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相关的共25个结果:
关于消防安全知识内容大全(最新10篇)
消防安全是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事项,消防安全即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阵地,有消防宣传标志,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消防安全知识内容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1、不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遮挡消防设施,私家车不违规占用消防车道。
2、电动自行车不可私拉电线充电,不可长时间充电,周围远离易燃可燃物。
3、严禁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4、不要在社区内进行烧烤、篝火等活动,不在社区内焚烧垃圾、杂物。
5、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煤灰等丢进垃圾桶。
6、物业公司要开展每日防火巡查,住宅楼的常闭式防火门要处于关闭状态,应急照明、逃生疏散标志要保持完好。
7、物业公司要组织员工对鳏寡孤独病残人员上门查找消除家中的火灾隐患,并对居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进行消防安全提示。
火灾逃生自救常识
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2、家庭成员平时就要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3、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4、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5、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6、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7、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窜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并泼水降温。
8、若所有逃生路线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9、千万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单、被罩撕成条状练成绳索,紧栓在窗框、铁栏杆等固定物上,顺绳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楼层脱离险境。
10、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关于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常识(通用12篇)
消防安全是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事项,消防安全即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阵地,有消防宣传标志,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常识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工具/原料
家中常备灭火器材
方法/步骤
乱扔烟头引起火灾
冬季风多雨少,天寒物燥,特别要警惕吸烟引起火灾,随手乱扔烟头是很多烟民的不良习惯。吸烟者要自觉、自爱、自防,在宿舍内部要积极宣传禁烟。
电器故障引起火灾
要做到用前检查,用后保养,避免因线路老化、年久失修或经常搬运碰破电线而引发火灾事故,宿舍内部不要使用煤油炉,酒精灯易染燃物品。
怎样打火警电话?
(1)火警电话打通后,应讲清楚着火单位,所在区县、街道、门牌号码等详细地址;
(2)要讲清什么东西着火,火势情况;
(3)要讲清是平房还是楼房,最好能讲清起火部位,燃烧物质和燃烧情况;
(4)报警人要讲清自己姓名、所在单位和电话号码;
(5)报警后要派专人在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指引消防车去火场的道路,以便迅速、准确到达起火地点。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这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要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
火灾初起阶段火场面积小、温度低,是便于扑救的最有利时机。在此阶段发现火灾,只要不错过时机,可以用很少的人力和灭火器材,甚至一桶水、一只灭火器,就可以扑灭火灾,火灾损失小。因此要注意扑灭初起阶段的火灾。
在逃生时,身上着火怎么办?
人身上着火后千万不能跑,因为越跑火就越旺。这是因为人一跑反而加快了空气对流而促进燃烧,火势会更加猛烈。跑,不但不能灭火,反而将火种带到别的地方,还有可能扩大火势,这是很危险的。应该:
(1)尽量先把衣服脱掉,浸入水中或用脚踩灭;
(2)如果来不及脱衣服,也可以卧倒在地上,把身上的火苗压灭;
(3)可以跳入附近的水池和水塘内灭火,如果烧伤面积大,就不能跳入水中以防感染;
(4)切忌用灭火器直接向着火人身上喷射,因为多数灭火器的药剂会引起烧伤的创口产生感染。
烟气妨碍人员逃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烟气的毒害性。虽然烟气中的成分并不都有毒害性,但是无毒气体也会妨碍人的呼吸,降低空气中氧的浓度,造成人体缺氧而死。
(2)烟气的减光性。烟气的减光性是指烟气降低人的能见度,这就使人们不能迅速逃离火场,增加了中毒和烧死的可能性。
(3)烟气的恐怖性。在发生火灾时,特别是发生轰然后,火焰和烟气冲出门窗孔洞,浓烟滚滚,烈火熊熊,使人们产生了恐怖感,常常因此造成了疏散过程中的混乱局面,使有的人失去了正常活动能力,有的甚至失去理智,惊惶失措。
怎样使用湿毛巾防烟
(1)折叠层数要依毛巾的质地而异,一般毛巾折叠8层为宜,这样烟雾浓度消除率可达60%。
(2)毛巾不必弄湿。
(3)使用时要捂住口和鼻,虑烟的面积尽量增大。
发生火灾时,情况复杂,人被围困在室内,有时不了解周围失火情况,一时不能撤离火场。由于火势凶猛,门窗被封住,烟熏火燎容易迷失方向。
人被大火围困在建筑物内向外呼救,外面的人很难听到。因为熊熊烈火形成一道火围墙,向外呼救实际上是很困难的。此时此刻被困的人应保持冷静,人应卧倒在地面上呼救。因火势顺着气流向上升,在低矮的地方,可燃物已经烧过或还有未燃烧之处,呼救的声波可透过这些空隙向外传出。这样外界容易听到呼救声,能够及时设法营救。
如何选择避难房间,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临街的房间,因为这样便于观察火情,可以和救援者通过呼喊、手势等取得联系,对及时获得救援大有益处。
(2)选择有阳台的房间。
(3)选择从楼梯间便于接近的房间。
电脑着火怎么办?
