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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执行。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招生计划均为理科计划;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生源不足时,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要求,2024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市、区)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二、招生计划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执行。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招生计划均为理科计划;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生源不足时,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24:00。
2.报名程序:申请人请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提示信息填写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表(报名完成后由系统生成打印,包含中学成绩,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报名申请表上传至报名系统);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3)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确认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审核及录取
1.经有关省(市、区)完成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后,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察考生高中阶段学习基础、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将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参考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学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高考志愿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除内蒙古外的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考生生源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理科最终模拟投档线(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下同)下30分(含)之内,且不低于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要求为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内蒙古考生须高于理科本一批次分数线上90分(含)。
对于实行新高考改革的浙江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需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海南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需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80分(含),其他新高考省份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需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含)。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依据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确定录取专业。
五、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招生政策。
2.高校专项招生工作中坚持招生信息“十公开”。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由学校监察处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学生及其所在中学应当保证申请材料及相关推荐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并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6
传真电话:025-52119051
咨询电话:4001810287
监督电话:025-84891546
电子邮箱:zsb@nuaa.edu.cn
网址:http://zs.nuaa.edu.cn
七、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八、本简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 增加农村学生入学机会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针对农村地区的学生,通过这个计划,农村地区的学生有机会享受到更好的教育资源。一些优秀的学生因为家庭经济条件限制,可能无法到城市里的重点大学就读,但现在可以通过高校专项计划获得入学机会。
2. 提高农村学生教育水平
由于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较为匮乏,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知识水平普遍较低。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可以引导农村地区的学生接触到更广泛的知识领域,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 促进农村学生的全面发展
高校专项计划不仅注重学生的学术成绩,还注重学生的品德、体育、美育等方面的发展。通过这个计划,农村地区的学生可以参加各种活动和实践,提高自己的全面素质。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高校专项计划不低于本科招生计划的2%,2024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计划招收95人(最终以教育部核定的招生计划为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情况确定分省拟招生计划数,并在6月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文件要求,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一、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高校专项计划不低于本科招生计划的2%,2024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计划招收95人(最终以教育部核定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情况确定分省拟招生计划数,并在6月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类)如下:
招生专业(类) | 包含专业 | 科类 |
地质学类(国家拔尖计划、国家理科基地班) | 地质学 | 理工、综合改革 |
地质学类 | 地质学、地球化学 | 理工、综合改革 |
土木类 | 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理工、综合改革 |
地质类(资源能源) | 资源勘查工程 | 理工、综合改革 |
应用化学 | 应用化学 | 理工、综合改革 |
材料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 | 理工、综合改革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环境工程(菁英班)、环境工程(地质环境调查)、生物科学(菁英班)、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理工、综合改革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 理工、综合改革 |
经济学类 |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史、理工、综合改革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双语教学班)、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 | 文史、理工、综合改革 |
测绘类 | 遥感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 理工、综合改革 |
地球物理学类 | 地球物理学、勘查技术与工程(勘查地球物理方向)、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 理工、综合改革 |
海洋科学类 | 海洋科学、海洋工程与技术 | 理工、综合改革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 理工、综合改革 |
机械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工、综合改革 |
自动化类 | 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 | 理工、综合改革 |
英语 | 英语 | 文史、理工、综合改革 |
地理科学类 | 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 | 理工、综合改革 |
物理学 | 物理学 | 理工、综合改革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 理工、综合改革 |
思想政治教育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史、综合改革 |
备注:改革省份考生不分文理且选考科目必须满足相关专业要求;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具体录取专业名称以我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二、报名条件
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申请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份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
申请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对所报专业(类)有浓厚兴趣和一定潜能(须提交相应支撑材料)。
备注: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工作由有关省(区、市)负责组织实施。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报名流程
考生须于4月12日15:00至4月25日24:00登录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高校专项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按系统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材料包括: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手写签名、中学审核盖章后上传。申请表包含个人陈述、考生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
其中个人陈述内容为成长经历、学科特长、对于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自身对于学习该专业的优势以及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和详细规划,以3000字左右为宜;
2.综合素质材料。综合素质档案主要包括考生高中阶段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的证明和写实性材料;
3.学籍证明材料。须提供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证明并实际就读的材料;
4.户籍证明材料。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5.专业潜力证明。高中阶段相关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学生对所报专业(类)有浓厚兴趣和一定潜能的实践、调研报告及证明材料(我校不以论文和专利作为审核依据,请勿上传论文和专利作为申报材料);
6.诚信承诺书。考生须下载申请表第七页《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
以上申请材料均须校长签字和中学盖章后上传到报名系统,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不接收纸质报名材料。上传的申请材料须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未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或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审核办法
经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户籍、学籍资格进行审核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考生入选资格。入选资格名单将于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生源地考试机构备案。
五、录取办法
获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高考专项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并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
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将根据公布的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六、其他说明
1.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开放时间以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具体设置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环节视为放弃资格;
