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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招生委员会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要求,学校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高职(专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参加普通高考(含艺术类)和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普通高职(专科)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开展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六条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于2004年5月在江西省团校(创立于1952年)基础上成立,是一所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共青团江西省委主管的公办全日制省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一)学校全称:江西青年职业学院
(二)学校国际代码:4136013869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学制:三年
(六)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方志敏大道1458号,邮编:330033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学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规定和实施细则、学校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八条 学校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专业均衡的原则,结合历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专业: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门当年批复的招生专业进行招生。
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在各省录取过程中,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原则,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接收考生档案,在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生源不足时接受调剂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确定录取专业原则如下:
(一)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专业录取。
(二)对投档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可作退档处理。
(三)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考文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依序录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及录取遵循各省(区、市)相应高职(专科)艺术类录取批次的具体投档模式和录取办法。对于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当年公布的单独招生工作方案中有关条款执行。
(一)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信息技术成绩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且考试总分数未达到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的,学校将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三校生类考试招生按照2023年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特殊专业限制条件
(一)空中乘务专业要求
身高:男生173cm以上,女生163cm以上;
形象: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裸露部分无疤痕;
视力:矫正视力《E字表》不低于4.8,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听力正常,口齿清晰,无口吃;上肢和下肢膝盖以下裸露部分无疤痕,无纹身和狐臭。
(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
身高: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
形象:五官端正,外貌清秀,形体匀称。
第十八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
各省教育厅网站、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及学校官网公布。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物价局和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收费标准为:
(一)学费:5000元/年;
(二)住宿费:800元/年(六人间)、900元/年(五人间)、1000元/年(四人间);
(三)书费:1000元/年(毕业时多退少补)。
第七章 新生入学注册及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及注册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按照《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三条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七条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以上级部门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青年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对以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791-83814509、83893355(兼传真)、83846065
(二)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方志敏大道1458号,邮编:330033
(三)学校网址:https://www.jxqy.edu.cn
(四)招生监督电话:0791-83846278
(五)招生问题反映平台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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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的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2024年全国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657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专科,三年。
第七条 院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思口路88号(邮政编码:333200)
第八条 学院概况
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Jiangxi Wuyuan Tea Vocational College)是全国唯一一所以茶命名的国家公办特色高校,坐落于中国最美丽的乡村、书乡、茶乡婺源。学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以培育学生“匠人精神”为己任,注重职业技能教育,培养社会实用型人才。学院毕业生以爱岗敬业、基础扎实、技能突出而获得社会和用人单位肯定。毕业生不但就业质量高,“三产朝阳专业,一线城市就业”,还供不应求。学院连续8年荣获江西省和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
学院产学研硕果累累,在全国技能大赛和国内行业组织的专业大赛上,屡获大奖,多次获得国家教育部、农业农村部、江西省人民政府表彰。
江西茶职院始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茶学专业尤其实力强劲。国家级茶艺师职业资格鉴定所就设在学院。2013年,学院与江西农业大学合作办学,开设了茶业类、旅游类本科专业。2021年,学院与景德镇学院签订了专升本联合培养协议,联合培养本科学历毕业生。现在学院就读的本科生有100多名。学院还与香港茶道总会等国际组织机构合作,为港澳台地区培养了大量茶业职业精英人才。
江西茶职院秉承“穷理笃行”的校训,弘扬工匠精神,努力将学院打造成为“茶产业人才基地,现代服务业精英摇篮”,将学院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普通高等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贯彻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协调解决有关事宜。
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并接受学院纪委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者。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招办以适当方式向考生公布。学校开设的专业有:茶艺与茶文化、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市场营销(茶叶方向)、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茶叶方向)、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茶文化与休闲旅游)、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电子商务、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学制均为3年。以上专业均无外语要求。
第五章 录取及注册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依据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该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各种考试加分优惠政策按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的精神执行或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2、凡填报我院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征求意见或经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同意适当降分完成当年计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计划,学院可以将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省、市录取。
3、进入投档分数线考生的专业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4、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应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5、其它有关规定按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录取按照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艺术教育专业招生:2024年我校广告艺术设计招收参加省艺术类统/联考的考生。对投档我校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统(联)考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六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委参与和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793—7340818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600元/生(8人间);800元/生(6人间)。
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助学政策:
1、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200-4400元/年(其中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
3、学院还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有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八章 毕业生学历及就业
第二十四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生毕业后由学院负责推荐就业,双向选择,鼓励毕业生创业。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可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进行查询,或直接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查询。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电 话:0793-7203706
传 真:0793-7340212、0793-7203706
联系人:李老师、胡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jxtvc.com
电子邮箱: 2049808501@qq.com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每年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修改、审定并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院授权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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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精神及江西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普通高考类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学校标识码:413601294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收费标准:高职普通专业5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年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文峰路9号
邮政编码:341000
历史沿革:我院建于1958年,前身为江西地质学院(本科),1973年复办为江西地质学校,1979年更名赣州地质学校,为国家地矿部直属院校,1994年更名为南方工业学校,2002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普通高等院校。现主管单位为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第五条 办学特色:
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首批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试点院校,先后荣获“中国职业教育50强”“中国职业教育就业百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等荣誉称号,入选“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60强)”“全国高职院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100强)”“全国高职院校资源建设优势学校(60强)”,连续17年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优秀等级学校”和“先进单位”。学院校园占地1255.41亩,总资产7.7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82亿元。现有教学机构11个,全日制在校生2.1万人。学院以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专业群”为引领,聚焦自然资源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和赣州“两城两谷两带”发展战略,抓住建设赣州江西省域副中心的机遇,按照适应产业需求逻辑和专业群组建逻辑,对原有专业进行结构性重组和优化,构建了结构优化、重点突出、内涵先进、资源共享的“1+2+3”专业群结构(即1个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专业群”、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群”“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群”、3个校级重点专业群—“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数字媒体技术专业群”“电子商务专业群”),形成对接产业、服务地方、引领发展、彰显自然资源行业特色的专业群人才培养体系。与江西理工大学合作开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应用化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等5个专业专升本联合培养,与东华理工大学合作开展地下水科学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2个专业专升本联合培养。现有专科专业50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6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拥有4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学院注重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学生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屡创佳绩。“十三五”期间,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得奖项831项,其中国家级奖263项,国家级一等奖74项。数学建模全国领先,四次问鼎全国最高奖项,是全国获最高奖、一等奖和国家级奖项数目最多的高职高专院校。学院是攀岩运动世界冠军基地,竞技攀岩运动成绩全国第一、世界一流,为国家培养了5名国际健将,14名国家健将,30多名国家一级运动员。攀岩运动先后荣获23项世界冠军,28项亚洲冠军,260余项全国冠军,10次打破世界纪录,现为国家攀岩队训练基地,江西省攀岩协会、江西省攀岩队设在学院。
第三章招生录取规则
第六条招生专业、计划数:
序号 | 专业 | 序号 | 专业 |
1 |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 | 18 | 工程测量技术 |
2 | 水文与工程地质 | 19 | 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 |
3 | 水文与工程地质 | 20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
4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21 |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 |
5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22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6 | 汽车智能技术 | 23 | 电子商务 |
7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24 | 现代物流管理 |
8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25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9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26 | 应用化工技术 |
1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7 | 分析检验技术 |
1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8 | 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 |
12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9 | 室内艺术设计 |
13 | 软件技术 | 30 | 数字媒体技术 |
14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1 | 社会体育 |
15 | 大数据技术 | 32 | 商务英语 |
16 | 建筑工程技术 | 33 | 学前教育 |
17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34 | 稀土材料技术 |
注:招生计划数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七条 招生计划:我院招生计划在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总数内按生源情况分配到相关省份,不预留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2024年招生计划情况。
第八条 招生录取:我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 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2. 思想品德要求:爱国守法,诚实守信,尊师重道,团结协作,勤学创新。
3.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语种。
4.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5. 健康要求: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6. 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
7. 分数级差: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8. 对加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投档总分安排专业。
9. 录取结果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10.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四章入学、奖助政策、就业及证书
第九条 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已报到的新生学院将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学籍注册。
2. 新生入学后,学生个人档案须交学院,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条 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
第十一条 奖励与资助政策:
我院建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含退役士兵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校内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入学手续。学院严格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做到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第十二条 就业:学院与全国自然资源行业和450余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较稳定的就业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我院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名列江西省同类院校前茅。
第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文峰路9号
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网址:http://www.jxyy.edu.cn/zsw/
电话:0797-8326546
招生监督电话:0797-8326179
E-mail:xgb@jxyy.edu.cn
想要查看自己的分数能上什么大学的高考生,可以在《AI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5646.cn,同时AI志愿助手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所有能上的大学以及被录取的概率。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江西省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 (国标码13425);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六条 学院地址:江西省萍乡市
第二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名称和证书种类
第七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办法
第八条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按照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专业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经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学校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本校官网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招生科类、条件及专业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省内招收历史、物理、三校生类考生,省外招生科类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男女比例不限。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26个(含专业方向)
序号 | 专业名称 | 地点 | 科类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2 | 智能控制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3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5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6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7 | 美容美体艺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仅限女生 |
8 | 商务英语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9 | 学前教育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1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11 | 软件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1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1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14 | 工程测量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15 | 工程造价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16 | 建筑工程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17 | 建筑室内设计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18 | 建设工程管理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19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20 | 市场营销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21 | 电子商务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22 | 工商企业管理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23 | 大数据与会计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24 | 现代物流管理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25 | 应急救援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26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第五章 学校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局)公布的录取批次,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可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历史类的语文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物理类的数学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美容美体艺术专业报名要求:仅限女生,身高156cm以上,皮肤白润形象较好。
第十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六章:入学与注册、收费、奖助、就业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根据《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赣教计字【2001】225号文件学费收费公示,以上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学年,《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计委 江西省财政厅 赣教计字【2002】146号》文件住宿收费公示,住宿费为400-1000元/年,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政策: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经评定,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校内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学生均可申请;贫困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具体办法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银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教[2009]17号)执行。
第二十三条 就业:学校以江西省国资委为依托,与450余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较稳定的就业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名列江西省同类院校前茅。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院官网上向社会公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99-2182227、2182228、2182229、2191733
2、传真电话:0799-2182269
3、监督电话:0799-2182212
4、学院网址:http://www.jxatei.net
5、电子邮箱:7214326@qq.com
6、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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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江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标识码:4136012976
第三条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开发区枫林东大街168号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下罗校区
邮编:330013