如果电脑着火,即使关掉机子,甚至拔下插头,机内的元件仍然很热,仍会迸出烈焰并产生毒气,荧光屏、显象管也可能爆炸,应付的方法如下:
电脑开始冒烟或起火时,马上拔掉电源插头或关闭电源总开关,然后用湿毛毯或棉被等盖住电脑,这样既能阻止烟火蔓延,也可挡住荧光屏的玻璃碎片。
切勿向失火电脑泼水,即使已关掉电源的电脑也是这样,因为温度突然降下来,会使炽热的显象管爆裂。此外,电脑内仍有剩余电流,泼水可能引起触电。
切勿揭起覆盖物观看,灭火时,为防止显象管爆炸伤到人,只能从侧面或后面接近电脑。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冬季消防安全知识,我们中小学生不要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不能乱拉、乱拉电线,随意拆卸电器,用完电器要及时拔掉插销。发现燃气泄漏时,要关紧阀门,打开门窗,不可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阳台上、楼道内不能烧纸片,燃放烟花爆竹。使用电灯时,灯泡不要接触或靠近可燃物。
消防安全基础知识(通用11篇)
消防安全是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事项,消防安全即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阵地,有消防宣传标志,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消防安全基础知识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灭火基本知识
1. 隔离法:将着火物移开,不与其他物品接触。
2. 窒息法:隔离空气接触火,用干粉灭火器、砂、湿棉被等物灭火。
3. 冷却法:用水、灭火器将火冷却。
4. 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要报清失火地点街道名称。
火灾自救与逃生
学生应沉着冷静,采用科学的自救措施逃生。
1. 井然有序撤离火场,不要大声喊叫,以防吸入烟雾窒息。
2. 弄清楼层通道,不要盲目乱跑、不要盲目开门。
3. 冲出楼房,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势跑行。
4. 楼梯火小,就冲出去,火大就用绳子、被单等从窗口、凉台上滑下。
5. 身上着火,要脱掉衣服,或在地上打滚压灭火。
火灾的预防:
1. 家庭防火:
① 安全使用炉火。
② 安全使用液化器。
③ 安全用电。
④ 少年儿童不要玩火。
⑤ 燃放烟火爆竹要注意场所。
2. 学校防火:
① 严禁学生携带烟花爆竹入校。
② 不要乱烧废物。
③ 实验用的易燃物品要妥善使用。
④ 经常检查电器。
⑤ 设置消防器材,不破坏消防器材。
⑥ 宿舍的安全防火。
3. 公共场所防火
学生要做到:
① 不携带烟花爆竹到公共场所。
② 不准玩与火有关的游戏。
③ 不准学生在山林野炊
发生火灾的现场处理
1.火场报警
(1) 牢记火警电话119。没有电话或没有消防队的地方,如农村和边远地区,可以打锣、敲钟、吹哨、喊话,向四周报警,动员乡邻一齐来灭火。
(2) 报警时要讲清着火单位、所在区(县)、街道、胡同、门牌或乡村地区。
(3) 说明什么东西着火.火势怎样。
(4) 讲清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和住址。
(5) 报警后要安排人到路口等候消防车,指引消防车去火场的道路。
(6) 遇有火灾.不要围观。有的同学出于好奇.喜欢围观消防车,这既有碍于消防人员工作.也不利于同学们的安全。
(7) 不能乱打火警电话。假报火警是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如发现有人假报火警,要加以制止。
火场逃生法则
(1) 要镇静.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盲目追随。当人的生命突然面对危难状态时,极易因惊惶失措而失去正常的思维判断能力.当听到或者看到有什么人在前面跑动时,第一反应就是盲目追随其后,如:跳窗、跳楼、逃(躲)进厕所、浴室、门角。突遇火灾时,首先应当强令自己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利用自己平时掌握的消防自救与逃生知识,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撤离时要注意.不可搭乘电梯,因为火灾时往往电源会中断,会被困于电梯中,应从安全楼梯进行逃生,最好能沿着墙面,当走到安全门时,即可进入,避免发生走过头的现象;尽量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当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通过阳台、气窗、天台等往室外逃生。
(2)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要因为贪财而延误逃生时机。在火场中,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身处险境,应尽快撤离,不要因害羞或顾及自己的贵重物品,而把宝贵的逃生时何浪费在穿衣或寻找搬离贵重物品上,已经逃离险境的人员,切忌重回险地,自投罗网。
(3) 做好简易防护,匍匐前进.不要直立迎风而进。逃生时经过充满烟雾的路线,要防止烟雾中毒和窒息。为了防止浓烟呛入.可把毛巾、口罩用水打湿蒙住鼻、口,匍匐撤离。贴近地面撤离是避免烟气吸入,滤去毒气的最佳方法。
(4) 找好避难场所,固守待援,不要向光亮处奔。如各种逃生路线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可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续火势蔓延。同时,可向室外扔出小东西,引起别人注意,在夜晚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切忌向光亮处奔。在紧急危险情况下.由于人的本能、生理、心理所决定,人们总是向着有光、明亮的方向逃生,光和亮就意味着生存的希望,它能为逃生者指明方向.避免瞎撞乱撞更易逃生,但这时可能电源已被切断或已造成短路、跳闸等,光和亮之地正是最危险之处。
(5) 缓降逃生.滑绳自救,绝对不要冒险跳楼。高层、多层公共建筑内一般都设有高空缓降器或救生绳,人员可以通过这些设施安全地离开危险的楼层。如果没有这些专门设施.而安全通道又已被堵.救援人员不能及时赶到的情况下,绝对不要放弃求生的意愿,此时当力求镇静,利用现场之物品或地形设法逃生。你可以利用身边的绳索或床单、窗帘、衣服等自制简易救生绳,一端紧拴在牢固的门窗格或其他重物上.再顺着绳子或布条滑下,或者利用屋外排水管攀爬往下至安全楼层或地面逃生。在火灾中.常会发生逃生无门,被迫跳楼的状况,非到万不得已,万万不可盲目采取冒险行为,因为跳楼非死即重伤,最好能静静待在房间内,设法防止火及烟的侵袭,等待消防人员的救援
消防安全知识内容有哪些(大全)
火灾是威胁人类安全的重要灾害,就其破坏性来看,是仅次于旱灾、水灾的第三大灾害。火灾大部分是可以预防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火灾预防:
(1)不乱接电源,不乱拉电线,不超负荷用电。
(2)不乱扔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和用灯泡取暖,不在寝室内点蜡烛看书。
(3)不在建筑物内和易燃易爆物品旁焚烧杂物,不随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办公场所、公共场所、宿舍内擅自使用煤炉、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罐、电炉、热得快及其它电器升温设备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
