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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很早以前读的一本书了。可是到了此刻,我依然印象深刻。印象深刻不是因为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多么引人入胜,而是因为全书都透露着一种令人窒息的仇恨。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爱与恨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做希斯克利夫的弃儿,他被恩萧先生收养,在恩萧先生死后,受到恩萧先生儿子亨得利德长期虐待和压迫,所以性格扭曲。可是恩萧的女儿凯瑟琳跟希斯克利夫青梅竹马,他们相恋了。
可是最终凯瑟琳嫁给了富有贵族林顿,希斯克利夫愤而离家出走,三年后他回来了,展开了他的复仇计划,他用卑鄙的手段毁灭了两个家族,用上一代的恩怨惩罚下一代。在《呼啸山庄》中,我们看不到阳光,看不到浪漫,只看到了仇恨和人性的阴暗。可是到了故事的结尾,这一切仇恨都随着希斯克利夫的死而划上了句号,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回归,看到了爱的完美。
关于这样一部作品,能够领悟的是在太多太多。虽然整个故事里大多都是在冷酷无情之中进行着的,可我们仍然能够从这样的生活中看到人类不灭的期望与爱缠绕在人们的四周,让人们无论在什么样的情景下都不可也不能忘记那份爱的真切与重要。
希斯克利夫的结局是很凄凉与悲哀的,但同时也是一种解脱,对他是一种没有痛苦的结局,他能够无忧地与自我所爱的人长久地呆在一齐了,没有任何人的打扰与烦恼,是一种人们都向往的生活,虽然他没有看到自我胜利的结局,可是如果他真的看到了自我所期望的那样的结局的话那么他的内心会舒服吗?会得到欣慰吗?我想这是不可能的,仅有这样的结局对他才是公平的,才是完美的。
有的人因为爱与恨而做出了让自我悔恨终生的事,而有的人却是因为爱与恨而得到了更大的收获,其实爱与恨只是一念之隔,至于你怎样看待爱与恨都是在于自我是如何想的,不要因为爱而忘记了别人,也不要因为恨而输掉了自我的人生,人生常存善念会让自我活得更加精彩与美丽,同时在自我没有本事给“敌人”回报的时候就要学会忍耐,学会理解对方,但在自我有了本事回击的时候也要给对方一个机会,一个能够让对方更强大的机会,仅有这样自我才会在挫折中不断地提高,其实遇到挫折与敌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我丧失心志任由事态的发展而不去努力丰富自我阻止事态更严重地发展下去。
人生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显得更加完美,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生长得更快,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让我们有生的欲望,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感到彼此的珍贵,更因为有了挫折才会让我们更加努力地丰富自我,我们不要因为一次小小的挫折而放弃自我放弃期望,也不要因为“敌人”的打击而永远活在恨之中,其实人都是在挫折中长大与生存的,正是因为这些挫折才会让我们感到生活有太多的乐趣,在我们的心中并没有完全的敌人,最大的敌人其实就是我们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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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别康桥》读后感
徐志摩的一生都生活在诗歌里,他谈话是诗,举动是诗,就连毕生追求的爱情也如诗歌一样浪漫!我一直被徐志摩勇敢追求“爱”、“自由”与“美”的情操所吸引,他的诗作《再别康桥》更是经典到极致,浪漫的情愫令人神之所往,仿佛自己也来到了康桥,游于“星辉斑斓”的湖中!一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足以让人感受到康桥的静谧和安宁,念到这里,仿佛自己也如诗人一样,轻轻的迈动着双脚,轻轻地走在康桥上,生怕吵醒了熟睡的虫子和鸟儿,破坏了康桥的静谧和宁静。
太阳就快落山,我站在康桥上,可以看到西边天上的五彩云霞,余辉反射四周,河畔的柳树仿佛穿上了金色的嫁衣,就像一位夕阳下的新娘一样,美丽婀娜,风儿吹起她的衣角,她就这样在微风中向我走来,我陶醉着不自觉伸开双臂,朝她走近,走近,甚至就连她倒映在水中的影子也是如此迷人,一直在我的心头荡漾、荡漾,陶醉了我的心智。
你看河中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柔波中它随着流动的河水飘荡,自由自在忘情地舞蹈。这时,仿佛自己也是一棵水底的小草,只要让我静静呆在康河水中,我便心甘情愿地只做一棵无名的水草。云彩和霞光的余辉倒映在水中,一阵风吹来,仿佛是被打碎的七彩石一般,撒碎在海藻间,像是彩虹的梦境。我多么想“撑起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用小船载满一船的星辉,在星辉斑斓的河上放歌,但是我怕打破了今晚沉静的夜色,我悄悄的划着小船,在稀稀疏疏的月色中寻找着志摩当时划过的地方,听风儿轻轻在我耳边哼唱!再美好的梦也有苏醒的时候,“轻轻的来”“轻轻的走”,康桥沉默了,夏虫也为我沉默,“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再见了,康桥!我就这样沉醉在康桥上,我就醉在《再别康桥》的意境之中,久久不能自已。
徐志摩的浪漫情愫实在令人折服,简简单单的词藻却能勾绘出如此生动静谧的画面,令人神之神往,欲罢不能。我喜欢徐志摩勇敢追求“爱”、“自由”与“美”的情操,也爱《再别康桥》所描绘的浪漫景色给人带来的无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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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教头风雪山神庙》读后感