江西省赣江新区永修组团湖东新区样式雷大道1号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赣江新区校区
邮编:330300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24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七条 对于按院校志愿先后顺序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未录取满额,可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录取下一级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志愿级差。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以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第八条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专业”为录取原则。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考专业录取满额时,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对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共设有46个招生专业,具体专业如下表所示:
隶属分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车辆工程学院 (下罗校区)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500602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500603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50021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1 |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460701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702 |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460704 | |
电气工程学院 (赣新校区)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306 |
电梯工程技术 | 460206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305 | |
光伏工程技术 | 430301 | |
机电设备技术 | 460202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
智能控制技术 | 460303 | |
智能机电技术 | 460302 | |
管理工程学院 (赣新校区)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 530701 | |
工程造价 | 440501 | |
跨境电子商务 | 530702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20802 | |
机械工程学院 (下罗校区) | 飞行器维修技术 | 460607 |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 | 460119 | |
工业设计 | 460105 |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460101 |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60104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460113 | |
数控技术 | 460103 | |
智能焊接技术 | 460110 |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460201 | |
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 | 460601 | |
人工智能学院 (赣新校区) | 集成电路技术 | 510401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510209 |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460609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10102 |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510106 | |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 510108 |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510211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10101 | |
信息工程学院 (赣新校区) | 大数据技术 | 510205 |
动漫制作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510215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
软件技术 | 510203 | |
视觉传达设计 | 550102 |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510207 |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510208 |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学校2024年普通类专业学费5000元/人/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12000元/人/学年。住宿费800元/人/学年。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七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八章 颁发学历证书
第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相关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直接由学校招生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 学校网址:https://www.jxjdxy.edu.cn
联系人:袁彬华 联系电话:0791—83805950。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网址(https://zs.jxjdxy.edu.cn/zsjz.htm)发布,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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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的要求,我院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3422)
第四条 学院简介: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创办于1964年,是江西省唯一一所以培养外语和外经贸应用人才为主的高职院校,目前设有瑶湖、望城两个校区,土地面积达1000余亩,在校生13000余人。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商务部共建院校,全国首批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基地。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办学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先后被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优质省级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跨境电商专业人才示范校、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首批应用型本科人才试点院校、江西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单位,获得“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市“文明单位”,“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全省高校平安校园示范学校”等荣誉。连续两年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第七条 办学地址:
瑶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天祥大道291号
望城校区: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新城大道1888号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和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院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所报志愿录取额满且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 产品艺术设计和展示艺术设计专业限招江西省应届艺术类高考生。
第十三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须合格,招生性别比例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确立的标准。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1.学费:6000元/年
2.书费:700元/年(多退少补)
3.住宿费:
(1)瑶湖校区:1000元/年(4人间)、800元/人(新6人间)、600元/人(6人间)
(2)望城校区: 1000元/年(4人间)、800元/人(25.08m2/间)、600元/人(21.6m2/间)
第四章 新生入学与资格复查及保留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与资格复查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按期入学的者,应当向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情况的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1)因疾病或伤残等,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需治疗或休养,且超过两周不能来校报到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2)新生入学体检复查,患有疾病不宜在校学习的,经县级以上医院或校卫生所证明在短期内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3)已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可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诊断证明、入伍通知书等),由本人或家长在开学两周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的待遇,并须在下学年开学两周内持县级以上医院或校卫生所证明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院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设置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300元,分三个档次,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绿色通道、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社会资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https://zs.jxcfs.com)获取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有关报考信息。
第二十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8352677
网址: http://www.jxcfs.com/
邮箱:jxwmxx@163.com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之处,以上级部门政策规定为准。
温馨提示: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信息,可以在《推测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diebian.cn,各大手机应用市场均可下载。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及江西省印发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教考字[2024]6号)的有关文件规定等,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艺术类、体育类);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四条 学院招生信息网是学院招生信息公开网站,“高考小秘书”微信公众号是学院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和“高考小秘书”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五条 本章程是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向社会公布普通高职(专科)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院开展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办学性质、层次及主管部门
第六条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业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公办省级示范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23年5月,在江西省第二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单位评审评议中被确定为高水平学校A档建设单位(赣教职成字[2023]11号)。学院占地568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一)学院全称: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英译为:Jiangxi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of Industry & Trade)
(二)国标代码:13423; 省标代码:8615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第七条 主管部门: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学院2024年招生专业共44个,具体专业名称及隶属系部如下:
专业系部 | 专业代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社会体育系 | 01 | 570301 | 社会体育 |
社会体育系 | 02 | 570307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建筑与艺术设计系 | 03 | 5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 |
建筑与艺术设计系 | 04 | 550113 | 广告艺术设计 |
建筑与艺术设计系 | 05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建筑与艺术设计系 | 06 | 440501 | 工程造价 |
建筑与艺术设计系 | 07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建筑与艺术设计系 | 08 | 510204H | 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 |
建筑与艺术设计系 | 09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粮油食品系 | 10 | 490301 | 粮食工程技术与管理 |
粮油食品系 | 11 | 490302 | 粮食储运与质量安全 |
粮油食品系 | 12 | 490104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粮油食品系 | 13 | 520801 | 健康管理 |
粮油食品系 | 14 | 420802 | 环境工程技术 |
