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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24年高考参加高考的人数是23.26万人,2024新疆高考录取率预估是77%左右,录取人数预估是18万人左右,高考录取率,又称为高考报考比例,是指报考人数除以被录取人数的比例。高考录取率=被录取人数/报考人数,这个比例是指报考人数中,最终被招生单位录取的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
新疆2024年高考参加高考的人数是23.26万人,2024新疆高考录取率预估是77%左右,录取人数预估是18万人左右。实际的录取情况大家以官方发布最新通知为准。高校录取率=各大参招院校本年度在该省的录取总人数/该省参加高考的总人数;
录取率在计算的时候需要用录取的人数除以参加考试总人数,比如,某地当年参加高考的考生数是A,当年大学录取新生数是B,那么当地的高考录取率就是:S=A/B,结果用百分数表示。
2023新疆高考录取率整理:
2023新疆高考全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22.1万人,本科录取8.34万人,录取率为37.74%。2023新疆高考录取18.39万人,录取率83.18%。2023年新疆高考上线率是24.08%,上线总人数达到了172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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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考难度等因素也会影响高考录取率的差异。因此,考生和家长在选择报考的高校时,应该结合自身情况和该校的录取情况进行考虑,不能一味追求高录取率而盲目报考。
新疆高考高考录取率还受到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习成绩、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评价等。此外,志愿填报的顺序、批次、学校的招生政策等因素也会对录取率产生影响。
新疆考生如何报志愿提高高考录取率:
对于新疆考生来说,在填报专业时拉开梯度也是提高高考志愿录取率的一个方法。考生在选择志愿时,要把自己感兴趣的专业放在前面,把一些自己能接受的专业放在中间或较靠前的位置。
另外,新疆考生在选择专业的时候,要看专业是否有特殊的规定,如果有受限情况的专业,就不要报考了。
新疆考生报高考院校要做到“冲保结合”。建议在所有的志愿中,只能有一个或者两个是“保”。如果有两个“保”的院校,那后面的志愿岂不是作废了。
提示:想要低分上大学吗?想要省心、高效、准确填报志愿吗?想要步入理想院校吗?可以点击下方“测一测我能上的大学”,只要输入分数、省份、文理科就能知道自己可以上的大学,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出的分数对应的所有可以报考的院校。
2024新疆高三复读学校学费价格最低在5000元/年以上。一般来说分数越低,费用越高;分数越高,优惠越多。所以对于高考分数超过分数线比较多的学生来说,复读的费用都比较低;而对于成绩较低的学生,则需要支付更高的费用。
1、公立学校,也就是普通的高中学费是非常低廉的,和普通学生一样缴费就可以。当然,除此之外,新疆学生还需要支付生活费,住宿生还需要支付住宿费,还有这一年也需要买一些复习资料,试卷之类,总费用大概在1万元左右。
2、复读学校,新疆每个复读学校学费收费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很多复读学校为了提升自己的升学率表示本科以及本科以上分数线的学生复读免费,如果成绩差的估计要花费更多的钱。一般来说,一年学费大概在2-3万左右,肯定是比公立的学校贵很多。
3、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所需要的学费更高,当然如果新疆考生很有经济优势,那么培训机构复读效率也是最好的,很多机构都是有一对一的老师进行辅导,不过学费非常高,有时候一个月可能就需要几万元。
复读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决定,它不仅仅意味着再花费一年的时间去备战高考,更是一次心理、意志和能力的全面考验。在做出决定之前,学生应该认真评估自己的能力和潜力,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和策略,并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和经济准备。
综上所述,新疆高考复读一年的学费因地区、学校选择以及学生高考成绩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家长和学生需要根据自身情况仔细选择合适的复读方案。
1. 学费:如果新疆学生选择去培训机构或学校进行复读,那么就需要支付学费。不同地区的学费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一年的学费在几千到几万元之间。
2. 住宿费:如果新疆学生选择在学校住宿,那么就需要支付住宿费。住宿费也因地区而异,一般比学费要便宜一些。
3. 生活费:高三复读期间,新疆学生需要自己独立生活,包括吃饭、交通、娱乐等费用。这些费用因人而异,但一般来说每个月需要几千元左右。
综合以上几个方面的费用,新疆高三复读的总费用一般在几万到十万元之间。当然,具体的学费还需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比如选择的学校、住宿条件、生活水平等因素都会影响费用的高低。
哪些新疆考生适合高考复读
1、在高考时只是发挥失常,这类新疆考生本身是有一定的学习水准的,平时也有好的水平,只是出现了意外,例如身体不适,心理焦虑影响了发挥,这样的考生是适合复读的,也许在高考复读后还能考出一个更好的成绩呢。
2、高考后填报志愿失误,会有这样的情况,例如新疆考生考了一本的分数,报志愿时失误而去了二本的院校,如果不甘心,这类考生可以选择再复读一年,也是可以的。
3、学习态度不端正,这样的新疆考生可能会在高考前最重要的一年补外界的东西所诱惑,而中途耽误了学习,而后醒悟也是可以选择复读的。
2024长春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情况: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的学费是26000元/年;能源与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的学费是23000元/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的学费是24000元/年。以下是关于长春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本科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能源与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说明:通常来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比较贵,少则2-3万元/年,通常都是5-6万元/年,10-20万元/年也有,但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比普通专业录取分数低10-20分,甚至有些学校低20-30分,那些本身有出国意向、家庭条件不错但分数不够目标院校普通专业的同学可以考虑报考。
各位同学和家长们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关于2024长春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信息,可以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liuxue.haomayi.com/guojibenke/ ,我们拥有最专业的团队,将尽最大的努力为您答疑解惑,祝您生活愉快。
长春工程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全英文授课模式,以确保学生能够与国际接轨,掌握最前沿的工程知识和技能。这种教学模式引进了一批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工程实践背景的国内外教授和工程师,旨在培养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未来工程师。此外,该项目与国内外的知名企业和研究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提升他们的工程实践和创新能力。
长春工程学院与国际知名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如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合作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和土木工程专业,以及与美国新墨西哥州立大学合作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均获得了教育部的批准。这些项目旨在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融合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方式,通过全英文授课模式,确保学生能够与国际接轨,掌握最前沿的工程知识和技能。课程设置紧跟国际工程教育的最新趋势,致力于培养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未来工程师。此外,项目还与国内外的知名企业和研究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提升他们的工程实践和创新能力。
毕业生案例也展示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成果。例如,王宁同学通过参与“2+2”项目,在大三年级赴英国西苏格兰大学学习,期间获得多项荣誉,并最终获得双学士学位。其后,他成功申请到伦敦大学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并最终以全额奖学金的优异成绩考入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
2024新疆高考复读学校排名靠前的有乌鲁木齐华实复读学校、乌鲁木齐南湖复读学校、行知行知实验高考复读学校等,2024新疆最好高三复读机构有华实教育、首席教育、学大教育等,更多好的复读学校接着往下看吧。
1.乌鲁木齐华实复读学校
2.乌鲁木齐南湖复读学校
3.行知行知实验高考复读学校
4.乌鲁木齐首席教育
5.乌鲁木齐文博学校
6.乌鲁木齐育英学校
7.乌鲁木齐鑫拎先教育
8.乌鲁木齐科信学校
9.乌鲁木齐春光复读学校
1.南湖学校
2.育英学校
3.鑫领,先教育
4.文博教育
5.华实教育
6.首席教育
7.学大教育
8.文傅实验学校
9.欢欢教育
1、尊重学生的意见。新疆高中复读生找学校的时候,要先从学生的角度出发,是愿意在原来的学校继续复读,还是换一所学校,有一个新的环境,都要尊重孩子的想法。
2、从综合方面去分析,哪一所学校更适合高中复读生。其实很多事情都是可以比较出来优势和劣势的,选择学校的时候也是如此。比如从交通、教学水平、学校环境等方面都可以去分析。
3、可以根据升学率来选择一些可靠的,且有利于孩子提高成绩的复读学校。每一年高考过后,每一所学校都会有升学率,这个时候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成绩来选择靠谱的学校。
4、选择新疆全日制高考补习学校首先要考虑学校的师资力量、教师队伍是否稳定,因为名师才能出高徒,教师队伍稳定才更容易让学生适应老师的学习模式。
5、要看高考补习学校的管理模式怎样,如果对复读学生的管理不严格,那么你指望学生一边玩着手机、一边磨蹭着时间就能提高成绩吗?如果有,那也是天才级别的。
6、看新疆高考补习学校的生源质量怎么样,有的学校复读生源质量参差不齐,鱼龙混杂,学校把这些孩子放在一起能学习好吗?只会好的变差、差的更差。
7、看新疆高考补习学校的一本升学率、口碑怎么样,一所好的高考全日制补习学校,整体的升学率一定是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口碑代表着家长的认可度。
7月14日,新疆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完成了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B段在我区招生院校的投档工作,并通知相关院校及时接档、阅档,要求其按照录取原则及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了完整的2024新疆高考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B段投档分数统计表。
按照录取工作安排,新疆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工作正在有序进行。7月14日,新疆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完成了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B段在我区招生院校的投档工作,并通知相关院校及时接档、阅档,要求其按照录取原则及招生章程进行录取。现将相关院校投档情况公布如下:
2024新疆高考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和“三校生升高职”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排序逐个对2024新疆高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2024新疆高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
