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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33是哪家银行【汇总12篇】

篇1:银行理财产品基础知识有哪些

近些年来,人们的投资意识越来越强烈,关注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也越来越多。那么你对银行理财产品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银行理财产品基础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银行理财产品基础知识

1、什么是银行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

2、银行理财产品如何分类?

银行理财产品可分为保本固定收益产品、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与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三类。

保本固定收益产品风险最小,但收益最低。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低、追求本金的安全和稳定收益的投资者购买。

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其差别是最大的,所以购买此类产品一定要仔细阅读其产品说明书,了解其具体的投资领域;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高、愿意承担较高风险、追求较高收益的投资者购买。

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风险最高,适合风险承受能力适中但追求较高投资收益的投资者;特别是一些与黄金、汇率挂钩的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率的上限比较高,比较适合追求有较大收益波动的投资者。

3、银行理财产品有哪些风险?

①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叫违约风险。大部分理财产品是不保本的,银行名义上是不承担保证本金或预期收益责任的,虽然目前银行基本上施行隐性保本政策,但理财产品在银行负债项中的地位在法律上没有明确,一旦出现极端情况,比如某家地方性银行不幸面临重组或者倒闭,理财产品投资者的权利很难得到保证,可能要排在其他所有债权人之后。当然,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很低。

②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的收益源自银行对理财资金的投资收益,其中也蕴含着相应的投资风险。对挂钩性(如挂钩于黄金、Shibor等)结构性产品而言,挂钩标的的表现直接影响理财产品收益。非结构性产品中,投向股票(比如QDII产品)等方向产品的投资风险相对较高,其收益与证券市场波动密切相关。而投向信贷资产、票据、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风险相对较低,主要取决于资产池中各类资产的配比情况。

③汇率风险

对人民币持有者来说,外币产品的汇率风险不可小觑,特别是在人民币持续升值的背景下。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大部分外币理财产品到期出现汇率损失,平均年化损失为3.3%,其中欧元产品平均年化损失达5.1%。在外汇市场动荡的情况下,投资者应该考虑暂时回避外币理财产品。

④利率风险

你可能会问,理财产品的利率基本是固定的,为什么会有利率风险?恰恰是因为利率固定,所以才会有利率风险。比如理财产品发行时预期收益率为5%,与市场利率水平持平。如果央行加息,市场利率上升到6%,理财产品的利率就会低于市场收益率水平,这也是一种投资损失,因为利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水平。此外,市场流动性紧张也会导致市场利率上升,加大理财产品的利率风险。利率风险和期限正相关,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因为利率变动的可能性和可能波动的幅度更大。

⑤政策风险

银监会的政策导向给理财产品的发展带来很大不确定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信贷类理财产品的发展历程。2009年股市泡沫破裂后,股票类产品锐减。经济危机之后政府推出一系列经济刺激政策引发信贷规模膨胀,投向信贷资产的理财产品急剧飙升,一跃成为市场第一大类产品,占据三分之一以上的市场份额。信贷类理财产品的快速扩张引起监管部门注意,2010年7月银监会叫停银信合作,2011年6月又叫停六类融资类银行理财产品,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数量急转直下,进入冰河时代。

⑥系统风险

目前,银行将所有理财资金汇集到一个“资金池”,统一进行投资,单个产品的投资风险无法单独测算与控制,因此部分资产出现的问题很可能殃及其他理财产品。而资金池中银行同业存款、票据等资产占比很高,如果理财产品市场总规模过于庞大,银行互相持有的资金规模过大,风险将可能传导到整个银行体系,这就是系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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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知识点

银行从业人员必须培养相应的公共基础知识,那么你对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知识点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知识点——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万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

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

1、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企业应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4、信息与沟通

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上。

企业应当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并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5、内部监督

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企业应当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或经授权的其他监督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并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企业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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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知识点——质押

1、质押的概念

我国《物权法》确立了两类质押,一是动产质押;二是权利质押。

我国《物权法》还明确肯定了最高额质权,即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

2、质押合同与质押的设立

而《物权法》虽然也强调“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但是并没有对质押合同的生效与质权效力直接联系起来,而是在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这意味着《物权法》试图区分质押合同的生效与质权的设立,也即质押财产的交付是质权设立的前提条件,而不是质押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法律规定,在质押合同的内容中不得约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3、质权人的权利义务

4、权利质押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

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

应收账款主要包括下列权利:

(1)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

(2)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3)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

(4)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

(5)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篇3:公共基础银行重点知识

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银行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银行重点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银行业金融机构

(一)政策性银行

1.三家政策性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1994年3月成立。主要任务是支持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配套工程发放贷款,从资金来源上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量进行控制和调节,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

中国进出口银行,l994年7月成立。主要任务是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4年11月成立。主要任务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拔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2.政策性银行改革

2007年1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按照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首先推进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全面推行商业运作,主要从事中长期业务。对政策性业务要实行公开透明的招标制。

(二)大型商业银行

1.中国工商银行

1984年1月1日正式成立;2005年10月28日,中国工商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0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步上市。

2.中国银行

1912年成立;l979年,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l994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国银行成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004年8月26日,中国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6月1日,中国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2006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中国建设银行