机电工程系 | 15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机电工程系 | 16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机电工程系 | 17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机电工程系 | 18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机电工程系 | 19 | 460103 | 数控技术 |
机电工程系 | 20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机电工程系 | 21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经济贸易系 | 22 | 530605 | 市场营销 |
经济贸易系 | 23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经济贸易系 | 24 | 530302H | 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 |
经济贸易系 | 25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经济贸易系 | 26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经济贸易系 | 27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经济贸易系 | 28 | 530201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经济贸易系 | 29 | 530704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旅游商务系 | 30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旅游商务系 | 31 | 540204 | 西式烹饪工艺 |
旅游商务系 | 32 | 590202 | 人力资源管理 |
旅游商务系 | 33 | 5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旅游商务系 | 34 | 540101 | 旅游管理 |
旅游商务系 | 35 | 570201 | 商务英语 |
旅游商务系 | 36 | 570102 | 学前教育 |
旅游商务系 | 37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信息工程系 | 38 | 5101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信息工程系 | 39 | 510203 | 软件技术 |
信息工程系 | 40 | 530701 | 电子商务 |
信息工程系 | 41 | 510206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信息工程系 | 42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信息工程系 | 43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信息工程系 | 44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第九条 招生计划: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2024年《招生计划》专刊。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录取: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对所有投档考生,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一)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录取原则。
(二)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
(三)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四)思想品德及健康要求: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由学院负责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五)美术与设计类考生投档录取:采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对专业统考成绩专科上线、文化成绩对应专业类专科上线的考生,将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按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300×750×50%折算为综合成绩,不分首选科目从高到低统一排序,依据“院校专业组”志愿,按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录取。
(六)体育类考生投档录取:对专业、文化分别达到对应批次专业合格线及文化控制线的考生,依据体育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
(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如果专业考试不合格,则不能参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但可凭文化成绩参加普通类专业录取。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八)同分进档考生录取办法:
普通类: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高考文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艺术类: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体育类: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九)录取结果的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官方“高考小秘书”微信公众号查询。
(十)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十一条 专业特殊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由于行业就业特殊性,报考要求为身体健康无残疾、心理素质良好;无色弱、色盲、矫正视力≥1.0;身体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神经、血液、心脏、传染病等方面的疾病,且无相关家族病史;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部分专业招收三校生,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经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批准,学院收费标准为:各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除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2000元/学年外),住宿费800元/学年。
第七章 奖、助、贷政策
第十六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院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综合测评奖学金(综合素质奖1500元/学期,一等奖学金11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9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700元/学期)、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400元/学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学年,三等助学金2200元/学年)、勤工助学(350-380元/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校内特困帮扶金(4000元/人)、校内减免学费(3000元/人)等多种奖助学项目,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实际表现,按规定发放。
第八章 毕业生颁发文凭
第十八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九条 学院校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高校园区嘉言路699号;邮编:330038
招生联系电话:0791-83777800 83777842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c.jxgmxy.com/
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高考小秘书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一条 以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院招生官网等官方通道上向社会公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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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二、院校标识码:4136013872
三、办学地点:江西省樟树市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六、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学院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院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2024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编印的《202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七、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八、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选科要求:我院各专业无选科要求。
3.男女比例:我院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
4.外语语种及口试要求: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无口试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5.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若考生选报了不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将由学院负责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6.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依据各省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坚持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7.同分排名处理:执行各省关于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中总分相同的排序方法,按位次先后进行录取。
8.对享受加分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9.录取结果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或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10.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九、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专业及收费
国家计划统招专业 学制:三年 学院报考代码及分专业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江西省报考代码:8636 | |
专 业 名 称 | 专 业 名 称 |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 | 电子商务 |
现代农业技术 | 市场营销 |
园艺技术 | 大数据与会计 |
园林工程技术 | 商务英语 |
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 | 学前教育 |
建筑工程技术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园林技术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种子生产与经营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中药制药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中药学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中医养生保健 | 数控技术 |
畜牧兽医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动物医学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宠物医疗技术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
收费标准: 1. 学费:5000元/年; 2. 住宿费:800元/年; 3. 书费:800元/年(多退少补); 4. 学生平安保险:学生在“赣服通”学平险平台自愿选择一家保险公司投保缴费(自愿缴纳); 5.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需做体检复查。体检费70元/人。(体检费由学生自理,多退少补)。 |
十一、助学措施
1.资助政策:学院已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生就业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每位在校大学生可享受江西省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3.学院为江西省“1+X证书”试点院校,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通过考核的同学可获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十二、附则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申诉电话:0795-7365617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西省樟树市四特大道266号 邮编:331200
学院网址:http://www.jxaevc.com
联系电话:0795—7353583(办) 电子邮箱:jxnygczsb@126.com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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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招委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
第三条: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学校标识码:4136013419)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高职专科)院校。
第四条:二O二四年秋季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管理体制内运行,并按照国家下达的跨省招生生源计划数(详见各省印制的《高考报考指南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欢迎广大学子报考。
第二章 学院简介
学院坐落在 “八一军旗升起的地方”、“英雄城”南昌,位于南昌市银三角昌南高校园。校园环境优美、景色怡人、交通便利,是学生读书成才的好地方。
学院现有6个二级学院,即信息工程分院、机电工程分院、护理分院、国际与教育分院、建筑艺术分院、经济管理分院,共设有52个专业。学院建有产、学相结合实训中心,以及护理、学前、电子、电工、通讯、机电、汽车、语音、计算机、建筑等实验室,为国家培养具有专业知识扎实,实践和创新能力较强的科技应用型人才奠定了良好基础。
学院有一批教育界、科技界、艺术界的专家、学者、教授主持学院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学院生活设施完善,学生公寓内有阳台、独立卫生间、盥洗间、组合橱柜、电脑桌、宽带网接口、电风扇、空调等。学生食堂、浴室、大型超市、ATM自动取款机、邮局、医务所、洗衣房、车队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毕业生就业保障体系,并与全国数百家知名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人才定向培养、输送关系。
