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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市古镇建筑(实用十篇)

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也可以说是把设计图纸上的各种线条,在指定的地点,变成实物的过程。下面由百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法律知识

篇1:建筑安全用电

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用电管理,提高安全用电管理水平,减少伤亡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贯彻“安全第一,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筑安全用电方面的知识,供大家参考。

1、 临时用电

2.1 外电防护

外电防护主要指架空线路的防护,因为在施工场地除本单位在施工中需要敷设的配电线路外,还有原来施工场地上已有的配电线路,例如电业部门敷设的高低压配电线路,这些线路的位置不完全理想,有的直接就给工程施工带来一定困难和危险,所以需要设法解决。

2.1.1.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2.1.1.1《规范》规定:高低压线路的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时设施,不得堆放物件及材料。

2.1.1.2在架空线路的一侧作业时,必须与线路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同时给出了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的数值;4m/1kv以下、6m/1~10kv、8m/35kv等,随线路电压的增高距离要求也越远。

为什么作这样的规定呢?尤其是高压线路(一般可按1kv以下为低压,1kv以上为高压划分),第一,线路本身为裸线,没有绝缘保护,如果接触危险大;第二、高压线不同于低压线,即使没有接触,由于人体与线路过于接近,也会造成高压放电而带来危险。所以对于高压线路不但不能接触,同时也不能过于接近,把可能造成线路放电的距离以外称为安全距离。

《规范》规定的是安全操作距离,这是考虑了施工中的动态因素,例如10kv的安全距离一般1m就可以,但安全操作距离规定了6m,主要是考虑到像脚手管杆件等材料的长度而制定的,如果距离较小,工人在搭设脚手架时,钢管本身又是导体,这样就有发生触电事故的危险。

2.1.2 安全防护措施

当线与作业区域过近,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遮拦、栅栏及悬挂标志牌等防护措施。

2.1.2.1一般采取搭设防护架子,防护架子与线路距离应不小于1m,

并停电搭设,防护架子应采用木杆,当采用金属管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2.1.2.2当建筑物距防护架子较近时,应用密目网将防护架子封挂严密,防止发生脚手杆、钢筋等材料从防护架中穿过,碰触高压线造成事故。

2.1.2.3当起重机的作业半径之内有高压线时,防护架要搭设成门型,其顶部采用厚5cm木板进行防护。

2.1.2.4当夜间施工时,防护架应设置36v彩泡,使起重机司机及作业人员能有明显的警示。

2.1.2.5防护架子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有专人监护。

2、施工中的电气检查验收

6.1 施工中的水、电检查验收最好能与土建的检查验收一起进行。(或提前几个小时进行)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现场整改处理,完后与土建工程师或总监通报,协调配合好。

6.2 施工中的水、电检查要对总包水电施工和消防水电施工同时进行检查,以防漏掉消防水电的检查验收。

6.3 每层交验前与土建工程师一起检查验收时,注意强电、弱点、消防的预埋要同时检查,按图纸规范检查验收,注意难点、细节的处理。

6.4 基础接地网的焊接,下引线,屋面避雷针、避雷网的检查。

6.4.1 基础接地网一般由桩机基础中选两根角上的大于?16钢筋与沉台钢筋焊接,然后再与柱子上对角线上角钢筋焊接好。双面焊接,长度大于6D为合格。

6.4.2 柱的钢筋做好油化标记,然后过到图纸上,到作屋面时焊接好。

6.4.3 屋面避雷带、避雷针一定要按图纸规范要求,认真检查,严格要求,达不到的必须认真整改到位,建筑物防雷是重点,避雷电阻检测必须合格。

6.4.4 建筑物的金属门、窗,阳台金属挡杆、外侧、层面等金属物都要与接地网作可靠焊接,(也叫等电位联结)不得马虎预埋时就应做好检查,可防雷击和防侧雷击。

6.4.5 管井中的电缆桥架(或其他桥架)要注意两桥架之间除了连接板外还应作两端跨接铜接地线,最小截面积不小于4mm2应不少于两处,与PE、PEN可靠联结。

6.4.6 配电房的基础图最好由供电部门出具,施工单位与供电部门配合施工,否则返工浪费较大,注意做好变压器,配电房的接地点预留,适当多留一二个,有好处。配电房四边的接地扁钢要按规范要求施工做好防鼠隔板,排湿,抽风,换气的排风扇。

看过“建筑安全用电”

3、关于“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规范》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制”,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把以上规定进行简单归纳,即为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4.1 一机一闸

每台用电设备都由一个电器开关控制,不能一个开关控制两台。

4.2 一箱一漏

开关箱内设置的漏电保护器,也是同其他电器开关一样只能用于某一台用电设备的保护,不能同时保护多台,否则达不到保护功能还容易出误动作。

4、安全用电检查

5.1 按规范标准要求,安全用电应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形成制度化。参加人员一般由施工单位电工、水电班长、甲方水电工程师、监理水电工程师、项目经理、总监等人参加。

5.2检查完后应及时出一份检查记录,以监理通知或者是安全检查整改通知的形式发到施工单位,甲方,监理自己留底,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在什么时间整改完成。(完成后及时进行复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肯定,应该表扬的要表扬,未整改完成的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

5.3检查安全用电主要内容。

5.3.1一级配电柜主要检查

1)进线是否为三相五线制,如果是四线,后边如何处理?

