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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后期曾先后改称上帝天囯、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囯。是清朝后期的一次由农民起义创建的农民政权,也是清朝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农民战争。下面是百文网小编分享的太平天国的制度和政策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于1853年冬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它的作者今天已经无从考证。从“田亩”可以看出,它以土地为核心,但是也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内容,它是太平天国“新世界”的蓝图,试图建立一个“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其内容包括:
(一)经济方面
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把土地重新平均分配给农民。
1、分田。分田思想:“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在宗教外衣的掩盖下,提出了废除私有制的思想,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分田原则:“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分田办法:(1)把全国土地根据产量多少,分为上、中、下三等九级,即上上田(1200)、上中田(1100)、上下田(1000)、中上田(900)、中中田(800)、中下田(700)、下上田(600)、下中田(500)、下下田(400);(2)不论男女,按照年龄,好坏地搭配分配土地。16岁以上男女都可以得到同等数量的土地,15岁以下减半;(3)提出“丰荒相通,以丰赈荒”的调剂办法。
2、生产。(1)分得土地的农民都要努力参加生产,“力农者有赏,惰农者有罚”;(2)每家除农业生产外,还要从事副业生产,房前屋后种树植桑,养鸡喂鸭,农妇要养蚕、纺纱、织布等;(3)“两”是农村政权的基层组织,每25家为一两,都要从事手工业生产,伍长、伍卒农闲时要从事陶、冶、木、石等业。
3、分配。(1)每25家设一国库,除留足口粮外,余则归国库;(2)遇有婚丧嫁娶之事,由国库按统一标准供给,即领钱1000,谷100斤,通天下皆一式;(3)鳏寡孤独、老弱病残者由国库统一支出供养。
(二)政治方面
建立新的管理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基层乡官制度,《天朝田亩制度》把太平军的组织系统推广到社会生活中,每5家设一伍长,5个伍设一两司马,其上设卒长、旅帅、师帅、军帅等,一军13156家。军帅以下称乡官,乡官由推举产生。两是社会基层单位,由25家组成,两司马为统领。乡官制度是寓兵于农的制度,每家出一人为伍卒,“有警,则首领统之为兵,杀敌捕贼;无事,则首领督之为农,耕田奉上”。
(三)教育方面
实行政教合一。25家设一礼拜堂,礼拜堂既是学校,又是宗教活动的场所。儿童每日去礼拜堂学习,由两司马担任教师。教育内容以太平天国的宗教教义和方针、政策为主。每逢礼拜日,男女皆至礼拜堂听讲教义及颂赞皇上帝。
(四)官吏选拔方面
规定每年推荐一次官吏。只要遵守天国法令,努力从事生产劳动,皆可被保举,不受任何资格、财产、性别的限制,所举人员由上级审查。官吏的升贬每三年进行一次,各级首领按下属不同的表现,或保升或奏贬,逐级上报,由天王最后定夺。
积极意义:《天朝田亩制度》坚决地否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强烈地反映了农民获得土地以摆脱贫困实现温饱和幸福的要求,不愧为农民战争史上最光辉的文献,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北华捷报》曾对此评论说:“这个样本是异常可嘉的。……起义政府制定的条文对整个社会中的每个成员都表现出关心,它的最基本原则是保护他们人民的安康,这使得那些欧洲所谓文明政府为自己的疏忽而感到羞愧”。《天朝田亩制度》平分土地的规定打击了封建的土地制度,适应了时代的要求,符合了农民的愿望,具有重大意义。19世纪50年代的中国,发展资本主义成为时代的要求,但中国仍然是地主贵族占有大部分土地,地租剥削繁重,人民没有生产重要性,因而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最大障碍。扫除封建生产关系,为资本主义发展开辟道路,是中国近代社会的历史任务。
局限性:《天朝田亩制度》要求消灭一切私有,实行绝对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违背了历史发展规律,成了不可实现的空想。这是因为:第一,《天朝田亩制度》提倡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违背了近代社会的发展进程。当时世界处于资本主义蓬勃发展的时代,中国的自然经济已经开始解体,资本主义将要产生。而《天朝田亩制度》建立国库制度,规定物物归上主,人人无私财,不仅生产资料私有权废除,生活资料的私有权也废除了,凡婚丧嫁聚等事皆从国库分配,钱一千,谷一百斤,“通天下皆一式”,家里养的鸡鸭猪,都是统一的,每家五只母鸡,两头母猪……任何人手中都不可能保留任何剩余产品。把小农业和小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固定化,必然阻碍商品经济的发展,从而限制了资本主义的产生。在人类历史上,只有极端贫困的原始社会,生活资料才是平均分配的,原始社会是人类历史上最落后的社会制度,所以制度勾画的这幅蓝图,并不能代表历史前进的方向,是历史的倒退。第二,《天朝田亩制度》主张绝对平均主义,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不要任何私有财产,超越了反封建主义的界限;平均一切,否认了非封建主义的一般私有制(包括资本主义私有制在内),不能不损害富裕农民的利益,也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热情。因为劳动产品归国库,多劳不能多得,大家都过着低水平的划一生活,挫伤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不利于改进耕作技术和扩大再生产。所以,它作为绝对平均主义的社会改革方案,其结果只能造成生产的落后,社会产品的极端贫乏,绝不会是“人人饱暖”,只能是普遍的贫困。
太平天国史无前例的禁欲令,带给人们的煎熬是空前惨烈的。从金田起义,到定都天京,冒死私下约会同居的夫妻,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太平天国的领袖们却广选嫔妃,妻妾成群。下面是百文网小编分享的太平天国灭绝人性的后宫制度。
天王府的建设,从太平军进城后第二个月开始。王府是在原两江总督署的基础上向周围扩建十里,四周有三丈高的黄墙环绕的宫殿群。进了天朝门,到第二道门即圣天门,门旁置两面大鼓和两座琉璃瓦的吹鼓亭,每天24小时鼓声不断。据史料记载,这座宫殿的装饰"雕镂工丽,饰以黄金,绘以五彩。庭柱用朱漆蟠龙,鸱吻用鎏金,门窗用绸缎裱糊,墙壁用泥金彩画,取大理石铺地。"(《盾鼻随闻录》卷五)
天王府的第一期工程,半年即建成,可惜被大火烧毁了一部分。于次年正月,又开始了第二期工程。两期工程所用的砖石木料都是从明故宫、庙宇、民房拆取搬来的,建筑工人主要是征用没有随军的妇女、老人,工匠则是奉天王的诏命从安徽、湖北招募来的且都是无偿劳动。
太平天国是清朝后期的一次由农民起义创建的农民政权,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农民战争。健全的法律系统是政权存在的根本下面是百文网小编分享的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吧。
太平天国革命是以“拜上帝会”为组织发动起来的。起先,以《十款天条》作为“拜上帝会”的教规和太平军的军律。道光三十年底(1851)金田起义之初,洪秀全曾发布五条纪律诏、遵守天条诏。咸丰二年(1852)永安建制,颁布了《天命诏旨书》、《太平礼制》、《太平条款》,刊印了《太平诏书》、《天条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咸丰三年二月(1853年3月)定都天京后,在东王杨秀清主持下,“立法安民”,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太平刑律》(据传有177条,今发现62条)等法律,建立了司法制度。
咸丰六年(1856)秋,天京内乱,革命形势也随之逆转。此后,上下猜忌,法纪松弛。咸丰九年(1859),干王洪仁玕特发布《立法制諠谕》,强调整顿和严肃法制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国家以法制为先,法制以遵行为要,能遵行而后有法制,有法制而后有国家,此千秋不易之大经,而尤为今兹万不容已之急务也”①。并指出了“事权不一”,邀功争爵的危害性。但因阶级和时代的局限,这些都成了泡影。
除上述法律、诏令外,其他各王、侯、主将等所发布的谕令、告示、条例等,也具有法律效力。兹就其要者分述如下:
1.行政立法。
太平天国实行“以教率政”的政、教、军合一的组织原则,从天王、各王、侯、军师、丞相、检点、指挥及至总制、监军、各级乡官,都握有军事、行政、宗教和司法等权力。太平天国设有女官,衔名与男官同,如女军师、女检点、女指挥、女等,其职权、地位也与男官平等。这在当时是个创举。地方政权组织分为省、郡、县三级,废止了清朝道一级设置和直隶州、厅等机构。县以下,设各级乡官。依《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县按居民户数分设若干军,军设军帅,受监军领导。军帅以下依次为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伍长,均按五建制。一伍长管五家(伍长家在内)。并规定“每家设一人为伍卒”。其目的是为将行政机构同军事组织结合起来,以加强生产和适应战争的需要。所谓“有警则首领统之为兵,杀敌捕贼;无事则首领督之为农,耕田奉尚(上)”①。事实上乡官的编制及所辖户数,多因当时环境和居民分布状况等而多少不同。
