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沉思录读书心得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复活写于19世纪末的长篇小说是列夫。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最高一峰”。关于复活读后感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复活读后感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这个暑假,我翻开了一本书——《复活》。还没看,我就在想,书中的复活,指的是什么呢?是肉体上的复活?亦或是某些物体的复活?看完后,我才知道,是那神圣的,灵魂与精神的复活。
一个纯真美好,曾对生活充满期盼的青年人。后来在上流社会中堕落于花天酒地。一个美丽纯洁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妓女生活中堕落。他们本可以这样生活下去的,但当两人在法庭上见面时,涅赫留朵夫再也不能直视他曾经伤害过的玛斯洛娃。
法庭上的相见让他感到自己的灵魂背负了沉重的罪恶感。在一次次探监的过程中,他见证了太多的不公平。当他把自己的土地廉价分给农民时,他收获的是农民怀疑的眼神,贵族们疑惑的言语;当他决定与玛斯洛娃结婚以洗清自己罪恶的时候,他的得到的只有亲友们的鄙夷和众人不可理喻的回应。他面对这一切困惑了,所有他精神世界里认为正确的事无一例外的遭到鄙薄,而他认为错误的却是贵族社会所推崇的。
但他在茫然中看到了希望,玛斯洛娃的改变。让他足以抛弃地位与金钱,他的精神复活了,他想要以结婚来弥补玛斯洛娃。玛斯洛娃也改变了,她为了不连累涅赫留朵夫,接受了政治犯西蒙林的求爱。
这个出乎意料的结局,展现了颗善良的心,一个天下无双的决心。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爱心,而且都应该有爱心,就像聂赫留朵夫和玛斯洛娃一样,为别人着想,让世界充满美好与温馨。
《复活》这是一本小说,作者在书中揭露了当时法庭、监狱和政府机关的黑暗,揭露了官吏的昏庸残暴和法律的反动。读了这本书,我们的感想应该如何写?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复活小说读后感,一起来看看。
前一段,读了《复活》,觉得十分沉重。却又充满了希望,人在,让人醒的事还在,他就是一份希望。每个人都有两面,如果他看起来不好,那是他的善良没有打开。
文中的聂赫留朵夫,想想当年也是一个生性善良,具有抱复的人,在军营,其实也就是旧势力的代名词中,变的堕落,而又无情。对爱自己的人,他并不觉得自己的伤害是多么狠,直到看见法庭上那个落魄的姑娘,他才意识到自己造成了怎样的惨剧。他毁了一个人。也正是这强烈的震荡市他突然觉得自己的生活是毫无意义的,生命的复活也就开始了。
在这里,我重点说一下我对聂赫留朵夫变化的看法。
他是时代的牺牲品,是代表而又是特例。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了自己,洗刷了自己,复活了自己。在他这种改变中最重要的,我觉的就是那种震撼。人生需要震撼!
主人公在法庭上看到了过去自己迫害的女友,看到曾经的好人,在自己的毁害下,变得凄苦,麻木,憔悴而又可怜,他怕被认出来,但其实她早已知道,看到自己的所作所为,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定会有一种罪恶感产生。在他麻木的心中,这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他并不是一个地道的坏人,仅仅是没发现他的位置。这股力量让他明白自己应该为那女人做些什么,不错,男人的想法。人的想法。
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呢?在经历一次次打击后,人们不是坚强了,而是找到了应对的办法,假若在路口摆了个石头,撞上的人永远不会强到把石头装碎。我们,需要的正是一次感动,这样说:人都有自己未发现的能力,在经历一次次洗礼后,人们找到了打开自己好的一面的方法,于是复活。
变化,并不是什么难事,抓住机会,就行了。
百年孤独是外国的一部小说。读了之后,读者有何感想?来看看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百年孤独读后感,希望你有所收获。