2)出线是否为三相五线制。

3)接地接零是否规范。

4)漏电保护器是否达标(100mA-200mA)

5)配电柜是否符合要求,正规厂家生产,合格证等,内部部件安装接线是否规范、整齐。

5.3.2 二级配电箱检查

1)几台二级配电箱,几台是否合理?进线是否为三相五线制。

2)出线是否三相五线制。

3)接地接零是否规范。

4)漏电保护器是否达标(75mA)

5)配电箱是否为正规厂家生产,合格证,内部接线部件安装是否规范,整齐。

5.3.3 三级配电箱检查

1)重点是否一机一箱,往往达不到,钢筋加工场地,木工加工是重点,要求立刻整改。

2)进线、出线,开关箱是否为三相五线制,接线是否合理。

3)接地接零是否规范。

4)漏电保护器是否达标,动作是否灵活(30mA)

5)配电箱是否为正规厂家生产,合格证,内部接线是否规范,整齐。

6)重点检查闸刀是否为保险丝,千万不能用铜丝。

5.3.4 线路检查

从一级配电柜到三级配电箱检查中,顺便检查电缆敷设是否规范。是架空的按架空规范检查,是埋地的按埋地规范检查。不能有裸露,接头包扎好,检查接线是否规范。

5.3.5 检查上岗证

电工、电焊工、搭吊司机等特殊工种都应持证上岗。检查人证合一,不得无证上岗,或人证不一等现象发生,发生了要及时纠正。

5、为什么规定架装漏电保护器

3.1 为什么要规定加装漏电保护器

我们已经采用了具有优越性的TN-S系统,为什么还要再加装漏电保护器呢?

3.1.1对容量较大的设备保护能力弱

3.1.2 对轻小的漏电电流没有保护能力(当超过50mA时发生痉挛,达到100mA时危及心脏,导致死亡)。

鉴于以上情况,所以规定既做保护接零,还要加装漏电保护器,以达到对人的可靠保护的目的。

3.2 漏电保护器的参数

3.2.1主要参数选择

3.2.1.1一级配电柜,这一级漏电保护器也是作为间接保护,同时也可作为末级保护器补充保护。动作电流值应大于运行中实测泄漏电流的2.5倍,一般可选100mA~200 mA。

3.2.1.2二级配电箱可能有多个,一般选用75 mA漏电保护器。

3.2.1.3三级配电箱(开关箱)有很多个,一般选用30 mA漏电保护器,快建型(0.1s)高灵敏度(30 mA以下)的保护器(对容量较大的用电设备可选择50 mA),对于潮湿场地由于作业条件差,所以应选择漏电动作电流15 mA的保护器。

6、 建筑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的一般规定

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标准执行。

1.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师参加会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审查签字。

1.1.2 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P60页14行:TN-S系统--倒数第二行),符合“三级配电,逐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电箱配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1.1.3外电线路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护。

1.1.4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电气测试仪器,电工必须每天巡回检查,并作好检查维修记录。

1.1.5施工单位应按规范要求设置

一级配电柜 二级配电箱 ①②-- 三级配电箱多个(开关箱多个)

漏保100μA ~200μA,漏保75μA 漏保30μA

1.1.6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1.1.7在建工程场内架空线路的布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1.7.1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

1.1.7.2架空线路最大弧垂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4M

1.1.7.3架空线路电杆与路基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M

1.1.7.4 架空线路边线与建筑物凸出部分或外架不得小于1M

1.1.7.5架空线路绝缘铜线截面不得小于10mm2,绝缘铝线截面不得小于16mm2

1.1.8外电防护架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并设置防碰撞信号标志。

1.1.9机具使用前应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机具传动部分必须设置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

1.1.10开关控制箱应距机具水平距离小于3M,机具旁应悬挂操作规程牌。

1.1.11钢筋冷拉作业区应设置警戒区和防护拦杆,钢筋对焊作业区应有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

1.1.12平刨应设护手安全装置,园盘锯应设分料器,防护档板。严禁使用多功能木工机具。

1.1.13电锯应设置高大于0.6M,长大于0.8M防护挡板与分料器

1.1.14电焊机必须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M,不得有破皮,老化现象,接线柱应设防护罩。

