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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于2017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
学院是贵州省护理学会理事长单位、省高等教育学会理事单位、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员单位、中国-东盟护理高质量发展联盟牵头单位、国家户外运动救援科研训练基地合作单位、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第三批“1+X幼儿照护”试点单位、中央电教馆第二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贵州省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等,附属医院为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
学院现有金海、花溪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779.3亩。学院现有教职工640人,其中专任教师467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名。高职现开设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中药学、健康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眼视光技术、医学美容技术、视觉训练与康复、体育保健与康复14个专业,其中护理专业还拓展有口腔、老年、重症、眼科、中医、院感共6个方向。
学院建有功能完善的校内实践教学基地,有全国先进、省内一流的护理实训中心和基础医学实验实训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为6427.62万元;现有省内外实习基地95家,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为我院附属医院。
学院始终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内涵式发展。近年来,荣誉接踵而至:先后获全国第四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省文明校园、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教育系统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等称号;连续13年承办贵州省教育厅组织的职业院校护理技能大赛,连续10年协办、承办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贵州省总工会组织的全省护士岗位技能竞赛,连续2年承办中国-东盟护理学术论坛、中国-东盟护理技能大赛,牵头成立中国-东盟护理高质量发展联盟。我院教师先后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学生在历年贵州省职业院校护理技能大赛高职组、中职组中多次荣获一等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多次获三等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全社会的全程监督。
第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各项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院全称: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
Guizhou Nursing Vocational College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4152014617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 制:三年
学院地址:金海校区:贵州省贵定县盘江镇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分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统筹安排各项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协调各部门之间招生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六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学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学生就业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贵州省教育厅下达、省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相关说明
第九条 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择优录取;
第十条 各批次省控线由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统一划定,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考生。
第十二条 学院遵循考生填报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将接受非第一志愿(含征集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其未填报且学院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总分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志愿靠前者,专业志愿相同则优先录取高分者。若总分、专业志愿均相同,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女生1.58米以上,男生1.6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口齿清楚,无纹身,无精神病史,无色弱、无色盲、无听力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及无影响履行相关专业职责的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等。
第十五条 助产专业仅招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
第十六条 在规定年限内,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毕业时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和学历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报到与入学
第十七条 录取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高中毕业证(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高中同等学力证明),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入学及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措施
第十九条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缓学杂费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一条 经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资助及奖学金,就读期间参军的学生享受学费补。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金海校区:0854-5415555
招生QQ群:311190117
学院网址:www.gznvc.com
学院微信公众号:gzhlzyjsxy
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gzhlzyzjc
第二十四条 章程自贵州省招考院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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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考的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77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填报志愿代码:(以专业目录为准)
学校情况简介: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半封闭式管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现已建设成为水利水电特色鲜明的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为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全省首家开展“双证书”试点高职院校。荣获“全国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等百余项荣誉,培养和造就了数以万计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被誉为“贵州水利人才摇篮”!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全省前列。
学院先后开办柬埔寨亚龙丝路学院、哥斯达黎加丝路学院和巴基斯坦中巴丝路学院,引入德国AHK先进教学标准,与美国贝佛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设立清镇职教城唯一的HSK国际汉语标准化水平考试考点,成功入选“中国-东盟双百职校强强合作旗舰计划”项目,连续7年主办或承办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项目。
2023年,学院在金砖国家职业技能大赛国际决赛中获“建筑信息建模”赛项国际总决赛一等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共获12项大奖,成为贵州唯一连续两年获得两个及以上国赛一等奖的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招生机构: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五条监督机构: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再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廉洁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
第八条报名时间及方式:凡符合报考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4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zsksy.guizhou.gov.cn/)填报志愿,填报学院平行一志愿选择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面向贵州省招收2024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十条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确定专业原则:志愿优先原则。
第十三条在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有关生源省级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六条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七条放弃录取咨询:考生可以在投档开始12小时内拨打咨询电话:0851-85938823,之后概不受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八条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1.学费:普通专业:每生3500元/年
