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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有哪些风险隐患(合集7篇)

端午节,是中国人二千多年来的传统习惯,由于地域广大,民族众多,加上许多故事传说,于是不仅产生了众多相异的节名,而且各地也有着不尽相同的习俗。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民间借贷借款人有哪些风险隐患,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篇1:民间借贷存在的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

民间借贷存在的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民间借贷关系每天都在发现,它也帮助一些债务人解决掉了经济上需求,债权人也能够有一定的利息收益。但大家也不能够忽视它里面存在的风险,不要认为它绝对有利,下面给大家讲讲民间借贷里面的风险。

民间借贷存在的风险:(一)债务人信用的风险关于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1、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

2、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

民间借贷存在的风险(二)借款用途的风险在民间借贷中要注意恶意借贷的问题,也就是借款人筹集资金所指向的对象为非法用途的借贷关系。对于这种借贷关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该行为因为违反了国家法律,也被确认为无效。在实践中,往往有些借款人筹集资金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出借人则也往往牟利心切,未注意审查借款人借款的用途,或有的明知其借款是为其非法活动提供资金的仍盲目出借。但是,如经司法机关查实,是可以依法没收出借的款项,并可对违法借贷的双方处于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更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对出借人来说是得不偿失的。(三)损失利息的风险利息风险包括没有约定利息、约定的利息超过有关规定、约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约定利息要合法。借贷关系的成立,出借人的初衷是为了赚取一定的利息收入,但是利率的约定也是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调整。借贷双方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四)担保风险与防范如果担保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职能部门或者法人的分支机构,那么这些担保主体就可能不具备合法的资格。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注意担保期间,不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保证期间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不明的为两年。民间借贷风险如何预防:1、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

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举证不能而败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方订立书面协议是大有必要的。另外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依据。

民间借贷存在的风险2、书面协议内容合法全面。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应载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姓名、币种、数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3、利息约定明确。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贷双方最容易发生矛盾的是利息。有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还规定公民之间的借款,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复利的,不予保护。另外,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对利息的约定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要约定明确。4、重视借款期限届满时的债权保护。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由于有的出借人不知道这一规定或者是碍于情面,不想伤和气,在有效的期间内未及时有效地催要欠款,以致使债权无法实现。故当事人要加强自我保护,在还款期限届满后注意催要,及时起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得已实现。民间借贷面临的风险还是很多的,大家要慎重借贷,也要防患于未然。

篇2:六大民间借贷风险提示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和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你对民间借贷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知识

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

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民间借贷法律特征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法律现象,同时又是一种经济法律现象。

2大民间借贷风险提示

1、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六大民间借贷风险提示

2、出借人仅凭一张大额借条起诉时,还要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是否履行了交付款项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有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3、出借人依照合同约定请求支付借款利息的,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借条上要注明还款时间,借条上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的,属于没有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在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主张债权,诉讼时效一般从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债权之日起,但是最长不得超过最长保护期20年。

5、对于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或者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借贷关系,法院依法不予保护。

6、如以骗取财物、逃废债务为目的实施虚假诉讼,除驳回其诉讼请求,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外,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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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如何防范控制民间借贷的风险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和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三)提前还款要说清,支付利息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大家都知道借款人不还款是违约行为,同时却认为提前还款是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事实上,借款人提前还款也构成违约。

《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这一规定虽然使借款人的提前还款行为有了法律依据。但是,借款人提前还款以及利息的计算问题还是需要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就说清楚,包括是否支付利息,利率多少等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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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用途要正当,借贷关系要合法

《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平、自愿、合法是民法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而且还要依据有关法律予以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

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多发生在亲友之间,由于关系密切、感情深厚等原因,债权人往往基于信任和碍于情面只以口头方式约定,而无书面凭证。然而其潜在风险是很大的,如果借款一方矢口否认,债权人就拿不出证据证明该借贷关系,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

因此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是大有必要的。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时,协议上应写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币种、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以及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凭据。

民间借贷的特点

特点1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中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特点2

1.民间借贷具有灵活、方便、利高、融资快等优点,运用市场机制手段,融通各方面资金为发展商品经济服务,满足着生产和流通对资金的需求。

2.民间借贷出于自愿,借贷双方较为熟悉,信用程度较高,对社会游资有较大吸引力,可吸收大量社会闲置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之效用。且其利率杠杆灵敏度高,、随行就市,灵活浮动,资金滞留现象少,借贷手续简便,减去了诸多中间环节,提高了资金使用率I资金实愿效益得以发挥,这在目前我国资金短缺情况下,无疑是一有效集资途径。

