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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贵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0660
第五条 学校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
邮政编码:550004
贵州省贵安新区安康大道6号(云漫湖校区)
邮政编码:561113
第六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贵州医科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体育类:本科批。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
第十七条 学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加分条件的,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八条 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分数相同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没有同分排序规则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分数优先”录取原则下,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同时参照“第十八条”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临床医学专业创新班(协和班)
学校在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对口支援下开设临床医学专业创新班(简称“协和班”),旨在培养能够胜任临床医疗、医学研究、医疗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医学精英人才,仅招收贵州省考生,计划32名。该班实行导师制,重视综合素质培养,在国(境)内外拓宽交流学习,加强临床技能培训,实现“5+3”一体化培养(全体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采取多元化考核,实行“分流制”(根据学习成绩,每学年对班级成绩排名后10%且平均学分绩点低于3.0的学生进行分流,分流学生转入临床医学其他班级学习。)
第二十一条 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
(一)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贵州医科大学当年相应招生简章有关规定录取。
(二)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采取“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若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三)药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是学校与希腊雅典大学联合开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4+0”,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50%,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该专业仅招收有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该专业学生不能转专业。
(四)中高计划:“中高计划”(即: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2+2”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是学校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第一、二学年在贵州医科大学就读,第三、四学年在达到相关要求后,前往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就读),招收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与昆士兰大学中外学分互认)和生物技术(与昆士兰大学中外学分互认)专业。报考该项目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60%,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该项目仅招收有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该项目学生不能转专业。该项目考生录取后,须签订承诺书,方可注册学籍,请考生仔细阅读《贵州医科大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2+2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具体招生事宜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第二十二条 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三条 体检要求: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和以下专业要求执行。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以下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眼视光医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儿科学、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法医学、医学实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助产学、临床药学、药学、药物制剂、药事管理、中药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智能医学工程、智能影像工程、食品卫生与营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教育技术学、应用心理学。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以下专业:医学信息工程、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护理学、助产学专业,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要求,建议报考的考生净身高在165公分(男)或158公分(女)以上。
法医学专业毕业生立志在公检法系统就业的,身体条件参考公务员体检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净身高在165公分(男)或158公分(女)以上、裸视视力在4.6以上。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由于培养方向为户外教育方向、户外运动方向、救援救护方向、山地旅游方向,所需专业露营野炊装备(帐篷、背包、睡袋、防潮垫、炉具、炊具等)、专业服装、攀岩鞋、头盔和安全带等需自行购买。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障碍入学,学校对脱贫家庭学生(原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开设“绿色通道”。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在当地办理。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学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学校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学校网址:https://www.gmc.edu.cn
联系电话:0851-86908448(含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851-88545306
邮政编码:550004 Email:gmczkb@g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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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各省入围分数线公布,哲学专业在北京的入围分数线是620分,在辽宁的入围分数线是596分,在江苏的入围分数线是609分,在福建的入围分数线是586分,详细的2024年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各省入围分数线接着往下看吧。
以下是中央民族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各省入围分数线:
省份 | 哲学 | 历史学 |
北京 | 620 | 628 |
天津 | 639 | |
河北 | 626 | |
辽宁 | 596 | |
江苏 | 609 | |
浙江 | 652 | |
福建 | 586 | |
山东 | 612 | |
河南 | 593 | |
湖北 | 592 | |
湖南 | 595 | |
四川 | 581 | |
陕西 | 565 |
大学名称 | 专业名称 | 省份 | 科目 | 分数 |
中央民族大学 | 哲学 | 北京 | 综合改革 | 616 |
中央民族大学 | 历史学 | 北京 | 综合改革 | 624 |
中央民族大学 | 历史学 | 河北 | 历史 | 610 |
中央民族大学 | 哲学 | 辽宁 | 历史 | 595 |
中央民族大学 | 哲学 | 江苏 | 历史 | 596 |
中央民族大学 | 历史学 | 浙江 | 综合改革 | 643 |
中央民族大学 | 历史学 | 安徽 | 文科 | 579 |
中央民族大学 | 哲学 | 福建 | 历史 | 573 |
中央民族大学 | 哲学 | 山东 | 综合改革 | 604 |
中央民族大学 | 历史学 | 河南 | 文科 | 597 |
中央民族大学 | 哲学 | 湖南 | 历史 | 589 |
中央民族大学 | 哲学 | 四川 | 文科 | 553 |
中央民族大学 | 历史学 | 云南 | 文科 | 596 |
中央民族大学 | 历史学 | 陕西 | 文科 | 579 |