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报考“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排序。
2024新疆高考“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2024新疆高考本科录取通知书预计7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一般在录取后一周内发放,寄出后考生在7-10天左右就可以收到。对于本科录取通知书下发的时间,具体邮寄时间视两地距离而定,原则上按比较远的地方先发。
2024新疆高考本科录取通知书预计7月中下旬发放,本科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会因地区、批次以及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本科提前批的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较早,通常在七月初开始发放,考生可能会在七月中旬收到;普通类本科批的录取通知书一般会在七月中下旬发放,考生收到的时间大概在七月下旬至八月初。具体的发放时间,你可以关注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信息,或者直接联系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咨询。
2024新疆本科录取通知书查询方法:
通过微信小程序查询:
新疆高考生可以搜索并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然后点击首页的“高考录取通知书”,选择查询类型、输入查询号码,即可获取当前本科录取通知书的配送信息。
通过公众号查询:
微信搜索并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众号,然后点击“查件”,选择“查录取通知书”,并根据提示输入邮件号/准考证号/考生号进行本科录取通知书查询。
通过APP查询:
新疆高考生还可以下载“EMS”手机APP客户端,点击“查询”,即可找到查询高考通知书入口,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本科录取通知书查询。
通过服务热线查询:
拨打中国邮政11183服务热线,告知相关信息,就能了解本科录取通知书最新去向。
请注意,新疆高考生在查询录取通知书物流信息时,务必保持警惕,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或遭遇诈骗等风险。
1、入学重要凭证
本科录取通知书是各位新疆高考考生前往大学报到的重要凭证。通知书中或附带材料里一般会写明报到时间、地点、所需物品等关键信息。
2、办理户口迁移
如果新疆高考生想在大学所在城市长期发展,可凭本科录取通知书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入学校集体户口后,在当地办理各类证件就非常方便了。具体以各地要求为准。
3、申请助学贷款
进入大学时要完成的一项重要事情就是学费缴纳。一些经济困难家庭无力预付学费的新疆高考生,可凭本科录取通知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入学前拿到贷款金。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湖北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名称为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英文名为Wuhan Institute of Design and Sciences。2016年5月,学校部分专业获批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科学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与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湖北省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统筹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八条 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九条 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招生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民办高校所在的本科批次以及专科批次。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按投档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相应省市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录退。
(二) 艺术类专业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录取。1.如果投档分数是专业成绩,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分数是综合成绩,则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2.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排序录取。
(三)如果生源省份(含高考改革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他特殊要求,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四)按照投档分数优先原则分配进档考生的专业,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排序分配。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予以退档。
(五)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不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作限制。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安排教学,学生可申请学习其他语种进行学分转换。
(六)学校无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和应届、往届生限制。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缴纳经公示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五条 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入学通知书和其他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事先书面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上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弄虚作假者和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奖励及助学办法
第十七条 为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建立勤工助学制度,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按劳取酬。
第七章 毕业与就业
第十八条 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修满学分,且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均可颁发国家承认的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学校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就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此前制定的与本章程不相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二十二条
学校网址:http://www.wids.edu.cn
招生网址:http://zb.wids.edu.cn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杨桥湖大道1号(武汉校区)
湖北省红安经济开发区红安大道特9号(红安教学基地)
邮政编码:430205
招生咨询热线:027-81731888
招生办公室传真:027-81730653
咨询QQ:800866516
电子邮箱:wids_zsb@126.com
想要查看自己的分数能上什么大学的高考生,可以在《AI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haomayi.com/,同时AI志愿助手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所有能上的大学以及被录取的概率。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基本信息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坐落在被誉为“第二延安”和“长城博物馆”美称的冬奥名城张家口市,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0年成立的察哈尔张家口市技术学校,1978年升格为本科高校“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院校,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3年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河北省唯一以培养土木建筑类专业人才为主的公办普通高校。经过7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土木建筑类学科为主,工、管、理、文、艺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
1、学校名称: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2、办学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
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学校隶属:河北省教育厅
5、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6、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三、本章程适用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四、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由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录取工作组,具体由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监察,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六、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执行。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七、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采用“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德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不再单独安排其他语种的公共外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3、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5、思想品德要求:不存在评价不合格情况。
6、录取具体方式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无预留计划。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学校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类)志愿,志愿间没有分数级差。
(4)各生源省普通类专业(类)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依次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类)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无其它加试要求。
(6)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