(4)不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擅自使用明火,不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将氧气、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混放在一起。
(5)不挪用和损失消防器材,不堵塞消防通道,不违章搭建和违章施工。
(6)安全使用取暖电器,下班时关闭电源及煤气。
(7)一旦发现火灾,立即一边打电话“119”报警,一边用水或灭火机将初始火源及时扑灭。
二、火灾扑救
初期火灾扑救方法:
(1)发现火灾时,应大声呼救,争取周边人的帮助,同时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2)在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之前,应设法灭火自救。灭火时可就地取材,有灭火器最好,也可用沙土、毛毯、棉被等物品覆盖灭火。
(3)着火时不要随便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造成火势蔓延。
(4)在有人被围困的情况下,要先救人。
(5)油锅起火时,要迅速盖上锅盖,使火熄灭,绝不能用水扑救。如果油火洒在灶具或地面上,可用手提式灭火器扑救,或用湿棉被、湿毛毯等捂盖灭火,并马上熄灭炉火。
(6)燃气灶具着火时,如果使用的是液化气,要迅速用毛巾、抹布等盖住钢瓶护栏,用衣服、棉被等浸水后捂盖灭火,并迅速关闭总阀。如果使用的是管道燃气,也要抓住关阀、灭火两个关键,防止火势蔓延。
(7)家用电器着火时,要先切断电源后灭火。
火灾初期阶段可燃物质燃烧面积小,火焰不高,辐射热不强,火势发展比较缓慢,这个阶段是灭火的最好时机。如发现及时,方法得当,用较少的人力和简单的灭火器材就能很快地把火扑灭。而人们往往发现火灾后却到处去找灭火器来灭火,有时家中或工作单位没有配灭火器,就一时想不出任何办法,惊慌失措,使小火酿成大灾。其实,您身边就有不少“灭火剂”,利用它们,您一样能扑灭或控制小火,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
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内容资料
水火无情,惨痛教训使我们痛定思痛。消防安全工作已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人们消防安全意识也日益增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火灾发生后,如果被大火围困,最重要的是要保持头脑清醒,千万不能慌乱,应根据火势情况采取最佳的自救方案,争取时间尽快脱离危险区域。以达到减少损失,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1.争取时间,尽快脱离现场。火灾发生后,不要为穿衣、找钱财等琐碎小事而延误宝贵的逃生时间,要选择与火源相反的通道迅速逃脱险境。现场有浓烟时,应尽量放低身体或是爬行,千万不要直立行走,以免被浓烟窒息。衣服被烧时不要惊慌,可立即在地上翻滚以使明火熄灭。
2.选择通道,果断脱离。如果楼梯已起火,但火势并不很猛烈时,可披上用水浸湿的衣被或被单由楼上快速冲下。如果楼梯火势猛烈而不能强行通行时,可以利用绳子或把床单撕成布条连接成绳子,将一端拴在牢固的门窗或其他重物上,再顺着绳子从窗口滑下。如果火灾威胁严重、有生命危险时,若楼层只有二、三层高,可以考虑从窗户跳下,跳前先向下抛一些软质物品,然后用手挟住窗子往下滑以尽量缩短高度,要保证脚先落地,以保证生命安全。逃离时千万不要乘电梯,以防电路断掉后被困在电梯中。
3.争取时间,等待救援。当各种逃生之路均被切断时,则应退回居室内,采取防烟、堵火措施,关闭门窗,并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的时间。要用多层湿毛巾捂住口鼻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可向室外扔些小东西,夜晚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的信号。有手机的或室内有电话的,用手机或电话同外界加紧联络,争取时间使外界尽快来救援。
算命知识大全精选
命到底可不可以算?关于这个我心里也没底儿,但是我相信冥冥之中的力量是有的,是由天不由你的。算命究竟是否能掌握这种力量可没准儿,下面百文网小编教你最简单是算命方法。
【01】眼睛周围长斑说明肠胃不好。
【02】指缝凹的很深的是酸性体质。
【03】中指会弯说明你的脊椎开始弯了。
【04】小便发黄注意自己可能会有肾结石。
【05】三岁以上的小孩都八十岁的老人都可以看手。
【06】如果手的颜色发黄,肝胆不好,所以脾气就很差。
【07】无名指到食指中间有条线,叫完美线。也叫过敏线。
【08】断掌的人是遗传性的,性格和爱好及疾病都会有遗传的。
【09】当发现手上所有的关节都发黑时,就是说自己体寒,气虚。
【10】在情感线之内出现横的线叫二婚线,一定注意你的肾脏功能。
【11】手掌中心有颗痣,手掌中间是胃的反射区,说明肠胃功能不好。
【12】中指下面会有个小小的环形线,叫近视线,会影响一个人的肝胆功能。
【13】再看食指,从食指根部一直长到食指中间的青筋说明是肝有严重的问题。
【14】手白的的底上有红色的花花,就是手掌颜色不均,要注意自己的肠胃功能。
【15】手心容易出汗的人是肾阴虚,阳气旺,就是虚火上冒,所以脸上会长痘痘
2023交通道路安全教育知识内容(精选10篇)
2023年交通安全日是12月2日,这个节日主要是为了提高公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识,并倡导大家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交通道路安全教育知识内容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行走安全常识:指挥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行走、步行外出时要注意行走在人行道内,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须走过街天桥 或地下通道,没有天桥和地下通道的路要仔细观看两侧,小心行走。
二、乘车须知、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运动证的车辆。
三、交通标线、马路上,用漆划的各种各样颜色线条是“交通标线”。道路中间长长的黄色或白色直线,叫“车道中心线”。它是用来分隔来往车辆,使它们互不干扰。中心线两侧的白色线,叫“车道分界线”,其中虚线表示可以跨过,实线则反之。它规定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四、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路口四周有一根白线是“停止线”。红灯亮时,各种车辆应该停在这条线内。马路上用白色__等线像斑马纹那样的线条组成的长廊就是“人行横道线”。行人在这里过马路比较安全。
五、隔离设施、交通隔离设施主要有行人护栏和隔离墩或绿化隔离带。行人护栏是用来保护行人安全,防止行人横穿马路走入车行道和防止车辆驶入人行道的。隔离墩或绿化隔离带是设在车行道上用来隔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来往车辆的。希望大家不要跨钻护栏和隔离墩或绿化隔离带,走进车行道,否则有被车辆拦倒的危险。
冬季老人养生保健知识最新
老年人冬季保健一般需要做好保暖、做好防护、运动锻炼等,身体能够起到保养的作用,那么为了方便大家,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冬季老人养生保健知识,欢迎阅读!
