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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发扬我们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将我们文明古国的美德谨记心中,并把他们发扬广大,以下是百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对联,欢迎大家阅读。
1、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顾炎武
2、位卑未敢忘忧国。——-陆游《病起书怀》
3、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示儿》
4、临患不忘国,忠也。——《左传·昭公元年》
5、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屈原《离骚》
6、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过零丁洋》
7、精忠报国。——《宋史·岳飞列传》
8、苟利国家,不求富贵。——《礼记·儒行》
9、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曹植《白马篇》
10、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岳阳楼记》
11、以家为家,以乡为乡,以国为国,以天下为天下。 ——《管子·牧民》
12、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苏轼《晁错论》
13、志当存高远。——诸葛亮《诫外生书》
14、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石成金《传家宝·俗谚牧民》
15、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
16、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论语·里仁》
17、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诫子书》
18、有志者事竟成。——《后汉书·耿弇列传》
19、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
20、志小则易足,易足则无由进。——张载《经学理窟·学大原下》
21、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论语·秦伯》
22、志不强者智不达。——《墨子·修身》
23、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史记·陈涉世家》
24、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子罕》
25、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文天祥《正气歌》
26、不为穷变节,不为贱易志。——桓宽《盐铁论·地广》
27、宁可玉碎,不能瓦全。——《北齐书·元景安列传》
28、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李世民《赐萧瑀》
29、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周敦颐《爱莲说》
30、名节重泰山,利欲轻鸿毛。——于谦《无题》
31、粉身碎骨浑不怕,留得清白在人间。——于谦《石灰吟》
32、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
33、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郑燮(xiè)《题画·竹石》
34、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论语·卫灵公》
35、不降其志,不辱其身。——《论语·微子》
36、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
37、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尽心上》
38、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司马迁《报任安书》
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很多,关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谚语也有很多,以下是百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谚语,欢迎大家阅读。
1. 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庄子·鱼父》
2.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旧唐书·魏征列传》
3. 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白居易《与元九书》
4. 过而不能知,是不智也;知而不能改,是不勇也。——李觏《易论第九》
5. 闻过则喜,知过不讳,改过不惮。——陆九渊《与傅全美》
6.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卷一》
7. 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王守仁《改过》
8. 秦恶闻其过而亡,汉好谋能听而兴。——薛瑄《读书录》
9. 改身之过,迁(发扬)身之善,谓之"修身".——颜元《颜习斋先生言行录》
10. 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增广贤文》
11. 仁者无敌。——《孟子·梁惠王上》
12.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
13. 与人善言,暖于布帛;伤人以言,深于矛戟。 ——《荀子·荣辱》
14. 不蔽人之善,不言人之恶。——《战国策·魏策》
15. 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资治通鉴》卷九十六 爱他的方式如果不正确,恰恰是害了他。
16. 以爱己之心爱人,则尽仁。——张载《正蒙·中正》
17.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孟子·梁惠王上》
18. 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孟子·公孙丑上》君子最高得德行就是同别人一道行善。
19.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离娄下》
20. 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张载《正蒙·乾称》
21. 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只有仁者才知道怎么爱人,怎么恨人。
中华有很多传统美德,比如爱国、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等,以下是百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中华传统美德的谚语,欢迎大家阅读。
1. 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董仲舒《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
2. 君子义以为质,得义则重,失义则轻, 由义为荣,背义为辱。——陆九渊《与郭邦逸》
3. 义以生利,利以丰民。——《国语·晋语》
4. 见利思义。——《论语·宪问》
5. 见得思义。——《论语·季氏》
6. 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孟子·尽心上》
7. 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论语·宪问》
8. 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论语·宪问》
9. 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荀子·荣辱》
10. 知而好问者圣,勇而好问者胜。——《文字·自然》
11. 视死如归。——《管子·小匡》
12. 不入虎穴,不得虎子。——《后汉书·班超列传》
13. 小勇,血气所为;大勇,义理所发。—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孟子集注>卷二》
14. 初生之犊不惧虎。——罗贯中《三国演义》
15. 率义之为勇。——《左传·哀公十六年》
16.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论语·学而》
17.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为政》
18. 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论语·述而》
19. 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进学解》:德行由于深思而有所成就,因随声附和而毁掉。
20. 圣人无常师。——韩愈《师说》
21. 学贵得师,亦贵得友。——唐甄《潜书·讲学》
22.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礼记·中庸》
23.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述而》
24.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论语·里仁》
25. 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吕氏春秋·用众》
26.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
27.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汉乐府古辞《长歌行》
28.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陶渊明《杂诗八首》之一
29.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岳飞《满江红·写怀》
30. 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朱熹《劝学》
中华有很多传统美德,比如爱国、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等,所以有关美的的谚语也不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华美德谚语,欢迎大家阅读。
1.以家为家,以乡为乡,以国为国,以天下为天下。 ——《管子·牧民》
2.临患不忘国,忠也。——《左传·昭公元年》
3.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屈原《离骚》
4.苟利国家,不求富贵。——《礼记·儒行》
5.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曹植《白马篇》
6.烈士之爱国也如家。——葛洪《抱朴子·外篇·广譬》烈士:有抱负.有作为的人。
7.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岳阳楼记》
8.位卑未敢忘忧国。——-陆游《病起书怀》
9.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示儿》
10.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过零丁洋》
11.精忠报国。——《宋史·岳飞列传》
12.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麦孟华《论中国之存亡决定于今日》
13.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
14.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论语·里仁》
15.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论语·秦伯》
16.志不强者智不达。——《墨子·修身》
17.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史记·陈涉世家》
18.志当存高远。——诸葛亮《诫外生书》
19.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诫子书》
20.有志者事竟成。——《后汉书·耿弇列传》
1.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第三十三章
2.不怨天,不尤人。——《论语·宪问》
3.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 ——《孟子·告子下》
4.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孟子·告子下》
5.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离骚》
6.以修身自强,则名配尧禹。——《荀子·修身》
7.能胜强敌者,先自胜者也。——《商君书·画策》
8.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曹操《龟虽寿》
9.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刘禹锡《酬乐天咏老见示》
10.眼前多少难甘事,自古男儿当自强。——李咸用《送人》
11.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李清照《乌江》
12.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朱熹《答巩仲至》
13.修辞立其诚。——《周易·乾·文言》言语应该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
14.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庄子·鱼父》
15.失信不立。——《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16.轻诺必寡信。——《老子》第63章 轻易向别人承诺的人一定很少讲信用。
17.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
18.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学而》
19.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论语·为政》可:可以立身处世。
20.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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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传统文化美德有很多,比如爱人、孝悌、忠恕等,弘扬这些传统文化美德是我们的责任。以下是百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童谣,欢迎大家阅读。
“你拍一我拍一:中华的第一美德,它就是尊道重德。
你拍二我拍二:律己修身为第二,人格修养是根本。
你拍三我拍三:仁爱孝悌为第三,“ 仁”是美德的核心。
你拍四我拍四:诚信好礼是第四,“诚”为基础待人诚恳。
你拍五我拍五:精忠报国是第五,爱国历来是“大节”。
你拍六我拍六:天下为公是第六,价值取向克己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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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中国五千年历史流传下来的宝贵遗产,我们要好好弘扬和传承下去。以下是百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弘扬传统美德的童谣,欢迎大家阅读。
少先队员要做到,讲文明讲礼貌。
路遇老师先问好,同学相见说声早。
上下楼梯不乱跑,遵守规则向右靠。
看见纸屑勤弯腰,爱护环境别忘了。
上课听讲神不跑,积极发言勤思考。
下课不奔不打闹,文明休息真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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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传统美德,是指中国五千年历史流传下来,具有影响,可以继承,并得到不断创新发展,有益于下代的优秀道德遗产。不少童谣儿歌都是宣扬中华美德的。下面是百文网小编整理的中华美德童谣,欢迎大家阅读。
传统美德要牢记! 尊老爱小不能少, 上车看见老和小, 起身让位问声好。 看见别人有困难, 乐于助人要力行。 朋友之间勿动气, 和和气气惜友谊。 弘扬美德从我起!