1.1.15氧气瓶与乙炔瓶应防爆晒,其间距大于5M,距明火大于10M,并配备防爆安全帽,防震橡胶圈。色标和标识明显。

1.1.16潜水泵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必须小下地15mA,电源线应采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

篇2:建筑安全员知识

建筑施工安全员负责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并负责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建筑安全员你知道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建筑安全员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建筑安全员的职责

第一条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条 努力学习和掌握各种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条 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各单位的施工和生产情况,指导和协调基层专业人员的工作。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第四条 参与对项目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

第五条 参加安全检查,负责做好记录,总结和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等工作。

第六条 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协助领导贯彻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进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 协助配合部门技术负责人,共同做好对新工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八条 当发现有违反安全施工的行为或安全隐患时候可以勒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或部门。

看过“建筑安全员知识“

建筑安全员介绍

建筑安全员通常也有称安全员、建筑工程安全员或土建安全员。

建筑安全员岗位职责、建筑安全员工作总结是:

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抓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2、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制定并督促执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有关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机械的安装、使用验收,监督和指导电器线路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发现重大隐患时,当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有权暂停作业,撤出人员,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在施工现场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应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篇3:建筑工地消防管理措施

建筑工地的消防管理是一个人们容易遗忘的角落,一旦发生火灾,就会迅速蔓延,形成大面积燃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筑工地消防方面的管理措施,供大家参考。

建筑工地易引发火灾的原因

1、建筑工地人员混杂,流动性强,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大多数建筑工地的人员来自农村,年龄大小不一,文化程度低,基本上没有经过消防知识培训,缺乏消防知识,安全意识差,不懂国家法律法规,技术单一,顾此失彼现象严重,这都是导致火灾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

2、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火灾。

3、在建筑工地随处可见,建筑工地做饭、冬季取暖、进行电气焊切割、防水烤沥青、明火焰大量存在,加之图方便,临时乱接乱拉电气线路在建筑工地司空见惯,由此产生的线路短路、超负荷现象一旦遇到合适环境就会形成火灾。

4、电焊违章操作。在建筑工地,许多地方都需要电焊作业,由于大多数电工没有专门培训,有的虽然经过培训,但施工中缺乏严格管理,违章作业现象相当普遍,加之建筑工地平面管理混乱,各种可燃物品满地都是,这些可燃物品遇到灼热电焊熔渣即易引起火灾。

5、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包括食堂做饭时,炉火从烟囱飞出落在可燃棚罩上引发火灾;做饭后炉火未处理好引发火灾;炉火烟囱长期烘烤可燃材料发生火灾。冬季工棚采暖,火炉铁皮烟囱烤燃附近可燃材料发生火灾。

6、照明用电混乱。施工现场尤其是夜间作业用电照明大多是临时性,电线布置分散,因此电源线敷设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照明灯具的固定也不稳定,离易燃可燃物较近,极易引起火灾事故。

7、许多建筑工地由于场地限制,人员住宿、建材存放以及食堂集中在一起,无明显分隔,甚至一些工地存在“三合一”,加之管理跟不上,人员素质跟不上,从员工到管理人员大都缺乏最基本的安全知识,这就给火灾的发生提供了条件。

8、建筑工地大量存放易燃、可燃物质。如各种木料、油漆、油料、沥青、架板、各种装饰材料、复合管材、焊接用的氢气瓶、氧气瓶、乙炔以及生活取暖用的燃料等。这些物质的存在,使建筑工地具备了燃烧产生的一个必备条件——可燃物。

看过“建筑工地消防管理措施”

建筑工地存在的火灾危险性:

首先,可燃、易燃材料多。建筑工地有许多临时建筑,如工棚、仓库、食堂等,这些建筑较多的采用竹子、木材、油毡等可燃材料,建筑耐火等级低;另外,施工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也常用可燃材料作成;同时由于施工需要,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可燃易燃物品。

其次,火源、热源多。1.做饭、熬沥青需使用明火,且易产生飞火;2.电焊、气焊作业时产生的熔珠,如遇可燃物易产生阴燃;3.施工现场用电量大,临时线路多,布置凌乱,易短路打火;4.生石灰遇水发热,形成高温热源。上述火源、热源若管理不善,与可燃物接触,就极易引发火灾。

第三,消防条件差,不重视防火工作。建筑施工工地一般缺乏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器材,道路条件差,障碍物多,一旦发生火灾,严重影响火灾扑救;建筑物本身的消防设施未建成,无防火、防烟分隔,火灾极易蔓延。另外,建筑施工周期短,变化大,单位大都存在临时观念,不重视消防工作;工地人员流动大,作业分散,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难度大。