陆陆续续,磕磕绊绊读完了这本被称为南美的圣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百年孤独,百年孤独读后感。由布恩亚迪家族7代人折射了当时哥伦比亚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文章采用了带有魔幻主义色彩的文笔,还略带有一些灰色的幽默。里面主要描绘了布恩亚迪七代人每个人身上发上的一些故事,尽管有些荒诞不羁,但每个人物都刻画的非常细腻,真实,而以我个人的理解,另我印象比较深的是里面的阿玛兰妲,她因为要阻止自己心爱的人和丽贝卡结婚,而不小心把它哥哥奥雷里亚诺的妻子毒死,而悔恨终生。从此她封闭了自己,并手带黑纱。并拒绝了一切人的求爱,孤独终老,折磨自己到死。确实是一个非常悲剧的人物。其实她是害怕失去而不敢再拥有了。到乌尔苏拉双目失明的时候,开始意识到阿玛兰妲才是世界上最温柔的女人。
确实百年孤独里面人物太多,而且关系又错综复杂。如果只看一次根本无法细致了解其中的深沉奥义。但愿有时间再多读几遍吧。也希望有看过这本书的朋友和我交流交流。
初中红楼梦读书心得8篇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长篇小说的高峰。全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写林黛玉爱情的悲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中红楼梦读书心得8篇。
《红楼梦》前六回中,林黛玉初入贾府这一段印象很深。
刚刚失去母亲的林黛玉,离开父亲,只身北上,投靠外祖母。虽说外祖母是因为心疼黛玉,才执意接她入贾府照顾,但对当时的黛玉而言,外祖母是陌生的亲人,从未谋面,只在母亲口中听到些只言片语,心中自然十分忐忑,谨小慎微。
“这林黛玉常听母亲说过,他外祖母家与别家不同。她近日所见的这几个三等仆妇,吃穿用度,已是不凡了,何况至其家。因此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唯恐被人耻笑了他去。”
小心谨慎地打量着一路所见,后与外祖母及舅母、众姐妹、嫂子相见,“众人见黛玉年貌虽小,其举止言谈不俗”
“寂然饭毕,各有丫鬟用小茶盘捧上茶来。当日林如海教女以惜福养身,云饭后务待饭粒咽尽,过一时再吃茶,方不伤脾胃。今黛玉见了这里许多事情不合家中之式,不得不随的,少不得一一改过来,因而接了茶。”也体现了黛玉的谨慎。
后与宝玉相见时,宝玉见黛玉也没有玉,只自己有,生气要摔玉,众人忙哄劝住,读到这里,我就在想,一路小心谨慎的黛玉该有多自责啊。
果然下文写道“林姑娘正在这里伤心,自己淌眼抹泪的说:‘今儿才来,就惹出你家哥的狂病,倘或摔坏了那玉,岂不是因我之过!’”
听蒋勋老师讲解才知道,林黛玉那时只有十二三岁,就又佩服起她来。
到贾家这样规矩森严的大家族,礼仪、言谈没出半点错,着实厉害。
十二三岁的我还是抗拒走亲戚,不知道要说什么,老是躲在妈妈身后的扭捏害羞的小孩子,对比之下实在佩服黛玉。
后文中讲林姑娘经常暗自落泪,自己看时觉得确实让人觉得厌烦,但想到她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又不免心疼。
记得我上高一时住校,一个月回家一次,开学前两周特别兴奋,新环境,新朋友,到第三周开始疯狂想家,白天上课,同学说说笑笑,不觉得。到晚上睡觉时,就从枕头底下拿出全家福,默默流泪。
想黛玉小小年纪就离开家,到全然陌生的环境,着实令人心疼。再看黛玉常常暗自落泪就多了些理解。
曹雪芹红楼梦读书心得感悟8篇
红楼梦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成为不朽的艺术典型,在中国文学史和世界文学史上永放奇光异彩。以下是红楼梦读后感范文8篇,希望大家喜欢。
《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
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 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读书心得是学生的见解,重要性不可小觑。下面是百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学五年级学生读书心得3篇,仅供参考。
题记----岁月如歌,留住儿童文学最真、最美、最善良的文字
六十年,个体生命的一个甲子。六十年,历史长河的一朵浪花。时间这条长河匆匆流去,转眼间,祖国已六十周岁了,而儿童文学也成就了六十年的辉煌。
