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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3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胜东路;邮政编码:528333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传播与策划专业与华南师范大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华南师范大学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华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没有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则依次按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外省考生录取规则按照所在招生省份相关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公布的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广东以外的省份的选课要求按照公布的选课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本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普通类专业学费文科类5250元/生·学年,理工类641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13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500-1600元/生·学年。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设立扶贫助学基金,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学生,同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目前我校已设立九个社会奖助学项目,包括“顺德慈善助学金”“陈智奖学金”“李佘少鸿优秀贫困生奖学金”“盈峰励志奖学金”“阿波罗助学金”“温暖助学金”“洲际酒店集团英才培养学院奖学金”“卡特彼勒-森达美信昌助学金”。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7-22327131、22327132、22323732
传 真:0757-22327187
电子邮箱:sdptzsb@sdp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sdp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sdpt.edu.cn
第三十六条 学校纪检办公室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监督电话:0757-22323776
电子邮箱:sdptxf@sdpt.edu.cn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授权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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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考生需要达到298分以上,能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年份 | 批次 | 招生方向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98 | -- | 140 | -- | -- |
湖南考生需要达到412分以上,能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年份 | 批次 | 招生方向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22 | 61142 | 200 | (101)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12 | 172488 | 200 | (10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甘肃考生需要达到160分以上,能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年份 | 批次 | 招生方向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240 | 113738 | 160 | -- | --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160 | 76386 | 160 | -- | -- |
广东考生需要达到411分以上,能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年份 | 批次 | 招生方向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38 | 237361 | 180 | (509)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11 | 119977 | 180 | (50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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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在老高考地区录取分数线及位次
省份 | 批次 | 学科 | 2023年最低分 | 2023年最低位次 |
---|---|---|---|---|
四川 | 专科批 | 文科 | 449 | 84908 |
四川 | 专科批 | 理科 | 417 | 207195 |
甘肃 | 高职(专科)批R段 | 文科 | 160 | 76386 |
安徽 | 专科批 | 理科 | 378 | 220336 |
安徽 | 专科批 | 文科 | 318 | 118407 |
广西 | 专科批 | 理科 | 355 | 144227 |
新疆 | 专科批 | 文科 | 298 | -- |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在3+1+2模式省份最低录取分数线及位次
省份 | 批次 | 学科 | 专业组 | 2023年最低分 | 2023年最低位次 |
---|---|---|---|---|---|
广东 | 专科批 | 历史类 | (508) | 347 | 194617 |
湖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104) | 412 | 172488 |
福建 | 专科批 | 物理类 | 8376(W999) | 418 | 109966 |
重庆 | 专科批 | 物理类 | 369 | 101685 | |
福建 | 专科批 | 历史类 | 8376(L999) | 426 | 31027 |
广东 | 专科批 | 历史类 | (507) | 350 | 191096 |
广东 | 专科批 | 历史类 | (504) | 449 | 80650 |
广东 | 专科批 | 历史类 | (503) | 411 | 119977 |
河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358 | 278775 | |
广东 | 专科批 | 物理类 | (510) | 428 | 251144 |
重庆 | 专科批 | 历史类 | 345 | 53476 | |
湖南 | 专科批 | 历史类 | (102) | 433 | 54330 |
湖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105) | 404 | 180497 |
广东 | 专科批 | 历史类 | (506) | 444 | 84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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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劳动技师学院)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5 年。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学院位于泉城济南,现有槐荫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50亩,教职工690人,在校生高职专科14200余人,技师教育3600余人。
高职单招专业计划
专业代号 | 专业 | 学制 | 学费 | 招生计划 |
01 | 数控技术 | 3年 | 5750元 | 55 |
05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年 | 5000元 | 50 |
09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年 | 5000元 | 50 |
11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年 | 5000元 | 50 |
13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年 | 5750元 | 55 |
1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5750元 | 50 |
20 | 软件技术 | 3年 | 5750元 | 50 |
25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年 | 5000元 | 50 |
27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3年 | 4800元 | 55 |
30 | 电子商务 | 3年 | 4800元 | 55 |
32 | 现代物流管理 | 3年 | 5280元 | 55 |
36 | 大数据与会计 | 3年 | 5280元 | 55 |
39 | 人力资源管理 | 3年 | 4800元 | 55 |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现有智能制造系、电气及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现代城市系、工商管理系、劳动经济系、技师部等 11 个教学系部。重点建设智能制造、信息技术、自动化、汽车维保、现代商贸流通、城市艺术设计和智慧财经7个专业群,其中山东省高水平专业群3个,品牌特色专业群3个,面向全国招生高职专业 41个。学院在全国率先实行“大学专科学历证书+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制度。
