3设备安装试运、调试合格后甲方收到合同剩余金额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及5%的质量保函后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金额,在质保期内有问题的设备退回乙方调换,乙方无法调换时甲方有权扣减质量保函的保证金;因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甲方保留退货及向乙方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4.2.2.4质保期1年,从甲乙双方设备调试验收合格日算起。

五、质量及验收标准

5.1 由乙方供应的所有合同物资,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试验,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此外,乙方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关单及质量证明文件。

5.2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由甲乙双方技术工程师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

5.3 如双方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5.4 如验收发现有质量有问题,乙方负责更换。更换后再次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5.5 乙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

5.6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乙方责任,乙方在接到甲方请求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

5.7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乙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甲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乙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六、 甲乙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 提供项目需求并在现场向乙方交底;

6.1.2 办理项目实施所需的各种手续,协调与周边单位间的关系;

6.1.3 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2乙方责任:

6.2.1 按国家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保持周围环境清洁,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若发生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2.2 对承包的工程质量和工期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承担返工、返修责任和费用,若因工程进度而影响甲方设备及机组运行,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6.2.3 安装调试与机组启动期间,厂家安排技术工程师到现场进行调试服务,以应对设备突发故障,以免影响主机运行。若设备发生故障,在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时,乙方应安排技术人员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故障。

6.2.4 乙方保证本合同下的改造工程及相关方面已取得专利权,如第三方向甲方提出诉讼或其他关于专利权方面的主张权利,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追诉赔偿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中途违约退货,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30%违约金。

7.2乙方所交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7.3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7.4质保期1年,在质保期内发生一切质量问题均由乙方免费处理,包括运输过程中往返费用,因乙方质量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视情况承担合同签约价的1%-5%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7.5 乙方逾期交货时,逾期一周内,应按合同总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两周内,应按合同总额的4%支付违约金,即每推迟一周增加合同总额的2%违约金。

7.6 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7.7 乙方造成甲方工作区域内设备或建筑损坏的,视情况承担合同签约价的1%-5%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7.8 因乙方原因在甲方施工期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处以10000-100000元的处罚。

八、不可抗力

8.1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尽其一切努力减轻或避免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同时,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日内将此事件书面通知对方;

8.2在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后,受影响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及时重新开始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8.3在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中止,双方均不应被认为违约或毁约。

九、合同解除

9.1在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中止,双方均不应被认为违约或毁约;

9.2在合同期内,如因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不履行合同义务一方进行合同价格20%的违约索赔。

9.3在合同期内,如乙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相关标准或者工作未达到验收标准,经甲方多次催促,乙方发生拒工、推脱责任,未能及时按验收标准完成工作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按本合同7.5条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9.4 由于专利问题导致项目未进行或甲方遭受损失,可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赔偿权利。

十、合同争议解决

10.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协商不成,提交 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11.1无履约保证金的,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应同时作为合同生效要件;

11.2本合同项目全部竣工并结清工程合同价款后自行终止;

11.3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乙方需具备实施此类改造项目的专利资质,由此产生的专利侵权问题与甲方无关。

十二、附件

12.1分项报价

12.2 技术协议

12.3 安健环协议

12.4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

12.5廉洁承诺书

(以下无正文)

方单位名称 (单 位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

住所(或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税务登记号

帐 号 邮政

编码

方单位名称 (单 位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联 系 人

住所(或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税务登记号

帐 号 邮政

编码

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

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

为了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在建各种项目合同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合同要求支付民工工资,保障民工工资,现承诺如下:

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

2、 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及时如数发给民工。

3、 我公司劳务班组雇佣民工的将要求各班组按照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

4、 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5、 我公司对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务关系的民工的用工管理。

6、 我公司在民工进场后10日内建立进场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民工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民工的数量。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7、 我公司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建设单位监督管理,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公司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规范文本签订保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我公司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建设单位负责。

8、 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和决定。

9、 我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承包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按承包方要求送交各项资料。

承诺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反商业贿赂廉洁承诺书

关于与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

反商业贿赂廉洁承诺书

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委员会:

为响应贵司党委要求,我单位同意在业务合作过程中,就廉洁合作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不以任何名义向贵司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赠与或送礼(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礼物、红包、有价证卡等);

2.不以任何借口宴请贵司人员;

3.不以任何理由组织贵司人员参加旅游、消费性娱乐健身等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与贵司人员有有悖于廉洁合作的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5.出现贵司相关人员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提出或暗示要求宴请,故意刁难、态度蛮横等作风不端,以及其他有损贵方企业形象的行为,将向贵司党委或相关领导据实反映报告。

6.

