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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4251 。河南招生代码:6293。办学类型:公办、综合性高职院校。培养层次:专科。办学形式:全日制。详细地址: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置地大道校区;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盘龙山路校区。办学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
第五条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获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9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校是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单位、首批全国工商联产教融合示范实训基地、教育部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河南省双高建设单位、河南省首批职业教育省市共建特色院校、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单位、河南省平安校园、河南省高校统战工作示范单位、河南省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河南省国防教育模范高校。
学校相继获得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河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省级样板党支部、河南省思政名师工作室、河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河南省职业教育创新团队、河南省示范性马克思主义学院、驻马店市五一劳动奖状等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396—2869927。
第四章 招生对象和计划
第八条 招生对象: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九条 招生计划: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核定的为准。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网站、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及报到
录取工作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条 严格执行各省(区、市)所制定的招生录取规则,对于进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对所有进档考生,采用“专业清”即“专业优先”。先将考生按照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然后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规则排序后,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相同成绩按语数外科目成绩排序录取。所有专业男女不限,文理兼收。
我校艺术类专业均在艺术批次进行录取,按照艺术批次投档录取规则执行。艺术批次录取考生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第十一条 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考试院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照顾政策加分。原则上学校不自行设定录取照顾政策加分项,按2024年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
考生录取后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高考档案、准考证、身份证到校报到并参加全日制培养。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收费标准:我校各专业收费按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学费标准如下: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医学类48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6人间,7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书费预收500元/生/年(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为学生代购教材,按学年预收教材费。教材费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96—2869927。
第十五条 资助政策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习优秀、表现突出的学生还可申请学校奖学金。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300元。
申请程序:
奖励类项目:个人申报→班级评议→院系推荐、公示→学校审核、公示
资助类项目:困难认定→个人申报→班级评议→院系推荐、公示→学校审核、公示
兵役资助项目无需困难认定,应征入伍和退役士兵,按照个人申报→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武装部审核→学校资助部门审核上报程序进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96-2869986、2869226
学校官网:https://www.zmdvt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xxw.zmdvtc.edu.cn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类型 | 培养类型 | 面向群体 | 学制 | 师范 | 艺术 | 中外合作办学 | 招生人数 | 所属学科门类 | 学费(元/年) | 方向 | 备注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490104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学前教育 | 570102K | 对口 | 全日制 | 3 | 是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 4901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早期教育 | 570101K | 对口 | 全日制 | 3 | 是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小学教育 | 570103K | 对口 | 全日制 | 3 | 是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小学语文教育 | 570104K | 对口 | 全日制 | 3 | 是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小学英语教育 | 570106K | 对口 | 全日制 | 3 | 是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人力资源管理 | 5902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中文 | 570209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101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工程造价 | 440501 | 对口 | 全日制 | 2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会计信息管理 | 530304 | 对口 | 全日制 | 2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应用电子技术 | 510103 | 对口 | 全日制 | 2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市政工程技术 | 4406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401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4403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建设工程管理 | 4405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500606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电子商务 | 5307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智慧城市管理技术 | 4402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空中乘务 | 500405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 410119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市场营销 | 530605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现代物流管理 | 5308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大数据技术 | 510205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软件技术 | 510203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数字媒体技术 | 510204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510208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101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530704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510207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移动应用开发 | 510213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510206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7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智能机电技术 | 4603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306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4607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500210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305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4602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208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集成电路技术 | 5104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 4403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510209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500210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金融理赔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500210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运营管理 |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4607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5G智能汽车应用技术 |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440404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智能家居工程 |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440404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智能楼宇工程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401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软装设计 |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管理会计 |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智能会计 | ||
电子商务 | 5307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网站开发与设计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J2EE应用开发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Java及安卓开发工程师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Linux高级运维工程师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鲲鹏开发与应用 | ||