强基计划入围分数线是高考强基计划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按照一定入围比例划定入围名单,最后一名入围者的分数即为强基入围分数线。达到这个分数线的学生有机会参与强基计划的竞争,并有一定的可能性被录取。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聚焦于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
2024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各省入围分数线公布,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详细的2024年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各省入围分数线接着往下看吧。
以下是中央民族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各省入围分数线:
省份 | 哲学 | 历史学 |
北京 | 620 | 628 |
天津 | 639 | |
河北 | 626 | |
辽宁 | 596 | |
江苏 | 609 | |
浙江 | 652 | |
福建 | 586 | |
山东 | 612 | |
河南 | 593 | |
湖北 | 592 | |
湖南 | 595 | |
四川 | 581 | |
陕西 | 565 |
中央民族大学今年安排在海淀校区举行强基计划校考(体测、笔试及面试)。具体安排为:7月1日上午9:00进行体测,7月2日上午9:30举行笔试(考试时间1个半小时),下午13:00开始分批安排单人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左右)。
2024年6月27日前,学校在确认参加校考的考生范围内,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分数线。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综(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比较此项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
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录取办法主要有两种,经过成绩折算之后确定录取:
1. 校考考核成绩折算办法
中央民族大学校考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
2.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校考考核成绩*15%+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85%,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校考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所在省份招生计划数,中央民族大学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各省“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较校考成绩、高考成绩、文综(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比较此项成绩)、语文、数学、外语。
中央民族大学将于2024年7月5日前召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划定分省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后续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标识码:4164012716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办学地点:宁夏吴忠市教育园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全日制考试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真诚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
第八条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发展定位、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详细信息见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第九条 我院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一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院将进档的所有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对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于按照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政策规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单科分数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对非英语专业录取时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均采用英语。录取时,报考小学英语教育专业英语单科成绩不单独划线,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六条 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级招办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一)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费、住宿费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所有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4600元,住宿费8人间每生每学年6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其中教育类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教育)及农林类专业(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动物营养与饲料)宁夏户籍考生学费每年减免4200元。
第六章 入学、奖贷助学及学历证书
第十七条 入学: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按照有关规定,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我院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经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奖(助)贷政策: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以向学院申请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我院同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籍期间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在规定学年修完规定的课程,按学院要求完成实践实习,经学院和实习单位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通过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一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传真):0953-2122789
招生监督电话:0953-2668531
学院网址: http://www.nxmzy.com.cn/
学院微信公众号:nxmzzyjs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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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1、已取得高中毕业证,或已参加高中会考者;2、有高中学历或者同等学历英语良好者。学校秉承“明德、敏学、笃行、致远”的校训,弘扬“励学乐教、求实拓新”的精神,坚持“金融为根、育人为本、应用为先、创新为范”的办学理念。
录取条件
本硕连读需参加国际教育学院组织的入学英语笔试和面试,综合测评后择优录取。免笔试条件如下(满足其一即可):1.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当地本科录取线2.应届高考毕业生,高考英语单科95分及以上(满分150分)3.雅思成绩4.5或托福50分及以上的学生。
本硕连读学生在广东金融学院校本部全日制学习3学年,成绩合格,由英国苏格兰学历管理委员会授予其SQA-AD证书,之后可直接进入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匈牙利等国家的多所大学深造,最短1年即可获得国内外认可的本科学士学位,并可申请继续就读硕士课程。
班主任及时记录学生出勤和课堂情况,随堂听课并跟进处理,确保教学的有序进行;在大一推行“无手机课堂”,引导本硕连读同学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与家长进行定期/不定期沟通,家校合作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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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始建于1949年,是教育部直属、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
学制:4年。授课语言:汉语。学费:25000人民币/人/年
学院 | 招生专业(类) | 所含专业(方向) |
财政税务学院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 |
税收学 | ||
资产评估 |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类 | 金融学 |
会计学院 |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财务管理 | ||
保险学院 | 保险学 | 保险学 |
