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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创业的优惠政策介绍

创业优惠政策一直很受到关注,现在国家有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啊?对于大学生创业,国家有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呢?看了百文网小编整理的创业优惠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

国家对创业的优惠政策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创业新政策

1.民办企业“三证合一”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

2.注册企业场所可“一址多照”

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

3.推进创客空间等孵化模式

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4.众创空间税收优惠

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

5.创业担保贷款提高额度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6.整合发展就业创业基金

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

7.税收减免

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8.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9.支持举办创新创业活动

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

10.大力加强创业教育

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从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进创业指导服务等9个方面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二、各地各高校鼓励创业新举措

1.天津市: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准予落户

将大学生创业扶持期由3年延长至7年,即毕业前2年和毕业后5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的,准予落户,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分级分类给予100至5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用于初期开办费用,高校众创空间补助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区县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众创空间补助资金由市和区县财政按7︰3的比例负担。

引导众创空间运营商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种子基金,主要用于对初创项目给予额度不超过5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借款,以及收购创业者的初创成果,市财政按30%比例参股,不分享基金收益,基金到期清算时如出现亏损,先核销财政资金权益。

对众创空间内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岗位补贴和3年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创业且租赁房屋的,据实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月1800元,补助期为2年。

2.河北省:设立不低于10亿元的风险补偿基金

设立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创业导师、天使投资人、创业孵化机构等共同组建天使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在孵企业和创客项目,省级资金按一定比例参股,不分享基金收益,基金到期清算时,如出现亏损优先核缴省级资金权益。

设立不低于10亿元的风险补偿基金,重点支持创业导师、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在河北建立科技支行、科技担保机构、科技保险机构等科技投融资机构。

支持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各类创业活动,按其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实际支出的20%给予后补助,单个机构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黑龙江省:各级政府采购优先选择大学生创业企业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各类大学生创业孵化器,享受第一、二年免费,第三年按50%缴费的优惠扶持政策,用包括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在内的各类专项资金对孵化器相关费用给予补贴。

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直接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的,在评审时给予价格6%至10%的扣除;同时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供货100公里以内加5分,200公里以内加4分,300公里以内加3分。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优先选择大学生创业企业。

支持大学生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创业。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或自己研究取得发明专利成果,其创业成果转化成功的,可利用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奖励。

4. 云南省:实施“贷免扶补”政策和“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

实施大学生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对首次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不超过10万的免担保、免利息创业贷款。减免相关税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扶持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指导咨询和培训服务。对首次创业并稳定1年以上的,给予1000元至3000元创业补贴。

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带动5人以上就业,投资达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7万元以上的,每户给予3万元补助,有贷款需求的,给予10万元以下银行贷款支持,更多支持大学生创业实体。

二次贷款贴息,对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并按期纳税的优秀大学生经营实体,经过评审后,每年评审1000个,协调金融机构再次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对毕业学年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办网店,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2000元资金补贴。

5. 湖北省黄冈市:大学生创业“十免”扶持、“五有”保障

3年内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及水电、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网络接入服务、客户接待室及会议室、创业培训服务、创业政策咨询服务、科技项目申报服务、政策指导服务、创业沙龙活动场所、专利申请服务;

有资金扶持,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最高50万元无息贷款,成立三支天使基金扶持创业;有办公场所,大学生创业孵化器,免费为入驻企业提供30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场所;有厂房,大学生创业加速器,按入驻企业发展需求,免费提供面积500-1000平方米的厂房;有住房,创业大学生公寓和人才公寓,按标准为创业者提供免房租住房需求;有创业导师,聘请黄冈籍知名企业家和本地成功企业家作为创业导师,一对一为创业者提供成长支持;

对经认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要求,市场前景看好,具有引领带动,推动本行业科技创新的创业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成功经营一年的,经认定后给予实际到位资本金30%、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按小微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生创办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不受出资额和注册资金的限制,按生产规模和流动资金需求确定担保额度。个人独立创办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创办微型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超过国家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政策的贷款利息从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贴息。对初次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毕业生创办企业的各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团队成员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全额奖励纳税人。