我,是一个在书堆里长大的孩子,一路走来都伴随着书香。书是我最好的朋友。这次,祖国妈妈已经六十周岁了,她为我们献上了最好的礼物----60周年儿童文学典藏丛书。
这套书共有6本,我逐一阅读,最爱的还是那童话卷?烂漫的天空?。长这么大了,还是喜欢童话,童话是最美的,一切都被赋予了生命。童话是虚构的,完完全全虚构的,它需要你展开想象的翅膀去品读、去理解、去体会。童话中的情节和文字都是儿童文学中最真、最美、最善良的。
又是一个宁静的雨夜,雨天读书永远是最舒服、最幸福的,而当夜幕降临,一切都变的安静时,读书就更惬意了。
学着妈妈的样子,我沏了杯奶茶,然后坐了下来,轻轻翻开?烂漫的天空?,悠闲的慢慢品读。喝上一口奶茶,嘴里的醇香立刻弥漫开来,而书里“香”也扑鼻而来。
我合上了书,闭上了眼睛,脑海中都是那些美好的童话故事:?装满阳光的梦?、?宝葫芦的秘密?、?女孩和栀子花?……有的童话故事拥有动人的故事情节、优美的语言和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有的呢则拥有蕴涵着超拔新奇的想象、幻想、美妙意境和深邃的理趣意蕴。无论是什么童话故事都散发着一种将大小读者的心紧紧吸引的奇异魔力。
我明白,赏读一本优秀的童话集不仅要阅读作品离奇精彩的故事,还要认真阅读体会作品优美的语言、高尚的情感,仔细领略其中蕴涵的深邃的哲理意韵,只有这样来品读童话,才能从中领悟什么是是,什么是非。童话故事往往把美妙的幻想和真实的生活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不仅能使我们熟悉的事情发出奇异的光彩,并且也能把我们感到陌生的复杂事情和现象,通过这种形式来表现得适合我们。另外,童话故事中也可以把一些严肃的思想、分明的是非、强烈的爱憎进行转化,将其融入故事当中,把其变的简单易懂。可以说,童话是儿童文学之中的一块瑰宝,孩子们心目中一颗不可缺少的奇目珍宝。
读完了这本收录了很多美好的童话故事的书,我受益绯浅。我读懂了童话,读懂了是非,读懂了什么叫做真善美……
桃花源记读书心得体会400字范文15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桃花源记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本文乃东晋名士、一代隐士陶渊明先生的名作。陶先生耳闻目睹东晋黑暗动荡的现实,憧憬着一个环境幽雅无战火烦扰、平等、自由、安宁祥和的人间仙境。于是,借一位武陵渔人“忽逢桃花林”“欲穷其林”“从口入”“豁然开朗”,一个人间仙境就呈现在他面前。源中人大概担心从此外人会纷至沓来,打扰他们清静、幸福的生活,临别之余,谆谆叮嘱;可不曾想,渔人怎能按捺住内心的狂喜激动?口里唯唯诺诺,但早已留心,一路细致的留下记号,立马回郡报告太守。太守一听有这么个好地方,立刻派人随渔人前去,却如堕迷宫,再也找不着去路了。
这事马上传开了。一时间,全国各地人情振奋,人头攒动,前来寻访桃花源的人络绎不绝,却个个高兴而来,失意而归,根本就找不到所谓的桃林。南阳郡有一位名动天下的读书人,名叫刘子骥,也听说了这回事,心想:天降奇宝,唯有德者方可居之。此等仙境,岂是凡夫俗子人人可到的?于是踌躇满志,想赶往桃花源。哪知这仙境如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找不着了。刘公不甘心,潜心寻访,但终究入境无门,郁郁而死。
列位看官,果真有这么一处“世外桃源”而世人遍寻不着吗?非也,这本是陶老先生杜撰虚构的,当时何来这么好的宝地?倒是现如今,如这“桃花源中人”一般的生活享受,已比比皆是了。
陶先生于乱世中还有这番梦想,很难得。但这梦想,单靠你陶先生是“隐”不来的。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来作结: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精选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读书心得范文300字15篇
这本书主要是写狐狸爸爸偷吃了三个农场主的鸡、鸭,偷喝了酒,以及和其它小动物们身上的苦难和挣扎,最终凭着狐狸爸爸的聪明逃出了三个农场主的魔爪生存了下来,同时给他们一个教训。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了不起的狐狸爸爸》,主要讲了一只狐狸和三个饲养场主之间发生的故事。