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每生18000元/年(作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项目不享受国家有关免学费政策)
2.住宿费(公寓):六人间:每生1100元/年
四人间:每生1200元/年
3.书费:每生600元/年左右(据实结算)。
第十九条 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由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 (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6.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原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向全日制贵州省户籍脱贫家庭在校学生(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提供专项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500元。
7.大学生应征入伍一次性奖励
向全日制参军入伍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为毕业生每人不低于6000元,在校生每人不低于5000元,新生每人不低于4000元。
8.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或服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到我省基层单位就业或服务,服务期满3年以上(含3年)的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
9.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0.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提高综合能力,报酬标准为每生每月650元。
11.临时困难补助
家庭或个人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补助标准为3000元-15000元。
12.学生奖学金
奖励全日制品学兼优的在校生,标准为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6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院统一推荐就业,也可以根据自己情况自主择业。
第二十二条搭建升学立交桥,应届毕业生可通过“专升本”统一考试,升入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将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851—85938823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邮 编:551416
2024年高考统招水院QQ群:155611675
学院网址:http://www.gzsdzy.cn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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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415201222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大学城
学院简介: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地处历史名城遵义,组建于2000年5月,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第一批公办高职高专院校之一。学院现分为三个校区,新蒲校区、延安路校区、虾子校区(中职)。2014年7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加挂“贵州航天技师学院”, 是一所特殊历史条件下由企业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经过近20余年的发展,学院已成为在区域内具有一定知名度、极具行业办学特色,集全日制高职、中职教育、技师培养、成人教育、社会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鉴定等为一体的一所高职院校。2021年1月,学院正式移交遵义市人民政府管理。
学院现有教职工478人,其中硕士研究生90人,高级职称93人,“双师型”教师占比62%,省级职教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贵州省专家库成员65人,省级大师工作室4个,市级大师工作室2个,外聘教师140名。全日制在校学生15000余人,其中高职学生13000余人,中职学生2000余人。占地面积1278亩,建筑面积32余万平方米。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汽车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经济管理系、基础科学系、建筑工程管理系等11个教学和研究机构,开设了36个专业,工科类专业19个,已建成以工科为主,集文、理、经、管等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职业学院。
学院拥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省级和部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省级开放性实训基地、省级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省级和市级大师工作室、贵州省第四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依托航天企业建设了近百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目前,学院以建设区域知名的贵州省优质工科高职院校为目标,充分发挥“校企同源,工科特色”优势,与航天企业深度融合,坚持走“高端引领、内涵驱动、产教融合、文化育人”的特色发展之路,持续强化教学中心,全面深化协同育人,全力推进内涵建设,建设与行业企业深度融合、精准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时代高职学院,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招生目录为准。
三、录取原则
(一)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属于高职高专录取批次院校。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在贵州省艺术高职专科批次录取,高职专科在各省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二)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原则,学院确定进档考生专业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其中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专业身体条件符合者按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三)学院在读阅考生档案时,承认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
(四)艺术类:原则上以考生文化成绩为基础,文化分上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五)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报考条件,男生净身高1.72米以上,女生净身高1.62米以上,身体外露部分无疤痕,色盲、色弱限制报考,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方可报考。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男生净身高1.72米以上,女生净身高1.62米以上,身体外露部分无疤痕,色盲、色弱限制报考,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方可报考。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一)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二)奖励及资助:学院设有完善的“奖、贷、助、勤、补、免”资助体系。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全覆盖享受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2.国家助学贷款,可凭录取通知书往生源地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咨询办理。
3.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2000-4500元/年/人;筑梦奖学金4000元/年/人。
4.全面开办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所有业务。
5.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让学生在实践中发挥自己特长,为今后就业增添竞争力。
五、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
网址:https://www.gzhtzy.edu.cn/
邮编:563000
联系电话: 0851-23235167
联系人:孙老师、欧阳老师
二Ο二四年四月
想要查看自己的分数能上什么大学的高考生,可以在《AI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tuice.cn/,同时AI志愿助手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所有能上的大学以及被录取的概率。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2336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华联路1号
一、学院概况
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集文理经管等学科为一体的省属示范综合性优质高水平学校。