2.本简章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若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有新的政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监督机制
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个人申请和学校推荐。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相关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27-67884345。
八、咨询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7848570、67883687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
招生咨询邮箱:zhaoban@cug.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4)
如果仅仅只是在取得高校的报名资格后,觉得高校专项计划不适合自己,那么可以在志愿填报时,不填报该校即可。
如果是被录取后觉得不适合,那么只能选择退学,在高考中每人只有一次被录取的机会,考生报考和学校录取是双向选择的过程,也是诚信的表现,各位一定要深思熟虑后在报考。
武汉理工大学2024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计划为185人。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仅限理工类考生报考;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招生专业为:材料类、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等。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及有关文件要求,2024年武汉理工大学继续针对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开展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武汉理工大学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计划为185人。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仅限理工类考生报考;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
招生专业为:材料类、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机械类(智能制造)、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数学类、土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大数据管理与安全科学)。
武汉理工大学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情况确定高校专项“励志计划”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计划,各省考生可填报的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武汉理工大学高校专项“励志计划”只针对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招生。报名考生须为自强不息、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且同时具备以下3项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4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按系统要求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武汉理工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报名申请表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并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可靠;中学负责人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考生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3.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且清晰可见,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或不全者,报名无效。
四、审核及录取
1.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武汉理工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励志计划”的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取得我校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资格。
2.高考成绩公布后,取得武汉理工大学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和要求填报我校高校专项“励志计划”志愿。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全国性政策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理工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将依据武汉理工大学公布的2024年高校专项“励志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含全国性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分配专业。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武汉理工大学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不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五、工作机制
1.武汉理工大学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管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7-87651423。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3.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六、其他
1.本简章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执行。
3.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2024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南湖校区)
邮政编码: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 027-87858399
学校主页:http://www.whu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whut.edu.cn
高校专项计划,又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是国家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农村学生上大学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华中科技大学2024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60人,招生专业为化学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医学检验技术、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我校将根据各省份入围资格学生人数,确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申请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份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申请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勤奋好学、成绩达到年级前3%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计划
华中科技大学2024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60人,招生专业为化学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医学检验技术、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我校将根据各省份入围资格学生人数,确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招生专业科类(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
注:具体录取专业名称以华中科技大学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招生程序
1.报名
学生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报名信息,打印申请表。此表需由申请人签字、所在中学审核盖章,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一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19:00至4月25日24:00。所有报名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中学须在校内公示经审核同意报考华中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学生名单。
2.考核入围
5月20日前,有关省份完成申请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在有关省份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基础上,学校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入围资格。入围资格名单将于5月底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3.录取政策
所有入选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所填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所有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学校即可根据所在省份安排的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并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招生章程的规定安排专业。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工作机制
1.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确保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华中科技大学建立起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学校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全面推进,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成人成才提供强有力保障。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已经取得我校学籍的考生,华中科技大学将取消其学籍并予以清退,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87559946
传真:027-87557014
电子邮箱:zs@h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du.cn
纪检监察电话:027-87543616、87559937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丰富,有比较冷门的专业,但也有目前非常热门的专业。比如武汉大学的高校专项招生专业里不仅有水文与水资源工程、考古学这样的小众专业,也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等就业前景广,报考热度高,很受高三考生喜欢的专业。
还有很多热门的专业比如北京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心理学类、哲学类、历史学类、工商管理类、法学等专业。
中国人民大学理工类专业:基础学科类、金融学类、财政学类;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对金融学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需求的人才也越来越多。
苏州大学2024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数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安排。具体招生专业(类)有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行政管理、应用心理学、知识产权、西班牙语等等。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也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数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安排。具体招生专业(类)、报考要求等详见附件。学校原则上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名情况,确定分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四、报名办法