太平天国要求所有官兵熟记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如《太平条规》规定:“要恪遵天令”;“要熟识天条,……及所颁行诏谕”;“要炼好心肠,……公正和傩(和睦),毋得包弊徇情,顺下逆上”;“要同心合力,各遵有司约束,不得隐藏兵数及金银器饰”;“不得……荒误公事”;“不许谎言国法、王章”②,等等。如有违法,都要严格处理。此外,它还根据形势发展和政权建设的需要,以法律规定了:(1)乡官选举制度。乡官除了随时随地直接委任外,另一种是由群众公举。如《太平天国文书》记载:“凡乡邻熟识 之人,举为乡官,办理民务”。并要求“所举之人,必度其干事才能称职者充当其任”①。(2)保举制度。按《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凡天下每岁一举,以补诸官之缺。”保举要“列其行迹,注其姓名”。“举得其人,保举者受赏,举非其人,保举者受罚”。太平天国前期贯彻执行这一制度是较为认真的。燕王秦日纲在禀奏中说:东王指示“凡保举官员,必须查其平素历练老成,精明灵变,然后传该员前来,亲自勘验,观其言语举动,进退趋跄,果堪胜任,再行保举禀奏回朝,毋得徇情滥保。”②(3)保升奏贬制度(黜陟制度)。三年一次。“若有大功大勋及大奸不法等事”上下相互之间可随时保升奏贬,不受三年的限制。凡所列“贤迹”或“恶迹”,都要有确实的事实和“凭据”,如果滥保滥奏或借机诬奏,要被革职或处罪。(4)考试制度。定都天京后开科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设文、武两科。应试者不分性别、门第等,考中者即被录用。并于所到之地出榜招贤。收揽各方人才。但是,这些有一定积极作用或进步性的制度,是同君主制(尽管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有所不同)、封官制、世袭制和严格的等级制度相伴随着的。永安建制时,洪秀全即封有东、西、南、北、翼五王,并以诏令宣称:一切功勋等臣,“大则封丞相、检点……至小亦军帅职,累代世袭”③。定都天京后,礼仪等级十分繁杂、森严。只有天王及幼天王洪天贵才能称“万岁”。“各王驾出,侯、丞相轿出,凡朝军中大小官员如不回避,冒冲仪者,斩首不留。”④表现出浓厚的封建等级制的特色。 特别是后期,随着太平天国政权的封建化,上述一些进步性的制度也都被弃置了。
2.土地立法。
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主要内容是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均天下田给天下人同耕。它规定把全国土地按亩年产量的不同,分成“九等”,以户为单位,按人口均分,“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人口多寡,人多则分多,人寡则分寡,杂以九等”①。16岁以上受田,得全分。15岁以下为未成年人,分田占成人的一半。并规定:“凡天下田,丰荒相通,此处荒则移彼丰处,以赈此荒处;彼处荒则移此丰处,以赈彼荒处”②,以实现“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处不饱暖”③的理想社会。这是一个以小农平均主义思想为指导的彻底否定封建土地制度的方案。在反对地主阶级土地占有制的斗争中,“‘平均’地产的思想是正当的和进步的”④,它反映了受尽封建剥削、压迫的破产农民的愿望。除此而外,“‘平均制’的其他一切东西都不过是思想上的幻影”⑤。事实上,太平天国并没有按照上述规定分田,而是依据旧征收粮赋办法来征收税粮⑥。咸丰四年(1854),东王杨秀清等三王以“兵士日众,宜广积米粮,以充军储而裕国课”为由,特向天王奏准:在安徽、江西地区“晓谕良民,照旧交粮纳税”⑦。即照旧办法直接向太平天国政府交粮纳税。这一改变,是时势要求的必然。咸丰十年 (1860),太平军攻占苏州、常州等地,即令乡官“按亩造花名册,以实种作准,业户不得挂名收租”①。克复无锡后,“乡官随田派捐……各佃户认真租田当自产,故不输租,各业户亦无法想”②。实际上承认了农民占有土地的权利。太平天国有的地方政府,还发给农民田凭。“各乡卒长给凭,……领凭后,租田概作自产”③。这可谓太平天国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所实行的一种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此外,太平天国还在一些地方,直接设收清朝官僚、豪绅以及寺观的土地归太平天国所有,设典农官管理。
但是,上述政策在有些地方并未认真贯彻执行。特别是后期在苏杭地区,有主客观原因。钻入该地区军政部门的地主、商人和反革命等,利用职权,发给地主田凭,令其“永远收执、取租办赋”④。并设立租局,强迫农民向地主交租,甚至派兵镇压农民的抗租斗争,从而使太平天国的土地法令部分地遭到破坏。
3.财经立法。
圣库制度和供给制度:太平天国依据“人无私财”原则,创立了一种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圣库”(《天朝田亩制度》称“国库”)制度和大体平均分配的供给制度。规定:凡参加拜上帝会的人,须将各人的财产交给圣库,而每个人的生活用品全由圣库发给。从天王至士兵,都不领俸钱。除肉食和服装有差别外,米、盐、油、用品、衣服等都按定量由圣库供应。这一体现着平等平均思想的制度,曾吸引农民群众潮水般地涌向太平军。随着革命形势的发 展,圣库的物资来源已由参加起义人的捐献,变为没收官府和地主豪绅的财产。为此,太平天国在进军途中多次严令:所有缴获的金银财物都须缴归圣库,不得私藏。否则,“一经察出,斩首示众”①。这种制度当初对保证军需和官兵生活,防止贪污抢掠,维护革命纪律起了很大作用。但是,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企图以法律形式将之推广到社会,则脱离了社会发展的实际,不可能普遍实施;加之管理不善,特别是领导集团以身破法,私自拥有大量金银财宝,享受特殊待遇,致使这种制度到咸丰五年(1855)后就很难维持下去了。
4.商业立法。
大平天国定都天京之初,曾下令取缔商业,将商贾的资本、物货等收归圣库②。商民生活所需由圣库按规定供应。这种办法很难长期实行,遂改为:(1)允许“老兄弟”“出城买物”,即城外有贸易市场;(2)“人有愿为某业者,禀佐天侯给照,赴圣库领本,货利悉有限制”③。这种商店称“天朝某店”,一律“不准私卖”,不准收售珠玉玩物④。此亦引起人们不满,便改行自由贸易、由国家收税的政策。“百般贸易俱可做,烟酒禁物莫私营。”⑤所谓“禁物”,系指鸦片、金银玩物、食盐之类。天京以外地方,看来实行自由贸易,但凡开设商店须向政府领取“商凭”(“印照”等)。“商凭”中载有必须遵守的条款。如“务须公平交易”,“不得奇货自居,亦不得抬高市价”⑥等。 同时,主张同外国通商,但外商要遵守太平天国法令,严禁鸦片贸易。
5.刑事立法。
刑律是太平天国法律的主要部分。它把打击的重点首先指向代表封建势力的清朝官员、豪绅、恶霸地主等,贬称他们为“妖”,坚决予以打击,并把矛头直指“满妖咸丰”,指斥他“率人类变妖类”,必须诛戮①。
太平刑律视“反草通妖”(叛变通敌)和谋反为最严重的犯罪,规定:“如有被妖魔迷懞反草通妖,……即治以点天灯、五马分尸之罪。”并诛杀通馆通营;“凡有人私带妖魔入城或妖示张贴谋反诸事,……定将此人点天灯。其知情不告者一概斩首不留。”②
为保护圣库制度,刑律对私藏金银和私自掠夺行为,也视为重罪,予以严惩。如规定:“凡私藏金银……即是变妖,定斩不留”;“凡典圣库、圣粮及各典官,如有藏匿盗卖等弊,即属反草变妖,即治以点天灯之罪”;“凡假冒官员私打先锋者,斩首不留”③。
依刑律,凡淫乱、强奸,即斩首示众;无故杀害人、烧毁群众房屋的、虏掠群众财物的、私藏关凭等,均斩④。
严禁鸦片。最早制定的《十款天条》第7条规定:“吹(吸)洋烟……是犯天条”。咸丰二年(1852)在永安重颁《严禁违犯第七条诏》,规定:吸洋烟者“一经查出,立即严拿斩首示众,决无宽 赦”①。后来,洪秀全还专门发布《禁鸦片诏》。各地也张贴《告示》:“倘有贩卖者斩,吸食者斩,知情不禀者一体治罪。”②当时严禁贩卖吸食鸦片,不仅是向恶习挑战,而且是一种反对外国侵略者的爱国措施。
但是,太平刑律有些规定过于苛重,并带有浓厚的封建等级制和落后迷信的东西。如对打架、饮酒、吸水旱烟、超过三周不能熟记《天条书》等,都列为大罪,处以死刑;属下谈及天王后宫后妃的名字、位次,以及见到后妃不低头垂眼的,都处死刑。这种刑律加剧了内部矛盾。
刑罚有枷、杖、死刑,没有徒、流刑。死刑还沿用了古代一些酷刑,如点天灯、五马分尸等。
6.婚姻家庭立法。
太平天国提倡男女平等。从起义开始,妇女就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可以参军打仗,出任文武职官,以至将帅,官阶与男子平等。在有些城市设立“女营”、“女绣锦衙”等组织,吸收妇女参加和从事各种生产劳动。关于婚姻,提倡一夫一妻制,并以法律形式肯定“凡天下婚姻不论财”,废除封建买卖婚姻及“一切旧时歪倒”。结婚,一般由乡官发给“合挥”(结婚证书),在教士主持下举行婚礼。允许寡妇再嫁。并严禁娼妓、纳妾、买卖奴婢、缠足、溺婴,要求“安老怜幼恤孤”,严格保护妇女的人身权。但离婚是不准的。
在家庭关系上,曾提倡禁欲主义。起义一开始,为防止淫乱, 规定:凡参加起义的男女都分别编入“男营”、“女营”,不许男子径进“姊妹营”和“私相授受”。除诸王外,已婚者不许同居,未婚者不许婚配,违者严惩。定都天京后,企图把这种办法强行推向社会,因遭群众反对,不得不在咸丰五年(1855)正式准许男女团聚婚配,全面恢复家庭生活。
太平天国婚姻家庭立法中,也有不少封建毒素。如官书《幼学诗》宣传“妻道在三从,无违尔夫主”①等封建思想。法律规定,“凡婚姻必听其师择配,不得苟合”②。更为严重的是太平天国主要领导成员公然破坏他们提出的一夫一妻制,甚至假上帝之命实行一夫多妻制。这些也是太平天国领袖们摆脱不了封建帝王思想的表现。
7.外交政策。
太平天国奉行独立自主平等的外交政策。咸丰三年(1853),太平天国在答复英使文翰的信中公开宣布:“天下为一家,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彼此之间既无差别之处,焉有主从之分”。“无论协助我天兵歼灭妖敌,或照常经营商业,悉听其便”③。咸丰四年在另一答复中又指出:不但允许英国通商,“万国亦许往来通商,但通商者务要凛遵天令”,即要遵守太平天国的法律法令,并到指定地点办理,严禁鸦片贸易,“害人之物为禁”④。当外国侵略者居心叵测地向洪秀全兜售他们帮助太平天国打清朝,但要求 事成之后“平分土地”的阴谋时,洪秀全断然地说:“事成平分,天下失笑;不成之后,引鬼入邦”①,坚决拒绝了外国侵略者的利诱。当外国侵略者撕下“中立”的假面具,帮助清朝军队进攻时,太平天国就英勇地坚决地予以反击,曾打得侵略者“屡受挫败”,“敛兵不动”;武装到牙齿的“洋枪队”,被打得几乎全军覆没;法国蒲鲁特和美国的华尔,也在战争中被击毙。这充分表明了中国人民英勇抗击外国侵略者的爱国主义精神。但由于历史条件和阶级的局限性,太平天国的领袖们在很长一个时期内,对外国侵略者的本性认识不清,看不到他们联合封建统治者以压榨中国人民和绞杀革命的罪恶阴谋,因而对之缺乏应有的警惕,结果吃了大亏。
司法制度
太平天国司法由各级官员兼理。天王为最高裁判者,王、侯、丞相等都行使审判权,各王府还设有刑部尚书、典刑、典牢等专职官员,负责具体的司法工作。在地方,总制和监军都兼理“狱讼”。各级乡官也有权“催科理刑”,“悉设公堂刑具”。②
