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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关系学派早期理论的代表人物有原籍澳大利亚的美国人埃尔顿·梅奥(elton.mayo),美国的罗特利斯伯格,它的组织理论观点是什么呢?下面是百文网小编搜集整理的一些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麦格雷戈是麻省理工学院的教授,是人际关系运动最积极的倡导导者之一。麦格雷戈最著名的理论是他的x理论和y理论。
x理论是他总结以往管理者对人的基本理念而提出来的。这类理念认为:1.一般的人是天生懒惰的;2.大多数人缺乏上进心,不愿负责,宁可受人领导;3.他们的私心很重,往往无视组织的需要;4.这些人天生抵制变革;5.这些人缺乏理智,不能克制自己,容易受人影响;6.人群中的人可以分为两类,除了占大多数的上述者外,只有少数人能够克制自己,这部分人应该负起管理的责任。正因为如此,持这类观念者,在管理上主张:1.管理者应该关注的是提高生产率,完成生产任务。其主要职能是计划、组织、经营、指引、监督;2.对于员工,管理就是引导他们努力工作,让他们适应工作和组织的要求;3.没有管理者的介入,员工会对组织采取消极,甚至拒绝的态度。因此,必须说服、奖励、处罚、控制他们。麦格雷戈认为,上述理念虽然广泛地被管理者接受,但并不正确。他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和阿吉累斯(chrisargris)的成熟与不成熟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y理论。
阿吉累斯认为,社会现实的管理制度压抑着人们在人格上成熟。健康的人从婴儿到成人,在心理上有一从不成熟向成熟发展的自然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格要发生七种变化:人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如图:
上述变化虽然是自然的过程,但是,由于现实和企业管理制度的约束,以及外界影响,如工作简单,管理上强调集权和服从,工人无力支配环境等,使工人的成熟受到阻碍。
麦克雷戈仔细研究了阿吉累斯的理论和马斯洛的理论之后,针对x理论发表了他的y理论。y理论认为:
工作中的体力和脑力劳动像游戏和休息一样自然,厌恶工作不是普通人的本性。工作可以达成某种满足,人会自愿去执行;也可以是一种处罚,受处罚者只要有可能就想逃避。是哪一种情况,要看环境而定。
控制和处罚,不是使人们努力达到组织目标的唯一手段。它甚至是对人的一种威胁和阻碍,使人放慢了成熟的脚步。员工对要达到的目标会表现出自我引导与控制。
人的自我实现的要求和组织要求是没有矛盾的。如果给人以适当机会,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就能统一。
在适当条件下,普通人不仅能学会接受职责,而且还能学会谋求职责。逃避责任,缺乏上进心以及注重安全感,往往是经验的结果而不是人的本性。
在解决组织的困难问题时,一般人都能发挥较高的想象力、聪明才智和创造性。
在现代工业社会,普通人的智慧潜力只得到了部分发挥。
组织中的人际关系,对组织内活动有很重要的影响作用,人际关系在组织管理中的作用是什么呢?下面是百文网小编搜集整理的一些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1)人际关系影响工作绩效和员工的满意度。良好的人际关系是群体凝聚力的基础;
(2)人际关系影响员工的身心健康。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保证员工身心健康的重要条件;
(3)人际关系影响员工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
行政组织是指按一定的法律程序建立的、行使国家公权力、管理社会各项事务的公共行政组织机构实体。在我国专指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其办事机构。这一部分内容在公基法律(行政法)、行政管理学、公文部分都有涉及,大家需重点掌握行政组织的类型灵活运用。本篇就行政组织依据职权和作用不同,划分了6种组织类型给大家做一知识体系总结,帮助大家熟练掌握。
辅助机关是为了是领导机关及其相关职能机关正常开展工作,在机关内部设立的承担辅助性工作的机关。辅助机关可分为综合性辅助机关(如国务院办公厅)、专业性辅助机关(如人事处、财务室)、政务性辅助机关(如政策调研室)和事务性辅助机关(如机关事务管理局)。
行政组织的类型是本节一个重要考点,主要通过客观题的形式考察。下面是百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共基础管理学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按照行政组织的职权范围和作用不同,行政组织可分为:
派出机关是指一级政府根据业务管理的需要,按法律规定和管辖地区授权委派,在所辖区域内设立的代表机关。派出机关不构成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其权利是委派机关的延伸,因而是派出它的那一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分支机关。