原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l954年10月1日正式成立,曾隶属财政部,1979年中国建设银行成为独立的经营长期信用业务的专业银行;2004年9月17日,中国建设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4.中国农业银行

1979年初中国农业银行得以恢复,成为专门负责农村金融业务的国家专业银行。2009年1月15日,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5.交通银行

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是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5年6月2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2007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中小商业银行

中小商业银行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

1.股份制商业银行

目前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一大类别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l2家商业银行,即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2.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作用

一方面填补了国有商业银行收缩机构造成的市场空白,丰富了对城乡居民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打破了国家专业银行的垄断局面,促进了银行体系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竞争水平的提高,大大推动了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3.城市商业银行及其发展趋势

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

(1)1979年,我国第一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成立;

(2)1986年,信用合作社在大中城市正式推广,数量急剧增长;

(3)1994年,国务院决定通过合并城市信用社,成立城市合作银行;

(4)1998年,城市合作银行正式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

近几年,城市商业银行呈现出三个新的发展趋势:(1)引进战略投资者;(2)跨区域经营;

(3)联合重组。

(四)农村金融机构

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 1984年,在农业银行的领导下,农村信用社开始了以“三性”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三性”即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

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农村信用社与农业商业银行脱钩,已经商业化经营的农村信用社,经整顿后可合并组建农村合作银行;

2000年7月,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大幕最先在江苏拉开;

2001年11月29日,全国第一家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成立; 2003年4月8日,我国第一家农村合作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正式成立。

村镇银行的含义:村镇银行是指经银监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会融机构。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含义: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时间与挂牌时间2006年12月31日,中国银监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 2007年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挂牌。

1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定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定位是,充分依托和发挥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以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关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外资银行

外资银行包括: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外国银行代表处。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时间为l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北京设立代表处,成为我国批准设立的第一家外资银行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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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央银行、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

(一)中央银行

1.中国人民银行成立的时间、行使央行职能的时间、地位的法律确定

(1)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1948年。

(2)1984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

(3)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2003年4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由新设立的银监会行使。

2.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3.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条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黄金市场;等等。

(二)监管机构

1.我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成立时间、监管职责

(1)我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成立于2003年4月。

(2)中国银监会的监管职责: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⑤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等等。

2.中国银监会的监管理念、目标、标准和监管措施

(1)监管理念

在总结国内外监管经验的基础上,中国银监会提出了银行业监管的新理念:管风险、管法人、管内控、提高透明度。

(2)监管目标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银行业的监督管理应当保护银行业公平竞争,提高银行业的竞争能力。

具体监管目标:

①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

②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强市场信心;

③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

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

(3)监管标准

中国银监会成立之初,提出了良好监管的六条标准,包括:

①能够促进金融的稳定,同时又促进金融的创新;

②努力提升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能力;

③对各类监管权限做到科学合理,监管者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 ④为金融市场上的公平竞争创造环境和条件,并且维护这种有序的竞争,反对无序竞争; ⑤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两方面都应当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

⑥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4)监管措施

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监管谈话;信息披露监管。

(三)自律组织

1.我国的银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银行业协会是我国的银行业自律组织,成立于2000年,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

2.协会的宗旨

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3.协会的会员单位

(1)会员

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在华外资金融机构,承认《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

(2)准会员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承认《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准会员。

4.组织机构

(1)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由参加协会的全体会员、准会员组成;

(2)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

(3)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

(4)协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5)协会的十一个专业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自律工作委员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保理专业委员会,银行卡专业委会员,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

篇4:投资银行知识

投资银行业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行业。在金融领域内,投资银行业这一术语的含义十分宽泛,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包括了范围宽泛的金融业务,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投资银行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投资银行知识

狭义的投资银行业务:投资银行的狭义含义只限于某些资本市场,着重指一级市场上的承销、并购和融资业务的财务顾问。

广义的投资银行业务:投资银行的广义含义包括众多的资本市场活动,即包括公司融资、兼并收购顾问、股票的销售和交易、资产管理、投资研究和风险投资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美国金融学专家罗伯特·库恩的划分

最广义:经营华尔街全部金融市场业务的机构,包括证券、保险和不动产经营;

较广义:经营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机构,即中长期资金融通,包括证券承销、私募发行、公司筹资、并购重组、风险投资和基金管理等业务,证券零售、抵押银行和保险、不动产则不包括;

较狭义:经营部分资本市场业务的机构,着重证券承销、并购业务,而风险投资、基金管理等不包括在内;

最狭义:最传统业务的机构,仅包括一级市场证券承销、资金筹措和二级市场交易的金融机构。

可见,证券首先是指有价证券。

证券承销: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本源、最基础的业务活动。投资银行承销的职权范围很广,包括本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外国政府和公司在本国和世界发行的证券、国际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等。投资银行在承销过程中一般要按照承销金额及风险大小来权衡是否要组成承销辛迪加和选择承销方式。通常的承销方式有四种:

包销

这意味着主承销商和它的辛迪加成员同意按照商定的价格购买发行的全部证券,然后再把这些证券卖给它们的客户。这时发行人不承担风险,风险转嫁到了投资银行的身上。

投标承购

它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发行方式的证券通常都是信用较高,颇受投资者欢迎的债券。