定都天京后,有了一定的诉讼程序。《天朝田亩制度》曾规定:“各家有争讼,两造赴两司马,两司马听其曲直。”如果不服,由上级乡官逐级审理。如“既成狱辞”,军帅须逐级上报,直至天王,天王命军师、丞相、检点及典执法等详核其事,如无出入,再 由这些人报请天王降旨主断,或生或死,或予或夺,军师遵旨处决。这种不分案件性质难易和审级的繁琐程序,不可能也无必要完全按其进行。据有关著述记载,“刑人必问供”,具禀侯王,经天王批准,由翼王(石达开)交翼殿刑部尚书盖印,“赴天牢提人处决”①。在地方,一般案件都由郡的长官总制决定。
太平天国在官署“大门走廊内置大鼓两面,凡受害伸冤或要申诉的人均可自由击鼓,要求首长主持公道”②。起诉手续简便,凡有“入告者,随即坐堂,听审颇明允,……不索讼费”③。审理案件,一般都公开进行,允许人们旁听。据目击者记载:“这些法庭毫无例外地是最严格最公正的。令人憎恶的场面,清朝衙门的……如施于原告、被告、犯人的酷刑之类,全被废除。原被告两造及证人全都当面对证。”重视调查证据。“囚犯和诉讼人全都具有依法进行辩护的权利”④。公正判处,“所有的审判全都以是非曲直为准则,而不拘囿于条文,因此很少发生欧洲法庭中因法律上的专门术语及诡辩经常所导致的显然不公正的现象”⑤。
在处理重大案件时,一般要召集群众大会或发布文告,说明罪犯所犯罪行及为什么惩罚,有时还让罪犯当众坦白认罪,以教育群众。
太平天国有时也秘密审讯,甚至假借天父下凡审判。这是落后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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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京事变后,诸王之中只剩下洪秀全还在天国,老洪已经不信外姓王爷,于是封两个哥哥为“福王”和“安王”,这两个职位在翼王之下,燕王、豫王之上。后来干脆取消王这一职位,在侯之上设立了豫、燕、安、福、义五个爵位,从设立爵位中,可看出原安、福两王的地位(义既为翼,在石达开当正军师时改为义王)。那时的丞相、检点已经成为小官了。
应当说明的是,历朝历代王、侯都是爵位,而非官位,而太平天国里的王侯则即是爵位又是官位。
洪第二次封王是在1859年,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先后封了干王、赞王、英王、忠王、侍王、辅王、璋王,形成了新一届领导班子,干王成了国务院,赞王为军委主席,英王、忠王分别为军委第一、第二副主席,侍王、辅王、璋王为政治局候补委员。
有好事者考《北华捷报》第五二四号(1860年8月11日),发表的艾约瑟与洪仁玕在苏州的问答:
现共有十一个王:一、天王;二、西王的继承者萧有和;三、东王的继承者萧有福;四、干王洪仁玕;五、翼王石达开;六、英王陈玉成;七、忠王李秀成;八、赞王蒙得恩;九、侍王李世贤;十、辅王杨辅清;十一、章王林绍璋。
当时天王诏旨之前开列的接旨者的名单为:朕诏和甥、福甥、玕胞、达胞、玉胞、秀胞、恩胞、贤胞、辅胞、璋胞、万侄、天将、掌率、统管、尽管、神策朝将、护京神将、六部、主、佐将内外众臣知之。
可以看出,东王、西王虽然年幼,但王爷的职位是世袭的,所以排名靠前,石达开虽然出走,但天朝并未将其“开除党籍”。赞王排名虽在在英王、忠王之后,但他是中军主将,军中职位高过英王和忠王。东王全家被杀,洪秀全后来为其平反,据说东王娶了西王的妹妹,所以将西王儿子封为幼东王(也有说天王将自己的儿子过继给东王),肖有福又名蒋有福(随其祖父姓),后被封懿王。万侄可能是他后来的女婿钟万信,也能带兵打仗。
可见,到了1860年,太平天国也只有这些王爷。有一个该封未封的是韦俊,由于他哥哥的牵连,作为天国的五军主将之一,得不到洪秀全的信任,甚至陈玉成和杨辅清也对他处处掣肘,只有李秀成比较同情他,韦俊最终叛变投敌,与未能封王有一定关系。
第三次封王是在1861年以后,这次封王主要是为了分忠王、英王的权,西线英王战败,老洪一怒之下,革了英王的王位,却封英王的几个部下为王,以羞辱英王;东线忠王频频告捷,老洪担心李家兄弟权势过大,也将其部下大举封王,而李秀成、李世贤都有被革王位的经历。
同时洪秀全还大举封自己的亲戚为王,除了将原安王、福王改为勇王和信王外,另封了巨王洪和元、崇王洪利元岁、元王洪科元、长王洪瑞元、见王洪现元、唐王洪瑭元、同王洪蛰元、次王洪锦元、定王洪钰元、汉王洪釮元、金王钟万信、凯王黄栋梁等,所有带元字的,都是老洪的侄子这里面最小的才八九岁。而排名都在英王、忠王之前,仅过了一年,上面的接旨名单就变为:朕诏天佑子侄、和甥、福甥、和元侄、利元侄、科元侄、瑞元侄、锦元侄、栋梁婿,文胜婿、万兴亲、玕胞、葵元侄、达胞、玉胞、秀胞、雍侄、贤胞、辅胞、璋胞、万侄、天将、掌率、统管、尽管、神策朝将、护京神将、神使、六部、主、佐将暨普天大下,同世一家,所有众臣民知之。(其时蒙得恩已死,顶替的是他的儿子蒙时雍)
整个一个洪氏家谱。
在这些王当中,用李秀成的话说,天王最信任的第一是是幼西王萧有和、第二是幼赞王蒙时雍,这两个人都是十几岁的孩子,其次是洪的两个女婿,再次是洪的两个哥哥。萧有和、蒙时雍与另外三个洪氏子弟合称天京五狗,欺男霸女无恶不作。让两个纨绔子弟把持朝中大权,发生大举封王的后果也就没什么奇怪了。
直到天京被围,洪秀全还在不断地封王,有记载:“不问何人,有人保者俱准。……无功偷闲之人,各有封王”。甚至“由广西跟出来的都封王,本家亲戚也都封王,捐钱粮的也都封王,竟有二千七百多王”。王既封多,所以分为五等,一等如朝政的干王洪仁玕;二等如军事统帅忠王李秀成、侍王李世贤;三等如战将堵王黄文金、听王陈炳文;四等如恤王洪仁政、昭王黄文英,不统兵权;五等不另定王号,统称列王。有的甚至孩子刚生下来就被封王,封到最后连汉字都不够用了,就在王字上多加三点加以区别,真是荒唐之极。
李秀成后来的“天朝十误”将此也列为天国灭亡原因之一不无道理。因为一旦被封王,就要修建王府、要有定数的奴仆差人,同时造成了太平天国晚期的攀比、腐败、挥霍之风。国库日空,便在民间搜刮,正是王爷遍地走,小民泪常流。大举封王另一个恶果是各自为政,洪秀全封陈坤书为护王时,正是李秀成中了奸细的离间计想去征讨陈之时,气得李大骂天王糊涂,陈李矛盾由此产生,后来苏州被困之时,李秀成写信向常州的陈坤书求援,尽管语气已经非常客气地称兄道弟并申明大义,但陈坤书就是不理这个胡子,你也是王,我也是王,凭什么听你的?《李秀成自述》中说陈坤书“将常州自霸,……分制我势”,“不由我用,制其不能”。可以见之。后来陈坤书也难逃围城被灭的命运。虽然陈死的也很英勇,据说他血战到最后一人仍手持大刀立于王府门前,清兵不敢近前。但他对天国倾覆所负的责任,一点也不比那些叛王小。
太平天国的后期官制演变很大,层次太多,官爵不分,封赏过滥,郡县守将都封为王,实为前所未见。高级官员不问其职务是否需要,往往因其官阶各设一套属官。在行政上发生各自为政的现象,在军事上造成指挥不灵的局面,而且浪费人力物力。这种不合理的官制成为促使太平天国革命迅速失败的原因之一。从洪秀全的封王之道,可看出他的为君之道和治国之道,这样的人,太平天国如果不毁在他手里,真是一大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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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后期曾先后改称上帝天囯、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囯。是清朝后期的一次由农民起义创建的农民政权,也是清朝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农民战争。下面是百文网小编分享的太平天国的制度和政策是怎么样的,一起来看看吧。
(一)官制
太平天国在起义前,即在起义队伍中设立军职。初分前、后、左、右、中五军,各设军长、副军长、先锋长及所属百长、营长等官。旋仿《周礼》之制,改各级军官为军帅、师帅、卒长和两司马。1851年(咸丰元年)洪秀全称天王后,立四军师,即左辅正军师、右弼又正军师、前导副军师、后护又副军师;封五军主将,统率侍卫、总制、监军及军帅以下宫。同年秋冬,在永安封五军主将为东、西、南、北、翼五王,增加丞相、检点、指挥、等级。1853年3月定都天京后,复增侯爵,形成了王、侯、丞相、检点、指挥、、总制、监军、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十三等官阶制度。王、侯是爵,丞相以下是官。事实上,太平天国的官阶区别并不分明。王虽为最高级官阶,但军师始终存在,为“朝纲之首领”,由王担任,地位却在王之上。
太平天国前期职官,大抵分为朝内、军中官和守土、乡官。朝内官以丞相为最高,分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各有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共二十四人;以次检点三十六人,指挥七十二人,一百人。诸官均非实职。六官丞相或在京佐治天朝政务或率师出征和镇守要地,才获得相应的职权。军中官以总制最尊,次为监军,再次军帅,均每军一人。军帅(约13000人)辖师帅五人,旅帅二十五人,卒长一百二十五人,两司马五百人。平时军帅独负管理训练之责,战时由总制、监军实行统辖。丞、检、指、将奉命出征,则统率数军,总制以下均受调遣。直接管理地方行政的官员称守土官,有郡总制和县监军,由中央政府任命。县以下地方各级政权,比照军队组织设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伍长等,由乡民公举,称乡官。
太平天国的官制分为爵位和职官。初期爵位分为王、侯两等;但是实际上往往爵位和职官互相混杂,不分文官武将,军事政治兼管。天京事变后,设义、安、福、燕、豫、侯六等封爵。后期有朝官、属官之分。朝官包括列爵、诸将和丞相以下职官三个系列。列爵指王和六爵。天义、天安、天福、天燕、天豫、天侯六等爵制度,是在前期燕王、豫王贬革为顶天燕、护天豫和原置侯爵的基础上,再由义王、安王、福王的王号演变而来,大约形成于1858年。1859年4月洪仁玕封为精忠军师干王,随后陆续封了英、忠、赞、侍、辅、章六王和洪氏亲属诸王。至1861年《朝天朝主图》颁布时,连爵同王的驸马、西父在内共二十八个王。六爵既已封多,又在六爵之上、诸王之下,陆续增设了天将、朝将等,以为升迁地步。其与原有的主将、大佐将、正副总提,合为军中诸将。诸将与六爵两个系列互相交叉。这样,王、天将、朝将、主将、义、安、福、燕、豫、侯,成为后期官阶系统的主干。丞相以下职官为低级军官,与六爵的次等属官地位相当。总制、监军、军帅至两司马,一般只用来封赏乡官。朝内设掌率综理政事,分正、又正、副、又副。各掌率的官阶因其现任本职的高低而异。王、诸将和六爵的属官名目,已知有六十余种。主持日常工作与分司任事者,王之属官为同检和六部尚书,天将、朝将为总检和六政书,主将、义为经政司和六司员,安、福为军政司和六书,燕为军政司和六种,豫为议政司和总尹,侯为佥政司。
(二)土地政策