学院凭借扎实的专业人才培养、优秀的毕业生质量、良好的社会影响形成了就业领域广、专业对口程度高、发展前景好的就业格局,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 98% 以上,先后荣获“全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示范校”“改革开放30 年山东教育总评榜--最县就业推动力高职院校”“高职院校品牌影响力 50 强”“综合实力前十强国办高职”“毕业生最受用人单位认可高校”“最受网民欢迎高职院校”荣誉称号,
近七十年的职业教育实践和创新赋予学院深厚的底蕴和内涵。站在新起点上,学院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高端引领、特色立校、内涵发展、多元办学”的办学方针,大力倡导“卓越技能,出彩人生”人才成长理念,为每一名学子铺就技能成才报国之路。
对于想要报考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来说,知道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分数线和位次是非常有必要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各省录取分数线及位次,其中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在广西的投档最低分为355,对应录取位次为144227;在重庆的投档最低分为345,对应录取位次为53476;在湖北的投档最低分为393,对应录取位次为64469。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在新高考3+1+2模式省份录取分数线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在福建物理类(专业组8376(W999))专科批录取分数为418,最低位次为109966;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在福建历史类(专业组8376(L999))专科批录取分数为426,最低位次为31027。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在河北历史类专科批录取分数为336,最低位次为150824;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在河北物理类专科批录取分数为358,最低位次为278775。
省份 | 批次 | 学科 | 专业组 | 2023年最低分 | 2023年最低位次 |
---|---|---|---|---|---|
福建 | 专科批 | 物理类 | 8376(W999) | 418 | 109966 |
河北 | 专科批 | 历史类 | 336 | 150824 | |
湖南 | 专科批 | 历史类 | (103) | 417 | 64265 |
湖北 | 专科批 | 历史类 | (01) | 393 | 64469 |
湖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105) | 404 | 180497 |
广东 | 专科批 | 物理类 | (509) | 438 | 237361 |
广东 | 专科批 | 历史类 | (504) | 449 | 80650 |
重庆 | 专科批 | 历史类 | 345 | 53476 | |
广东 | 专科批 | 物理类 | (510) | 428 | 251144 |
湖南 | 专科批 | 历史类 | (101) | 422 | 61142 |
河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358 | 278775 | |
湖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104) | 412 | 172488 |
广东 | 专科批 | 历史类 | (507) | 350 | 191096 |
湖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04) | 397 | 147196 |
广东 | 专科批 | 历史类 | (508) | 347 | 194617 |
湖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03) | 406 | 141585 |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在传统高考地区省份录取分数线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在甘肃理科高职(专科)批R段录取分数为240,最低位次为113738;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在甘肃文科高职(专科)批R段录取分数为160,最低位次为76386。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在四川文科专科批录取分数为449,最低位次为84908;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在四川理科专科批录取分数为417,最低位次为207195。
省份 | 批次 | 学科 | 2023年最低分 | 2023年最低位次 |
---|---|---|---|---|
甘肃 | 高职(专科)批R段 | 理科 | 240 | 113738 |
四川 | 专科批 | 文科 | 449 | 84908 |
江西 | 专科批 | 理科 | 415 | 11065 |
贵州 | 专科批 | 文科 | 461 | 51721 |
云南 | 专科批 | 文科 | 439 | 62644 |
四川 | 专科批 | 理科 | 417 | 207195 |
山西 | 专科批 | 文科 | 258 | -- |
江西 | 专科批 | 文科 | 407 | 14341 |
安徽 | 专科批 | 理科 | 378 | 220336 |
广西 | 专科批 | 理科 | 355 | 144227 |
山西 | 专科批 | 理科 | 223 | -- |
广西 | 专科批 | 文科 | 431 | 54331 |
新疆 | 专科批 | 文科 | 298 | -- |
云南 | 专科批 | 理科 | 380 | 119964 |
备注:考生可以点击《高考志愿》,高考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信息都可查询。
现有教职工933人,其中专任教师731人、高级职称263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广东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5人、南粤优秀教师7人、广东省“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5人、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5人、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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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志愿填报选择一所好的大学可谓是至关重要,对于想要报考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和家长来说,知道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好不好、口碑怎么样是非常重要的,这关乎到考生以后的学习环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好不好,仅供参考!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管理、省市共建、顺德区政府投资兴建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B档建设单位。
现有教职工933人,其中专任教师731人、高级职称263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广东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5人、南粤优秀教师7人、广东省“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5人、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5人、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10人。
学校共有专业55个,其中“双高”高水平专业群2个(制冷与空调技术、家具艺术设计)、国家教育改革试点专业2个(制冷与空调技术、家具艺术设计)、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2个(工业设计、烹饪工艺与营养)、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3个(制冷与空调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学)、广东省示范性专业8个(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家具艺术设计、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广东省重点专业4个(物流管理、酒店管理、应用英语、工业分析技术)、广东省重点建设专业2个(园林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省级品牌建设专业16个(制冷与空调技术、家具艺术设计、数控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社会工作、计算机应用技术、药学、金融管理、展示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
学校环境特别好饭菜好吃 又大又漂亮 宿舍漂亮 老师人好 但就是太大了 走路好累 不过现在有车也很方便 学校空调很凉快 不过路上有点热。学校声誉好 跟度假村一样 什么都好!
师资好,设计楼很不错,新建2年左右设施也很完善学习氛围看圈子,跟上进的人一起哪里都能促进,最重要看自己很多食堂,奶茶店酒管与金融专业比较热门学费中等持平,是正常水平
我们学校环境特别好,而且很高大上,住宿条件也很好。就是学费有点贵。护理专业要七千多。而且比较偏僻。要出去干嘛的基本上都要坐公交才行。这点就比较不方便。
序号 | 省份 | 年份 | 学科 | 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1 | 广东 | 2022 | 物理 | 专科批 | 440 | 241014 |
2 | 广东 | 2022 | 物理 | 专科批 | 427 | 260519 |
3 | 湖南 | 2022 | 历史 | 专科批 | 456 | 55002 |