数字媒体技术 | 510204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高级UI设计师 | ||
移动应用开发 | 510213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web前端工程师 |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460310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绿色低碳技术 | 420807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健康管理 | 5208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医学类 | 4800 | |||
中医康复技术 | 520416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医学类 | 4800 |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440404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4607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交通痕迹技术 | ||
现代物流管理 | 5308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智慧物流运营与管理 | ||
智能控制技术 | 460303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智能控制技术 | 460303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现代物流管理 | 5308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智慧物流运营与管理 |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4607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交通痕迹技术 |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440404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中医康复技术 | 520416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医学类 | 4800 | |||
健康管理 | 5208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医学类 | 4800 | |||
绿色低碳技术 | 420807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460310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移动应用开发 | 510213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web前端工程师 | ||
数字媒体技术 | 510204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高级UI设计师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鲲鹏开发与应用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Linux高级运维工程师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Java及安卓开发工程师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J2EE应用开发 | ||
电子商务 | 5307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网站开发与设计 |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智能会计 |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管理会计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401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软装设计 |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440404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智能楼宇工程 |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440404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智能家居工程 |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4607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5G智能汽车应用技术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500210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运营管理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500210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金融理赔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510209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 4403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集成电路技术 | 5104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208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4602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305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500210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4607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306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智能机电技术 | 4603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7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510206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移动应用开发 | 510213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510207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530704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101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510208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数字媒体技术 | 510204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软件技术 | 510203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大数据技术 | 510205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现代物流管理 | 5308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市场营销 | 530605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 410119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空中乘务 | 500405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智慧城市管理技术 | 4402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电子商务 | 5307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500606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建设工程管理 | 4405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4403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401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市政工程技术 | 4406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应用电子技术 | 510103 | 普通 | 全日制 | 2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会计信息管理 | 530304 | 普通 | 全日制 | 2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工程造价 | 440501 | 普通 | 全日制 | 2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音乐表演 | 5502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是 | 否 | - | 艺术类 | 6000 | |||
书画艺术 | 550107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是 | 否 | - | 艺术类 | 6000 | |||
视觉传达设计 | 5501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是 | 否 | - | 艺术类 | 6000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101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中文 | 570209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人力资源管理 | 5902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小学英语教育 | 570106K | 普通 | 全日制 | 3 | 是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小学语文教育 | 570104K | 普通 | 全日制 | 3 | 是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小学教育 | 570103K | 普通 | 全日制 | 3 | 是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早期教育 | 570101K | 普通 | 全日制 | 3 | 是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学前教育 | 570102K | 普通 | 全日制 | 3 | 是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 4901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490104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视觉传达设计 | 5501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是 | 否 | - | 艺术类 | 6000 | |||
书画艺术 | 550107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是 | 否 | - | 艺术类 | 6000 | |||
音乐表演 | 5502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是 | 否 | - | 艺术类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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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规、教育部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086),是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393号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实际时间填写,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等。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七条 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真诚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九条 根据学校综合情况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学校报考指南。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第三方”。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第十三条 对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于按照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语种,以其它语种报考我校的考生应慎重。