1854年秋,杨秀清、韦昌辉、石达开等根据天京粮食供应紧张的情况,向洪秀全提出“照旧交粮纳税”的建议,得到洪秀全的批准。“照旧交粮纳税”就是按照清政府的赋税制度向土地所有者征收地丁银和漕粮,允许地主收租。地主要向天国纳粮完税,这事实上承认了地主对土地的所有权。根据“取租办赋”的原则,承认了地主征收地租的权利。太平天国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制度,没有从根本上满足广大农民的土地要求,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封建的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但是也采取了一些有利于农民的措施,如没收一部分地主的土地,包括清政府的官田、南方有些庵观寺院田、宗族祠祭田等公产;承认部分农民自发占有地主的土地;采取轻税政策,对富人则征收重税。
(三)城市管理政策
太平天国初期,天京城里推行军队中的管理原则和制度。废除私有财产,实行圣库制度,居民的一切财产上缴圣库,再由圣库供给生活必需品;按军队编制,居民分别建立男行女行、男馆女馆,除了天王及诸王外,夫妻不利同居;老弱病残者,皆编入“牌尾馆”,由国库供养,从事“扫街,拾字纸,看鱼塘菜园,割菜子蚕豆”等工作。凡16至50岁的男子,皆编入“牌面馆”,承担参军作战及修筑工事等工作。并且完全废除商业。但是,这种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遇到许多问题,不得不逐渐改变。1854年,实行官营商业,对愿意从事某种商业者发给执照和资本,但有诸多限制。后来不得不准许私人经营商业,采取保护商业、自由贸易的政策。1855年,杨秀清下令解散女馆,令男女婚配,夫妻团聚。但对于手工业的管理,天京设立“诸匠营”(金靴营、绣锦营、镌刻营、木、织营、金匠营)和“百工衙”,实行统一管理。诸匠营有土营、木营、织营、金营等7种;百工衙分为弓箭衙、战船衙、旗帜衙、缝衣衙、豆腐衙等39种。诸匠营和百工衙都有一定数量的手工业工人,产品全部缴公,不经市场交换,工人除供应吃穿外没有其它报酬。这种政策长期推行是不利于生产发展的,所以只在军中和天京推行,其它地区仍实行公营和保护私营工商业相结合的政策。
(四)妇女政策
太平天国打破了几千年来男尊女卑的封建束缚,提高妇女的地位,实行男女平等的政策。经济上,妇女可以分得土地,同男子一样劳动;政治上,妇女可以参军、做官,从金田起义开始就组织女军,与男子并肩作战。对有才能的女子授以官职,她们与男官处于同等地位。妇女同男子一样享有受教育、参加考试的权利。另外,废除封建买卖婚姻,主张自由婚姻,男女结婚领取结婚凭证“合挥”。但是,太平天国妇女政策并未完全实行,定都之后,随着洪秀全诏令“女理内事,外非所宜闻”,她们便逐渐淡出太平天国的政治和军事舞台,其活动空间十分有限。这些被组织起来的民女一律被勒令放足,且不得穿裙,以便于从事削竹签、搓麻绳、挖壕沟、盘粮等后勤劳务;善女红的女子则被编入绣锦衙,其绣花处曰绣花馆,算是上差。诸王等仍然选嫔妃、纳妻妾,而且曾是洪秀全等冲击对象的“三从四德”观念,后来却被他们奉为至理之言,这与初期宣传的“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姊妹之群”的平等观念显然是背道而驰的。
(五)文化教育政策
太平天国对孔子和儒家经书的正统权威进行猛烈地冲击,太平军所到之处,毁孔庙,砸孔子牌位,把儒家经书斥为“妖书”,严禁军民诵读和收藏。还专门成立了“删书衙”,负责将“四书”、“五经”中的“一切鬼话、怪话、妖话、邪话,一概删除净尽,只留真话、正话”。并建立“镌刻营”,刊印太平天国编著的各种书刊。太平天国还通过改革考试制度,广泛吸收知识分子参加政权管理,考试内容以太平天国文献为对象,考取后即授予官职。科考取消门第限制,男女平等。要求各地乡官鼓励读书人赴试。军帅辖区内如果没人应考,军帅就有被革职的可能。对家境贫寒的考生,政府还提供路费等必需的费用。此外,太平天国还颁行了“天历”,对旧的历法进行改革。天历规定一年为366天,单月31天,双月30天。这种计算方法虽然同地球绕太阳一周的实际时间有些差距,但是它否定了清朝的纪年,删除了旧有历法上所宣扬的迷信内容。
(六)对外政策
太平天国采取友好平等、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从1853年4月至1854年6月,英国驻华公使文翰及其后任包令、法国公使布尔布隆、美国公使麦莲等先后访问南京进行刺探,并试图强迫承认各国在华的侵略权益。但是,太平天国的领袖们拒绝不承认清廷与列强签订不平等条约,主张平等往来,反对外来侵略,维护国家尊严。同时严禁鸦片输入,鼓励正当贸易。然而,由于他们初次接触外国资本主义侵略者,对其本质认识不清,而且又因宗教形式相同,于是把侵略者称为“洋兄弟”,甚至表示允许外国侵略者“自由出入”、“货税不征”,放松了对其应有的警惕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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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是一场以农民为起义者的革命运动,虽然只有短短十几年,但也诞生出相对完善的制度与规定,但是有些制度与规定却让人大跌眼镜。下面,就列举一些太平天国中改革改得荒唐、离奇、可悲的东西。
太平天国的领袖一心要砸碎清朝政府,开创一个全新的国度,就力求天国内部的所有一切都与清朝截然不同,进而从全方位进行改革。
可惜的是,很多改革只是停留在表面上,旧酒换新瓶,换汤不换药,并没有太多实质性的改变。甚至,很多东西越改越糟糕,出现了混乱,开了历史的倒车。
一、改称呼: 称历代帝王均为“相”,称孔子为“孔阿二”,称清朝为“妖朝”,清官为“妖头,清兵为“妖兵”,神像为“死妖”,骂人为“妖魔鬼”。称天王洪秀全为“真圣主”,称东南西北翼等王及头目为“大人”(后期也称“老毛子”),其他内部成员呈一律称“兄弟”。但凡掳掠得富贵家子弟及年轻而貌端正者认为干儿子或者养作妾童的,称“公子”,掳得女子少妇为妻的,称“贞人”,此外,还有“小把戏”、“牌面”、“牌尾”、“典乐”、“典厨”、“典硝”、“董事”等等称呼,不一而足。
二、改文字:随心所欲,胡乱窜改文字,如“圣”改“胜”,“上”改“尚”,“华”改 “伍”,“耶”改“耳”,“国”改“郭”,“火”改“亮”,“清”改“菁”,“秀”改“莠”,“山”改“珊”,“贵”改“桂”,“亥”改“开”,“卯”改“荣”,“丑”改“好”。将“辛亥”说成“辛开”,将 “癸丑”说成“癸好”,让人莫名其妙。
三、用隐语:称火药为“红粉”,炮弹为“元马”,巨炮为“洋庄”,百姓为“外小”,上茅厕大便为“调化”,小便为“润泉”,向百姓征粮、索贡为“讲道理”,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四、改刑罚:订有律令一百七十七条,刑罚主要有点天灯、分尸、剥皮、铁杵、顶车,反弓、跪火、杖肋、鞭背、木架等等。其中的点天灯,也叫倒点人油蜡,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进油缸里浸泡,入夜后,将他头下脚上拴在一根挺高的木杆上,从脚上点燃。此刑在太平天国最受欢迎,最为盛行。
五、改科考:所出考题主要以拍领导人马屁为主,如:“四海之内皆东王。”又如:“天父原来有主张,磨来磨去试心肠。”考试中榜者,常熟称“莠士”(即“秀士”),苏州称“博士”、“约士”,南京称“俊士”、“杰士”。
六、取南京后改战法:士兵持竹竿而战,插竿首以长钉,以此为战具。且掳不知战之良民为前驱,诓骗部众说:“放胆,有天父看顾!有天父保佑!”或:“越吃苦,越威风。”又或:“代打江山打先锋,要汗如珠。”
七:迫民信教:捏造诸如《天理要论》、《天情道理书》、《原道救世歌》、《旧遗诏》、《新遗诏》、《天父天兄下凡诏书》等等天主书教人,不能背读者杖之。《金陵兵事汇略》记:“贼逼男女拜上帝,以黄纸作誓语,拜毕焚之,谓之悔罪。”要求百姓每日睡起饮食都要默念“小子某同众小子跪在地下,敬谢天父上主皇上帝老亲爷爷”等语。
……
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改变军民生活模式。
洪秀全在造反之初,为了断绝起事者的后路,要求锅碗砸碎,房屋烧掉,全家参加,财产充公。这么一来,破釜沉舟,人人都成了过河卒子,除了力战,再无第二条出路。正因为这样,初期太平军虽然从军事层面上的战略战术都不行,但兵锋甚锐,所向披靡。
不过,全军男女都参加造反了,如果不采取得力措施,行军打仗不仅因为拖家带口不方便,即在吃穿行住各方面仍以家庭为单位,肯定影响战斗力。所以,洪秀全严格实行男女隔离措施,并在理论上做了大量宣传,如《原道救世歌》说:“第一不正淫为首,人变为妖天最瞋;淫人自淫同是怪,盍歌麟趾咏振振。”《天条诗》说:“第七天条:不好奸邪淫乱……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然后在《禁律》中规定:“凡夫妻私犯天条者,男女皆斩。”
定都天京后,洪秀全还明确宣布“男有男行,女有女行,男习士农工商,女习针指中馈”,要求男女分开住,并将已婚的男女强行分居,实行军事化管理。平均以25人为一单位,按照性别编入男馆或女馆,俗称“男营”、“女营”, 由洪秀全的亲信蒙得恩统管,民女入馆后,“无论老少,呼曰‘新姐妹’,聚二十余人为一馆”。
洪秀全以《天条书》第七天条作为最权威的指示,称“务宜时时严查军中有犯第七天条否,如有犯第七天条者一经查出,立即严拿斩首示众,决无宽赦。”军中禁律再加以强调 “犯第七天条,如系老兄弟定点天灯,新兄弟斩首示众。”“凡夫妻私犯天条者,男女皆斩。”“凡强奸经妇女喊冤,定即斩首示众,妇女释放;如系和奸,即属同犯天条,男女皆斩。”
也就是说,凡在天平天国统治区内生活的人,无论是士兵还是百姓,只要和异性发生了关系,就算是夫妻,一样格杀勿论。
冬宫又正丞相陈宗扬实在忍受不了,偷偷摸摸,像偷人一样,夫妻偷偷同宿了几个时辰,被人告发,结果夫妻双双被押上了断头台。
不过,洪秀全对下属的要求义正辞严、不容置辩,但他和杨秀清等一干高层却又不是这样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而是广选嫔妃,过着帝王式的淫奢生活。
早在永安封王时,即1851年11月,洪秀全就正式宣布:“后宫称娘娘,贵妃称王娘。”即天王的后妃总称“娘娘”,东、西、南、北、翼五王的妃子通称“王娘”。次年,便在武昌阅马厂选妃,洪秀全自己,一口气定了60名年轻美貌的少女。定都天京后,每逢首义诸王寿诞之日,都要在城内女馆中选妃。《金陵省难纪略》、《金陵癸甲纪事略》等书都详细记述了其选妃的盛况。民间被弄得鸡飞狗跳,“号哭之声,呼天抢地”。
此外,太平天国的地方官员为了取悦上级,还源源不断地进献美女。
比如说,1853年,常熟、昭文二县的官员就“尽搜其妇女、货宝而西,陆续异送江城。”
1860年,苏州也“取美女七百余置诸舟,送金陵,备伪天王妃殡用,曰贡女。每岁一贡,总计凡四贡’。
另外,各地乡绅为了逢迎太平军领导人所进献的美女,就更加难以计数了。
不过,说一千、道一万,要论进献美女给太平天国首领,谁也比不过蒙得恩!