精算学 | 精算学 |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统计学类 | 应用统计学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经济与贸易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类(商学院) | 工商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
政府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 |
公共事业管理 | ||
城市管理 | ||
国际政治 | ||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 体育经济与管理 | 体育经济与管理 |
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财经英语) |
翻译(财经翻译) |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类 | 经济学 |
国民经济管理 |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社会学类 | 社会学(经济社会学) |
应用心理学(经济心理学) | 应用心理学(经济心理学) | |
信息学院 | 电子商务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分析与管理) |
电子商务(商务智能) |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信息安全 |
本硕连读由人大精英教师、国外院校专家教授组成的师资团队确保了优质的教学质量。使用英国原版教材,执行英国的教学大纲,并采取由双语教学向纯英语教学过渡的授课形式。项目所开设的专业均是中国人民大学的强势专业。所有课程均采用中国企业案例,使学生灵活运用中西方先进的思维模式解决中国市场问题。
本硕连读学生完成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国外大学颁发的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按照境外文凭认证制度给予学历学位认证。毕业生可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享受海外高层次人才归国待遇,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国际组织、自主创业等。根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留学归国相关条例享受落户和其他优惠政策。
在授课过程中采取互动式教学,本硕连读使用英国原版教材,执行英国的教学大纲,并采取由双语教学向纯英语教学过渡的授课形式,在课程中引入了英国文化、美国文化等教学内容。
本硕连读学生作为中国人民大学一份子,拥有“校园一卡通”和学生证,可以使用各种文体、生活设施及图书馆等教学资源;学生可参加各种名师讲座、英语演讲比赛、校际篮球联赛、摄影大赛、主持人大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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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hnd本硕连读学费:国内两年,每人每年学费72000元人民币。国外学习期间学费:每人每学年约150000-200000元人民币。
本硕连读所学课程与国外大学无缝对接,课程豁免可让学生缩短国外留学时间,节省了两年留学费用,留学更加轻松。充分享受人大优质师资资源,小班高质量教学,配备学习顾问,制定个性化学习指导,使学生成绩稳步提高。同时感受国内外名校学术氛围,融入多彩大学校园生活。
成绩优异的本硕连读学生可获得人大每年1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奖学金,在英学习期间由学校负责为学生申请全额奖学金、半额奖学金及学费优惠。
严格的学生及宿舍管理制度,由班主任及宿管老师实行24小时责任制,记录本硕连读学生考勤及听课情况,检查学生就寝,并通过“家校互动信息系统”及时与家长沟通。成绩优异者可获得学院颁发的不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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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安徽工程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程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
校本部: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8号
国际工程师学院校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赤铸山东路100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不设专业级差。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录取时采用各省高考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实行排序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中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再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进校时应与我校签订承诺出国学习的相关协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国,按协议执行,详见《安徽工程大学2024年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
4.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英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其它语种考生进校后以英语或日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安徽工程大学,其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应符合安徽工程大学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本科招生网(https://zsb.ahpu.edu.cn/)。
六、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安徽工程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工程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七、学费标准:按省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3-2871043
学校网址:https://www.ahp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b.ahpu.edu.cn/
邮政编码:241000
九、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其他须知:
1.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生资助
⑴国家级奖学金:根据国家下拨的指标评定。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⑵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按比例评定,特等奖2200元/年/人,一等奖900元/年/人,二等奖600元/年/人,三等奖400元/年/人,学习进步奖300元/年/人。
⑶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人民币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政府补贴。
⑷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经费,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每月根据其工作情况支付勤工助学报酬。
⑸国家助学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助学金4500元/年/人。根据核定指标和条件评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困难程度设4500、3000、2000元/年/人三个等级。
⑹困难补助:学校设立学生困难补助专项经费,给予临时性、突发性灾害造成意外困难的学生适当补助,帮助他们其学业。
⑺学费减免:孤儿一律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如家庭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⑻企业奖助学金:由用人单位、校友企业等出资设立,按捐赠人意愿评定。如:安徽合力奖学金、“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等。
3.学校是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人才培养质量受到社会广泛赞誉,学校被誉为“培养工程师、设计师、企业家和创业者的摇篮”。
十一、本章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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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中国海洋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中国海洋大学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始建于1924年,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本科生毕业颁发中国海洋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学校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设有崂山校区、鱼山校区、浮山校区和西海岸校区,地址分别为青岛市松岭路238号、青岛市鱼山路5号、青岛市香港东路23号和青岛市三沙路1299号。学校网址为www.ouc.edu.cn。
二、招生组织机构