第三章 招生专业
专业设置(专科) | ||||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元/学年) |
01 | 520201 | 护理 | 3年 | 10120 |
02 | 520417 | 中医养生保健 | 3年 | 9720 |
03 | 520803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3年 | 9720 |
04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3年 | 9720 |
05 | 570102K | 学前教育 | 3年 | 10120 |
06 | 570301 | 社会体育 | 3年 | 10120 |
07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年 | 9720 |
08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3年 | 9720 |
09 | 510103 | 应用电子技术 | 3年 | 9720 |
10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9720 |
11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9720 |
12 | 510203 | 软件技术 | 3年 | 9720 |
13 | 510301 | 现代通信技术 | 3年 | 9720 |
14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年 | 9720 |
15 | 5101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年 | 9720 |
16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3年 | 9720 |
17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年 | 9720 |
18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年 | 9720 |
19 | 460204 | 新能源装备技术 | 3年 | 9720 |
20 | 500601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3年 | 9720 |
21 | 430105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3年 | 9720 |
22 | 4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年 | 9720 |
23 | 460103 | 数控技术 | 3年 | 9720 |
24 | 46011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年 | 9720 |
25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9720 |
26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3年 | 9720 |
27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年 | 9720 |
28 | 440601 | 市政工程技术 | 3年 | 9720 |
29 | 4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年 | 9720 |
30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年 | 9720 |
31 | 440501 | 工程造价 | 3年 | 9720 |
32 | 550101 | 艺术设计 | 3年 | 10120 |
33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 | 3年 | 10120 |
34 | 550113 | 广告艺术设计 | 3年 | 10120 |
35 | 5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 | 3年 | 10120 |
36 | 5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3年 | 9720 |
37 | 500405 | 空中乘务 | 3年 | 10120 |
38 | 5305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年 | 9720 |
39 | 570202 | 应用英语 | 3年 | 9720 |
40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年 | 9720 |
41 | 5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3年 | 9720 |
42 | 530605 | 市场营销 | 3年 | 9720 |
43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3年 | 9720 |
44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年 | 9720 |
45 | 550111 | 美容美体艺术 | 3年 | 16000 |
46 | 570312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3年 | 16000 |
47 | 520201H | 护理(中外合作办学) | 3年 | 16000 |
48 | 570102H |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 | 3年 | 16000 |
49 | 530701H |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 3年 | 16000 |
50 | 500405H | 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 | 3年 | 16000 |
51 | 550101H |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3年 | 16000 |
52 | 570301H | 社会体育(中外合作办学) | 3年 | 16000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招生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教育。
第六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尊重考生志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第七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严格按全国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江西省投档分数线,择优录取参加高考填报我院的考生。学生当地报考、按当地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由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按计划数办理录取手续,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籍,一律按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对待。
第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认可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折算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若综合成绩相同,按各省级招考机构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若相关省份未明确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分、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九条: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的考生按实考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英语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报考本校的考生报考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男女比例限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除应用英语专业,其它专业招收不限语种的考生。
第十四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对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媒体和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收费项目和标准
学 费:普通文理类9720元/年。护理、学前教育、社会体育、空中乘务、艺术类1012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和美容美体艺术、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16000元/年。
住宿费:2200元/学年(空调房)。
教材费:1000元/学年(按学年预收,多退少补)。
水费、电费:按国家规定居民用水、用电收费标准执行。
代收费项目(自愿购买):入学体检费100元/人,军训用品150元/人,生活用品费400元/人。
退费办法:如学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退学,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赣教字(2007)8号文件执行。
国家资助政策: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国家奖学金
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以上在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以上在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可分为4400元、3300元、2200元三个档次。
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
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标准:每生每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6000元。
第六章 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七章 毕业文凭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加盖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印章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联系方式
校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南高校园银三角316国道金山1号
邮编: 330200
联系人: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张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791)85160008 85160018
传真:(0791)85160130
学院网址:https://www.jxvct.edu.cn/
E-mail:59756942@qq.com
学院法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址http://www.jxedu.gov.cn/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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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全称: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2936)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学制:三年制大专
五、办学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志敏大道1799号
六、学院简介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是江西省唯一一所公办综合性艺术类高校。学院创建于1951年,设音乐系、舞蹈系、艺术设计系、戏剧影视系、文化旅游系、戏曲系、中专部、公共课教学课、思政课教学部等9个教学机构,开设了音乐表演、音乐制作、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表演、网络直播与运营、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空中乘务、国际标准舞等26个专业。2022年舞蹈表演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获批省内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学院共有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2个全国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点。
建校70多年来,学院培养了大批德艺双馨的艺术名家和基层文艺工作者,为江西乃至全国文化艺术的繁荣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北京舞蹈学院原院长郭磊、著名影视导演高希希,话剧影视演员邓超、宋运成、程愫、著名舞蹈家刘震、李春燕、朱晗、张荪、戏曲名家童薇薇、钟汉秋、“梅花奖”得主陈俐、美国波士顿双簧管演奏演员周伟林等均为学院校友。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85人,其中高级职称71人,1人荣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入选全省“百千万人才工程”,4人入选全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当前,学院正处于深度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院上下以新校区迁建为契机,按照“优化结构、扩大规模、突出特色、提高质量”的思路,推进机制创新、教学改革,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打造江西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艺术精品创作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基地、文化艺术科学研究基地、文化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基地。
立德树人讲好江西故事,崇艺尚美谱就赣鄱新篇,热烈欢迎广大学子报考我院。
七、组织架构
学院招生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审处的监督下进行,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院招生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度,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八、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2024年面向省内外招生的专业有:
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乐器演奏方向)
2.现代流行音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方向)
3.舞蹈表演
4.舞蹈编导
5.戏剧影视表演
6.播音与主持
7.影视编导
8.网络新闻与传播
9.时尚表演与传播
10.网络直播与运营
11.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2.环境艺术设计
13.人物形象设计
14.书画艺术
15.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16.服装与服饰设计
17.文物修复与保护
18.国际标准舞
19.空中乘务
20.影视照明艺术与技术
21.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22.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23.影视动画
24.产品艺术设计
25.游戏艺术设计
26.音乐制作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九、录取原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录取原则。