学院被教育部等六部委列为数控加工技术领域、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领域两个方面的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有全国电子信息产业高新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贵州大数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贵州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等,拥有智能制造工厂,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等60余个设备先进的实训室,校外实训基地115个,图书馆藏书60万余册、电子图书52余万册。校区位于凯里市城区,占地面积400余亩。固定资产总值近2.88亿元,教学设备总值近2.20亿元。先后获得了“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 “贵州省高等学校优美校园”等荣誉,连续五年被评为“贵州省学校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在省内第一家通过国家高职高专办学水平评估,2011年建成贵州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8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2019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2019年建成贵州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被评为2018-2020年度贵州省文明校园先进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21年立项建设贵州省“高水平学校”,获批贵州省普通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单位,获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获黔东南州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22年学院获批工信部信息技术发展司、省工信厅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才实训试点工作,建设贵州工业互联网产业学院;贵州省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推广中心入选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产业人才基地;入选省级“三教”改革示范校、中高协同发展示范校;入选全国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试点学校;学院汽车工程系教工党支部获批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单位。2023年入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卓越高等职业院校50强,新增全国技术能手3人,是全省获此殊荣最多的学校。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名,设有“八系两部”,开设了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大数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影视动画、电子商务、广告艺术设计、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25个专业。建有全国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智能制造开放实训基地、电子信息开放实训基地)、全国协同创新中心2个(大数据智能终端协同创新中心、智能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学院现有教职工58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19人,博士学历学位(含在读)10人,硕士学历学位278人,“双师型”教师占比64.15%。全国师德标兵1人、全国技术能手7人、全国青年岗位能手2人、贵州省优秀教师1人、贵州省技术能手23名、贵州省青年岗位能手10名、贵州省最美劳动者1人,省级职教名师5人、省级大师工作室3个、省级思政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名辅导员工作室1个,4名教师获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2人、省直机关劳动标兵1人、入选黔东南州州管专家1人,师资力量雄厚。我院学生在国家、省级各类技能大赛中频频获奖,近年来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数位居全国前列,充分体现了我院学生良好的职业能力和职业品质。学院面向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培养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职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深受电子、通信、航天、金融、铁路、公安系统及各界用人单位的欢迎。经过51年的努力,学院呈现出了“校园优美、政通人和、事业兴旺”的崭新局面,正朝着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三、录取规则
1.专业(类)平行志愿模式: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院校平行志愿模式:依据“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志愿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处理,专业不设分数级差;
3.无单科成绩要求;
4.无加试要求;
5.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2.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2000-4500元/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可以享受3300元/年;
(4)入伍、退伍学生可以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部分及其产生的利息)和减免。在部队退役后考入我院的学生,到校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在校就读期间服兵役的贷款同学,可申请贷款代偿(学费部分及其产生的利息),同时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
(5)为新生贫困学生专设“贫困学生绿色通道”;
(6)我省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户)可以申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助资金,可享受免学费3500元/年,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
(7)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勤工助学体系,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贫困学生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取得相应的报酬,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3.国家助学贷款:新生须在生源地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理方法请参考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国家助学贷款指南》)。
五、招生机构
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六、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和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七、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855)8230888、8225034、8270136
学院网址:https://www.gzeic.edu.cn/
http://www.gzeic.com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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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733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旗山大道北段8号
学院简介: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获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学院传承红色三线精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专业结构,把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操作技能培养放在首位,致力培养“职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人才质量优”的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坐落在享有“山水桥城”美誉的都匀市,占地面积700余亩,建筑面积23万多平方米,在校生8500余人。学院建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59人,研究生以上学历239人,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94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国家级教练3人,国家级技能大师3人,省级技能大师4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4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2024年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七条 参加2024年高考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
第八条 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报考要求:
(一)身高:女生158cm以上,男生168cm以上;
(二)视力:双眼矫正视力(E表)不低于4.8(女生允许戴隐形眼镜);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性格开朗;
(四)面部、颈部、手臂无明显疤痕、无文身;
(五)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听力正常。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严格遵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我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参加2024年高考并填报我院志愿的高考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学院根据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成绩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没有级差要求。
第十一条 无单科成绩要求,无加试要求。
第十二条 参加普通高考的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
第十五条 对所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六条 录取通知书发放: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公示的录取考生名单,经高考录取系统正式投档后,使用投档系统导出的电子档案打印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学院公章寄送至录取考生。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七条 学院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一)学费:3500元/年/人。
(二)住宿费:4人间1200元/年/人,6人间1100元/年/人。
(三)预收书费:500元/年/人。
学院通过奖、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享受教育扶贫资助。
(四)为新生贫困学生专设“贫困学生绿色通道”。如果新生在入学时因为各种原因,没有顺利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入学,再继续申办贷款或补交学费。