终于是英雄了
高二(16)班赵建欣
在《水浒传》里,有许许多多的英雄,像智多星吴用,黑旋风李逵,一丈青扈三娘等等,而豹子头林冲则是比较早出现的其中一位。他有一个美丽且贤惠的妻子,有美满的家庭和很高的社会地位。可在“官逼民反”的背景下,却使林冲这位本不会造反的人偏偏铤而走险,走上了梁山。
林冲从屡遭迫害却不愿反抗,到横竖是没有活路,只有奋起反抗在灾难中杀出一条血路。使他成为“官逼民反”的代表和象征,终于显露出真英雄的本色。
在林冲上梁山故事的前一部分,《水浒》以十分细腻的艺术笔触,反复描写林冲虽屡受迫害,却不愿反抗的心态。在高衙内调戏他的妻子时,他为了不得罪他的顶头上司,而又保住他那“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的职位,所以他忍受了这奇耻大辱,以求平安无事。
“误入白虎节堂”是高俅陷害林冲的一个大陷阱。由于当时“上司如父母”的封建社会,他怎么也不敢把上司往坏处想,更不会想到上司还会无端地陷害他。此外,恐怕他想得最多的是如何利用这次机会与高俅套近乎。所以,他把一个骗局当真了,自己把自己的眼睛捂起来,往陷阱里跳。直到被捉,才醒悟过来。
到了被刺配沧州牢城,由于柴进的书信,他暂时在牢中过得还不错,也只等着有一天遇赦,便回东京去。然而高俅仍然不放过他,派陆谦和富安来谋害他。草料场得一场大火,林冲侥幸没有被烧死,可是会东京的路却被烧断了。于是林冲只好把陆谦三人都杀了,并且剖开了陆谦得心。尽管林冲的杀人手段是残忍了一些,可是他有好好的一个家庭,这样顶天立地的一个禁军教头却被高俅,陆谦迫害得家破人亡、有国难投,就更应该用这种严厉的手段惩罚仇人!只是这个时候,林冲才显露出他那真英雄的本色!终于是气魄宏大得造反英雄!
林冲在奔往梁山的途中,在朱贵酒店的粉墙上写了一首诗:
仗义是林冲,为人最朴忠。
江湖驰誉望,京国显英雄。
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
他年若得志,威震泰山东。
这首诗概括了一个朝廷命官被逼上梁山的原因和经过,显示了林冲丢掉幻想以后激发出来的反抗精神,回荡着一股悲壮的英雄气。
总而言之,林冲终于是英雄了,终于是一个气魄宏大的造反真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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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长恨歌》
那是一条黄昏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那是一驿积淀了江楚流香的亭阁。着一条漫卷的青丝带,映着斜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柔,异于北国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明晰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无私的把你妆望,绿林熏陶成你的素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历史伤云。
夜,静的出奇。
你踏着唐朝宫殿的红地毯,吟着那江南的曲赋信步而来。久睡的长安,投下一片卓丽的云彩,那是江南的水给她织的嫁衣吗?“一枝红艳露凝香”“春风拂槛露华浓”,这艳容胜过冬日里贞傲的梅和寺里的明肌香雪。舞曲也多情了,直要披上霓裳般的羽衣去回应这春来的歌唱。帝王手中的御笔颤动了。
或许这原本就是中唐的宿命,或许一方爱的曙光将要在冷冬擦亮,或许这都是冥冥之中从未休止的拨动的命弦。雄伟的望朝金殿,一派帝国端重的气韵,也抵不住她轻盈的舞姿,和浪漫时节的回眸一笑。已再没有了她的倩影。远去的车迹,回首这雄伟的金殿,天摧残星,月蚀清夜,玉阶生怨……
那夜的马嵬驿,在祭奠绝代的红颜。
那夜的马嵬驿,着裳的红树谢了。
那夜的马嵬驿,好美,好凉。
明皇落泪了,哭的凄惨,哀惋。窗,开着,缺月无声,门扉里透着沉沉的鼻息,青松漏着几段光隙。昨日的记忆,是车如流水马如龙;今日却是伊人归去,从此阴阳。
宫阙里,依旧有曾经舞动的羽衣,而那身影,在一场浮华之后,悄然离去。夜,真的很寂寞,晚初的村店,只有一声断断续续的幽咽,只有黑森森的天空下,一袭霓裳滤出的滴滴清泪。
红昼月弭,风轻掠。木积香山雪,冷宫阙。竹松懈,轻纱妆玉阶。伊人眉笼,彤如月。月曳轻波,皎渡仙桥鹊。冷夜谁人解?——《长生殿》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爱天下。”
有人说:“她的拥有使千万民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
我淡然对曰:“历史非柔媚女子所主,世人只看到明皇堕落在漫舞飘飘的温柔乡里,却看不到他自身的堕落。”
日月成为流年,她终于化为爱的殉鹊,天空一片澈蓝。长生殿里,也许只有一对仙侣,在暗淡中抚琴,歌唱。
读书是一架梯子,他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读书是一叶小舟,带你遨游汉字王国;读书是在品尝营养面包,它能让人充满了精神粮食。那么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1000字读后感高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杜甫
一盘浑圆的落日贴着沙漠的棱线,大地被衬得暗沉沉的,透出一层深红,托着落日的沙漠浪头凝固了,像是一片睡着了的海,寂静无声,犹如她现在的心情。沙漠上的寒风一阵一阵像一双无形的手鞭打这她的面庞,落下的泪,随着这风飘散了。她只是一介女流,身上却背负着国家命运;她只是一介女流,却有勇气远嫁匈奴;她只是一介女流,为了和平牺牲了自己。
她把一切都留在了塞外,在金色的沙漠上,在广阔的草原上,奉献了自己的一生。她那绝世的容颜深深的印在了人们的心上。她有过泪,有过恨,有过彷徨,但最终是坚贞不渝的,她撑起了历史,改变了国家的命运。
那一夜,匈奴和亲的消息传遍长安。
她深处禁宫深处,空对明月,在无尽的时光中徘徊,要么出塞和亲,要么深待空宫,前者飞出牢笼,顺应自由,后者囚禁等待,只能在无声无息中默默死亡。
为了自由,出塞又何妨!