6. 东华大学:建立了上海高校首个大学生众创空间

东华大学与上海市科委、市教委以及“新车间”等创业服务机构合作,建立了上海高校首个大学生众创空间,牵头建设上海高校大学生文化创意创业联盟。每双周五定点组织创业指导站活动,由校内导师、校外创业指导专家和企业家为学生提供专业性、实践性的创业咨询指导。

从2003年开始实行完全学分制为休学创业提供制度保障,参加科技创新活动的可以认定创新学分。于2009年成立上海市大学生科创基金会东华大学分基金会,目前总资金1200万元,并形成了5360万元的创新创业扶持基金,支持学生创业。

7.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设立100万元“护犊资金”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出台了《护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创业失败学生给予经济补助。文件明确规定,由学院出资100万元设立“护犊资金”,用于保护大学生的创业激情和创业利益,帮助资金出现困难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渡过难关,为创业失败、符合要求的大学生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无偿资助。

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支持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据研究表明,创业政策对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机会以及创业质量都有着显著地影响。因此,研究大学生创业政策对创业教育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构建大学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

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大学生是最具活力和创造性的群体,蕴含着巨大的创造热情和创业潜能。各级政府要把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创业摆在重要位置,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构建绿色通道。

1.完善创业政策,强化创业激励。要全面梳理现有创业、就业有关政策,把扶持政策统一到“以创业带动就业”这一导向上来,把扩大就业与鼓励创业结合起来,把创业项目开发与创业培训结合起来,把毕业生创业与相关政策结合起来,建立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等相结合的创业机制。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毕业生创业的支持力度,简化小额贷款担保手续,实行劳动、担保、银行联合调查,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据了解,前不久,央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手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其中,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同时,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金融机构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2.加强创业教育,提升创业能力。一是培养创业精神。让毕业生了解我国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懂得创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丰富创业知识。创业培训要与项目推荐、技术支持、人才服务、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创业指导等相结合,与企业家和自主创业成功者开展“创业一对一”活动,定期举办创业经验交流会和开展创业大比拼等活动,既要丰富他们创业所必备的工商、税务、金融、劳动和企业经营方面的知识,又让他们学会如何办理有关手续,如何筹措资金和规避市场风险等知识。三是加强创业心理辅导。通过培训使他们克服不敢创业、不愿创业、怕冒风险、害怕失败的心理,建立创业自信心。四是提高创业能力。通过培训使他们基本掌握如何把握商机、如何组织创业团队、如何充分发挥团队的人力资源优势等,不断提高创新能力、策划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及管理能力。

3.建设创业基地,加强创业扶持。政府要鼓励多方投资,充分利用闲置厂房、专业化市场等适合中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建设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让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理清创业思路,提高创业技能。通过聘请知名企业家、毕业生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组建自主创业导师队伍,根据自主创业者不同需要,提供咨询、技术、管理、政务代理等项指导和服务。有关科研院所要积极研发一批市场前景好、投资见效快,适合创业者需要的新产品、新技术,向创业者推介,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创业服务。有关部门要设立大学生自主创业服务窗口,开设自主创业政策和信息专栏,提供政策咨询、投资信息、市场行情、项目推介、技术进步、外经外贸和劳务供求等有关资讯服务。要树立一批创业典型,推广一批成功经验,让更多的毕业生学有榜样、干有劲头。

4.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创业环境。要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工程,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企业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等行为。要打破行业垄断,凡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的行业,都要允许民营企业进入,让各种所有制经济获得平等竞争的权利,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10月批转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份指导意见将给劳动者创业带来五大利好。

1.创业者市场准入门槛降低

《指导意见》放宽对新办企业注册资金和经营场所的限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将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制定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2.创业者将获更多能力培训

《指导意见》针对创业者提高创业能力的要求,明确提出加大创业培训力度。要求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全部纳入创业培训的对象范围。同时,加强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的创业课程设置。

3.创业者将有更多融资渠道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对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

4.创业者将有更好市场环境

《指导意见》要求,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

同时,简化审批、办证手续,开辟创业“绿色通道”。要求全面落实鼓励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