建筑工地防火措施:

一、 加强对火源、热源的管理

1.加强对明火的管理。保证明火与可燃易燃物堆场和仓库的防火间距在20米以上,以防飞火,对残余火种应及时熄灭。

2.加强对电焊、电焊操作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操作时应将工作点周围的可燃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配备灭火器材,并派专人看守,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防止阴燃着火。

3.加强电气设备管理。建筑工地电气设备虽多为临时性的,也必须由电工进行安装和修理,经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严禁将电线敷设在可燃物上,检查中发现可能引起短路打火、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4.加强对生石灰等遇湿易燃物品的管理。生石灰是一种易被忽视的点火热源,它遇水会产生大量的热,如散热不良,形成的高温足以使与其接触的可燃物炭化、燃烧,因此生石灰附近不可堆放可燃物。

5.施工现场应严禁吸烟。

二、合理规划施工现场

1. 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防止火势蔓延;

2. 加强现场道路管理,保证发生火灾时消防车辆有足够的消防通道通行;

3. 易燃、可燃物品仓库应单独设置,远离火源和人员住宿区;

4. 临时工棚应单独设置,并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有条件的应设消防水池。

篇4: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知识

在经济发展的助推下,我国建筑工程施工数量及规模有了大幅拓展,建筑工程消防安全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建筑施工引起火灾和爆炸的原因

建筑施工中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主要发生在储存、运输及施工(加工)过程中。有间接原因也有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可认为是由基础原因诱发出来的原因,包括技术和管理的原因。

建筑施工中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导致事故即酿成火灾和爆炸的前提条件,是在间接原因的基础上,发生事故或扩大成灾的直接诱发原因。直接原因可归纳为如下4个方面:

现场的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如仓库防火性能低,库内照明不足,通风不良,易燃易爆材料混放;现场内在高压线下设置临时设施和堆放易燃材料;在易燃易爆材料堆放处实施动火作业;

缺少防火、防爆安全装置和设施,如消防、疏散、急救设施不全,或设置不当等;

在高处实施电焊、气割作业时,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缺少防护遮挡;

雷击、地震、大风、洪水等天灾;雷暴区季节性施工避雷设施失效。

基础原因、间接原因和直接原因引起的初期火灾和爆炸事故,如果控制不及时,扑救不得力,便会发展扩大成为灾害。

2.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基础知识

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与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密切相关。 建筑构件是指用于组成建筑物的梁、板、柱、墙、楼梯、屋顶承重构件、吊顶等。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是由构成建筑构件的材料的燃烧性能来决定的。我国将建筑构件按其燃烧性能划分为3类:不燃烧体、难燃烧体、燃烧体。建筑物的耐火能力取决于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它是以耐火极限来衡量的。

建筑材料按其使用功能,有建筑装修装饰材料、保温隔声材料、管道材料以及施工材料等。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一般用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来表述。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是指其燃烧或遇火时所发生的一切物理和化学变化。我国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 8624—1997)将建筑材 料按其燃烧性能划分为四级:A级表示是不燃性建筑材料;B1级表示是难燃性建筑材料;B2级表示是可燃性建筑材料;B3级表示是易燃性建筑材料。

3.建筑施工防火防爆措施

为了预防火灾和爆炸,重要的是对危险物质和点火源进行严格管理。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引起火灾爆炸的点火源主要有:明火、电火花和电焊、气焊和气割的焊渣。

施工现场合理的平面布置是达到安全防火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必须综合考虑防火要求、建筑物的性质、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等因素。进行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设计时应注意做到: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和现场的生活区。各区域之间要按规定保持防火安全距离; 在一、二级动火区域施工,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建设部行业标准JGJ 46—1988《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和设置临时用电系统,以避免引起电气火灾。焊接、切割中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看过“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知识

篇5:建筑消防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木工间、脚手架、工棚等易燃的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作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筑消防方面的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装饰、装修和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市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除铁路铺轨、桥涵施工、输电线路架设、地下管线铺设、较小规模的房屋修缮工程和乡村建设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七条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市级公安消防机构:

(一)国家重点工程;

(二)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三)建筑总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民住宅工程;

(四)基建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建设项目。

上述范围以外和市级公安消防机构指定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

第八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九条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第十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改正。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对施工单位处警告或者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期限向公安消防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

(二)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或者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

(三)违反本规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设置宿舍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五)未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者影响临时消防车道畅通的;

(六)未按本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者设置、使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属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不予答复或者故意拖延的;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指出并督促有关单位改正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看过“建筑消防管理规定”

