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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灯具空调类商标包括哪些内容

很多人可能对商标分类不是很清楚,概念模糊。下面由百文网小编为您解答一下关于灯具空调类商标包括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11类 灯具空调

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注释】

本类尤其包括:

——空气调节装置;

——电或非电的暖床器,暖水袋,长柄暖床炉;

——非医用电热垫和电热毯:

——电水壶;

——电烹调用具。

本类尤其不包括:

——制造蒸汽的装置(机器部件)(第七类)。

群组信息

【1101】 - 照明用设备、器具(不包括汽灯、油灯)

【1103】 - 汽灯,油灯

【1104】 - 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

【1105】 - 制冷、冷藏设备(不包括冷藏车)

【1106】 - 干燥、通风、空调设备(包括冷暖房设备),气体净化设备

【1107】 - 加温、蒸汽设备(包括工业用炉、锅炉,不包括机车锅炉、锅驼机锅炉、蒸汽机锅炉)

【1108】 - 水暖管件

【1109】 - 卫生设备(不包括盥洗室用具)

【1110】 - 消毒和净化设备

【1111】 - 小型取暖器

【1112】 - 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

【1210】 - 水用运载工具

【1113】 - 核能反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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