代销

这一般是由于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负担。

赞助推销

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有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防止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现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

交易方式:经纪交易

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中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和交易商三重角色。作为做市商,在证券承销结束之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并维持市场价格的稳定。作为经纪商,投资银行代表买方或卖方,按照客户提出的价格代理进行交易。作为交易商,投资银行有自营买卖证券的需要,这是因为投资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必须要保证这些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此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无风险套利和风险套利等活动。

私募发行

证券的发行方式分作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前面的证券承销实际上是公募发行。私募发行又称私下发行,就是发行者不把证券售给社会公众,而是仅售给数量有限的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私募发行不受公开发行的规章限制,除能节约发行时间和发行成本外,又能够比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相同结构的证券给投资银行和投资者带来更高的收益率,所以,近年来私募发行的规模仍在扩大。但同时,私募发行也有流动性差、发行面窄、难以公开上市扩大企业知名度等缺点。

兼并收购

企业兼并与收购已经成为现代投资银行除证券承销与经纪业务外最重要的业务组成部分。投资银行可以以多种方式参与企业的并购活动,如:寻找兼并与收购的对象、向猎手公司和猎物公司提供有关买卖价格或非价格条款的咨询、帮助猎手公司制定并购计划或帮助猎物公司针对恶意的收购制定反收购计划、帮助安排资金融通和过桥贷款等。此外,并购中往往还包括“垃圾债券”的发行、公司改组和资产结构重组等活动。

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对一种特定的经济单位或项目策划安排的一揽子融资的技术手段,借款者可以只依赖该经济单位的现金流量和所获收益用作还款来源,并以该经济单位的资产作为借款担保。投资银行在项目融资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它将与项目有关的政府机关、金融机构、投资者与项目发起人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协调律师、会计师、工程师等一起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而通过发行债券、基金、股票或拆借、拍卖、抵押贷款等形式组织项目投资所需的资金融通。投资银行在项目融资中的主要工作是:项目评估、融资方案设计、有关法律文件的起草、有关的信用评级、证券价格确定和承销等。

公司理财:公司理财实际上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而提供咨询、策划或操作。它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根据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市场、某种产品或证券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提供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分析资料;第二类是在企业经营遇到困难时,帮助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

基金管理:基金是一种重要的投资工具,它由基金发起人组织,吸收大量投资者的零散资金,聘请有专门知识和投资经验的专家进行投资并取得收益。投资银行与基金有着密切的联系。首先,投资银行可以作为基金的发起人,发起和建立基金;其次,投资银行可作为基金管理者管理基金;第三,投资银行可以作为基金的承销人,帮助基金发行人向投资者发售受益凭证。

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业务是投资银行所承担的对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一系列证券市场业务的策划和咨询业务的总称。主要指投资银行在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在二级市场再筹资以及发生兼并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活动时提供的专业性财务意见。投资银行的投资咨询业务是连结一级和二级市场、沟通证券市场投资者、经营者和证券发行者的纽带和桥梁。习惯上常将投资咨询业务的范畴定位在对参与二级市场投资者提供投资意见和管理服务。

资产证券化是指经过投资银行把某公司的一定资产作为担保而进行的证券发行,是一种与传统债券筹资十分不同的新型融资方式。进行资产转化的公司称为资产证券发起人。发起人将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资产,如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应收款等,分类整理为一批资产组合,出售给特定的交易组织,即金融资产的买方(主要是投资银行),再由特定的交易组织以买下的金融资产为担保发行证券支持资产,用于收回购买资金。这一系列过程就称为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的证券即资产证券为各类债务性债券,主要有商业票据、中期债券、信托凭证、优先股票等形式。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本金、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即资产债务人偿还的到期本金与利息。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人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根据特性不同,金融创新工具即衍生工具一般分为三类:期货类、期权类、和调期类。使用衍生工具的策略有三种,即套利保值、增加回报和改进有价证券的投资管理。通过金融创新工具的设立与交易,投资银行进一步拓展了投资银行的业务空间和资本收益。首先,投资银行作为经纪商代理客户买卖这类金融工具并收取佣金;其次,投资银行也可以获得一定的价差收入,因为投资银行往往首先作为客户的对方进行衍生工具的买卖,然后寻找另一客户作相反的抵补交易;第三,这些金融创新工具还可以帮助投资银行进行风险控制,免受损失。金融创新也打破了原有机构中银行和非银行、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的界限和传统的市场划分,加剧了金融市场的竞争。

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是指对新兴公司在创业期和拓展期进行的资金融通,表现为风险大、收益高。新兴公司一般是指运用新技术或新发明、生产新产品、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可以获得远高于平均利润的利润、但却充满了极大风险的公司。由于高风险,普通投资者往往都不愿涉足,但这类公司又最需要资金的支持,因而为投资银行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投资银行涉足风险投资有不同的层次:第一,采用私募的方式为这些公司筹集资本;第二,对于某些潜力巨大的公司有时也进行直接投资,成为其股东;第三,更多的投资银行是设立“风险基金”或“创业基金”向这些公司提供资金来源。