(二)江西省普通类(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专业录取原则:平行志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要求。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对于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依次按照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江西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各专业使用相关类别省统考成绩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江西省艺术类高职(专科)层次控制线。对投档我院的考生,分别按相关类别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省统考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1)音乐表演(声乐、器乐方向)、现代流行音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方向)、音乐制作(声乐、器乐方向)等专业,分别使用并按音乐类省统考音乐表演类(声乐)、音乐表演类(器乐)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国际标准舞等专业,使用并按省统考舞蹈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戏剧影视表演、时尚表演与传播等专业,分别使用并按表(导)演类省统考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服装与服饰设计、影视动画、产品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等专业,使用并按省统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书画艺术专业使用并按省统考书法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外省普通类、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院按照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普通类、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进行录取。
(五)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六)招生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限制,我院以英语作为基础安排教学,无其他加试要求。
(七)对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八)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十、新生入学及其他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我院按照江西省物价局和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每年学费:艺术类、文史、理工类:5000元/年,住宿费按宿舍条件不同从800元--1000元不等。
(四)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国家助学金:国家一档助学金4400元/年、国家二档助学金3300元/年、国家三档助学金2200元/年,退役士兵助学金,资助标准:3300元/年/人。
(五)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六)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七)学院校内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临时性困难补助。
(八)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公布招生章程网址:hppt://www.jxysedu.com
咨询电话:0791-83810006、83810007、18979159299
招生监督电话:0791-83805791(纪检监审处)
十二、其它
(一)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二)本章程由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haomayi.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精神及江西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江西工程职业学院
2.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3.国标代码:13868(备注:江西省生源报考代码:8622)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5.办学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
6.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年;住宿按照不同条件,收费标准为600至800元/人/年。
7.办学地点:学校有青云谱、莲塘2个校区。青云谱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北大道1356号。莲塘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斗柏路368号。
第三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四条 招生专业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14个,具体专业名称及所在校区如下:
校区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莲塘校区 | 工程测量技术 | 420301 |
环境艺术设计 | 550106 |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460102 |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460201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702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510209 | |
青云谱校区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20802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
电子商务 | 530701 |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530704 | |
旅游管理 | 540101 | |
公共事务管理 | 590205 |
第五条 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计划在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总数内按生源情况分配到相关省份,不预留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2024年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语种。
3.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4.健康要求: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5.录取原则: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过程中,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大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即: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考生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含跨校区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录取过程中认可各省高招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在生源不足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降分政策。
6.录取结果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7.开班原则:每个专业选报人数不少于20人,少于2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8.考生入学后第三个学期可以申请调换专业,调换专业按学校规定执行,但不得跨专业大类调换。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四章 入学、奖助政策、就业及证书
第七条 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已报到的新生学校将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学籍注册。
2.新生入学后,学生个人档案须交学校,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八条 奖励与资助政策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九条 就业情况
学校坚持就业优先政策,将“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贯彻到招生、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办学全过程。学校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注重培养就业领域广、发展空间大、可持续性强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第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学校思想品德考核等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江西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北大道1356号,邮编:330043。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斗柏路368号,邮编:330200。
学校网址:www.jxgcxy.com
联系电话:0791-85277315 0791—85787957
招生监督电话:0791-85237261 0791-8522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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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全国统一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标识码:4150014069
第五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
1.(北碚校区)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盐井坝1号,在北碚校区就读的专业有:早期教育、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社会工作、生物制药技术等专业。
2.(巴南校区)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箭滨二路1126号,在巴南校区就读的专业有: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导游、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金融科技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网络新闻与传播、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会展策划与管理、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应用电子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专业。学校新校区正在扩建,扩建完成后,可能涉及搬迁,校区按学院研究和上报备案结果执行。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学校现有北碚、巴南两个校区,北碚校区坐落于北碚区歇马街道,毗邻西南大学,位于重庆市北碚国家大学科技园;巴南校区坐落于巴南区龙洲湾街道,位于重庆高职城内。学校现有校舍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57余人,硕士及以上研究生377余人,“双师”型教师300余人,具有英才计划人选等市级人才、教学名师等市级优秀教师13人。学校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重庆市文明单位,牵头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文化和旅游产教联盟、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文化旅游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巴南区市域产教联合体等,承接有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重庆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公共卫生安全科普基地、重庆文化旅游乡村振兴培训基地、重庆中华职教社乡村振兴实验学院等社会服务职能。学校现有学前教育学院、健康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航空与汽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现有招生专业36个,面向重庆(直辖市)、四川、贵州、云南、河北、湖南省招生。
第三章 招生对象、机构、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领导和决策机构,由院长任组长,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学校2024年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河北、湖南6个省(直辖市)招收高职(专科)学生5000余名。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学 费:文理科各专业5800-9200元/学年.人。
住宿费:学生公寓1000元/学年.人。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具体各招生专业、计划及其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学校新校区正在扩建,扩建完成后,入住新校区的同学住宿费按当时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学校严格遵循各省(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录取照顾政策。
2.专业安排: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分数相同原则上安排在同一个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3.男女生比例: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外语语种要求:学校所有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5.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6.录取体检标准: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师范专业、医学类专业、航空类相关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相关职业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填报相关专业。
第五章 入学、奖贷助学及学历证书
第十六条 入学安排:根据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第十七条 资助政策: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勤助贷免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办理。目前按国家和校内相关文件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4500元/年、校级奖学金600~12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院内勤工助学岗等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为维护考生利益和方便联系招生录取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8315197