匈奴使者已奉旨进宫选妃,后宫三千佳丽个个双眉紧锁,只有她面对这一切,淡淡笑着接过了圣旨,也接过了国家的安危。琳琅满目的嫁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皇帝的赏赐,她都不在乎;她只知道边疆无休止尽的战争,战士每天都在生死间挣扎,生死未卜。两个国家的恩怨竟由一个纤弱的女子承担。
为了国家的存亡,出塞又何妨!
长安城前,与父老乡亲挥泪告别,他们不舍这个女子的离别,但是他们知道这个女子出塞是为了国家的安定和全长安城百姓的安危,所以,他们不得不牺牲她。他们没有办法,只能祈祷她在异国可以过得好
昭君告别了故土,登程北去。一路上,马嘶雁鸣,撕裂她的心肝;悲切之感,使她心绪难平。大沙漠浩浩渺渺,起伏不断,一列迎亲队伍在漫天的黄沙中缓慢前进,天空中的单飞的孤雁一阵一阵凄凉的号鸣仿佛在为她的命运抱不平。只是边关告急,长安城内一片狼藉,边疆的战士们天天死伤无数,也许只是天意让她选择了这条坎坷的路。
为了长安百姓和边关战士的安危,出塞又何妨!
塞外风沙中柔弱的身影,坚定地前行着,为了自由,为了和平,为了安定,她一步一个脚印,幻化成战争结束的一个标点。
为了这片土地,她,是伟大的
“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诗人大多把昭君出塞当做一种悲剧,纷纷写诗做词抒发对昭君境遇的悲叹。虽然王昭君可能是悲伤的,但是不管怎么样,王昭君她是坚强的。她为了祖国,嫁给了一个她从来没有见过的人,甚至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一路上她翻山越岭,千里迢迢地来到匈奴,她无怨无悔。所以,昭君出塞未必是一场悲剧。如果王昭君当年没有选择和亲,而是继续留在深宫,可能最终老死在皇宫中,孤独一生。和亲是她不甘被埋没的决定。这个决定不但改变了王昭君的命运,也在历画下了浓重的一笔,使汉匈的烽火熄灭了半个世纪。古往今来,多少风流人物绽放出耀眼的光芒,无疑,王昭君就是其中之一,她既拥有绝世的美貌,又拥有一颗美丽的心
不仅在千年以前,当今社会也涌现出了众多美女,她们不但容貌美,更是心灵美。最美女老师张丽丽在危急时刻舍己抢救学生的壮举中绽放出她的美;最美妈妈吴菊萍用双手托起一个坠落的生命;最美双胞胎孕妇彭伟平,为救邻家落水女童,夭折一子。她们的美是我们有目共睹的,她们的美也是最动人的。
琵琶幽幽深入人心。
听,千年前的琵琶声又在耳边回荡。
读书好比隐居山林,避开世俗的纷争,避开凡尘的喧嚣,独享一份精神的愉悦自然;读书如同归隐田园,独享着书赐予的静之美、静之馨、静之醉。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读后感高二1000字五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
记忆里有着过去,回味起来像一杯酒,经过时间的酝酿味道才得到醇厚。
小说讲述了一个女孩青春时光的故事。主人公叫罗琦琦。
罗琦琦出生后先是跟着父母住。但随着和他只差一岁的妹妹的出生,罗琦琦被送到了外公家。在这里他受到了外公所有的宠爱。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琪琪到了上小学的年纪了,父母把琪琪接走了。从此就再也没有见过外公,直到外公过世也没能相见。来到家里,他再也没有感受到像外公那样的疼爱了。所有的好东西都让着妹妹。他变得孤独,不再活泼。上了小学,他遇到的数学老师,赵老师是一个势利眼,对于身处差生行列的她和张俊很不好。有一次,找老师怀疑罗琦琦偷了同学的钢笔,对她推来推去,这使得琪琪很恼怒,一怒之下,他背起书包,离开了教室,走出了学校。
她走进了一家被老师和大人禁止去的地方“游戏厅”,在那里,他认识了小波,乌贼,李大哥还有妖娆。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但小波护着琪琪,对琪琪特别好。虽然琪琪身处污浊的环境,可她并没有因为环境而变得坏,反而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琪琪喜欢看书,每次上赵老师的课就逃来这里看书。他自己在悄然的变化着,由自卑走向自信,由任人欺负逐渐变得强大。
后来她和被称为“神童”的陈劲坐同桌,从她身上学会了很多,后来陈劲跳级去了一中。
一个真正改变他命运的老师来了。一个中专毕业的年轻女子,高老师。高老师经常帮助琪琪,虽然他们之间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可是琪琪认同了高老师。为了数学竞赛暑假高老师帮琪琪和张俊补习。他和张俊在竞赛中获奖了。
初中就这样过去了,高中时代就紧接着来了。她和张俊竟然都考上了省重点中学,一中。在高中,琪琪成绩很好,一直是年级第一,但张俊也不差。晓波逐渐从琪琪的生活中淡化出去。她和张俊谈了一场没有结局的恋爱苦涩的初恋在伴随着高中的结束而走到了尽头。琪琪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清华大学。
番外三篇讲述了张骏和小波十几年后的事。
小说到这里纠结说了,可我的想象缺啥不住了车。罗琪琪这个女主人公给了我太多太多的想象,他伸出浑浑噩噩之中却不堕落,我很钦佩她。他对学习,对读书热爱带了极致,令我刮目相看。这个女相角色的成长,牵动着我的心。我决心向他看齐,或许我没有她那么优秀,但只要肯下功夫,进步总会有的。
这本书是一段青春回忆性小说,正处青春期的我因为她而有了方向。青春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我觉得我应该倍感珍惜的度过每一天,让每一天都充满青春的色彩吧!