因为投资银行往往首先作为客户的对方进行衍生工具的买卖,然后寻找另一客户作相反的抵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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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银行呆账债权核销的性质与效力

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普遍执行的是贷款四级分类制度。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后三类,即“一逾两呆”合称为不良贷款。那么你听说过银行呆账债权核销吗?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银行呆账债权核销的相关法律知识

不良贷款的危害性

根据日本的经验,中国经济也象日本一样被不良贷款所拖累。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不良资产的危害性。

1.不良贷款率高,最大的危害是影响银行对经济的支持能力。中国的银行对贷款极其谨慎小心,就是因为不良贷款太多,影响了银行放款能力。

2.如果靠发行基础货币来解决不良贷款问题,容易引发通货膨胀。如果对之掉以轻心,不良贷款的大量发生还会诱发社会道德风险,如果加大处理不良贷款的力度又可能会引起企业连锁倒闭破产,增加财政风险和社会危机。

解决办法

1、加强金融企业的业务监管,保证今后每一笔贷款的质量,防止新的不良贷款产生。

2.加大中国企业的体制改革,强化企业的经营和竞争机制。

3.适当采取扩张性货币政策,给一些能救活的企业输血,使之起死回生。

4.发行基础货币,冲淡不良贷款。

第3和第4种办法都是增加货币供给,通过适度通胀抵消不良贷款,从而活跃中国经济,使经济增加活力。

看过“银行呆账债权核销的性质与效力”

银行呆账债权核销的性质与效力

财政部《核销办法》,以及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已核销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4〕89号,以下简称《核销工作通知》),是目前规范银行呆账核销的主要文件。

综合上述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从其与债务人关系方面来看,呆账债权核销具有如下特点:

1、呆账债权核销是银行内部事务,要求对外保密。

《核销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金融企业必须建立呆账核销保密制度。金融企业按照规定核销呆账,应当在内部进行运作,做好__”。

该条第二款规定:核销呆账的有关情况不得向借款人和担保人透露。第十八条规定:“除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债务人不得干预、参与金融企业呆账核销运作”。

由此可见,呆账债权核销作为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属银行内部管理范畴,不具有对外效力,相关工作安排和实际核销情况作为商业秘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对外披露。

2、呆账债权核销坚持账销案存原则。

根据《核销办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对于已核销的呆账,应当建立核销台账和进行表外登记,单独设立账户管理和核算,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呆账核销的档案管理。因此,呆账债权核销,其实是将不良贷款从银行对外公布的会计账目中转移至银行内部掌控的账目上,银行可以按照内部规定设立能够清晰记载所核销之呆账债权的档案。

3、已核销的呆账债权需继续追索。

《核销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金融企业必须建立呆账核销后的资产保全和追收制度。除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或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已完全终结的情况外,金融企业对已核销的呆账继续保留追索的权利,并对已核销的呆账、贷款表外应收利息以及核销后应计利息等继续催收”。

4、核销后追回的贷款,仍有规定的会计处理方式。

银监会于2004年出台的《关于加强银行已核销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应根据财政部制定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已核销贷款进行会计核算。对于已核销后又收回的贷款,作转回贷款损失准备处理,超过原贷款本金的部分,包括收回的应收利息,计入当期利息收入。

对于取得非现金资产抵偿已核销贷款的,按实际抵偿部分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同时转回贷款损失准备;抵债资产处置时取得的抵债收入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贷款损失准备。

综上可知,呆账债权核销仅仅是银行内部账面上的处理,属银行“内政”,一般情况下,不具有对外免除债务的性质,不发生呆账债权实体消灭的后果。呆账债权核销之后,银行并未免除贷款人的还款义务,反而要积极主动地催收其全部本息。

“账销、案存、权在”,是呆账债权核销的简练表述,核销后的呆账债权在民事效力上并无“矮化”或“异化”。核销后追回的贷款,应按规定的方式处理,并非如传闻中所言,“成了银行内部人员私设的小金库”。

当然,实务中,有些银行可能因工作不重视、制度不健全、激励政策不足或者对核销制度存在误解,而存在对核销后的债权追索力度不够的问题,甚至存在内部人员利用核销制度漏洞参与违法犯罪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有关部门一直在强调坚持账销案存管理原则,明确指出贷款核销只是银行账面上的处理,并未免除借款人应向银行承担的还款义务,并不表明银行放弃债权,并要求银行应继续积极催收和追偿,最大限度地保护银行资产少受损失,切实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银行系统内部也在不断加强完善呆账债权核销后的资产保全和追收制度,真正实现账销案存。

相关阅读:

篇6: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多少,你知道么?你所在行的定期利率是多少你知道么?下面由小编为你分享各大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设银行

1.750%

2.250%

2.750%

2.750%

平安银行

1.950%

2.500%

2.800%

2.800%

一年定期利率

民生银行

1.950%

2.450%

3.000%

3.000%

工商银行

1.750%

2.250%

2.750%

2.750%

银行

中国银行

1.750%

2.250%

2.750%

2.750%

基准利率

1.500%

2.100%

2.750%

——

二年定期利率

浦发银行

1.950%

2.400%

2.800%

2.800%

贵州银行

2.020%

2.830%

3.710%

4.000%

三年定期利率

中信银行

1.950%

2.300%

2.750%

2.750%

广发银行

1.950%

2.400%

3.100%

3.200%

2016各大银行存款利率对比表:

招商银行

1.750%

2.250%

2.750%

2.750%

光大银行

1.950%

2.410%

2.750%

3.000%

邮政银行

1.780%

2.250%

2.750%

2.750%

五年定期利率

贵阳银行

2.020%

2.830%

3.710%

4.000%

农业银行

1.750%

2.250%

2.750%

2.750%

交通银行

1.750%

2.250%

2.750%

2.750%

兴业银行

1.950%

2.750%

3.200%

3.200%

2016年银行存款利率表一览表,利率低 还是理财更划算!

中国人民银行23日决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并自同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央行决定,自24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同时央行表示,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并抓紧完善利率的市场化形成和调控机制,加强央行对利率体系的调控和监督指导,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

央行还自同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同时,为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正向激励,对符合标准的金融机构额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央行对贷款基准利率下调的同时,也对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虽然各家银行的贷款利率基本上已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执行,但在存款利率方面,却存在较大的差异。下面为大家总结一下央行降息后,各家银行的存款利率的调整。

篇7:银行理财小知识

改革开放带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银行理财已成为我国财富管理市场上仅次于信托业的第二大资产管理行业。那么你对银行理财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银行理财小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银行理财产品与银行代销的各项金融产品有何不同?

银行理财产品以商业银行为发行主体,商业银行承担产品设计、投资管理、销售等职能;银行代销的金融产品由其他金融机构进行产品设计、投资及管理,商业银行仅承担销售职能。

2、银行理财五个“不等于”

1、银行理财不等于储蓄存款。

2、预期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

3、口头宣传不等于合同约定。

4、别人说“好”不等于适合自己。

5、投资理财不等于投机发财。

3、常见银行理财产品的分类?

1、按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和外币理财产品。

2、按收益类型不同:分为保证收益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又分为保本浮动收益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3、按投资方向不同:大致分为货币型、债券型、股票型、信贷资产型、组合投资型、结构型、代客境外理财产品(QDII)等。

4、按产品到期日不同:分为有固定到期日和无固定到期日理财产品。

4、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应注意哪些要素?

1、收益率:是年化收益率还是累积收益率,是税前收益率还是税后收益率,不同的收益率可能对应不同的最终收益。

2、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放于哪个市场,投资什么金融产品,将决定产品风险的大小以及收益能否顺利实现。

3、流动性: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购买者一般不能提前终止;少部分理财产品可质押,但须缴纳一定手续费和质押贷款利息。

4、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理财产品前应先评估自身的可承受风险水平及风险偏好,避免片面追求高收益而忽视风险。

5、信息披露: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及时关注银行披露的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

5、如何理解“买者自负”的原则?

买者自负是指投资者可从购买行为中获得利益,同时也要自己承担购买的风险。

投资者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风险评估等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所购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谨慎投资。在签署合约后,履行合同所标注的买者责任,承担可能的投资损失。

看过“银行理财小知识“

6、如何正确选择银行理财产品?

1、了解自己:购买理财产品前要先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和预期收益、流动性需求等,以选择适合的产品。

2、了解产品: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注意以下几点:产品是否具有保本条款、产品的投资方向或挂钩标的、产品的流动性安排、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产品面临的各种风险等,清楚知悉产品各项信息。

3、适度匹配:购买理财产品前,可向银行人员详细询问产品的相关特性,并配合银行人员完成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测评结果选择适合的理财产品。

7、银行理财的注意事项

1、收益率:是年化收益率还是累积收益率,是税前收益率还是税后收益率,不同的收益率可能对应不同的最终收益。

2、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放于哪个市场,投资什么金融产品,将决定产品风险的大小以及收益能否顺利实现。

3、流动性: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购买者一般不能提前终止;少部分理财产品可质押,但须缴纳一定手续费和质押贷款利息。

4、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理财产品前应先评估自身的可承受风险水平及风险偏好,避免片面追求高收益而忽视风险。

5、信息披露: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及时关注银行披露的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

8、理财产品与储蓄存款有何不同?

银行理财产品的本质是金融投资产品,在流动性、风险、收益、交易方式等方面与银行传统的储蓄业务有着较大的区别,收益具有不确定性,需谨慎购买。

篇8:主要银行存款利息

我们现在基本都把钱存在银行里,那么银行存款利息是多少呢?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银行存款利息吧。

1、银行存款利息--定期存款:

五大行各档次定期存款利率均随基准利率下降0.25个百分点,股份行中的招商银行则跟随五大行,各档利率保持一致,邮储则与五大行差距不大。

其他股份行三个月、半年、一年期存款利率均分别为1.5%、1.75%、2%;两年期利率在2.4%~2.75%之间,兴业银行最高为2.75%;三年期利率在2.75%~3.25%之间,以渤海银行最高;五年期存款利率在2.8%~3.25%之间,浙商银行最高。