项目单位全称(并盖章)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9:安装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业务内容、双方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并郑重承诺共同遵守。

一、业务内容:

1、业务类型:甲方购买乙方代理的产品如下(具体配置及数量见附表):

1、监控服务器。

2、摄像头及必须周边附件。

3、红外监测主机。

4、红外监测探头及必须周边配件。

2、设备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元;取整实收: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元整。(含发票)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须预付定金:总货款的_______%即;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完工验收后当日甲方一次付清剩余款项。

2、付款方式为现金或银行即时转账,不接受汇款支票。

3、乙方所开出的票据为第三方代开票据。

三、乙方对所销售的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政策:

1、乙方对以上销售的硬件产品实行一年内免费保修,如厂家注明保修期以厂家为准。

2、对产品涉及到软件部分的,乙方只能提供技术咨询,如需上门服务则收取一定服务费。乙方不对甲方设备所采用的系统和其他应用软件的稳定及兼容性做任何承诺,亦不对甲方设备所采用的系统和其他应用软件的版权负任何责任。

3、乙方不对甲方电脑或任何媒体中的数据损失负任何责任。

4、在下列情形下,乙方有权不予执行售后政策和收取相关费用:

A:产品售出时间已超出售后政策的规定时间的。

B:甲方无法出示产品保修的相关证名在乙方处购买的以及不可抗拒力原因如:自然灾害造成,如带电拔插、高压、地震、雷雨等情况。

C: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乙方在维修时,视产品损坏情况的级别,而收取一定的费用或提供建议信息。

D:电压变换部分以及线路(由于外环境不定因素造成)不在保修范围。

四、提出异议的期限

如甲方对货物的质量存有异议,甲方应自收到货物之日起3日内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确能证明货物参数、数量、质量等不合格,乙方负责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

五、交货、验收及工期:

1、交货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详细交货地点:_______

3、甲方指定收货人:______________

4、甲方在收到货后当面清点验收并向乙方提供签收单,验收以货物清单为准,如有型号、数量、质量等不合格,乙方负责立即无条件更换。甲方签收以后,乙方不再对已签收货物的数量、型号负责,也不对已签收后货物的外观损伤负责。

六、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的承担

1、运输以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迟交货物且未通知甲方,则延期第3天后应按未交货物总价的__________%/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特殊原因除外例如:恶劣天气,物流公司耽搁等)。

2、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款,则延期第3天后,甲方应按照合同总价__________%/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果由于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依法视为不可抗拒之因素而造成无法按时履行义务时,双方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生效及纠纷: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合同正本及附件均加盖公章有效。

2、签字用章后即时生效。

3、本合同和相关附件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4、如有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应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章):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章):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0: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赤峰松山物流园区物资市场C1段高层商住楼安装“清华紫光|”牌集热太阳能热水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范围:太阳能热水器整体安装等配套所有工程施工项目

二、安装:为确保工程安装质量,乙方需派专业技术安装人员,并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安装方案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保工程在整体交工验收前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三、工程总造价:约安装太阳能热水器480台(最终按实际安装台数计算),每台2600元(包括施工安装所有配套费用)。

四、质量要求:品牌为“清华紫光”,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为每台18管、直径为58毫米、管长1.8米。乙方在负责进货前10日内必须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结款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现场,经甲方初步验收后,开始施工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50%的工程款

2.设备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造价45%的工程款。

3.甲方预留工程总造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待工程总体验收合格一年后,根据维修情况返还乙方。如乙方不能及时进行维修,甲方有权找专职人员进行维修,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六、工程维修与服务:太阳能热水器工程系统整体保修一年,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以保证系统长期可靠,安全运行。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甲方无权单方无正当理由退货,否则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施工或延期施工,要支付甲方5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安装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费负责处理,并赔偿甲方5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无专业人员或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的,由此出现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处罚金5万元,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赤峰市(区)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5万元,在开工前返还乙方,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合同范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磋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质量、保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4、工程质量: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5、产品规格:采用“ 牌水箱容量L;内桶为品级进口不锈钢板,板材厚度为 mm;外桶为厚 mm彩钢板材,端盖为厚

mm镀铝锌板,保温材料采用聚氨酯整体发泡,厚度为 cm;支架采用优质镀铝锌板加工,外表静电喷塑处理,实际以样品为准;真空管为“

”牌,规格为Φ58×1800mm×16支。最终以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样品为准。

二、工程造价

(1)“贝斯特”牌 型共 台,单价为 元/台,总价为 元(¥ )。

(2)结算以固定综合单价,单价包括太阳能热水器制造、途中运输(到甲方工地现场)、安装材料(管件及太阳能专用管等)、用于固定太阳能热水器和避雷接地的辅助用材、安装调试、利、税等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付总价的15%,每月付到已完工程量的60%,完工验收合格付到已完工程量的80%,竣工验收两个月内付到工程量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质期二年,保质期满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设备堆放场所。

2、甲方土建满足太阳能产品安装施工条件时,提前5天通知乙方。

3、甲方按时支付工程款。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所有太阳能热水器符合并达到乙方先前送至甲方的样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太阳能行业质量、安装技术标准及规范,保证验收通过。

2、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移动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位置,不得破坏屋顶原有的设施,如确属必要,应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甲方不容许的情况下如有损坏由乙方按价赔偿。

3、本型号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出厂质保书、生产许可证。

4、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必须预测到雷击等自然天气现象的危害,应有防雷击措施。

5、工期90天,逾期乙方承担20_元/天的违约费,如遇雨天等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具体安装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6、太阳能热水器通水前需与甲方工程部核准。

九、违约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以上条款,不得违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违约方给予相应的赔偿。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安装采购合同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制冷设备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乙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均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乙方在供货时附出厂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货

1、交货日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_________个工作日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_________年,在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乙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设备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2、乙方提供年免费维修,如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到达甲方现场,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性问题,乙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给予答复。

