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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保险中,贷款银行是被保险人。投保人可以是出口商、贷款银行或借款人,但一般要求贷款银行直接投保。出口买方信贷保险承保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下面百文网小编就为大家解开买方信贷保险,希望能帮到你。
目前,我国国内银行提供的买方信贷分为进口买方信贷和出口买方信贷两种,进口买方信贷是用于支持本国企业从国外引进技术设备而提供的贷款;出口买方信贷是为支持本国船舶和机电设备等产品的出口而提供的贷款。这两种买方信贷的利率、期限、偿期等都不相同。
进口买方信贷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出口商国家的银行向进口商国家的银行提供一项总的贷款额度,并签订一项总的信贷协议,规定总的信贷原则。进口商欲进口技术设备而资金不足需要融资时,可向国内银行提出出口信贷要求,银行审查同意后,按总的信贷协议规定,向出口商国家的银行办理具体使用买方信贷的手续。另一种是不需签订总的信贷协议,而是在进出口商签订进出口商务合同的同时,由出口商国家的银行和进口商国家银行签订相应的信贷协议,明确进口商品的贷款由国内银行从出口国银行提供的贷款中支付,贷款到期由国内银行负责偿还。
对于出口商来说,买方信贷的最大好处在于能即期结汇,而无需承担银行债务。对于进口商而言,直接扮演借款人的角色可以更清楚地了解资金成本。下面百文网小编就为大家解开买方信贷合同,希望能帮到你。
开办买方信贷业务的银行面临的风险包括这样一些:
1)缔约前的商业风险。主要源于信贷关系的建立要以贸易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比如贷款合同已经缔结,甚至款项已经划出,但由于贸易合同具有某些合法性的缺陷,或者干脆就没有成立、生效,而导致贷款合同无法继续下去。从而给银行造成损失。
2)缔约后因进口商的原因而造成的风险。如进口商破产、无力还款或不还款等。造成银行收款困难。这种风险在三方当事人结构中将由出口国银行面临,在四方当事人结构中由进口国银行面对。
3)缔约后因进口国银行原因而造成的风险。在四方当事人结构中,进口国银行也可能发生违约、破产等情况。对出口国银行来说是重要的商业风险。
4)政治风险。如进口国的战乱、暴动使收款变得困难或不可能;汇率风险;进口国或出口国实行贸易管制,影响贸易的继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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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信贷就是在大型机械装备或成套设备贸易中,为便于出口商以延期付款方式出卖设备,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信贷。下面百文网小编就为大家解开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的区别,希望能帮到你。
(一)相对于打包放款、出口押汇、票据贴现等贸易融资方式,出口卖方信贷主要用于解决本国出口商延期付款销售大型设备或承包国外工程项目所面临的资金周转困难,是一种中长期贷款,通常贷款金额大,贷款期限长。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发放的出口卖方信贷,根据项目不同,贷款期限可长达10年。
(二)出口卖方信贷的利率一般比较优惠。一国利用政府资金进行利息补贴,可以改善本国出口信贷条件,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增强本国出口商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进而带动本国经济增长。所以,出口信贷的利率水平一般低于相同条件下资金贷放市场利率,利差由出口国政府补贴。
(三)出口卖方信贷的发放与出口信贷保险相结合。由于出口信贷贷款期限长、金额大,发放银行面临着较大的风险,所以一国政府为了鼓励本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放出口信贷贷款,一般都设有国家信贷保险机构,对银行发放的出口信贷给予担保,或对出口商履行合同所面临的商业风险和国家风险予以承保。在中国主要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此类风险。
目前,企业在日常交易中运用买方信贷的模式销售商品(劳务)已越来越流行,但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中关于买方信贷的处理方法对于收入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一特征有失考量。下面百文网小编就为大家解开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的区别,希望能帮到你。