第四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六条 经学校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15日内办理缴纳学费、注册报到手续,逾期未注册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参军入伍新生需到校注册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十七条 新生注册报到时,需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获取入学资格的将不予报到和注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准,机电一体化技术(陆军定向培养军士)、机电一体化技术(火箭军定向培养军士)、计算机应用技术(陆军定向培养军士)专业学费7000元/学年,建筑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6500元/学年,其它专业学费4600元/学年。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依据国家政策,对品学特别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每人每学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依据国家政策,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奖励,每人每学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依据国家政策,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平均每人每学年3300元。
燕宝奖学金:宁夏宝丰集团燕宝慈善基金会奖励资助高等职业院校低收入家庭新生,每人每年2000元,连续奖励资助三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费减免:我校对招收的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及农林牧专业高职学生减免4200元/年学费。
第七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51-2135023
传真:0951-2135023
电子邮箱:nxzyjsxy2135023@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nxt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nxtc.edu.cn/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学院全称: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087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党委书记、学校校长担任。
第五条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具体详见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八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将进档的所有考生依照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按成绩从高到低处理考生专业分配的分配原则。考生若出现分数相同情况,按照语数外分数高低排名,先后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等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进入学院退档程序。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征集志愿填报学院志愿的考生。
第九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条 学院非英语专业录取时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一条 按照中央军委、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中规定,学院定向培养士官只招收男生。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学费:4600元/学年,定向培养士官生学费:7000元/学年,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学年,六人间800元/学年。
第十四条 学院设立了多项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 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951—6736336、6722904
网址:www.nxgs.edu.cn
邮箱:zsjyb512@163.com
纪检监督电话:0951--2018096
学院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531号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际代码:14338。
第三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学院简介: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2011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经过60余载励精图治,优化整合,如今已发展成为一所立足地方产业,服务地方经济,具有鲜明工科特色的现代化高职院校。学院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占地面积503亩,校园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实训场地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09亿元,馆藏书45万册。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505人,教职工468人,其中教授29人,副高级职称163人,“双师型”教师235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获得“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荣誉称号1人,国家级技能大师2人、自治区级技能大师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4人、自治区教坛新秀4人、自治区专业带头人2人、自治区教学能手1人、自治区技术能手8人。
学院是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014年5月,李克强总理到学院视察,提出“享誉内蒙,走向全国”的殷切期望;2014、2018、2021年,三次获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4年5月,成立赤峰工业职业教育集团;2014年6月,内蒙古民族工业技师学院挂牌;2016年12月,获批成立自治区级机械制造技术专家院士工作站;2017年5月,成功举办赤峰市首届工业品博览会;2018年7月,承办了2018“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智能制造及3D打印造型技术两个赛项的中国区决赛;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通过自治区科技厅验收;2022年,获批内蒙古工匠学院,荣获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荣获赤峰市团结进步示范学校。2023年,加入东北振兴区域职业教育联盟。
学院紧紧围绕自治区和赤峰市重点产业布局,设置高职专业35个。形成了智能制造、财经电商、食药化工、工业服务、信息技术、艺术设计6大专业群布局,覆盖了现代装备制造、新型化工、生物制药、有色冶金、食品加工、商贸物流、数字创意等地方主导产业。其中,机电类、财经类、食药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在赤峰乃至蒙东地区高职院校中独具优势;现设有6个二级学院和3个课程教学部。学院按照一个院系建设一个专业群、一个专业群对接一个产业、一个专业对接多家名企的思路构建三级专业建设梯度,精准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是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药品生产技术等3个专业是自治区职业院校特色试点专业。
学院始终坚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走校企合作定向培养之路,与2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起良好的人才供求关系,与多家央企、国企、上市企业确立了长期用人意向,学院毕业生就业渠道宽,待遇好,质量高。近5年,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平均达90%以上;2022年,我院有255名毕业生报考自治区专升本统一考试,116人上本科线,上线率达到45.49%。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院招生就业处是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招生计划分配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依据,以学院办学条件为基础,以学生就业为导向而制定,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执行。2023年高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录取
第九条提档比例
学院提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条录取规则
一、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分专业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二、因部分专业条件要求限制,报考我院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通过学院组织的线上面试。面试内容:(1)形体检测(女生:身高160—176 cm,体重49—65KG,身材匀称,无纹身。男生:身高173—185 cm,体重58—70KG,身材匀称,无纹身)。(2)一分钟左右舞蹈视频(男生具有2年以上舞蹈基础,女生具有3年以上舞蹈基础)。舞蹈表演专业线上面试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15247616107(微信同号);报考我院民航运输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填报志愿前,通过学院组织的线上面试。面试内容:(1)形体检测(女生:身高163—175cm,体重50—65KG,男生:身高174—185cm,体重60—75KG;男女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纹身,矫正视力C字视力表0.5含及以上,无XO型腿,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腋臭,无传染病等)。(2)自我介绍;即兴问答,才艺展示;(3)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民航运输专业线上面试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13614764947(微信同号);视觉传达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招收非色盲、非色弱考生。
三、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高职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蒙古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蒙数学)、高职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我院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二条符合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各类考生,我院按自治区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其它
第十四条收费标准: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2023年所有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学年)执行,并通过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五条颁发证书:学生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助学金制度和勤工助学制度。
第十七条我院招生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学院网站:http://www.cfgy.cn
2.学院招生咨询热线:0476—5890310 、5890311