(7)按专业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实行大类培养,具体根据各学院(系)有关规定在招生录取的类别内分流到具体专业继续学习。
(8)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普通类专业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9)对于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和所在省份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八、艺术类专业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生源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单独组织校考,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已投档范围内,对于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与省艺术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相关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按照省艺术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省艺术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同分考生则按照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录取时,提档及专业分配时均认可各省优惠加分政策。录取结果以各省级招办的公布结果为准。具体可参阅《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九、收费标准
学费:学校按照河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分流后按照分流专业标准收费。各专业(类)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500元/年•生。
十、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适时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十一、奖励及资助措施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和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学生奖励、资助体系,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二、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十三、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四、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邮编075000)
2、联系电话:0313-4187686
3、学校网址:http://www.hebiace.edu.cn
4、招生信息网:http://zs.hebiace.edu.cn
5、招生咨询QQ群:224843027
6、微信公众号:hbjd1950
十五、我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六、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处,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opei.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新疆2024高考生想要查询自己的档案状态可以搜索进入新疆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系统导航—录取查询—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栏目。也可以访问所报考院校的招生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一)2024新疆高考志愿档案状态查询途径
方法一:直接到新疆的教育局服务大厅查询,全省任一地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均可查询。查询的时候带上高考准考证和自己的身份证。
方法二:可登录新疆考试院官方网站录取查询系统,查看本人档案的运行状态。
方法三:新疆考生可以通过高校网站来查询你的录取情况。一般档案状态显示为“录取”后、高校录取手续办理完毕,才可能查到录取结果。
(二)2024新疆高考志愿档案状态查询入口
新疆高考志愿录取状态包括自由可投、院校在阅、预退档、拟录取、录取待审等,具体状态说明可能会因各地和自身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查询结果,了解自己的录取状态。
在查询新疆高考录取结果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注意查看自己所填报的批次:不同批次的录取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要注意查看自己所填报的批次对应的录取时间。
2. 注意核对个人信息:在查询新疆高考录取结果时,要核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3. 注意查看录取通知书:一般情况下,高校会在录取通知书中详细说明报到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信息,考生要仔细阅读并按要求报到。
4. 注意处理未被录取的情况:如果未被录取,考生要及时处理后续事宜,如参加征集志愿等。
收到录取通知书以后,要核对通知书里面的内容是否有误。新疆考生们收到自己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应该认真去核对通知书里面的内容,确保每一个字都正确无误;
特别是要核对自己所报考的大学和专业是否正确,如果发现录取通知书里面所标注的专业并非是自己所报考的专业,那么新疆考生就应该要向所报考的大学咨询相关的信息,是否是打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输入错误的信息。
根据录取通知书中的入学须知准备物件和学费等报到所需用品。如:生活用品、学费生活费、报到所需证件材料等。如有疑问,都可以拨打录取通知书里面提供的电话咨询。
2024新疆高考志愿投档状态查询方法:考生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系统入口,输入考生信息就可以查询志愿录取状态了。小编已经为大家找来了查询高考录取状态入口,方便新疆考生快速查询自己的投档状态。
以下是帮助新疆考生查询高考志愿投档状态的方法:
新疆考生查询自己的志愿是否被录取的方法有很多,第一种方法就是记住你报考的学校,然后去学校官网查看最新动态,看看录取名单里有没有你的名字或者给该学校打电话咨询;
第二种是看你档案是自由可投还是被退档了,亦或是被录取了,这是最直接的方式,录取是最好的状态;第三种方法是给本省招生办打电话询问。
新疆高考志愿是否被录取可以通过以上几种方式去查,如果没有被录取就要接着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或是补录了。如果被录取了,那么,7-15天内就会发放录取通知书了。
所有新疆考生均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自己的志愿录取状态。到“录取待审”状态时,说明考生已被相应高校录取,正在办理录取手续,因此不必过于担心,更不要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
以下是2024年新疆高考志愿投档状态查询入口,地点击查询,新疆考生按照要求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以及验证码等个人信息,即可查询本人2024高考志愿录取投档状态。高考报考志愿投档状态分为六种,分别是自由可投、已经投档、院校在阅、等待终审、已录取、预退档这几种状态。
2024年高考投档状态的查询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了解所在省市的录取日程安排:新疆考生和家长需要了解所填相对应的各批次志愿投档录取时间安排,及时查询自己的录取情况。建议登录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集志愿填报:根据教育部和所在省市有关规定,未完成招生计划将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补充生源。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这是弥补志愿填报失误、增加录取机会的重要机会。
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新疆考生应注意保管好自己填报志愿时的账号及密码,防止丢失或泄露。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实施诈骗。
保持电话畅通:录取期间,招生院校或招考机构可能因录取事宜与考生联系。考生在没有查到确切的录取结果之前,一定要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的畅通。
谨防招生诈骗:每年的招生录取期间,都会有一些招生骗子或冒充高校录取人员或招考机构人员实施诈骗。特别提醒新疆考生及家长,招生录取工作是严肃的,是公开透明的,所有录取工作都无需通过中介机构或中间人。
通过以上注意事项,新疆考生和家长可以更好地了解和应对高考录取期间的各项事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上当受骗。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新疆警察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新疆警察学院创建于1950年,系西北地区第一所公安本科院校,是新疆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公安部确定为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同时承担“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反恐专业人才培训基地”援外培训、智库建设、理论研究三大职能。学院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先后为25个国家和地区培训国际执法力量近2000人次。
学院坚持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服务总体国家安全战略,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聚焦“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模式,坚持“教学练战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以反恐维稳为核心,集情报搜集、行动处置、技术支持、社会治理和法治保障五种能力为一体的反恐维稳专业群和知识能力体系。为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反恐维稳需要、符合新时代公安工作要求的“四个铁一般”应用型公安后备力量。
学院现有乌鲁木齐市长沙路、米东两个校区,开设本科专业(方向)16个、专科专业5个,涵盖法学、工学、文学三大门类。有全国公安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培育点、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治区战略新兴专业、自治区创新创业示范专业、自治区“十四五”学科固本育新工程专业,国家级一流课程、自治区级一流课程、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公安部专业实验室新疆分中心,与全疆公安机关建立协同育人基地30个。
建校70余年来,学院为全疆公安政法机关培养培训了20余万名应用型公安政法专门人才,涌现出“人民英雄”“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16位英雄模范,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被誉为“新疆公安政法干警的摇篮”。新时代,新征程学院将努力建设成为“区位优势明显、办学特色鲜明、符合实战需要”的应用型公安本科院校。
学院师资
学院教师队伍中有在教育和培训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公安部教学名师”“自治区教学名师”“自治区教学能手”“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人民警察”“自治区十佳优秀法律工作研究者”,还有一批在学科建设中不断创新、成绩突出的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学院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自治区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1个,学院反恐理论与实务教师团队被评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开设专业及简介