我国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类:一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二是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三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在讲到派出机关时,由于前面法律的行政法中一般会出现行政主体,会在行政主体里仔细讲解派出机关,所以讲到这里时学员依然早就熟悉,所以可以简单讲解即可。
例题1:在行政领导机关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管理某一专业方面行政事务的执行机关是( )。
A. 领导机关
B. 职能机关
C. 辅助机关
D. 参谋机关
答案:B
例题2:以下属于政务性辅助机关的是( )。
A. 财政科
B. 人事科
C. 政策教研室
D. 机关事务管理局
答案:C
例题3:为了使行政首长或专业职能机关顺利地进行管理活动,在机关内部承担辅助性工作任务的机构是( )。
A. 领导机关
B. 职能机关
C. 辅助机关
D. 参谋机关
答案:C
行政组织是指依一定法律程序建立的、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政府组织机构实体。在我国专指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办事机构。下面是百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共基础管理学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行政组织是依法设立的,这是行政组织合法的前提;
二、行政组织行使的是国家行政权力,所以行政组织就只能是行政机关,不能是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等;
三、行政组织的目的是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而不是企业内部的私有事务。需要学员记忆的是在我国行政组织专指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办事机构。
例题:以下属于行政组织的是()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法院
C. 通检察院
D. 国务院
答案:D
行政组织是一个由若干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其基本要素包括六个方面:
1.组织目标。这是组织赖以建立和存在的基础和前提,也是组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组织目标就不可能设立行政组织。例如,某市设立公安局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这就是设立公安局这个行政组织的目标。
2.机构设置。机构是行政组织的实体。机构设置是根据组织目标、职能范围在行政组织内部按单位进行分工的结果。组织内部的分工首先表现为机构设置,其次表现为岗位设置。设置科学合理、精干高效的行政组织机构,是行政组织建设的核心内容。例如,在设立了公安局后,还会在公安局内部有机构的设置和岗位的设置,因为公安局的内部还要有各个部门去管理不同方面的事务,比如人事科管理的是人事任免或者人事处理等事务,财政科管理的是整个部门的财政事务。这些都是公安局内部的机构,成立一个行政组织之后就要有这些机构的设置,然后在机构的内部设立具体的岗位,即为岗位设置。
3.人员构成。组织由人组成。人是行政组织的主体,是行政组织的生命和灵魂。有了组织,机构,岗位之后还要有人,没有人一切都不可能运转。比如在公安局中就要有局长、副局长若干、普通民警若干等。
4.权责体系。权责体系是行政组织内部权力分配、权责关系、指挥系统、运行程序、沟通渠道及各种机构、各个岗位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及内在联系的具体表现,它直接关系到行政机构的设置及其运转。每个岗位都有自己不同的职责,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职责,同样也有相应的权力,权力与职责相适应。
5.法规制度。这是行政组织依法行政的根本保障。法规制度的完善程度,也是衡量行政组织是否健全的主要标志。
6.物质因素。物质要素主要包括行政经费、物资供应、空间场所、办公设备等。这是行政组织为实现目标而开展组织活动的物质手段。比如公安局里的一些警车、单警设备,警械和武器都是行政组织能够运行的物质因素。
例题1:_______是行政组织的主体,是行政组织活的灵魂。
A.物质因素
B. 规章制度
C. 组织目标
D. 行政人员
答案:D
例题2:以下属于行政组织的物质因素的是()。
A.组织人员
B.规章制度
C.机构设置
D.行政经费
答案:D