合理的热量
可适当摄入富含碳水化合物和脂肪的食物,但老年人应注意脂肪摄入不能过多,以免诱发其他疾病。瘦肉、鸡蛋、鱼类、乳类、豆类及其制品富含蛋白质,可增加人体耐寒和抗病能力。
足量的维生素
可适当多吃薯类,如甘薯、马铃薯等。它们均富含维生素C和维生素B,红心甘薯还含较多胡萝卜素。薯类不仅可补充维生素,还有清内热、去瘟毒的作用。
调配合理的蔬菜
除大白菜外,还应选择圆白菜、心里美萝卜、白萝卜、胡萝卜、黄豆芽、绿豆芽、油菜等。这些蔬菜维生素含量较丰富。要经常调换品种,合理搭配。
合理补充营养素
冬季寒冷,各种营养素的消耗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老年人由于消化吸收和体内代谢因素的影响,往往缺乏钾、钙、钠、铁等元素,再加上冬季人体尿量增多,使上述无机盐随尿液排出量增多,应及时予以补充。可适当选用虾米、芝麻酱、猪肝、香蕉等。
均衡的饮食结构
冬季要适当进补,适量摄取富含蛋白质和脂肪的食物,如瘦肉、奶酪、豆浆等,以增加体内热量,增强抗御风寒的能力。
冬季老人饮食养生知识介绍
冬天气温下降,天气变冷。对老人有很大的健康威胁,冬与肾水相对,肾藏精,为封藏之本,肾主骨生髓,通过脑,关联人脑作用。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冬季老人饮食养生知识介绍,欢迎阅读!
1.忌多
少吃多餐,忌暴饮暴食。饮食过多,会使胃肠发生急性扩张,引起胃肠消化吸收功能紊乱。
2.忌硬
人到老年,牙齿松动,消化功能低下,食物宜切碎煮烂,蔬菜宜用嫩叶,忌进食过硬和油炸或过干食物。
3.忌偏食
老年人饮食应多样化,合理搭配食物,注意补充些含铁、钙丰富的食物,因铁是合成血红蛋白的主要成分;缺钙易发生骨骼胶钙和骨质疏松。
4.忌寒
老人体多阴虚,不喜寒,饮食宜热,可暖胃养身,尤其在寒冷的冬天。
5.忌过期食物
老年人抵抗力低,消化腺分泌机能减退,胃肠蠕动弱,若食品不新鲜,易造成消化、吸收不良及消化道其他不适。
冬季老人饮食养生知识2024
冬季天气寒冷,天气干燥。老年人受寒冷气温的影响,机体的生理功能和食欲等均会发生变化。那么为了方便大家,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冬季老人饮食养生知识2024,欢迎阅读!
1.忌多
少吃多餐,忌暴饮暴食。饮食过多,会使胃肠发生急性扩张,引起胃肠消化吸收功能紊乱。
2.忌硬
人到老年,牙齿松动,消化功能低下,食物宜切碎煮烂,蔬菜宜用嫩叶,忌进食过硬和油炸或过干食物。
3.忌偏食
老年人饮食应多样化,合理搭配食物,注意补充些含铁、钙丰富的食物,因铁是合成血红蛋白的主要成分;缺钙易发生骨骼胶钙和骨质疏松。
4.忌寒
老人体多阴虚,不喜寒,饮食宜热,可暖胃养身,尤其在寒冷的冬天。
5.忌过期食物
老年人抵抗力低,消化腺分泌机能减退,胃肠蠕动弱,若食品不新鲜,易造成消化、吸收不良及消化道其他不适。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现场的勘验作出的技术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该什么时间出?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小常识,方便大家学习了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0条,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情况下对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形,任何一方均需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起诉后由法官根据双方对事实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等综合情况进行判断,这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体现。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诉讼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分配问题。如双方都存在过错,责任按过错原则分担;如均无过错,再依据《民法通则》第4条公平原则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因机动车都投有交强险,如果损失数额较小,且理赔数额在保险理赔范围内,受害人只要证明对方有过错就能有保险公司赔偿全部损失,不必证明侵权人责任大小。
但在有些交通事故侵权纠纷中,因种种原因难以分清双方过错,双方当事人也无法举证证明对方是否存在过错,对这种案件如何进行处理呢?笔者认为,可以适用“优者危险负担”原则,综合分析车辆冲撞危险性的大小、危险回避能力的程度等因素,判决在速度、硬度及重量的方面存在更大危险性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 所谓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在加害人与受害人具有同等过失的'情况下,考虑到双方对道路交通法规注意义务的轻重,按机动车危险性大小以及危险回避能力的优劣,分配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
优者危险负担原则,在我国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并没有这一概念,但在许多法律、法规中已经体现了优者危险负担原则的要求。《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根据学者的理解,就是“汽车比人优;车辆间则以增减速、控制力及最小径回转能力等性能上较好的汽车为优,或就速度、硬度、重量、大小等对他人汽车危险性较多之汽车为优者;而由优者来负担危险。”具体到机动车与行人,两者在行使通行权方面的地位事实上是不平等的。相对于机动车而言,行人明显处于“弱者”地位。由于机动车比行人危险大,其注意义务就应当重,这样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同等条件下承担的责任就更重。因此,在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如果机动车一方无过错而行人具有完全过错,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依优者危险负担原则不能免责,而只能主张减轻自己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特别法,其实际上对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作了更进一步的明确规定,更进一步说明机动车应适用高速运输工具,适用无过错原则,从而适用民诉法和证据规则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另外交通事故以过错原则为基本归责原则,在处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间交通事故时,如果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法律还规定了过错相抵的原则进行处理。
判断优者的原则有:机动车优于非机动车,车辆优于行人,健全的成年人优于幼、老及残疾人。车辆则以减速、控制力等性能较好,或以速度、质量、硬度、大小等对他人危险性较多者为优者。具体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两者在行使通行权方面的地位事实上是不平等的。相对于机动车而言,非机动车明显处于“弱者”地位。由于机动车比非机动车危险大,其注意义务就应当重,这样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同等条件下承担的责任就更重。实行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是为了贯彻公平责任原则,合理分配责任负担,调整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的关系,体现了现代法治尊重生命的基本价值理念和“抑强扶弱”的基本精神。优者危险负担原则,通过确定“优者”地位并让其承担相对更大的责任,有一定的科学性,我国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充分考虑该原则,是必要的,符合社会公众的一般期待和合理预期。
需要注意的是,“优者危险负担原则”,不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关于“对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按按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规定的突破。而是对该规定的细化和深化,是在过错原则基础下的利益平衡。
当前正是高校毕业生求职高峰期,对于缺乏社会经验的大学生,在求职中更容易误入形形色色的招聘陷阱,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大学毕业生就业法律小常识,方便大家学习了解。
一、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1、适用范围: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
(3)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
2、不适用劳动法的情形:
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公务员及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二、劳动法中的强行性规范
1、招用职工:
(1)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禁止的行为:提供虚假用人信息;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收取报名费、登记费、培训费、保证金、押金、集资款以及其他费用;质押劳动者身份证和物品;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和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2)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报名登记之日起10日内确定是否录用,确定录用的应在10日内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录用备案。