4 | 山西 | 2022 | 理科 | 专科批 | 152 | 88938 |
5 | 山西 | 2021 | 理科 | 专科批 | 130 | 78315 |
6 | 广东 | 2022 | 历史 | 专科批 | 468 | 69924 |
7 | 安徽 | 2021 | 文科 | 专科批 | 279 | 176217 |
8 | 新疆 | 2021 | 文科 | 专科批 | 265 | 21599 |
9 | 新疆 | 2021 | 理科 | 专科批 | 257 | 41764 |
10 | 广东 | 2022 | 历史 | 专科批 | 434 | 104221 |
11 | 江西 | 2023 | 理科 | 专科批 | 410 | 165126 |
12 | 河南 | 2021 | 理科 | 专科批 | 344 | 367121 |
13 | 宁夏 | 2022 | 理科 | 专科批 | 176 | 41714 |
14 | 广东 | 2021 | 历史 | 专科批 | 435 | 107397 |
15 | 新疆 | 2022 | 理科 | 专科批 | 235 | 46768 |
16 | 广东 | 2021 | 物理 | 专科批 | 265 | 326434 |
17 | 四川 | 2021 | 文科 | 专科批 | 439 | 94690 |
18 | 广东 | 2022 | 物理 | 专科批 | 443 | 236383 |
19 | 四川 | 2022 | 理科 | 专科批 | 385 | 223096 |
20 | 湖北 | 2021 | 物理 | 专科批 | 315 | 135568 |
21 | 广东 | 2021 | 物理 | 专科批 | 467 | 178887 |
22 | 贵州 | 2022 | 理科 | 专科批 | 253 | 199845 |
23 | 广东 | 2022 | 历史 | 专科批 | 429 | 109339 |
24 | 广东 | 2022 | 物理 | 专科批 | 433 | 251705 |
25 | 贵州 | 2021 | 文科 | 专科批 | 431 | 72706 |
26 | 广西 | 2021 | 理科 | 专科批 | 361 | 124365 |
27 | 广东 | 2021 | 历史 | 专科批 | 451 | 92027 |
28 | 广东 | 2022 | 历史 | 专科批 | 427 | 111408 |
29 | 湖南 | 2022 | 物理 | 专科批 | 416 | 160096 |
30 | 广东 | 2021 | 历史 | 专科批 | 379 | 163117 |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好不好,相信对于想要报考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来说对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已经有了一些了解,但小编的视角也是有限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的信息,可以下载高考志愿,《高考志愿》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科学评估所有能上的大学以及被录取的概率,方便我们后续志愿填报选择学校参考。
很多艺考生可能想报考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但还不清楚自己想要报考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具体都有哪些艺术类专业。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有家具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具体完整艺术类业见下文。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现开设有艺术类专业,家具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备注 | 专业学费 |
---|---|---|---|
1 | 家具艺术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10000元/年 |
2 | 展示艺术设计 | - | 10000元/年 |
3 | 摄影与摄像艺术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10000元/年 |
4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10000元/年 |
5 | 环境艺术设计 | - | 10000元/年 |
6 | 视觉传达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10000元/年 |
7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10000元/年 |
注:由于专业设置可能会变动,正式填报时需要以学校最新公布的数据为准
序号 | 省份 | 专业名称 | 专业备注 | 考试类型 | 录取最低分 |
---|---|---|---|---|---|
1 | 湖南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264.7 |
2 | 重庆 | 展示艺术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206.09 |
3 | 广东 | 视觉传达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437.0 |
4 | 广东 | 摄影与摄像艺术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437.0 |
5 | 湖南 | 展示艺术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564.0 |
6 | 广东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437.0 |
7 | 重庆 | 展示艺术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206.09 |
8 | 广东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437.0 |
9 | 湖南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264.7 |
10 | 广东 | 展示艺术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437.0 |
11 | 广东 | 环境艺术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437.0 |
12 | 重庆 | 环境艺术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206.09 |
13 | 湖南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264.7 |
14 | 湖南 | 展示艺术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264.7 |
15 | 广东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437.0 |
16 | 广东 | 视觉传达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437.0 |
17 | 湖南 | 家具艺术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564.0 |
18 | 广东 | 展示艺术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437.0 |
19 | 湖南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264.7 |
20 | 重庆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206.09 |
21 | 广东 | 环境艺术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437.0 |
22 | 广东 | 家具艺术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437.0 |
23 | 广东 | 摄影与摄像艺术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437.0 |
24 | 重庆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206.09 |
25 | 广东 | 家具艺术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437.0 |
26 | 广东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437.0 |
27 | 重庆 | 环境艺术设计 | 只招收非佛山顺德考生 | 统考 | 206.09 |
以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文化分录取分数线为往年数据,仅供参考!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管理、省市共建、顺德区政府投资兴建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B档建设单位。
学校坐落于粤港澳大湾区腹地、制造业重镇佛山顺德,前身是1980年成立的顺德广播电视大学和1994年成立的顺德永强成人学院。2002年,广东顺德师范学校和顺德成人卫生中等专业学校合并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校迁入位于德胜东路的新校园。学校按照“起点高、体制新、有特色”的办学要求,坚持以高等性统领职业性,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办学,确立“立足地方,以人为本,崇尚品位,办出特色”的办学理念,秉承“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的校训。在“以贡献求支持,以服务求发展”的办学思路指导下,以智慧化、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为重点全面加强内涵建设,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艺术类专业,希望能够帮助艺术类考生和家长,但在志愿填报选择专业时,也要根据考生的兴趣爱好、专业的就业前景等因素报考。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规、教育部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086),是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393号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实际时间填写,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等。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七条 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真诚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九条 根据学校综合情况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学校报考指南。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第三方”。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第十三条 对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于按照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语种,以其它语种报考我校的考生应慎重。