买方信贷被认为对当事人有如下的好处:
第一、对进口商有利。进口商可以先取得并使用货物,价款在一段较长的时期内分期支付,同时能享受到低廉的利率。有关信贷问题由本国的银行出面与出口方面洽谈,其谈判能力要比自己强(在卖方信贷中,信贷问题是由出口方银行与进口商洽谈的);同时自己则可以集中精力就贸易的商务、技术问题进行分析、谈判。
第二、出口商也高兴使用买方信贷。因为出口商实现了快速回笼资金的目的。而且也不会象卖方信贷那样在其会计报表中造成大额的"应收帐款"--因为这可能引起外人对企业的一种不好的印象。同时相比卖方信贷,买方信贷对出口商来说省去了很多计算、考虑并转嫁各种费用的麻烦。卖方信贷中,银行是把款项贷给出口商的,所以向银行分期归还贷款的事也要由出口商做,还的款项里当然包括了各种费用如手续费、保险费等。这样在定约之时,出口商要充分地考虑这些费用的转嫁问题--当然是转嫁给进口商。方法是提高货价。然而,在买方信贷中,贷款在名义上是贷给进口商或进口国银行的,还款也是由他们向出口国银行归还。出口商卖出货物,收回现汇即可。大可不必为费用的转嫁问题费脑筋了。
第三、对银行方面也有利。信贷问题由两个银行坐在一起谈,很多事务会容易处理得多,同行好说话嘛。另外出口国银行把款项贷给进口国银行,进口国银行有还款义务,这样的贷款更加保险。而且进口国银行与进口商在同一国家或地域里,彼此容易沟通和接触,更加了解彼此的资信情况。所以风险也就小了很多。
带资承包在国际工程中得到普遍应用,而出口买方信贷是国际带资承包的一种重要形式。下面百文网小编就为大家解开买方信贷流程,希望能帮到你。
买方信贷是政府推动本国出口的重要贸易策略。长期一段时间中买方信贷的实务操作并无规范。全靠各国国内的贸易政策。为了避免过度贸易竞争的负面效果,70 年代末期,发达国家在买方信贷的国际规范方面达成了一致。这便产生了一个被称为"君子协定"的文件(全称《关于官方支持出口信贷指导原则的协定》,由于该协定只是表明一种道义上的承诺,故称"君子协定")。它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1978年定立的。由于在国际贸易领域,OECD的这些"富国"常常是台上的主角;所以该"君子协定"便逐渐地成为国际出口信贷领域一项重要的国际惯例。从目前的买方信贷操作的一些基本条款上可以明显地感受到该协定的影响。
下面是买方信贷一些基本的条款。
1、专款专用。买方信贷是以促进出口为目的的优惠性的政策贷款,所以,贷款方一定会要求进口商将这笔款项用于购买贷款银行所在国制造的货物。这一贷款用途限制是严格的。
2、贷款比例。出口国银行所提供的贷款额占该项进口所需资金的比例越大,表明买方信贷越优惠。"君子协定"把该比例最高额限定在85%。所以,进口商至少要自筹15%的货款。
3、定金。这15%现汇要求作为定金付给出口商。而且合同中常常要求,只有此定金付清,才能提取贷款用于支付货款。
4、利率。合同中对利率将有详细约定。"君子协定"将不同的国家进行了区分,划分为低收入、中等收入、富有3类,并分别规定了利率的最低限。
5、还款期。这也是重要的条款。"君子协定"按不同种类的标的和金额的大小,对还款期也作了规范。
6、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承担费、保险费等。该费率合同中应有约定。承担费用的人一般是进口商,有时也不排除出口商承担一些信贷业务中的费用。
我国企业有能力开展出口买方信贷国际工程,但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操作规范,也没有一定的决策和工作流程可循,影响到我国对外承包企业参与出口买方信贷国际工程的工作效率与企业发展规划的预期。下面百文网小编就为大家解开买方信贷名词解释,希望能帮到你。
买方信贷被认为对当事人有如下的好处:
第一、对进口商有利。进口商可以先取得并使用货物,价款在一段较长的时期内分期支付,同时能享受到低廉的利率。有关信贷问题由本国的银行出面与出口方面洽谈,其谈判能力要比自己强(在卖方信贷中,信贷问题是由出口方银行与进口商洽谈的);同时自己则可以集中精力就贸易的商务、技术问题进行分析、谈判。
第二、出口商也高兴使用买方信贷。因为出口商实现了快速回笼资金的目的。而且也不会象卖方信贷那样在其会计报表中造成大额的"应收帐款"--因为这可能引起外人对企业的一种不好的印象。同时相比卖方信贷,买方信贷对出口商来说省去了很多计算、考虑并转嫁各种费用的麻烦。卖方信贷中,银行是把款项贷给出口商的,所以向银行分期归还贷款的事也要由出口商做,还的款项里当然包括了各种费用如手续费、保险费等。这样在定约之时,出口商要充分地考虑这些费用的转嫁问题--当然是转嫁给进口商。方法是提高货价。然而,在买方信贷中,贷款在名义上是贷给进口商或进口国银行的,还款也是由他们向出口国银行归还。出口商卖出货物,收回现汇即可。大可不必为费用的转嫁问题费脑筋了。