2、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自录用劳动者之日起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应依法履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与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临时工”、进城打工的农民以及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应当与放长假的职工、请长病假的职工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应当依法续签或办理终止手续。
(2)试用期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 不得超过的试用期
6个月以下 半个月
6个月-1年以下 1个月
1年-2年以下 2个月
2年-3年以下 3个月
3年以上 6个月
(3)劳动合同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部门鉴证。
3、集体合同:
(1)企业不得拒绝职工提出的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2)参加集体协商的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协商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3)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或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相应工资;
(4)不得违法解除职工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
4、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每日8小时,每周5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的,应向劳动保障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2)休息休假。
①公休假日,每周2天;不能实行标准工时的用人单位,至少要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1天。
②法定休假日:每年10天。
③加班加点:
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5、工资:
(1)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并按约定的日期支付。
(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区县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不包括的项目有:①加班加点工资;②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③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④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人。
(3)加班加点的工资支付标准:
①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②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③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用人单位可代扣工资的情形:
①个人所得税;
②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
③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扶养费、赡养费、抚养费和损害赔偿等款项;
④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5)对扣除工资金额的限制:
①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可扣除工资用于赔偿,但每月扣除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余额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则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违纪罚款,一般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标准的20%。
(6)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应首先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4)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5)女职工生育应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6)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7)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8)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7、职业培训: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经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的人员。
(2)实行就业准人的职业,应当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8、社会保险:
(1)缴费单位必须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必须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2)缴费单位不得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
(3)缴费单位不得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
(4)不得截留、挪用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5)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6)退休人员或其他人员不得以违法手段获取保险金。
9、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0、监督检查:凡用人单位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劳动监察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提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打击报复举报投诉人或者劳动监察人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劳动监察
对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检举和控告。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将依法做出行政处理,给予行政处罚。
职场法律法规的知识大全
加班
企业不能以员工拒绝加班为由辞退员工
如因特殊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必须遵守相应的程序和限度规定。《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权利义务
工伤后能享受的待遇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员工不胜任工作,单位可以任意调动岗位吗?
在看病难、看病贵等话题广受热议之际,一些劳动者还表达了另一层担忧,即病假工资问题。劳动保障部门为此发出提醒,用人单位在员工看病期间克扣其病假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者的竞业禁止义务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适用范围、期限以及补偿方式均作出了明确规定,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24条规定:“…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仅2种情况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常见问题
就业协议并不能取代劳动合同
在就业协议中,双方约定了工作期和违约金就不必再签订劳动合同其实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在明确劳动关系以后,求职者应该及时注意单位是否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防止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权益受到侵犯。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跳槽”行为将不受用人单位的约束。
劳动合同是试用期结束签吗?
由于在试用期内,员工为企业提供了劳动,企业也为员工支付了报酬,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头系。因此,用人单位应当自员工在单位工作时,就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当然也包括试用期,而不是等到试用期过了再签合同。
职工拒签合同 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用付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合同期满不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所在公司吗?