治安学专业:本专业是自治区“创新创业示范”重点专业、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十四五”学科固本育新工程建设专业。培养熟悉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相关行业标准,系统掌握治安管理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警务实战技能,具备治安防管控能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能力以及规范执法办案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较好的职业素养和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能够在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以及相近工作岗位从事治安行政执法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治安学导论、公安人口管理、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安全防范技术、社区警务、危险物品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卫学、反恐怖基础工作以及实战技能系列训练等。
侦查学专业:本专业是公安部特色专业培育点、自治区“战略新兴”重点专业、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治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安实战能力,熟悉侦查学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科学侦查破案、规范刑事执法、防控刑事犯罪等核心能力,能够从事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侦查工作的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侦查学导论、犯罪现场勘查、公安情报学、侦查措施、侦查讯问学、国内安全保卫、网络犯罪侦查、刑事案件侦查等。
侦查学专业(维吾尔语方向):本专业培养政治坚定、纪律严明,熟悉侦查学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警务维吾尔语工作的专业核心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特色鲜明的高素质应用型反恐人才。主干课程包括:警务维吾尔语听说、维吾尔语精读、维吾尔语阅读、翻译理论与实践、侦查学导论、侦查措施、犯罪现场勘察等。
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本专业是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和科学素养,熟悉网络安全相关技术和政策法规,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网络安全与执法工作的专业核心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及相关行业领域从事处置预防涉网犯罪、网络安全监管和网络安全治理相关的执法和研究工作的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网络犯罪侦查、网络对抗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管、网络情报获取与分析技术、电子数据分析与鉴定等。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本专业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素质优良,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职业化的要求,系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犯罪现场勘查、物证检验技术、信息化系统应用和警务实战基本技能的公安应用型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刑事科学技术总论、犯罪现场勘查、痕迹检验技术、刑事图像技术、文件检验技术、理化检验技术、微量物证检验分析、电子物证技术、视频图像侦查技术等。
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本专业以培养应用型警务指挥与战术专门人才为核心,以新疆公安实战需求的“一线战斗员、基层警务技能教员、辅助指挥保障人员”为育人导向,坚持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着重培养学警政治过硬、忠诚担当、纪律严明的素质作风,具有过硬的专业理论基础、警务实战技能、法治思维、学习和创新发展能力和社会责任,能够服务于新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高素质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反恐指挥学、反恐战术学、反恐情报学、反恐理论与实务、警察谋略学、警察参谋工作、警察战术训练法、警察战术应用等。
禁毒学专业:本专业培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自我发展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系统掌握禁毒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备开展禁毒及相关工作的专业核心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适应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海关及其他具有禁毒职责的政府部门开展禁毒工作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禁毒学导论、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识别与管制、禁毒法律法规、禁毒情报、毒品案件侦查、毒品预防、戒毒学、毒品公开查缉、禁毒国际合作等。
反恐警务专业:本专业培养熟悉反恐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系统掌握反恐警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战技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以及较好的职业素养和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能够适应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具备从事反恐警务及相关专业实际工作的专业核心能力和初步研究创新能力,能够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相关部门从事反恐防范侦查调查和社会治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国家安全学、中国反恐怖斗争史、反恐怖主义基础理论、反恐法律法规、反恐怖情报信息、恐怖活动犯罪侦查、反恐怖安全防范、宗教极端主义与去极端化、反恐怖指挥与战术、反恐怖国际合作等。
涉外警务专业:本专业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和警务实战能力,系统掌握涉外警务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政治立场坚定、涉外法律法规精通、业务技能精湛、涉外交往能力卓越,具备开展国际警务合作、涉外利益保护及涉外案事件处置等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能够在各级公安机关从事涉外警务及相关公安工作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涉外警务导论、涉外警务法律基础、涉外案(事)件处置、出入境证件制度与证件鉴别、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中外警察执法比较、国际法等课程。
法学专业:本专业培养政治坚定、德法兼修、崇尚法治、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深厚的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应用能力,能够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系统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能够在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宪法、法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民法、经济法、商法、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律史、法律职业伦理、国际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资源法、知识产权法等课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拥有健全人格,掌握扎实的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信息科学、数理统计和数据科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掌握大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可视化的技术,能够熟练使用大数据领域的专业工具,培养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与协作能力,能够胜任大数据的分析、应用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主要面向政府、企事业单位业务部门和互联网企业,可以从事大数据处理与分析、大数据应用开发、大数据系统的构建与维护、教育培训等工作。主干课程:大数据系统原理与运维、数据采集与预处理技术、数据建模技术、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大数据可视化技术、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数据安全、数据分析行业综合实训等。
网络空间安全专业:本专业面向网络空间安全领域,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战略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观念、较强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系统地掌握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工程实践能力、自主学习能力,能够服务于网络空间安全产业,从事网络空间安全相关的系统设计与分析、软硬件开发与运维、安全规划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水平应用创新型人才。主干课程包括: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网络安全基础、网络安全协议分析、网络对抗技术、密码学及应用、网络安全法律法规、Web工程与安全等。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本专业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协调发展,扎实掌握语言学学科基本理论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维吾尔语听、说、读、写、译等基本技能,了解维吾尔族民风民俗,能在党政机关、公安、安全、军队、武警、企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双语”人才,并为培养“维汉”翻译理论与实践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教育输送合格的人才。主干课程:警务维吾尔语听说、维吾尔语口语、维吾尔语听力、维吾尔语情景会话、维吾尔语阅读、维吾尔语精读、维吾尔语语法、翻译理论与实践、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中国文化概论等课程。
治安管理专业(专科):本专业培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较全面的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户籍管理、治安防范工作、治安案件查处等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治安管理工作岗位初任能力,能适应新疆治安工作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主干课程包括:公安人口管理、行业场所管理、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派出所工作与社区警务、危险物品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治安部门办理刑事案件侦查、涉外警务、反恐怖基础工作、新疆社会治理创新与实践等。