第四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六条 经学校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15日内办理缴纳学费、注册报到手续,逾期未注册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参军入伍新生需到校注册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十七条 新生注册报到时,需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获取入学资格的将不予报到和注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准,机电一体化技术(陆军定向培养军士)、机电一体化技术(火箭军定向培养军士)、计算机应用技术(陆军定向培养军士)专业学费7000元/学年,建筑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6500元/学年,其它专业学费4600元/学年。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依据国家政策,对品学特别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每人每学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依据国家政策,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奖励,每人每学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依据国家政策,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平均每人每学年3300元。
燕宝奖学金:宁夏宝丰集团燕宝慈善基金会奖励资助高等职业院校低收入家庭新生,每人每年2000元,连续奖励资助三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费减免:我校对招收的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及农林牧专业高职学生减免4200元/年学费。
第七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51-2135023
传真:0951-2135023
电子邮箱:nxzyjsxy2135023@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nxt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nxtc.edu.cn/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学院全称: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087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党委书记、学校校长担任。
第五条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具体详见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八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将进档的所有考生依照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按成绩从高到低处理考生专业分配的分配原则。考生若出现分数相同情况,按照语数外分数高低排名,先后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等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进入学院退档程序。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征集志愿填报学院志愿的考生。
第九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条 学院非英语专业录取时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一条 按照中央军委、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中规定,学院定向培养士官只招收男生。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学费:4600元/学年,定向培养士官生学费:7000元/学年,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学年,六人间800元/学年。
第十四条 学院设立了多项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 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951—6736336、6722904
网址:www.nxgs.edu.cn
邮箱:zsjyb512@163.com
纪检监督电话:0951--2018096
学院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531号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际代码:14338。
第三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学院简介: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2011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经过60余载励精图治,优化整合,如今已发展成为一所立足地方产业,服务地方经济,具有鲜明工科特色的现代化高职院校。学院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占地面积503亩,校园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实训场地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09亿元,馆藏书45万册。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505人,教职工468人,其中教授29人,副高级职称163人,“双师型”教师235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获得“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荣誉称号1人,国家级技能大师2人、自治区级技能大师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4人、自治区教坛新秀4人、自治区专业带头人2人、自治区教学能手1人、自治区技术能手8人。
学院是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014年5月,李克强总理到学院视察,提出“享誉内蒙,走向全国”的殷切期望;2014、2018、2021年,三次获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4年5月,成立赤峰工业职业教育集团;2014年6月,内蒙古民族工业技师学院挂牌;2016年12月,获批成立自治区级机械制造技术专家院士工作站;2017年5月,成功举办赤峰市首届工业品博览会;2018年7月,承办了2018“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智能制造及3D打印造型技术两个赛项的中国区决赛;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通过自治区科技厅验收;2022年,获批内蒙古工匠学院,荣获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荣获赤峰市团结进步示范学校。2023年,加入东北振兴区域职业教育联盟。
学院紧紧围绕自治区和赤峰市重点产业布局,设置高职专业35个。形成了智能制造、财经电商、食药化工、工业服务、信息技术、艺术设计6大专业群布局,覆盖了现代装备制造、新型化工、生物制药、有色冶金、食品加工、商贸物流、数字创意等地方主导产业。其中,机电类、财经类、食药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在赤峰乃至蒙东地区高职院校中独具优势;现设有6个二级学院和3个课程教学部。学院按照一个院系建设一个专业群、一个专业群对接一个产业、一个专业对接多家名企的思路构建三级专业建设梯度,精准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是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药品生产技术等3个专业是自治区职业院校特色试点专业。
学院始终坚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走校企合作定向培养之路,与2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起良好的人才供求关系,与多家央企、国企、上市企业确立了长期用人意向,学院毕业生就业渠道宽,待遇好,质量高。近5年,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平均达90%以上;2022年,我院有255名毕业生报考自治区专升本统一考试,116人上本科线,上线率达到45.49%。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院招生就业处是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招生计划分配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依据,以学院办学条件为基础,以学生就业为导向而制定,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执行。2023年高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录取