从法律上说,合同期满不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当然,为了双方能更好的完成交接工作,最好能提前通知一下。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金
在理解了法律知识并且运用到生活中去之后,个人权益和社会文明都得到了长足的提升和保障。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基本法律知识科普,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
在亲朋好友之间相互借钱是常有的事情,借钱归借钱,可是很多人借了钱就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就是还钱的日期,因为是熟人朋友,大家都想着,什么时候有钱了就什么时候还,何必在意这些细节呢?殊不知,往往细节就是最重要的,若是你遇上了一个赖皮,死活不还钱,你的好心就害了你。接下来,要告诉大家,借条也有“保质期”(即诉讼时效),借条过了保质期,你的借条就不受法律保护,钱有可能要不回来了,所以你还是要上点心。
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
《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于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
一、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而在此,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任何限制。
二、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就履行期限协商不成,在任何一方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诉讼时效自该合理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三、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而该拒绝又是在行使抗辩权,例如,债权人未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或者债务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期间不起算;
四、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五、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了解了借条的诉讼时效类型,那么问题来了,若是借条注明了还款时间,但是却未及时催债,如何让借条的两年诉讼时效中断并且重新起算呢?
在这里,列举几个常见的中断诉讼时效的妙招:
1、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
2、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
3、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
4、找第三方证明曾催讨债务
5、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
6、让债务人同意履行
7、提起诉讼
上述手段可帮您在诉讼时效快到期时,采取相关自救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变被动为主动,继而实现自己的权利。
那么,过了两年“保质期”的借条,怎么才能把钱要回来?!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丧失的是实体胜诉权,程序上还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但是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会判原告败诉。
不过,大家可以通过这三种情形进行救济:
1、债务人自愿还款;
2、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在家准备逃生绳,当发生消防火灾的时候,可以挂在坚固的地方,顺着窗户直接逃生。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消防安全防范规范步骤大全,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1、出门游玩先自查,家中切莫留火患
在日常生活中,每个家庭都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在小长假选择出游的市民,更是要提前对家庭消防安全进行排查,不要把火灾隐患遗留在家中。出门前,一定要仔细查看电器线路是否受损老化且电源是否关闭;煤气罐、管道煤气等是否关闭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厨房、楼道、阳台是否堆放杂物等,确保无隐患后,方可安心出游。
2、自驾出游先“体检”,应急工具配齐全
小长假期间,自驾短途旅行成了不少有车一族的最佳选择,然而,每到假期,车辆自燃事故就会急剧增多。在此,消防部门提醒车主,在出发前,一定要对车辆进行“体检”,查看汽车油路各部位有无滴漏现象,对破旧的轮胎和老化的线路及时更换,保证汽车供油、制动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车辆处于技术完好状态。为以防万一,车上还要配置灭火器、消防锤等应急工具,一旦发生意外可以很好地控制险情自救。
3、入住酒店先“踩点”,安全出口熟记心
外出旅游,酒店宾馆是市民必去场所,在入住酒店时,市民要先进行“踩点”,查看内部张贴悬挂的疏散逃生示意图,及时了解和熟悉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与周围环境,一旦发生火灾可快速逃生撤离。
4、娱乐场所多隐患,聚会狂欢需留意
春节期间,各大小娱乐场所人满为患,相对而言,不少小型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培训等都不够完善。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开心娱乐的同时,也一定要注意消防安全。
在进入场所时,一定要留意疏散通道位置,万一有突发情况,可以就近紧急逃离。同时,不要随意进入边施工边营业的娱乐场所,不涉足既燃放烟花爆竹又准备放飞氢气球的庆典场所,不到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场所消费。
5、途中汽车若自燃,淡定处理莫惊慌
当车子莫名自然时注意观察是哪里自然,假如油箱处起火应立即下车拨打火警电话,并且疏散人流车辆。前引擎盖着火时,下车应先报警后在拿出车载灭火器应朝引擎盖缝隙处喷发不能用手打开前引擎盖。
汽车如今自燃的现象也不见少数,所以建议各位车主应在车内配置一瓶车载灭火器。驾驶员理应好好驾驶不应抽烟,尤其是冬天在车内也是非常干燥的,车逃及车座很多车主都喜欢套上棉垫,不论是驾驶员还是乘车人员都不应在车上一直抽烟,可能火星跌落就会引起火宅,抽烟尽量下车在车外抽。
学习法律知识教会我们如何避免司法过错、维护权利保护并洞悉不同法律适用情形。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小学法律知识问答,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
法律类型
中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的宪法性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国旗法》、《国徽法》等。
民法商法:我国目前尚无一部较完整的民法典,而是以《民法通则》为基本法律,辅之以其他单行民事法律,包括《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等
社会法: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
刑法:主要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仲裁法》等
法律小常识
平时的生活中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知法懂法,运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不知法犯法,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购买商品时有对商品的什么权利?
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父母对成年子女还有抚养义务吗?