2.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68315865、68315866
学校网址:https://www.cqy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cqyu.edu.cn
电子邮件:cqyzsb@qq.com
第二十一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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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江西洪州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基本情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与国标代码
学院名称:江西洪州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505
江西省报考代码:8684
第五条 学校性质
非营利性民办普通专科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及学制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职(专科)教育
学制:三年
第七条 招生对象及培养目标
学校招收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比较系统的掌握本学科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较强能力和技术研发推广基本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国家振兴、民族兴旺、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序号 | 学院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
1 | 护理与健康 | 520201 | 护理 | 3 | 9820 |
2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 | 新设专业学费待定 | |
3 | 教育学院 | 570102 | 学前教育 | 3 | 9820 |
4 | 570301 | 社会体育 | 3 | 9820 | |
5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 | 新设专业学费待定 | |
6 | 建筑工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9820 |
7 | 440501 | 工程造价 | 3 | 9820 | |
8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3 | 9820 | |
9 | 550101 | 艺术设计 | 3 | 9820 | |
10 | 550122 | 陶瓷设计与工艺 | 3 | 新设专业学费待定 | |
11 | 商学院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 | 8820 |
12 | 500113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3 | 8820 | |
13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8820 | |
14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 | 8820 | |
15 | 530605 | 市场营销 | 3 | 8820 | |
16 | 530704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3 | 8820 | |
17 | 580401 | 法律事务 | 3 | 9400 | |
18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3 | 新设专业学费待定 | |
19 | 数字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9820 |
20 | 510203 | 软件技术 | 3 | 9820 | |
21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3 | 9820 | |
22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3 | 9820 | |
23 | 510401 | 集成电路技术 | 3 | 新设专业学费待定 | |
24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3 | 新设专业学费待定 | |
25 | 新能源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9820 |
26 | 500212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9820 | |
27 | 47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3 | 新设专业学费待定 | |
28 | 430307 | 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 | 3 | 新设专业学费待定 | |
29 | 430501 | 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 | 3 | 新设专业学费待定 | |
30 | 420802 | 环境工程技术 | 3 | 新设专业学费待定 | |
31 | 智能制造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9820 |
32 | 460103 | 数控技术 | 3 | 新设专业学费待定 | |
33 | 460201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3 | 新设专业学费待定 | |
34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新设专业学费待定 | |
35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新设专业学费待定 | |
备注:具体计划数详见各省《报考指南》。 |
第九条 各专业学杂费具体标准详见学校官网(新设专业以教育厅最终批示学费为准),并在收费大厅公示。
第四章 录取及入学与注册
第十条 录取原则
普通历史(文史)、物理(理工)类录取:分数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文化分和专业分双上线后,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原则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五章 颁发学历证书
第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洪州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奖、助、贷制度
第十三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四条 资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分为一档每学年4400元/人,二档每学年3300元/人,三档每学年2200元/人,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家庭贫困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或在校生证明,可在学生生源地办理无息贷款(在校期间),每学年每人最高不超过16000元。
第七章 退学退费办法
第十五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的规定,为保障我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我校严格遵照江西省教育厅研究制订的《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执行。
第八章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 学校地址
江西省丰城市龙津湖总部经济基地大学城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5-6520123 、0765-6520121(传真)
邮编:331100
学校网址:http://www.jxhzxy.com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最新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江西洪州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十一条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换录、不退档。
江西洪州职业学院
2024年4月18日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江西洪州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ngzheba.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江西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江西省印发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基本情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江西管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标识码:4136014249
第五条学院简介:江西管理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审核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院前身是1981年成立的江西行政管理干部学院,2008年设立江西省管理职业学院,培养医药健康和养老服务等专业的技术技能人才。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
第八条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九条颁发学历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管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招生专业:学院2024年招生专业共10个,具体专业名称及就读校区等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就读校区 |
1 | 药学 | 3年 | 翠林校区 |
2 | 中药学 | 3年 | 翠林校区 |
3 | 药物制剂技术 | 3年 | 翠林校区 |
4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3年 | 翠林校区 |
5 | 中医康复技术 | 3年 | 翠林校区 |
6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3年 | 翠林校区 |
7 | 生物制药技术 | 3年 | 翠林校区 |
8 | 中药制药 | 3年 | 翠林校区 |
9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年 | 梅湖校区 |
10 | 电子商务 | 3年 | 梅湖校区 |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学院招生计划将通过省级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专业最终招生计划数以省级主管部门批复结果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可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历史类的语文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物理类的数学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六条健康要求:学院学校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审核考生体检信息,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报到注册
第十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最终收费标准以有关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西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对以江西管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江西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791-85984769 0791-85984827
学院地址:
翠林校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迎宾南大道880号
梅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街道定山路98号
青山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818号
招生监督电话:0791- 85984772 (学院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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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做好学院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院国标代码:13427 江西省报考代码:8617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主管部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办学地址:1、小蓝校区:江西省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999号
2、红谷滩校区:南昌市红谷滩区庐山南大道1659号
3、经开校区:南昌市经开区黄家湖西路1588号
4、昌南校区:江西省南昌市莲塘南大道831号
第一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分管院领导、纪检书记及各相关部门的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一条 根据本院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招生计划。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学院招生就业处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将分省分专业计划报各省招办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第二条 招生专业见下表。
序号 | 校区 | 专业名称 | 学制 |
1 | 小蓝校区 | 工程测量技术 | 3 |
2 | 小蓝校区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3 | 小蓝校区 |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 3 |
4 | 小蓝校区 | 建设工程监理 | 3 |
5 | 小蓝校区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3 |
6 | 小蓝校区 |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 3 |
7 | 小蓝校区 |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 3 |
8 | 小蓝校区 | 智能建造技术 | 3 |
9 | 小蓝校区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3 |
10 | 小蓝校区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3 |
11 | 小蓝校区 | 市政工程技术 | 3 |
12 | 小蓝校区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3 |
13 | 小蓝校区 |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 3 |
14 | 小蓝校区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3 |
15 | 小蓝校区 | 建筑设计 | 3 |
16 | 小蓝校区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 |
17 | 小蓝校区 | 古建筑工程技术 | 3 |
18 | 小蓝校区 | 园林工程技术 | 3 |
19 | 小蓝校区 | 城乡规划 | 3 |
20 | 小蓝校区 | 室内艺术设计 | 3 |
21 | 小蓝校区 | 风景园林设计 | 3 |
22 | 小蓝校区 | 建筑室内设计 | 3 |
23 | 小蓝校区 | 智慧城市管理技术 | 3 |