考生于4月25日前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流程要求进行报名。请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系统生成打印),请按页码从小到大的顺序上传;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上述所有材料均须保证其真实性。其中,材料1须由所在中学审核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材料2、3请在报名系统的附加材料中上传。所有申请材料均无需寄送,我校不接收纸质申请材料。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扫描件须清晰可读。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申请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报名无效。
五、苏州大学2024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认定
对户籍、学籍资格经生源省(区、市)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根据其思想品德、学科特长、高中阶段全面表现等情况进行材料审核,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按要求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六、录取办法
1.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有关专业报考条件按学校当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类)对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其他省(区、市)考生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类)对高考科类的要求。
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生源地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高考志愿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3.获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原则上须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进档后,学校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考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专业录取,若同分按照我校招生章程中普通类专业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4.录取时学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填报志愿及生源质量情况,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5.录取结果按要求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七、监督及申诉
1.苏州大学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
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招生办公室电话:0512-67507943,邮箱:zsb@suda.edu.cn,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suda.edu.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八、联系方式
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suda.edu.cn
邮箱:zsb@suda.edu.cn
咨询电话:0512-67507949、67507943
传真:0512-67507942
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邮编:215021
九、其他
1.学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收取,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收取,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相关费用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2.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4.本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高校专项计划是农村学生升入国家重点大学的一个特殊的途径,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家长一定要高度关注高校专项计划。
同时还有做好如下几件事:一是认真准备报名材料,切勿提供虚假材料;二是要明确要报考的专业,清晰描述报考相关专业的理由、发展规划;
三是注重培养自身的沟通表达、组织管理、思维逻辑以及创新等的综合能力,能在学校考核环节更好的展示自身综合素质、获得大学的充分认可。
南京理工大学2024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执行。在实行文理分科的省(区、市)只招收理科生,在实行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考生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由创建于1953年的新中国军工科技最高学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分建而成,经历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工程学院、华东工程学院、华东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93年更名为南京理工大学。1995年,学校成为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获批成立研究生院;2011年,获批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2017年,学校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兵器科学与技术”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2018年,王泽山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同年,学校成为工信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高校。
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厚德博学”的办学理念,秉持“进德修业,志道鼎新”的校训,弘扬“团结、献身、求是、创新”的校风,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推动社会进步为使命,为党育英才、为国铸利器,围绕陆海空天信融合发展,向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现有机械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物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事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格莱特研究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新能源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微电子学院(集成电路学院)、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应急管理学院)等21个专业学院,以及钱学森学院、中法工程师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并与合作方联合创办了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和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个独立学院。
学校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兵器与装备、信息与控制、化工与材料三大优势学科群,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计算机科学、环境与生态学、物理学、数学、一般社会科学、生物与生物化学、地球科学10个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领域全球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进入前1‰。现有国家重点学科9个,江苏省优势学科10个,江苏省重点学科12个,工信部重点学科7个,国防特色学科10个;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8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6门,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博士后流动站1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5个;
具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9个;具有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授予权;具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授予权以及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招生权。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30000余名,留学生1000余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要求,南京理工大学2024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执行。在实行文理分科的省(区、市)只招收理科生,在实行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考生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二、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民族、原贫困等地区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且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申请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申请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身心健康,品学兼优,数学或物理成绩突出。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5日24:00。
报名流程:申请人请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选择报名登录,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按系统内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事项:全部为网上报名,无需邮寄材料。
2.提交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
(1)在“填报志愿—选专业”中申请机械类、化工与制药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自动化类、材料类其中之一,此志愿仅为南京理工大学采集考生专业报考意向,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名情况,确定最终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期间按各省要求进行专业志愿填报。
(2)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3)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户口本”中上传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扫描件或照片。
(4)在“填报志愿—综合信息”中按照要求添加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自身特长的相关材料。
(5)志愿填报完成后,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自行打印并由本人签字后在系统中上传所有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完成报名。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1.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南京理工大学将成立专家组对其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后,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南京理工大学将从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有关说明
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对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保障措施
1.在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整个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坚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14
咨询电话:400-110-2882
网 址:https://zsb.njust.edu.cn
微信公众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
八、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高校专项计划是农村学生升入国家重点大学的一个特殊的途径,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家长一定要高度关注高校专项计划。
同时还有做好如下几件事:一是认真准备报名材料,切勿提供虚假材料;二是要明确要报考的专业,清晰描述报考相关专业的理由、发展规划;