管理是管理者在特定环境下对管辖范围内组织资源,通过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优化配置,从而有效实现组织目标的社会活动,也就是说管理是离不开组织活动的,那影响组织活动的一个重要要素就是这个组织结构,在我们事业单位中,以选择题出现,考察考行政组织结构的优缺点,是重点的重点,需要好好理解。下面是百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共基础管理学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纵向结构:即直线式结构,又称行政组织的层级化,是纵向分工形成的行政组织的层级制,纵向结构实际上是纵向看的,是指政府上下级之间和政府各部门上下级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比如我国各级政府: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乡政府,五级政府上下级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
(二)横向结构:即组织的部门化,是指行政组织的横向分工,横向结构实际上是横向来看的,比如市政府下面会设置公安局,专门管社会治安的,卫生局,专门处理卫生事务,环保局,关门管环境保护的,也就是把行政事务设置的更加专业化,设置更加具体化了。
如果家庭教育出了问题,孩子在学校就可能会过的比较辛苦,孩子很可能会成为学校的“问题儿童”。下面就跟着百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影响孩子成绩的主要因素不是学校,而是家庭。
2.如果家庭教育出了问题,孩子在学校就可能会过的比较辛苦,孩子很可能会成为学校的“问题儿童”。
3.成绩好的孩子,妈妈通常是有计划而且动作利落的人。父亲越认真,越有条理,越有礼貌,孩子成绩就越好。
4.贫穷是重要的教育资源,但并非越贫穷越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做父母的,需要为孩子提供基本的文化资料,不让孩子陷入人穷志短的自卑深渊。
5.富裕是另一种更高级的教育资源,西方人的经验是:“培育一个贵族需要三代人的努力。”“阶层是会遗传的。”但是,更高级的教育资源需要有更高级的教育技艺,如果没有更高级的教育技艺,富裕的家庭反而会给孩子的成长带来灾难。
6.不要做有知识没文化的家长。有些人有高学历,但不见得有文化。如果家长不懂得生活,不知道善待他人,甚至不懂得善待自己的孩子,无论他拥有多高的学术水平,他也是没有文化的人。
7.父母可以把孩子作为世界的中心,但是不要忘了父母也要过独立的生活。如果父母完全围绕孩子转而没有了自己的生活主题,这样的父母常常会以爱的名义干扰孩子的成长。有时侯,并不是孩子离不开父母,而是父母离不开孩子。
8.父母需要承担教育孩子的责任,不过,也不要因为教育孩子而完全取消了自己的休闲生活。“没有责任感伤害别人,太有责任感伤害自己。”
9.如果孩子一哭闹父母就赶紧抱起孩子,那么,孩子就会利用父母的这个特点经常纠缠父母,提出更多的要求。所以,孩子哭闹,不要着急把孩子抱起来,父母最好让自己有事情做,让孩子看着自己动作麻利地做事。
10.夫妻关系影响孩子的性格。一个男人如果不尊重他的妻子,那么,他的儿子就学会了在学校不尊重他的女同学。一个女人如果不尊重她的丈夫,那么,她的女儿就学会了在学校瞧不起她的男同学。
11.教育就是培育人的精神长相。家长和教师的使命就是让孩子逐步对自己的精神长相负责任,去掉可能沾染的各种污秽,培育人身上的精神“种子”,让人可以呼吸高山空气,让人可以扬眉吐气。
12.有修养的父母是“伏尔泰主义者”,“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他们从孩子出生的那天就开始跟孩子讲道理,耐心的征求孩子的意见。不要指望打骂孩子就能让孩子学会服从。杀鸡给猴看的结果是:猴子也学会了杀鸡。
13.让孩子成为既有激情又有理智的人。“没有激情,任何伟业都不可能善始,没有理智,任何壮举都不能善终。”
14.让你的孩子成为有教养的人,有教养从守时,排队,在公共场合不大声说话,不轻易发怒开始。
15.做人要厚道。如果你的孩子比较厚道,请不要嘲笑他的软弱。喜欢占小便宜的人,往往吃大亏,因为他被别人厌恶。愿意吃小亏的人,将来会占大便宜,因为他被人喜欢。
16.身体的活力能够带来精神的活力。身体好的人,性格阳光。身体不好的人,做事犹犹豫豫,躲躲闪闪,说话吞吞吐吐。
17.不要以为孩子1到6岁只是长身体的年龄。如果父母让孩子1到6岁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那里度过,等到孩子6岁时父母再把孩子接回来上小学,那么,这个孩子在小学要么成为默默无语的沉默者,要么成为无法无天的捣乱者。
18.经常和孩子一起做三件事:一是和孩子一起进餐,二是邀请孩子一起修理玩具,家具或衣物,偶尔邀请孩子帮忙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三是给孩子讲故事并邀请孩子自己讲故事。
19.如果没有特别困难,父母最好每天赶回家和孩子一起进餐。家庭的共同价值观,就在全家人围着一张桌子吃饭的过程中建立起来。
20.给孩子讲故事并邀请孩子自己讲故事,让孩子从听故事开始建立阅读和写作习惯,让孩子尽早学会独立阅读,尽早养成终身阅读的习惯。“只要还在读书的人,就不会彻底堕落,彻底堕落的人是不读书的。”从来不给孩子讲故事的父母,是不负责任的父母。