在一个山谷里有三个饲养场:博吉斯是养鸡场的场主,她胖的出奇;邦斯事鸭鹅饲养主,他是个大腹便便的小矮个儿;比恩是火鸡饲养场和苹果园的主人,他瘦得像一支铅笔。他们都是有钱人,却都是最卑鄙最小气的人。三个饲养场主一心想除掉偷他们食物的狐狸,但他们尝试了各种办法都没能成功,最后,都无能为力,只能在洞口傻傻的等着。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应该像狐狸爸爸那样,遇到困难多动脑筋,想办法克服,做个勇敢的人。还应该学习他助人为乐的品质,做个坚强的好孩子。
三体读书心得精选15篇
《三体》中的每一个文字,仿佛都蕴含着神奇的魔力,把每一位有幸读到她的人都深深地吸引住,锁在小说中描述的那个奇幻的未来世界中。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三体读书心得精选,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
可能是我第一本认真读过的科幻类小说,无法给出对比,只有自己对小说的感觉。自己作为软件方面对于秦始皇三千万的兵士组成的计算机中,这种每个单元都是由人来构成的想法很惊讶,更多的是感觉很可爱。在知道有三体的存在时,我原本的想象中三体文明可能是宇宙外更高级的无视地球所在宇宙法则的存在。可能因为是科幻小说,引导我读下去的是对那个未知世界的好奇和人类的命运走向的担忧。如果遇到其他存在的文明,对人类文明的多半是敌对的。文笔上可能有点粗糙,但是科学和幻想作为基本元素值得被更多的读者阅读。对于对物理和计算机有简单知识的人应该不会觉得这本书很难懂。
自己的感受:
从小接触的科幻类的题材不多,从未对于自己存在的宇宙有过更多的思考。如果自己没有记错的话,因为物质原因,自己记忆中的第一本让自己感受到地球,太阳系,宇宙之类的概念应该是学校的课本吧。第一次感受到人类的渺小,自己的渺小和那种想知道一切的愿望和害怕得知一些真相的恐惧。在读到叶文洁在大兴安岭农家齐猎头儿家里,大凤突然问:
姐,你说天上的星星咋的就不会掉下来呢?
当时愣了一下,自己小时候真的'问过同样的问题,为什么星星不会掉下来呢?
而且还做了最可怕的一场梦,晚饭吃完,整个天空泛出黄色,一种诡异的黄色,随后有房子大小的发亮的巨石开始从天上落下。(我以为的星星是会发光的巨石,因为收到过会发光的塑料片,晚上关灯之后会短时间发光。)小时候无知的自己对那些遥远的存在本能的感觉到害怕,得知如此巨大的地球只是一颗渺小的尘埃,而我连自己所达到最远的地方便是所在的县城。对于使自己真实存在的这些基础,在仰望星空的时候,多了一份敬畏。使自己有更多的欲望想要了解我们存在的宇宙甚至宇宙之外的更多更多。
如爱丽丝漫游奇境一样,这本书可能为一些人打开科幻世界的大门。(有没有人开发了三体游戏,好想体验。
如作者所说:科幻与其他幻想文学的区别就在于他与真实还牵着一根细线,这就使它成为现代神话而不是童话。
如古代的人们可能认为神话是真实的,现代神话可能会成为现实,希望读这本书人对夜晚仰望的星空多一份敬畏,对未知的世界多一份好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感悟15篇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感悟,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
继《活着》之后,再读《许三观卖血记》。
文字朴实无华,两百多页我三个小时都读完了。
因为是知道余华的叙事风格,一开始的读的时候,基于和作者的通感,会把阅读的情感基调抬得很高、浮在半空,隐绰可见。
但是故事结尾,那种沉闷的情绪缓慢的下沉,贴近地面,渗入地底不见。余华三部曲都是讲述那个特殊年代,底层人物如何筚路蓝缕,栉风沐雨度过那些时代困苦。
可是经历那些事的人,那些有血有肉有性格,人人为己,却不乏人情味的性格,离我们很近很近。看不见阴影,是因为我们躲在阳光下,生活从来就是一副“长篇史诗”,不会完结,有人活着,就有人续写。
书的最后写道,许三观人到暮年,三个儿子都已立业,再也不用卖血去救家,但是为了吃上爆炒猪肝和黄酒,走进医院卖血被嘲笑讽刺,说他的血只配卖给油漆厂涂家具。
许三观从医院悻悻出来,走在大街上落泪不止。那是他第一次卖血是为了自己。许三观一生都在追求平等,后来才发现正如他满腹牢骚——“吊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却比眉毛长。”
其实,无论哪个年代。死亡其实是最轻盈的东西,活着才是最沉重的事情。在那些有血可卖的年代,尚可以卖血去度过生活的苦厄。
今天呢?我们拿什么“血”去卖?