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主要讲述了新学期就要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下面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高中《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精选,欢迎阅读。
“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题记
我始终都记得这样一段短小却深刻的句子,在小说的开篇带着我们走入一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未来、过去和现在的三个时间层面,庞杂纷扰,眼花缭乱。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这是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给《百年孤独》的颁奖词。《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着”。
《百年孤独》通过革命军总司令奥雷里亚诺·布恩地亚上校一家七代人的经历,描述了整个家族百年的兴衰、荣辱、爱恨、福祸和文化与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当第七代继承人被蚂蚁吃掉时,他的父亲终于破译出了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手稿卷首的题词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孔多镇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
像七代人循环往复使用同一个名字一样,循环出现的情节与叙述,整个马孔多被严密的包裹成一个环形废墟。然而,每个人的内心都是孤独的,没有一刻感受过家庭的温暖,这个家族实际上是分散的,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参加革命,反复做手工活,沉迷情欲,读书翻译……却始终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逃不过家庭分崩离析的命运。这个家只是一个家,一个房子,一个载体,而不是一个给人以心灵安慰和温暖的港湾。除了贯穿全文的灵魂人物乌尔苏拉,所有的人都不懂得爱与被爱,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满自己的空虚和私欲,以致终身活在执拗与孤独中。
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就是一部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那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这之中始终浸淫着的孤独感,是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在现代文明世界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又是拉美大陆独特的生命力和生存状态的认知和渴望走出孤独的倔强。这不仅仅是叙述一个家族,更是对一个民族的自我反省。
作家是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寻找拉美迷失的温暖的精神家园。
如同我们现在,在高楼林立,速度多元的时代,我们失去了方向,陷入了百年孤独。越发感觉到一种冷漠在蔓延,侵蚀着我们脆弱而敏感的心,爱与美好,成了奢侈的字眼。
然而真正的孤独,不是寂寞、无助等浅显的意义,是停留在人内心的冷淡。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孤独,无论是我们出生、成长、相爱还是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犹如影子一样存在,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孤独的存在,提醒我们珍惜眼前,督促我们体验人生,让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
抬头仰望星空吧,去审视自己,去认知社会,去拥抱他人,向阳而生吧!
《红楼梦》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今天小编整理了红楼梦读后感1000字供大家参考!
纵观中国文化的历史长河,不难采集许多璀璨的明珠,其中一部《红楼梦》人人推崇,堪称绝唱。“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曲红楼蕴含人间悲欢情愁,使多少人留下了惋惜之泪。
从小就听说过的瑰宝,但并不像现代小说受中学生追捧,因为它没有现在的小说直白反转,它节奏慢,夹杂古话难懂,比起它,更喜欢看现代小说也在情理之中,但它又不得不说是一本奇书,可以让你笑,让你哭,让你回味人间百态,苦辣酸甜,各种滋味尽在其中。冰心先生也曾说,少时不喜读红楼,只觉枯燥乏味,到中年再读,已泪流满面。现在想来书中的一些人情世故是需要时间的沉淀才能读懂的。
世间的种种再好,不过终究是一梦。诚然,那日林妹妹进了贾府。先是看见外厅处的陈设富丽堂皇,什么都是新的,那种场景很像是我们对富贵大家族的想象。但是到了后堂,却发觉使用的东西都是半旧的。了解“红楼”后,我竟然觉得这一切都好美,但是曹雪芹却接了一个“梦”字。生活的本质不过如此,那么我们既然知道了终究是梦,是不是就要放弃生活,去赴死呢?不是,《红楼梦》更加深刻的向我们讲述了,并且提供了,在面对这些终将消失的美好的东西时,我们应该怎么办的绝佳方案。《红楼梦》中,每一个人物的生死就是一套方案的践行。
出身只能决定你的起点,不能决定你的终点,决定自身命运的,只有你自己。《红楼梦》中人们说探春是“老鸹窠里飞出的金凤凰”,她的生母赵姨娘身份低贱,品德败坏,但她却出落得俊眼修眉,气度不凡。照理说,一个庶出小姐,应该像迎春那样唯唯诺诺,但探春却懂得追求上进,择善而友,培养了过人的见识和能力,成为贾府众小姐中最耀眼的一位。在当代有些人经常埋怨父母无能,没给自己创造更好的条件。但是,父母能力有限,不是我们破罐子破摔的理由。
只有一片真心最可贵。世上不缺美女,也不缺才女,缺的是黛玉这样“真”的女子。她待人真诚,用情至深,一旦认定对方是知己,便不惜掏心掏肺。有人说黛玉刻薄小气,不懂世故。但黛玉初进贾府时,面对一大帮不认识的亲戚,居然能做到言行妥帖,绝不失礼,足以说明她是懂世故的,只是不屑用罢了。做人最难的不是精通世故,而是知世故而不世故。黛玉正是以真性情示人,用真心爱人,才到了宝玉至死不渝的真爱。一开始,我们总是迷恋于别人的外貌、才华、财富,但当繁华落尽,你会发现,只有一片真心最可贵。
生活再难,也要乐观。湘云自幼父母双亡,又赶上家族败落,她虽名为大小姐,实际却要跟丫头们一起干活,生活过得并不如意。但她每次出场,总是笑脸盈盈,走到哪,就把欢笑带到哪,上至贾母,下至丫头,无人不喜欢她。每个人的生活都有不为人知的辛酸,与其哭哭啼啼,惹人生厌,不如笑着面对,过好每一天。爱笑的人,运气总不会差。