21.孩子的成长有三个关键期:第一个在3岁前后,第二个在9岁前后,第三个在13岁前后。如果错过了成长的关键期,后患无穷。22.不是“三十而立”,而是“三岁而立”。孩子三岁前后,就必须建立自食其力的勇气和习惯。凡是自己能够做的,必须自己做,凡是自己应该做的,当尽力去做。
23.如果你的孩子在13岁的时候喜欢弗罗斯特的诗句:“两条路在树林里分岔,我选择走人少的那一条”,这很正常,不要担心,他以后也许会选择人走的多的那一条。
24.父母给孩子讲道理是必要的,但给13岁前后的孩子讲道理时,要注意自己讲话的姿态,姿态比道理更重要。否则,孩子会厌恶,反抗。孩子会说:你讲的话都是对的,但你讲话的那个样子很令人讨厌。
25.心底秘密是人成长,成熟的标志。如果孩子有心事,他不想告诉你,那么,不要逼迫孩子把他的秘密说出来。
26.在孩子3岁前后,他的身边最好有一个无为的放任型父母。在 孩子9岁前后,他的身边最好有一个积极的权威型父母。在孩子13岁前后,他的身边最好有个消极的民主型父母。有效的教育是先严后松,无效的教育是先松后严。
27.必须留意你的孩子的学习成绩,但也不必太在意他的名次。倒是需要警惕那些学习成绩总是第一名的孩子。有些孩子学习成绩好,性格也好,有些孩子学习成绩很好,但性格却自私,缺乏同情心,没有生活情趣。
28.必须让你的孩子学会与他人交往并愉快的接受小伙伴。“如果父母对自己的邻居不满,对孩子的小伙伴也十分挑剔,或者不让自己的孩子和他们交朋友,让孩子觉得好像自己跟别人很不一样,那么,这些孩子长大以后就很难与任何人自然地相处。
29.孩子的成长需要同伴,让孩子有自己的朋友,但不要有太杂乱的伙伴,在孩子没有形成成熟的理性和判断里之前,警惕孩子沾染同伴的坏习惯。
30.让你的孩子尽早建立健康的审美观。有出息的男性一定会喜欢健康的女性。不要让孩子的审美观陷入低级,病态。不要以为小的,有病的,就是好的。不要以为强大的,就都是坏的。不要以为小麻雀,小绵羊,小狗都是可爱的,也不要以为狮子,老虎,狼都是坏的。不要以为豺狼都是吃人的,豺狼只吃比他弱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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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玲珑小说里还有个四面楼,卿尘跟四面楼是什么关系呢?卿尘是不是跟夜天凌一起出征过?发生了什么重大事件没?醉玲珑冥衣楼是什么组织?下面是Vanky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其实卿尘原本是凤相的二女儿,自幼被掳走,在认识前冥衣楼楼主就此继承了她的绝学。而最初怀疑卿尘身份的是魔魇,因看到了卿尘戴的碧玺手链,这算是冥衣楼楼主的信物。随后告诉了莫不平,而且莫不平在看星象时发现了一颗异星(就是卿尘),才有了莫不平到湛王府拜访,其实就是去看卿尘。至于后来卿尘离开湛王府后在四面楼下被泼水,接管四面楼这些其实都是莫不平一手安排的,因为卿尘不管从那个方面都印证了上天安排给他们的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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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及韩国,有人会用之配以海盐、黄土等,以类似炼钢的方法,加工成青竹盐(或称竹盐),作为调味料、甚至加进个人卫生用品之中,竹盐牙膏就是当中较知名的产物。据称有消炎抗菌、防敏抗蛀、保持牙龈胶原、以预防牙龈退化及牙周病的效果。
管理,是指以管理主体,有效组织并利用其各个要素(人、财、物、信息和时空),借助管理手段,完成该组织目标的过程。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一些关于行政管理必备的知识有什么,希望对大家有用。
管理学理论包括:二八法则、华盛顿合作规律、马太效应、酒与污水定律和手表定理等。从管理实践到形成完整的管理理论这个过程,经过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根据发展历程分为科学管理、人际关系、系统理论和权变理论等阶段。
行政责任包括哪些内容?根据行政责任主体的不同、根据行政责任的范围、根据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根据行政责任的具体内容等等,行政责任一般指行政机关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它是一种法律责任,不是基于道义或约定的道德责任。
二、它是在行政活动中由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违反行政义务引起的,与违宪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有程度上的不同。
三、它是一种不能以其他法律责任或纪律责任替代的独立的责任。 惩罚形式:
可分为惩罚性行政责任、强制性行政责任和补救性行政责任。惩罚性行政责任的主要形式有:
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强制性行政责任包括强制划拨、执行罚等;补救性行政责任的形式较多,主要有:认错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撤销违法、纠正不当、返还权益、行政赔偿等。