1.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2.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生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本科生招生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三、招生计划及有关报考要求
1.学校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规模,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和学校往年计划等因素编报分省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2.学校预留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坚持集体决策、公平公正的原则,用于调节各省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同分考生的录取。
3.外语语种要求:对参与普通类录取的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建议语种为英语、日语、法语、德语,其他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谨慎填报专业志愿。其中,不建议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报考的专业,包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类、生物科学、生物科学类、地质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工业设计、水产养殖学、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药学等专业。不建议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报考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含大气科学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建议报考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建议报考计算机类专业。
5.性别要求:各专业对男女考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四、录取规则
1.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2.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全国性增加分数投档的政策和规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在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安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本科一批控制线按照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学校将根据各省市生源质量,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一般在105%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对服从专业调剂且其它条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档;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一般在120%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和征集志愿考生。
4.进档考生专业录取规则:
(1)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2)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的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对于提供位次排序的省市,遵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排序分进行专业录取。如无位次排序,则依次按照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3)对于未完成计划的省市,学校将按照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征集或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只能安排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
5.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有关省市公布的最新方案及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市,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6.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海德学院(中国海洋大学-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招生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专业代码:070101H)、生物技术专业(专业代码:071002H)、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2701H)。
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海洋科学专业(专业代码:070701H,中国海洋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01H,中国海洋大学-美国亚利桑那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专业代码:080901H,中国海洋大学-英国赫瑞瓦特大学)。
上述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均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且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调整至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7.学校强基计划、山东省综合评价试点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音乐表演专业、运动训练专业、少数民族预科、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港澳台侨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
8.学校设立崇本学院等拔尖学生培养基地、“ACCA(国际注册会计师)课程班”“CFA(注册金融分析师)实验班”等卓越学生培养基地,从当年新生中选拔学生,集中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进行培养。
9.录取结果等信息将通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根据经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
五、收费与奖助
1.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计收学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课程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每学分学费标准为100元。学生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正常完成本科学业所交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总额不高于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学费总额。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按在山东省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按学年收取。收费标准如下:海洋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为52000元/学年,法学(中外合作办学)为980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70000元/学年,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为60000元/学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2.学校有一整套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和政策,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勤、减、免”为主的奖助体系,确保不让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六、其他
1.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校贯彻执行“通识为体,专业为用”的本科教育理念,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专业所在校区实行分阶段、分校区培养。
3.本章程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
1.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100
电话:0532-66782426,66782478,66781723
传真:0532-66782478
网址:http://bkzs.ouc.edu.cn/
E-mail:ouczsb@ouc.edu.cn
2.监察处联系方式
电话: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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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特别说明
第十一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深圳职业技术大学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1113