除了丧失劳动力、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外,父母对成年子女无抚养义务。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法律援助的、困难法人需要法律援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援助。
知道法律规则和程序,不仅可以保障个人合理权益,还可以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校园法律基本知识,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
自学法律知识(一):方法
买相关的专业书籍,一开始建议都去涉猎一点,等你觉得你的水平已经差不多的时候可以去专研某一种。建议买2016年的法律法规汇编,民法总论,法理学,新宪法学,等教程
闭门造车当然是不行的,自学法律除了看以上的法律教程还需要去学习用法,现在有很多的电视频道就是讲法的,比如说法律讲堂
电视频道可以带给我们很多生动的案例,但是未免有些枯燥,一些好看的关于法律的电影也能很好的培养兴趣,在此小编推荐三部,告白,辩护人,性书大亨
如果你家离大学不是很远,去大学蹭课也是一个不错,大学里的教授能带给你的东西绝对比自学要多
交流也是一个很好的方法,你可以加法学爱好群,和你有相同兴趣爱好点人一起探讨法律问题
参加真正的司法审堂,正面真实案例,或许你会发现书本上的知识和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有些出入,但是这也正是法学的吸引人之处
自学法律知识(二)
一、关于零基础考司考的忧虑
很多人担心自己零基础考司考能不能考过的问题,我可以负责任地换种角度告诉大家,其实准备司考之前,几乎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零基础,你又不是没上过大学,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在课堂上干了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在宿舍打Dota是多么刺激,一起欢呼,一起狂喊,一起通宵,一起疯狂!我也是零基础,我也是玩儿了三年,第三年还从Dota转行打LOL。大学如果不是司考,可以说啥也没学,去玩儿了四年,幸好有司考,幸好司考扮演着饭碗的角色,不过司考连饭碗都没有,上大学还有什么意义。
大三上学期就有人陆续开始准备司考,我心里也很纳闷,司考是个什么东西,大家这么怕它,觉得它很难,几乎要用一年时间去准备,我不以为然。依然是可乐加dota,外卖加雪糕,爽得很。大三下学期,小伙伴们也逐渐放弃了游戏,只有晚上回来忍不住才玩儿一把,而我还在宿舍自己玩儿,和对战平台上的粉丝一起,带着飞。偶然的一次模拟法庭辩论赛,我参加了,是自己的老乡非要拉着我参加我才勉强过去,第一次我感受到了法律是什么,法律多么有意思,法律多么博大精深,大三下学期的五月份,我才知道法律是什么,这就是我的大学时光,也是很多人的大学时光!辩论赛打了整整一个月,六月份获得辩论赛冠军,最佳辩手奖。我爱上了法律,一发不可收拾!
爱法律想从事法律职业?这是我第一个问自己的`问题。怎么才能从事法律职业?这是我问自己的第二个问题。司法考试是前提条件?这是我问自己的第三个问题。司考是什么?这是我问自己的第四个问题。司考需要怎么准备?这是我问自己的第五个问题。作为一个法本学生感觉自己比非法本还无知,课没上过,去了也是睡觉,醒了就是玩儿手机,那台能上网的诺基亚真棒,想想都怀念。我百度,我问同学,我找师兄和师姐,我绝不找400分以下的师兄师姐,我就找全学院最高分的师兄师姐,通过的人太多,但是高分却很少,最高分只有一个,我一直相信方法比智商更重要。我约了师兄三次,他是12年全学院司考成绩第一名423分,保研中山大学。我从他那里知道了司考需要怎么准备。
二、我如何才能过司考?已经六月过半,这是我问自己的第六个问题。
我的dota事业已经荒废了一周,可是我再也不想去碰那无聊的东西,空虚,寂寞,冷!唯独是法律让我激情澎湃,唯独是司考让我牵肠挂肚!师兄告诉我根本不需要买任何教材,也不需要买任何法条,只需要到网上下载各科的强化班讲义,听音频,熟悉讲义,做真题,足以!我当时纳闷,这真的行吗?别人不是说司考很多资料吗?要看七百万字吗?什么三大本,什么各种教材都不需要吗?法条都不考,司考考的是啥?一肚子的疑问,我开始了新的搜索。我从没有这么认真过,从没有想把事情搞得这么清楚过,这一切都源自对法律的一见钟情。先按照师兄说的做了,法条我还是买了,教材的书是借的,东西都置办齐备了,开始复习了!
民刑先修,诉讼法再到卷一,再到卷四,这是一个正确的复习顺序,民法刑法适可而止,的确如此,要过司考靠的是诉讼法和卷一,的确如此,想考400以上要靠卷四,的确如此,师兄的话是对的。法条有用吗?我只能说师兄还是对的,几乎没用。教材有用吗?几乎没看,时间不允许,师兄也是对的。而我在司考中得到了什么?
第一,面面俱到等于面面不到,司考内容繁杂,不会什么都考,也不会什么都不考,正如每个司考老师讲的,重者恒重,轻者恒轻。书不需要,法条不需要,只需要薄薄的几本强化班讲义,还是网上免费下载的,音频也是。为了司考我把我心爱的能上网的诺基亚换成了当时最流行的小米1,确实好用。
第二,零基础和70分的基础差不了什么,尽管努力就是。本科的学业比北大荒还荒,比雾霾还朦胧,比白纸还干净,扪心自问,你不是吗?不,不,不,我是,大家都是。对于司考而言,一知半解和一片空白没有什么差别,只要不是把知识点搞得特别透彻,谁也做不对题,所以我们都在同一起跑线,别过于忧虑。
第三,努力吧,骚年。就是那基本强化班讲义和网上下载的免费音频,我都觉得津津有味,很满足,很开心,花上万块钱报班,而我却能和他们同样听老师的课,我还很自由,我想听就听,我想听谁的就听谁的,我想睡就睡,睡醒继续战斗,他们就没这么自在了,瞌睡了,老师就讲完了,想看书了,宿舍熄灯了,何必呢?花钱折磨自己。
第四,后悔比失败更痛苦。将近毕业,不过司考肯定会很悲剧,所以我从未如此努力。早上八点就起床,晚上十点回宿舍,中午有时回去有时不回去。生病了扛着,没时间去看病,同班的小女生被司考折磨哭了好多次,作为班委,我还是要安慰安慰,自己也曾心慌火燎过,但是,我和别人想的不一样,我没有要求自己必过,我只要求自己考学院的最高分,我没有要求过自己多么艰苦,但是我要求自己不要后悔,因为我觉得后悔比失败更痛!