“五颗星,照天空,天安门,在正中,齿轮麦穗红绸绕,看见国徽挺起胸!”
“地球是我家,我们爱护她;你种一棵树,我栽一枝花;人人有爱心,绿化美丽的家.”
中华传统美德是有益于下代的优秀道德遗产,是留下子孙一笔无形财富,我们要好好弘扬与发展中华传统美德。以下是百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童谣,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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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指中国五千年历史流传下来,具有影响,可以继承,并得到不断创新发展,有益于下代的优秀道德遗产。下面是百文网小编整理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故事,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素称“礼仪之邦”。“礼”作为一种具体的行为来讲,就是指人们在待人接物时的文明举止,也就是现在所说的礼貌。而礼貌的本质是表示对别人的尊重和友善,这种心理需求,是超越时代的,是永存的。然而,一个人如果只懂得礼貌的形式,却没有谦让之心,那么,他不会真正懂得礼貌,谦让也是谦虚、平等的表现,是礼貌的重要内涵。谦虚礼貌包含着我们的祖先对自然文化的骄傲和自豪,是中国人之所以成为中国人的根本特征之一。
七岁之师
春秋时期,孔子和他的学生们周游列国,宣传他们的政治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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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华夏文明薪火相传,四大文明璀璨于世,无一不体现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它不仅是文化在历史的发展中一代代的积淀、文化的“活灵魂”,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基,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提供了文化基础和思想传统。
中华民族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体现出顽强的生命力,华夏先祖所发明的方块字,凝聚着先人的智慧,成为我们文明发展的宝贵精神财富,并在不断的创造和创新中传承和发展,让华夏文明一直延续至今。正如党的报告指出的,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重要论述,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既然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那么,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如何从传统文化的灵魂中汲取营养、获得灵感,自觉的肩负起传承和发展的重任,已经成为每个中华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中华文化兼容并蓄,培育和践行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既要继承好中华传统文化,吸收世界上先进的理念、先进的思想,同时还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的发展环境,要把传统文化和传统价值观融入到现代文化发展之中,用中华传统价值观的精华指导和引领现代文化的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就是要认真落实提出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中华传统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合,互为补充,相得益彰,让中华传统价值观彰显魅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活力,成为我们发展和建设的强大精神支柱,成为滋润和统领现代人精神和物质生活的灵魂,努力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找到维系民族传承绵延不绝的精神基因,并将之发扬光大。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底蕴深厚,对我国的社会及其民族的历史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并深入到社会各个方面。下文是百文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中华传统文化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传统文化和谐观在企业文化中的发展和探索
摘 要: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底蕴深厚,对我国的社会及其民族的历史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并深入到社会各个方面,在企业文化方面的影响尤其突出。文章就传统文化特别是传统文化思想中的和谐观对企业文化的作用进行了研究和探索,并对和谐文化与企业文化的承接和发展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传统文化;企业文化;和谐观
人类几千年来所积累的科学知识与文化传统既是企业经济建设的杠杆又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条件。优秀的企业文化是国家优秀传统文化的体现,是根植于传统民族文化之中的。早期儒家中庸之道的人本主义和道家强调内在和谐的自然主义,虽然世事看法迥异,却都以和谐观念为基调。尤其儒家文化提倡的以人为本,以道德为纲,重和谐的思想中强调的人和,正是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和谐的释然。而和谐观中所倡导的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观点更是现代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传统文化与现代企业文化的关系
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是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儒家文化,商周时期出现的儒士阶层,先秦时期形成的儒家学派,汉代时期,武帝推行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使儒家文化取得了“独尊”的地位,尤其在宋明以后儒学更是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今天的儒家文化对现代企业文化的建设有着深远的影响,儒家文化所创造的精神世界不仅影响着中华民族的伦理,而且也成为了现代企业行为的规范。
传统文化对企业文化的影响是直接而深刻的,而企业文化既是企业的灵魂也是企业行为的导向[1]。现代企业虽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创新分别经历了:手工作坊,蒸汽时代,以及高速发展的工业时代,再到现在的信息时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带来的是自动化的机器和全新的人工智能机器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人类的手工作业的方式,但是企业是人的集合体,在企业中无论机器多么先进,缺少人管理的企业是无法运行的,机器始终都不能取代人的重要性。
所以,企业要做大、做强,最重要取决于人,而且不是一两个人的事情,是一个集体,是全体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企业文化是企业全体员工共同认可的,在思想上和行为上对员工起到引导和凝聚作用,推动企业实现目标,确立企业社会价值的精神动力,是企业不竭之源,优秀的企业文化正是能够充分地体现出这些作用。
我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中的人本精神所体现出的思想正是企业优秀文化建设的根基,特别是传统文化中的和谐观所注重的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的关系,更是企业文化建设中处理企业与社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员工关系的基本思想,尤其是企业创造内部和谐,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励员工共同努力实现企业目标,推动企业不断发展的有力保证,所以和谐观是现代企业文化建设的最高境界。
二、“和谐”的文化传统
在我国传统文化中,作为人本哲学的儒学以人为重,儒学中强调的人与天道的关系实际是人们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而最重要的是重和谐,和谐的主要体现是:“以和为贵”,“和而不同”,中国传统文化的管理思想中和谐观强调统一,主张协同追求和谐的境界使有着矛盾和差异的双方协调的共处一个统一体之中,构成和谐而又充满生机的世界。“和而不同” 是指差异性。这里的“和”并不是盲目追求一致,同一,没有自我,而是要通过各种因素的差异互补来寻求整体的最佳结合,这是人们处理矛盾,对待差异所采取的积极态度和方法。