5.创业者将获更多公共服务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建立创业信息、政策发布平台,搭建创业者交流互助的有效渠道。

教育部颁布在校大学生创业政策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已成为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此前,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曾透露,2015年高校毕业生或将达到749万人,比2014年增加22万人再创历史新高。

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创业受到极大关注和帮扶。以云南为例,此前发布了支持大学生通过网店创业、提供贷免扶补相关便捷贷款、提供入驻创业园优惠条件等政策。但大多数政策都是针对已经毕业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而根据日前教育部正式公布的《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鼓励扶持开设网店等多种创业形态,加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支持力度。

政策

开设专门课程允许学生休学创业

《通知》指出,2015年宏观就业形势面临多重压力,高校毕业生规模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教育部要求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比例。《通知》要求各高校要面向全体大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

《通知》要求高校要聘请创业成功者、企业家、投资人、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导师,对创新创业学生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加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的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广泛吸引金融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要落实好创业培训、工商登记、税收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扶持开设网店等多种创业形态。

现状

创业扶持政策多偏向毕业生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云南省和昆明市两级人社部门针对高校学生创业推出了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完善就业创业服务措施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二十多条新政。其中,对于学生创办网店也提出了毕业学年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果开办网店,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在贷款方面可申请贴息小额贷款10万元以内。

但翻阅这些政策不难发现,目前大多数的创业扶持政策针对的是应往届毕业生,而在校毕业生多不在此范围内。举例来说,全省每年投入10000万元建设以大学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示范园并欢迎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入驻,如果高校毕业生创业后未入驻孵化园,也会一次性给予5000元场租补贴。在走访中部分创业园表示,目前他们只接受已经毕业的创业大学生和项目入园,对于在校毕业生则没有这项优惠。

另外,作为大学生创业获得资金支持和创业指导的重要方式之一,一些比较大型的创业大赛表示针对的对象是应往届毕业生,对于在校大学生创业给予扶持的大赛比较少见。

学生

休学创业有利有弊

针对今后或许可以“休学创业”这一政策,我们走访了云南大学滇池学院等几所高校,多数受访学生认为该新政颇具创新精神。滇池学院康同学表示,这项政策对于那些已经有能力有想法甚至已经有项目的同学来说是个挺好的机会。同时也可以为社会创造新的就业岗位。

“毕竟现在毕业生就业是挺难的,如果能够成功创业的话也是不错的选择。”康同学说。黎同学也表示,大学生活不应该像高中一样紧凑,通过弹性学制和休学创业,不仅可以给予学生自主选择的权利,也可以让学生在校期间锻炼社会实践能力。

部分学生也对于“休学创业”这个概念表示出困惑。“政策是挺好的,但是学分对接、课程安排怎么保证,休学回来以后又怎么来判定学生有继续学业的资质。如果大家都休学去创业,会不会对大学的学习风气产生影响。”王同学表达了自己的困惑。另外,黎同学也提出,在创业休学这个问题上,是不是也应该划分一下专业:“感觉比较适合理科生,文科生似乎很难找到创业的条件。如果在创业过程中发现读大学其实不重要,然后贸然放弃学业好像也挺危险。学生经验少,创业资金国家也不能提供太多,成功的几率有待考证。”

校方

将给予学生意见避免盲目创业

对于新政,云南师范大学就业处处长唐瑛表示,现在高校学生对创业的热情高涨,国家推出这一项政策是对高校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鼓励和支持,同时它也是未来在校大学生就业创业的一个方向标。

“虽然以前学生的创业热情高,但是学校还没有出现过在校生为自主创业而休学的情况。国家给出这样的政策,短时间内估计不会有学生就此方向去自主创业。”唐瑛说,作为长远的政策影响,未来学生休学创业的现象势必会出现。

对此,作为学校也一定会给这些学生许多指导性的建议,从而避免学生盲目创业导致事业和学业出现“双落空”。“对于足够成熟且具备创业条件的在校生,我们会非常支持和鼓励。为了积极响应政策的要求,学校未来也会制定休学创业的措施,不过短时间内制定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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