第十八条 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三)助学金情况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每年评一次,资助人数根据教育厅下达的资助名额确定,受助学生每年2000—4500元,一般分2—3档。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第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八章 入学资格审查、复查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时,学院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进行注册学籍,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予以标注。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和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实习、就业本着自愿原则,实行学生与企业双向选择,按照校企合作协议内容进行教学与实习。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贵州省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一章 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旗山大道北段8号
(二)学院官方网址:http://www.gztcme.cn
(三)学校邮编:558000
(四)招生咨询电话:0854-8329105
(五)联系人:胡老师
(六)招生咨询QQ群:257461832、391368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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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全称: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州(清镇)职教城乡愁区云站路54号
学院代码:4152014578
一、学院简介
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贵州省商务厅。是全国电算化教育先进单位、贵州省文明单位、贵州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贵州省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等,占地面积471.15亩,全日制在校生13453人,教职工502人,专任教师309人,双师型教师190人。开设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等25个专业,建有校内7个实训基地109个实训室、校外实训基地135个。师生在各级各类比赛竞赛中获奖636项。建有大数据与会计省级特色骨干专业群、室内艺术设计省级特色骨干专业、财务数智化人才省级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贵州电子商务发展研究中心、贵州商务领域人才教育培训基地、“一带一路”电商谷贵州中心,具备电子商务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资质。学院秉承“尚信笃行、德高技精”的校训,努力办出人民满意的新商科职业教育。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三、收费标准
学费: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歌舞表演专业7000元/年,其他专业3500元/年。
四、志愿填报和录取
凡志愿填报我院各专业的2024年应往届文、理、艺、体考生,均需按各省(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和规定填报我院志愿,在各省(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五、奖、助学政策
(一)根据国家政策,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
(二)在我院学习期间,符合条件者,经申请审批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4500元/生•学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3300元/生•学年;学院对品学兼优学生执行学院奖学金制度。
(三)凡我省脱贫家庭学生,可申请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在我院就读期间,可免(补助)学费3500元/生•学年,同时享受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学年。
(四)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士官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六、升学及就业
(一)学院应届毕业生可参加贵州省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进入我省本科高校就读,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文凭。2024年,学院继续与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开展“专升本”联合办学。
(二)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以上和省级大赛金奖的应届毕业生,可推荐免试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深造。
(三)学院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或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毕业生,均可享受免文化考试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深造。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以上的毕业生可推荐免试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深造。
(四)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发展思路,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目前已与抖音集团、云图时代、江苏京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讯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电子商务云运营有限公司、美团优选、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梦动科技有限公司、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多彩贵州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贝壳找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联等150余家企业进行深度合作,主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扎实推动毕业生就业。
七、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清镇)职教城乡愁区云站路54号
电话:0851-85972789 0851-85950965
网址:http://www.gzdsxy.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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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招生委员会2024年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通知精神,特制定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3818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云安路1号
学校简介: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隶属于贵州省教育厅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地处贵阳市花溪大学城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区,毗邻贵安大数据科创新城,占地面积1800余亩,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是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现有5大专业群、高职招生专业25个,形成了以“数·酒·画”特色鲜明的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为龙头,文化与旅游、智能制造等省级特色骨干专业群为支撑,紧贴贵州地方区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就业前景好的专业群体系。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实力强、条件一流、成果丰硕。拥有全国优秀教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等一大批优秀职教名师和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与中软国际、贵州茅台集团等龙头企业紧密合作,牵头成立全国大数据、酱酒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开放实训基地,拥有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和大师工作室。拥有全省高职院校唯一一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先后与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大学、匈牙利多瑙新城大学、泰国吉拉达技术大学等国外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是鲁班工坊建设联盟成员单位、贵州省首批“国际交流合作示范校”。近年来,培养的学生获得各类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中斩获国家级奖项40余项、省级奖项550余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均超95%。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招生机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学院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副院长、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长、招生就业办主任、系主任和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全面处理在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的纪检领导小组,实行事前备案制,事前防控,招生监督,事后巡查的招生监督工作流程。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具体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一)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二)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有我院志愿,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
1.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考生投档专业确定录取专业。
2.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模式、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志愿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处理,专业不设分数级差。
(三)艺术类(美术)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录取,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填报。学院认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美术)考试成绩和投档规则及录取办法。