第十八条学院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巴林北街22号,邮编024005
第十九条我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电话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监督电话:0476-5890929。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学院全称: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716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办学地点:宁夏吴忠市教育园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全日制考试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真诚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
第八条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发展定位、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详细信息见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第九条 我院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厅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一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院将进档的所有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对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于按照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三条我院各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为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均采用英语。录取时,报考小学英语教育专业英语单科成绩不单独划线,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费、住宿费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所有专业学费每年4600元,住宿费8人间每年600元,6人间每年800元。其中教育类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教育)及农林类专业(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宁夏户籍考生学费每年减免4200元。
第六章 入学、奖贷助学及学历证书
第十七条 入学: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按照有关规定,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我院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经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奖(助)贷政策: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以向学院申请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精准扶贫生活补贴”。我院同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籍期间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在规定学年修完规定的课程,按学院要求完成实践实习,经学院和实习单位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通过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一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传真):0953-2122789
招生监督电话:0953-2668531
学院网址: http://www.nxmzy.com.cn/
学院微信公众号:nxmzzyjsxy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学校名称: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73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证书种类:对取得学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具体详见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xszsgm.com)。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八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将进档的所有考生依照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根据在该考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在个别考区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对于按照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做退档处理。
第九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录取时均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学费:4200元-4500元/学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年收取住宿费600元-1200元。
第十三条 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人,各类社会性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每年可申请减免相应学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学生学业合格颁发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 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52—2688300
网址:www.nxszsgm.com
Email:sgmzjc@163.com
纪检监督电话:0952--2688302
学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光大道南8号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院代码和全称:13151、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5号
第十条 学院简介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区内唯一一所建设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设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环境工程系、市政工程系、设备工程系、基础部、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等七个系部和实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现代教育信息中心、教科研中心、继续教育中心、创新创业教育服务中心、公寓管理中心、发展规划研究中心等七个中心。主要涵盖土木建筑、水利、交通运输专业大类,开设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材料工程技术、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工程造价、现代物业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园林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智能水务管理、环境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 27个专业。
学院面向建设行业岗位一线,培养各专业工程技术骨干和工程管理骨干,与区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校外实践教学实训基地,与行业内多家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向区内外输送社会和建设行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实用型人才。学院 2022 届毕业生初次就业去向落实率达到 95.7%。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院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八条 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九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先对考生进行排位,再依排位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顺序进行检索投档。自主招生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学院将优先录取有获奖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考生。
考生排位的办法为: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统考成绩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考总分(统考成绩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单科顺序的排序原则:文史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再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仍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原则进行。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一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院收费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每生每年4620元标准,住宿费:每生每年700元标准。
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
3.普通国家助学金人均3300元/年;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每人(固定金额)3300元/年。
4.燕宝奖学金:宁夏籍学生享受燕宝奖学金6000元/生·3年。
5.学院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学期、二等奖600元/学期、三等奖300元/学期。
6.国家对应征入伍的学生给予保留学籍且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7.宁夏籍脱贫户(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学费减免政策,标准为4200元/年。
8.勤工助学:对家庭困难同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9.学院对家庭困难学生提供校内资助与校外资助,校内资助根据学生家庭困难情况,一次性资助1500-3000元不等。
10.助学贷款:凡是被录取的学生,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11.对符合申请条件、学籍在自治区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获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院网址: http://www.nxjy.edu.cn
电话:0951-2138106 2138701
传真:0951-2138701
微信公众号:nxjy2002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5号
邮编:750021
第二十五条 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监督电话:0951-2138216。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办学地点及层次
第三条 学院全称: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4377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三沙源国际旅游区南侧
第八条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结)业证书
第十条 学院基本情况: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审核备案的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始建于1985年,经过38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自治区唯一一所以培养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高等职业学校。