第三、对银行方面也有利。信贷问题由两个银行坐在一起谈,很多事务会容易处理得多,同行好说话嘛。另外出口国银行把款项贷给进口国银行,进口国银行有还款义务,这样的贷款更加保险。而且进口国银行与进口商在同一国家或地域里,彼此容易沟通和接触,更加了解彼此的资信情况。所以风险也就小了很多。
以委托贷款和销售担保贷款为代表的买方信贷融资销售模式在国内企业贸易中已普遍运用,作为一把 双刃剑 ,买方信贷在带来巨大市场和盈利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不容忽视的风险。下面百文网小编就为大家解开买方信贷模式,希望能帮到你。
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存在许多的风险,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三点:
1.借款企业资信风险。借款企业的业务能力、业务量及商品来源的合法性(走私商品有罚没风险)对仓库来说都是潜在的风险;在滚动提取时提好补坏,有坏货风险;还有以次充好的质量 风险。
2.反担保商品选择风险。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用作反向担保'商品在某段时间的价格涨跌幅度和质量的稳定状况都是在选择的时候需要考虑的内容,也会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
3.另外,反担保的方式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作为第三方物流公司,针对以上风险,应当在实际操作中注意以下事项:首先物流企业作为承保人,要了解经销商的基本情况'然后对于商品的完整和承保比率进行核准。具体的业务操作步骤 如下。
对于经销商的资信进行核査,需要了解:
(1)经销商背景情况;
(2)经销网点分布、销量基本情况;
(3)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
(4)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5)借款用途及还款资金来源;
(6)反担保情况;
(7)与银行往来及负债情况;
(8)综合分析风险程度;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0)调査结论。
(12)为保证物流企业自身的利益,需要货主进行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力凭证;
3)抵押物、质物的评估资料;
4)保险单;
5)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的声明;
6)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7)抵押人、质押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供主要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8)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9)其他有关材料。
目前,国内上市公司因买方信贷为违约客户垫付的代偿额日趋上升。本文从分析国内买方信贷的现状出发,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下面百文网小编就为大家解开买方信贷的意思,希望能帮到你。
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是出口信贷的两种形式。
买方信贷是指由出口商国家的银行向进口商或进口商国家的银行提供的信贷,用以支付进口货款的一种贷款形式。其中,由出口方银行直接贷给进口商的,出口方银行通常要求进口方银行提供担保;如由出口方银行贷款给进口方银行,再由进口方银行贷给进口商或使用单位的,则进口方银行要负责向出口方银行清偿贷款。
目前,我国国内银行提供的买方信贷分为两种,一种是用于支持本国企业从国外引进技术设备而提供的贷款,这种贷款习惯上称之为进口买方信贷;另一种是为支持本国船舶和机电设备等产品的出口而提供的贷款,这种贷款称之为出口买方信贷。这两种买方信贷的利率、期限、偿期等都不相同。
进口买方信贷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出口商国家的银行向进口商国家的银行提供一项总的贷款额度,并签订一项总的信贷协议,规定总的信贷原则。进口商欲进口技术设备而资金不足需要融资时,可向国内银行提出出口信贷要求,银行审查同意后,按总的信贷协议规定,向出口商国家的银行办理具体使用买方信贷的手续。另一种是不需签订总的信贷协议,而是在进出口商签订进出口商务合同的同时,由出口商国家的银行和进口商国家银行签订相应的信贷协议,明确进口商品的贷款由国内银行从出口国银行提供的贷款中支付,贷款到期由国内银行负责偿还。