(四)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六)新生入学后经三个月复查期满,方可取得正式学籍,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七)新生进校经过一个阶段课程学习后,符合学院相关办法规定的可以进行专业调整。
(八)外语考试语种不限。但新生进校后,外语必修课程主要为大学英语。
(九)部分专业特殊要求:艺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其余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九条 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1、学费:普通专业35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人。
2、怀卡托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室内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2000元/年.人,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5000元/年.人。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两专业的学费标准,待贵州省物价部门的正式审核备案后进行招生,学院将严格按照公示的学费标准执行。(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较高,建议考生谨慎选择报考)
3、住宿费:六人间1100元/年.人。
4、预收教材费:700元/年.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院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高职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8000元/年·生。
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习成绩中没有出现补考科目、学年所学科目成绩平均分原则上应达85分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具备以上条件,以综合成绩为主要评选依据。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院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年·生。
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所学科目成绩平均分应达80分(含80分)以上,无补考科目;家庭经济困难(被认定为特殊困难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具备以上条件,以综合成绩为主要评选依据。
3、学院奖学金
学院利用事业收入资金设立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
第十一条 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人均3300元/年•生,每年根据名额在2000~4000元范围内按档评选。
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按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执行)。
2、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
贵州脱贫家庭学生(原“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享受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4500元/年•生,其中免学费3500元/年•生,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生。(以贵州资助政策为准)。
3、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视岗位而定,勤工助学岗位不同,资助金额不同,一般分600元/月、500元/月、400元/月三档。
第八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二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云安路1号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新城校区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邮编:561116
联系电话:0851-88507550、88507551
联系人:吴老师、高老师、任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gzqy.cn)
传真:0851-88507550。招生咨询QQ群:1081575494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详细信息,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tuice.cn/,《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I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院校官网、省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招生委员会2024年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16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百花路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贵州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是国家建筑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省级优质高职、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学院办学历史可溯源至1979年创立的贵州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后历经贵州省建设学校等发展阶段,2014年升格为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占地500余亩,在校中高职学生13000余人。现有教职工5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31%,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占21%,“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65%。
学院设有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信息管理学院、贵州省建设学校和继续教育学院6个教学单位。拥有建筑、装饰、材料、机电、设备、信息管理等各种专业超70000㎡实习实训场所。
近年,随着办学质量稳步提升,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华社、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等多家中央及地方媒体对学院办学的情况进行过专题报道,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良好评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等重大事宜。
第五条 监督机构
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负责监督2024年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实现“阳光招生”。
第六条 录取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在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监督下,开展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24年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省外招生有四川省、云南省、湖南省。分类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贵州省2024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高考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2024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考试
第八条 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
第九条 贵州省考生按照2024年招生政策参加分类招生考试或普通高考,外省按照生源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相关要求参加普通高考。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2.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专业限制性残疾。
3.普通高考。对参加普通高考并填报我院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我院投档线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的高考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全国统一的文化课考试生源省高职(专科)分数线、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联考专业高职(专科)合格线,双上线后以“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分类考试招生。按照《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5.对进档考生不设专业分数级差,不限男女生比例。
6.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网公布。
7.外语语种:不限。
8.录取方式:按照国家及省有关录取通知或录取文件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奖学金
根据国家政策,在校优秀学生可享受300—8000元数额不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
第十三条助学金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严格按国家有关资助政策,通过奖、助、补、免、勤等方式,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退役军人统一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百花路
联系电话:0851-82548307,82545231
学院网址:http://www.gzjszy.cn