这种和谐观在管理行为上的具体表现为:阴阳互补,五行反馈,刚柔并济,动态平衡,中庸和谐,以达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平衡[2]。“同”与“和”有着很大的差别,“同”是事物的量的相加不会发生质的变化,“和”则是多样性的统一各种不同事物相结合达到的和谐平衡状态。如果说“和而不同”是指差异性,那么“以和为贵”则讲的是统一性,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管理思想的和谐观首先体现了“以和为贵”的人际关系准则。孟子“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思想中的“人和”就是指内部的团结,和睦。这种观点表达了中国古代文化传统中的“天地人”和谐统一的思想,并且突出了“人和”的基础性地位[3]。
孟子的这种“和为贵”的思想认识主要强调了“人和”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所谓“人和”就是人心所向,上下团结,形成和睦有序的良好的人事环境。和谐,亲睦的人事环境是人们齐心合力,步调一致的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丰田佐吉在创建丰田纺织公司时,其经营管理的座右铭就是“天,地,人”三字强调“和为贵”,既来自于孟子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思想。所以,“人和”不仅是传统文化所倡导的思想境界,也应该成为现代社会特别是现代企业文化追求的价值目标。
三、 传统和谐观在现代企业文化中的应用
日本企业界能在管理方面取得巨大的成功,就在于它基于一种深层文化背景基础上的成功,是把儒家文化的内协效应成功地转化为管理效应的成功,即东方文化追求和谐的特征在管理上产生效果的成功。这种效应即内部和谐,从而产生“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应,并以群体的力量向外竞争,这既是日本管理的特色,也是日本集团主义管理艺术,它的文化基础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和为贵”的儒家思想。
注重精神价值的高度和谐在被誉为“经营之神”的松下电器公司更是被推崇备至,松下电器公司是日本第一家有精神价值观的企业,它提出的以“产业报国,光明正大,友善一致,奋斗向上,礼节谦让,顺应同化,感激报恩”为内容的松下精神是一种内在的力量,是该公司的精神支柱,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导向力,感染力和影响力,是公司成功的主要因素[4]。而最能体现追求和谐原则特征的则是台湾企业界对企业最高指导原则的归纳—安,和,乐,利。
而最具代表性和综合性的就是“和”,即和谐是企业伦理的政治层次,企业必须追求和谐,劳资和谐,同业和谐,同事和谐,比如,台湾胡德平在新加坡创办的“三德”公司,经过短短的几年发展,就成为全球小有名气的企业,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了20-25%。“三德”公司之所以有如此强的竞争力,靠的就是以儒家伦理为中心的“三德文化”所形成的有效合力,其文化的核心价值有三:忠孝传家、仁义为人和勤俭持家。这就是三德公司灵魂所在,也是立足之根本。“家和万事兴”这个充满儒家伦理色彩的理念,已成为三德公司全体员工共同的座右铭[5]。
四、 和谐企业文化的构建和发展
优秀的企业文化是维持企业活力的根本保证,而优秀企业文化的特征就是不断变革和发展。创建和谐企业文化本身就是一种发展,其实质就在于引导企业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不断地调整自己,完善自己,追求一种内外互动,和谐发展的新境界。因此,构建和发展和谐企业文化应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创造一个和谐、融洽的企业内部环境。这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率和竞争力的重要前提,企业内部关系的和谐表现为两个层面:一是领导与员工关系的和谐,二是员工与员工关系的和谐。处理好两种关系就要坚持利益原
则与人性原则相结合。和谐的利益原则要求企业建立一种利益均衡的分配制度,处理好内部员工的利益关系,做到互利互惠并以利益共同体为轴心来增强企业的内聚力和竞争力。和谐的企业文化更为倡导的是企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上下平等的人性化原则。和谐所体现的对人性的尊重和信任主要表现在授权管理,民主管理,创造企业内部融洽和睦的人际关系及宽松的精神环境,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等等[6]。
2.和谐企业文化必须坚持义利相结合的原则。就是说企业利益应与社会利益和谐一致。企业在盈利的同时也应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严格恪守企业道德,坚持义利统一,这不仅对提高企业的美誉度和社会地位产生深远的影响,而且还使企业在品牌价值和经济效益上获得增值,所以它是企业成功的必由之路,海尔企业文化的成功就是很好的例证。
3.真善美是和谐企业文化的最高境界。理学家认为和谐是一种人与天地万物一体的精神境界。在此和合境界中,天地万物生生不息的过程是人的价值准则,仁爱精神,以及天的价值之体现。因为天道与人性合一,所以天心和人心,宇宙价值与人的价值也是相互贯通的
[7]。真善美是人生所追求的最高境界,也应该成为企业的追求目标,企业要为社会提供真善美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人们不断提高的物质和精神需要。竞争是市场的本性,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经济,但市场竞争是一种理性的有规则的竞争,这一规则就是公平,也就是要保证竞争的和谐有序。在企业的竞争中,要抑恶扬善,弘扬正气,追求真善美的统一,这是和谐企业文化要达到的最高境界,如宝钢就是把“至真,至善,至美”作为企业的品质价值目标。
4.和谐的企业文化要正确的看待事物的冲突和对立。
儒家的和谐观属于和谐化辩证观,即整个宇宙,人类社会,个人生活的大方向是趋于和谐统一的,冲突不过是一种不自然的失序和失衡。万物间的差异与对偶是冲突和对立的,但是冲突与对立却蕴涵着互补性和互生性,对立双方在本体上是平等的,可以经由调整而达到和谐,而冲突和对立的存在是为了完成更高境界的和谐,所以说企业要正确看待冲突和对立,这样才能使企业稳定协调的发展。和谐的企业文化正是要体现出这一观点,企业在冲突中前进,在前进中对立,在对立中和谐,在和谐中完美,这正是企业所追求的境界。
参考文献:
[1]王玉莲.《我国传统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辩证分析》[J].当代经济管理科学,2008(9).
[2]鞠强.《和谐管理-本质.原理》[M].方法.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3]孙聚友. 《儒家管理哲学新论》[M] .齐鲁书社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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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年文脉涵养出泱泱中华,留下了灿烂辉煌的悠久文明,铸就了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下文是百文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中华传统文化论文参考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论德育视域下传统文化隐性教育的途径
一、德育的内涵
什么是德育?简单地说,德育就是培养学生品德的教育。目前普遍认为德育包括思想品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另外还有更为广义的德育界定,认为除以上几个方面外还包括法制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甚至是环境教育、预防艾滋教育等等。西方教育理论中所定义的“moral education”较为明确,把道德与政治、法律相区别开来。碍于传统思维,我国常把道德和思想政治相提并论,扯不清理还乱。尤其是到了现代民主法制社会里,道德则更需挂上公民社会的政治素质和意识。对于这一点西方国家的办法是另开设公民教育课,也就是相当于我国的政治教育,从而做到了既适应现代社会要求又明确了德育的内容。因此笔者赞成对德育的定义是:教育工作者组织适合德育对象品德成长的价值环境,促进他们的道德认知、情感和实践能力等方面不断建构和提升的教育活动[1]。下面就学校德育为话题展开讨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德不清
以“破处门”为例,人民网发表了名为《破处门:90后女孩是处女很丢人吗?》一文。正如记者所言“看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我最初的感觉便是无法理解,真的是无法理解......”,但笔者认为这并不仅仅是无法理解这么简单,也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是严重的违法事件,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和亵渎的问题。据资料显示,“我国19岁以下青少年平均5%~10%的男孩、3%~8%的女孩有过性经历。1998年以来,在北京妇产医院接受中期引产的女性一半未婚,其中20岁以下的女孩占14%。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犯罪超过了30%,性犯罪案件占18%~25%,并呈上升趋势。”[2]性常识,性道德与法律分不清,法律意识淡薄以至于无知,法守不住如何看德育?