第五条学校地址:西丽校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7098号;邮政编码:518055
华侨城校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职教街1号;邮政编码:518040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对取得学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一)广东省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专科批次;
(二)广东省以外省份(区、市)普通类、文史(历史)类、理工(物理)类列第一批(重点批或本科批)录取、专科批次录取;
(三)艺术类本科、专科专业录取批次按教育部及生源省份(区、市)规定确定。
第十五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与华南师范大学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师范)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科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华南师范大学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华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生源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文史(历史)类、理工(物理)类、艺术类等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其他省(区、市)如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则按当地省(区、市)招生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普通类、文史(历史)类、理工(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没有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区、市)的科类,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语文、数学、外语。
第二十三条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高考文化成绩及术科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份(区、市)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学校根据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术科统考成绩×2.5×50%。),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档。广东省内考生按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投档总分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志愿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广东省外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则依次按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语文、数学、外语。
第二十四条学校软件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现代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金融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3个专科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为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五条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条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3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深圳市物价局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价〔2000〕140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本科专业:普通类专业6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专科专业:普通类专业6000元/生•学年(旅游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现代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软件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5600元/生•学年,金融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9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每人1200-15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特别说明
第三十四条 报到校区
华侨城校区:艺术设计学院相关专业。
西丽校区:其他专业。
第十一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26018898、26018878
传 真:0755-26018878
电子邮箱:szptzs@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szp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szpu.edu.cn
第三十六条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肖雨博
监督电话:0755-26019758
电子邮箱:jwb@szpu.edu.cn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2024年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chunyuqiufeng.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2024对外经贸大学本硕连读是比较好的。课程对接的国外大学均可在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上査询,学生所获得的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与国外大学本土学生获得的学位无任何差别。教育部按照境外文凭认证注册制度对学生所获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2024对外经贸大学本硕连读是非常不错的。
本硕连读学生取得相应国外院校颁发的本科学士学位后,继续深造,最终取得硕士学位,国际认可,全球通用。学生获得硕士学位后,可获得一年免签证在国外的工作就业机会,或继续攻读国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
学校聘请知名企业的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项目经理担任学生的就业指导老师,结合学生自身特点提供全方位的就业规划与指导。以便本硕连读学生在掌握专业领域知识之外,也能清晰的理解“职业人”的定义,帮助学生更好的融入企业工作环境中,为未来的职业发展与规划打下良好的基础。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知识和技能相互结合的能力,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采取以本硕连读学生为中心的互动式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注重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实践中创新以及案例分析,摆脱指定教材的束缚,摒弃传统的以考试方式评价学习成果的模式。
同时本课程使用的是英国原版教材,严格执行英国教学大纲,采用双语教学,本硕连读学生在学习语言的同时还能学到专业知识。同时学校还会聘请国外大学指导教授及教学专家为学生进行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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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贸大学本硕连读学费:国内三年,每人每学年69800元。
本硕连读授课教师均具有多年丰富教学经验。同时还聘请了经国家外国专家局认证的外籍英语教学专家,他们拥有丰富的教学和商务工作经验。在授课过程中采取高度互动的教学模式,最大程度帮助学生掌握所学的知识。
本硕连读课程贴近工商、经济、技术的发展,从行业和雇主对人才的知识技能需求出发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并及时更新,将通用能力和专业能力一起列入教学目标。精通英语又具备专业能力的毕业生,将是国际企业急需的通用型人才。
本硕连读在教学过程中注重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在实践中创新以及案例分析,学校还为每个班级配备了班主任和教务老师,负责帮助和解决学生在学习及生活中遇到的难题。
202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硕连读大约为5年。国内三年学习课程与国外大学课程相同,学分互认。为此每年可节省7-9万的学费和8-10万的生活费。国外高校对我校优秀学生情况制定了丰厚的奖学金制度,学生可根据自身雅思成绩以及专业课成绩申请不同额度的奖学金,部分优秀学生可申请全额奖学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硕连读大致为5年。
本硕连读学生经过4—5年的努力学习,获得英国大学本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与在国内取得相对应的学位相比,减少学习时间1—2年。