沉默的大多数读书心得15篇
主要讲述了作者在该作品中倾注了其对中国民众命运的关注,以反讽和幽默的手法直面生活,从一个轻松的角度来解析身边复杂的事态。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了“《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您。
作者王小波又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书中有一篇寓言式杂文叫《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他用那头猪影射自己,在嘲讽中来表达自己的人生追求:无视生活的设置,要做一个特立独行的人!
这只特立独行的猪与其他家猪有很大的不同,它有着山羊一样的敏捷,还和猫相似,喜欢到处游玩,不喜欢被关押在圈里。而且这只猪有着它独立的思想,在选母猪这点上看,它的爱好和思想都与其它猪不同,对于同一个圈里的母猪,它觉得这些母猪被过度的生育搞得走了形,还又脏又臭,它就到村寨里去找母猪。它还会模仿各种声音,特别是汽笛声。但这个汽笛声也给它带来了灾难,由于学汽笛叫因此误工扰乱工作时间表,于是,一场杀身之祸从天而降。但是这头猪并没有在枪火下死,而是逃逸了,最后逃出村寨,到林子里独立生活,还长出了獠牙。作者没有安排它死,而是活着,并且是特立独行地活着,永不征服地活着。这个的结局,是作者的理想:在他人安排的生活中,不能失去独立的思考和灵魂。在生活的磨难之中,不能灭失掉人性中那些美好的东西---正义、善良,不能做“沉默的大多数”,因为沉默造就了怯懦的人,沉默造就冷漠的人。
看完《沉默的大多数》,我立马理解为什么王小波在文学界享有那么高的声誉。他的确是个很有思想的人,而且敢说且擅长说。刚读完这篇杂文会感到比较生涩,还好对“话语”这个词尚不陌生,因此逐渐体味到文章的深度。自以为是理解了小波绕着弯子想表达的思想和观点,于是在读毕获得阅读的满足。
小波的《沉默的大多数》是对社会权威的对抗和批判。他所质疑的是年幼时期的我曾困惑过的,但那时我的质疑却未坚持下去,最后随波逐流,屈服于社会权威及沉默的大多数。小波谈到“毛主席语录”、“十六条”、“五讲四美”等,可现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各种场合里不都充盈着我们习以为常的类似话语么,比如官话、套话、场面话。这就使我想起一些正在政府机关做公务员的同学朋友,他们每天撰写文件及领导讲话稿,这不都是话语的捐税么?我们现在高谈阔论“人权",人权就应“以人为本”,即要尊重人,关心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丧失了基本话语权的人们又如何全面发展?
不合理的东西存在于我们周围,一代代的人不是想到改变它,而是被其驯服,对其视若无睹,逐渐转而惶恐和压制对现存不合理的反抗。人们只看到手脚戴上镣铐的痛苦,却意识不到思想被戴上枷锁的更大可悲!
祖父的园子是一篇好文章,以下是读后感5篇,希望大家喜欢。
学完了这篇课文,文中的“我”是多么天真,干了那么多傻事,让我感到“我”当时是多么快乐!
“我”的祖父仿佛也有了几份童年的欢乐,他对“我”是多么和蔼。作者在写这篇文章时,把一切都写活了,我在读的时候总会觉得这园子里的小动物、植物都是那么自由。
作者写到他在园子里玩耍时,让我觉得很可笑。他把谷子当野草拔了,白菜种子被踢飞了.......这情景不管谁读都会露出笑容,有时也会想起那些童年的往事。
作者的祖父,可见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他竟然能够宽容“我”的淘气和恶作剧,让“我”很自在,很快乐。
我爱读这篇文章,因为这让我想起我童年中那几段美好的回忆。
细米是一本好书,讲述了一个羞涩的男孩的成长故事,以下是读后感5篇,欢迎参阅!