第九条提档比例
学院提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条录取规则
一、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分专业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二、因部分专业条件要求限制,报考我院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通过学院组织的线上面试。面试内容:(1)形体检测(女生:身高160—176 cm,体重49—65KG,身材匀称,无纹身。男生:身高173—185 cm,体重58—70KG,身材匀称,无纹身)。(2)一分钟左右舞蹈视频(男生具有2年以上舞蹈基础,女生具有3年以上舞蹈基础)。舞蹈表演专业线上面试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15247616107(微信同号);报考我院民航运输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填报志愿前,通过学院组织的线上面试。面试内容:(1)形体检测(女生:身高163—175cm,体重50—65KG,男生:身高174—185cm,体重60—75KG;男女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纹身,矫正视力C字视力表0.5含及以上,无XO型腿,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腋臭,无传染病等)。(2)自我介绍;即兴问答,才艺展示;(3)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民航运输专业线上面试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13614764947(微信同号);视觉传达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招收非色盲、非色弱考生。
三、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高职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蒙古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蒙数学)、高职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我院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二条符合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各类考生,我院按自治区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其它
第十四条收费标准: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2023年所有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学年)执行,并通过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五条颁发证书:学生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助学金制度和勤工助学制度。
第十七条我院招生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学院网站:http://www.cfgy.cn
2.学院招生咨询热线:0476—5890310 、5890311
第十八条学院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巴林北街22号,邮编024005
第十九条我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电话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监督电话:0476-5890929。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学院全称: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716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办学地点:宁夏吴忠市教育园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全日制考试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真诚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
第八条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发展定位、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详细信息见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第九条 我院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厅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一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院将进档的所有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对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于按照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三条我院各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为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均采用英语。录取时,报考小学英语教育专业英语单科成绩不单独划线,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费、住宿费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所有专业学费每年4600元,住宿费8人间每年600元,6人间每年800元。其中教育类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教育)及农林类专业(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宁夏户籍考生学费每年减免4200元。
第六章 入学、奖贷助学及学历证书
第十七条 入学: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按照有关规定,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我院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经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奖(助)贷政策: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以向学院申请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精准扶贫生活补贴”。我院同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籍期间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在规定学年修完规定的课程,按学院要求完成实践实习,经学院和实习单位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通过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一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传真):0953-2122789
招生监督电话:0953-2668531
学院网址: http://www.nxmzy.com.cn/
学院微信公众号:nxmzzyjsxy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学校名称: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73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证书种类:对取得学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具体详见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xszsgm.com)。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八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将进档的所有考生依照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根据在该考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在个别考区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对于按照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做退档处理。
第九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录取时均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学费:4200元-4500元/学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年收取住宿费600元-1200元。
第十三条 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人,各类社会性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每年可申请减免相应学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学生学业合格颁发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 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52—2688300