篇6: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生产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是保证建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安全生产施工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施工组织总设计。一个施工现场,如果没有一个完整的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为指导,单凭想到哪干到哪是搞不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技术部门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现场的水文、地质、气象气候、季节变化等具体影响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付诸实施,在施工过程中,还要根据工程项目特殊情况及时作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2.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工程师要将工程具体情况、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程负责人、工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分项工程开始前,项目工程师必须对单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应有台帐记录,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3.全体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教育。对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后再上岗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权部门培训并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有了以上几项软件保证措施后,针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要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必须从如下几个硬件方面重点检查:脚手架的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现场临时用电是否安全可靠,各类建筑机械设备是否灵敏有效,安全三件宝的使用、四口、五临边是否防护到位,落实好上面几项措施,就能有效地防止建筑业四大伤害事故的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伤亡、机械损伤)。

(一)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的搭设要求

1.立杆:除顶层可以搭接外,其余各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扣件应交叉布置,相邻立杆接头不可设在同步同跨内,错开距离不小于500MM,立杆的搭接长度不小于1M,不少于两个扣件固定。立杆的横距在1.05~1.3M之间为宜,纵距在1.5~1.8M间为宜。

2.水平杆(大横杆):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可以搭接或对接,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小于1M,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对接时,接头不可设置在同步同跨内,横向水平杆(小横杆)应设置在纵向水平杆的下侧,主结点处必须设置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靠墙一侧的外伸长度不大于500MM,作业层的小横杆应等距离设置,且不大于纵距的1/2,即900MM左右。

3.剪刀撑:每道剪刀撑跨立杆的宽度在5~7根为宜,且不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在45度~60度之间,脚手架外侧面必须在两端各设一道剪刀撑,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大于15M,剪刀撑斜杆宜采用搭接,且长度不小于1M,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剪刀剪必须随立杆和水平杆同步搭接,其下端必须支承在垫板上。

4.横向斜撑。高度24M以上的脚手架横向斜撑应至少每隔6跨设置一道,两端必须设置一道,在同一节里,由底到顶层呈之字型连续设置。

5.连墙件。脚手架连墙件是防止脚手架失稳的重要保证,它可以采用柔性拉结和刚性拉结,柔性拉接是在建筑结构内预埋钢筋环,用小横杆顶住墙面,并在立杆与小横杆交叉点附近用钢筋绕住立杆与钢筋环绑牢,形成一支撑一拉结,拉筋应采用4MM以上的钢丝拧成一股,不少于2股拉紧,柔性连接一般仅能用在高度25M以下的脚手架上。钢性拉结:一般采用钢管、扣件组成的刚性连接杆,在窗洞口或砼柱上,采用钢管与扣件拉结,扣件不宜少于2个,每个连墙件覆盖面积应小于40M2,且竖向间距在3个步距以内,水平步距应在3个纵距以内。

6.脚手板铺设的要求。施工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板,可采用木板、竹片板等,脚手板两端与水平横杆固定,接头长度不宜大于150MM。

(二)现场临时用电

触电伤亡是建筑行业四大伤害之一,因此,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关系到每个施工企业的生死存亡。

根据部颁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要求施工现场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应包括:确定电源进线,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设置及线路步向,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的截面和电器的规格、类型,绘制电器平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外电防护。施工现场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1KV以下4M,1-10KV6M,35KV-110KV8M。

塔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边或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2.接地与接零保护。(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

三相五线制的作用和要求:

(1)防止在TN-C三相四线接零保护情况下,由于共用工作零线而使其带电,造成触电事故。

(2)防止混接:PE黄/绿双色专用线专接设备的外壳和电箱保护零线外,不准作工作零线和相线用。

3.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应分别设置

两级保护: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均必须经漏电保护开关保护。

(三)建筑机械设备

1.塔式起重机。重点检查起重机的检测报告,现场查看各类限制、限位装置和保险装置,塔式起重机的操作、指挥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2.龙门架。重点检查架体的安装是否稳定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制动是否灵敏可靠、断绳保护是否有效、缆风绳必须使用9MM以上的钢丝绳可靠锚固、吊篮是否有安全门和侧面档板、楼层卸料平台防护是否严密、避雷针、接地是否可靠。

3.中小型机具。重点检查各类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传动部分运行状况、有无接地、接零保护等等。

(四)安全三件宝:安全网、洞口、临边防护

正确使用安全三件宝,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

安全网的作用: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者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体打击伤害,安全网分为平网、立网和密目式安全网,目前,东台地区普遍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的标准:在100平方厘米面积内有2000个以上网目,耐贯穿试验,网与地面成30度夹角,5公斤φ48MM钢管在3米高度处自由落下不能穿透。

安全带的使用,防止高空作业人员坠落伤亡,其使用时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应将钩直接挂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

洞口临边防护: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井架通道口。

临边:施工现场边沿无围护设施的工作面称为临边,主要包括楼梯边,楼层边,屋面、阳台边,料台边,挑台、挑檐边等。

洞口、临边处均应设置醒目的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1.0~1.2米,下杆离地高度0.5~0.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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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所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它是企业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企业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作为我们建筑施工企业,它包括企业法人、分管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安全员等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企业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它包括生产部门、技术部门、机械设备部门、材料部门等,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3.一线工人的安全职责。它包括各工种:瓦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电焊工、电工、起重工等工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建立健全以上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后,必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定期对前一阶段进行目标考核。

篇7: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知识

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着问题,如何认识到这些问题并进行相应的对策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作业的安全常识

1.我国安全生产的管理体制是哪五句话?