邮 编:5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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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4152012850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性质:民办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学校简介: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花溪大学城,规划占地1445亩,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目前已为社会输送5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办学23年以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促进就业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宗旨;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高水平职业大学,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议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贯彻落实,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24年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24年高职(专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七条 面向生源省招收2024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总分和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以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120%投档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所在省(市、区)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录取时文化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经三个月复查期满,方可取得正式学籍,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励助学措施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收费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鼓励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通过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和社会捐助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而辍学。
第十八条 奖学金政策
(一)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二)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三)筑梦奖学金4000元/年。
(四)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学校鸿源奖学金最高6000元/年。
第十九条 助学金政策
(一)在校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
(二)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学校在每生每年2000-4000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3档。
(三)贵州省符合资助条件的脱贫家庭学生,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享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4500元/年(免学费3500元/年,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
(四)其他特殊情况,学校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酌情减免。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有关学校、专业等详细介绍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贵州省2024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851) 88308092 88308090
传 真:(0851)88308089
邮政编码:550025
学校官网:http://www.gzcsxy.cn
学校微信公众号:city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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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校全称: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校标识码:4132014256
第三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1237号
第四条 层 次:高职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证书颁发:学生完成学业,各科成绩合格者,由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校简介: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美丽的太湖之滨、苏州湾畔,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唯一的公办高职院校。学院前身之一的江苏省吴江师范学校成立于1922年,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
学院的办学历程大致经历了四个主要阶段:一是2003年学院的前身——南京邮电大学吴江职业学院成立;二是2009年苏信学院成立,南京邮电大学继续代管;三是2014年学院由民办转公办,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四是2016年学院机构升格,为正处级建制。
学院现设有智慧财经学院(经济贸易系)、现代商务学院(管理工程系)、通信电子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系)、智能制造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系)、人工智能学院(大数据与互联网系)、基础课部(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全日制在校生6700多人,现有教职工314人,其中,正高职称9人,副高职称73人。开设专业24个,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群入选江苏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办事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十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片区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片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宣传工作组成员由我校教职工组成。
第十一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五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自辖市)考生如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含附加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自辖市)考生如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首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我校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学费:文科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专业5300元/学年(江苏省物价局江苏财政厅苏价费136号);住宿费:1200元/学年(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2002]369号)。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等奖励资助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为特困生进行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资助,帮助申请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覆盖率达100%。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1237号
联系电话:0512-63118999、63110951、63118188
监督电话:0512-63119901
传 真:0512-63118777
邮政编码:215200
学校网址:http://www.szit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tuice.cn/,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图木舒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图木舒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兵团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图木舒克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标识码:4165014825
(三)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层次:普通高职(专科)
(五)修业年限:三年
(六)学院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唐王城北路一号。
(七)学院基本情况:图木舒克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军垦之城、兵团南疆副中心城市——图木舒克市,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综合类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集高职、中职、培训为一体的综合学校。校园环境优美,风景秀丽,教学楼、实训基地、图书馆、多媒体教室、网络微机教室、运动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等教学与生活设施齐全。学院规划建设用地1000亩,总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20.66亿元。学院现设有服装设计与工艺、现代纺织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设施农业与装备8个专业。“十五五”末达7个专业群,32个专业。学院未来立足建设一大批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基础,集人才培养、继续教育、科研创新、科技服务于一体的专业集群。
学院现有教职工177人,其中有本科学历教师143人,研究生学历教师25人;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任教师19人,每门主要专业技能课程配备了“双师型”、中级职称以上专任教师。目前在校学生3000余人。
图木舒克职业技术学院定位为“立足师市、放眼全国、服务新疆”。定向为“政治生态好、发展理念好、运行机制好、校园文化好、未来发展好”。
学院依托援疆资源,推进教学改革及专业建设,与新疆职业大学、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东莞多所院校签订“一校对口支援建设一专业”的协议,实现了教育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多校合作极大地整合了优势资源,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任组长,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