(二)揠苗助长
说到德育,另外一个显著的问题就是不切实际地要求学生,尤其还在小学就冠以高尚高大的高标准来严苛要,脱离孩子身心发展的实际和规律。“小学生的基本思维特点主要是具体形象思维......他们的自我意识正在上升,并且处在由具体到抽象,片面到全面综合的过渡期。”然而,连小学也是普遍盛行的教育思想所谓“爱党、爱人民、爱社会主义”,要求“热爱学习、立志成才”,老师无外乎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接班人”。[3]精英教育作为主角,多考些分数反而最重要。当然,也就不是启蒙培养具有丰富个性和健全独立人格的现代教育。“好”意本没有错,但是根据孩子的认知能力,这种“抽象”的德育对于孩子无疑是无法理解和承受的,多以应付式的死记硬背。相反,学生道德问题中普遍存在“人生缺乏理想,缺乏信念;对爱国主义精神缺失......价值观念的错位,言行举止的失范”成了莫大的讽刺。
(三)与生活严重脱节
一方面,波澜壮阔的市场经济改革,社会大发展,光怪陆离的世界无奇不有,校园难免不受影响。另一方面,激烈的竞争,信息转瞬即逝,生活多姿多彩而富于挑战。这也就要求我们的学校与社会建立同样广泛的联系,让学生走出“象牙塔”,鼓励走进社区乡村,深入身边实际,体验和发掘生活中随处随时发生中的喜怒哀乐。学生可观可感,教师适时引导,培养他们分辨和判断能力。事实上“由于德育和生活社会缺乏建立广泛的联系,故德育内容显得陈旧、单薄,不足以解释当前复杂的社会现象,也不能解决学生的思想实际,于是德育就成了与现实生活和学生实际不相干的东西,成了“来自天外的声音”,既不能激发学生的情感,使其认同,更难促使其内化。”[4]
三、德育工作需要秉持的基本原则
就以上德育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必须从根本处纠正德育工作中的无意识“盲区”,任何“细枝蔓叶式”的探讨都只是空话。这个“根本”就是原则,就是德育工作中的方向,只有坚持了正确的原则才能准确达到目的。关于这一点,国家教育部对中小学德育原则的统一意见是:知行合一的统一原则;生活的原则;爱和民主的原则;主体性原则;体验性原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的原则;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的原则。
(一)必须牢固坚持法治性观念原则
这是第一,也是必须首先需要明确的。然而,在中国的历史传统中,对于法律的认识远没有西方社会所理解的那样深刻和具理性。就中国的现实而言,法治具有脱离传统“人治”的根本意义。西方的现代文明是写在法制之中的,它的力量犹如《独立宣言》而被视为圣经。
因为最初的“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是作为一种无形的、非程序化的人性光芒深藏于人们灵魂之中,转化为人的情感、意志和信念,而这些原始的道德愿望只有通过制度化的法律才能形成一种强有力的社会规范,使之上升为国家意志,良性的社会道德秩序才有绝对的约束力,不仅为少数道德高尚的人所信服和赞誉,而且成为整个社会的道德信仰和社会成员立身处世的行为准则。法律是道德的起码要求,是道德的底线、是不能踩的“红线”。没有法律作底线,宣扬的那些再完善、再美好的道德最终也不过是说教而已。
只有当人们从灵魂上对法律有强烈的敬畏之心,然后才是对违背道德的羞耻感。让人在作出某项行动之前首先去理性地考虑:这样做违不违法?如果人在行动之前想到的是我这样做道不道德,那他就极有可能去做,直至酿成犯罪。试想:对违法犯罪之人,还有什么道德?还讲什么道德?讲什么德育?因此,在现代的社会里,首先必须强化基本的法制理念,让学生首先学法懂法守法,然后才是德育。
(二)必须坚持与人的身心发展规律相协调的原则
“孩子是个性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时期,一般认为:童年是心理和行为形成的敏感时期和关键时期,在0—6岁是自我意识的萌发期、6—12岁是重要习惯的养成期,10岁孩子的性格开始形成,到16岁时形成独立的人格。”再看看“教育部关于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的意见”,对于大、中、小学生的德育目标和内容的特殊性明显缺乏界定,可操作性又不强。而具体到每一个人,他们不同的成长经历和身心的成熟度都将决定是否接受一种所谓的道德。因此,道德主要依靠人们内心的自觉接受,从
这个角度讲,要求“教师只是价值澄清过程的促使者,持中立态度,尊重学生自己的结论。”对于教师在德育过程中的角色问题,科尔伯格认为,“道德教育的目标就是鼓励个人发展从一个阶段到下一个阶段的道理推理能力;道德发展不仅是获得一定道德知识的结果,还是个人道德思维方式的质的变迁。”强调对道德行为和现象的判断、评价以及认知上的推理思考,并加以非“定性判断”的引导都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积极的思考能力,减少盲从、被动的人格特点,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
同时,积极的认知推理和判断思考也有利于加强对美德体验,巩固成为自觉的行为。因此,在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人格独立的条件下,平衡“知”和“行”才可能凑效。把握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认知特点行为规律之间的协调统一,充实德育的具体目标和内容,是目前德育工作的重要方面。实际上,学校在“知”的方面没有预先做到的情况下,学生不“知”,而强调“行”,在学生内外冲突中,“行”则不可能。更何校园德育“行”之又少。哪里“行”呢?回答是走向生活。
(三)必须紧密结合现实的社会生活的原则
世界著名教育家杜威认为:“学校道德和社会道德应当是统一的”,“不能有两种道德原则:一种为着校内的生活,一种为着校外的生活。”[5]可见,校园里宣扬的道德与生活中通行的道德必须具有一致性。现代教育是为现代社会服务的、培养现代人的教育。然而,当世界倡导文化多元化,民主、创造和独立的伟大精神的时候,依然让教师去统一灌输一种所谓的“美德”和一种脱离实际的价值观,效果也就可想而知。
以美国为例,学校没有统一、专门的思想品德教材,也没开这门课。中小学教师传授一般的伦理道德规范、常识,注重的是发展学生的道德认知能力,把它作为德育的中心任务,注重引导和激发。如科尔伯克著名道德两难问题实验“海因滋偷药”中设置的情境一样,让学生自发自觉地踊跃发表见解,并不横加阻拦或加以对错的评判。在道德实验过程中,学生学会了推理,学会了理解,懂得从不同角度的看问题的方法和思维,而不是盲目听从权威的结论。
美国学者认为,道德伦理规范的灌输无济于学生道德水准的提高,真正的教育途径就是实践,让学生在实践中增强道德认识,提高道德责任感,培养道德情感。美国学校德育的重要特色是坚定地为社会实际服务,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需求进行,无论是所设课程内容还是所取形式,都绝无空洞教条之处,一切从实际出发。所谓实践就是通过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与社会服务,增强德育的实效。
国家则免费供学生参观各色各样的博物馆,开放国防设施,定期进行国防教育。且看美国上下的建筑物,直至一座普通的居民楼,一辆消防车都飘扬着的星条旗就有所感了。德育是贯穿于每个角落,每一个时刻。德育也就融入整个课程(不是我们理解的某一科目)当中,孩子们耳濡目染、亲身亲历,也就能真正做到“知行合一”。而指望一本教科书,开一门无关紧要的《思想品德》课,不“知”又不“行”的情况下,如何能做好德育工作?