2、银行存款利息--活期利率

16家A股上市银行中的五大行及股份行、广发银行、邮政储蓄全部下调为0.3%,其余未上市股份行、主要城商行活期利率为0.35%,其中在港上市的哈尔滨银行活期利率为0.38%。

篇9:银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工作是依照消防法规和消防管理条例,运用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手段,为维护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所进行的各项防火和灭火工作。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银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

1、明确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悬挂上墙并印发员工学习

二、场所消防安全设置要求

(一)一般防火要求

1、依法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

2、室内装饰装修采用不燃、难燃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3、不得违规在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

(二)安全疏散设施

1、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疏散通道、出口、窗口处不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符合要求。

3、场所周围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消防设施器材

1、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并定期维护。

2、室内消火栓水压应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应齐全好用;消火栓箱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完好有效,并定期维护。

三、火源管控措施

1、每日班前班后进行防火检查,营业期间定时进行巡查,建立防火巡查、检查记录。

2、禁止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3、电气线路应当穿管保护;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测;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4、凡是有易燃、可燃物的地方,均应严禁明火,在场所明显处设置禁火、禁烟标志。

5、确需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场所应暂停营业,并落实现场监护人、清除施工区域内的可燃物、设置消防器材,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四、消防宣传、培训

1、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熟知:消防安全职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2、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季度至少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并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员工上岗前应经过消防安全教育,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的要求。

五、消防安全标识

1、场所应在明显位置悬挂包含“一懂三会”、消防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告知书等内容的提示牌。

2、场所应根据自身特点,按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图列》(附后)设置消防器材、消防提示性、警示性等标识。

篇10:银行理财产品基础知识

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那么你对银行理财产品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银行理财产品基础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银行理财产品分类

根据产品预期收益,可将银行理财产品分为保证收益型和非保证收益型两类,其中非保证收益型又分成保本浮动收益型、非保本浮动收益两类。

根据产品投资方向,可分成货币市场类产品(投资于同业拆借、短期证券市场、债券衍生市场)、资本市场类产品(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产业投资类产品(投资于信贷资产类、股权投资类)。其风险排序基本与其投资的标的市场风险排序相近,单款产品的风险与投资的具体标的风险相关。其中比较常见发行的细类产品有新股申购(目前新股申购类已经基本没有,但07年大牛市的时候非常多)、QDII(代客投资境外股票、债券)、银信合作产品(银行与信托合作)。

按照产品设计结构,可分为单一性产品和结构性产品。单一性产品就是很简单的产品设计。而结构性产品,是指交易结构中嵌入了金融衍生产品的一类理财产品。这类理财产品的投资对象通常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固定收益证券(低风险甚至无风险的银行定期存款、债券等),其二是金融衍生产品(主要是期权)。其中,投资于金融衍生品的部分,现金流不确定,且由于金融衍生品一般是保证金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特点,风险较大,预期收益率也较高。

银行理财产品基础知识

保证收益理财产品的收益是固定的,到期后就可以获得协议上规定的收益,反之为非保证型。

非保证型又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是指银行按照约定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产品,反之就是非保本型。

一、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投资者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

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理财业务的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利益,并不保证投资者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

三、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投资者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并根据实际收益情况确定投资者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

银行理财产品知识点

1、此项业务属于银行表外业务

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的经营活动。

中国是金融管制的国家,中国银行的主要业务收入来源是贷款收入。贷款业务对银行来说是表内业务,要受到国家的严格管控,如贷款限额、以存定贷。而银行理财产品属于表外业务,没有严格限制,各银行在国家的简单限制下可以想尽办法创收。

需注意,目前银行的表外业务资金已经逼近表内业务,国家肯定会加强监控。

2、银行理财产品有风险吗?

要理解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一定要先理解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类型,保本保收益的是无风险的,保本浮动收益的也是风险较低,不保本浮动收益的有一定风险。但是,所有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无风险的利润自然低。

银行理财产品虽然理论上说有一定风险,但是背靠着银行的名头,银行家大业大,这一点理财资金其实不算什么,而且理财产品基本是每期轮流发行,资金源源不断,银行是愿意且能够为其担保收益的,因此在低风险级别的理财产品上,目前还没有哪家银行发生过到期后没有按预期承诺支付收益的事件发生。

注意,上述黑体结论仅针对普通风险级别的银行理财产品PR1-3级,像高风险的外币类、结构型理财产品都有与预期收益率相差甚远的案例发生。(我后续有篇文章会谈到结构型理财产品的问题)

总的说来,除非发生大的国际国内军事事件或者国家对国内银行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否则现阶段PR1-3级别的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都是能达到的,尤其是PR1-2级别。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银行理财产品和在银行寄售的理财产品不是一个概念,在银行寄售的理财产品往往是广义上定义的理财产品,实际背后是保险或者信托,是放在银行平台上寄售的,发行人不是银行,这种产品银行是不会用自己信誉替他们担保的。

因此,追求较低风险的理财客户只建议购买银行自己推出的理财产品。

此外,各种理财产品都会在说明书中告知投资者这个理财产品投向的是什么方向,因此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和行业景气程度,有一定知识的投资者可判断这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是否正确从而更好的规避风险。

3、分红型保险是理财产品吗?