3、质量异议期:自甲方设备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

4、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五、设备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包装上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设备一起发送。

3、设备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即行发货达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准备接货。

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1、甲方对乙方所交设备依照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2、由乙方负责现场安装调试,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甲方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3、甲方收货时对产品的外观检查或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七、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的预付款。

2、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_________%正式增值税发票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支付。

八、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的,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九、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3:采购安装合同简易版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下列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产品品种、数量、价格

甲方

提供鸭料销售给乙方;小、中料各__包(每包__市斤),每包人民币__元整(¥__元)、大料__包(每包__市斤),每包人民币__元整(¥__元),二项__包,合计人民币__整(¥__元)。二、交货时间

__年__月起,分三个月内交完。每月__日前交货。交货地点位于__。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收货时应验收货物,并在收货单上签字交甲方。

三、付款方式、金额

分二期付款,第一期付款于第一月交货后,付货款总额__%,第二付款于最后一个月交货完毕后付__%。

四、产品质量

按国家规定执行,若产品不合格,乙方有权退回,若有争议,应按检测部门的结论执行。

五、若甲方不能交货,按15%付违约金,延期交货支付__%的违约金,乙方不依法或不按合同要求而终止合同,乙方应按总额15%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安装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采购人(甲方):________

供应商(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佰壹拾柒万捌仟叁佰元,即RMB¥________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一、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2、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二、安全要求

1、承担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夜间施工照明,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方负责合同工程承包范围的已完工程交工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特别注意地下管网保护,一旦发生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4、安全责任:乙方施工中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安全警戒线等,若发生责任事故,乙方全部承担。

5、工程开工前,乙方应为施工场地内的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三、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50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年月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5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10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10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付款方式

1、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确定结算金额后,四年内分四次付清。

2、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签定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三年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15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五、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三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到场,6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5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七、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八、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乙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篇15:安装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就向乙方采购格力空调用于办公室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采购产品的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和安装时间:

如在约定安装时间内,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安装调试完毕,双方同意按实际完成安装数量、金额执行本合同,如在约定安装时间内甲方需调整型号数量,乙方应予以配合;新增型号、单价另议。超过约定安装时间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剩余安装合同的,若乙方价格上涨,按照涨价后价格计算。若在本合同执行中乙方发现甲方采购用途及安装地点与本合同内容不符,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产品的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汽运。

三、风险责任承担:货物到达甲方安装地前,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货物自到达甲方安装地后,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五、产品安装调试:

(1)由乙方免费安装调试;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场地等设施供乙方安装调试使用,以配合乙方安装调试。

六、其他费用:

(1)分体室内机连接电源插座、柜机室内机连接电源所必须用的空气开关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特殊要求的支架、护网等材料及制作费用约定为甲方承担。

(3)配管加长、附件增加(超出原厂包装配置)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设备验收:双方约定验收时间期限为乙方安装调试完毕、通知甲方对设备进行验收之日起十五日内由甲方验收完毕。逾期视同验收合格。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付款逾期十日视为违约。

九、包修期限:按照国家三包法及厂家保修规定。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保留壹份,乙方保留壹份,厂家保留贰份。

十三、其他约定:甲乙双方保证工程真实及合同签订数量、安装地址的真实,一旦有虚假,愿意承担责任,同时甲乙双方同意保留山东格力公司或珠海总部直接与项目甲方核实此项目真实性的权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篇16: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签订日期: 201 年 月 日

目录

目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工程工期

四、工程质量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十、合同生效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 图纸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8. 甲方工作

9. 乙方工作

三、施工进度和工期

10. 工期

11. 开工及延期开工

12. 暂停施工

13. 工期调整

四、质量与检验

15. 工程质量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五、安全施工

20. 安全施工与检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4. 工程预付款

26. 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七、材料供应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八、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29. 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31. 确定变更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 竣工验收

33. 工程结算

34. 工程质量保修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 违约

37.争议

十一、其他

40. 保险

41. 履约保证金

46. 合同份数

47. 补充条款

47.2 合同附件

附件1:乙方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附件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

附件5: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

附件6:付款申请表

附件7:中标通知书

附件8:廉洁合作协议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给排水、太阳能系统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在满足国家现行设计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的条件下,负责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并为甲方培训操作、保养人员,提供操作规程等内容。如甲方要求,乙方也必须对购房业主的使用提供操作及使用进行培训。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二、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包括: 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给排水、太阳能系统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在满足国家现行设计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的条件下,甲方认可的施工图范围内集热器、水箱、空气源热泵、钢塑管、PPR管、管道保温、设备控制箱、电缆及电缆控制线,管道安装从屋面供热设备至每层管井内热水表处(含热水表安装)等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保质期内维修。负责协调本工程范围内涉及其他设备设施验收,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合格的验收报告。为甲方指定人员提供操作、维护、维修方面的专业培训 。

2.2、具体分界面为:

2.2.1、土建总包施工单位负责预留冷水管道接口出天面并安装阀门及水箱、热泵土建基础施工。

2.2.2、天面上方(阀门后)的冷、热水管由乙方负责,乙方并负责天面至分户热水表(含热水表)及热水、回水管道系统安装和预留、预埋工作(天面下方)、后期套管及孔洞封堵、太阳能设备基础(支墩)施工及安装完成后的恢复工作。土建总包施工单位负责将电源线引到屋面动力配电箱,乙方负责控制箱的电源接线及控制箱后的电气线路。