寒假里我读了曹文轩先生的《细米》,橙黄色的封面,大片大片的金黄色,一个少年呆呆的在稻田前守望。他把《细米》中的人物描写的生动形象,令人迷恋。
文中有单纯顽皮的细米,有令人敬佩又温柔细心的梅纹,还有懂事可爱的红藕……梅纹仿佛就像一个来自天国的女孩儿,有着纯洁的心灵、温柔的笑容。这些带给的是一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让细米从一个调皮的孩子,变成一个懂事的少年;让细米从一个连艺术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人,变成了一个懂得去了解艺术`创造艺术的男孩儿。
读这本书时,最吸引我的是关于细米的生活,在稻香渡中,有清新的空气,牛羊们响亮的嗥叫,可以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享受着快乐的童年。他们能在水塘里捉鱼,在田地里摘豆角,河塘里挖莲藕,芦苇丛中捡野鸭蛋。夏天甚至可以整天浸泡在河里,还可以在田野上尽情撒欢。再看看我们的生活,城市雾霾紧锁,到外都是汽车排放尾气。还有,我读了《细米》之后,发现做任何事情只要细心去观察,总有其不同之处。例如,在我们眼里,毛驴长得都是一样的,但用细米的眼光看毛驴,却没有一点相似之处,也许这就是细米与别人的不同之处吧。
这本书并没有用城市做背景,也没有用高贵的人做主角,而是用乡村来做背景,用一个普普通通的乡间少年,乡土风情、乡野本色,虽然没有城市小说那么有特点,但有一种独特的乡下味道,是一种独特的写作手法,我们应该学习。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人有情,动物也有情,最近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叫《荒野的呼唤》。古时的主人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它聪明,忠诚,讲义气,面对困难不屈不挠,任劳任怨,忠心工作。它在雪地上受尽了折磨,后遇到了新主人,最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回到了荒野。
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巴克让我感受很深。我共有三感。
第一感:巴克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巴克面对困难从不退缩这个精神值得我学习,因为平时我遇到困难就退缩。小时后幼儿园的老师让我们跳舞,我想跳舞一定很累很苦,就不去参加。巴克在冰雪交加的极地奔波比这跳舞要辛苦好多好多,但是它从来都不放弃。我很羞愧,决定下来,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决不轻易放弃。
第二感:巴克的任劳任怨的精神,巴克不怨痛楚苦处,一直辛勤工作的精神同样值得我去学习。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要值日,我总是在抱怨,一会儿说到垃圾又脏又臭,一天要好几趟,抬饭么又累又重总是双手油油的。可是巴克,连饥饿发烧,受伤时都勤劳工作,日夜奔波。我在再羞红了脸,心里想和巴克比我这点儿苦算是什么?
第三感:巴克的忠诚。巴克在被主人救后,对他照顾的体贴周到,和主人关系密切,心有灵犀。一次主人落入激流之中,巴克立马奋不顾身去就主人,自己受了重伤也不去关心自己,只顾就主人。当主人被凶恶残暴的伊哈野人杀害,巴克二话不说把伊哈野人杀了个精光为主人报了仇,但它却仍然悲痛欲绝。这一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和一个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就应该湖心信任,彼此了解,彼此心灵相通,互相忠诚。而我们班里,同学朋友之间就有些少了这种忠诚。我觉得在其他同学背后议论他是一种朋友同学之间很不应该有的行为。
作为哲学著作,《沉思录》是人学著作,是人的哲学。哲学其实也是一种生活方式;最初的哲学,就是生活的,人生的,为人处世的。下面是小编向各位推荐的沉思录读后感,希望对各位能有所帮助!