综上,德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一个系统工程。道德建设要从娃娃抓起,在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再根据具体的客观的实际落实到发展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意志品质,丰富健全人格上来。坚持法制性、规律性和生活性的三个大原则。只有把德育中的理念性的问题纠正了,德育的工作也就开始朝正确的方向迈进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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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传统文化深厚、历史悠久的国家。如何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利用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下文是百文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保护中华传统文化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我国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保护
摘 要 我国是传统文化深厚、历史悠久的国家。如何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利用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以秦皇岛青龙县奚族传统文化为例,探讨了民间传统文化法律保护的思路:利用我国现有保护传统文化的专门法和其他部门法律中的专门条款来实施法律保护,同时协调现有法律法规适用范围和效力等级,在符合国际公约和国际条约立法价值取向的基础上,加快完善我国传统文化法律保护框架体系。
关键词 系族文化 传统文化 法律保护
一、青龙县——奚族文化之乡
秦皇岛市历史绵长深远,文化积淀厚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秦皇岛青龙满族自治县地处燕山东麓古长城北侧,依山傍水,风景优美。青龙县历史悠久独特,早在辽、北宋时期,奚族首领回离保就在箭笴山(现青龙祖山)一带建立了当时的奚族国家政权,在其统治时期逐渐形成了本民族所特有的灿烂文化。同时,奚族还涌现出了一批杰出的人物代表:曾任辽国知北院枢密使兼诸军都统、后建国称帝奚族首领的回离保;政治家、军事家萧太后;著名诗人陶渊明等。
“奚人善伐山,陆种、癚车;契丹之车,皆资于奚,车工所聚,曰打造馆。”伐山烧炭,用炭煮粥、都是奚族人的首创。奚族人所造之车,在当时的契丹人那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而奚族人的另一遗产—火炕—仍在北方地区被沿用至今。
2007年,在青龙祖山风景区东侧,出土了规模宏大的铁瓦乌龙殿遗址。后经考证证实,该遗址与奚族的建国都城有关。随后,青龙满族自治县组织有关学者对奚族的民族风俗、文化遗产等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取得了一批丰硕成果,并引起国内外学术界广泛关注。这些都为青龙县奚族传统文化发源、存续以及流传提供了有力的物质和精神依据。
2010年7月9日,中国民协在青龙挂牌建立“中国奚族文化研究中心”,将青龙县命名为“中国奚族文化之乡”。青龙县作为奚族的发祥地之一,孕育了丰富的系族文化,形成了特色鲜明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为秦皇岛的底蕴厚重的文化精神和历史印记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同时,奚族传统文化也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长河中重要的一支分流。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就是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因而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民族传统文化法律保护立法体系梳理
民族传统文化是一种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文化和社会价值的文化遗产。对民族传统文化进行法律保护,已经得到了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在对民族传统文化进行研究之前,有必要对相关概念进行准确界定。
首先,文化的概念。对文化进行一个严格和准确的概念界定不是一件易事。古今中外的学者都曾经尝试从各自学科的角度进行诠释。然而至今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应当说,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们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同时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是社会历史的积淀物。具体来说,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其次,传统文化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凝结着人类智慧的文化成果,它体现出的是对民族文化的基因传承和身份认同。
传统文化表现为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两种形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又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毫无疑问,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璀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对于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国际社会以及世界各国都给与了充分的重视。奚族文化作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之一,应当尽快将之纳入到我国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体系中来,加强保护与传承之力度。我国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的法律体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融合了专门法与综合法律中的专门条款,实行两者相结合的法律保护模式。
(一)《宪法》
我国《宪法》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提供了根本法的依据。其中第四条明确指出,国家应当依据各地区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同时赋予了各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或是变革本民族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等的的权利。《宪法》第二十二条、一百一十九条等也做了相应规定。
(二)《民族区域自治法》
《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民族自治地方的基本法,其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所享有的权利和负有的义务。这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专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在保护文化遗产专门法律法规体系中,《文物保护法》是一部较早的专门法律,1982年颁行,2002年补充修订。《文物保护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在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问题中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之后的两部配套法律《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则更进一步细化了对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规定。以上专门法律法规共同构建起对于民族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体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在吸收借鉴国际公约和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基础上,我国于2011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该法规定了政府国家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为或职责,但却并未涉及平等的民事主体对某一财产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这又被称之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权保护”。 这成为规范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的专门性法律。 (四)其他法律、法规中关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专门性规定
除却专门法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一些其他部门法律、法规中对其也进行了相关规定。例如在2010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中,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文学、艺术作品给予著作权保护。赋予权利人以知识产权以驱动传承人、利用非文化物质遗产的保护者、使用者的积极性,鼓励包括传承人在内的社会民众去整理、保护和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三百二十八条还有关于倒卖文物、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等的具体规定。
(五)地方法规中关于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规定
在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地方法规中,云南省首开先河,颁布并实施了《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为其他省市地方提供了成功的操作经验。随后,贵州、福建、安徽、新疆等八个省、自治区相继制定了各自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法律法规,同时,浙江、河南、昆明等地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物质文化遗产做出了规定。
(六)我国已加入的国际条约和国际公约
目前,我国已加入的文化保护的国际公约有三个,分别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其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目的在于充分尊重并保护社区、群体、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且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以及援助。《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主旨在于确认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一项基本特性,意图在于把文化作为一个战略要素纳入国家和国际发展政策,以及国际发展合作之中;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并且倡导不同文化间的对话。《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主要规定了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定义,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国家保护和国际保护措施等条款。凡是被列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地点,都由其所在国家依法严格予以保护。以上三个公约各有侧重,为国际社会保护传统文化以及文化多样性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行动指南 。
在传统文化的保护方法这一问题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做出了不同的回应。UNESCO主张对传统文化提供一种公权力的保护,即赋予国家从文化主权出发对传统文化及其表现形式进行保护的权利;WIPO则主张采用赋予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对传统文化及其表现形式进行保护,激励使用主体的积极性以推广和保护传统文化。可以看出,WIPO倡导的是私法领域的保护措施。
三、民族传统文化法律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一)民族传统文化法律保护体系尚不健全,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保护的特殊性并未得到突出
如前文所述,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一个专门法和综合法中专门条款相结合法律保护体系,但这一体系仍显单薄,尚待健全。首当其冲,应当制定一部国家法律层面上的关于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其次,完善地方性的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法规和条例。
文化生态保护区能够将本民族的文化遗产较完好的保存在其所属社区及环境中,使之成为“活态文化” 。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闽南、徽州、羌族文化等11个生态保护实验区,但这对于庞大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库来说,保护工作进度仍显缓慢。青龙县已被民协正式命名为“奚族文化之乡”,承载了厚重的历史文化遗迹,许多民俗事象仍以鲜活的文化形态存在于日常生活之中,对于青龙奚族文化的遗产保护,应当尽快加以抢救、保护,建立奚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对其生态保护区立法工作应当及时跟进,以防止将其建立成“经济开发区”,反而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不利。
同时,加快制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传统文化保护单行条例,改变目前地方法规中的传统文化保护不利的局面。从国家法律层面健全法制,从地方法规角度丰富操作办法,是建立健全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法律体系的必然选择。
(二)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部门法律之间缺乏协调性
我国目前对于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保护体系,主要以《文物保护法》、《非物质遗产法》和知识产权法中的《著作权法》为参考框架。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等,也包括与之相关的事物和场所。我国的立法取向是,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属于文物范畴的,适用文物保护法。在这样的适用倾向中会产生如何同时适用两部效力级别相同的法律?其中的效力问题应当如何进行协调?