2.3、竖井内太阳能热水表后至住户的管段由总包施工,管井分户热水表与热水管接驳由乙方施工

三、工程工期

3.1、工期:本工程工期为 个日历天,工期计时均为日历天,包含设计、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所需全部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中约定的开工日期起至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止。该工期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前期准备工作、施工、假期(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及其他公众假期,例如:国庆、春节、各类大型运动会、东盟博览会、民歌节、中考、高考等)、施工期间雨季对工期的影响,乙方须按合同工期进行施工及竣工并承担未按合同工期完工所导致的违约责任。

3.2、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完工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一违约金。

3.3、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完工的,乙方视原因进行协助,相应完工时间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

4.1本工程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所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

4.2、本工程产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本项目的施工图的使用功能要求,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4.3、本工程竣工验收的前提包括项目通过甲方及监理方的检测及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合格的验收报告。

4.4、系统安装和调试工作结束后,且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乙方需对甲方的使用及维护人员进行正确使用及日常维护的培训。

4.5、 主要材料品牌:集热板: 、水箱: 、管材: 、循环水泵: 、阀门: 。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采用施工图预算总价包干,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增值税税额 ¥ 元。本合同选择计税方法为 计税(一般/简易),税率 %。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原因,计税方法和税率等有调整,按调整后双方协商确认。

5.1、包干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

(1)图纸的深化设计费用、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材料设备运输及装卸费(含再次人工搬运费)、安装及调试费、维护及保修费、施工后现场清理费、保险费、工程管理费、利润及税金、各种施工措施费(保证施工质量、工期和安全等的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等保证通过节能专项验收合格的一切费用;

(2)包干合同总价中已包含乙方所有施工开支,如工资、交通费、加班、补助、工具及损耗、水电管理、工商税收费用、施工报建等有关的一切费用;

(3)乙方施工使用设施(包括材料仓库、施工用临时道路等所有设施)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乙方自行负责;

(4)合同总价包含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必须实施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5)乙方在夜间或国家规定的休息及节假日进行工程施工的所有费用及赶工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甲方将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6)各种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测费用;

(7)政府城建管理部门在本工程内发生的如施工环保、建筑垃圾处理等各类强制性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乙方承担;

(8)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9)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到工地现场踏勘,已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导致的索赔(增补)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0)本合同的工程总价中除双方约定的可调价部分之外,其余不因以下任何因素而调整:

(a)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机械设备购置或租赁价格、政府收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增减变动的;

(b)税率增减变动的;

(d) 本工程施工中遇到或克服各种困难和风险引起的费用增减变动的;

(e) 其它可能会引起价格变动的因素。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

3、 招标文件、报价文件及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详见国家建设部、工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及设计变更;

8、 工程报价表

9、 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会签的工程签证单;

双方就本工程及有关合同文件进行协商、洽谈、变更、解除等所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及往来函件等书面资料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组成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201 年月日;

2、合同订立地点: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5号甲方办公楼;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名:

纳税人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税务登记号: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详见《通用条款》的相应内容。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以下文件形成时间相同时,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

(3)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5)乙方的报价文件及附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甲方的报价说明文件及附件;

(8)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会签的工程签证单;

(9)图纸及设计变更;

(10)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本工程及有关合同文件进行协商、洽谈、变更、解除等所形成的补充协议、电子会议纪要、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会签的工程签证单及往来函件等书面资料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使用汉语,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及国家标准、规范。

4. 图纸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工程开工前5个日历天提供肆套;如乙方需增要图纸,增加图纸由乙方自行承担。另所有竣工图纸乙方必须按设计变更修改后经甲方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

4.2 甲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图纸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外泄露图纸,乙方不得将图纸借给他人套用,如发现乙方擅自出借图纸导致他人套用,由乙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停止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1 工程监理单位为 ,其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乙方。

5.2 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甲方委托其行使的职权和其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乙方。

5.3 甲方派驻的工地代表(简称甲方工地代表)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5.4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5.5 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其职权由乙方另行书面通知甲方。

8. 甲方工作

8.1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1.1 开工前3个日历天,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8.1.2 在工程开工前3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接口,其余由乙方自行接至距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处,费用由乙方自理(详见本合同9.1.12条约定)。

8.1.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8.1.4 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3个日历天办理完毕工程开工手续所需要的有关证件、批件。

8.1.5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乙方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

8.1.6 甲方必须在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后 2 个日历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将按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进行控制、监督。

8.2 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8.3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但处理施工及安全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8.4接到乙方申请的各种验收(“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7条约定执行,“竣工验收”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2条约定执行)及工程量计量要求时,在工作时间2个小时内参与验收与计量,如甲方收到乙方的验收及工程量计量的合理要求后,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参与验收及计量的,乙方的工期予以顺延。

8.5 遵守本合同附件8《廉洁合作协议》的约定。

8.6其他甲方工作约定:无。

9. 乙方工作

9.1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9.1.1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附件1《乙方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组织人员进场,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承包人不按附件规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派驻进场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如承包人不按附件规定人员名单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主要管理人员的,由承包人按其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每人5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有人员变动,乙方应提前7个日历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呈所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更换,如未经允许擅自更换管理人员,按本条关于管理人员与合同不符处理。

