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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政治期末考试考点热门三篇

期末考试到来之前,高一学生需要复习好考试必考的知识点,下面是百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高一政治期末考试考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高一政治期末考试考点(1)

①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看材料决定写人大还是全国人大,二者选其一

③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人大代表要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其职权是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和质询权。

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鲜明的特点。

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⑥全国人大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其部分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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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政治期末考试考点(2)

1.(国家性质/国体)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2.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3.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监督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体现哪个答哪个,可以是多个)

4.公民自觉履行政治性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体现哪个答哪个,可以是多个)

5.(考综合题主要答原则名称,②和③必答,①看体不体现,名称一个字都不能错,一个原则一条都要跟材料分析。如果专门考原则括号内解释原则的知识也要答,部分综合题材料明显的也要答解释原则的知识)

①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国家在公民的合法权利和依法处罚方面,对任何公民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过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②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原则。

(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要求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并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又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③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

(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要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高一政治期末考试考点(3)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国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2、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含义: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

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选举权;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2)政治自由: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政治自由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3)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主团结。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3、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这一原则要求我们:一方面,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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