我了解到曹雪芹用一生的精力去铸成这部伟大的著作,他洞察世事,将一个时代的爱恨情仇伴随着深邃的红楼,映出世间百态,他看透了封建礼教对人性的压抑与扭曲,成为史上第一个把女子当成“人”来书写的作家,曹老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天真烂漫,活林活现,有血有肉的少女,却又将她们的美随这悲惨的命运毁灭给人看,他的一生又何不是如黛玉,宝玉凄美无果的爱情一样。
都说是读不尽的红楼梦,董卿说过:往浅了读,这是一个院子里的儿女情长;往大了读,这是一个朝代的盛衰兴亡。所以无论什么时候,读起红楼梦,每每掩卷,心里总会想真有味道。
梦回红楼,红楼一梦。牡丹免不了凋零的命运,但其绝世芳华却成了永不抹去的经典。
如果要用两个字概括《呼啸山庄》这本书,那只能是“奇书”。这样一部如今被公认为英国文学史上的天才之作,被盛赞为“人间情爱最宏伟的史诗”的作品,却在出版后被斥责为“一部恐怖的、令人作呕的小说”,直到半个世纪后,人们才逐渐认识到这部作品的内涵。可是它的作者,艾米莉·勃朗特却早在出版一年后就离开了人世。
继承了凯尔特人血统的艾米莉,长年居住在偏僻的山村,养成了外表沉郁、内心刚强的性格。她的反叛精神和悲观意识,从这本书的男女主人公——希斯克里夫和凯瑟琳——身上可见一斑。在那个城市礼貌大行其道的时代,人类最真实的感情都被包裹上一层风度的外衣,可是希斯克里夫确是个另类。希斯克里夫狂放不羁,爱起来不顾一切,恨起来不计后果。他曾说:“两个词就能够概括我的未来了:死亡和地狱。失去了她,活着也在地狱里。”听说了凯瑟琳的婚讯后,他愤怒的在雷雨之夜出走;凯瑟琳死后,他半夜去挖开她的坟墓,只为了见她一面;他买通了教堂执事,在他死后把棺材一侧撬开,和凯瑟琳的坟墓相通。就是这样深深的爱才产生了深深的恨。希斯克里夫对自我的儿子冷酷无情,设计欺骗凯瑟琳的女儿,最终把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都收入自我的囊中。可是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后,胜利的喜悦却未降临。他在茫茫的荒原上四处走着,盼望凯瑟琳能够魂兮归来见他一面,最终不吃不喝孤苦的死去。
希斯克里夫的爱,原始而狂热,如暴风骤雨般浓烈。他的生命仿佛仅有两个部分:爱和恨。他曾至死不渝的追求真爱,也曾残忍冷酷的报复亲人。这样一个人物,充满了希腊史诗般的杯具色彩,读来令人不由得感到一种悲壮和苍凉。
反观凯瑟琳,她毫无疑问是深爱希斯克里夫的,可她也爱埃德加,一个活在礼貌世界的翩翩君子。她说希斯克里夫“比我自我更像我自我”,“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大的悲苦就是希斯克里夫的悲苦。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尽管这样,她却在到画眉田庄的五个星期后,由一个山村的野丫头迅速的被同化成一个文静的淑女,并且爱上了年轻英俊的田庄继承人埃德加。她虽然也为希斯克利夫的出走痛哭不已,但此时城市礼貌的光辉显然更吸引她。最终,她在病中深切的思念呼啸山庄,在临死前不顾一切的投入了希斯克利夫的怀抱。艾米莉经过这样一个悲凉的故事,表达了对维多利亚时代金钱至上思想的谴责。
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之间的感情,是原始的,也是自私的。这仿佛与我们传统想法中无私付出的感情不符。按照一贯的想法,希斯克利夫看到凯瑟琳嫁给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应当微笑着祝她幸福,可他却完全相反,采取了一系列残酷的复仇。这样的命运安排,正是艾米莉渴望爱、却又得不到爱的人生折射。她一生不善交际,又厌恶社会的丑恶,始终活在孤苦和绝望之中。但她同时也没有放弃过抗争,她为男主人公取名为“希斯克利夫”,意思就是长满石楠的峭壁。石楠是一种在荒原上顽强生长的植物,那和恶劣环境抗争的精神,令艾米莉由衷的喜爱。正是在悲苦抗争、抗争不得的复杂心境下,艾米莉写出了《呼啸山庄》这本奇书。
即使此刻来看,这本书流露的阴郁和悲凉,仍然令人心惊。艾米莉沉郁的性格,给文学带来一个经典,却给自我带来孤苦的一生。在我看来,如果能够选择,艾米莉肯定愿意拥有欢乐的生活,而不是文学的成就。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性格杯具,假若她能和她的姐姐那样乐观,也许她就不会英年早逝了。有一句诗这样写道:“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只可惜,艾米莉拥有了一双心灵的黑色眼睛,却没有为她自我寻找到人生的光明。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诉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等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小编整理了几篇活着读后感,供您阅读参考。
在还未看内容时我曾做过这样的猜想:小说既然取名为活着,那必然是表现主人公在经历万难后仍然坚强的活着。带着这猜疑我细细品读余华的《活着》,读完之后让我倒吸一口冷气。虽为活着,但却让我不断地看着鲜活的生命在这个活着的故事中一个个死去。
《活着》这本书太过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的死寂的生命却已深深的映在我的心上。本书作者余华用冷静的令人发怵的笔调记述着这个故事。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乃至更多人相继离福贵远去。只留下我内心无声的叹息和泪水。
福贵的儿子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有庆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和希冀,即使贫苦艰难的生活,即使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他都那么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他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面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衷心的笑了,因为我似乎看见了有庆的希望。 可是令我无法接受的是有庆的突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逼着去献血,他竟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不禁有些战栗。全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这或许就是活着的呼唤。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和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