蒙得恩不是女馆的总主管吗?这家伙特别会来事。他把那些特别漂亮美丽的都挑了出来,打包送给领导,次一点的,就分配到锦绣营做袍服、被帐、以及王府的装饰,长相普通的,就要像男人一样从事运粮、背煤、割麦、割稻、伐木、砍竹等等工作。至于长得比较难看的,就抽调去筑营垒、挖沟濠、参与建造天王府和东王府,或者守卡、巡更,甚至到城外去恐吓和冲击清军。如果谁敢发牢骚表示不满,就以“变妖”论处,点天灯,杀一儆百。
有了这众多攫选美女的渠道,洪秀全艳福齐天了。
1864年,洪秀全儿子洪天贵福被俘后在供词中说,洪秀全共有88个妻妾。妻妾之外,还有多少宫女围绕在洪秀全身边、给洪秀全提供那方面的服务呢?没有谁统计得过来,但很多记载都直指围绕洪秀全转的宫女不下一千人。
洪秀全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行为,惹得下面怨气冲天。
洪秀全也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了,太缺德了,于是在1855年,为了平息民愤,同意了准许夫妻同住、青年男女婚配。他颁布了一道多妻诏诏令:“今据天旨,朕诏西王可有十一妻,南王可有六妻,至十以下各级官员,毋须争论。……今允东王、西王各十一妻,自南王至豫王等各有六妻,高级官员三妻,中级官员二妻,低级官员以及其它人等各一妻,自高而低,依级递减,上多下少,切莫妒忌。”
为了不让女人影响和干扰到男人打仗,洪秀全又别出心裁地制订了一系列加强男权、贬低女性地位的措施,如在他“旨准镌刻颁行”的《幼学诗》中写“子道刑于妻……妇言终莫听”,要求谁也不得听妻子的话,又在“妻道”里写:“妻道在三从,无违尔夫主,牝鸡若司晨,自求家道苦。”要求女人必须事事顺从男人。又在《天父诗》中重申了君权、夫权、男权,称“生杀由天子”,“只有媳错无爷错,只有婶错无哥错”,并加订了一个“十该打”的条规:“服事不虔诚一该打。硬颈不听教二该打。起眼看丈夫三该打。问王不虔诚四该打。躁气不纯静五该打。讲话极大声六该打。有唤不应声七该打。面情不喜欢八该打。眼左望右九该打。讲话不悠然十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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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历时14年,达到了旧式农民战争的最高峰,不仅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在南方兴起而波及全中国的农民战争,也是世界历史上规模空前的一次农民战争。来看看太平天国的军事制度是怎样的吧。
一、太平军的编制与统兵体制
1、太平军的兵源和编制。太平军是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的军事组织,产生于1850年11月的“金田团营”。前期兵源的基本成份是来自广东、广西一带的汉、壮、瑶族的贫苦农民,矿工和烧炭的山民。史载“从者俱是农夫之家,寒苦之家”(《李秀成书供》影印本。)。他们是为了反抗封建剥削和压迫而从军的,也有少量的地主或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参加。太平军团营之时,紫荆山、贵县、平南、象州、陆川、博白、化州、廉江等地的拜上帝会会众纷纷变卖家业田产,成群结队向金田村一带进发。至11月,各路群众万余人汇集金田,一时形成四方来效,举家乐从的局面。后期因太平军急于扩充实力以应付中外反动军队的围剿,改变了前期不滥收兵员的政策,不仅招收了不同信仰的其他会党武装,如在粤失败而北上之三合军,苗沛霖的练军等。而且还收容了大量的清军降兵,甚至还有一些土匪、赌棍、恶霸、土豪等也混入军队之中。这是造成太平军军纪军誉受到不良影响的重要因素(简又文:《太平天国典制通考》下册,1343—1345页。)。 太平军的编制与清朝军队不同,带有农民起义军的特点。与中国古代农民起义军相比,也有很大差别。太平军队伍之庞大,编制之健全是历代农民起义军无法比拟的。洪秀全、冯云山等以推翻清朝统治为志,所以他们在太平军的编制上没有沿袭清军的编制,而是对《周礼》、《夏官》、《司马法》等古代文献和历代统兵、编制方式加以吸收研究,斟酌古今,根据需要决定取舍,结合战斗实践创造了自己的军队编制。他们以《周札》束伍和寓兵于农的规制作为基本原则,制订了太平军的编制:5人为伍,设伍长1人。5伍为两,设两司马1人,辖25人。4两为卒,设卒长1人,辖104人。5卒为旅,设旅帅1人,辖525人。5旅为师,设师帅一人,辖2630人。5师为军,设军帅1人,辖13155人。包括军帅本人,一军计官兵13156人。其中军官(两司马以上为军官)656人。士兵12500人。
在太平军一军中,以师帅为营,按前后左右中的次序分为5营,无论属于某旅、某卒、某两,前面必冠以前后左右中某营。太平军的番号非常严谨,两司马以上的军官均有旗帜,旗帜的尺寸、颜色、形状由于官职级别不同而不一。伍长、伍卒没有旗帜,只有招衣和腰牌。只要看到军人的旗帜或腰牌,诏衣的番号,即可知道属于某军、某营、某旅、某卒、某个两、伍。太平天国军制规定,每个战士都必须配戴腰牌,外罩招衣,以利辨认。
2、太平军女军的编制。太平天国早在金田团营时,就分男行女行,后来又组成男营女营。1853年定都南京后,建立了女军40军。天国女军的编制和太平军男营的编制有些差别。每军设女军帅1人,其上有监军、总制,以下无师帅、旅帅,直接管辖卒长25人,每个卒长管辖营长4人,共有营长(女军中两司马称营长)100人,女兵2500人,一军帅共统辖官兵2625人。女军的编制序列是以前、后、左、右、中和一、二、三、四、五、六、七、八进行组合,从前一至前八,后—至后八,如此类推,一直到中八,共成40军。女军在总制之上设、指挥、检点、丞相,再上又有女军师4人。
女军在太平军初创时期曾经参加过战斗,定都天京后,主要从事挑砖、负米、割稻等日常劳动和挖战壕、团城池等战备劳动,基本上不去远征打仗。女军在配合男营守卫天京或辅助男营出城作战方面曾经起了很大作用。1855年初,天国允许太平军和天京等地人民恢复家庭后,广大妇女即回家中,女军的编制也随之而撤消。
3、太平军的统兵体制。太平军的统兵体制和指挥系统明确而严密。以军为镇守或行军作战的基本单位,但军帅尚不是一军的最高统领,其上还设有监军和总制。军帅主要负责平时的管理训练和行军途中结营扎寨等军务。督军则主要负责战时的调度指挥即所谓“至出师,乃以监军统之”(张玉田等编著:《中国近代军事史》,91页。)。监军、军帅、师帅至两司马构成了司令部系统,而职同监军的各种典官及其属官则负责后勤和军需供应,属于后勤部系统。司令部系统与后勤部系统均受总制的统辖,总制成为对一军全面负责的最高长官。
同时,太平军的领导者为了统一集中使用军队以对付强大的敌手,经常把两军以上的兵力联合编为一体,派、指挥、检点、丞相或国宗等作为统兵将领。被派遣领兵征伐或镇守某地的将领,前期称为佐将,后期则由主将担任。这种统兵的将领实际是一个方面军的统帅。佐将或主将均辖于军师。天国定制:凡一切军政事务,都由军师总揽,统兵将领每有奏议,必先禀请军师,军师裁定后,直启天王主断,后由天王旨准颁行。1851年3月,洪秀全称天王,同时分封军师4人,杨秀清为左辅正军师,萧朝贵为右弼又正军师,冯云山为前导副军师,韦昌辉为后护又副军师(《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6页,9页。)。1861年4月,天王又重新分封军师,去掉了韦昌辉补封洪仁开为精忠军师,石达开为公忠军师其后,又封李秀成为真忠军师,陈玉成为勇忠军师(《太平天国》(丛刊)第2册,700页。)。太平天国后期滥封王、封爵达2709余人,面前后分封的军师却不过20人,可见天国的领导者对于军师一职的任命是非常慎重的。
4、太平军的官职。太平军于金田起义时,虽云建国开朝,然而规模未备,组织简单。自天王以下,只有军事组织,所设官职不分文武,在前后左右中五军主将之下,有丞相、检点、指挥、、监军、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伍长(简又文:《太平天国典制通考》上册,75页。)。天国后期,在太平军控制下的区域内,文武官职有所区分,但军队官职,尤其是武官变化甚微,基本与初期相同。
丞相,分天地春夏秋冬6官。每官分设正、又正,副,又副,各一人,共有丞相24人,如天官又正丞相等。检点,天国初置检点36人,其上系“殿前”,又分左右,编号为左单右双,自十一而下则去“前”字。如“殿前左三检点”,“殿右十二检点”。指挥,官名上系殿前,亦分左右,编排号数与检点相同,前期仅72人,其后军队数量增加,越封越多,无法计算。,官名二上以炎水木金土五行及数字系衔,又分正副,如炎一正。总制,也分系炎水木金土五行,每字下又分一、二、三、四„„以次序相承无限额。初时仅有总制95人,此后陆续增设,无法计数。监军,亦分炎水木金土五行,每字下又分正副及天干与数目,如“木正壹甲壹监军。军帅以下不再赘述。
太平军每一军的正副职官和职同官及属官,听使的数量很大。正职官有总制、监军、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副职官有军帅、师帅、旅帅的协理和副卒长、副两司马等官职,有职而无编制。职同官即典官,均职同监军,实际中并不遍设。军中正职官的属官一般称为尉、伺、书理。因其所属长官的职务级别不同,在其职务前所冠的名称也不同。如监军的尉称监尉,师帅的尉称师尉等等。军中典官的属官,其称呼与上述不同,不称尉、伺而称“差”,如军中的典官职同监军,其尉、伺则称监差,其书理则称书使。史载,太平军一军中,按编制从总制到两司马的正职官的属官和35名典官及属官计有3932人。副职官,如军帅、旅帅的协理和副卒长、副两司马计有656人。一军中的职同官、属官和副职共计4588人,将这一数字与原来全军编制13156人合计,再加上总制和监军,太平军一军的编制应有17746人(《太平天国》(从刊)第三册,91—93页。285—286页。157页。38—39页。290页。296页。)。
二、太平军的兵种与装备供给
1、太平军的兵种与数额。陆营。陆营即步兵,是太平军的主要兵种。在广西时,陆营以前后中左右五个方位加一、二两个数字编排,从前一、前二至右一、右二共编为10军。到天京后,发展到95军,改用前后左右中的方位顺序和一至十九的数序联起来编排,从前一军至中十九军共编95军。陆军的主要任务是攻战和镇守。
土营。太平军由桂入湘的过程中,有挖煤人数千加入队伍,鉴于作战的需要,另立土营,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工程兵。初期,仅设指挥1人,下设分一、二和正、副4人。定都天京后,由于土营在攻克武昌、南京等坚城的战斗中功劳卓著,作用重大,后扩建为两军,封指挥30余人,达600余人。并建全了从总制、监军、军帅至两司马等编制,与陆营基本相同。土营的任务是“专充穴地之役,鲜使打仗”(《太平天国》(从刊)第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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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学的历史教科书上,把太平天国说成是正义的农民起义。然而,事实上,太平天国给中国带来的,并没有多少正面积极的东西,反而让无数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来看看太平天国的科考制度吧。
要说出太平天国的劣迹,真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所以本文就只捡科举考试八卦八卦。
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的一种通过考试选拔官吏,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
隋朝开皇七年(587年)设志行修谨、清平于济两科。炀帝大业二年(606年)设“进士科”,以试策取士。唐因隋制,分常举和制举两种,武则天时创殿试和武举。
明清的科举考试分为四个级别,最低的一级叫院试,由府、州、县的长官监考,考试通过后为秀才,然后是乡试,这是省一级的考试,考中的就成了举人。
再高一级的是会试,由礼部主持,考取的叫贡士,如果能考过这一关,就有资格参加最高一级的考试,也就是殿试。
殿试又叫廷试,由皇上亲自主持。
凡能通过殿试的,最起码也能捞个进士,如果哪位有幸考中了第一名状元,不仅能得到高官厚禄,还可以名扬天下。
在明清时期,科举通常采取三年一次的制度。
就是这么一种为了选拔官员而设置的严肃的考试,太平天国却当成儿戏一般。
太平天国科举取士,实质上是与清王朝争夺人才,人家三年举行一次,而他们则一年举行四次。
设天试、东试、北试和翼试,试期分别以天王、东王、北王和翼王四人生日为期。
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最高级别的京试考试就达22次,共产生状元22名。
这些所谓的状元,大都没有什么真才实学。
有一次考试,只要真满试卷的都中了举人,最后发了一套衣服就把人打发回家了。
其中有一个傻里傻气的乡下小子也中了举人,在家等了许久,也没等到朝廷给他封官,于是就跑到官府去问。
结果人家告诉他,那次考试只是为了祝寿而举办的活动,不算数的。
但在科举这件事上,也不能说太平天国完全没有贡献,毕竟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状元,就是在太平天国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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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军恐怕是唯一一个把“军”这个名称当成正式建制单位使用的农民起义军,而且这级建制自始至终一直存在,并写入官方出版物。
1850年底太平军在金田团营,开始同清方对抗,当来自广西各县的拜上帝会众集结金田后,立即被编为中、前、后、右、左共5个军,按照编制,每个军的主官称为“军长”、“副军长”,下辖四个“先锋”,每个“先锋”辖5个“百”,每个“百”辖4个营,每营25人,各级主官都叫“长”。
按照这个编制,太平天国每个军应有2500人(不包括各级军官),全军12500人,而当时金田太平军总数为“男妇二万余”,则能战者的总数和编制相差并不多,各级编制是比较充实的,《天兄圣旨》中提到前军以张瑲进为先锋长的一个先锋,有兵力500人,和编制规定一模一样,而与太平军交锋的清方将吏转述俘虏供词,都说太平军每营人数为25人,也与编制相当。
太平军编制的重大变化,是在1851年7月2日至8月15日之间。
7月2日,太平军经过一番转战后,回到最初起兵的紫荆山区,洪秀全的总部驻扎茶地村,在这里,太平军按照《周礼》进行整编,将5个军扩大为10个,即中一、中二至左一、左二,军辖中、前、后、右、左5师,师辖中、前、后、右、左5旅,旅辖一、二、三、四、五5个卒,卒辖4个“两”,每“两”5个“伍”共25人,各级主官分别叫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伍长,按照这个编制,全军连军官共13156人。
表面上看,新编制比旧编制只扩充了1倍,其实不然:原来的军以下只有先锋—百—营三级编制,而新的军则为师—旅—卒—两4级,营和两的编制人数却是相同的,也就是说,新的一个军编制,就相当于原先5个军的总和,新编制不是扩编了一倍,而是扩编到原先的10倍。
问题是太平军的兵力并没有膨胀到如此惊人的数量:按照新编制,太平军全军应有13万多人,但根据清方情报、俘虏供词等可知,直到稍后太平军进入永安州城,全体男女总人数最多不过三四万,甚至有说仅1万多人的,也就是说,扩编到原先10倍编制的太平军,能上阵的战士人数比扩编前增加有限,甚至可能不增反减,那么,扩编的意义何在?