24 | 小蓝校区 | 建设工程管理 | 3 |
25 | 小蓝校区 | 工程造价 | 3 |
26 | 小蓝校区 | 现代物业管理 | 3 |
27 | 小蓝校区 | 建筑消防技术 | 3 |
28 | 小蓝校区 | 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 | 3 |
29 | 小蓝校区 | 家具设计与制造 | 3 |
30 | 小蓝校区 | 无人机测绘技术 | 3 |
31 | 小蓝校区 | 建筑装饰材料技术 | 3 |
32 | 小蓝校区 |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 3 |
33 | 小蓝校区 | 绿色低碳技术 | 3 |
34 | 小蓝校区 | 管道工程技术 | 3 |
35 | 经开校区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 |
36 | 经开校区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37 | 昌南校区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38 | 昌南校区 | 电梯工程技术 | 3 |
39 | 昌南校区 | 数控技术 | 3 |
40 | 昌南校区 | 电子商务 | 3 |
第一条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院录取时专业无分数级差要求,各专业无任何加试要求, 招生录取时男女比例无限制。
第四条 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院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确定专业: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第五条 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第六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一条 国家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一档44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2200元/年。
第二条 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1)特等奖学金,按符合条件实际人数,每人每学年3000元。
2)一等奖学金,按符合条件实际人数,每人每学年2000元。
3)二等奖学金,名额为学生总数的10%,每人每学年1000元。
4)三等奖学金,名额为学生总数的30%,每人每学年800元。
第三条 学院对困难学生助学办法
1)助学贷款:经本人申请,金融机构和学院审查符合条件者可取得最高每人每年1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年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2)勤工俭学:设立勤工俭学岗位,每月发放报酬,并开拓校外勤工俭学渠道。
3)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一条 我院收费标准按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赣发改收费[2016]417号文、赣发改收费[2017]1026号文)执行。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400—1000元/生.学年。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一条 已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建设职业技校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一条 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要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条 本年度招生政策、办法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调整后新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章程由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四条 咨询电话:0791-87302868、87302869、87302870
学校招生章程网址:http://zsw.jxjsxy.edu.cn/news-list-zhaoyshenggzhanglchengr.html
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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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坚持规范招生、阳光招生、诚信招生,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名称、类型及国标代码:
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全日制非营利性普通民办高职院校,国标代码为:14168。
三、办学条件及办学特色:
学院位于南昌市美丽的象湖之滨,拥有省级大学科技园、江西高校红色文化创意研究院、江西省文化艺术重点研究基地、江西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5个省级平台,获批建设一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即高性能计算机江西省重点实验室以及南昌市虚拟现实多人实时互动重点实验室、南昌市影视音像数字化修复升级实验室、南昌市AI数字化平安校园研发重点实验室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职业教育媒体融合虚拟仿真实训基地获教育部立项,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影视动画专业群入选江西省第二批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影视动画专业教学资源库获江西省“十四五”期间首批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立项。
四、办学层次及办学形式:
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制为3年。
五、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标准:
学院面向计划投放省份招生,目前开设了动漫制作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电子商务等39个专业,具体专业及学费见下表。住宿费收费标准:6人间/1500元/学年,4人间/2000元/学年。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报考指南》。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560206 | 影视动画 | 三年 | 15000 | |
2 | 510215 | 动漫制作技术 | 三年 | 15000 | |
3 | 560208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三年 | 15000 | |
4 | 560210 | 音像技术 | 三年 | 15000 | |
5 | 560211 | 录音技术与艺术 | 三年 | 15000 | |
6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三年 | 15000 | |
7 | 510203 | 软件技术 | 三年 | 15000 | |
8 | 550109 | 游戏艺术设计 | 三年 | 15000 | |
9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15000 | |
10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ICT方向) | 三年 | 18600 | |
11 | 510206 | 云计算技术应用(ICT方向) | 三年 | 18600 | |
12 | 510106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ICT方向) | 三年 | 18600 | |
13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ICT方向) | 三年 | 18600 | |
14 | 550116 | 动漫设计 | 三年 | 18600 | |
15 | 570312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三年 | 18600 | |
16 | 55010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三年 | 15000 | |
17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三年 | 15000 | |
18 | 5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15000 | |
19 | 550101 | 艺术设计 | 三年 | 15000 | |
20 | 560201 | 播音与主持 | 三年 | 15000 | |
21 | 550201 | 音乐表演 | 三年 | 15000 | |
22 | 570102 | 学前教育 | 三年 | 12600 | |
23 | 560212 | 摄影摄像技术 | 三年 | 15000 | |
24 | 560213 |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 三年 | 15000 | |
25 | 560214 | 网络直播与运营 | 三年 | 15000 | |
26 | 500405 | 空中乘务 | 三年 | 15800 | |
27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12600 | |
28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12600 | |
29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12600 | |
30 | 440502 | 建设工程管理 | 三年 | 12600 | |
31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18600 | |
32 | 510107 | 汽车智能技术 | 三年 | 18600 | |
33 | 460302 | 智能机电技术 | 三年 | 18600 | |
34 | 530701 | 电子商务 | 三年 | 11200 | |
35 | 530704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三年 | 12600 | |
36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三年 | 11200 | |
37 | 530605 | 市场营销 | 三年 | 11200 | |
38 | 5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三年 | 11200 | |
39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三年 | 15000 |
六、招生录取原则及办法:
1.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规定,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三校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计算机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综合改革省份(市、自治区)按其高考改革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如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按服从情况进行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我院艺术类专业,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贯彻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承认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省(市、自治区)级统考(联考)未涉及专业,承认该省(市、自治区)同类高校组织的相同专业的校考成绩。录取原则:(1)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专业分相同,按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为序依次比较,择优录取,无加试要求。(2)按专业和文化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按该高考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为序依次比较,择优录取,无加试要求。
3.学院在江西省高职单独招生的录取原则,按江西省相关政策执行。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5.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
a.身高:女生净身高162-173CM,男生净身高 172-183CM。
b.视力:双眼视力不低于4.0(E字表),无色盲色弱。
c.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伤疤;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体味;
d.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e.形体均称,无“X”形腿、“O”形腿。
f.政审清白,无精神病史,无各类慢性传染病,无色盲、色弱,体表无明显疤痕、胎记、纹身等。
g.经身体初检和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专业体检。
6.播音与主持专业报考条件:
a.发音和口语:考生需要具备良好的中文发音能力,口齿清晰,没有发音器官疾病,能规范用语。
b.形象气质:五官端正,端庄大方、有亲和力,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声音条件较好者条件可放宽;身体各部分没有明显的外在缺陷,无明显疤痕、纹身。
c.综合素质:需要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和表演能力。
七、收费项目、标准及退学费办法:
各专业收费严格按照对外公示的标准收取,若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手续的,严格按照《江西省民办高校退学退费办法》办理退费。
八、学生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九、入学与注册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招生办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学院支持学生积极参加专业实训学习,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社团活动,以及相应的竞赛活动。
十、奖学金、贫困生学费减免及奖励办法: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评选颁发国家奖(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助学金(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2.泰豪集团向学院捐资设立了“泰豪教育基金会”,并由基金会设立“奖、助学金”。
3.泰豪教育基金会对入学成绩上本科线及单招考试成绩优秀的新生给予颁发优秀新生奖。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查询与通知方式:
1.在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查询。
2.凡经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批准录取的新生,我院将用邮政特快专递给新生本人寄发“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手册”,新生凭此通知书来校办理注册缴费手续。
十二、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1333号
邮编:330200 电话:0791-82078000
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thdm.edu.cn
热忱欢迎考生家长来我院参观考察!
十三、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公布后,如与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录取原则有冲突,则以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本章程由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ngzheba.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