在每一个国家的文化发展史上必定会出现许多的文学着作,当然不包括朝鲜和阿富汗,有人说,中国有些没文化的人在控制着文化,中国谈不上文化大国。我觉得这是非常错误的,因为中国的国土广阔无垠,所以我们也把中国列为文化大国之一,理所当然的也应该有着作。
在我国古代就有家喻户晓的四大名着,当然这四大只局限在中国,而且我们现代的文化时代已经不再是四大名着的文化时代啦,但他创造了经典,因为是经典,理所当然要铭记经典,下面就来谈一谈我们四大名着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之所以称之为英雄故事,是因为里面的人物太英雄啦。英雄们的豪情壮志,英雄们的高尚精神使我感受颇深。
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做下啦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好汉们的壮举轰动啦江湖,晁盖一伙做下的这桩弥天大案被美其名曰为“劫富济贫”。他们确实劫富啦,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劫富,他们这种正义行为如果换做现代,肯定会不用经过法庭宣判就被直接赐予枪毙,而且是机关枪扫射,可见他们劫的富是多么的富。至于济贫嘛,就不得而知啦,因为小说里并没出现。我们可以想象: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各种不为人知却又被人了解的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晁家庄园,三阮则“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但是我们如果这样想是绝对的错误,我们不应该有这样消极的思想,我们是要被否定的,至少会被我们的教科书否定。
我们的理解应该更“官”方一些,应该说是更“校”方一些:英雄们得到钱财后商讨着进行一次“大型的捐助活动”,最后定在某某大酒楼,“活动”目的捐助全天下穷苦百姓(前提是全天下一大部分百姓在结束前到达此楼),凡是想要得到捐助的人凭“票”入场。在当天百姓们个个排队入场,大家手中的礼物、红包更是拿了不少不少,因为大家觉得不应该白白的拿英雄们的恩惠,随份子是应该的嘛,因为他们以后还要带领我们起义,他们就是领导我们的人啊!他们就是领导啊!当天英雄与百姓同乐,百姓与英雄同醉,甚至有不胜酒力者成了桌子底下的烂泥,总之,就是大家都很开心、很欢乐。
再看鸳鸯楼上那场血案,武松连杀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揣入怀里带走;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没忘进房中搜看,搜得些散碎银两和几件钗环,全部带走,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但这些沾满了胭脂味的钗环,照拿不误。
这充分的说明啦我们的英雄领导人物时时刻刻的想着我们人民啊!百姓们正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他们岂能坐视不管!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他们的家中有年迈的父母需要钱财治病,也可能是因为某个亲戚的孩子急需钱财进京赶考。但又因为他们当时的政府不能使他们自食其力,可能因为政府的黑暗统治压迫,也可能是因为他们个个身负人命,总之,种.种社会原因使之要饭都要投资了
但是换做现在绝对不会出现这种状况,因为纵使穷家荡产,身上有过案子,我们这个公平的社会也会让他们得到公平的保障,因为他们可以去做人民教师。
但是他们也有一点点小小的过错需要改进,因为他们制造了硝烟战火,同时制造了污染,但这一点也不重要,因为这点污染是虚无的,即使真有,在我们现代社会也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很大,也大可不必在意,别人吸毒花钱,我们吸毒免费呢。
他们敢于反抗黑暗,他们正义!他们让百姓不受当朝政府的迫害!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即使只存在小说里!他们的精神使我感受到啦我国伟大的教育事业异常强大的影响力波及了不同的时空。最后,英雄们的豪情壮志,英雄们的高尚精神使我感受颇深。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描写了黄土高原,既贫瘠又平凡的生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平凡的世界》的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最近我在看《平凡的世界》,只是看到第二本书,并没有完成,但是也有一些心得体会与感想,与大家共勉下。
这本书的主角就是孙家的两个儿子,哥哥少安和弟弟少平。其实这本书和《人生》有相似之处,就是通过描写在一个家庭的生活,一个村,一个地区的生活变化来凸显当时时代的变迁,应该就是以小见大的感觉吧。我觉得这种手法不错,能够将笔墨集中于一个比较小的点,能够详细地描绘这个小点的变化过程。
少安和少平和《人生》中的高加林一样,都是生活在当时中国比较封闭的时代,特别是思想保守封闭的时代,通过写他们在这个时代中的无奈和极力去突破传统,突破思维定势,去创新,去做那个时代的人突破者,敢作敢为,可在如此顽固的当时的那个社会,去突破传统,去创新,去反对当时的“潮流”要付出多么大的代价,贫农出身的他们又有什么资本去做时代的“反叛者”无奈之时也只能随大流去做自己并不愿意做的事。
喜欢上当教师的她却因为当时的封建思想,那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而不敢去表白去追求自己真正的所爱,只能娶门当户对的另一个她。他们想追求属于自己真正的爱情,希望婚姻自由,自由去追求自己的所爱,却被古板的长辈一一否定,还向他们施压……突然觉得那时的她们是多么的可悲,同时我又是如此的佩服她(他)们,敢想,敢于追求,虽然在过程中的确是那么的痛苦和煎熬,结果亦是不能为他们自己控制,但他们毕竟努力了,相比那些连这些想法都没有的人已经幸运多了。
当然那个时代的人们对于婚姻自由,恋爱自由想都不敢想,其实那也并非他们的错,他们从小就被思维定势了,要去突破真的不是普通的人会去想并付诸行动的。
这时候我难免想到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我们有时候也挺可悲的。做的一些事连自己有时候都感到很无语,形势所迫吧。
最近我感想颇多,在课堂上,在讲座上,我四处张望着,大部分同学都在埋头干自己的事,其实一般是在玩手机,看自己带来的书,不管老师,讲师在上面讲什么,他们讲他们的,我做我们的。有时候想想何必呢,双方没有一个是感到爽的。那些选修课,我的感觉已经不是到了无语的程度了,是麻木的感觉了,那叫什么课啊,真的是浪费我们的时间,没水平的课程,没水平的老师,无奈的我们!学校也是迫于国家要求吧,要我们大学生要全面发展,这就是我们的全面发展。只是为了混个学分,混个素拓分。我们在浪费大家的时间。
大学过去将近一年了,学校的社团活动真没几个是有质量的,但数量之多,我们大家心知肚明。素拓系统里项目已经有N多个项目了,有几个是我们真正是愿意去的。我们也真的是迫于无奈啊!
