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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社保个人账户怎么查精选五篇

张家港社保怎样查询?查询张家港社保有哪些途径?张家港的社保有哪些最新的动向?以下是百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张家港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给大家作为参考。

张家港社保卡怎么开通

一、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将恢复正常。

二、在医保定点医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启用社保功能。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使用社保卡时,只需正常办理门诊或住院挂号登记业务,即可直接启用社保功能。

三、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时,插入原医保卡,再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后,即可启用社保卡。

社保卡的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甚至参加职业培训等。

8.将具有一卡多用功能,例如缴纳水电费、公交车乘车刷卡和电子钱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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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热门社保问题解答

1、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上涨吗?

答: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我市目前正在组织落实。

2、目前重庆市的失业金标准是多少?

答:从2017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1050元/月。

3、以个人身份首次参加职工医保,需要等多久开始享受待遇?

答:从2017年1月1日起,首次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待遇等待期缩短为6个月。

4、乙肝可以申请办理我市医保特殊疾病吗?

答:从2017年3月1日起将乙肝纳入我市职工和居民医保特殊疾病范围。

5、2017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答:2017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46572元(3881元/月)。一档全年缴费2328.6元,二档全年缴费5122.92元。

6、2017年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答:2017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4188元。

7、哪些人可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自愿以个人身份参加或接续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1)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且无用人单位的城乡居民; (2)具有我市外户籍的以下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在我市灵活就业的人员;已在我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无用人单位退休人员。

8、2016年伤残津贴的调整标准?

答: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领取伤残津贴,2016年1月1日以后仍符合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六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金额为一级210元、二级200元、三级190元、四级180元、五级160元、六级140元。

9、目前重庆市最新的产假标准是多少天?

答:2016年1月1日起,女职工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上述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

10、2017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40元/人•年、二档350元/人•年。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16年9月—2017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10元/人•年,二档28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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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社保查询个人账户

江苏省社保基数调整

1.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

2.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2940元执行。期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94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本次调整前执行的缴费工资下限高于2940元的,按调整前的缴费工资下限执行。基金收支缺口较大的地区可在2940元的基础上适当上调。

3.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标准执行。

4.考虑到部分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对偏低,允许苏北五市和扬州市、泰州市适当下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但应全市统一标准,并由设区市报省厅审批后执行。

5.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

6.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凡擅自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对纠正不到位的省将扣减省级调剂金并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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