国内买方信贷是一项新的信贷业务,既然是信贷业务,信贷风险就是客观存在的,关键是如何控制风险。下面百文网小编就为大家解开买方信贷是指,希望能帮到你。
买方信贷是政府推动本国出口的重要贸易策略。长期一段时间中买方信贷的实务操作并无规范。全靠各国国内的贸易政策。为了避免过度贸易竞争的负面效果,70 年代末期,发达国家在买方信贷的国际规范方面达成了一致。这便产生了一个被称为"君子协定"的文件(全称《关于官方支持出口信贷指导原则的协定》,由于该协定只是表明一种道义上的承诺,故称"君子协定")。它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1978年定立的。由于在国际贸易领域,OECD的这些"富国"常常是台上的主角;所以该"君子协定"便逐渐地成为国际出口信贷领域一项重要的国际惯例。从目前的买方信贷操作的一些基本条款上可以明显地感受到该协定的影响。
下面是买方信贷一些基本的条款。
1、专款专用。买方信贷是以促进出口为目的的优惠性的政策贷款,所以,贷款方一定会要求进口商将这笔款项用于购买贷款银行所在国制造的货物。这一贷款用途限制是严格的。
2、贷款比例。出口国银行所提供的贷款额占该项进口所需资金的比例越大,表明买方信贷越优惠。"君子协定"把该比例最高额限定在85%。所以,进口商至少要自筹15%的货款。
3、定金。这15%现汇要求作为定金付给出口商。而且合同中常常要求,只有此定金付清,才能提取贷款用于支付货款。
4、利率。合同中对利率将有详细约定。"君子协定"将不同的国家进行了区分,划分为低收入、中等收入、富有3类,并分别规定了利率的最低限。
5、还款期。这也是重要的条款。"君子协定"按不同种类的标的和金额的大小,对还款期也作了规范。
6、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承担费、保险费等。该费率合同中应有约定。承担费用的人一般是进口商,有时也不排除出口商承担一些信贷业务中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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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贷分出口卖方信贷、出口买方信贷和票据融资(福费庭/贴现)3种情况。对于我国出口机电设备、对外承包工程等大型项目的企业来说,出口信贷中出口买方信贷可以改善其财务状况。下面百文网小编就为大家解开买方信贷业务,希望能帮到你。
开办买方信贷业务的银行面临的风险包括这样一些:
1)缔约前的商业风险。主要源于信贷关系的建立要以贸易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比如贷款合同已经缔结,甚至款项已经划出,但由于贸易合同具有某些合法性的缺陷,或者干脆就没有成立、生效,而导致贷款合同无法继续下去。从而给银行造成损失。
2)缔约后因进口商的原因而造成的风险。如进口商破产、无力还款或不还款等。造成银行收款困难。这种风险在三方当事人结构中将由出口国银行面临,在四方当事人结构中由进口国银行面对。
3)缔约后因进口国银行原因而造成的风险。在四方当事人结构中,进口国银行也可能发生违约、破产等情况。对出口国银行来说是重要的商业风险。
4)政治风险。如进口国的战乱、暴动使收款变得困难或不可能;汇率风险;进口国或出口国实行贸易管制,影响贸易的继续等等。
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的出口买方信贷,是向国外借款人发放的中长期贷款,用于进口商即期支付中国出口商货款,促进中国资本性货物和技术服务的出口。下面百文网小编就为大家解开买方信贷与卖方信贷的区别,希望能帮到你。
申请贷款的企业必须是独立的经济法人,企业经营管理政党财务状况良好,出口商和国内生产企业具备履行出口合同的能力;
出口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等有关规定,出口的有关合同已经签订,有关条件基本落实;
经测算出口项目的经济效益良好,盈利水平和出口换汇成本比较合理,有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出口合同的商务条款符合国际惯例,能维护中方的权益,有关的贷款支付和结算方式对己方有利;
出口的设备须符合进口国的规定,或进口商已取得进口许可证。进口商必须资信可靠,并尽可能提供银行可接受的支付保证(如银行保函、信用证、本票等);
必要时,借款企业需投保出口信用险,以确保收汇安全;
借款企业应提供银行认可的信用担保或财产抵押,作为还款保证(经银行评定信用等级,授予免担保的信用额度的除外)。
出口买方信贷属中长期出口信贷,一般由出口商所在国贷款银行直接发放给进口商或进口商银行,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进口商所在国政府作借款人。下面百文网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出口买方信贷风险,希望能帮到你。