9.1.2 如有要求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在工程开工前 3个日历天内按甲方要求向监理、甲方报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之清单、材料采购供应总计划,监理、甲方按8.1.6条约定的时间进行审核,如审核未通过要求修改的,乙方应于2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乙方必须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组织人员、材料、设备进场,甲方将按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控制、监督,乙方必须如期开工、竣工并按时保质移交整个工程。在任何情况下(除发生不可抗力之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均不能擅自停工,若有违反,按本专用条款第35.2条执行,同时乙方因停工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赔偿;人员、设备进场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退场,如未取得工程师(包括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工程师)的书面同意退场的,须向甲方支付5000元/台设备、500元/人的违约金。

9.1.3 乙方项目经理必须按时参加甲方或监理单位组织的工程会议,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到会的,必须向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并取得准假,同时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工程会议,否则由乙方按其项目经理不到会一次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累计不到会达三次的,每超出一次按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地代表或项目经理,且其在施工现场工作期间要按要求甲方上下班时间要求正常上下班,因病或其他事务需离开工地的应向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并取得准假,否则甲方发现乙方项目经理一次不按要求上下班或擅自离开工地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累计超过三次的,每超出一次按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1.4 乙方每周五前向甲方提交下周施工计划,迟交或不交一次罚1000元,计划经甲方代表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

9.1.5 施工过程中遵守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同时甲方将根据违反规定的情况对乙方进行500~1000元的处罚。

9.1.6 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生工程安全事故,其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根据违反规定的情况对乙方进行1000~10000元的处罚。

9.1.7 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的安全防护,包括但不限于搭设安全通道、挂安全封闭网、安全防护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1.8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管、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9.1.8.1 场地移交后承包人负责保管施工场地内所有成品、半成品(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工程、门窗工程、设备等的保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如有损坏、污染、遗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9.1.8.2 乙方对于工程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维护应遵循有关的规程、规范要求,注意材料存放的防火、防潮等,不得由于存放和维护措施不当而造成材料、设备的变形、变质、失效、损坏。工程在交付给甲方之前,全部由乙方负责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并承担费用,在交付给甲方之前有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并确保质量。

9.1.9 施工场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广西及项目所在地市现行相关的管理规定。乙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如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甲方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如乙方拒绝上述工作,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24小时内未安排工作的,甲方则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清理,乙方同意甲方在其当期工程款支付时及结算款中扣除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上述工作产生费用的1.5倍的金额做为违约金(实际产生费用按甲方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依据)。

9.1.10 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监理及甲方的指令(口头或书面)组织安排现场施工,并积极配合、服从甲方的管理,否则,甲方视情况严重程度有权处以罚款1000~5000元。

9.1.11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整改指令(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后在约定时间之内必须按指令要求整改完毕。如果乙方拒绝整改,甲方发出书面通知24小时内未进行整改工作,甲方则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乙方同意甲方在其当期工程款支付时及结算款中扣除另行委托施工单位完成上述工作产生费用的1.5倍的金额做为违约金(实际产生费用按甲方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依据),同时甲方视具体情况对乙方进行1000~5000元/次的处罚,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9.1.12 本工程生活及施工用水电接口由甲方协调主体施工单位提供,乙方自行承担本工程的生活及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用水、用电量以现场安装的水、电计量表计量,各计量表的读数由甲方于当月(自然月)28号组织乙方、监理公司及主体施工单位共同计量并签字确认,主体单位按当月的用水、用电量加20%的损耗向乙方收取。若乙方不能按时到场计量时,该月的水电计量数以甲方、监理公司及主体施工单位的计量数为准,水、电费单价以供水、电部门实收单价为准,每月由乙方向主体施工单位缴费,乙方未缴纳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9.1.13配合甲方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若甲方已告知乙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情况、提供相关资料,乙方仍造成破坏的,乙方须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及赔偿;经甲方确认无法避免破坏地下管线的及增加的其它项保护措施工作,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1.14合同签订生效 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 套经甲方确认的合格材料样板;样板提交清单详本合同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

9.1.15在本工程完工后应在荣和集团任一项目现场设立售后服务联络点,以保证小业主使用售后服务需要,并在接到小业主发出的售后维修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提供售后服务支持。

三、施工进度和工期

10. 工期

10.1 按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三条执行。

10.2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及甲方审核的时间:按9.1.2条约定执行。

11.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上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在接到开工令1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

12.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13. 工期调整

13.1 工期增加: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4个日历天内按本合同附件5《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办理工期签证,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工期签证;甲方工地代表在接到报告后14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工期签证进行确认或提出有关意见。若超出14个工作日甲方未答复的,乙方可视为甲方已认可该工期签证。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工期顺延有效签证资料必须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时同时附送,且该签证资料不得失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工期签证。(工期延误约定:甲方只办理工期签证,其他索赔一律不办理。)

13.1.1 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工作面开工条件;

13.1.2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13.1.3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正常施工停工累计达8小时;

13.1.4 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13.1.5 发生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地震、台风等,以上灾害其危害程度对工程施工正常生产是否造成影响及影响时间以南宁市政府部门公示的灾害报告为准。