对于生命,我们需要的是思考,需要的是细细品味。我一般选择寂静的夜晚来聆听季羡林先生的教诲,只有这样,我才能从他的沉思中引发我对生命的反思。
用什么词语来形容这本书呢?震撼力?一个年过九旬的老者用词应该是平和淡定的,但在这看似必然的规律中往往爆发出惊人的思想火花。这是一个智者长年累月的积累。
我目视先生的书,书的题目告诉了我答案。这是一位年过九旬的老者倾其一生的思考凝聚成的智慧结晶,我们思考了一个问题,一点问题,一些问题,他却思考了一辈子问题,他不断的思考,思想也就给了论题以源源不断的生命力。正是这种生命力缩短了我渐悟人生命题的时间。
人类能永存,能达到大同的境界。在向大同之域前进的途中,每一代人都有必须完成的使命。人生的意义也就在完成使命中得到实现。
先生思考人生的见解是独到的。但他并不特立独行,只是从不人云亦云。人生的契合应该在线上而不在点上,或许一样平淡无味的连成直线,或许一样跌宕起伏的连成曲线。先生对于世事的剖析是充满睿智的,同时又有一种无奈感:“我没有对任何人打击报复,并不是由于我度量特别大,能容天下难容之事,而是由于我洞明世事,又反求诸躬。”先生是孤独的思考者。虽然他深知:“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旅客。”但是,在他内心,却渴望与知己举杯邀明月,共谱人生曲:“我不谬托自己是锡予先生的知己,我只能说锡予先生是我的知己。”我们并没有读到舍我其谁,鹤立鸡群。但却读到了相得益彰,另辟蹊径。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部电视剧,自己是主角,但一个人是不可能演下去的。所以人生不是孤独的。
“做人”是中国人一直很重视的问题,在励志书,人脉关系书泛滥的今天,“做人”的话题更打上了这个时代的烙印,多了惶恐与艰难。太想取悦于这个世界,而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完美源于你颓唐的、忘却一切的、甚至忘我的……
现代人的焦虑,不自在,往往不是因为把自己看的太重,就是因为太想取悦他人。
我觉得,一个作家最重要的品质是爱祖国,爱人民,爱人类,在这三爱的基础上,那些皇皇巨著才能有意于人,无愧于己。先生对于文学的论断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一如他自己的文风:沉稳、大气、厚重、凝练。
我们能感受到先生学术观点的凝聚力,是因为中华文化之花早已在我们每个中国人的骨子里生根发芽。先生的学术观点不拘泥于小处,而是着眼于大处:“我缺少慧根,毕生同佛教研究打交道,却不能成为真正的佛教信徒。但是,我对佛教的最基本教义‘万有无常’却异常信服。我认为,这真正抓住了宇宙万有的根本规律,是谁也否定不掉的。”
生命在于运动,身体的运动强健了我们的体格,而头脑的运动则增加了我们的智慧。生命需要沉思,外部环境是喧哗的,处世是艰难的,我们更需要一颗平静祥和的内心,以我们的智慧去迎接漫漫人生路。
汤姆叔叔的小屋整个故事中,令人感动的地方使人无法忘怀,让人感到悲伤的情节也不禁落泪,这是部悲情故事,故事中充满了感人的情节。以下是小编整理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范文5篇,欢迎参阅。
暑假里我第一次和世界名著亲密地接触了一下,名著书名叫《汤姆叔叔的小屋》。咋一看那么简单的题目,怎么称得上世界名著呢?带着这个疑问,我翻开了书……
原来当时美国还处在黑奴时代,黑人与白人没有同等的人权,黑奴地位极其悲惨,可以被主人随便卖卖和杀戮,根本没有人身自由,这本小说发表时犹如一声晴天霹雳,震撼了整个美国社会,激发了以“废除黑奴制”为口号的美国南北战争,从而改变了美国,影响了世界。让我从中了解了原来黑人并不像现在那样不受歧视。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久经苦难的黑奴汤姆叔叔,被主人打,被主人骂,生活过得一点都没有自由,汤姆被原先的主人谢尔比夫人卖给了现在的主人海利,在海利家当了一段时间黑奴,又被海利卖到了克雷洛先生家里,汤姆在克雷洛家里做不好就会被克雷洛先生活活打死,从中我觉得克雷洛先生的脾气特别暴躁,尽管汤姆叔叔做的不好,为什么要活活打死呢?直接卖掉不行吗?