另外,知识产权法保护的不是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而是非遗领域内的一部分。以《著作权法》为例,该法保护的是以民间文学艺术表现形式为主的传统知识,这样的保护范围具有一定局限性,其中关于作者身份的规定和作品原创性的要求,就不能适用于所有民间文学艺术。在公法与私法都可以对其进行保护的前提下,如何协调二者的法律规制领域,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民族传统文化法律保护机制的完善
建立健全民族传统文化立法体系,使之法制化、立体化,是当前完善民族传统文化法律保护机制的首要任务。
(一)尽快建立、健全传统文化保护的专门法律法规
在现有专门法为民族传统文化提供保护的前提下,加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细则,《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条例》等配套法律法规。对现有基本立法的原则性规定给予具体操作方法和实施细则,使之真正发挥作用。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权利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内容。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在实践中能够真正落地。发挥国家、政府、国家在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中的职责或作用。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进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手段,建立生态保护区意味着对于文化遗产提供一种全面、整体、活态的保护机制。制定《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条例》,从整体上对生态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提供制度化的依据。尽管各地相继出台了一些本地区的生态区保护规范,但由于效力级别比较低,规定混乱,无法真正发挥其法律指导意义,所以应当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统一的管理条例。 (二)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的制定,体现本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差异性
各民族自治地方从民族传统文化特点出发,制定并完善本地区的单行条例,不仅是自治权的具体表现,同时也能够对本区域内的民族传统文化提供有针对性的保护,尊重差异性和独特性。目前,只有壮族、苗族、羌族、回族等少数几个少数民族制定了传统文化保护单行条例,更多的少数民族仍缺乏此方面的制度建设。
奚族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北方少数民族之一。青龙县是奚族文化之乡,也是奚族文化的主要传承地。大量的文献资料和青龙县内的文化历史遗迹都显示出奚族独特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包括其饮食、居住、服饰、科技、生产工具、葬俗、伦理道德等各个方面都显示出了其民族风貌。为更好的继承和弘扬奚族历史文化,应当对其境内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快速、有效地法律保护。尽快制定本区域的奚族传统文化保护单行条例,建立适合自身特色的规章制度,使奚族文化的生命力得到进一步彰显,使奚族文化能够在现行法律框架体系内得到最有力、最充分的保护。
(三)协调公法和私法两种保护模式
保护民族传统文化是依靠行政保护还是知识产权保护?换句话说,是依靠公法保护还是私法保护更为有效?这一问题在学界存有争议。众所周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提供的是一种民事保护,其权利主体为特定的民族或是部落、社区。旨在“保障相关知识产权人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实现 ”,提高相关利益群体的对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积极性并确认其利益的实现。主旨是通过制度创新推动知识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对民族传统文化施以“公法保护”,即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来进行保护,强调的是国家的行政保护行为。
民族传统文化权利保护的制度设计,目的是鼓励、提倡文化交往传播,在与其他文化的交流中便于自身得到发展,而并非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固守自己的“文化特色”和“传统保有”。因此,笔者比较倾向于采取传统知识产权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文化权利的双重保护,多种保护手段相配合的综合性法律制度。事实上,两种保护手段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那就是承认民族传统文化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巨大精神价值,激励相关主体对传统文化进行保护与传承。
公法与私法在保护民族传统文化这一问题上的相互协调,主要体现在这两类权利制度之间。因此,需要进行合理的制度设计,对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保护,不建议采取著作权模式。著作权法律保护模式的机制是通过赋予私人以产权,激励信息生产以及传播。而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则侧重维护、传承的立法的价值取向。因此可以采取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形态予以保护。
首先,明确民族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使用的原则。即采取一种“补偿性的原则” 。即在向权利主体支付使用的合理报酬之后,权利主体以外的更多人可以参与到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加工和创作过程中并获得利润。
其次,界定对民族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合法使用方式,明确非合法方式为侵权行为。例如,歪曲使用、以营利为目的,未取得授权等的使用行为。
最后,在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制度设计中,还应当注意整体保护的立法观念。尊重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不可分割的客观规律,对其进行整体保护。协调《文物保护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之间的适用关系以及与物权制度、风景名胜区保护制度等其他法律制度之间的衔接。此外,也要与国际和地区性的相关文件相协调,不应与之互生抵牾。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世界各国的经济、政治、直至文化领域都受到了其深刻的影响。文化一脚跨入了“自由的时代”,同时也迈进了一个“风险的时代”,这个所谓的“文化风险 ”,体现为民族传统文化的弱化与边缘化。因而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保护不同民族、地域的传统文化,已经成为当今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构建与完善我国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法律体系,将有利于保护和激发民族文化多样性和生命力;有利于民族传统文化的进一步保护与传承。青龙县作为具有民族特色的奚族文化之乡,应当在现有法律框架体系内加紧对奚族传统文化进行整理和保护,制定区域内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施办法,出台自治地方单行条例,加快相关法制建设工作,为奚族文化延续和发展搭建坚实和广阔的平台,使得奚族文化再放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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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西藏传统文化的开发与保护
摘 要:西藏地处我国的西南,有着古朴的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根植于秀美的自然环境和悠久的社会历史之中,有着鲜明的特色及深厚的底蕴,是中华民族文化中的一朵奇葩。注重对西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才能在发展旅游业与传承本民族文化、保护本民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之间找到平衡点和契合点。
关键词:西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保护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由于人们观念的不断改变以及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加之旅游业是本着本地区所特有的自然资源、历史遗产以及风土人情为基础,具有资源消耗低、投资回报高、带动作用强、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明显优势。因此在第三产业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成为西藏的支柱产业及战略性产业,其所产生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带动了整个第三产业的发展,在地区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高,为当地的经济做出了贡献。尤其是西藏地区的民族文化旅游在当地的旅游业中已经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因此,对西藏传统文化有保护的开发,进一步提升旅游业的内含价值,不仅可以增加当地的产值,而且可以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