答:企业负责、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

2.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三方面的教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还包括有:事故教育、安全法制教育。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施工人员的进场教育、节假日前后的教育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3.施工现场目前执行的安全方面的规范有哪些?

答: 原为一标准三规范,一标准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贝J59—99); 三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龙门架及并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从今年起又增加了二个规范: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施工安全部分由哪几个规范组成?共有多少条答:由(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

(3)建筑机械使用等三个安全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组成。三部分共计164条。

5.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有何要求?

答:JGJ59一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机械的配备,按国家、行业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技术规范,编制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6.对安全交底有何要求?

答: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在工程施工前,应由施工负责人、技术部门对生产班组进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交底,交底应突出危险因素的控制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应双方签字认可。

7.建筑行业有几大伤害发生率较高?安全施工要杜绝哪“三违”?

答:五大伤害发生率较高,分别是:(1)高处坠落;

(2)触电事故;

(3)物体打击;

(4)机械伤害;

(5)坍塌事故。

安全施工要杜绝的“三违”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8.防止施工坍塌事故有哪些要求?

答:(1)必须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各部门会审后经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2)技术负责人必须刘·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明确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

(3)施工时由施工安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监控,并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思必须及时处理和整改。

9.大型施工机械的装、拆主要有哪些要求?

答:(1)必须由有装、拆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作业;

(2)装、拆前要制定方案,方案须经上级审批通过;

(3)对装、拆人员要进行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4)装、拆人员须持证上岗,并派育监护人员和设置装、拆的警戒区域。

(5)安装完毕后,企业应进行验收。经行业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10.文明施工对施工场地有哪些要求?

答:施工场地要做到硬地坪或硬化处理;通道不堆物,保持畅通;排水沟槽畅通。做到二级沉淀排放;空余处种栽缘化,美化施工环境;工地上不准流动吸烟,要设固定的吸烟室;材料按场布图规定场所堆物,并挂好标识排,注明规格、品种、名称;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做好标识;危险物品进库,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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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工人班长一般安全常识

1.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的岗位安全责任制主要有哪些?

答:(1)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针对施工任务特点,组织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定期组织召开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会议:

(5)每旬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认真落实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复查工作;

(6)对发生重大事故和险肇事故要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并落实整改措施。

2.施工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主要有哪些?

答:(1)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安全要求,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任务;

(2)施工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制止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3)对作业人员做好操作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对安全部门或上级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认真限时加以落实。

3.技术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主要有哪些?

答:(1)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针对特殊施11艺,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规程。

(3)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编制单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4)做好对安全设施的技术鉴定和安全改进项目的技术核定。

4.工人班组长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主要有哪些?

答:(1)作为班组长应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督促组内工人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班前带领班组人员做好对施工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班组无法解决,立即汇报领导。

(5)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救,并及时报告和保护现场。

5.新工人上岗前必须做什么工作?

答:(1)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2)必须经过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项目教育、班组教育。 (转换工作岗位和离岗后重新上岗人员,必须重新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允许上岗工作。)

6.对工地各类管理人员有何安全要求?

答:各级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熟悉与建筑施工有关的安全规程、规范、条例、标准等各项规定。

7.对工地各工种工人有何安全要求? 答:操作工人应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否则不许参加施工。#p#副标题#e#

篇8:建筑消防设施基础知识

灭火的方法有冷却、窒息、隔离等物理方法,也有化学抑制的方法,不同类型的火灾需要有针对性的灭火方法。灭火器正是根据这些方法而进行专门设计、研制的,因此各类灭火器也有着不同的灭火机理与各自的适用范围。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筑消防设施方面的基础知识,供大家参考。

建筑消防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一)工业建筑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1)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

(2)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3)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二)民用建筑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人员密集程度,用电用火情况,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1)严重危险级。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群死群伤的场所。

(2)中危险级。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3)轻危险级。使用性质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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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灭火器的灭火机理

灭火器的灭火机理即灭火器在一定环境条件下实现灭火目的具体的工作方式及其特定的规则和原理。以下仅就最为常用的干粉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加以说明。