3.民间借贷吸引力强,把社会闲散资金和那些本欲扩大消费的资金吸引过来贷放到生产流通领域成为生产流通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蚵压办,对抑错消费扩大亦起了一定作用。

4.它向现存的金融体制提出了有力的挑战,与国家金融展开激、烈竞争,迫其加快改掣。

民问信贷在利用其特点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也伴有消极因素的出现。在实践中,首先由于法律的不明确、体制的不完善,以及认识的不统一,致使一些地方的民间借贷处于:_非法状态-或放任失控状态,法未确立其合法地位,因而它更多地是以地下活动或半地下活动进行的,这无疑为一些不法分子乘机进行金融诈骗活动提供了方便,其次,民间借贷虽具灵活方便特点,但带有盲目性,风险系数极大,往往投资予风险事业而受危害,便在借贷双方和存款者之间产生连锁反应,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I第三,信贷经营者往往经营管理能力差,亦无严密的财会、簿记制度,—旦大宗金融交易失败,对金融市场、生产和流通是个冲击,第四,借贷手续过卡简便,一不考虑资信,二无财产担保,每每纠纷发生无法解决,而借贷的直接现金交易,使其难以在更太范围内为商品经济腮务,且有些信贷已脱离了生产流通领域,一些人借机放超高利息,进行高利贷活动,折旧违背了信贷总值,干扰了金融市场,凡此种种,都需要我们从立法上加以研究解决。

篇4:民间借贷理财的风险有多大

现在比较多的网络投资理财平台,现在比较热门的是理财通是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一种新兴的理财方式,通过与多家金融机构的系统进行对接,为用户提供金融产品信息查询、交易下单等辅助服务的入口,协助用户在金融机构完成账户开立、买入与取出、信息查询等服务,还可以通过理财通购买产品。那么大家都接触过民间借贷吗?到底民间借贷理财的风险有多大?请看下文。

民间投资理财一定要有风险意识:认真识别、谨慎投资。参与民间借贷行为时,投资者应注意投资理财公司的风险控制是否完善,借款人借款用途是否正当等。尤其是要关注借款者的还款能力,是否有权属明晰、评估足值、变现力强的资产作抵押,或者用含金量高、面值稳定、兑付便捷的国债等有价证券等“无形资产”作质押等。

“一是利率超过国家规定‘4倍’不受法律保护,二是企业无法承受过高的资金利息,难以保证按期还本付息。”投资专家建议,投资者一定要谨记“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这条真理!

民众在选择民间借贷公司的时候要其看公司从业时间。融资者在考察过程中一定要认真的注意对方的从业时间(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间),民间借款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其风险周期集中在公司成立的1~2年这个阶段,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凭借其专业诚信的经营经得起考验,而往往很多小公司过多地追求利益,操作不规范导致大量客户借贷存续期间出现问题无法解决,甚至短期内倒闭无法兑现客户借款到期后的服务承诺,给融资者的利益带来不少的损失。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更多海量投资理财安全小知识尽在,希望大家能经常来做客,小编真诚期待您的到来。借贷理财的风险大吗?明天继续解答。

篇5: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带来的法律风险如何判别

民间借贷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借贷,它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进行的交易,我国法律针对民间借贷也有相关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这也是保证了我国经济的正常发展。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和约束,但在生活当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也时常发生,之间存在的风险也是必不可少,如何判别借款人带来的法律风险可以从几个点进行分析。

一、借款人经验及能力不足的风险

1.借款人无行业从业经验或从业时间短,管理能力较差。

2.借款人受教育程度低或能力较弱。

3.借款人频繁更换所从事的行业,且成功率很低。

4.借款人经营项目时间不长。

借款人行业经验和能力不足往往会导致其经营项目的失败,从而影响到正常还款。对于行业经验不足的借款人,一是要求其本项目经营时间必须达到六个月以上,保证经营正常稳定后才给予贷款;二是借款人有无其他收入来源,如有则在其他收入来源的基础上确定贷款额度;三是要求提供可靠的担保人。

二、借款人婚姻及家庭不稳定的风险

1.借款人家庭不和、离异或有多次婚姻史。

2.与父母、大部分的兄弟姐妹及亲戚等关系恶劣。

婚姻、家庭不稳定的借款人往往会隐藏很大的风险。婚姻、家庭都经营不好的人往往也经营不好事业,要么品德有缺陷,要么没有将主要精力用在经营事业上。同时,如果在夫妻之间关系不好时贷款,一旦双方离异,很多时候双方都会极力逃避债务,这样也会对贷款的回收造成很**烦。对于婚姻、家庭不稳定的借款人一定要弄清其中的原因,如果是借款人的问题,最好不给予贷款;如不是借款人的问题,也要考虑在有担保的情况下才予贷款。