三是注重培养自身的沟通表达、组织管理、思维逻辑以及创新等的综合能力,能在学校考核环节更好的展示自身综合素质、获得大学的充分认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不少于本科招生规模的2%,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招生专业有国际商务、金融工程、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等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共建高校。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之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振兴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有关要求,2024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一)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类)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不少于本科招生规模的2%,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
三、报名时间、办法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4月26日0:00前完成报名申请。
(二)报名办法
1.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要求完成报名。
2.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考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三)报名要求
1.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
2.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3.未按报名系统要求完成报名流程或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无效。
4.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一)考生报名成功后,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31日前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送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的考生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将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三)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应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专业时应按我校公布的专业选科要求和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进行填报。
(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检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录取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五、监督机制
(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邮箱:jw@zuel.edu.cn
监督电话:(027)88386336
(二)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中学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确保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的材料客观、真实,应在中学和班级公示报考考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六、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7) 88386200、88386178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zuel.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教育部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新政策执行。
七、本简章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高校专项计划后悔了具体解决方案分三个不同阶段而定。
第一:报名初期阶段
如果考生仅在报名初期阶段后悔,也就是说只取得报名资格和完成信息资料注册,考生可以选择在高校专项计划填报志愿时放弃,不影响考生普通批次志愿。
第二:未录取阶段
如果考生报考了高校专项计划但遗憾未被录取,可以继续参加后续普通批次志愿填报。因为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批次通常在提前批之后、本科普通批次之前进行,具体录取批次和流程以各省市教育部安排而定。
第三:录取阶段
如果考生顺利完成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审核名单公示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志愿填报(部分学校在高考成绩出来前会组织考核)、高校公示确定人员名单、完成录取公示等环节后才感到后悔,想要放弃录取机会,解决方案只能是面临退学,重新选择复读。
华中农业大学2024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140人,学校将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制定分省计划,于5月31日前在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招生专业有应用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动物科学等等。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140人,华中农业大学将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制定分省计划,于5月31日前在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二、招生专业及类别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全部为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目范围一为物理,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1.报名对象
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对学校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符合学科培养要求。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25日(报名系统于2024年4月25日24:00关闭)
(2)报名途径: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
2.申请材料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华中农业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由本人、中学校长分别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未完整提供考生高中阶段各学期学业成绩将视为报名无效);
(2)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3)《个人申请报告》(考生本人亲笔书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感悟、劳动实践、公益活动、个人兴趣、艺术修养、学科特长及取得的成绩、大学生活展望等,1000字左右);
(4)高中阶段各类主要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各项材料均须考生本人逐页签字并逐页加盖中学公章,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未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或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五、审核及录取办法
1.材料审核
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5月31日前,在有关省份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基础上,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考生入选资格。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录取办法
(1)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和华中农业大学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需满足我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2)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该省份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的考生,根据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六、监督机制
1.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过程全程监督,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生的违规行为从严查处。监督电话:027-87282056。
2.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核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考生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考生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hzau.edu.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学生综合服务楼403室)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电话:027-87395964、027-87280707
八、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确认、上传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各环节开放时间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设置为准,请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环节视为放弃后续环节资格。
2.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试相关的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4.考生入学后与其他普通文理类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5.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 | 专业(类) | 科目范围一 | 科目范围二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 物理 | 化学 |
生物工程 | 物理 | 化学 | |
化学学院 | 应用化学 | 物理 | 化学 |
信息学院 | 生物信息学 | 物理 | 化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物理 | 化学 | |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 | 物理 | 化学 |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 | 物理 | 化学 |
工学院 | 农业工程类(含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 | 物理 | 化学 |
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机器人工程) | 物理 | 化学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物理 | 化学 | |
园艺林学学院 | 园艺 | 物理 | 化学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物理 | 化学 | |
茶学 | 物理 | 化学 | |
林学 | 物理 | 化学 | |
园林 | 物理 | 生物 | |
风景园林 | 物理 | 不提 | |
水产学院 | 水产类(含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 | 物理 | 化学 |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 | 动物科学 | 物理 | 化学 |
动物医学 | 物理 | 化学 | |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 植物生产类(含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应用生物科学) | 物理 | 化学 |
智慧农业 | 物理 | 化学 |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生态工程) | 物理 | 化学 |
地理信息科学 | 物理 | 地理 | |
文法学院 | 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 | 物理 | 不提 |
法学 | 物理 | 不提 | |
广告学 | 物理 | 不提 | |
经济管理学院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物理 | 不提 |
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含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 | 物理 | 不提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物理 | 不提 |