(一)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的主要灭火机理,一是靠干粉中的无机盐的挥发性分解物,与燃烧过程中燃料所产生的自由基或活性基团发生化学抑制和副催化作用,使燃烧的链反应中断而灭火;二是靠干粉的粉末落在可燃物表面外,发生化学反应,并在高温作用下形成一层玻璃状覆盖层,从而隔绝氧气,进而窒息灭火。另外,还有部分稀氧和冷却作用。

(二)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氧化碳作为灭火剂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其价格低廉,获取、制备容易。二氧化碳主要依靠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作用灭火。二氧化碳具有较高的密度,约为空气的1.5倍。在常压下,液态的二氧化碳会立即汽化,一般1kg的液态二氧化碳可产生约0.5m3的气体。因而,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可以排除空气而包围在燃烧物体的表面或分布于较密闭的空间中,降低可燃物周围和防护空间内的氧浓度,产生窒息作用而灭火。另外,二氧化碳从储存容器中喷出时,会由液体迅速汽化成气体,而从周围吸收部分热量,起到冷却的作用。

建筑消防灭火器的适用范围

国家标准《火灾分类》GB/T4968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将火灾分为六类,各种类型的火灾所适用的灭火器依据灭火剂的性质应有所不同。

(一)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水基型(水雾、泡沫)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都能用于有效扑救A类火灾。

(二)B类火灾(液体或可融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这类火灾发生时,可使用水基型(水雾、泡沫)灭火器、BC类或ABC类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进行扑救。

(三)C类火灾(气体火灾)

发生C类火灾发生时,可使用干粉灭火器、水基型(水雾)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

(四)D类火灾(金属火灾)

这类火灾发生时可用7150灭火剂(俗称液态三甲基硼氧六环,这类灭火器我国目前没有现成的产品, 它是特种灭火剂,适用于扑救D类火灾。其主要化学成分为偏硼酸三甲酯)。也可用干沙、土或铸铁屑粉末代替进行灭火。在扑救此类火灾的过程中要注意必须要有专业人员指导,以避免在灭火过程中不合理地使用灭火剂,而适得其反。

(五)E类火灾(带电火灾)

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发生时,最好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洁净气体灭火器进行扑救,如果没有,也可以使用干粉、水基型(水雾)灭火器扑救。应注意的是,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电气火灾时,为了防止短路或触电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型灭火器;如果电压超过600V,应先断电后灭火(600V以上电压可能会击穿二氧化碳,使其导电,危害人身安全)。

(六)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

F类火灾通常在家庭或饭店发生。当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发生火灾时,由于二氧化碳灭火器对F类火灾只能暂时扑灭,容易复燃,一般可选用BC类干粉灭火器(试验表明,ABC类干粉灭火器对F类火灾灭火效果不佳)、水基型(水雾、泡沫)灭火器进行扑救。

篇9:建筑施工安全知识百问百答

建筑施工安全是保证建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建筑施工安全知识你知道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知识百问百答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建筑施工安全知识百问百答

1、 什么部门颁发的现场管理人员证书可以认可?所持证书岗位名称与资质标准岗位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可以认可吗?

答: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现场管理人员颁证机构名录中的颁证机构颁发的现场管理人员证书,且颁证机构名称和所盖印章名称与目录一致的,可以认可;对于颁证机构名称有变化,但在其网站上能查到证书信息的,也可认可。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现场管理人员证书,其岗位名称按现场管理人员专业对照表进行认定。

2、 什么部门颁发的技术工人证书可以认可?所持证书工种名称与资质标准工种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可以认可吗?

答:以下部门颁发的技术工人证书均予认可。(1)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颁布的技术工人人员颁证机构名录(见技术工人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汇总表)中的颁证机构颁发的技术工人人员证书,且颁证机构名称和所盖印章名称与目录一致的;或对于颁证机构名称有变化,但在其现网站上能查到证书信息的。(2)北京市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证书、北京消防协会颁发的北京市建筑消防设施施工(中级)技术人员培训考试合格证书。(3)北京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北京市第四十职业技能鉴定所颁发的通信职业培训合格证书。(4)未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已颁布的技术工人人员颁证机构名录中,由外省市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在其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能查到证书信息的,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认可文件,并附发证机构书面证明的。(5)由省级以上安监部门颁发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且在其网站上能查到证书信息的。(6)由华北供用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培训中心)、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颁发的线路架设工、变电安装工、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和安装电工。

对技术工人工种名称,按技术工人工种名称对照表进行认定。

3、 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哪些?

答: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的认定:一是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中专业类别分类认定: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含:发电、变电、供用电、电力网、电气工程、电力工程技术),电力电子、电气设备安装、电气自动化等;二是按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载明本人所学专业分类认定: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科学与工程、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机与变压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工业自动化(电气专业方向)。

4、 企业购置的二手设备可以认可么?需要提供什么?