网址:www.nxszsgm.com
Email:sgmzjc@163.com
纪检监督电话:0952--2688302
学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光大道南8号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院代码和全称:13151、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5号
第十条 学院简介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区内唯一一所建设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设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环境工程系、市政工程系、设备工程系、基础部、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等七个系部和实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现代教育信息中心、教科研中心、继续教育中心、创新创业教育服务中心、公寓管理中心、发展规划研究中心等七个中心。主要涵盖土木建筑、水利、交通运输专业大类,开设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材料工程技术、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工程造价、现代物业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园林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智能水务管理、环境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 27个专业。
学院面向建设行业岗位一线,培养各专业工程技术骨干和工程管理骨干,与区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校外实践教学实训基地,与行业内多家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向区内外输送社会和建设行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实用型人才。学院 2022 届毕业生初次就业去向落实率达到 95.7%。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院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八条 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九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先对考生进行排位,再依排位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顺序进行检索投档。自主招生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学院将优先录取有获奖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考生。
考生排位的办法为: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统考成绩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考总分(统考成绩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单科顺序的排序原则:文史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再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仍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原则进行。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一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院收费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每生每年4620元标准,住宿费:每生每年700元标准。
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
3.普通国家助学金人均3300元/年;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每人(固定金额)3300元/年。
4.燕宝奖学金:宁夏籍学生享受燕宝奖学金6000元/生·3年。
5.学院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学期、二等奖600元/学期、三等奖300元/学期。
6.国家对应征入伍的学生给予保留学籍且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7.宁夏籍脱贫户(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学费减免政策,标准为4200元/年。
8.勤工助学:对家庭困难同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9.学院对家庭困难学生提供校内资助与校外资助,校内资助根据学生家庭困难情况,一次性资助1500-3000元不等。
10.助学贷款:凡是被录取的学生,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11.对符合申请条件、学籍在自治区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获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院网址: http://www.nxjy.edu.cn
电话:0951-2138106 2138701
传真:0951-2138701
微信公众号:nxjy2002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5号
邮编:750021
第二十五条 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监督电话:0951-2138216。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办学地点及层次
第三条 学院全称: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4377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三沙源国际旅游区南侧
第八条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结)业证书
第十条 学院基本情况: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审核备案的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始建于1985年,经过38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自治区唯一一所以培养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高等职业学校。
学院占地面积近2000亩,现有在籍学生4700余人,教职员工181人。现有副教授职称及以上25人,“双师”型教师64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76人。设有酿酒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等22个高职专业和葡萄酒生产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园林技术等10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建有宁夏葡萄酒和宁夏枸杞两所现代产业学院。目前校内有宁夏现代葡萄与葡萄酒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生态研究展示中心、优新苗木驯化实训基地、优新苗木繁育实训基地和电子商务实训中心等8个实训基地(中心),共有相关专业实训室35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等。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真诚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电话:0951-8469108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四条 根据学院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结合近年来学院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院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具体详见2023年高考报考指南。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六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将进档的所有考生依照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若出现分数相同情况,按照语数外分数高低排名,先后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等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学院将按退档处理。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征集志愿填报学院的考生。
第十七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八条 学院录取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九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学院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酿酒技术(葡萄酒方向)专业,在教学组织实施中要涉及酒精及酒类产品,对上述物质有忌讳者,请谨慎报考。