行政责任按承担的主体不同可分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行政责任和行政相对人承担的行政责任。
(1)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通报批评;②赔礼道歉,承认错误;③恢复名誉,消除影响;④返还权益;⑤恢复原状;⑥停止违法行为;⑦履行职务;⑧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⑨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⑩行政赔偿等。
(2)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通报批评;②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接受行政处分等。
(3)行政相对人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承认错误,赔礼道歉;②接受行政处罚;③履行法定义务;④恢复原状,返还财产;⑤赔偿损失等。 此外,外国人及外国组织在我国境内活动时,属于我国行政管理相对方,如违反了我国行政管理义务也要承担行政责任。外国人承担行政责任的特殊方式还有限期离境、驱逐出境、禁止离境等。
省花是一个省级行政区具有代表性质,代表该省形象的花,也反映出一个省的精神、文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的省花,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北京市(市花:月季)
月季别名:长春花、月月红、斗雪红、瘦客、四季蔷薇
天津市(市花:月季)
月季别名:长春花、月月红、斗雪红、瘦客、四季蔷薇
上海市(市花:白玉兰)
白玉兰别名:白兰、芭兰、白兰花、白缅桂、白缅花、白玉兰、白木兰
重庆市(市花:山茶花)
山茶花别名:薮春、山椿、耐冬、晚山茶、茶花、洋茶、山茶花
河北省(省花:太平花)
太平花别名:北京山梅花、山梅花
山西省(省花:榆叶梅)
榆叶梅别名:榆梅、小桃红、榆叶鸾枝
辽宁省(省花:天女花)
天女花别名:小花木兰、天女木兰
吉林省(省花:君子兰)
君子兰别名:大花君子兰、大叶石蒜、剑叶石蒜、达木兰
黑龙江省(省花:丁香)
丁香别名:紫丁香
山东省(省花:牡丹)
牡丹别名:木芍药、花王、洛阳王、洛阳花、谷雨花、富贵花
江苏省(省花:茉莉)
茉莉别名:香魂、莫利花、没丽、没利、抹厉、末莉、末利、木梨花
安徽省(省花:紫薇)
紫薇别名:入惊儿树、百日红、满堂红、痒痒树
浙江省(省花:兰花)
兰花别名:中国兰、春兰、兰草、兰华、幽兰、山兰、国香、空谷仙子、香祖
江西省(省花:杜鹃)
杜鹃别名:映山红、满山红、山踯躅、红踯躅、山石榴
贵州省(省花:杜鹃)
杜鹃别名:映山红、满山红、山踯躅、红踯躅、山石榴
福建省(省花:水仙)
水仙别名:凌波仙子、玉玲珑、金盏银台、姚女花、女史花、天葱、雅蒜
湖北省(省花:梅花)
梅花别名:春梅、干枝梅、红绿梅
广东省(省花:木棉)
木棉别名:红棉、英雄树、攀枝花、斑芝棉、斑芝树、攀枝
湖南省(省花:芙蓉)
芙蓉别名:拒霜花、木莲、地芙蓉、华木、酒醉芙蓉
陕西省(省花:百合)
百合别名:强瞿、番韭、山丹、倒仙
青海省(省花:郁金香)
郁金香别名:洋荷花、草麝香、郁香、荷兰花
甘肃省(省花:郁金香)
郁金香别名:洋荷花、草麝香、郁香、荷兰花
四川省(省花:木芙蓉)
木芙蓉别名:芙蓉花,拒霜花,木莲,地芙蓉,华木
河南省(省花:腊梅)
腊梅别名:金梅、蜡梅、蜡花、蜡梅花、蜡木、麻木紫、石凉茶、唐梅、香梅
海南省(省花:三角梅)
三角梅别名:三角花、室中花、九重葛、贺春红、勒杜鹃
云南省(省花:山茶花)
山茶花别名:玉茗花、耐冬、曼陀罗、薮春、山椿、晚山茶、洋茶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花:桂花)
桂花别名:木樨、丹桂、金桂、岩桂、九里香
内蒙古自治区(区花:马兰花)
马兰花别名:马莲、马兰、旱蒲、、荔草、
宁夏回族自治区(区花:马兰花)
马兰花别名:马莲、马兰、旱蒲、、荔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花:雪莲花)
雪莲花别名:大苞雪莲、荷莲、优钵罗花
西藏自治区(区花:报春花)
报春花别名:小种樱草、七重楼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花:紫荆花)
紫荆花别名:红花紫荆、洋紫荆、玲甲花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花:莲花)
莲花别名:莲花、水芙蓉、藕花、芙蕖、水芝、水华、泽芝、中国莲
台湾省(省花:蝴蝶兰)
蝴蝶兰别名:蝶兰、台湾蝴蝶兰
考取行政管理师证是一个提升职业素质和竞争力的重要途径,需要考生进行系统的准备和认真的复习。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行政管理师证书怎么考,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职业等级:
行政管理师划分:初级、中级、高级。
报考条件:
行政管理师初级(具备下列条件者)
(1) 经正规初级工培训结业,年龄需满18周岁以上。
行政管理师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者。
(2) 取得行政管理师初级证后,经正规中级工培训结业且年满18周岁以上。
(3) 中等职业学校对口专业三年级或已毕业学生。
(4) 高等院校二年级或技校5年制高职班三年级对口专业学生。
行政管理师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取得行政管理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研究生表示学历,可细分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的学习经历或是曾在哪些学校肄业或毕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研究生分为几种类型,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
2、具有国民系列教育(如统招、自考、成考、网络教育等)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对于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或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的人员,还需满足相应的报考条件。
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只有A、B、C三类,A证可以在全国使用,B、C证可以在当地使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律师证书有几种类型,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通过司法考试,并申请律师执业资格证。具体流程如下:
1、通过司法考试。要想成为一名律师,必须要去报名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这门考试,被大家称为国考之一,考试过关率比较低,考试难度很大,这是要想成为律师的必须职业资格,假如你无法通过,你就永远也当不成律师。
2、必须脱产实习。假如通过你自己的努力,你顺利地通过了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那你还必须去找一家律所脱产实习一年,因为只有专业的实习经历,才能帮助你快速地成长,也才能让你快速地进入律师这个角色,成为一名好律师。
3、通过实习考核。有了全职的实习经历,你还必须要通过实习后的专业考核,只有通过这次考核,一般是笔试加面试,你才能顺利地去申请律师执业证。
4、拿到执业资格。通过执业资格证的申请程序后,经过司法厅的审核,假如你成功地拿到了律师执业证,从此你就是一名真正的律师了,你就可以拿着自己的执业证去顺利执业了
专升本考试主要以笔试为主。各个专业的考试题目基本上由该专业教师自拟然后由高校教育管理机构管理并在考试日期启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专升本统招文科考语文、英语、专业课。理科考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
1、专升本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专升本艺术类(一级学科):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专升本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高数(一)。
4、专升本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政治、外语、高数(二)。
5、专升本法学:政治、外语、民法。
6、专升本教育学(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专升本农学: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专升本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9、专升本体育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一个国家的安全,代表着整个国家所有公民的安全,皮之不存,毛焉将覆?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在我国是一种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情形。如果犯了危害国家安全罪,就非常有可能会对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方面造成严重的损害,下面来具体的看一下放火罪属于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吗吧?