西藏地处我国的青藏高原,由于自然环境的限制和历史的原因,当地的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下,人们的收入也不高,有些地方甚至还没有摆脱贫穷的帽子。当地政府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利用本地区独特的自然风景以及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大力发展旅游业,将本地区所特有的民族传统文化当作资源优势来进行开发。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在旅游业给西藏地区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保护传统文化的资金不足、人才缺乏等问题,有些优秀的传统文化面临着消失的危险;也使一些地方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而使民族文化产生了庸俗化、民族文化认同感失落以及价值观的退化和遗失,造成旅游地区旅游价值降低等一系列的问题。因此,注重对西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才能在发展旅游业与传承西藏民族文化、保护西藏民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之间找到平衡点和契合点,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同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以推动西藏地区旅游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一、西藏地区民族传统文化产业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尤其是旅游业的迅猛发展,西藏民族传统文化从一种隐形的状态逐渐转向有形的形态。现今的人们也愈来愈认识到将传统文化这项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的重要性,打破了过去的民族文化更多的和传统小生产联系在一起所表现出的封闭性和原始性,不断地将民族文化融入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以其独特稀有的民族风情和历史环境,成为当地的经济发展的特有的优势。
西藏之所以成为世界的热点,除了气势磅礴的高原景观而外,神秘的西藏文化令无数人心神向往,包括宗教文化、藏族习俗、藏族歌舞、藏族传统手工艺品等等。它的神秘性就在于藏传佛教,由此产生了其他民族文化所不具备的特征,在世界上独一无二。近年来,依托于旅游业,特别是青藏铁路开通后,西藏的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迅速,2009年,西藏旅游业完成增加值241亿元,增长11.7%。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突破500万人次,达到556万,旅游收入达到52.4亿元,分别增长1.47倍和1.32倍,实现了历史新高。农村旅游快速发展,全区有4.2万农牧民参与旅游接待服务,实现旅游收入2.6亿元,一万多户农牧民家庭受益。旅游业的快速增长,有力地促进了相关行业的发展,为保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0年5月在深圳举办的第六届中国深圳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西藏自治区充满民族特色和地域文化的影视、演艺、手工艺品等文化项目,以其视觉冲击力和文化感染力,受到了众客商的青睐。其中,吞米岭・藏艺文博园、电影《雪域丹青》、西藏古玩城等11个文化产业项目达成投融资意向协议。西藏自治区代表团还获本届“文博会”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展示奖,并有11项文化产业项目达成投融资合作意向,协议金额达6.664亿元。这说明了西藏传统文化向产业化发展是大有市场的,西藏自治区应该抓住这个机遇,将本地区的文化旅游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式的发展。
二、西藏民族传统文化在开发与保护中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西藏民族传统文化在开发与保护中所存在的问题
西藏民族传统文化为当地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导致了一些珍贵的传统文化的遗失以及所表现出来的一些低级化和庸俗化,造成了旅游地的含金量的降低,直接地影响了当地旅游收入,遏制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具体表现为:
第一,西藏民族地区的传统文化向经济方面转化存在着现实的困难。虽然西藏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珍贵的传统文化,但由于大部分地区处于边境及偏远的山区,交通不便、观念陈旧、思想保守,加之本民族自己的文化产品少,有些民族地区外来文化商品大量的涌入,有些地方涌入的数量非常多,占到销售量的70%以上,甚至到80%,这种现象使得本来就匮乏的民族文化商品就愈显得单薄,更无立身之地。
第二,在西藏民族文化传统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市场化的过程中,这个事业出现了萎缩。比如说西藏民族万人拥有图书量只有0.52种,人均只有0.3册,全国每万人图书量1.46种,人均5.2册,民族文字人均消费是1.12元,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消费水平。
第三,基础设施薄弱,投入不足,一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濒临消失。由于西藏民族地区大多处于老少边穷状态,大部分民族地区的传统文化处于“重利用、轻保护”状态,加之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国家投入的严重不足,得不到及时的翻修保护,致使这些珍贵的物质文化遗产不能很好的留存下来,烟消云散。而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不能带来经济效益,改善不了当地人贫穷的状况,也加之国家的投入不足,致使一些珍贵的民族传统文化面临着失传的危险。
第四,人才匮乏,缺乏传统文化的组织策划管理者及传承者。由于时代的变迁,一些民族传统文化虽然优秀,也很有传承的价值,但由于人们审美观念、实用性以及生产效率低下而经济效益很低,甚至带不来任何经济效益,这就使得年轻的一代人不愿意去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学习这些传统文化,导致一些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后继无人,这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缺乏组织策划管理者,各个民族都需要属于自己民族的组织策划管理者,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要十分熟悉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发现其亮点,将其优秀、独特、充满魅力的一面展现在游客的面前。但是,这方面的人才少之又少,一些旅游景点只顾了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而演出一些低级庸俗的东西,导致此景点在自然风景与人文风景上形成强烈的反差,游客也觉得没有达到自己预期的效果,使这个地区的旅游价值大大折扣,这不利于该地区旅游业的发展。
(二)西藏传统文化在开发与保护中所采取的对策
第一,加强对西藏地区居民进行民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保护的普及性教育,提高其对本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自觉性
文化是根植于社会并由人来继承和传袭的,没有人去传承,这些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就会失去载体而消亡,而这些承载文化的人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利益主体。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在文化交流出现大融合的时期,没有任何一个民族愿意为了发展的需要而任由本民族文化的消亡,发展和传承并不冲突。人们现在已经受到了破坏自然环境和生物物种多样性的惩罚,如果再不注重保护文化生态,保证文化的多样性,我们及我们的后代则将会尝到的是文化资源减少、文化生态被破坏的恶果,其危害绝不亚于自然界对人类的惩罚。西藏民族地区的人民应该在意识上培养自觉性、在行动上培养自主性,因为这些自觉性和自主性是本民族地区发展的基础。这不仅使当地的经济得到了发展,而且也是对自己本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并且对保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在开发民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时,最重要的就是要充分尊重当地居民的发展要求,尊重他们的选择。
第二,大力开发和繁荣本民族地区的文化市场
在对西藏民族传统文化的开发与保护中,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就是要大力开发和繁荣本民族地区的文化市场,使其进一步完善,丰富当地的文化市场,提高人均对文化商品的消费水平,这也是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一种保护。
第三,国家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国家鉴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发展中所出现的问题,为了弘扬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提升传统文化的经济价值,于2009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并于2010年4月8日发布了《9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这就为西藏民族传统文化在传承与开发方面提供了资金上保障。因此,西藏地区应抓住这个大好时机,将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光大,提升其在旅游业中的含金量,增加旅游业的附加值,并增加当地人的收入,改善当地人的经济状况,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第四,加强对游客的教育和管理
西藏民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要让游客参与其中。而游客来自四面八方,是一个比较松散的团体,有着自己的生活习惯和风俗,他们的素质水平也参差不齐,故在旅游过程中,应对游客进行知识讲解和加强管理,了解当地人一些最基本的风俗习惯,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循起码的道德规范,学会尊重当地人的传统与文化。
第五,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