刑事侦查专业(专科):本专业培养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具有良好警察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和人文素养,掌握公安基本理论与技能,能够综合运用犯罪现场勘查、侦查措施、侦查讯问、情报分析等专业技能侦破案件,符合新时代“四个铁一般”要求的应用型、实战型公安刑事侦查工作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刑事案件侦查、犯罪现场勘查、侦查讯问、侦查措施与策略、刑事科学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反恐情报等。
警犬技术专业(专科):本专业培养政治坚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警犬技术工作内容,系统掌握警犬技术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体系,具有从事警犬训练与使用、饲养管理与健康保障的技能和方法,能够胜任公安工作的警犬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犯罪现场勘查、警犬训练学、警犬使用学、警犬基础能力训练、警犬使用能力训练、警犬营养与健康管理等。
安全防范技术专业(专科):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掌握安全防范基本知识和技术,熟悉安防设备的管理与使用,能从事司法机关及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安全防范技术应用、安防工程管理与质量控制、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基础知识、安防工程制图、安防工程线路施工与检测、安防设备安装与系统调试等。
安全保卫管理专业(专科):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安全保卫等知识,具备开展紧急处置工作、安保服务项目管理、社会治安秩序协管等能力,能够从事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保卫、警务辅助工作的实践应用型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包括:保卫学、安全管理、安全防范技术应用、安保与守护、安保企业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
招生对象及招生条件:
报考普通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具有新疆(含兵团)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心理健康标准。
侦查学(维吾尔语方向)招录培养计划招生条件以国家相关部委联合文件要求为准。
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标准: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身高:男性考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厘米及以上;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kg/㎡)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体重指数在17.1至25.7之间;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色觉:无色盲,无色弱;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內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弓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侦查学(维吾尔语方向)招录培养生的身体条件以国家相关部委联合文件要求为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项目名称 | 可测次数 | 合格标准 | |
男 | 女 | ||
50米跑 | 1 | ≤9.2秒 | ≤10.4秒 |
立定跳远 | 3 | ≥2.05米 | ≥1.5米 |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 1 | ≤4分35秒 | ≤4分36秒 |
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 1 | ≥9次/分钟 | ≥25次/分钟 |
注:1.以上项目及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对高中三年级学生体质健康的要求。
2.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收费标准:
本、专科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自治区发改委收费标准审批文件执行,接受社会监督,标准为:本科5500元/每学年,专科类专业3300元/每学年。
就业政策:
我院公安专业毕业生(侦查学定向除外)毕业年可参加由公安部统一组织的招警考试,选择就业岗位。
考生须知
1.上述面试、体能测试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自治区考试院下发文件为准。每年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时间在高考结束后,考生可在就读高中报名并领取相关表格后按规定时间进行测试;
2.学生入校后统一穿着公安院校制式服装,实行封闭式警务化管理。缺乏吃苦耐劳精神,对警务化管理缺乏高度认同,不能服从严格管理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3.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操行分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1-3190001 3190109 3190108
15899125266 19990823706 18160212968
学院网址:https://www.xjpc.edu.cn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沙路1108号新疆警察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新疆警察学院(米东校区)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简介
1.安全防范技术专业(五年制一贯制专科),是集声、光、电和计算机等多学科发展成果的一门新型综合型、应用型专业。本专业培养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进行管理、设计,对安全技术防范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检测、使用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的从事安全防范技术工作和管理实务的应用型技能人才。主干课程包括:安全防范技术应用、视频监控技术、安防设备安装与系统调试、安防工程制图、安防工程设计、安防工程施工管理与质量控制、安防系统维护与设备维修等。就业去向:公安辅助警务、银行、铁路、民航、学校、社区、安防公司等各类安防专业人才需求的单位、团体。
2.安全保卫管理专业(五年制一贯制专科),是集法律知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的综合技能、保安保卫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基本的防卫技能,服务于企事业、服务行业的人员管理专业。本专业培养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掌握内部安防设计与操作、防卫技能、相关武器与警械使用、熟悉通讯、消防、监控、报警及安检器材设备使用管理,管理能力,确保单位合法权益的安保管理人才。主干课程包括:人际沟通与群众工作、公安基础知识、消防安全基础、治安防范管理处罚法、危险物品管理、安保事件处置、射击及武器使用、查缉战术、防卫技能、警械等。就业去向:公安辅助警务、适合在社会领域及安全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安保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坚定坚决同“三股势力”和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
2.身体健康;
3.参加疆内中考的疆内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4.年龄不超过17周岁;
5.符合新疆警察学院五年制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安全保卫管理专业招生考察、面试条件;
(二)身体条件标准
1.面测标准:身体匀称,五官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特征(如唇裂、对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不可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
2.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录取: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颅骨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外伤后遗症等;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肺结核发病期、癫痫、不能参加体育运动的各类疾病。
(三)考生须知
1.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操行分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中途不得转学、转专业。
2.在体育或文艺领域具有突出特长的,或在国家级赛事中获得过奖项的报名学生学校优先考虑录取。
3.学生入校后统一穿着公安院校学警制式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缺乏吃苦耐劳精神,对警务化管理缺乏高度认同,不能服从严格管理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31日
报名方式:关注新疆警察学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09917948967、09915313068
18199902180 15899228677 18099126091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开泰北路5428号新疆警察学院米东校区
想要了解更多新疆警察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信息,建议在《推测志愿》APP上查看,点击链接http://gaokao.haomayi.com/,推测志愿APP可以根据你的高考分数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能为你匹配到以你适合你的院校,你在进行选择,可以为学生们选择到一个最合适的志愿。
新疆2024年高考各批次志愿录取时间安排已经由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新疆高考第一批本科录取时间为7月23日至7月28日。新疆高考生在所报考批次录取结束后可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录取结果。
新疆2024年高考各批次录取查询时间安排已经正式出炉!新疆高考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新疆高考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共10个批次进行。具体录取工作时间安排表如下:
志愿填报完成后,新疆招生办和院校可能会因为专业调剂等特殊情况通过打手机或者发短信的方式联系你,所以,为了不耽误时间和整个录取流程,一定要保证手机通信畅通。
2024新疆高考生需要关注招生办的录取动态,及时查询你的录取结果,如果没有被录取,一定要密切关注新疆招办发布的征集志愿信息,说不定还能捡个漏。
新疆2024高考各批次录取查询入口:
要查询录取结果,新疆考生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方法一:直接到新疆的教育局服务大厅查询,全省任一地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均可查询。查询的时候带上高考准考证和自己的身份证。
方法二:可登录新疆考试院官方网站录取查询系统,查看本人档案的运行状态。
方法三:新疆考生可以通过高校网站来查询你的录取情况。一般档案状态显示为“录取”后、高校录取手续办理完毕,才可能查到录取结果。
对于录取结果,新疆考生首先要清楚自己属于哪个批次,以及这个批次的录取时间安排和征集志愿时间。
高考志愿录取轨迹在招生院校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录取数据返回教育考试院录取场,经过一定时间的复核、整理后才对外公布,同时还要公布院校录取的最高分、最低分等情况。