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属于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的。
一般放火行为,是指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因此,它们的根本区别,不在于是否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而在于前者危害公共安全,后者不危害公共安全。从理论上说,界限不难区分。但在司法实践中,在处理具体放火案件时,对于某种放火行为是一般放火行为,还是构成放火罪,有时发生意见分歧。
放火犯通常以烧毁目的物为犯罪目的。但是,判断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不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而应以行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放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本法对于放火罪的规定有两个条文,即本条和第115条。这两条的关系是,本条是规定放火罪的构成要件的基本条款,第115条是与本条相联系的结果加重条款。根据刑法理论,结果加重的条款是不发生犯罪未遂问题的,只有该条文规定的严重结果发生了,才能适用该条文。所以,认定放火罪的既遂、未遂,应以本条规定的放火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根据刑法修正案,该条已经被修改为危险犯,即达到可能造成危害的危险或严重后果的,就既遂。
意外火灾,是指由于不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原因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如然山火、雷电、地震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和抗拒的原因引起的火这种火灾的发生,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危害了公共安全,有的还与行为人的行为有关,但行为人主观上既无故意,又无过失,因此,不构成犯罪。在处理这类案件时,由于有时只看到火灾的发生与行为人的行为有关,而忽视了对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的考察、分析,因而在罪与非罪问题上发生分歧。
从法律上讲,任何人对属于自己的财产都有处分权。包括将其毁坏,使其失去使用价值或者价值。但是,这种权利的性质是以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为前提的。只要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放火烧自己的财物,就属于处分个人所有财产的范畴,不构成放火罪。反之,构成放火罪。
如果人以放火为手段杀害或伤害特定的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只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虽以放火为手段杀伤特定的人,但同时可能造成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应以放火罪论处。
如果行为人以放火为手段,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煤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和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虽然具有本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特征,但因法律对这几种罪已作了专门规定,因此,应分别适用本法第116条、第117条、第118条和第124条,以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论处。
如果行为人以放火为手段毁损公私财物,没有造成重大损失,也不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如果行为人放火烧毁公私财物,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应以放火罪论处。
行为人在实施杀人、强奸等犯罪后用放火的方法焚毁罪迹的,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如果行为人消灭罪迹的放火行为不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按所犯的罪从重处罚,不另以放火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消灭罪迹的放火行为是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则应另以放火罪与前行为构成的犯罪实罪并罚。
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基本利益,是一个国家处于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也就是国家没有外部的威胁和侵害也没有内部的混乱和疾患的客观状态。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0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国民安全、领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下面来具体的看一下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是怎么回事吧?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过失,该罪属于结果犯,不同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才能以该罪论处。因此,刑法规定,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害的客体为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其他危险方法,指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的危险性相当,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且已经发生了严重后果。对此不能作任意解释而扩大其适用范围。
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这类犯罪对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事前往往无法预料和控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下面来具体的看一下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种类有哪些吧?
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包括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包括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包括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丢失枪支不报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包括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驾驶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这类犯罪对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事前往往无法预料和控制。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的重要判别因素就在于是否对不特定人员造成了损害。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和其妻子有矛盾,妻子搬离其住处到其岳父家居住。李某多次和其妻子协商,让其妻子回家居住,妻子坚决不同意,并要求和李某离婚。李某恼羞成怒,决定要报复妻子及其岳父家的人。李某私自准备了手电、打火机等作案工具,于某日凌晨二时许窜入其岳父家中。正好当晚,其岳父岳母出门未归,其妻子上夜班。
李某通过撬棍撬开门锁,进入屋内,见家中无人,就用火机将床上的被子等东西点燃后,又把其妻子的衣服从衣橱中拿出,扔进燃烧的火中。李某见火势起来,便跑出屋门,骑着自行车回家了。着火处为一楼,二楼租赁于在平阴经商的王某。王某闻到烟味,遂起床并喊叫邻居救火后,拨打119救火电话。后在邻居及赶来的消防警察的努力下,将火扑灭。该着火点位于村中的中心,系两层楼结构,前后右边皆有房屋相连,系邻居,有人居住。右边为一村道,村道两边皆有住户。着火处,院落中有柴草堆放在西边,和西邻房屋相连,因抢救及时,未燃。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李某故意放火,且火势起来后,已经对周围不特定人的生命、财产构成侵犯,其行为构成放火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本案中,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的放火行为已经对不特定人的生命、财产构成侵犯。
对“不特定”的含义,是与特定相对而言的,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象结果不特定是指犯罪行为对谁的人身或者财产,对多少人身或者财产或其他利益造成损害,都是事先无法确定和估计的。结果的不特定与对象的不特定相互联系,不能把不特定等同于确定上限。不特定从属性上讲是客观存在的,不特定的判断,只可以依据自然法规、客观规律来确定,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认识来确定。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在行为人危害公共安全时,不考虑其心理状况。所以说,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犯罪时必须结合行为人本身的主观心理状况,否则会导致客观归罪。
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的几率越大,下面来具体的看一下酒驾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酒驾一般情况下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是酒驾一次性撞击造成特别重大伤亡的,客观上基本具有与放火、决水等四种行为相当的危险性、破坏性,故有理由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实践中具体案件的情形较为复杂,尚不能仅因造成特别重大伤亡后果就认定行为人当时出于故意心态,因而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要综合案件的具体情节来认定。人们在喝酒过后,对驾驶车辆有六项很重要的影响:
(一)视觉障碍: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二)运动反射神经迟钝:慢了一两秒。如车速为60km/h,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米,必然会产生严重后果。
(三)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四)使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五)使心理变态。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六)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下面来具体的看一下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吧?