13.2 工期减少: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减少,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四、质量与检验

15. 工程质量

15.1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提请项目所在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法定检测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异议不成立的一方承担。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甲方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甲方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甲方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监理、甲方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甲方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甲方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监理、甲方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7.4 乙方应对总包及水电等施工单位移交的工作面进行验收,如:试水、试压等,否则因渗漏等问题造成的损失时,乙方自行承担。

五、安全施工

20. 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乙方须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广西区人民政府颁布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如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除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项目经理的权利。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总价包干。本工程工程量按招标时设计图纸、答疑及图纸深化设计进行计算,投标工程量视同设计图纸工程量,结算时除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外,实际工程量变更不对合同价款作任何调整,合同价格已包含了按规范要求施工的相关费用,不因任何因素的影响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面的延期提交、 临时设施的搭设、交通费用、各种原因致导致的人、材、机价格的上涨),且不因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具体合同价格包含内容详见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五条“合同价款”。

23.3 取消通用条款第23.3条的约定。

23.4 取消通用条款第23.4条的约定。

23.5 现场引发工程签证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4个日历天内按本合同附件五《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办理确认,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

24. 工程预付款

详见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6.1条。

26. 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26.1 工程款的支付条件及步骤:

施工工程款支付表

序号工程形象进度及付款条件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根据本工程分段施工计划分段支付预付款。接到甲方的分段开工计划通知后,自乙方书面请款材料(请款单、预付款银行保函及发票)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分段造价20%预付款。

2分段工程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乙方将该分段工程全部设备及材料发货到达项目现场,经甲方代表确认,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分段造价的60%进度款。(扣除已付款)。

3分段工程安装及调试完毕且设备正常运营,并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合格的形式检查报告后。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标段合同总价85%进度款(扣除已付款)。

4分段工程经小业主入伙使用验收后(如业主不按入伙通知时间参加验收且在通知验收之日起3个月内未前来验收的,经甲方、监理、物业验收合格,则视为业主验收合格),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总价的90%进度款。(扣除已付款)

5双方办理结算定案后,且乙方提供结算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结算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的97%。(扣除已付款)

6质保期贰年满后14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对工程进行复检及结算后,自乙方提起请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不支付利息)

26.2乙方提请工程款付款申请表同时,必须按以下第 项约定的税率(注:选择填写①或②),提交双方核对签字确认的应收(付)工程款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

①、本项目增值税暂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乙方需提供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乙方原因无法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乙方提供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合同价款不做任何调整)。

②、本项目增值税暂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乙方需提供税率为 %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乙方原因无法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乙方提供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合同价款不做任何调整)。

若本项目计税方法调整,乙方提供的发票应按甲方要求作相应调整;若上述款项为本项目的结算款,发票须开至结算款总金额的100%。

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表及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延迟提交相应发票的,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支付工程款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相应顺延且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当次工程款,由此造成一切责任乙方自行承担。

26.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若经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发现乙方提交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者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每发生一次本条约定情形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与发票面额等额的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同时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工程款,但乙方不能停止或滞缓供货施工。

26.4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的提交是甲方支付各类款项的前置条件,其他关于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的提交约定、有效期及退回的约定详见专用条款第41条“履约保证金”约定。

七、材料供应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乙方按经甲方确认合格的材料样板(该材料样板需经双方签字确认并作为合同价款确定的依据)进行采购,同时该材料样板由甲方保管,作为材料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但该材料存在内在的瑕疵除外),详见后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

28.2乙方在工程施工中采用及进场的材料、制品、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技术标准,同时在使用前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供材料、制品、构件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准用证等证明资料。严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否则,乙方除需更换材料外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

28.3乙方在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材料、制品、构件,如规范及设计要求应当进行检测和试验的,必须进行检测和试验,当甲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甲、乙双方约定指定广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为检测单位,其检测结果合格时,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28.4乙方按本合同后附件《材料清单一览表》要求采购的材料进场后,必须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验证,并以书面确认为准,如乙方采购的材料与约定不符或与样板不符的,甲方视为乙方所采购的材料不合格,将禁止乙方使用,乙方须无条件清货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8.5 甲方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制品、构件的质量确认,均不减轻乙方对材料、制品、构件应承担的质量、工期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制品无论是否履行了质量确认手续,甲方均可视需要进行抽查或送专业检验部门检验,如发现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送检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8.6 对甲乙双方约定的材料,其品牌、规格型号和综合单价是合同签订时双方共同确认的(详工程量报价表及后附件《材料清单一览表》)。乙方应提前制定采购计划,严格按工程进度及时采购使用。乙方不得以材料价格变化或采购不到材料为由提出工期签证或增加相应费用。

八、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29. 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29.1 施工期间,凡发生工程业务联系单(非设计原因)、技术核定单等,必须由甲方工地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乙方项目经理共同办理书面签证手续,否则视为无效。

29.2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包括设计修改图)、业务联系单、技术核定单等,凡涉及工程造价增减时,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办理费用的认定手续(加盖甲方公章后方对甲方有效),以作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29.3 设计变更以甲方或设计院发出并经甲方确认的变更通知为有效文件,乙方应及时按甲方所发的设计变更施工,经监理单位及甲方检查,每查出乙方不按设计变更施工一次的,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同时仍必须按设计变更施工,因不按设计变更施工所发生的修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列入工程结算内容。