(三)组织实施开展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四)接待并处理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
(五)具体组织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
(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七)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八)具体处理招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五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学院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第七条 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若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报考“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排序。
第八条 所有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收、国家通用语言授课。
第九条 无外语限制,但新生入学后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条 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予录取。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2.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3.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4.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5.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6.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第十一条 政策性加分:在安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中,学院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政策性加分,按规定进行加分提档并安排专业(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对于不安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图木舒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予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后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通过各省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进行查询。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面向全疆的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学院的各类收费严格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自治区及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3300元/年。住宿费:600-800元/年,(6-4人间)。
第五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十九条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1.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全日制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一、二、三档,分别为每生每年4300元、3300元、2300元,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300元。
4.勤工俭学岗:学院发布勤工俭学岗位招聘信息,学生根据个人情况,择岗申请,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
5.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6.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新生或在校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的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第二十条 省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签订兵团就业协议后,还可享有以下政策:
(一)全额免除学费;
(二)生活补助三年合计6000元;
(三)教材费和交通补助三年合计3500元;
注:以上奖助学金按照国家、兵团和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相关高校学生奖助学金政策实施。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及就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图木舒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生毕业后,学院负责推荐工作。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第二十三条 学生毕业时,可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要求,参加“专升本”考试。
第七章 招生专业
第二十四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唐王城北路一号。
邮编编码:843806
学院官网:www.bttmskzy.edu.cn
公众号:图木舒克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咨询电话:0998——5703359
咨询QQ:1369107930、1375110016
电子邮箱:1369107930@qq.com、1375110016@qq.com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图木舒克职业技术学院。
想要查看自己的分数能上什么大学的高考生,可以在《AI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ngzheba.com,同时AI志愿助手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所有能上的大学以及被录取的概率。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文件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生效。
第四条 学校性质及简况
(一)学校全称: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4132012807
(三)校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53号(常州科教城内)
(四)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五)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在学校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八)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学校占地1051.8亩,建筑面积33.9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教职工67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55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200余人,江苏省各类人才项目160余人,江苏省市产业教授40余人,国内、省内高级访问学者、高级访问工程师60余人。2021年学校成为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办学60余年、成果丰硕,先后获得教育部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全国纺织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全国纺织/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纺织服装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恰佩克奖“中国高校产教融合50强”,大学生KAB创业教育示范基地、全国职业院校美育工作先进单位等众多荣誉称号。毕业生广受社会好评,学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6%以上,连续多年获评“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督导A等高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设置在招生就业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与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生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参加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八条 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
(一)对于进档考生,学校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高分调剂考生优先于低分考生进行专业志愿调剂,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以下原则排序确定专业。
1.面向江苏、湖南、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等“3+1+2”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首选物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首选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面向浙江、山东等“3+3”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最高分。
3.面向其他省份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艺术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类省统考成绩。若仍相同,比较考生其他科目最高分。
第十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收费管理办法》(常纺院财字〔2021〕3号)等有关规定收取有关规定费用(币种:人民币)。学费收费标准:其中文科类为4700元/生/年,工科类为5300元/生/年,艺术类为6800元/生/年。住宿收费标准:1200-1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三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招办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区分情况,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依据《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条例》、《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提前修满学分者可提前毕业),并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