答:可以认可。需要提供由税务部门代开的发票。

5、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如何换证?

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建市[2015]20号)第(十)条的规定,《标准》中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仅包含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4项工程内容,因此只有这4项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以申请换证,其他类型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均不能换证。

6、 对于标准中有厂房要求的,厂房在外地可以么?

答:可以。

7、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中对企业固定的经营场所做出要求,需要现场核查么?

答:不需要,以企业提供的办公场所证明作为考核依据。

8、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可以是一个人么?

答: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总工程师作为企业主要管理人不做考核要求,相关信息在申请表的企业基本情况中填写即可。如果总工程师同时作为技术负责人申报的话,按照技术负责人的要求考核。

9、 《标准》中对技术工人的专业做了限定,且要求专业齐全的,如何理解?

答:是指申报人员由相应专业人员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1人。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 30 人”是指这30人应当由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有1人,其他专业不予认可。

10、 《标准》中未对技术工人的专业做出规定,应申报什么专业的技术工人?

答: 不对技术工人的工种进行考核。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要求“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是指持证的中级工至少30人,工种不限。

11、 《标准》中对技术工人的专业做了限定,但未要求专业齐全的,如何理解?

答:是指申报人员中包括相应专业即可,每一类专业人员数量不作要求。如: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中要求:"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是指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合计不少于30人,但每个专业的人数不限,也不要求必须所有专业齐全。

12、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中同时对技术负责人和实验室负责人提出了要求。实验室负责人在哪里体现?

答:实验室负责人需填写技术负责人的相关情况表。在分别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情况下,技术负责人和实验室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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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筑工程安全知识

在建筑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建筑工程安全问题却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建筑安全基本知识

一、全生产责任制:

所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它是企业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企业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

作为我们建筑施工企业,它包括企业法人、分管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安全员等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企业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它包括生产部门、技术部门、机械设备部门、材料部门等,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3、一线工人的安全职责。

它包括各工种:瓦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电焊工、电工、起重工等工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建立健全以上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后,必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定期对前一阶段进行目标考核。

二、施工现场是否有完整的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方案中必须明确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施工组织总设计

一个施工现场,如果没有一个完整的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为指导,单凭想到哪干到哪是搞不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技术部门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现场的水文、地质、气象气候、季节变化等具体影响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付诸实施,在施工过程中,还要根据工程项目特殊情况及时作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另外,大型群体工程或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对其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主要包括:深基坑支护、净空较高的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起重吊装作业等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设计严加督查,以防范于万一。二OOO 年,XX电视台演播大厅屋盖,因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不严密,项目经理掉以轻心,最终导致因模板支撑失稳,在浇捣砼时坍塌,造成特大安全事故。

2、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工程师要将工程具体情况、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程负责人、工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分项工程开始前, 项目工程师必须对单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交底应有台帐记录,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3、体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教育:

对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后再上岗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权部门培训并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有了以上几项软件保证措施后,针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要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必须从如下几个硬件方面重点检查:脚手架的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现场临时用电是否安全可靠,各类建筑机械设备是否灵敏有效,安全三件宝的使用、四口、五临边是否防护到位,落实好上面几项措施,就能有效地防止建筑业四大伤害事故的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伤亡、机械损伤)。

看过“建筑工程安全知识“

建筑施工安全一般要求

(一)各级施工管理单位的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和认真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各工种的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是不了解建筑安全规程的技术人员和未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人、民工,都不能参加施工。

(二)为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必须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平面布置。一切附属设施的搭设、机械安装、运输道路、上下水道、电力网、蒸汽管道和其它临时工程的位置,都需在施工组织设计场区规划中仔细合理安排,做到即安全文明,又合理使用平面和空间。

(三)施工现场周围应设栅栏,有悬崖、陡坡等危险的地区设栅栏和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地面应平整,沟、坑应填平或设置盖板。

(四)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任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五)施工现场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可靠。

(六)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七)施工现场内一般不准架设高压线路。如必须架设时,应与建筑物、工作地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工地内架设电气线路,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八)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刨等),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九)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十)各种缆风绳及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必须有防护措施。

(十一)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鞋与带钉易滑的鞋靴。

(十二)施工中必备的炸药、**、油漆、氧气等危险品,应按国家规定妥善保管。

(十三)自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夜间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在坑井、隧道和沉箱中施工,除应有常用电灯,还要备有独立电源的照明灯。

(十四)寒冷地区冬季施工,应在施工地区附近设置有取暖设备休息室。施工现场和职工休息处的一切取暖、保暖措施,都应符合防火和安全卫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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