第六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一条 经学院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并办理注册手续,无特殊情况说明,一周内未报到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参军入伍新生需到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注册时,需审查入学资格,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获取入学资格的将不予报到和注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和自治区有关免学费政策执行。宁夏户籍考生学费全免;非宁夏户籍考生学费每年4200元;住宿费:3号公寓900元/年(6人间);其它公寓800元/年(6人间)。
第二十五条 资助政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8000元/生/学年的国家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校级奖学金(标准为一等3000元/生/学年,二等2000元/生/学年;三等1000元/生/学年)。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且在校内表现良好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档4400元/生/学年、二档2200元/生/学年);燕宝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生/学年,限宁夏户籍);
凡是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招生工作的咨询:
报考咨询:0951-8469003 0951-8469128 韩老师 高老师 王老师
学院地址:银川市三沙源国际生态旅游区南侧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北门)
学院招生工作专栏网站:http://www.nxfszs.cn/zsjy/zsgz/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办学地点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集体决策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校办学条件、专业建设、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八条 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分配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择优调剂录取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九条 学校英语及非英语专业录取时均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各专业外语培养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严格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4620元/学年;住宿费:8人间600元/学年,6人间800元/学年。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复查不符合的学生,将按国家、自治区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种社会奖学金及各项生活补贴等。
第十四条 宁夏籍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减免学费政策,每生每学年减免学费4200元。
第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学校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六条 所有在校生均纳入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实习期间学校为其购买顶岗实习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校西路31号
邮 编:750021
咨询电话:0951-2078696 0951-2081007
传 真:0951-2076372
学校网址:https://www.nxcy.edu.cn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2.国标代码:13948
3.招生代码:在陕招生代码:8140,外省市以生源省、市招办公布的代码为准
4.办学地点: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商鞅大道西段丹南新区
5.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6.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7.学制:三年
第二章学院简介
第二条学院简介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5年,是一所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陕西省教育厅和商洛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平安校园”、中央财政支持建设项目学校、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试点项目学校、陕西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学校。
学院开设有30个三年制高职专业,形成了医学、护理、教育、财经、机电、建筑、汽车、航空、高铁等9大专业类群,建成了护理、临床医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机电一体化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医学影像技术等7个省级重点专业,有在校学生10000余人,拟面向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学院设有护理学院、医学院、师范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公共课教学部、思政部和体育部等教学机构,校园占地580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56.4万册,校内实验实训馆室15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0个。有二级甲等综合附属医院、驾驶员培训学校、实验中学和实验幼儿园各1所。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院长任主任,主管招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由招生处、教务处、办公室、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总务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招委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规定。
第四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的相关工作事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专业、收费标准
第五条招生计划、专业及科类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第六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统招高考录取规则:
1.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进行录取。
2.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优先调剂至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门类,若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均已满额,则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
4.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男女比例不限。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学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
7.录取规则与生源省份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规则为准。
8.录取时,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要求,学校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六章国家奖学金、资助金、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措施
第八条奖助学金及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5.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学校资助
学校奖学金:每年1500元。
学校助学金:每年1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七章附则
第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修完所学课程并通过相关考试,可获得商洛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上统一注册,可网上查询)。
第十一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商鞅大道西段丹南新区
邮政编码:726000
招生咨询电话:400-860-0112 0914-2998383
传真:0914-2033800
学院网址:http://www.slzyjsxy.com
第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发生不一致时以国家教育部及生源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归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招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