罗大纲是天地会名将,勇猛善战,又有一批战斗经验丰富的部下,是太平军极力争取的人物,《贼情汇纂》记载,罗大纲第一个太平天国官职,就是“左二军军帅”,由此可知,由于罗大纲身份特殊,部下虽接受太平天国整编、纪律,但终究和拜上帝会嫡系有差异,另编一个军、并让罗大纲担任这个军的长官,是比较得体的安排;既然有了“左二军”,则增设其他几个“二军”也就顺理成章,至于将每个军的编制扩大一级,一来可以满足功臣们提拔的需要,二来一旦军队扩充,也会比较方便。
由此可知,太平军的第一次扩编,更多出于人事安排的需要。
这次扩编基本奠定了太平军早期军制的框架,此后的六七年内,太平军虽然从几千人、几万人扩充到几十万人,但军一级的基本编制始终保持不变。
当然,调整总还是有的。
最大的变化莫过于军数的不断增加。
1853年1月,太平军在武昌第二次扩编,数由10个扩编到25个,即从中一军至左五军,同时增编水营5个军,土营一个军;几个月后在天京,又扩编为陆营95个军,水营9个军和土营两个军。
明明人数不足却要虚设这么多军,一是因为分兵作战,较大的编制有利于各兵团招兵买马,二是这一阶段立功的将士很多,需要设立更多实缺论功行赏。军队实际人数和编制离题万里、以至于谁也没真把编制当回事。
1858年时,本身只能算太平军中级军官的前捻首李昭寿,部下就有多达24个军的编制,全军总的军数自然远远超过95或106个。稍后,洪秀全推行“分地制”,各地守将均自行编制属下军队,“军”这种臃肿、不方便的编制,普遍被旗、营、队等更灵活、更符合实际的编制所取代。尽管在不领的队伍里,仍然有“军”这种旧编制的留存,尽管一心想把军权牢牢掌握在洪氏家族手中的洪秀全后来多次试图抽调各将领军队中精锐,按传统的《周礼》编制重新成军,但太平军编制的主体,已转换为新的队—营或旗—队—营编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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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实施的政治制度:整体是等级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采用资本主义的管理方法《资政新编》,没有按照起初的《天朝田亩制度》进行管理和统治,导致领导层争权夺利、基础层失去原有的利益,最终土崩瓦解、导致失败。
中国近代太平天国革命建立的农民政权的政治制度。
中央政权:以1856~1857年内讧为界,中央政权组织形式前后有所变化。前期实行军师负责制,后期实行天王集权制。
军师负责制:太平天国前期实行的中央政治制度,以“主”为国家元首,“军师”为政府首脑。
太平天国的国务由军师。军师具有统率其他各王及各级官员的权力,为“朝纲之首领”。1851年11月,洪秀全在永安封立五王时,就规定西、南、北、翼四王都归东王节制,军政大权交给正军师东王杨秀清。1853年3月建都天京后不久,颁布《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国家政务由下级层层核议,经军师决定,然后由军师启奏天王取旨。但天王照例“旨准”,因此常有“事过方奏或竟不奏者”。《天朝田亩制度》还规定,凡经军师奏请取旨的政事,天王旨准后,由“军师宣列王,列王宣掌率以下官一体遵行”。即一切重大决策既由军师议定,也由军师组织实施。所以太平天国早期 3篇檄文(《奉天诛妖救世安民檄》、《奉天讨胡檄》和《救天生天养中国人民谕》)和1853年6月颁布的《安抚四民诰谕》,以及在此期间太平天国致外国的照会,都是由左辅正军师杨秀清、右弼又正军师萧朝贵署名,代表太平天国颁布或发出的。萧朝贵在1852年 9月阵亡,实际上在檄文和照会上签署的只是正军师杨秀清一人。太平天国还规定,凡封授遣派镇守各地的官员和出征的大将时,须授予他们一张正军师杨秀清签发的将凭,持将凭在外可先斩后奏。正军师的将凭代表太平天国的国家权力。
天王集权制:太平天国后期实行的中央政治制度,天王独揽大权,亲理国务。1856年天京发生内讧,东王正军师杨秀清、北王韦昌辉相继被杀。翼王石达开承接杨秀清军师职权,但受洪秀全猜忌,次年夏带兵出走。从此,结束了军师负责制,一切权力收归洪秀全。太平天国中央政权组织形式发生了变化。在洪秀全的直接领导下,中央设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别掌管国务。六部主管官员各设正、又正、副、又副,共计24员。六部正官分别称天官(吏部)、地官(户部)、春官(礼部)、夏官(兵部)、秋官(刑部)、冬官(工部)。六部主管官员只向天王洪秀全和幼主负责。这时期,举凡调兵遣将、减征钱粮、安民均由天王降诏。在集中权力实行中央专制制度的同时,洪秀全还重用亲人,如重用他的外甥幼西王萧有和,还重用其兄洪仁发、洪仁达等人。这些人的权力比六部主管官员还大。1859年4月,洪秀全封其从香港到天京的族弟洪仁玕为干王,“晋位军师”。这时军师已没有实权,权力仍集中在洪秀全手中。
职官设置:天京事变前,职官设置有两个特点:①爵职混一。在很多情况下,爵职代表官员的级别。爵职级别依次为:王、侯、丞相、检点、侍卫、、总制、监军。其中,王又分四等:东王、西王为一等,南王、北王为二等,翼王为三等,燕王、豫王为四等。②高级官员府衙合一。东王及其他各王,甚至检点、指挥,均设由人数不等的属官组成的办事机构。这些机构和属官既办公务又负责高级官员的私人生活事务。如东殿(东王府)实际上是国务的机关,既设有负责国家事务的东殿六部尚书等职官,又设有负责东王服食起居的东殿仆射等职官。这些职官职同检点。
太平天国主管各种事务的官员通称典官,有专为天王及诸王服务的,也有办理政府事务及管理工商业的。名目繁多,职级高低不一,有的职同检点,有的职同总制,也有的职同监军。
1856年天京事变后,爵、职趋滥。先是在王爵之下,逐渐形成义、安、福、燕、豫、侯六等爵。后来又增加天将、掌率、统管、尽管、神策朝将、护京神将、神使、主将、佐将等官职,其级别似在王爵之下,义爵之上。到了晚期,封王日多,竟达2700余名。这些王没有专名,统称列王。
地方各级政权:太平天国的地方行政单位分为省、郡、县三级。
省级地方政权,实际由当地的军事统帅负责掌管。如安徽省先后由翼王石达开、燕王秦日纲、英王陈玉成等掌管,各王府就是政权办事机构。郡,相当于旧制的府,设总制。县设监军。总制和监军原则上由中央直接任命,一般由太平军中级军官担任。他们有武装守卫地方之责,所以又叫“守土官”。
县以下设各级“乡官”,形成严密的政治组织。原则上,每5家立伍长,25家立一两司马,100家立一百长,500家立一旅长,2500家立一师帅,12500家立一军帅。军帅至两司马为乡官,由本乡人担任。各级乡官产生的办法在《天朝田亩制度》中都有详细的规定,但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执行。乡官的产生有本人自荐的,有以进贡被任的,有“众姓所共推”的,较多的是通过地方举荐产生。因战事频繁,军需紧急,为了征集田赋杂物,太平天国也委派一些地主分子出任乡官,“凡有赋役不完结者,都责在他身上”。太平天国的乡官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乡官既保证了粮食 军需的供应,又组织乡兵维持了地方治安。
司法制度:太平天国实行的是司法和行政官员合一的制度。民间诉讼均由各地乡官和郡县行政长官审理。自师帅至两司马皆设公堂刑具,另设典执法为刑罚执行官。
太平天国的诉讼程序,在《天朝田亩制度》中有详细规定:凡有诉讼,“两造赴两司马,两司马听其曲直;不息,则两司马絜两造赴卒长,卒长听其曲直;不息,则卒长尚其事于旅帅、师帅、典执法及军帅;军帅会同典执法判断之。既成狱辞,军帅又必尚其事于监军,监军次详总制、、指挥、检点及丞相,丞相禀军师,军师奏天王。天王降旨,命军师、丞相,检点及典执法等详核其事,无出入,然后军师、丞相、检点及典执法等直启天王主断。天王乃降旨主断,或生或死,或予或夺,军师遵旨取决”。在具体执行中,虽未完全按上述规定执行,但是各地乡官审理案件都要“申详监军批示”,贴告示于衙前才能结案。据清朝当局记载,浙江双林镇,两年之间“所杀可百人,皆凶恶之著名者,颇不冤滥”。在某些方面,太平天国也出现过严刑峻法的弊病,特别在信仰拜上帝和革除社会恶习、提倡新的衣冠服饰方面操之过急,刑罚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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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的管理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基层乡官制度,《天朝田亩制度》把太平军的组织系统推广到社会生活中,每5家设一伍长,5个伍设一两司马,其上设卒长、旅帅、师帅、军帅等,一军13156家。军帅以下称乡官,乡官由推举产生。两是社会基层单位,由25家组成,两司马为统领。乡官制度是寓兵于农的制度,每家出一人为伍卒,“有警,则首领统之为兵,杀敌捕贼;无事,则首领督之为农,耕田奉上”。
太平天国封王制度一变再变,到后来的王爷满地走,官爵多如狗。王爵制度似乎成了笑话。下面是百文网小编分享的太平天国的王爵制度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太平运动到底持续多久这个问题其实是有争议的。但是太平天国运动是1851年在金田村开始,1864年天京陷落,也就是说前后共十四年。既然如此明显,为什么还有关于太平天国运动到底持续多久这个问题的争议呢?