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为97人。招生专业有电子商务、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信息资源管理)、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等。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确立与信息时代相适应的“3-4-3”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性”的人才培养方案,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致力于培养“未来教育家”和具备“博学、博雅、博爱”气质的学术型、应用型人才。
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以在教育系统、党政机关、企业和其它事业单位就业为主,曾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要求,学校继续实行高校专项计划,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为97人。招生专业如下表:
招生专业 | 招收考生类别 |
经济学类(含工商管理、财务会计教育、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经济学(法学经济学交叉班)、经济学(数学经济学交叉班))、房地产开发与管理、金融工程 | 文科、理科、综合改革 |
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非公费师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 | 文科、理科、综合改革 |
教育技术学(非师范)、数字媒体技术、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理科、综合改革 |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地班)) | 理科、综合改革 |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非公费师范、非师范)、数学经济学交叉班)、统计学 | 理科、综合改革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信息资源管理) | 理科、综合改革 |
电子商务、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信息资源管理) | 文科、理科、综合改革 |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汉语言文学(非公费师范、非师范)、汉语言文学(国家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 | 文科、综合改革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思想政治教育(非公费师范)、马克思主义理论) | 文科、综合改革 |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 | 文科、理科、综合改革 |
备注:考生在系统报名只需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综合改革类,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再填报专业。各省(市、区)最终招生专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不招收新疆双语类考生。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流程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4年4月18日9:00至4月25日24: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完成报名申请,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华中师范大学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考生个人对上传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在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查、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资格。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1.材料审核
经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户籍、学籍资格进行审核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考生入选资格。入选资格名单将于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录取办法
获得华中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依据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综合改革省、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广东、江苏、河北、重庆、辽宁、福建、湖南、湖北、黑龙江、广西、江西、甘肃、吉林、安徽、贵州),华中师范大学录取批次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放弃入学资格或者退学,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五、监督机制
华中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本科招生办)、67868009(纪委办)。
六、附则
本办法经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正式实施,未尽事宜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ccnu.edu.cn
1.优点。它主要针对农村地区的考生,提供优惠政策以增加他们的入学机会,使更多农村学生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并提高农村的教育水平。高校专项计划还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自主性,因为它要求学生必须住校就读,自己安排生活和学习。
2.缺点。高校专项计划可能引发新的教育不公平现象,尤其是对于考生数量众多的地区,如河南,专项计划的名额可能显得尤为珍贵,导致一些优秀学生失去进入理想大学的机会。
专项计划的学生在进入大学后可能会因为身份问题遭遇偏见和歧视,影响社交和心理健康。此外,毕业生可能需要回到生源地工作,这可能意味着较低的收入和较为艰苦的条件。
江南大学2024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105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江南大学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等生源情况确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送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享有轻工高等教育明珠的美誉。江南大学位于长三角的几何中心——江苏无锡,无锡是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城市之一,GDP超万亿,人均GDP位列全国第一。
学校占地面积3786亩,曲水流觞、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曾获教育部校园规划一等奖,被誉为“中国最美丽的大学”之一。学校以建设“世界知名、中国一流、江南风格的研究型大学”为战略目标,已逐步建成一所规模结构合理、学科协调发展、教学质量优秀、办学效益显著、社会美誉度高,国内有影响力、国际有知名度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文件精神,学校2024年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组织领导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江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105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等生源情况确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送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招生专业范围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理科考生,其中新疆招收普通类理科考生。
说明:护理学专业仅面向江苏招生,且只招收高考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
三、报考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9:00至4月25日24:00。
五、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填写信息和报名材料,申请材料无需邮寄,报名截止前上传电子扫描件至报名系统,具体内容包括: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江南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签字,考生本人确认签字);
2.附加材料:①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证明材料,不超过3份。②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的扫描件。
注意:申请表扫描件的编号须与报名系统的编号一致;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将不予审核。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客观、真实。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六、资格审核
(一)材料初审
有关省(区、市)负责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二)入选资格确定
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按要求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七、录取
获得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高考,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江南大学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江苏省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相关说明:对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保障
(一)信息公开
学校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即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相应资格。
(二)监督保障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程序进行择优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和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举报电话:0510-85918776。
3.学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九、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电话:0510-66618590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
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江南大学本科招生
十、其他
1.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则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未尽事宜按照江南大学2024年本科生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4.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值得。由于高校专项计划只有部分区域的农村学生可以报考,因而报考的人数较少,院校的录取分数线通常会比普招低一些,也就是说同样的分数,高校专项可以选择层次更高的院校。
另外,各省高校专项计划所填报的批次基本是在本科一批之前,因而即使同学们没有被录取,是不会影响后续批次志愿录取的,也给同学们增加了一次被名校录取的机会。
不过,相较于普招来说,高校专项在专业报考上是有限制的,能选择的专业数量较少,且有一部分都是冷门专业,建议同学们在报考之前,查看一下各院校的招生专业,看下自己是否能接受。
还有一点是,虽然高校专项计划很大程度能降分录取,但降分幅度一般在30分以内,也并不是所有院校都会降分,具体要看院校在当地的报考情况。且由于招生的基本都是国内的985、211和重点院校,因而分数整体偏高,是不太适合成绩中等偏下的考生报考的。
河海大学2024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其中山西、河南、四川、云南、陕西几个省份的招生专业有交通工程、环境科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等;河南、四川、陕西几个省份的招生专业有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劳动与社会保障等。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4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河海大学2024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招生省份及科类如下:
省份 | 科类 | 招生专业 |
山西、河南、四川、云南、陕西 | 理科 | 水务工程、安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土木工程、交通工程、环境科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软件工程、工程力学、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机械工程、工业设计、物联网工程、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数学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应急管理 |