第五,理解靠对比,记忆靠联系。划清知识点之间的界限,发现联系,挖掘联系,创造联系,想记住什么就记住什么。民法刑法,我只有一本讲义,民诉、刑诉、行政诉讼我都有两套讲义,卷一有三套讲义,三国法只有一套,杨帆女皇足以。卷四八月份每晚练习两道题,妥妥一百分以上没任何问题。司考就是一句话,法学就是一句话,考研还是一句话:理解靠对比,记忆靠联系。
第六,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时间是必要的,但不是主要的。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零基础,我并没有以360为目标,我只想着我能考多少分就考多少分。别人的六个月苦战,我用了两个半月,并不是我比别人聪明,只是我比别人了解司考更多,我比别人的方法更好,我的心态更坚定,我对细节处理更到位。我也努力地忘乎所以,不顾生死,感冒了,为了节省时间久不敢去看病,看书看着看着就发现书湿了一大片,原来是鼻涕,迫于无奈只能去看医生,可惜已是鼻炎晚期,我也曾失眠过,司考前一晚我还在失眠,但是我相信我知识点都掌握到位了,所以我从不畏惧,也不心慌。实力是保持心态的最佳良药!
三,名师推荐与资料分析。
我评判一个老师讲的好不好的标准是:第一,讲课细腻,该讲到的都讲到了。第二,讲课时分主次,重要知识点反复讲,不重要的一笔带过。第三,对真题很熟悉,知道司考考什么,在讲知识点的时候会穿插司考的考法。第四,讲课有意思,能够让人听得进去,杨雄除外,但他的讲义细致全面,梳理的好。第五,老师人品好,不仅讲课讲知识点,而且给你加油鼓气,在士气上给予鼓励,在计划上给予指导,第六,追求真理,不乱讲话,告诉你为啥这个知识点这么规定而非那样规定。
民法钟秀勇,刑法柏浪涛,刑诉杨雄讲义(可以听其他老师讲课),卷一杜洪波,民诉郭翔、戴鹏均可,行政法徐金桂、林鸿潮,商经鄢梦萱、张海霞均可,三国法杨帆女王,选择了自己的老师,要怀着一颗敬畏的心去学习,那样会提高学习效率,学习是一方面,心理是另一方面,对待一件事情的态度很重要,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录音必须听,无论是民刑靠理解,还是其他靠背记的科目基础好的听一到两遍,就可以开始自己梳理、理解、记忆讲义、做真题,基础不好的,就要好好听,多听几遍,甚至记忆力不好的也可以通过多听加深记忆,但是讲义还是要背,真题还是要做,强化班很重要,是核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没有基础一股脑做真题,你收获的和基础牢固再做真题的人肯定不一样。
对于某些困扰我们的法律问题和疑问,熟悉与之匹配的法条和司法程序非常重要。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遗嘱法律知识宣传,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
遗嘱是以立遗嘱人生前对自己的合法财产及其他事项所作出的处分,有效的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如何才能书写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呢?书写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详情请阅读下文了解。
1、自书遗嘱中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以及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近年来,财产的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比如股权、证券等等,遗嘱人只能处理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有些遗嘱人缺乏这方面的意识,或是由于我国传统“大男子”主义的影响,在立遗嘱之时,根本没有想到首先应该先将属于配偶的部分财产析出,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上公堂,易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后果。除此之外,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尽量涵盖所有遗产,同时具明遗产分配的比例等。
2、遗嘱的签名
我国的习俗强调签名,不认可盖章、按手印的方式。如果遗嘱人没有签名,尽管遗嘱内容真实,但因欠缺形式要件也是无效的。除了上文所分析的,若是自书遗嘱有些许改动的,建议在改动的地方签名、按手印,同时注明改动的日期,但最好还是重新再订立一份遗嘱。
3、自书遗嘱的时间尤为关键
自书遗嘱一定要写明确切的日期,注明年、月、日。通过日期,我们可以判断出遗嘱的效力。司法实践中,因未写明日期或是日期不确切而认定不满足遗嘱的形式要件,判决遗嘱无效的案件比比皆是。笔者建议应该严格依照法律条文来书写,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另外,对于日期的涂写、更改,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规定。
4、自书遗嘱的时候最好有专业人士指导
为防止自书遗嘱无效或有瑕疵,自书遗嘱的时候最好找专业人士来指导。专业人士会考虑遗嘱的效力。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思订立遗嘱,综合考虑家族关系,子女情况,税收,遗产来源等问题,尤其是对于遗产的所有权问题,一定需要追根溯源,避免遗嘱内容的无效。
生活中经常会碰到大大小小的问题,而中国人的习惯则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时间即使是"吃亏"了,也只能哑巴吃黄莲,能忍就忍了。殊不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须知,方便大家学习了解。
宪法法律常识1: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宪法法律常识2:国体
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国家性质是国家制度的核心。
《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确认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
宪法法律常识3:政体
政体,亦即政权组织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构成形式,即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具体组成,并代表国家系统地行使权力的国家政权机关体系。
《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些规定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
宪法法律常识4: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它通常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个人。《宪法》第33条第1款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我国国籍是成为我国公民的唯一资格条件。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
(5)监督权;
(6)社会经济文化权利;
(7)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
宪法法律常识5:国家权力机关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或者有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大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可以概括为以下六类:
①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②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③最高国家机关领导人的任免权;
④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⑤最高监督权;
⑥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国家的立法机关。它在地位上从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是:
①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
②国家立法权;
③国家重要事项决定权;
④人事任免权;
⑤监督权;
⑥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宪法法律常识6:国家行政机关
(1)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它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它的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的机构设置包括各部、各委员会、办公机构、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
(2)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作为执行机关,它从属于本级国家权力机关,要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作为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它要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服从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
宪法法律常识7: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 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共同创立的。它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对国家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这有利于坚持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又有利于更广泛地联系和团结各阶层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