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册外资公司
想必有很多朋友想要注册外资公司,但是不知道外资公司的情况是怎样的,今天百文网小编整理了如何注册外资公司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如何注册外资公司
注册外资公司的要求
1、生产性企业
在上海市内兴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浦东新区内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贸易性企业
所得税率:市内25%;(2008年1月1日起实行) 增值税17%,营业税3-5%,上海市各地相同; 注册资本相当于50万元人民币的美元; 申请一般纳税人时要求注册资本达到相当于100万元人民币的美元;
3、以生产经营为主或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50万元人民币;
4、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30万元人民币;
5、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10万元人民币;
备注:具体注册外资公司的资本要与企业主营项目运作金额匹配,详细请以湘沪企业注册中心最新的为标准。
注册外资公司的流程
外资公司注册流程
1. 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 授权委托书;
3.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
4. 项目申请报告书(内附提纲供参考,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5. 企业章程(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6. 董事会成员名单;
7. 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8. 法定代表人委派书(不设董事会的提交此项,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9. 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客商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10. 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 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请申请者提前持投资计划书、场地或土地使用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申请书前往环保局申请批复,但本批复不能代替新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须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由新公司邀请专门的评估公司根据项目量身制定);
12. 企业场地落实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3. 涉及照前行业许可的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外资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设立申请书(签字);
可行性研究报告(签字);
投资方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
投资者自即日起六个月内真实有效的资信证明;
外资公司章程(签字)(3份);
董事会成员名单(每名董事亲笔签字)(要求包括:姓名,性别,国籍,担任职务,身份证号码,任期,签字);
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要求带中文翻译);
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委派书(原件);
市工商局《企业名称登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生产场地及注册地址的房屋租赁协议以及相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明(要求房产地质与租赁协议地质一致);
其它需要报送的文件。
注:标的报送复印件,其他必须报送原件。 附:
1、 由投资者所在国或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公司合法开业证书的复印件,外国个人投资者提供护照复印件;港澳台个人投资者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2、 由投资者所在国或所在地区的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一定要注明公司的账户开立后资金往来的信誉情况,并由该行负责人或业务经理签字(提供原件);
3、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包括设立目的、业务范围、设立地点、设立期限等,申请书需由公司法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
4、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章程
5、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总公司背景介绍、市场分析、经济测算;
6、 由投资者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的任命书(提供原件);由投资者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命书(提供原件);
7、 提供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或总经理、副总经理的简历,身份证明。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提供回乡证复印件;
8、 提供办公地点租赁协议书,租期至少一年(复印件);
外资企业年检有那些要求?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请各外资公司(含分公司、经营部等分支机构)做好准备,界时进行工商年检不误。
(一)年检时间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企业应于3月15日前向市工商局外资科报送材料。
(二)年检的基本程序
1、企业在市工商局外资科申领年检表,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
2、登记主管机关管理审核年检材料;
3、企业交纳年检费;
4、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
5、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申报年检须提供下列文件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面、经审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会计年报的审计可在常德市审计事务所进行。)
5、其它应当提交的材料。
(分公司等非法人机构,除提交1、2项所列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公章)。
(四)当年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交验资报告。
1、当年新注册的公司不论进行会计核算与否,一律提交验资报告。
2、投资总额、注册资金未完全到位的公司,应提交验资报告。
(五)工商局年审主要内容
1、企业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
2、企业的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住所是否一致;
3、企业在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后,是否按照规格化定办理变更登记;
4、公司的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是否一致;
5、非公司的企业法人出资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
6、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出资;
7、企业法人设立后,发起人、股东和出资人是否有抽逃出资的行为;
8、企业类型或者经济性质发生变化,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9、企业是否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济活动;
10、企业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或者经营期限是否到期;
1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是否发生变化;
12、企业有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
13、企业成立后是否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14、资产以及负债情况;
(1)企业实收资本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的;
(2)企业实收资本虽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但与注册资本相差悬殊的;
(3)有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二百一十九条、六十八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规定和国家工商局61号令予以处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参照上述有关条款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