学院占地面积近2000亩,现有在籍学生4700余人,教职员工181人。现有副教授职称及以上25人,“双师”型教师64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76人。设有酿酒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等22个高职专业和葡萄酒生产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园林技术等10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建有宁夏葡萄酒和宁夏枸杞两所现代产业学院。目前校内有宁夏现代葡萄与葡萄酒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生态研究展示中心、优新苗木驯化实训基地、优新苗木繁育实训基地和电子商务实训中心等8个实训基地(中心),共有相关专业实训室35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等。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真诚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电话:0951-8469108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四条 根据学院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结合近年来学院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院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具体详见2023年高考报考指南。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六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将进档的所有考生依照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若出现分数相同情况,按照语数外分数高低排名,先后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等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学院将按退档处理。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征集志愿填报学院的考生。
第十七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八条 学院录取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九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学院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酿酒技术(葡萄酒方向)专业,在教学组织实施中要涉及酒精及酒类产品,对上述物质有忌讳者,请谨慎报考。
第六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一条 经学院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并办理注册手续,无特殊情况说明,一周内未报到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参军入伍新生需到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注册时,需审查入学资格,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获取入学资格的将不予报到和注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和自治区有关免学费政策执行。宁夏户籍考生学费全免;非宁夏户籍考生学费每年4200元;住宿费:3号公寓900元/年(6人间);其它公寓800元/年(6人间)。
第二十五条 资助政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8000元/生/学年的国家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校级奖学金(标准为一等3000元/生/学年,二等2000元/生/学年;三等1000元/生/学年)。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且在校内表现良好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档4400元/生/学年、二档2200元/生/学年);燕宝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生/学年,限宁夏户籍);
凡是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招生工作的咨询:
报考咨询:0951-8469003 0951-8469128 韩老师 高老师 王老师
学院地址:银川市三沙源国际生态旅游区南侧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北门)
学院招生工作专栏网站:http://www.nxfszs.cn/zsjy/zsgz/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办学地点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集体决策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校办学条件、专业建设、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八条 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分配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择优调剂录取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九条 学校英语及非英语专业录取时均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各专业外语培养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严格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4620元/学年;住宿费:8人间600元/学年,6人间800元/学年。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复查不符合的学生,将按国家、自治区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种社会奖学金及各项生活补贴等。
第十四条 宁夏籍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减免学费政策,每生每学年减免学费4200元。
第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学校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六条 所有在校生均纳入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实习期间学校为其购买顶岗实习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校西路31号
邮 编:750021
咨询电话:0951-2078696 0951-2081007
传 真:0951-2076372
学校网址:https://www.nxcy.edu.cn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2.国标代码:13948
3.招生代码:在陕招生代码:8140,外省市以生源省、市招办公布的代码为准
4.办学地点: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商鞅大道西段丹南新区
5.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6.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7.学制:三年
第二章学院简介
第二条学院简介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5年,是一所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陕西省教育厅和商洛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平安校园”、中央财政支持建设项目学校、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试点项目学校、陕西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学校。
学院开设有30个三年制高职专业,形成了医学、护理、教育、财经、机电、建筑、汽车、航空、高铁等9大专业类群,建成了护理、临床医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机电一体化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医学影像技术等7个省级重点专业,有在校学生10000余人,拟面向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学院设有护理学院、医学院、师范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公共课教学部、思政部和体育部等教学机构,校园占地580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56.4万册,校内实验实训馆室15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0个。有二级甲等综合附属医院、驾驶员培训学校、实验中学和实验幼儿园各1所。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院长任主任,主管招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由招生处、教务处、办公室、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总务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招委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规定。
第四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的相关工作事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专业、收费标准
第五条招生计划、专业及科类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第六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统招高考录取规则:
1.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进行录取。
2.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优先调剂至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门类,若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均已满额,则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
4.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男女比例不限。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学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
7.录取规则与生源省份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规则为准。
8.录取时,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要求,学校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六章国家奖学金、资助金、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措施
第八条奖助学金及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5.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学校资助
学校奖学金:每年1500元。
学校助学金:每年1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七章附则
第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修完所学课程并通过相关考试,可获得商洛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上统一注册,可网上查询)。
第十一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商鞅大道西段丹南新区
邮政编码:726000
招生咨询电话:400-860-0112 0914-2998383
传真:0914-2033800
学院网址:http://www.slzyjsxy.com