买方信贷保险对被保险人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履行了义务后,由于下列商业或政治事件导致借款人未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且担保人未履行其在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而引起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根据保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政治事件包括:
借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或其在贷款协议项下还款必须经过的第三国(或地区)政府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采取行政措施,禁止或限制借款人以贷款协议约定的货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向被保险人偿还贷款;
借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或其在贷款协议项下还款必须经过的第三国(或地区)政府颁布延期付款令;
借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战争、革命、暴乱;
借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恐怖主义行动和与之相关的破坏活动;
保险人认定的其他政治事件。
2、商业事件包括:
借款人被宣告破产、倒闭或解散;
借款人拖欠贷款协议项下应付的本金或利息。
买方信贷保险除外责任:被保险人违反保险单或贷款协议的规定,或因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单或贷款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效。
出口信贷是国家增强自身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地位的一种方式,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出口信贷能够给国际贸易带来更多的便利,也能为国家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然而我国目前的出口信贷情况并不十分乐观。下面百文网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出口信贷一般包括,希望能帮到你。
出口信贷是一种它是一国政府为支持和扩大本国大型设备等产品的出口,增强国际竞争力,对出口产品给予利息补贴、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及信贷担保,鼓励本国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对本国的出口商或外国的进口商(或其银行)提供利率较低的贷款,以解决本国出口商资金周转的困难,或满足国外进口商对本国出口商支付货款需要的一种国际信贷方式。出口信贷名称的由来就是因为这种贷款由出口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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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买方信贷是指国家为支持本国产品出口,通过采取提供保险、融资或利息补贴等方式,鼓励本国金融机构向进口国政府、银行或进口商提供的优惠贷款,主要用于国外进口商购买本国的船舶、飞机、电站、汽车等成套设备以及其他机电产品。下面百文网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出口买方信贷流程,希望能帮到你。
贷款金额
成套设备及其它机电产品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商务合同总价的85%,船舶不超过商务合同总价的80%。贷款金额中可包括适当比例的技术服务费、当地费用和第三国采购费用。
利 率
出口买方信贷的利率本着优惠的原则,参考经济合作发展组织每月公布一次的商业参考利率(CIRR)来确定。中国银行通常采用贷款协议签署当月的商业参考利率。该利率为固定利率。 在某些情况下,中国银行也采用浮动利率。
期 限
中国银行出口买方信贷办法规定,贷款期限的上限是自贷款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还清贷款本息之日止,一般不超过十年。
费 用
中国银行出口买方信贷项下的费用主要有两项:
1、承担费:该费用自贷款协议签署之日至贷款全部支完为止,按贷款未支用余额计收,每半年支付一次。
2、管理费:该费用按贷款金额一次性收取,一般在贷款协议签署之后三十天之内支付。
3、根据商务合同和贷款条件的不同,贷款人有时也要求借款人或出口方支付出口信贷项下的律师费和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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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以欠流动性信贷资产重组形成的资产池发行证券的过程。接下来请欣赏百文网小编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一般过程。
金融机构将大量规模很小的抵押贷款聚集成一个组合,划分为若干标准化的金额,并将对这些利息和本金的要求当作证券销售给第三方。这就使原本不流通的资产变成可流通性的证券。
例如:某银行甲贷出许多住房贷款,经过组合,甲向公众卖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甲卖出证券,从公众那里收回了贷款),到期,购买证券的公众(投资者)得到甲从借款方得到转交的本和息;甲银行由于为借款方和投资方服务,得到服务费用。
在美国,有的抵押贷款证券向购买者提供所有权;有的抵押贷款证券向购买者提供债权。
出口买方信贷是指国家为支持本国产品出口,通过采取提供保险、融资或利息补贴等方式,鼓励本国金融机构向进口国政府、银行或进口商提供的优惠贷款。接下来请欣赏百文网小编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买方出口信贷。
1. 客户直接或通过我行(即拟提供出口买方信贷的银行)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交保险申请,并获得信保公司的支持意向函和我行的融资意向函。
2. 客户按照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要求签订商务合同或工程承包合同。中标后向我行提交委托我行为贷款行的委托函,并提交有关项目情况的报告,我行进行项目审查。
3. 将签署的商务合同提交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审批,同时提交我行审查。
4. 商务合同获得中国信用保险公司批准和我行审查通过后,我行与国外进口商或其银行签订出口买方信贷协议,然后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
5. 贷款协议为商务合同或工程承包合同提供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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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信贷,是出口国银行直接向外国的进口厂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的贷款。接下来请欣赏百文网小编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中国买方信贷的内容。
买方信贷被认为对当事人有如下的好处:
第一、对进口商有利。进口商可以先取得并使用货物,价款在一段较长的时期内分期支付,同时能享受到低廉的利率。有关信贷问题由本国的银行出面与出口方面洽谈,其谈判能力要比自己强(在卖方信贷中,信贷问题是由出口方银行与进口商洽谈的);同时自己则可以集中精力就贸易的商务、技术问题进行分析、谈判。
第二、出口商也高兴使用买方信贷。因为出口商实现了快速回笼资金的目的。而且也不会象卖方信贷那样在其会计报表中造成大额的"应收帐款"--因为这可能引起外人对企业的一种不好的印象。同时相比卖方信贷,买方信贷对出口商来说省去了很多计算、考虑并转嫁各种费用的麻烦。卖方信贷中,银行是把款项贷给出口商的,所以向银行分期归还贷款的事也要由出口商做,还的款项里当然包括了各种费用如手续费、保险费等。这样在定约之时,出口商要充分地考虑这些费用的转嫁问题--当然是转嫁给进口商。方法是提高货价。然而,在买方信贷中,贷款在名义上是贷给进口商或进口国银行的,还款也是由他们向出口国银行归还。出口商卖出货物,收回现汇即可。大可不必为费用的转嫁问题费脑筋了。
第三、对银行方面也有利。信贷问题由两个银行坐在一起谈,很多事务会容易处理得多,同行好说话嘛。另外出口国银行把款项贷给进口国银行,进口国银行有还款义务,这样的贷款更加保险。而且进口国银行与进口商在同一国家或地域里,彼此容易沟通和接触,更加了解彼此的资信情况。所以风险也就小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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