29.4 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配合立即执行的甲方代表指令(口头或书面)时,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若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指令,则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9.1.10条执行;因指令产生合同承包范围外的追加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3.1条执行。当甲方发出的指令为口头指令时应同时附上手签的处理意见(要求有5.3条约定的甲方派驻的工地代表签署意见)项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必须于3个日历天后根据手签意见书补发书面指令作为结算的依据,否则,乙方执的甲方手签意见书作为结算的依据。

29.5 为了便于工程结算,乙方必须在签证事件发生后28个日历天内按照本合同附件5《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办理签证,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甲方工地代表在接到报告后28个日历天内对申请签证事件进行确认或提出意见,同时对合理的签证事件办理签证。若超出40个日历天甲方未答复的,乙方可视为甲方已认可该签证。经甲方代表确认的有效签证资料必须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时同时附送,且该签证资料不得失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

29.6 各种工程签证单、来往函、联系单以乙方送交甲方代表签收为准。

31. 确定变更价款

31.1 对于设计变更,变更部位工程量按有效的设计变更进行增减计算,合同价款中已有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变更工程价款;合同价款中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综合单价计算变更工程价款,没有类似或适用的综合单价,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则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定额总站提出造价咨询并以该部门提供的价格为准。

31.2 对乙方已施工完某部位后方接到甲方对该部位的设计变更图纸或通知的,由此发生的签证已施工完部位的拆除工程内容套用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等现行有关规定及文件编制,有取费区间的按其取费区间中值计取,无取费区间的按原值计取,材料价差按施工当期《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市场参考价平均值计算。参考价上没有的材料经甲乙双方共同市场询价确认材料价格。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与竣工资料同时提供三套经甲方及监理公司盖章确认的竣工图。

32.2 工程具备初步验收条件,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初验申请后3个日历天内组织工程初验。32.3 工程初验不合格的,乙方必须在监理单位要求整改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整改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由乙方提请正式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经监理单位确认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6个日历天内组织正式的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即甲方、乙方、监理方三方共同参与)合格时,本工程竣工日期以甲方签收乙方提请正式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的日期为准,若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时必须整改,按整改后重新组织的三方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本工程的竣工日期。

32.4 因乙方原因使工程竣工验收不能通过的,乙方应按要求整改直至合格为止,且承担相应费用。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不到合格,乙方还必须承担因工程不能按时投入使用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32.5 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前乙方须完成的工作:

32.5.1 清除场内建筑垃圾(包括但不限于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销纳点),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垃圾外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2.5.2 施工人员、材料及设备退场。

33. 工程结算

33.1 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结算的前提条件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

33.2 结算方式:

(1)工程量按照甲方代表确认的竣工图纸结算。

(2)结算依据详见本合同附件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固定总价包干:结算总价=合同包干总价+设计变更及签证造价

33.3 乙方在达到约定的结算前提条件时应在28个日历天内将本工程的结算报告、工程竣工资料(三套)及以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甲方审核。

(1)资料目录;

(2)开工令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分项工程验收报告;

(3)加盖红章的《结算申请报告》;

(4)与结算相对应的有效合同、补充协议中相关经济条款的复印件;

(5)详细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含编写说明),另附电子版、工程量计算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价依据进行计价,具体依据如下:

①、合同报价表单价或合同中约定的取费标准;

②、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约谈记录/限价单等;

③、甲、乙双方签认明确费用的函件;

④、扣罚款单;

⑤甲供材、甲指乙供材的供货通知单或排产订单、送货单回执、领用单/入库单等相关计数单据。

(6) 以上资料中签证、设计变更、定价审批、明确费用的函件等提供原件,无原件者或可提供经过核对后的复印件;

(7)《工程竣工结算书》由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

(8)相关的结算工程量计算稿或后附结算图纸(包括签证附图);范围及内容必须清楚明了,具有较强的可复查性,且图纸是已经过监理及项目工程师签字确认用于施工的,或者经核对过原件的以上资料复印件。

(9)符合甲方要求的经过统一编号的现场签证(后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资料)资料的原件;

(10)详细填写《工程竣工结算财务对帐单》中项目名称、已付款情况、收款帐号、收款银行等相关要求并盖章后经财务相关经办人确认,原件2份附至结算资料中。

(11)工程由项目管理部工程师接管相应的结算资料交接工作;

(12)其他与结算有关的资料。

33.4 取消通用条款第33.4条。

33.5 在满足本协议条款第33.1条的前提下,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和提出修改意见。工程结算经甲、乙双方核对,最终的工程结算造价以经甲、乙方认可的审核结果为准。

33.6 在工程的结算中,对双方争议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定额总站裁决。

33.7 如由于乙方未能按时移交工程或资料欠缺或不来核对工程结算等原因而拖延时间的,甲方有权将结算计划相应顺延。

34. 工程质量保修

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 违约

35.1 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不得停工或消极怠工,并且工期不予顺延。

35.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消极怠工,包括未能按本协议书第三条约定的工期要求完成约定的工作在10个日历天以内的,每一天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个日历天的,自第11个日历天起,每一天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向甲方交付工程严重影响甲方销售、展示等重大计划节点的,乙方按合同总价10%金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5.3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9.1.14条约定提交材料样板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且仍必须按本合同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执行。