因此,一般情况下,填报批次的院校志愿录取轨迹要在该批次录取工作开始后的第二天或第三天才能开始陆续查到,直到该批次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的第二天。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新疆政法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施行“阳光招生”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政法学院,学校标识码:4165013628。
第三条 学校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52号,邮编:843900。
第四条 新疆政法学院是一所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举办并管理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五条 学生修满规定课程且考核合格后,毕业时颁发新疆政法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新疆政法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新疆政法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新疆政法学院招生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七条 新疆政法学院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等,并对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九条 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吸纳各学院主管教学、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成立新疆政法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承担学校招生工作的建议、决策、民主监督等职责,指导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参与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发展规划处制定年度招生计划规模,教务处协助招生办公室按规定编制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新疆政法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机关(监察专员办公室、巡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数、生源质量、重点支持政策及历年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等因素,确定各省招生计划,最终以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普通本科计划中,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学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直辖市、自治区)。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七条 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按当地省级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及要求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相关要求。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单科成绩要求: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普通类考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第十九条 报考学校普通本科批次考生,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原则,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排序;未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传统高考省份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等单科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等单科成绩。
考生所填报专业录取额满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符合条件且录取额未满的其他专业进行随机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
美术学、舞蹈学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若综合成绩相同,按各省级招考机构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若相关省份未明确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均不含附加分)的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第二十一条 报考新疆政法学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基本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中“可不予录取”的情况,不予录取。
1、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2、患有色觉异常 II 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专业。
3、患有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 II 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公共管理专业。患有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若隐瞒病情病史,将按照《新疆政法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计划变更需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新生入学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新生应按照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获得录取资格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件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学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未书面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因病不适宜入学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复核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应当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用等,学校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本科:文科类专业学费3100元/每生每学年;外语类专业学费3800元/每生每学年;理工类专业学费3500元/每生每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元/每生每学年;财经类专业学费3200元/每生每学年。
住宿费:1000元/每生每学年(4人间),800元/每生每学年(6人间)。
如果国家调整年度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
第二十六条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设有各类奖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新疆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对假借新疆政法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以往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主。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本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经学校授权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新疆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工作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工作地址:新疆政法学院科创楼
学校网站:http://www.xjzfu.edu.cn
联系电话:0998—5886222 0998-5886223
传真:0998-5886225
监督电话:0998-5886020
电子信箱:zsb@xjz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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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湖北省招生代码为“C225”,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366号。
第三条 学院创建于2002年,由武汉工程大学与武汉工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举办,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培养通信、光电、计算机、自动化、化工、制药、材料、机械、土木、外语、经管、法学、体育以及艺术等学科专业领域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国家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政策的贯彻和学院招生工作的部署。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政策的执行和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办公室的检查和监督,并接受武汉工程大学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纪检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27—87193826。
第六条 招生联系方式为:
招生办公室电话:027-87194929
招生咨询电话:027-87193613、87193625、87193657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366号
学院网址:http://www.witpt.edu.cn
学院微信公众号: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招生信息网:http://zsjy.witpt.edu.cn/
招办微信公众号:武工大邮电院招生办公室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七条 学院招生的主要对象为当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普通高考生。
第八条 所有考生的文化课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统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学校发展规划、城乡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院在各省(区、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二条 在录取工作中,学院按程序将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三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区、市)相关规定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原则上投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对实行招生考试改革,按专业、按院校专业组录取的省份,严格按当地招生部门相关录取规则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是:按考生分数优先,遵从考生专业志愿,不设专业级差。若投档分数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录取到未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区、市),录取执行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学院在录取期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面向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公开征集志愿后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第十四条执行。