保险不是银行理财产品,只不过是通过银行渠道售卖而已。购买保险最重要的目的是保障。将投资理财寄望于保险来实现,这是缺乏金融知识的投资者容易做的事。当然,对于大富之家,多种金融产品配置是必须的,于是会出现大额保单的情况,普通投资者就没必要买分红型(或称返还型)的保险了。

4、信托是理财产品吗?

和保险类似,也是信托公司通过银行渠道售卖而已。信托对资金的要求门槛高,一般是一百万起,收益率一般都10%以上,但是风险由于没有银行声誉担保,有一定风险(近期已经有三款信托爆出损失本金甚至无法偿付的新闻),需要认真勘查发行方的过往业绩。

5、银行理财产品的特殊时间性?

银行每逢季末、年末都会比较缺钱,此外业绩压力也需要这种时候向上级交出个好数字。因此银行在季末、年末发行的理财产品,往往预期收益率比平时更高。建议投资者可在这种时候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6、什么样的资金量级适合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一般人建议5-20W,超过这个资金量级,建议学习其他金融工具知识,投到更高收益的渠道中,或者进行分散投资。但这个其实因人而异。家里特别有钱的朋友把大部分钱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也是可以理解的。一般越有钱越担心本金受损越不愿意承担风险。当然更好的投资策略是高低风险产品都配置。

7、什么样的人适合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年龄较大,对新投资渠道有较强抗拒心理的老年人;

只在银行存过定期的中青年,下一步理财方式就是考虑投资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这往往是家庭资金渐涨开始真正迈入理财的第一步(余额宝没出现前);

如果有兴趣学习其他投资渠道,在尝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货币基金>定期存款的甜头后,会开始学习;

如果没兴趣,就到此为止了,等有家庭保障需求的时候,需要学习保险。

8、去哪里选购银行理财产品?

大部分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都是去银行柜台办理,其实各家银行网银都会实时更新自家理财产品信息并提供网银自购(注意,最后还需到银行网点面签)。由于实际上各家银行理财产品大同小异,因此投资者从自己习惯使用、信任的银行购买就可以了。

此外互联网上也有一些网站整合了各地各家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不过疏于维护,旧的信息也没有更新收益率(行业本身大约有一半银行不在银行官网更新产品到期实际收益率),大都沦为了互联网上的垃圾信息,并没有被投资者所重视,平台一时也没有好想法去整合推荐给投资者。

看过“银行理财产品基础知识“

篇11:银行利率是多少

银行利率这种事,你是必须要有所了解的,那可是呢刚给你带来一笔额外的收录的啊,下面由小编为你分享各大银行利率是多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银行利率计算:

零存整取是普通居民较普遍采用的方法,以零存整取利率的计算为例。[1]

零存整取的余额是逐日递增的,因而不能简单地采用整存整取的计算利息的方式,只能用单利年金方式计算,公式如下:

SN =A(1+R)+A(1+2R)+…+A(1+NR)

=NA+1/2 N(N+1)AR

其中,A表示每期存入的本金,SN是N期后的本利和,SN又可称为单利年金终值。上式中,NA是所储蓄的本金的总额,1/2 N(N十1)AR 是所获得的利息的总数额。

通常,零存整取是每月存入一次,且存入金额每次都相同,因此,为了方便起见,将存期可化为常数如下:

如果存期是1年,那么 D=1/2 N(N十1)=1/2×12×(12+1)=78

同样,如果存期为2年,则常数由上式可算出D=300,如果存期为3年,则常数为D=666。

这样算来,就有:1/2 N(N十1)AR=DAR,即零存整取利息。

例如:你每月存入1000元。存期为1年,存入月利率为1.425‰(2004年10月29日起执行的现行一年期零存整取月利率),则期满年利息为:1000×78×1.425‰=111.15(元)

又如储户逾期支取,那么,到期时的余额在过期天数的利息按活期的利率来计算利息。

零存整取有另外一种计算利息的方法,这就是定额计息法。

所谓定额计息法,就是用积数法计算出每元的利息化为定额息,再以每元的定额息乘以到期结存余额,就得到利息额。

每元定额息 =1/2 N(N+1)NAR÷NA

=1/2(N十1)R

如果,现行一年期的零存整取的月息为1.425‰。那么,可以计算出每元的定额息为:1/2×(12+1)×1.425‰=0.0092625

你每月存入1000元,此到期余额为:1000×12=12000(元)

则利息为:12000×0.0092625=111.15(元)

扣去20%的利息税22.23元,你实可得利息88.92元.(注:2008年10月9日以后产生的利息已不用交利息税)

银行利率是什么?