和一个朋友聊天的时候说到,有时候挺同情那些老师的,其实说同情也许是对他们尊严的伤害吧!
我真的是挺迷茫的,我要做什么,为什么要为了这么无聊的事去花费我宝贵的时间……
我也在不断探索和进步,一切顺其自然……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哈姆雷特》的读后感,希望给大家提供帮助。
沙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你在16岁时或许会被《罗米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潇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60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所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在两难问题里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丽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而冒着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doubt thou the stars are fire;doubt that thesun doth move ;doubt truth to be a liar;but never doubt i love. 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它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in this harsh world draw thybreath in pain, to tell my story." 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象哈姆雷特所说的"thingsstanding thus unknown , shall live behind me !" 或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象"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混沌的世界里做好??而不是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读完《百年孤独》觉得这是一部讲述孤独的书。加西亚.马尔克斯,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
《百年孤独》冷酷地揭示了一个现象——当人类一次次试图超越自身局限去看清去思考自我的位置时,所得到的除了更深的虚无和无力感之外,别无所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百年孤独》读后感700字,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终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族群的亡灭!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结尾。而这种结局,在书中开头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100年前为布恩迪亚家族写的羊皮纸里早已预言。
从第一代家族创始者对原先生活的狭隘世界之外的空间的探索与发现,再到与世隔绝的马孔多一点点成为人口聚集地发展现代礼貌,最终整个家族在一阵飓风之后一切归零。就像绕了一个圈,最终还是归到了原点。
看罢令人悲叹,心境像滚烫的池水一样波荡不已,家族七代人一遍遍重复的姓名如同解不开的魔咒萦绕盘旋,给人一种回环往复的沉重感,百年之间,看似人丁兴旺的家族,每个人一出生就被禁锢在时空的铁壳里,每个人都在自我的宿命里挣扎,却逃可是命运与时间的冲击。
最睿智的人晚年被当成疯子绑在树上;最勇武的人从没打赢过正义战争又悲情绝后;最美丽的人似上帝恩赐而来却又荒谬地飞回天堂;最明理的人成为了政治牺牲品消失在历史之中;最开朗的人死于连自我都不明白的不伦之恋里;最终一人用智慧与阅历得知一切后,成就了家族的百年孤独……
没有什么能够永垂不朽,没有一生一世的陪伴。孤独和失落才是人生常态,欢乐是苦中一抹甜,只能用来回味的。你从迷茫中挣扎着走出来,奋斗一生,发现这世上竟然什么都不值得留恋,所有的伟大与渺小,所有的偏激与冷漠,如一个轮回般在无声地反复,最终留下的是抓不着的孤独。
在书中,每个人都在用自我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或是参加革命,或是读书翻译,或是出逃远航,或是暴饮暴食挥霍无度,或是一生沉溺于情欲……这些条列式的方法,虽是布恩蒂亚家族的特性表现,却也是极端真实的人性展现。
有文艺评论说,马尔克斯借助布恩蒂亚家族一百年的家史影射拉丁美洲社会。可是,我感到,马尔克斯影射的还不止生养他的那一片大陆,甚至包括了整个人类。读后感.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虽然有血缘关系,但在灵魂层面,彼此孤独,他们并非息息相通的一体。这或许暗示人类,如果每一个人都以自我为单位,在灵魂的层面互为沟壑,而非结为一体,相亲相爱,那么,他们的结局是种群的灰飞烟灭。
小说的结尾,马尔克斯似在表达:仅有当一个人行将死亡时,他才会像奥雷连诺·布恩迪亚一样,看清自我的命运与归宿;那么,当整个人类行将灭亡时,人类全体才会像奥雷连诺·布恩蒂亚一样,彻底了然人类的谜底——人类是怎样一个物种它到底从哪里来它走过了怎样的历程……可是,这时,一切都已来不及,毁灭的时刻已到,人人在劫难逃!