35.4 未按甲方指定品牌采购或未经甲方验收的材料,乙方均不可用于本工程。如有违约进场的材料,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同时,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35.5 乙方不得以材料价格导致采购困难等原因为借口,擅自拖延材料进场,并由此造成工程进度缓慢或停工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损失。

35.6 乙方未按甲方约定质量、材料施工需要整改的,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质量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10%的金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处理,乙方同意甲方在其当期工程款支付时及结算款中扣除另行委托施工单位完成上述工作产生费用的5倍的金额做为违约金(实际产生费用按甲方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依据)。

35.7 如因乙方不按施工规范、图纸施工或其他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不合格标准的,或存在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的情况,乙方需无条件按规范及图纸要求返工至合格为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此造成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时甲方视情况对乙方进行20000~100000元/次的处罚,甲方罚款数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35.8 甲乙双方约定当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施工合同,同时乙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引起的费用及工程造价升高的费用):

(1) 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进场施工、工程停工、消极怠工、逾期竣工或预计逾期竣工超过10个日历天时。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对外另行转、分包。

(3) 被行政机关责令停工超过30天的。

(4) 乙方项目经理在开工后未就位主持工作时。

(5) 工程发生“严重质量事故以上”的事故。

(严重质量事故是指由于施工过失,造成建筑物、构筑物明显倾斜、偏移、结构主要部位发生超过规范规定的裂缝、强度不足,超过设计规定的不均匀沉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需返工重做或由于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或改变了建筑物的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同时,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或造成有人员重伤的质量事故。)

(6) 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

(7) 未按乙方承诺函完全执行。

35.9 当甲方根据本专用条款第35.8条及其他条款的约定或依法要求解除施工合同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施工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将自己的人员、设备无条件撤离工地并将施工现场和在建工程及工程资料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在接收场地及施工资料后,双方进行已完工程的质量检验、工程量认定及工程价款的结算。乙方不配合进行质量检验、工程量认定及结算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工程量鉴定及工程价款的结算,及视为放弃对检验、鉴定或结算结果提出异议的权力。甲方有权组织其他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乙方未按期退场、移交工程、资料,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未进行工程结算的以合同约定总价为准)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施工合同解除后,对于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工程造价的70%结算工程款,对于乙方已完成但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量,甲方不予以支付工程款。

35.10 本合同其他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另行支付合同总价(未进行工程结算的以合同约定总价为准)20%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35.11 乙方保证无条件处理好与承包本合同工程内容存在关联关系的施工队、供应商、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的关系,不因前述施工队、供应商、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的工资、工伤赔偿、货款、工程款)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仲裁,到项目工地、甲方营业场所、行政部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利用公共媒介、自媒体曝光甲方或项目)。若有发生前述主张权利的,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两日内,乙方无条件彻底解决完毕(包括但不限履行完毕争议款项费用的支付义务,撤回诉讼仲裁,解散聚会、撤销各类媒介宣传并消除影响)。若乙方没能控制上述事件的发生,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另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支出的争议款项费用、处理事件和消除影响的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直接和间接损失),该违约金及赔偿款项,乙方同意甲方从应付工程款项中直接扣收,无需乙方另行同意。自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4日内乙方不能完成解决的,视为乙方认同有关人员主张权益的款项费用及金额,乙方同意甲方从应付的工程款项中扣收,由甲方代乙方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无需乙方另行同意,乙方就此发生的损失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5.12 乙方在施工中因违约而须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可在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违约金,甲方可从其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进度款及质量保修金,下同)中直接扣收,甲方扣收的该违约金数额视为甲方已支付同等数额的工程款(进度款)给乙方。

35.13 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受到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害,故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二年内出现上述情形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施工图纸施工的甲方不予结算,且乙方应免费按照施工图纸进行返工。在乙方返工、整改且甲方验收合格前,该部分不予进行付款及结算,并且乙方还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5.14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33条约定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及工程竣工资料的,乙方同意每延迟一天提交相关资料的按合同造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同时将不予结算。

35.15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自己人员或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工程交付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造成人员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及损害方全部损失,并按合同总造价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5.16 违约方除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外,还应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35.17其他违约情况约定:无。

37.争议

双方因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其他

40. 保险

由甲方、乙方各自办理其范围内的财产和人身保险并承担各自的保险费用。

41. 履约保证金

41.1 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按如下第 项约定(注:选择填写①或②)提供履约担保。

①、向甲方缴纳金额为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履约保证金(扣除违约金及其他代付/垫款等后)在本合同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乙方提起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返还。

②、向甲方提交按中标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合同履行期内不可撤销)。履约保函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履约保函格式详见附件11)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等款项,但乙方不能停止或滞缓供货施工

41.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超出履约保函有效期的,甲方相应延迟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延误期的银行履约保函。

41.3 在履约保证有效期内如履约保函有效期结束,但合同履约未完成的,由乙方自行延续保函的有效期。

41.4 投标保证金: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后,自乙方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无息退还至乙方对公账户。

46. 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

47. 补充条款

47.1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7.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费用结清之日起失效。

47.3 本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有冲突的,以专用条款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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