第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发生不一致时以国家教育部及生源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归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招委会。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2023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乌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高专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性质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相结合的综合性普通高职院校。学院被确定为“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首批“国家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首批“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院校合作试办本科职业教育高职院校”,荣获“全区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自治区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院位于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新区乌海湖畔,是一所与市政建设相结合,无围墙、全开放、花园式高等学府。现有两个校区,学院占地面积520亩,建筑面积13.57万 m2,固定资产5.72亿元。绿化面积16.33万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8.94万平方米,校内实训室145个。实现了与乌海市图书馆、科技馆、游泳馆、奥体中心等活动场馆的资源共享。西部(乌海)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为学院的第二校区,占地面积近600亩,规划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土建及设备总投资约6.8亿元。实训中心一期建筑实训场馆及辅助设施近3.5万平米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期化工、机电、采矿、发电、汽修和管理等6个实训场馆也在积极推进中。公共实训中心集教学、培训、技能鉴定及工业旅游观光于一体,将成为学院主要的实践教学基地。学院充分发挥乌海市职业教育集团的作用,在海勃湾、乌达、海南三大工业园区建成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121个。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294人,党员193人,其中,正高级10人,副高级98人,硕士以上学位157人。设有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统战处、宣传部、纪检监察处、教务科技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后勤保卫处等9个管理职能部门;设置化学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力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管理与旅游系、矿业工程系、教育系、医学系、基础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电大与成人教育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培训处等13个教学及教辅单位。现有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和中青年专家2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学院以质量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强内涵建设,现已建成自治区级教学团队5个、教学名师5名、教坛新秀7名。自治区品牌专业3个、重点建设专业2个,自治区精品课8门。学生毕业颁发“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第四条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招生、纪检、教学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录取
第九条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相应类别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第十二条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在分专业录取时,依据考生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数学;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数学;
对口升学考生依次按专业综合、语文、外语、数学等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如果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提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院接收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的精神,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第十五条 我院书画艺术,招收美术和美工设计类考生。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 我院新生入学后,外语语种为非英语考生,将统一开设英语教学。
第十七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新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考生的政审、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它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可录取在名额未满的其它专业。
第十九条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学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执行,并通过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学府街
邮编:016000
学院网址:http://www.whvtc.net
咨询电话:0473-2616100、2616120
第二十一条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乌海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2023/5/1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性质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高等学历文凭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第三条学校概况
学院名称: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339。学院以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涵盖中职教育和成人高等函授教育。是一所以工为主,工、农、经、管、医、艺相结合的多学科高等职业学校。学院下设医疗护理系、经济管理系、艺术系、通用航空系、机电工程系、化工工程系、基础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培训部、继续教育学院10个教学系(部)。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学制:3年。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内全部科目并且成绩合格,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发证学校: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现设两个校区,校区占地642亩,本部位于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彦浩特镇。
第四条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的原则是: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五条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分管院领导、纪检、招生、教学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相关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九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控制,或按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第十条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
第十一条在分专业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平行分考生择优录取按照内蒙古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如果提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校接受后续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仍按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
第十三条艺术类考生校考成绩达到我院民族表演艺术专业最低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第十四条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因受现有师资条件的限制,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十六条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并通过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八条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开通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各项奖助学金,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部门: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内蒙古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西城区花园北街10号
邮 编:750300
招生咨询电话: 0483-8337222/ 8337295 (传真)
网 址: www.alszyxy.cn Email:azyzjc@163.com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确立“立足西双版纳、面向东南亚、辐射省内外”的办学定位,秉承“励志、厚德、强能、精业”的校训,实施“团结建校、质量立校、特色活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六大发展战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推进“双高”建设,实行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办学模式,发挥独特区位优势,走特色办学之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州发展战略,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2826
第五条 校址:学校共有两个校区,分别为:景洪校区(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勐仑校区(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勐仑镇大学城)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高等专科职业教育
第七条 办学性质: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办学资格的公办高等职业教育院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高职专科,基本学制为三年;五年制高职学制为五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教育部、各招生省份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及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分管招生工作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科)和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科),负责招生录取和招生监察工作。