自治区要提高认识,抓住大好时机,把握好方向,使传统文化产业沿着健康的方向快速发展。在面对少数民族地区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旅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文化趋同现象,以及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表现出的低俗化现象,当地政府作为管理者,可以利用其职能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和加强管理,发挥经济的杠杆作用,引导西藏传统文化沿着正态的方向发展,使西藏地区居民重新认识到本民族传统文化的价值,激发他们的民族文化自豪感,在摒弃低俗化文化的同时,促使他们自觉地去维护本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政府还应在“利益均衡”的原则下,注重开发商与当地居民的利益分配问题,使当地居民能够通过开展民族传统文化旅游来达到提高生活质量的目标;同时还应该注重既得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分配问题,将部分旅游收益用于西藏民族文化建设,以实现西藏民族地区传统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第六,注重人才的培养与引进
在对西藏民族传统文化的开发与保护过程中,人才是关键、是根本。这方面的人才包括文化的传承者与组织策划及管理者。本民族要注重培养自己优秀的传承人、组织策划及管理者,也可以引进一些优秀的组织策划及管理者。只有将这几方面的优秀人才汇聚起来、联合起来,才能使西藏民族传统文化这项事业繁荣发展。
第七,建立科学完善的保护机制
在对西藏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过程中,对于那些在人类文明进程中蒙昧、落后、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即将消亡的文化,有人愿意传承就去传承,没有人愿意去传承,可以实行静态保护方式,即运用现代科技方法,通过保存实物、影像等手段,用建立民族文化旅游博物馆的方式加以保护。一些传统文化,虽没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对游客却具有莫大的吸引力,所以采用影像技术把这些传统文化的照片保存起来就是对它的一个很好的保护方法。另一方面,对那些能适应时代发展、优秀的传统文化,要进行动态的保护,即可以对其赋予时代精神与新的内涵,并加以整合,在政府有关部门引导、相关专家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地对其进行开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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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可以给一个人的自我增添力量的东西,包括力量,勇气,自信等,都可称之为美德。以下是百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弘扬传统美德的童谣,欢迎大家阅读。
传统美德要牢记! 尊老爱小不能少,
上车看见老和小, 起身让位问声好。
看见别人有困难, 乐于助人要力行。
朋友之间勿动气, 和和气气惜友谊。
弘扬美德从我起!
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很多,关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谚语也有很多,以下是百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谚语,欢迎大家阅读。
1. 志小则易足,易足则无由进。——张载《经学理窟·学大原下》
2.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论语·秦伯》
3. 志不强者智不达。——《墨子·修身》
4.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史记·陈涉世家》
5. 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子罕》
6. 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文天祥《正气歌》
7. 不为穷变节,不为贱易志。——桓宽《盐铁论·地广》
8. 宁可玉碎,不能瓦全。——《北齐书·元景安列传》
9.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李世民《赐萧瑀》
10.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周敦颐《爱莲说》
11. 名节重泰山,利欲轻鸿毛。——于谦《无题》
12. 粉身碎骨浑不怕,留得清白在人间。——于谦《石灰吟》
13.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
14.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郑燮(xiè)《题画·竹石》
15. 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论语·卫灵公》
16. 不降其志,不辱其身。——《论语·微子》
17.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
18.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尽心上》
19.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司马迁《报任安书》
20.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朱熹《答巩仲至》
21.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李清照《乌江》
中华有很多传统美德,比如爱国、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等,以下是百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中华传统美德的谚语,欢迎大家阅读。
1.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顾炎武
2. 位卑未敢忘忧国。——-陆游《病起书怀》
3.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示儿》
4. 临患不忘国,忠也。——《左传·昭公元年》
5.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屈原《离骚》
6.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过零丁洋》
7. 精忠报国。——《宋史·岳飞列传》
8. 苟利国家,不求富贵。——《礼记·儒行》
9.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曹植《白马篇》
10.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岳阳楼记》
11. 以家为家,以乡为乡,以国为国,以天下为天下。 ——《管子·牧民》
12. 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苏轼《晁错论》
13. 志当存高远。——诸葛亮《诫外生书》
14. 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石成金《传家宝·俗谚牧民》
15. 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
16. 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论语·里仁》
17.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诫子书》
18. 有志者事竟成。——《后汉书·耿弇列传》
19. 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
20. 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yì)》
中华经典红色诗文有哪些呢?如果以现代人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看待革命人物,我们是无法理解的。通过赏析红色作品,了解时代背景,有助于提升理工院校中的人文价值,唤起民族的时代精神。今天小编整理了中华经典红色诗文20首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七律·忆重庆谈判》
有田有地皆吾主,无法无天是为民。
重庆有官皆墨吏,延安无土不黄金。
炸桥挖路为团结,夺地争城是斗争。
遍地哀鸿满城血,无非一念救苍生。
译文
有田有地的都是我的主人,无法无天的却是你的国民。
重庆当官的都是贪官污吏,延安得每一寸土地都黄金。
我们炸桥挖路是团结,夺地争城是革命斗争。
中华国学经典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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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国学,我体会到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支柱的力量。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和繁荣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原动力。在国学经典的丛林中漫步,使我收获颇多。现根据个人学习情况谈一下两点体会:
学习国学提高了自身素养
经典的力量能震撼人心,它能启迪思想,开阔文化视野。修身是一切的根本,要想完善自身,只有用知识来武装自己,提升自己的德行。比如:工作中我要做到认真负责,无怨无悔,踏实务实;凡是能够干大事的人,都是能够坐的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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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为今用,是我们学习古代文学的唯一目的。学习国学,让我了解了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丰富了知识,懂得了做人的道理,陶冶了情操,提高了文化素养。
通过学习国学,让我明白对自己的父母和亲人应该以感恩的心去对待,包括听父母的话,尊敬父母和其他长辈,关心体贴父母;珍惜父母的劳动成果,热爱学习,与家人共同创造和谐快乐的生活;真实的感受父母养育之恩,有效的培养孩子关爱家庭、孝敬父母。
对待有困难的人,应该以乐于助人的心去对待,对待犯了错的人应该以宽容的心去对待。在教育孩子方面,从小要教育孩子讲礼貌,做一个有礼貌的人;要让孩子学会感恩,有孝心,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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