其实太平天国运动到底持续多久之所以有争议,是因为有些人觉得太平天国运动的结束时间不能简单的以天京陷落作为结束标志,另外还有两个时间点可以作为太平天国运动的结束标志。
其中一个是按照袁大魁部下的败亡时间为太平天国运动的结束标志,因为这一支部队依旧使用太平天国年号文书的部队,如果按这个时间来算,太平天国运动到底持续多久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十九年。
另外一个是按照石达开部下军队败亡的时间来算。因为这个是太平太国运动留下的最后一只军队。这个军队是1872年才彻底败亡的,如果按照这个时间来算,那么太平天国运动到底持续多久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二十二年。
其实关于太平天国运动到底持续多久这个问题的答案,主要是要看以什么事件作为太平天国运动的结束标志,标志不一样,持续的时间也不一样。不过大部分历史学家还是将天京陷落作为太平天国运动结束的标志,因为都城的陷落表示这政权的消亡,即使有部下留存,那么也不足以再代表太平天国运动,这种说法也是比较受大众接受的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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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4年秋,杨秀清、韦昌辉、石达开等根据天京粮食供应紧张的情况,向洪秀全提出“照旧交粮纳税”的建议,得到洪秀全的批准。“照旧交粮纳税”就是按照清政府的赋税制度向土地所有者征收地丁银和漕粮,允许地主收租。地主要向天国纳粮完税,这事实上承认了地主对土地的所有权。根据“取租办赋”的原则,承认了地主征收地租的权利。太平天国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制度,没有从根本上满足广大农民的土地要求,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封建的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但是也采取了一些有利于农民的措施,如没收一部分地主的土地,包括清政府的官田、南方有些庵观寺院田、宗族祠祭田等公产;承认部分农民自发占有地主的土地;采取轻税政策,对富人则征收重税。
太平天国的天王洪秀全对于男女有别非常在意,甚至推崇了无数的政策以倡导男女有别。但人总要结婚与传宗接代,那么,太平天国的婚姻制度是怎样的呢?与封建时代又有什么区别。下面是百文网小编分享的太平天国的婚姻制度与封建婚姻制度的异同,一起来看看吧。
1.太平天国对旧式婚姻制度的彻底性改革。由于太平天国是以类似于____的拜上帝教为最高精神纲领的,在这种颠覆前人的意识形态的作用下自然就形成了颠覆以往的婚姻制度,如将男女绝对分隔的男性女性制度,西方民主平等思想所倡导的禁止娼妓、反对纳妾制度,以及一系列颇具西方宗教色彩的婚俗改革。
2.太平天国对旧式婚姻制度及封建夫权家庭观念的继承。由于太平天国革命到底是一场发生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战争,所以它终究摆脱不了中国封建思想的侵蚀和中国国情的影响,其婚姻制度也当然会带有许多中国特色,甚至比以往封建王朝的婚姻制度更加传统和落后。例如上层多妻、下层无妻的等级多妻制,洪秀全给太平天国女性以及其后宫娘娘灌输的各种三从四德的思想和诸如“十该打”、“四不准”的规章。
3.形成这种别具特色的婚姻制度的历史原因,包括经济原因、思想原因和阶级原因。其中经济原因主要是指鸦片战争后,中国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开始向资本主义经济转变,资本主义萌芽产生,家庭式生产模式形成,加之太平天国常年战争环境的影响,使得提高妇女地位、改变旧式婚姻制度成为必要。思想原因主要是指在拜上帝教的教义、西方资本主义先进思想和中国封建礼教的传统思想的交织影响下,形成了太平天国既有先进性改革、又有落后性继承的别具特色的婚姻制度。阶级原因主要是指太平天国的领导者和参加者都是农民阶级,农民阶级的双重性决定了其婚姻制度的两面性。
4.根据自己的理解对太平天国婚姻制度进行了正反两面的评价。太平天国婚姻制度既是一反封建传统的大胆创新,也继承了封建婚姻制度的诸多方面,有的甚至比以往更加落后。但总体说来,太平天国的婚姻制度还是功大于过的。它在婚姻制度方面所做的一系列提倡男女平等、阶级平等的主张,是历史的创新,也是历史的进步,对我们的法律史研究和今天的法律制定有着积极的意义。
太平天国的婚姻制度是农民阶级反抗地主阶级压迫的产物。能够调动广大农民的战斗积极性,保障一定时期内的社会秩序,它的人权和民主观念是对当时不符合社会发展旧制度的体现和反抗。
为了对男女婚嫁实施有效的监控,太平天国以婚娶官作为主管婚娶事务的专职官员,并正式推行与之相配套的龙凤合挥制度。婚娶官早在取缔家庭时期就已经设立(注上元县人王永年撰有《紫苹馆诗钞·陷金陵》,题注“癸丑二月旧作”,内有“男女婚嫁有婚娶官”一语。参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第392-393页。),但起初仅是一个象征性的闲职。所谓“龙凤合挥”,民间俗称“龙凤批”,相当于今天的结婚证书,因盖有龙凤大印而得名,上面写明登录号以及夫妻双方的姓名、年龄、籍贯,男方还注明官职。
但洪秀全严别男女思想仍继续存在,还将这一思想列为对其长子实施启蒙教育的核心内容之一。1857年,洪秀全一手包办,给年仅9岁的幼主洪天贵福娶了四个年龄相仿的妻子,从此便禁止他与自己的生母(包括天王的其他娘娘)和姐妹见面。洪秀全还专门撰写《十救诗》供幼主阅读,作为指导其日常言行的金科玉律。
这10首诗分别以“妈别崽”、“姊别弟”、“哥别妹”、“嫂别叔”、“哥别婶”、“爹别媳”、“孙别婆”、“男别女”、“最紧喙”、“最紧心”为题,阐述有关严别男女和清心慎言的大道理,并且作了不少十分琐屑的规定,诸如男童年方7岁,就必须自己学洗澡,且不得与母亲同床;妹妹长到5岁,哥哥就不能摸她的手;弟弟到了7岁,姐姐就得与他保持一丈远的距离,等等。
9岁是男女血亲之间实施隔离的年龄杠,遵守了就“命可保”、“福多多”,否则就“天诛死”、“云雪加”,以触犯天条论处。(注洪秀全后将《十救诗》以幼主名义刊行,冠名为《幼主诏书》(《太平天国印书》,第798-799页。)由此可以看出,在对待两性关系问题上,洪秀全的真实思想要比他所公开推行的政策更为严苛和偏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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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后期曾先后改称上帝天囯、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囯。[1] 是清朝后期的一次由农民起义创建的农民政权,也是清朝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农民战争。你了解太平天国吗?下面是百文网小编分享的太平天国的制度和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太平天国的领袖一心要砸碎清朝政府,开创一个全新的国度,就力求天国内部的所有一切都与清朝截然不同,进而从全方位进行改革。
可惜的是,很多改革只是停留在表面上,旧酒换新瓶,换汤不换药,并没有太多实质性的改变。甚至,很多东西越改越糟糕,出现了混乱,开了历史的倒车。
下面,就列举一些太平天国中改革改得荒唐、离奇、可悲的东西。
一、改称呼:称历代帝王均为“相”,称孔子为“孔阿二”,称清朝为“妖朝”,清官为“妖头,清兵为“妖兵”,神像为“死妖”,骂人为“妖魔鬼”。称天王洪秀全为“真圣主”,称东南西北翼等王及头目为“大人”(后期也称“老毛子”),其他内部成员呈一律称“兄弟”。但凡掳掠得富贵家子弟及年轻而貌端正者认为干儿子或者养作妾童的,称“公子”,掳得女子少妇为妻的,称“贞人”,此外,还有“小把戏”、“牌面”、“牌尾”、“典乐”、“典厨”、“典硝”、“董事”等等称呼,不一而足。
二、改文字:随心所欲,胡乱窜改文字,如“圣”改“胜”,“上”改“尚”,“华”改“伍”,“耶”改“耳”,“国”改“郭”,“火”改“亮”,“清”改“菁”,“秀”改“莠”,“山”改“珊”,“贵”改“桂”,“亥”改“开”,“卯”改“荣”,“丑”改“好”。将“辛亥”说成“辛开”,将“癸丑”说成“癸好”,让人莫名其妙。
三、用隐语:称火药为“红粉”,炮弹为“元马”,巨炮为“洋庄”,百姓为“外小”,上茅厕大便为“调化”,小便为“润泉”,向百姓征粮、索贡为“讲道理”,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四、改刑罚:订有律令一百七十七条,刑罚主要有点天灯、分尸、剥皮、铁杵、顶车,反弓、跪火、杖肋、鞭背、木架等等。其中的点天灯,也叫倒点人油蜡,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进油缸里浸泡,入夜后,将他头下脚上拴在一根挺高的木杆上,从脚上点燃。此刑在太平天国最受欢迎,最为盛行。
五、改科考:所出考题主要以拍领导人马屁为主,如:“四海之内皆东王。”又如:“天父原来有主张,磨来磨去试心肠。”考试中榜者,常熟称“莠士”(即“秀士”),苏州称“博士”、“约士”,南京称“俊士”、“杰士”。
六、取南京后改战法:士兵持竹竿而战,插竿首以长钉,以此为战具。且掳不知战之良民为前驱,诓骗部众说:“放胆,有天父看顾!有天父保佑!”或:“越吃苦,越威风。”又或:“代打江山打先锋,要汗如珠。”
七:迫民信教:捏造诸如《天理要论》、《天情道理书》、《原道救世歌》、《旧遗诏》、《新遗诏》、《天父天兄下凡诏书》等等天主书教人,不能背读者杖之。《金陵兵事汇略》记:“贼逼男女拜上帝,以黄纸作誓语,拜毕焚之,谓之悔罪。”要求百姓每日睡起饮食都要默念“小子某同众小子跪在地下,敬谢天父上主皇上帝老亲爷爷”等语。
……
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改变军民生活模式。
洪秀全在造反之初,为了断绝起事者的后路,要求锅碗砸碎,房屋烧掉,全家参加,财产充公。这么一来,破釜沉舟,人人都成了过河卒子,除了力战,再无第二条出路。正因为这样,初期太平军虽然从军事层面上的战略战术都不行,但兵锋甚锐,所向披靡。
不过,全军男女都参加造反了,如果不采取得力措施,行军打仗不仅因为拖家带口不方便,即在吃穿行住各方面仍以家庭为单位,肯定影响战斗力。
所以,洪秀全严格实行男女隔离措施,并在理论上做了大量宣传,如《原道救世歌》说:“第一不正淫为首,人变为妖天最?;淫人自淫同是怪,盍歌麟趾咏振振。”
《天条诗》说:“第七天条:不好奸邪淫乱……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然后在《禁律》中规定:“凡夫妻私犯天条者,男女皆斩。”
定都天京后,洪秀全还明确宣布“男有男行,女有女行,男习士农工商,女习针指中馈”,要求男女分开住,并将已婚的男女强行分居,实行军事化管理。平均以25人为一单位,按照性别编入男馆或女馆,俗称“男营”、“女营”,由洪秀全的亲信蒙得恩统管,民女入馆后,“无论老少,呼曰‘新姐妹’,聚二十余人为一馆”。
洪秀全以《天条书》第七天条作为最权威的指示,称“务宜时时严查军中有犯第七天条否,如有犯第七天条者一经查出,立即严拿斩首示众,决无宽赦。”
军中禁律再加以强调“犯第七天条,如系老兄弟定点天灯,新兄弟斩首示众。”“凡夫妻私犯天条者,男女皆斩。”“凡强奸经妇女喊冤,定即斩首示众,妇女释放;如系和奸,即属同犯天条,男女皆斩。”
也就是说,凡在天平天国统治区内生活的人,无论是士兵还是百姓,只要和异性发生了关系,就算是夫妻,一样格杀勿论。
冬宫又正丞相陈宗扬实在忍受不了,偷偷摸摸,像偷人一样,夫妻偷偷同宿了几个时辰,被人告发,结果夫妻双双被押上了断头台。
不过,洪秀全对下属的要求义正辞严、不容置辩,但他和杨秀清等一干高层却又不是这样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而是广选嫔妃,过着帝王式的淫奢生活。
早在永安封王时,即1851年11月,洪秀全就正式宣布:“后宫称娘娘,贵妃称王娘。”即天王的后妃总称“娘娘”,东、西、南、北、翼五王的妃子通称“王娘”。
次年,便在武昌阅马厂选妃,洪秀全自己,一口气定了60名年轻美貌的少女。定都天京后,每逢首义诸王寿诞之日,都要在城内女馆中选妃。《金陵省难纪略》、《金陵癸甲纪事略》等书都详细记述了其选妃的盛况。民间被弄得鸡飞狗跳,“号哭之声,呼天抢地”。
此外,太平天国的地方官员为了取悦上级,还源源不断地进献美文。
比如说,1853年,常熟、昭文二县的官员就“尽搜其妇女、货宝而西,陆续异送江城。”
1860年,苏州也“取美女七百余置诸舟,送金陵,备伪天王妃殡用,曰贡女。每岁一贡,总计凡四贡’。
另外,各地乡绅为了逢迎太平军领导人所进献的美女,就更加难以计数了。
不过,说一千、道一万,要论进献美女给太平天国首领,谁也比不过蒙得恩!