河南、四川、陕西 | 文科 | 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法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 |
河北、辽宁、江苏、安徽、江西、福建、山东、湖北、湖南 | 综合改革 | 水务工程、安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土木工程、交通工程、环境科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软件工程、工程力学、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机械工程、工业设计、物联网工程、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数学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应急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法学、英语 |
注:各省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6月中旬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sw.hhu.edu.cn/)发布的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目录为准。
二、领导机构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三、报考条件
实施区域由有关省份具体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方式
考生须于2024年4月12日12时至2024年4月26日0时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要求,在报名页面中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相关材料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上传,并确保材料清晰可读。
上传材料包括:
①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写起,重点表述考生基本情况及申请我校理由。由考生本人手书,字数600字以内。
②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考生可另提供重要获奖证书或能证明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材料。(考生本人须逐份签名。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④考生信息填写完整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签署意见和盖章。
申请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被推荐学生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五、选拔程序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河海大学将组织专家对其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本着“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并于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同时,我校将根据各省考生报名情况,编制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原则
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
1.非高考改革省份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普通类统招计划(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下同)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控制线要求为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河海大学将依据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确定录取专业。
2.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X分及以上,河海大学将依据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确定录取专业(考生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要求,具体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具体X值如下表:
省份 | X值 | 省份 | X值 |
河北 | 70 | 辽宁 | 65 |
江苏 | 30 | 安徽 | 80 |
福建 | 45 | 江西 | 45 |
山东 | 50 | 湖北 | 60 |
湖南 | 70 |
录取时,河海大学可根据各省份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七、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本简章涉及报名与测试安排若有变动,将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请予关注。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处本科招办
邮 编:211100
咨询电话:400-025-1915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w.hhu.edu.cn
微信小程序:河海大学本科招生
九、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监察处全过程监督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监督及申诉电话:025-83786282
十、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分数不低
高校专项计划的每个省每个区域是不一样的,分数具体就要各个区域的学生水平,若区域内学生水平都很高,那分数自然高,若学生分数都不高,那分数自然也比较低。所以各位家长要理性看待,而不是一味的看待分数的高低。
2.选择专业少
高校专项计划的学校都是实力较强的学校,所以每个学校招生的专业数量比较少,很多都是基础专业,热门专业较少。所以供考生选择也是比较少的。
武汉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已经正式公布!武汉大学强基计划2024年计划招生专业有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等。详细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整理在下方,供各位查阅。
一、2024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武汉大学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所报考的基础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及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等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二、2024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计划
结合学校相关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地球物理学。各专业招生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名称 |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哲学 | 文史类 | 历史 |
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 | ||
历史学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工类 | 物理和化学 |
物理学 | ||
化学 | ||
生物科学 | ||
基础医学 | ||
地球物理学 |
具体分省招生计划以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公布为准。
三、2024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4年4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武汉大学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可以最多报考武汉大学在生源省有强基计划的同科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指同选考科目要求)3 个专业。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考生须在2024年6月10日至20日登录“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武汉大学强基计划考核测试并签订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或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学校考核测试资格。对入围并确认参加武汉大学强基计划考核测试却无故放弃的考生,武汉大学将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并如实计入诚信档案。
(四)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办法
1.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以下简称一本线),按照不超过武汉大学在生源省强基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倍,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宁缺毋滥。报考了多个专业的考生,将以“高考成绩优先”原则确定入围学校考核测试的唯一专业。
2.对于第二类考生,只要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一本线,即破格入围武汉大学考核测试,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入围名额。报考了多个专业的考生,以填报的第一专业为入围学校考核测试的唯一专业。
(五)学校考核测试
武汉大学考核测试分为体育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环节,详细考核测试方案在入围考生报名参加测试前公布。武汉大学考核测试原则上将于7月1日前完成。
1.体育测试项目为坐位体前屈和立定跳远两项,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详见附件)。因残疾或重疾等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可凭相关证明免除体育测试,其余考生均需参加两项测试,体育测试成绩不作为录取排序依据,合格即可,但凡有一项测试不合格者即失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资格,因临时生病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可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病历办理缓测手续,录取后在新生报到前先行参加测试并合格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手续。
2.综合能力测试分专业进行。主要以“对专业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立志于为国家发展做重大贡献”为标准,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重点考查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归纳演绎等思辨能力以及对科学研究的兴趣等,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2024武汉大学强基计划录取办法
武汉大学将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成绩×85%+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生源省高考总分满分/100×15%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武汉大学在生源省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同分时,学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按学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所需计划不占各省第一类考生名额。
拟录取名单于7月5日前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武汉大学分省分专业录取标准将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2024武汉大学强基计划培养方案
(一)强基计划录取入校的学生实行单独编班、小班制教学,设置首席教授,实施烛光导航工程,安排知名教授“一对一”指导学生的学习及科研活动。
(二)学校将对强基计划学生实行阶段性考核及动态分流补入机制。本科二年级末,组织专家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学生分流到同专业普通班,空缺人数可由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同专业普通班学生申请转入。强基计划学生完成规定的本科阶段有关课程,达到转段要求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直接转入研究生阶段培养。
(三)学校将持续做好强基计划学生本研衔接工作,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
本研衔接专业范围及名额以转段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学校通盘考虑本、硕、博阶段的学习和科研,以学术为纽带,以拔尖创新的学术型人才为培养目标,持续优化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方案;推进科教协同育人,学校相关科研项目以及科研机构如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优先吸纳强基计划学生参与项目研究。