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
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这类犯罪对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事前往往无法预料和控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由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但是过失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才构成犯罪。
该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构成。此外,该类犯罪中有的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有的犯罪只能由单位构成。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该罪主体。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所谓故意,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醉酒驾车肇事,仅发生一次性冲撞的,一般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肇事后继续冲撞造成重大伤亡的,可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另外,对于一次冲撞有多个撞击点的情形,则需要根据控车能力、其他违法情节,并结合行为人主观意识进行综合判断,下面来具体的看一下酒驾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吧?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交通肇事罪要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从司法实践来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主要表现为:
(1)以私设电网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2)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3)以制、输坏血和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4)以向人群开枪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
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属于过失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属于故意犯罪。
在实践中,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它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会发生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在实践中,这种案件除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希望态度,由直接故意构成外,大多数都是行为人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二罪的主体完全相同。都为一般主体,即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交通肇事罪要求有严重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结果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要求低,只要是行为人所使用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及到公共安全,即使没有发生严重后果,也可构成本罪,属于危险犯。在实践中,交通肇事罪要求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或者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不要求以发生严重危害后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是行为人所使用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及到公共安全即可构成本罪。
交通肇事罪的最高刑为有期徒刑: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最高刑为死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随着我国越来越强大,有些人可能受他人鼓动做出危害国家利益行为,我国对这些行为制定了不同的分类,统称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我国对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量刑也是非常重的,情节严重可以判处死刑,下面来具体的看一下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有哪些吧?
危害国家安全罪名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变、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
1、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罪,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包括前7个罪名。
2、叛变、叛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包括投敌叛变罪、叛逃罪2个罪名。
3、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吃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国内外很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案例,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反面的教训。加强宣传教育,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极为重要,是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那如何防范公共安全事件呢?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应急管理摆在重要位置,把人力、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下面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公共安全事件危害有哪些吧?
安全是天,是一切社会活动的最根本保障,安全责任重如泰山!
发生安全事故给自己带来的是不可逆的毁灭性的影响。
安全事故的发生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有可能是直接失去家庭经济来源,造成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后果。
安全事故直接影响企业利益,企业面临的直接影响是利润下降,并要尽最大努力去挽回经济损失,需要加倍付出人力、物力。积极配合安全部门处理善后工作,总结事故教训,企业包括企业所在地的安全评级受到影响,责任人会受到相应处理,间接影响企业声誉和信誉。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社会上发生的犯罪形式多种多样。同一类型的犯罪,同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具体的犯罪方式、方法也有多种,下面来具体的看一下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怎样进行司法认定吧?
在司法实践中,对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必须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定构成要件,既不能作无限制的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缩小适用的范围。因为法律规定的其他危险方法是有限制的,只有行为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采用的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性相当且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该罪。
区分两者的标准是使用危险方法实施犯罪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人使用的危险方法是杀人、伤人或毁坏公私财物,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该罪;如果其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一)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但后者必须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后果才构成犯罪;前者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犯罪。
(二)主观方面前者是犯罪的故意,后者由过失构成。在司法实践中,对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构成的上述犯罪难以区分。两者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均已预见,并且都不希望结果发生。但前者虽不希望却未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任何措施,而是心存侥幸任其发生,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均不违背行为人的意愿。后者行为人则采取一定的措施或者相信具有可能防止结果发生的主、客观条件,只是过高地估计和轻信了这些条件,才使得危害结果未能避免,发生这种危害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意愿。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下面来具体的看一下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能减刑吗?
以危险方法危害国家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最重的话,可以判死刑。服刑期间,表现好,可以减刑。
减刑的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对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由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但是过失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才构成犯罪,下面来具体的看一下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怎么处罚吧?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