第十条 招生工作在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一条 招生考试办公室作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及专业均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请通过我校官方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xsbnzy.cn)。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及云南省教育厅对各省(区、市)招生计划规模统筹安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间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五条 考生须参加以下考试中的一类:一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二是参加云南省组织的中职学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招生考试;三是参加云南省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时,我院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七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服从调剂者,调剂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十八条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艺术类、体育类录取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挡分数(即专业分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一条 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傣医学、中药学、药学等5个专业不招收色盲症者、色弱者、肢残者;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女生身高要求160cm及以上,男生身高要求170cm及以上。
第二十二条 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第二十三条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名单可在学校网站上(http://www.xsbnzy.cn)查询。
第二十四条 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六章 入 学
第二十五条 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要求的有关证件,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向学校教务处、招生考试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两周之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学校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费:5000元/年/生。
具体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云计收费〔2001〕799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奖学助困措施
第二十八条 学校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先创优,成绩优异者可申报“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
第二十九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以资助育人为主体,以国家助学贷款为渠道,以勤工助学为手段,以奖学金为激励,以助学金为保障,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为补充的资助育人体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原有的招生章程、简章与本章程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
邮政编码:666100
咨询电话:0691-2122932;2141371
监督电话:0691-2120191
学校网址:http://www.xsbnzy.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30日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凌河校区)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双何公路双羊段101号(双凌校区)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5.7万平方米(约合385.1亩);生均占地面积32.5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1平方米;生师比21.4;专任教师332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4.9,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4.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974.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616.1元;图书40.9万册,生均图书51.8册。
住宿条件:2023 级新生宿舍标准分为 6 人间和 8 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3 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并根据我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向全国各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所覆盖的相关省(区、市)安排招生名额。
分专业计划:根据我校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全国各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地方铁路公司、国企铁路运输公司、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专业需求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招生专业并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2.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中外合作办学)、动车组检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和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四个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 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 (元/年/生) | 备注 |
1 | 420307 | 无人机测绘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2 | 430108 | 供用电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3 | 460303 | 智能控制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4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5 | 460401 | 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6 | 460402 | 高速铁路动车组制造与维护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7 | 460403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8 | 500101 | 铁道工程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9 | 500102 |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10 | 500103 | 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11 | 500104 | 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12 | 500105 |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13 | 500106 | 铁道车辆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14 | 500107 | 铁道供电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15 | 500108 | 动车组检修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16 | 500109 |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17 | 500109 |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高铁线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18 | 500109 |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高铁信号)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19 | 500109 |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高铁供电)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20 | 500110 |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21 | 500111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22 | 500112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3年 | 3-5年 | 理工/文史 | 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 | 5000 | |
23 | 500112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铁路行车) | 3年 | 3-5年 | 理工/文史 | 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 | 5000 | |
24 | 500201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25 | 500601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26 | 500602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27 | 500604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28 | 500605 |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29 | 5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3年 | 3-5年 | 理工/文史 | 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 | 5000 | |
30 | 510206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31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32 | 510211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33 | 510301 | 现代通信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5000 | |
34 | 530804 | 铁路物流管理 | 3年 | 3-5年 | 理工/文史 | 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 | 5000 | |
35 | 570310 | 体能训练 | 3年 | 3-5年 | 理工/文史 | 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 | 5000 | |
36 | 590102 | 党务工作 | 3年 | 3-5年 | 理工/文史 | 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 | 5000 | |
37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年 | 3-5年 | 理工/文史 | 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 | 5000 | |
38 | 440406 | 建筑消防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文史 | 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 | 待定 | |
39 | 420906 | 消防救援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文史 | 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 | 待定 | |
40 | 500111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20000 | 中外合作办学 |
41 | 500110 |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20000 | 中外合作办学 |
42 | 500108 | 动车组检修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20000 | 中外合作办学 |
43 | 500112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3年 | 3-5年 | 理工/文史 | 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 | 20000 | 中外合作办学 |