第十六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规则是:认可各省专业统(联)考成绩,按考生排序成绩(排序成绩换算标准:排序成绩=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择优录取,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投档排序规则及规定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本科专业的录取规则:认可各省专业统(联)考成绩,按考生排序成绩(排序成绩换算标准:排序成绩=[(高考总分+政策性加分)*50%+体育专业素质测试成绩*75%]),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择优录取,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投档排序规则及规定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院在录取过程中,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优录或降分政策。对于符合考生所在地优录条件或降分条件进档的考生,录取按本章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执行。
第十九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新生进校后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也可选修日语,德语,法语,俄语等。
第二十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 学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应届生、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也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第五章 报到入学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或学生授权委托的其他人在报到期限内到校,以书面申请向学院招生工作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病假不得超过30天,事假不得超过15天。学生请假期满仍不能入学,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未经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报到入学时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并按自愿原则缴纳代收费。学院各专业的学费、住宿费、代收费按湖北省政府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在初步审查中,发现新生患有疾病或其他不适宜立即入学的情况,不予办理入学手续,由新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保留入学资格;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学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院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社会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多元化奖励和资助体系,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按照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奖助学金相关评定办法实施。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毕业时按国家规定颁发由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或新的规定相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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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代码:13726
第五条 院校性质: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始创于1995年,2004年3月4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获批,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是新疆首所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等医学院校,国家教育部备案办学代码:13726。
学校占地面积3316亩,现已建有校舍9万余平米,新扩建的宿舍楼已投入使用、新建实验实训楼已完工。目前主要开设有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营养、智能医疗装备技术八个高职统招专业。学校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800万元,建有相关医学类各种实验实训室19074.16㎡,与全疆各地州156家县级以上的医院建立了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关系。其中,仅乌鲁木齐市就有25家。学校依托这些实习实训基地完成了实践教学及校企合作,增强了学生的就业空间,提高了学生的专业实操和就业能力。
自1995年办学以来,针对新疆城乡缺少医学类人才的实际需求,我校已累计为社会培养了3.7万多名医学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由于学生实操动手能力强,2020年以来,学生毕业后毕业去向落实率始终保持在93%以上。所培养人才遍布新疆城乡的各基层医疗机构,有的已成长为业务骨干、行业精英和领导。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全面负责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党委、学校董事会、校委会、相关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就业日常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为了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及有关要求以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2024年招生计划书批准为准,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文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3.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指定的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对口行业对从业者的普遍要求,男生身高低于1.60m,女生身高低于1.50m的考生,慎重报考我校护理专业,可报考我校其他专业。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和空缺专业,按照护理、助产、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营养、智能医疗装备技术的顺序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同分排序规则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一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规定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
5.在录取期间,考生按规定录取后无特殊情况一律不退档。
6. 拟被本校录取的考生,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批准后,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用邮政特快专递寄发。
7.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8.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予录取
第六章 奖学金、助学金
第十三条 奖学金
1.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年。
3.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年。
4.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1000元和500元三个等级。
5.学院还设有竞赛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等。
第十四条 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标准分为4400元、3300元和2200元三个等级。
2.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资助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标准分为3000元、2000元和1000元三个等级。
第七章 入学复查
第十五条 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生入学后,我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八章 学生体检标准
第十七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十八条各专业按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
1.普通专科专业学费:11000元/年·生,普通中专学费6500元/年·生,五年一贯制前三年执行普通中专学费,后两年执行普通专科学费。
2.住宿费:700元/年•生(8人间),1100元/年•生(6人间)
3.学校按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批复为准,按照标准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
第十章 入学及注册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无法联系到学生本人、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具体请假时长以我校入学须知通知的为准),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一章毕业与结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学籍档案。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安排课程补考、重修,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二章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
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祥云东街1600号。
邮编:830023
学院网址:http://www.xjxiandai.net/或直接在网页搜索“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公众号: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处
电子邮箱:369703531@qq.com
唯一招生咨询电话:0991—3707015
监督电话:0991-3707007
联系人:曹老师,史老师
附 则
1.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区、市)范围内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校在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2.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