其实汤姆叔叔也是可怜之人啊!我就来详细说明一下:“在一个明媚的一天,汤姆叔叔就被谢尔比夫人买去做奴隶” 汤姆叔叔首先干得挺习惯了,后来就到处“惹麻烦”,比如打破了杯子、打破了碗,这就让主人很不满,不是打就是骂。于是,谢尔比夫人就决定把汤姆卖给了自己的一个好朋友海利,海利是一个非常友好的人,汤姆来到海利家就过上了一段幸福的日子,不像在谢尔比夫人家被打被骂,在海利家汤姆干事利落,常被海利夸奖,可是有一次海利家来了客人,汤姆把客人弄得神魂颠倒,所以海利一生气就把汤姆卖给了凶恶的克雷洛先生。 克雷洛身边有好几个兄弟,汤姆要是做错了事,就会被克雷洛打上一顿,所以汤姆做任何事都小心翼翼。有一次汤姆在克雷洛先生家一不小心把杯子、碗、装饰品,都打碎了,克雷洛先生叫了一些人把汤姆叔叔的手、脚、身体,都按住,拿着又长又粗的铁棒把汤姆打得遍体鳞伤。到第二天,克雷洛叫了医生给汤姆治病,但是医生说:“克雷洛先生,这个奴隶已经没有生命了。” ……
汤姆叔叔的悲惨一生是黑人奴隶的缩影,黑奴的命运随着主人的改变而改变,主人的喜怒哀乐直接影响着黑奴的快乐和幸福,他们自己根本没有生活的主动权,甚至连生命都掌握在主人手中,更不用说自由了!
……
现在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也没有最好和最差,人人平等,谁也不会得到最好谁也不会降到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看了这部名著使我懂得了这个平等多么来之不易呀!
十六世纪的英国,是一个残酷无比的社会。这本书的作者:马克·吐温在这本书童话讽刺小说里极大程度上批判了统治者,和这个国家的风气。作者怀着极大的同情心,同情英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劳动人民困苦和悲惨的生活。
今天,我读了《王子与贫儿》这本书,跟随马克·吐温幽默风趣的笔调,领略了汤姆和爱德华的蜕变。
《王子与贫儿》描写了贫儿汤姆和王子爱德华交换地位的童话式故事。汤姆在王宫享尽荣华富贵,还当上了国王;爱德华却开始了一段四处漂流,饥寒交迫的日子。最后,爱德华凭借不断努力和好心人的帮助,重回王宫,开始了新的统治。
如饥似渴地“啃”完书, 我的内心被深深震撼了。贫儿汤姆,一个善良、真诚、博爱的人。从贫民窟中走出来的他,深知底层老百姓的艰难,饱受残酷法律的折磨。因此,汤姆以一颗“贫儿”而博爱的心释放那些被愚昧法律冤枉的百姓。王子爱德华,从高高在上的王子沦为受人欺凌的贫儿。他亲眼目睹着人民生活的艰难,亲身体验着荒缪法律的残酷。在遭受子民的攻击时,爱德华没有责骂,而是想“我将来做了国王以后”该怎样,他广阔的胸襟,真让我佩服!
我想,如果我是贫儿,在众人误以为自己是王子后,会像汤姆一样勇敢澄清吗?还是会面不改色心不跳地享受这份不属于自己的富贵?我想,如果我是王子,在得知汤姆成为国王后,会像爱德华一样反倒感谢他,留他在身边?还是会火冒三丈,永不原谅汤姆?我想……
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只有属于自己的生活才真实、美丽;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精彩,只有用心演绎才快乐、充实!
读了一篇让我记忆深刻的小故事,那就是《快乐小王子》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快乐王子有感,希望大家喜欢!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快乐王子》,故事讲的是从前在一座城市里有一尊快乐王子的塑像。他全身贴满了金叶子,一对蓝宝石做成的大眼睛像是两汪泉水,他手握长剑,在剑柄上有一颗大大的红宝石,闪闪发光。有一只小燕子一直陪伴在孤独的快乐王子身边。
快乐王子总是做着让别人快乐的事,这样他自己也很快乐。 一个小孩子生病了,他妈妈没有钱给他看病,快乐王子看见了就把小燕子叫来,让小燕子把他剑柄上的红宝石取下来送给那孩子,快乐王子和小燕子又用身上的金叶子帮助了一些在桥洞里冻得发抖的穷孩子们,让我最感动的事是快乐王子为了帮助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和一位瞎眼的老奶奶,决定把他的两只眼睛送给他们,小燕子刚开始不同意快乐王子这样做,后来小燕子还是含着泪把快乐王子的眼睛送给了他们。最后快乐王子虽然变得很难看,但是想到那些穷苦的孩子们有吃有穿了,自己仍然很高兴。
这个故事让我非常感动,书中的快乐王子和小燕子都很善良和喜欢帮助别人,我也从中懂得了一个道理:帮助了别人自己也会快乐,所以我以后要向快乐王子和小燕子学习,在家人和小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及时赶去帮助他们,让我自己越来越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