注:2023年新增专业收费标准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900(元/年/生)。
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发布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助等多种措施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圆满完成学业。
(1)学校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每年在品学兼优的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和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同时在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和学校奖学金。
(2)学校积极为贫困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3)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贫困学生可咨询户口所在地县(区)级学生资助中心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免息,并在新生报到时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办理入学。
(4)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学费减免的制度执行,孤儿学生可以提出学费减免申请,由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执行。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批、教育部备案,学校与泰国坦亚武里皇家理工大学合作举办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专业专科层次教育项目、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专科层次教育项目、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专科层次教育项目;与俄罗斯萨马拉国立交通大学合作举办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专科层次教育项目,说明如下: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
合格者,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3.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和动车组检修技术三个专业专科层次教育项目对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国内三年),将同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和泰国坦亚武里皇家理工大学学分证明。有出国意愿,且符合泰国坦亚武里皇家理工大学入学要求的项目学生,可在我校毕业后选择出国进行本科及研究生层次学习;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专科层次教育项目对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国内三年)将同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和俄罗斯萨马拉国立交通大学学分证明。有出国意愿,且符合俄罗斯萨马拉国立交通大学入学要求的项目学生,可在我校毕业后选择出国进行本科及研究生层次学习。
4.以上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招生的所有交通运输类专业均不录取色盲(色觉异常II度)考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路行车)、铁路物流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体能训练、党务工作和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建筑消防技术和消防救援技术九个专业为物理学科类或历史学科类均可,其他所有招生专业为物理学科类,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特殊专业要求:
(1)学校2023年招生的所有交通运输类专业均适宜男生报考,请女生慎报。
(2)学校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为全国各大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地方铁路公司、国企铁路运输公司、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地铁、轻轨公司等)、铁路施工建设单位(铁路工程局、隧道局、电气化局、通号公司等),上述企业招聘毕业生时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耳聋毕业生。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3920766 3920767 3920768
邮政编码:121000
学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凌河校区)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双何公路双羊段101号(双凌校区)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27日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4069
第五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
1.(北碚校区)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盐井坝1号,在北碚校区就读的专业有:早期教育、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社会工作等专业。
2.(巴南校区)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箭滨二路1126号,在巴南校区就读的专业有: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导游、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机电一体化技术、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网络新闻与传播、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会展策划与管理、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应用电子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专业。学院新校区正在扩建,扩建完成后,可能涉及搬迁,校区按学院研究和上报备案结果执行。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学院现有北碚、巴南两个校区,北碚校区坐落于北碚区歇马街道,毗邻西南大学,位于重庆市北碚国家大学科技园;巴南校区坐落于巴南区龙洲湾街道,位于重庆高职城内。学院现有校舍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44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00余人,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50余人,外聘兼职教师560余人。学院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单位、“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重庆市青年干部培训基地、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培训基地、重庆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旅游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单位。学院现有学前教育学院、健康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航空与汽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现有招生专业33个,面向重庆(直辖市)、四川、贵州、云南省招生。
第三章 招生对象、机构、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领导和决策机构,由院长任组长,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学院2023年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4个省(直辖市)招收高职(专科)学生5000名。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学费:文理科各专业5800-9200元/学年.人。
住宿费:学生公寓1000元/学年.人。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具体各招生专业、计划及其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学院新校区正在扩建,扩建完成后,入住新校区的同学住宿费按当时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学院严格遵循各省(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录取照顾政策。
2.专业安排:学院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分数相同原则上安排在同一个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3.男女生比例:学院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外语语种要求:学院所有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5.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6.录取体检标准: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师范专业、医学类专业、航空类相关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相关职业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填报相关专业。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
报考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要求身心健康,无色盲,无色弱,无口吃,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5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报考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专业考生要求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无色弱,无口吃,双手无瘢痕、面部无明显疤痕、四肢无残疾(其中,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护理专业男生不低于165厘米)。
报考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考生要求考生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病史、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身体匀称、无口吃、无晕车、无晕船史。视力:女生裸眼视力《C字表》不低于0.5,男生裸眼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 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女生163-175厘米,男生173-185厘米;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要求身高:女生165-175厘米,男生170-185厘米。
第五章 入学、奖贷助学及学历证书
第十六条 入学安排:根据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第十七条 资助政策: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勤助贷免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办理。目前按国家和校内相关文件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4500元/年、校级奖学金600~12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院内勤工助学岗等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重要声明: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为维护考生利益和方便联系招生录取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8315197
2.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68315865
招生网址:https://z.cqyu.edu.cn
电子邮件:cqyzsb@qq.com
第二十一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