(四)学校将多渠道增加强基计划学生国际交流学习机会,优先保证强基计划学生出国交流经费需求;突出能力培养,培养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基础学科领域拔尖人才,并在奖学金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五)学校将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改革创新举措,树立标杆。为每名“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建立人才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为关键领域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学校不要求报考考生另行提供与此相关的材料。
(二)对于在武汉大学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武汉大学将取消其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武汉大学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三)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入学后本科学习期间不得转专业。强基计划学生退出和补入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学业考核未达到强基计划培养要求或按规定需要退出的学生,应退出强基计划,转入本专业普通班就读。
(四)如组织线下考试,考生来校参加考核测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考生需缴纳考试费。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武汉大学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信息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录取结果公正。
(二)武汉大学将对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4231
邮箱:wdzsb@whu.edu.cn
各培养学院
文学院:027-68754306(李老师)
历史学院:027-68753812(王老师)
哲学学院:027-68755947(程老师)
数学与统计学院:027-68752958(胡老师)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027-68752993(徐老师)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027-68755181(何老师)
生命科学学院:027-68752756(吉老师)
基础医学院:027-68759311(李老师)
电子信息学院:027-68756566(教学办)
八、本简章由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文科、理科都有招生,新增“地球物理学”专业。
2、武汉大学强基计划的入围比例为5倍,限报1所高校、3个专业均与去年相同。
3、武汉大学强基计划考核“笔试+面试+体测”,体测2项,凡有一项测试不合格者即失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资格。
4、武汉大学强基计划,进入研究生阶段后,部分学生可进行学科交叉培养。
东南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东南大学将根据各省(市、区)初审合格生源情况,确定“筑梦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并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助推农村学子进入高校实现人生理想,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机构与原则
东南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收对象及计划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时间为4月8日起至4月25日。
2、上传申请材料:
(1)中学签字盖章的《东南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申请表》;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和考生页)复印件。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申请材料至报名系统,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清晰可读。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选拔录取办法
1、东南大学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24年5月底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2、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初审合格生源情况,确定高校专项“筑梦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并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考生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要求,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
4、东南大学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为学生分配专业。
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河北、山东、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甘肃、黑龙江、吉林、安徽、江西、广西、贵州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60分(含),海南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10分(含),同时综合改革省市考生还需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内蒙古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需达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上140分(含),其他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需达生源地东南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
五、其他
1、东南大学2024年“筑梦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邮箱:ddjwjcc@pub.seu.edu.cn。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如教育主管部门政策进行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六、重要日程
2024年4月8日起至4月25日,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报名。
2024年5月31日,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4年6月10日左右,公布“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七、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实施主体不同
地方专项计划(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由省所属本科一批招生的高校负责实施。省教育厅商有关部门和高校后按要求确定招生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承担。今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院校名单已公示,全国共95所。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经招生院校考核合格才可以报考。
招生范围不同
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收45人,其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福建省计划招生1人;统计学类专业河南省计划招生2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江苏省计划招生1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要求,学校2024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现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文件精神,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计划主要定向选拔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申请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户籍,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励志,成绩优秀,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上海财经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为4月9日15:00--4月26日00:00,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帐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上海财经大学,并预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需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打印并本人签署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并与其他高中阶段的成绩信息、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后上传系统,确认完成报名。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盖章,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上传报名系统的材料应清晰、真实、完整(无须向我校寄送纸质材料)。
(二)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
(三)省(区、市)招办完成审核后,上海财经大学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审。除核查基本报名资格外,还将审核包括考生年级综合排名、平时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
(四)上海财经大学于5月底前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并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报各省(区、市)招办备案。
(五)通过审核的所有考生参加高考,根据各省(区、市)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我校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提档录取。录
取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份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一本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
(六)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三、招生计划
上海财经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收45人,相关分省分专业暂定计划、科类要求详见附表,最终计划以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为准。相关专业介绍可在我校招生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四、组织与监督
上海财经大学高校专项招生工作由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执行、监察处全程监督。“高校专项单独招生”相关名单,将按有关要求报教育部阳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邮箱:jjjc@mail.sufe.edu.cn
五、咨询
咨询电话:021-65901267,65904372
邮箱:zb@mail.sufe.edu.cn
网址:zs.sufe.edu.cn
微信公众号:上财本科招生
六、其他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其中保险学(精算与数据科学)专业吉林省计划招生1人;数学类专业汉海南计划招生1人;电子商务(商务智能)专业福建省计划招生1人。
上海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是100名。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得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历年考生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
六、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该计划主要招收各有关省份(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外)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二)学生符合下列所有条件即可报名:
1.本人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该地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材料类不招色盲、色弱。
九、招考办法