3.本章程由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解释。
4.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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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武汉生物工程学院(Wuhan University of Bioengineering),院校国标代码:12362,湖北省招生代码:C238,其他省(区、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代码为准。学校地址:武汉市长江新区阳逻街汉施路1号。
第三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教育部批准设立,隶属于湖北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四条录取批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批次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长、校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吸纳师生及校友代表参加,负责为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实施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学校招生办公室合署办公。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宣传、政策咨询、招生录取等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2024年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9个省(区、市)招生。
第八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结合各省(区、市)具体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2024年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规则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十二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类)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学校承认并使用各省(区、市)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遵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承认并使用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成绩。体育类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湖北省普通本科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我校调剂到同一专业组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湖北省普通本科以外的其他批次,其他省份本、专科对进档考生全部实施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该省有特殊要求,执行该省当年公布的录取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本、专科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校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学生可申请学习其他语种进行学分替换。
第十七条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九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五章 入学与毕业
第二十条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及学校有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等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本科专业学制四年,专科专业学制三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三条学校学费、住宿费等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建立了“奖、贷、勤、助、补、缓”六位一体的奖助学体系,奖励和资助优秀学生。
第二十五条学校设立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核实的情况采取不同办法给予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7-89649818、89649828、89646001、89646002、89646003、89646005、89646007、89646008
投诉举报电话:027-89649680
微信公众号:wsyzsbgs 咨询QQ:800114799
招生网址:http://www.whsw.cn/z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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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名称: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3562
学院性质: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地址及邮编:
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八家户路528号(建工校区)
邮编:830054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杭州西街272号(城建校区)
邮编:830026
新疆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863号(建材校区)
邮编:830054
电话:0991-4310021、4319034、4314235
网址:http://www.xjjsxy.net/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代表组成。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以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制定招生计划时学院40个高职招生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均不做选考科目要求。
第六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学院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在各省(区)市的录取工作将在国家教育部领导下,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八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专业代码等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委、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对考生无外语限制,但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计划类型为非选考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二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达合格要求。
第十三条 根据考生填报我院专业志愿的情况,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限额内,按照章程专业录取条件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如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同分规则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一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规定同分投档规则时,文史类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英语,优先录取排序在前者。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方案、直升专招生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五章 新生报到
第十七条 被学院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在报到时由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对报到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方式为核查录取通知书真伪及核验报到新生身份。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移交有关部门查究。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修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报到注册。
第六章 奖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补助,补助项目如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合作的商业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二)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学年;二等3300元/学年;三等2300元/学年。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一等3000元/学年;二等2000元/学年;三等1000元/学年。
以上资助项目的基本申请材料:(1)《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随录取通知书寄出);(2)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孤儿、残疾学生、单亲且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烈士子女、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3)可以证明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无法顺利完成学业的其他有效佐证材料。
(四)绿色通道:如因家庭经济困难入学时无法立即缴纳学费的新生,入学时可申请办理“绿色通道”缓缴学费(缓缴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二条 符合奖励政策的学生可申请以下奖励: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6000元/学年;
(四)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一等1200元/学年、二等1000元/学年、三等800元/学年。
第七章 毕业待遇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并修满相应学分,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可在离校前获得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毕业统一发放就业报到证,就业实行学院推荐、毕业生自主择业,用人单位择优录取的双向选择就业制度。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
文史类、理工类学费均为:3300元/人·学年;住宿费(八人间):600元/人·学年。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期间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政策以文字表述为准。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ngzheba.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