《百年孤独》冷酷地揭示了一个现象——当人类一次次试图超越自身局限去看清去思考自我的位置时,所得到的除了更深的虚无和无力感之外,别无所有。我们在无谓的纠结之中挣扎,却愈加深地堕入了无限的深渊之中,在孤独中挣扎,却终将被孤独吞噬。尼采说“当你在凝视深渊
看似只是一个设计精密、情节波澜的悬疑神秘故事,实际映射了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以下是小编J为您整理推荐的《百年孤独》读后感,欢迎参考阅读。
从本书的背景去看,又看到了那个时代的孤独。当时恰逢哥伦比亚内战,数十万人丧生,主人公布恩迪亚上校也是在这个时代造就的英雄。战乱必将使人流离失所,孤独随之而生。
那个时代饱受战争之苦的人们在作者的 刻画中以另一种形式,无形地抗议着这一切,然而最终无法摆脱的还是孤独。在那个时代,尽管有人挣扎着去打破这份孤独,但终因无法凝聚成一股力量而告终,走向失败。诚然,孤独是导致一切恶果的导火索。作者希望广大拉美人民可以团结起来,战胜这份孤独,让团结的力量促使拉美地区也投入现代文明的顺流之中,顺流而上,并非逆流而下。不被世界所孤立,傲立于文明发展的大潮之中,打破封闭,展开新生活。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唯有孤独永恒。作者所说的这句话并非绝对,放眼未来是正确的,而孤独并非永恒。竭尽所能,摆脱孤独,纵使一个人的力量再强大也难敌全军万马。在整体的推动下促使个人的前进,是中国传统思想的一部分,也正有了整体,个体才不至于太孤独无助。这也正是中国不断向前迈进的原因之一。
有人问作者马尔克斯,在你这本书里,狂热昏愦的总是男子(他们热衷于发明、炼金、打仗而又荒淫无度),而理智清醒的总是妇女。这是否是你对两性的看法?而马尔克斯则回答,我认为,妇女们能支撑整个世界,以免它遭受破坏;而男人们只知一味地推倒历史。到头来,人们是会明白究竟哪种做法不够明智的。
我想,不是因为革命起义的危险,马孔多四年多连绵不绝的大雨,还是男男女女的畸形爱恋,而是害怕 自己无法忍受像奥雷里亚诺上校不断反复熔铸小金鱼,阿玛兰妲织了又拆,拆了又织不停做寿衣,庇拉尔·特尔内拉在与不同男人的纠缠中麻醉自己的那种孤独。
百年孤独是外国的一部小说。读了之后,读者有何感想?来看看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百年孤独读后感,希望你有所收获。
陆陆续续,磕磕绊绊读完了这本被称为南美的圣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百年孤独,百年孤独读后感。由布恩亚迪家族7代人折射了当时哥伦比亚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文章采用了带有魔幻主义色彩的文笔,还略带有一些灰色的幽默。里面主要描绘了布恩亚迪七代人每个人身上发上的一些故事,尽管有些荒诞不羁,但每个人物都刻画的非常细腻,真实,而以我个人的理解,另我印象比较深的是里面的阿玛兰妲,她因为要阻止自己心爱的人和丽贝卡结婚,而不小心把它哥哥奥雷里亚诺的妻子毒死,而悔恨终生。从此她封闭了自己,并手带黑纱。并拒绝了一切人的求爱,孤独终老,折磨自己到死。确实是一个非常悲剧的人物。其实她是害怕失去而不敢再拥有了。到乌尔苏拉双目失明的时候,开始意识到阿玛兰妲才是世界上最温柔的女人。
确实百年孤独里面人物太多,而且关系又错综复杂。如果只看一次根本无法细致了解其中的深沉奥义。但愿有时间再多读几遍吧。也希望有看过这本书的朋友和我交流交流。
读《麦田里的守望者》,不会觉得有多么的荡气回肠,它亲切得就像一位同窗好友喝着可乐、嚼着零食和你谈天说地。然而,这其中深沉的意味,却值得好好地思考、揣摩。
我们是后知后觉的一代。是与缺乏无关芜杂生长着的一代。在历经凹凸,到达应该迷惘和无助的年龄时,才慢慢察觉自己被困在很小的世界里,又要多么小心的活着,不越雷池。 这是我们所存在的拘泥世界,我们的16岁。而在与我们相反的另一个平行世界中,存在着这样一群张扬、热情的年轻人让我向往。
霍尔顿的周围洋溢着青春。当阿克莱露出他那长着苔藓似的牙齿,邋遢地挤着脸上的粉刺出现时,我感到一种真实的气息,想象得出那是个傻气、唠唠叨叨的大男生。斯特拉德莱塔是个相貌英俊,却十分自恋的大孩子。他自以为是西半球上最最漂亮的男子。其实,我们也都在镜子前照过一遍又一遍,然后笃定的相信自己的明媚,只因为我们正芬芳地盛开在花季。
霍尔顿自身就是我们叛逆少年的代表,他总觉得这个世界与他自己的格格不入,对成人世界的厌恶,对矫糅造作的人的恶心,对自由生活的渴望向往。他隐藏在青春下那颗躁动又平静的心,牵动着我一点一点的跳动。我想霍尔顿既是个幻想家又是个梦想家。他对妹妹菲芘说:“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说是----除了我。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
脱离了成人所谓的孤傲的独裁世界,我们有我们青春的史诗,我们也想喊亮反抗成人世界的宣言。而注定我们不可以,面对应试教育,我们都曾经拥有过那一片自己的麦田,藏着快乐、梦想,也都想守望它。当时我们还不知道,在那场抗争里,我们曾因自己的坚决和木然获得过的病态的优越感,日后却演变成了无以复加的罪恶感。这一声声叹息逐步将自己推向了一条不再明朗,也不知道通向哪里的道路,便草草结束了心灵的纯真时代。
霍尔顿身上所折射出的光芒与阴暗,矛盾与复杂,懦弱与追求,都是青春的真实写照。但是他却比我们敢想,敢追。然而现实终究是现实,西部对于他来说还是遥不可及,因为这个世界毕竟是成人统治的世界哪!
就像我曾经无比憎恨高考背后潜藏的这个世界的巨大法则。而现在我才明白,这个法则不管内里如何冰冷,外表却都如这日光般光艳明亮。所以我们必须毫无保留地接受它。因为它们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根基,它们折射出我们憎恨又热爱的世界。
我想,青春就是麦田,我们都是麦田里的守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