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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病假一天工资如何计算标准(热门5篇)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依法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那么请病假一天工资要怎么算呢?下面百文网小编就为大家解开请病假一天工资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工资计算的主要内容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请病假一天工资计算方法

一病假期间您的单位仍应当支付您法律所规定的工资,其计算方法如下:

1、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②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③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④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⑤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2、患病六个月以上(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40%;

②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50%;

③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60%。

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

具体计算方式为: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疾病休假工资计算:

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

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

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

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

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工资计算的新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透露, 中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这样在"十二五"期间就可以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

力争工资年增15%

杨志明说,要以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水平为核心,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继续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以非公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努力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加快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要继续及时发布本地区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为企业和劳动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

杨志明表示,中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增长15%,这样,就可以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

以来,全国已有13个省份进行了最低工资标准适度调整,平均上调的幅度是22.8%。

管控国企高层薪酬

对于"十二五"期间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杨志明认为这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人社部正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改革办法,加大对部分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力度。

杨志明表示,2009年90%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年薪在百万元以上。人社部将努力使中央企业缺乏规范、自定年薪的状况基本解决,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制度试运行。

实现农民工零欠薪

针对农民工欠薪问题,杨志明透露了一张时间表,争取有浙江、天津、重庆等10个左右省份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实现一半以上的省份基本无拖欠,后年实现全国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配合全国人大会在刑法中设立了"恶意欠薪罪",用"犯罪"规范了拖欠工资行为处罚力度。

当前,农民工欠薪中80%集中在建筑企业,建筑企业中尤其是高铁、高速公路,水利、机场等政府项目欠款引发的比例很大。人社部门将重点配合司法部门落实好"欠薪罪"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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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病假期间工资的计算方法

首先,在计算病假工资时,职工工资(严格意义上应定义为“职工工资性收入”)为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据此,职工日工资(即“日工资性收入”)为“实得工资×70%÷20.92(天)”。

其次,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的病假工资计算方法: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予以剔除。

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还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除此之外,还应同时符合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沪劳保发(2000)14号文《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支付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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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病假工资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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