学生在国内大学学习三年,成绩合格可获得英国高等教育文凭,英语达到要求的熟练程度。本硕连读通过一年的留学,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再读一年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与在英国留学学习同类课程四年相比,节省学习费用约50万人民币。
由于我国学生自身对国外教育方式的接受程度不尽相同,为使本硕连读学生在国内阶段尽可能适应国外教学模式,我们为本项目的学生设置了严谨的教学计划,合理地进行课程安排并配备高水平的师资,确保学生充足的学习时间和高水平的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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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硕连读录取原则:
(1)高考成绩达到本省本科线的,英语单科成绩90分以上或者雅思4.5分以上,免试入学,择优录取。
(2)高考成绩未达本省本科线的,英语单科成绩120分以上,免试入学择优录取。
(3)未达到以上成绩,学生报名后,可参加统一测试,成绩达到课程入学要求者,择优录取。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硕连读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海外大学联合培养计划,学生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完成三年本科学习后,可以选择到海外的大学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完成两年的学习后即可获得对应的硕士学位。
这种本硕连读方式可以帮助学生在更广阔的视野下学习,获得更丰富的学术资源,同时也可以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
本硕连读学生在校期间我们会安排最专业的出国留学指导老师。资深的留学专家为每一位学生办理出国留学签证,在办理签证过程中提供一站式的服务,使出国留学变得更加方便和快捷。
本硕连读项目采用国际化资源配置方式,为学生带来发达国家的优质教育资源。目的是让学生能够更加全面的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让学生在国际化学习平台上提升能力,开阔视野。
大学生就业专业对口率的平均水平是66%。这个数据表明,大约三分之二的大学生毕业后能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此外,特定专业如临床医学的毕业生专业对口率也非常高,超过94%。
大学生就业专业对口率的平均水平是66%。这个数据表明,大约三分之二的大学生毕业后能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然而,这个比例在不同学校和专业之间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浙江科技大学的毕业生就业专业相关度较高,达到80%以上。此外,特定专业如临床医学的毕业生专业对口率也非常高,超过94%。这些数据显示,虽然平均专业对口率为66%,但在某些情况下或针对某些专业,这一比例可能会更高。
1.麻醉学
麻醉师是各个医院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然而,并非每所医学类院校都开设麻醉专业。
麻醉学专业的各个领域包括各类医院的麻醉科、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药物依赖戒断所等。
毕业生主要从事临床麻醉、急救和复苏工作。也可在高校从事麻醉学的相关教学与科研工作。
由于部分院校如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均招收麻醉学专业的研究生,因此,同学们继续读研深造的机会也有很多。
对应院校:北京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同济大学、福建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徐州医学院等
2.大气科学
本专业要求学生具有大气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受到科学思维、科学实验和信息处理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气象信息获取、分析及应用、天气预报、气候资源的分析与评价、短期气候预测的基本方法,具有进行大气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理论分析、数据处理和计算机应用的基本技能。
能够在气象、海洋、环境保护、航空航天、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部队从事气象学、气候学、大气环境及相关学科等方面的科研、教学、科技开发及相关管理工作。
主要就业于各级气象部门从事天气预报工作;海军、空军气象工作;学校和科研机构;各级政府防雹救灾部门等。
对应院校: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
3.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是研究信息获取、存储、传输和处理中的安全保障问题的一门学科。在信息化的今天,我们接触到的信息安全实例比比皆是。比如我们日常使用的智能手机的指纹锁,身份证办理时录入的指纹,拥有 “黑科技”的虹膜识别技术,支付宝等软件在线交易时生成的动态验证码,电脑上的防火墙等。
招聘网络安全工程师人才的企业已经涵盖了IT、银行、税务、金融、证券、学校、国家行政机关、电子商务、电信等各个行业。调查显示,网络安全行业的就业需求以年均30%的速度递增。无论是职业前景、受重视程度、提升空间还是薪酬基数、薪酬增长预期等,网络安全职业较IT其它职业都更为优越。
对应院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山东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
4.医学影像学
传统医学可分为众多具体的专业学科,如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麻醉医学等。医学影像学便是其中一种。
它通过先进的医学仪器,根据病变的形态学改变做出诊断,进而为治疗疾病带来切实的帮助。医学影像学与临床紧密相关,是临床不可或缺的辅助学科。
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生可在各类医疗机构、防疫机构、医学科研部门、血站等单位,从事临床影像技术,功能检查等技术工作。
对应院校:中国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华大学、中山大学、郑州大学、昆明医学院等。
5.口腔医学
口腔医学专业的领域较为广泛,毕业生可在医院的口腔科工作,也可开设私人诊所,或去美容院从事相关的面部整容、美容工作。
只要不是对工作单位和工作要求过高,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一般不成问题。
对应院校:中国医科大学、山东医科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等。
高等职业教育是以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与管理人才为的,所以,是否能够“学以致用”是考察就业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我们看到很多院校在公布自己的就业数据时都提到了专业对口率,顾名思义,专业对口率就是是否毕业从事的是自己专业相关的工作。通俗理解,这就是我们说的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率高,意味着所学能够学以致用,意味着就业更好。
对口率,这不仅关系到我们四年的大学学习有没有浪费,更关乎到在职场中能否有足够的竞争力,因为科班出身往往更容易获得用人单位的认可。
在报考选择学校和专业时,左右学生和家长的因素很多。比如学校名气,地理位置,硬件环境。但是就业而言,特别是高职高专层次的考生而言,足够好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才是最关键的一环。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长春师范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师范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长春师范大学长吉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远达街道长江村委会长吉北线677号
长春师范大学乐群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荣光街道同兴社区吉林大路3291号
长春师范大学北湖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奋进乡一间堡社区
长春师范大学中工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民盛社区卡伦湖大街4771号
第二部分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人工智能(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5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会计学(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图书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教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科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人文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教育技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特殊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经济与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地理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地理信息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生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应用心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历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英语(五年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德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表演(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动画(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专科专业: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第三部分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长春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部分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学生资助政策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还设立校级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通过资助品牌活动“爱心百日行”,走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送去学校的爱心资助物品;学校还积极加强社会资助项目引进力度,设有助学金社会资助项目。