第六章 奖助学金与贷款
第二十七条 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及名人设定的奖学金等。
第二十八条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400-188-1251、0519-86336019(工作时间)
(二)传真号码:0519-86336020
(三)学校网址:http//:www.cztgi.edu.cn
(四)招生咨询QQ群
2024年各省普通高考招生咨询QQ群
序号 | 省份 | QQ群号 |
32 | 江苏 | 307289198 |
14 | 山西 | 707918605 |
22 | 吉林 | 461913411 |
33 | 浙江 | 706735660 |
34 | 安徽 | 695466536 |
36 | 江西 | 633724941 |
37 | 山东 | 706736812 |
41 | 河南 | 707901246 |
43 | 湖南 | 704293090 |
51 | 四川 | 260055285 |
52 | 贵州 | 633650043 |
53 | 云南 | 263610549 |
61 | 陕西 | 590784959 |
62 | 甘肃 | 706819201 |
64 | 宁夏 | 655982388 |
注: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五)乘车路线:常州火车站(常州长途汽车站)乘2路、68路、B11转B1至纺织学院站下车;京沪高铁常州站乘B1至纺织学院站下车;地铁1号线科教城北站下车,3号出口向西300米。
第三十一条 考生最终录取结果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查询为准。
第三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19-86336073(工作期间)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度高考统招招生。
第三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公布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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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招生委员会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贵州传媒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传媒职业学院
代码:4152014848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乡愁大道50号
学校简介:贵州传媒职业学院2023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隶属贵州省广播电视局,是西南地区唯一一所传媒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大道50号,占地362亩,建筑面积为17.8万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176人,其中教授、博士(含在读)3人,双师型教师98人。2024年首批招生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融媒体技术与运营、艺术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5个专业。立足广电、面向传媒,长期深耕广电传媒领域,为贵州乃至西南地区培养广电传媒类管理干部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被行业誉为贵州传媒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双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系书记、主任及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院全日制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的纪检领导小组,实行事前备案制,事前防控,招生监督,事后巡查的招生监督工作流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2024年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具体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招生政策、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二)专业确定办法:
1.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以改革后省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院专业选科要求符合,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结合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专业特殊要求
(一)播音与主持专业报考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疤痕,形象气质佳;
(二)艺术设计专业报考要求:具备正常的视觉辨别能力,无色弱、无色盲。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一条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一)学费:普通专业35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八人间900元/年·人(有独立卫生间);六人间1100元/年·人(有独立卫生间)。
第十二条 奖助学金政策
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三)国家助学金:以当年财政拨款标准为准。
第十三条 助学政策
(一)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入学前自行注册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打印贷款申请表,并持贷款申请表、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与家长共同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
(二)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退役后考入我院属于自主就业的学生,到校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当年考入我院后去服兵役的新生,须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复学可申请学费资助。退役士兵复学、入学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以当年财政拨款标准为准。
(三)为新生贫困学生专设“贫困学生绿色通道”。如果新生在入学时因为各种原因,没有顺利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入学,再继续申办贷款或补交学费。
(四)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勤工助学体系,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安排贫困学生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取得相应的报酬,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入学资格审查、复查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时,学院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进行注册学籍,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予以标注。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传媒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传媒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乡愁大道50号贵州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551400
(二)联系电话:0851-84764399
(三)学院官网:https://gbdsj.gu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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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
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科层次。(四川招生代码5170)
三、办学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536号 邮政编码:610067
四、录取规则
1.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的有关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录取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下,控制在1:1.2以内;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控制在1:1.05以内(以所在省市招办规定为准)。
3.录取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没有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若各专业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数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语数外总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对考生的身体要求即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5.通信类相关专业,要求无色盲。
6.外语语种:学校的外语课程教学统一安排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
五、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六、奖、贷、助学措施
学校奖、助、贷体系按国家规定建立。学校按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设立了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川邮青年榜样等专项奖学金。单项金额最高可达到8000元/年,每年执行校内外各类奖助学金逾千万。另外,部分通信企业校友还在学校设立了以企业命名的专项奖、助学金。学校按政策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七、毕业证书的颁发
对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4671557 84782789
传 真:028-84782321
学校招生网址:https://zs.sptc.cn/
想要查看自己的分数能上什么大学的高考生,可以在《AI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tuicezhiyuan.com,同时AI志愿助手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所有能上的大学以及被录取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