(一)招生计划:100名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得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历年考生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bkzsw.shu.edu.cn)上公布。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类) | 招生科类 | 专业限制 | 备注 |
材料类 | 理科(见注1) | 不招色盲、色弱 | 类内所含专业:应用化学、冶金工程(含冶金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双学士学位项目)、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制药共9个专业;类内专业分流原则详见学校后续发布的本科招生章程。 |
注:1.浙江、山东选考科目要求“必考物理和化学”;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甘肃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必选“化学”。
2.类内所含专业如有调整,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的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选择“高校专项计划”类型,进行报名。
考生须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无须邮寄书面材料。
“报名系统”中的状态为“待审核”时,表示考生完成报名。
1.网上填写信息
(1)个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等基本信息;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年级排名;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生涯发展目标及申请上海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的理由,字数1000字左右);
(4)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5)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2.上传申请材料
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请考生将以下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拍照或扫描成清晰、完整的JPG文件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1)报名后自动生成的带条形码的《上海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期间的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四)审核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
2.考生材料审核
学校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个人陈述等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2024年5月底前,学校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是否获得入选资格。
(五)录取原则
1.凡获得上海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高考,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2.高考成绩总分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3.对投档到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公布的分省计划及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4.如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十、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 (1)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2)理学、工学(除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专业)学科门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3)艺术学学科门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4)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机械工程”涉及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每生每学年77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中法合作专业(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2)中澳合作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3)中葡合作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发改价调〔2022〕18号)。 (二)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资助政策
上海大学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规定,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还按规定实行服义务兵役资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此外,还有“隐形餐费”补贴、出国交流学习等发展型资助项目。
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十三、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上海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本科招生举报电话:021-36215782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十四、其他须知
1.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
凡在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学校不主办、不授权、不合作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3.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本科招生考试工作。
4.如因特殊原因影响招考安排,学校将另行发布公告。
5.本简章解释权属于上海大学招生就业处。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大学网址: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
网址:https://bkzsw.shu.edu.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要求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
高考出分后还会刷掉一批成绩不达标的学生,所以即使初审通过了,高考成绩不够也是不能被专项计划录取的。招生计划招生是有一定的名额限制的,提交申请前可以查一下招生计划。
需要注意的是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华东理工大学2024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华东理工大学本年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生享受到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华东理工大学2024年将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招生。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对象
华东理工大学本年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本计划选拔理科考生(其中,实施“3+3模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区分文理科、实施“3+1+2模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物理科目组合”),定向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报考程序
1.考生网上报名
请于即日起至4月25日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通过报名系统上传完整的申请表(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需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是否属实、中学负责人签字、中学盖章、考生本人签字),上传的申请表必须使用扫描件,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考生若因上传申请表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
2.材料审核
各省(区、市)对考生的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对经有关省(区、市)确认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华东理工大学对报名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于5月底左右公布材料审核合格名单,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审核结果生效。考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查询审核结果。
3.招生计划
华东理工大学根据各省份获得入选资格名单的人数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告。
4.高考志愿填报及高考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简称“一本线”,下同)才能报考华东理工大学。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按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考生根据本省(区、市)的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考志愿。其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当年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华东理工大学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省份高校专项计划投档情况,按照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中确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如果生源不足,学校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文件精神,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学生资助体系
学校积极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形成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基础,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多样化、个性化奖助学金作激励引导,以勤工助学为重要路径,以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补充的多元化帮困助学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物质保障,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支持,引导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四、组织机构
华东理工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由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五、联系方式
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老图书馆200室,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2763传真:021-64253762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b.ecust.edu.cn/
六、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华东理工大学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
2.在华东理工大学高校专项计划选拔过程中,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3.监督电话:021-64252688。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本招生简章若与教育部或招生省份2024年相关规定不一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可能有报考限制:部分学校可能会对考生的报考学校数量、专业数量有限制。例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中,表示“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报考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所。”北京语言大学表示“志行计划限报1个专业志愿,不设专业调剂。”
但是大部分学校是没有这类限制的,各位考生在报考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学校的招生简章,有问题一定要咨询学校。
可选专业不多:国家专项计划所设置的专业较少,考生可供选择的范围较小。
有严格的户籍限制:有些高校专项计划毕业后,都要离开大城市,一般是回生源地工作,下到基层,条件可能比较艰苦,收入也不会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