三、借款人居住不稳定的风险

主要表现为借款人非本地常住人口,在本地无固定居住地或无住房。由于借款人居住不稳定,流动性很大,在贷款后如果借款人离开当地,则对贷款的回收造成很**烦。如果向居住不稳定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一是要求其提供在本地居住稳定、实力的人担保,或是在本地居住稳定、对借款人有控制力的人担保;二是如果借款人在本地的经营项目很稳定,投资很大,不宜轻易转让,居住的稳定性则不重要。

四、借款人品质及道德风险

1.借款人品行较差,有欺诈或欺骗行为。如那些长期上访户、长期赖账不还的、家住廉租房或简租房骗吃骗喝的、坑骗的、曾被司法机关判监坐牢的。

2.借款人有不良嗜好,如好赌、涉毒、涉黄等。

3.借款人不想让家人和其合伙人知道贷款。

借款人的品质及道德风险是贷款风险中最严重的风险之一。如果是一个品质及道德好的人,即使在还款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虽有可能会拖欠,但他会很配合,积极还款。但如遇到品质及道德很差的人,他会想方设法地拒还贷款。所以只要确定借款人是品质、道德很差的人,则不应给予贷款。

五、借款人及家人的健康风险

1.借款人身体不健康或有严重疾病。

2.借款人家人有重大疾病。如果借款人或其家人有重大疾病等健康问题,借款人往往会花费巨资用在治疗上,从而会影响到还款能力,如果借款人死亡,则债务往往也会得不到落实,从而使贷款落空。对于借款人本人有重大疾病等健康问题的,最好不给予贷款;如果是其家人有重大疾病等问题的,可考虑增加担保。

了解这些基本常识,判断民间借贷借款人带来风险性的大小问题,在借款者与借款人建立借款关系时,一定要认真查看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应签订相关的合同事宜,确保后期各种纠纷的解决。

篇6: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有哪些风险

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有哪些风险?众所周知银行贷款难,许多贷款人申请银行贷款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被拒。民间借贷作为银行贷款的补充,因其门槛低,放款速度快,受到广大借款人士欢迎。只是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借款人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下面小编就来具体介绍借款人风险有哪些。

民间借贷风险

1、需要承担资金不能回收的风险一些资质不是很好的贷款人为了能顺利拿到借款资金,会夸大自己的经济实力,但是当真正拿到资金后,若出现无力还款的情况,则会出现跑路,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将面临无法回收资金的风险。所以前期一定要认真审核了解贷款人的基本情况,以降低自身风险。 2、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如果出借人碍于情面不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只进行口头约定,若事后贷款人出现无力还款的情况,出借人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合同很重要,是借贷还款依据,借贷双方前期一定要签订合同。3、现金还款或缺少还款凭证一些贷款人是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还款,这样借款人将缺少有力的还款凭证,如果贷款人赖账,借款人将有理也说不清。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民间借贷中借款人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篇7:民间借贷风险大吗

民间有很多借贷公司,很多人都选择这种借贷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那么民间借贷风险大吗?其实民间借贷公司风险性非常大,给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

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那么,民间借贷有哪些风险呢?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

1、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

2、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

那么这种生意能赚钱吗?他们说能,遇到不还钱的,就开始动用黑社会的手段,跟高利贷那一套差不多,如果真的跑路了,还不上了,他也不怕。有人说坏账率超过50%都不担心,照样能赚钱。这意思就是说,老实人替那些坏人买单,好像老实人吃亏了。但真是这样吗?恐怕未必,老实人很可能比坏人还坏,只是他暂时是个老实人而已。换句话说,我们从侧面来想,什么人会借如此高的利息呢?刚才也说了,首先你有没有必要过度消费,其次即使过度消费,办张信用卡难道不会吗,第三信用卡办不了的大学生,在京东这种电商里,你只要有消费记录其实很容易拿到分期贷款,利率同样很低,甚至比信用卡还低。第四,再不济找同学亲戚拆借一下总是有的。所以这些手段都不用,偏偏去找高利贷,那么就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急需用钱,大多数是资金过桥,觉得自己很快能够还上。另外一种就是压根不想还的,自己借新还旧不断的利滚利。

民间借贷公司风险性很大,毕竟民间借贷公司很多人都不了解,跟其正规的银行机构理财产品有很大的不同,通过不仅可以了解投资理财安全小知识,还需对投资理财的风险有哪些等多加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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