第八条 有关申请程序
入学前,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部分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专业、英语(五年制)专业、日语专业、俄语专业、朝鲜语专业、德语专业、法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主干课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按照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区、市)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校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如同一批次同一科类院校志愿(专业组)含两个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时,考生填报其中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视作该生同意调剂到该院校志愿(专业组)中其他未录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投档时,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
(一)普通类专业
1.普通类专业投档后,无特殊要求的省(区、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专业;对于投档成绩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满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分文理类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对口专业
对符合对口专业招生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以数学、语文、外语、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英语专业、英语(五年制)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英语科目总分的70%。朝鲜语专业只招收非朝鲜族考生。
(二)艺术类专业
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外,我校投放艺术类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若该省份艺术类专业有统考规定,考生需持有该省该专业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专业课成绩为省统考成绩。
艺术类各专业投档进线后,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以及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同时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满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以语文、外语、数学、综合(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
1.体育教育专业:
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后,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
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国家运动训练专业报考条件,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国家体育总局划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者,按(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分性别择优录取。
(四)如此录取原则有违考生所在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则遵循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其他说明
1.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表演专业、动画专业是我校与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办学专业。
人工智能专业是我校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
会计学专业是我校与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办学专业。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学院合作办学专业。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美国塞基诺谷州立大学合作办学专业。
3.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阶段就读地点在吉林省教育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培训基地。
4.英语(五年制)专业:采用“英语+小语种”复语人才培养模式,分别为英日双语、英西班牙双语、英法双语。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csf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线677号
联系电话:0431-86168222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区、市)招生政策执行。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春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opei.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代码:13387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633-8109089。
第四章招生专业计划
第十条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4年度招生规模编制本年度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日语、俄语。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单科成绩要求:各专业不设单科成绩限制。
第十七条我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依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志愿批次及投档比例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进档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院校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对选考科目的规定按照当地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类别执行,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
第十九条春季高考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一条录取相同条件的考生时,根据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录取规则执行,按投档位次排序。
第二十二条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有关补充规定。
第六章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其他舞弊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六条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历证书颁发机构和类别: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相应颁发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八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第九章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邮政编码:276826
联系电话:0633-8109666、8109079
联系Q Q:1913365575 1973936931
网 址:http://www.zsb.swut.cn/
电子信箱:sd1338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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