银行利率,是指示利息与存入本金之间的比值。在银行存款的方式有多种,如活期、整存整取、零存整取等,存入银行的钱叫做本金,取款时银行多支付的钱叫做利息,利息与本钱的比值叫做利率。银行利率分为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

银行存款利率:

项目年利率(%)

一、短期贷款

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6.10

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6.56

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三年(含三年)6.65

三至五年(含五年)6.90

五年以上7.05

项目利率(%)

一、城乡居民及单位存款

(一)活期存款0.50

(二)定期存款

1.整存整取

三个月3.10

六个月3.30

一年3.50

二年4.40

三年5.00

五年5.50

2.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

一年3.10

三年3.30

五年3.50

3.定活两便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率打6折

二、协定存款1.31

三、通知存款

一天0.95

七天1.49

篇12:银行理财产品知识

银行理财产品虽然也如同基金、股票一样可自由买卖,但出于对投资者负责的目的,看似简单的买卖交易过程也有许多学问。那么你对银行理财产品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银行理财产品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银行理财产品需要遵循的四大步骤

第一步:相互了解选对产品

首先,投资者要到银行提出自身的理财需求。如今,各大银行的理财服务区都配有专业的理财经理为客户分析讲解,他们会按照规范流程详细了解您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风险偏好、投资预期等情况,并填写《个人客户资料档案表》,以建立您个人的资料档案。

随后,投资者应关注被推荐的理财产品属于哪个类型(是固定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还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其投资标的是什么?例如部分风险和收益较高的信托类理财产品是投资房地产或其他重大项目的,也有的产品是做新股申购或银信合作的,还有很多投资于央行票据或债券的理财产品风险很低,收益也相对稳定等。总之,不同产品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投资者应根据个人需求选择购买。

第二步:重视全面的风险评估

看起来,风险评估似乎是银行的责任,但它却是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当你有了购买某款银行理财产品意愿的时候,理财人员会指导您填写《个人客户投资风险评估报告》,对您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进行了解并确认,随后再为你选择适合自己的银行理财产品。此后,银行方面负责人还会再次审核评估报告,查看是否存在销售人员误导投资者的行为,全面避免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

第三步:认真办理交易手续

办理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手续并非“交钱走人”这么简单。在投资者交易投资资金时,理财人员会再次提醒投资者阅读相关合同、合约和风险揭示书,如果此时你预感到投资风险,可终止购买该款产品,如无异议,才可以进行资金划转,获得相关业务凭证和回单。在此环节中,投资者还会被告知理财产品信息的查询途径,理财经理的联系方式以及客服投诉电话等。

第四步:售后及不断评估

如同很多商品一样,银行理财产品的售出也是有“售后服务”的。银行会在产生重大市场变化时,及时与投资者沟通最新信息和市场情况。此外,银行也会跟踪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及时给出相应的提示。一般来说,银行理财人员会每隔一年定期对投资者的《评估报告》或投资建议进行重新评估,并反馈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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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知识

1、如何选择银行理财产品?

①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符的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者无论选择哪类银行理财产品,都要充分了解各类理财产品的产品特征和投资风险,如是否保证本金、是否保证收益,最好和最坏的投资情况是怎样的等。要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符的产品,避免盲目追求高收益,而忽视投资风险。

②选择投资周期与资金流动性相符的理财产品

选择理财产品时还要关注产品的投资周期,看看是否与自己的需求相符。同时,还要关注产品到期的相关投资条款,了解产品是否有提前到期或中途赎回等条件。若产品需持有到期才可保证本金,则在选择产品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③要关注理财产品的投资渠道和收益计算

投资者要充分了解产品到底投向哪里,到期的投资收益是如何计算的,是否有公开的渠道定期了解产品的运行情况和收益情况,这样才能对投资产品有个清晰的理解,并可据此来进一步评估投资风险,实现对理财产品更好的掌控。

④选择理财产品要与现有资产形成配置

很多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时,有时会比较盲目,常常是听说哪款产品收益高就投哪款,或者是偏好某一类产品而忽视其他。其实,这样的产品选择方式有较大弊端,使投资者无法对目前的投资产品组合进行有效的配置,面临产品集中度过高的风险。若未来市场或政策出现调整,将使整体投资收益受到影响。比如,有些投资者就偏爱短期的债券型银行理财产品,但由于债券型产品较大程度上会受到市场利率的影响,若利率出现下调,则手中的产品收益都会受到影响。所以,在选择理财产品时,不但要关注产品本身的特征和收益,还要看看是否符合自己的资产配置要求。

2、选择银行理财产品的小技巧

①城商行理财产品更有竞争力

各地商业银行为了更多的竞争到客户,会不断的想法设法来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理财产品就是其中的重要一个环节;而作为国有四大行,因其特有的因素,并没有将个人理财作为其服务的重点;所以相对来说,各地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一般都会比国有四大行推出的产品更有市场竞争力。

②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更小

投资既有风险,不管是个人还是银行,其存在必定是有风险的,所以在理财产品的选择中,尽量选择周期为中短期的,因为这样的话风险积累周期也相对较短。虽然可能收益率会降低一点,但为了那一点点的收益率冒不可预知的风险也不是大多数投资者愿意做的事情,因此建议选择理财产品尽量选择3个月以内周期的产品。

③根据收益率找资金流向

年化收益低于4.00%的中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主要投向于债券市场。

年化收益在4.00%~6.00%附近徘徊的理财产品资金主要投向于信托市场。

年化收益在6.00%以上的理财产品很少,资金主要投放于高风险高回报的股票以及现货黄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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