蒙得恩不是女馆的总主管吗?这家伙特别会来事。他把那些特别漂亮美丽的都挑了出来,打包送给领导,次一点的,就分配到锦绣营做袍服、被帐、以及王府的装饰,长相普通的,就要像男人一样从事运粮、背煤、割麦、割稻、伐木、砍竹等等工作。
至于长得比较难看的,就抽调去筑营垒、挖沟濠、参与建造天王府和东王府,或者守卡、巡更,甚至到城外去恐吓和冲击清军。如果谁敢发牢骚表示不满,就以“变妖”论处,点天灯,杀一儆百。
有了这众多攫选美女的渠道,洪秀全艳福齐天了。
1864年,洪秀全儿子洪天贵福被俘后在供词中说,洪秀全共有88个妻妾。妻妾之外,还有多少宫女围绕在洪秀全身边、给洪秀全提供那方面的服务呢?没有谁统计得过来,但很多记载都直指围绕洪秀全转的宫女不下一千人。
洪秀全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行为,惹得下面怨气冲天。
洪秀全也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了,太缺德了,于是在1855年,为了平息民愤,同意了准许夫妻同住、青年男女婚配。
他颁布了一道多妻诏诏令:“今据天旨,朕诏西王可有十一妻,南王可有六妻,至十以下各级官员,毋须争论。……今允东王、西王各十一妻,自南王至豫王等各有六妻,高级官员三妻,中级官员二妻,低级官员以及其它人等各一妻,自高而低,依级递减,上多下少,切莫妒忌。”
为了不让女人影响和干扰到男人打仗,洪秀全又别出心裁地制订了一系列加强男权、贬低女性地位的措施,如在他“旨准镌刻颁行”的《幼学诗》中写“子道刑于妻……妇言终莫听”,要求谁也不得听妻子的话,又在“妻道”里写:“妻道在三从,无违尔夫主,牝鸡若司晨,自求家道苦。”要求女人必须事事顺从男人。
又在《天父诗》中重申了君权、夫权、男权,称“生杀由天子”,“只有媳错无爷错,只有婶错无哥错”,并加订了一个“十该打”的条规:“服事不虔诚一该打。硬颈不听教二该打。起眼看丈夫三该打。问王不虔诚四该打。躁气不纯静五该打。讲话极大声六该打。有唤不应声七该打。面情不喜欢八该打。眼左望右九该打。讲话不悠然十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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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的纲领性文件。1853年(咸丰三年)冬颁布。1860年(咸丰十年)重刻刊行。其基本精神为“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 “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其内容以土地和财产分配制度为核心,扩及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关于土地分配制度,规定不论男女,计口分田,十六岁以上分整份,十五岁以下减半;按产量高低田分九等,亩产一千二百斤者为上上田,依次亩产每减一百斤田降一等,最低至亩产四百斤为下下田,好坏田配搭分配;田之耕种不分畛域, “此处不足则迁彼处, 彼处不足则迁此处”, “此处荒,则移彼丰处以赈此荒处;彼处荒,则移此丰处以赈彼荒处”。关于生产,规定农副业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各家除力农而外,还要种桑,养蚕,纺织,养五只母鸡,二头母猪; “陶冶木石等匠俱用伍长及伍卒为之, 农隙治事”。关于产品分配,规定除留口粮外,其余一切农副产品皆归国库;有“婚娶弥月喜事”,由国库按定例发给钱、谷, “通天下皆一式”,鳏寡孤独废疾者由国库供养。社会组织方面,规定仿照太平军的编制系统编组民户,每一万三千一百五十六家设一军,其下逐级分师、旅、卒、两、伍。“两”为基本管理单位,每二十五家为一两,设礼拜堂和国库各一,由两司马总管生产、分配、行政、司法、军事训练、宗教活动和礼俗等一切事务;实行劳武结合,一般每家出一伍卒,有警时由首领统带杀敌,平时则由首领督率务农。政治体制方面,规定生死予夺黜陟大事,由下至上逐级呈报,最后由军师上奏天王,“天王降旨,军师遵行”。关于官、民之保荐举发与升黜赏罚制度,规定以遵条命及力农者为贤为良,或举或赏,违条命及惰农者为恶为顽,或诛或罚,每年保举贤良一次,以补诸官之缺;官以遵条命政令、尽忠报国者为忠,逆条命政令及受贿弄弊者为奸,三年一行升贬,对有重大功过者,可不拘年限随时保升奏贬;对事保升奏贬者,符实有赏,虚枉处罚。此外,对诉讼、教务活动等项也作了具体规定。从该文件的主旨方面看,否定了地主土地所有制,符合农民阶级的愿望和要求,具有鲜明的反封建性质,把中国封建时期农民阶级的平均平等思想发展到了最高峰,但它要求在小生产的基础上废除私有制和平均一切社会财产,这又反映了封建小私有者绝对平均主义的空想,没有也不可能实际推行。该文件中其他某些方面(例如社会组织体制方面)的某些规定, 或有实行。
太平天国内部,特别是领导集团内部在建都问题上的争议,其实质是关于太平天国全局性战略方针的争议。金田起义正号太平天国之初,太平天国领导人朦胧地表露出欲进军江南取占南京(其所谓“小天堂”) 之意。到1852年6月 (咸丰二年四月)攻克广西东北境的全州时,太平天国领导集团在进军方向问题上有了意见分歧。祖籍广东的洪秀全“欲回广东”,翼王石达开主张“先行入川”,由于杨秀清坚主出桂北进,太平军遂入湖南,攻克道州等地,声威大震。这时洪秀全仍欲入粤,有些广西士兵怀土重迁,要求返回广西,杨秀清则明确提出“专意金陵,据为根本”的方针。按照杨秀清的意见,太平军继续北上。及至猛攻长沙不下, 锐气受挫,太平天国领导集团又有北上“取河南为家”之议。太平军从长沙撤围后,在益阳、岳州一带得舟楫之利,水陆并进,于1853年1月(咸丰二年十二月)攻克武昌。这时在进军方向和奠都问题上太平天国领导集团内部又展开论争,或主张据武昌为都,或坚持北进河南,皆为杨秀清所不取,他以“天父下凡”的方式,裁定东下金陵定鼎。直至攻克南京之初,洪秀全的实际倾向仍在分兵镇守江南,大军继续北上中原,杨秀清则坚意奠都南京,并操纵舆论为此张目,最后洪秀全接受服从了杨秀清的意见,建都南京(改名天京),旨准颁行有《建都天京于金陵论》,作为太平天国官书之一。
十九世纪中期反对清朝封建统治和外国资本主义侵略的全国规模的农民战争。1851年1月11日(道光三十年十二月十日),洪秀全在广西桂平县金田村领导农民、烧炭工人、矿工及部分会党、无业游民等约二万人举行武装起义,建号太平天国,洪秀全称天王,立天贵为幼主,明年改元。1851年9月25日(咸丰元年闰八月一日)太平军攻克永安州(今蒙山),经过半年整顿,封王建制,颁行新的历法——《天历》,使革命政权初具规模。1852年4月(咸丰二年二月)从永安突围北上,经湖南、湖北、江西、安徽,于1853年3月19日(咸丰三年二月十日)攻克南京,定为都城,改称天京。5月(四月)分别出师北伐和西征。是年冬,在天京颁布了太平天国农民革命的纲领——《天朝田亩制度》。太平天国军事上的节节胜利,有力地推动了江南地区的天地会,西南、西北地区的各少数民族和北方捻军的反清斗争。他们先后举行武装起义,也有力地支持了太平天国的革命战争。1856年6月(咸丰六年五月)攻破江南大营,解除了威胁天京的肘腋之患,上至武汉,下到镇江连成一片,是为太平天国全盛时期。是年夏,太平天国领导集团发生内讧,杨秀清、韦昌辉先后被杀,翌年六月(咸丰七年五月),石达开率部分裂出走。内讧变乱,严重地削弱了太平天国革命力量,清军乘机猖狂反扑,太平天国遂由战略进攻转为战略防御。洪秀全为克服革命危机,选拔洪仁玗、陈玉成、李秀成等人重新组建领导核心,并于1859年(咸丰九年)旨准颁行洪仁玗提出的《资政新篇》。1860年5月(咸丰十年闰三月)挥师再破江南大营,乘胜东下苏、杭,促使革命形势重新高涨。与此同时,经过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外反动势力加紧勾结,联合绞杀太平天国革命。1864年6月(同治三年四月),洪秀全病逝。7月19日(六月十六日)天京陷落。太平天国革命前后坚持长达十四年之久,克复城市六百多座,革命势力发展到十八个省,沉重地打击了中国封建势力和外国侵略者,最后被清朝政府外靠洋枪队和英法等国干涉军,内靠汉族地主分子曾国藩、左宗棠和李鸿章等组织的湘军、淮军镇压下去。
清朝皇室为满族,满族分为八旗。旗,既是军事编制,又是户籍编制,还兼有民政和生产的职能。入关前,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在“牛录”的基础上把满族分为黄旗、白旗、红旗,蓝旗,后来又增建镶黄旗、镶白旗、镶红旗、镶蓝旗,共八旗。旗是汉语名称,满语称“固山”。每旗下辖五参领(满语称“甲喇”),每参领下辖五佐领.(满语称“牛录”),每牛录管辖三百人,平时生产,战时出征。旗的长官称都统(满语称“固山额真”)、副都统(满语为“梅勒额真”),参领官满语称“甲喇额真”,佐领官满语称“牛录额真”。后来又把投降满族的蒙古人编成蒙古八旗,把投降满族的汉人编成汉军八旗。八旗次序以镶黄、正黄、正白为上三旗,其余为下五旗。满、蒙、汉八旗,每旗设都统一人,从一品;副都统二人,正二品。到清朝末年,旗制松散,各都统除办理文书外,已无实际军权。见《清史稿·职官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