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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院校在疆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体检控制分数线已经正式划定,其中国防科技大学在新疆文史类男生第一志愿军检分数线为432分;女生第一志愿军检线为509分。更多军校在新疆2024高考军检线整理如下,接着看吧。
根据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关于印发〈202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的通知》(军训〔2024〕81号)文件规定,新疆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结合报考军队院校考生相关情况,按比例划定军队院校在疆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体检控制分数线。
军检线是作为军事学院录取的首要条件,所有报考的军事学院的考生必须通过军检线以后才可以进行体检、报考、面试等章程,军事院校的体检线。线上考生可以参加军检、面试,报考提前批军事、公安院校。多年来一直与普通本科分数线相当,因此可以视为本科二批分数线,但有些军校的录取分较高,会在第一批录取分数线(重点线)附近上下浮动,幅度不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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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2项内容,时间定于7月5日至7日组织(含复检时间)。参检对象为总成绩不低于军检线且政治考核、体质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符合军检条件的考生参检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2张一寸、2张两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军检,有手术史的考生还须携带手术病历。未按规定时间期限参加军队组织的面试、体格检查的,视为放弃报考军队院校。
全疆共设4个军检点:
注意事项
(一)军检提示。军检前三天内,考生应保持正常饮食,注意个人健康,可在当地医院,把双耳分泌物、耵聍处理干净,避免体检结论异常,军检当天须空腹。军检期间,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手机进入军检场所。可自行携带食物、饮水进场,在空腹完成采血、超声检查后食用。
(二)特殊政治考核要求。报考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除地理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作战环境工程和导航工程专业外,该校其他专业在完成正常政治考核基础上,还需进行走访调查。走访调查流程: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人民武装部安排人员,会同当地公安派出所和信息工程大学工作组,到政治考核对象的家庭、就读学校等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其现实表现、家庭状况、学习生活、人际交往等情况,并在政治考核表填写走访调查意见,由相关人员逐一签字。
(三)招生政策。有关军队院校招生的详细信息,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军委训练管理部“军校招生”公众号查阅。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多关注招生简章,仔细了解军校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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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际代码:14416
第五条 学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4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基本情况:学院于2011年1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2012年6正式挂牌成立,是一所专门培养体育技能型应用性人才和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在此基础上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第三方的监督作用。在录取期间成立录检组、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其他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四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秉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报考运动训练、社会体育专业考生,录取时考生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体育术科和文化课最低投档线,按体育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术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者,若文化课成绩总分也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外语。
第十六条 报考我院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录取时考生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体育术科和文化课最低投档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术科成绩较高者。
第十七条 冰雪运动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在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录取。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2.当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录取规则执行;3.考生单科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4.投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不同意调剂的投档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直升专招生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 学生在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等方面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学院规定学业标准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优先录取获得自治区级(含自治区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二十一条 学院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专业、考分录取专业。
第五章 入学资格及说明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学院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由学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院申请入学,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于学院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提交请假说明。未请假或超过两周未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除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参军入伍学生须严格按照《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应征入伍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入学手续及学籍管理相关事宜。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院的收费(学费与住宿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学费:
运动训练专业 3100元/年;
体育教育专业 3100元/年;
社会体育专业 3100元/年;
冰雪运动与管理专业 3100元/年;
休闲体育专业 3100元/年;
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 3100元/年。
住宿费:800元/年
教材费:1000元/3年
第七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积极投入学习与各项实践活动设立了各项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平均每生每年 33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 60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 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第二十七条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开学前,去当地教育局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第二十八条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第八章 毕业生学历及就业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学院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
第三十条 学生毕业后学院向相关体育类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积极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在招生咨询期间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政策以文字表述为准。
第三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咨询电话、学校邮寄录取通知书公布。
第三十三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联系电话:0991-2574567
传 真:0991-2557491
电子邮箱:690591278@QQ.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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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志愿投档录取是按照批次的先后进行的,如果是最早进行的提前批志愿,在7月上旬就可以查询到录取结果。在提前批录取后,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次会依次录取,录取结果会在7月中旬到8月中旬陆续公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资料,供各位考生参考借鉴。
高考填完志愿多少天后一般是半个月或者一个月后就能知道自己是否被录取。可以在报考学校网站上查到自己的录取信息。各个省之间的录取规则有差别,公布时间也有差异。填完志愿后注意自身批次的录取结果公布日期,等到出结果的日期,可以通过所在省份的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公众号查询自身的录取状态。
投档后多久被录取一般没有固定的时间长度。跟你在相应批次的排名及高校的办事效率有关。比如你在本二批次中排名比较先后,那你投档时间就比较短,投档到学校后,学校还要给你分配专业,还要检验你体检数据跟学校要求有没有冲突,学校处理好了还要把录取数据反馈给省考院。但在相应批次征求平行志愿之前肯定能知道自己是否被录取,因为没有被录取要去填征求平行志愿。
在查询高考录取结果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注意查看自己所填报的批次:不同批次的录取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要注意查看自己所填报的批次对应的录取时间。
2. 注意核对个人信息:在查询录取结果时,要核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3. 注意查看录取通知书:一般情况下,高校会在录取通知书中详细说明报到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信息,考生要仔细阅读并按要求报到。
总之,在高考录取过程中,及时了解自己所处的环节和注意事项非常重要。希望本文能够对于广大考生和家长有所帮助。
1、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录取名额未满高校的补录。填报志愿时,建议勾选服从调剂选项,这样能够增加被高校录取的机会。
2、参加下批次的志愿填报: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先上一所不错的专科院校,后期可以专升本。
3、参加成人高考:通过成人高考,在大学完成相应的学业之后,同样能够领到大学毕业证,学历在学信网可查。成人高考的毕业证也是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的,考研、升值加薪、评职称、出国留学、考各类资格证件等等都可以。
4、选择再复读一年:如果专科没有被录取,或是不想去读专科,专科没有喜欢的院校和专业,如果考生是出现这类情况,为了不留遗憾就选择复读一年,重新高考。但是复读一年的所要承受的压力较大,需要有很多的决心和毅力才行。
2024新疆高考录取轨迹查询可以通过新疆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查询,这种方法是比较常规的查询志愿录取的方式,输入证件号以及密码后成功登录账号后就可以直接查看到自己的档案的投档状态了。
2024新疆普通高考录取工作继续采取异地远程网上录取,不存在其他录取形式。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不偏听偏信,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本人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录取期间,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录取工作进程将及时更新录取数据,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公众服务大厅”栏目中选择“录取查询”系统,使用志愿填报时本人更改后的密码查看录取结果。
2024新疆高考录取轨迹查询入口:
2024新疆高考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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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查询新疆高考录取结果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注意查看自己所填报的批次:不同批次的录取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要注意查看自己所填报的批次对应的录取时间。
2. 注意核对个人信息:在查询新疆高考录取结果时,要核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3. 注意查看录取通知书:一般情况下,高校会在录取通知书中详细说明报到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信息,考生要仔细阅读并按要求报到。
4. 注意处理未被录取的情况:如果未被录取,考生要及时处理后续事宜,如参加征集志愿等。
收到录取通知书以后,要核对通知书里面的内容是否有误。新疆考生们收到自己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应该认真去核对通知书里面的内容,确保每一个字都正确无误;
特别是要核对自己所报考的大学和专业是否正确,如果发现录取通知书里面所标注的专业并非是自己所报考的专业,那么新疆考生就应该要向所报考的大学咨询相关的信息,是否是打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输入错误的信息。
根据录取通知书中的入学须知准备物件和学费等报到所需用品。如:生活用品、学费生活费、报到所需证件材料等。如有疑问,都可以拨打录取通知书里面提供的电话咨询。
温馨提示:想要知道自己高考能上什么大学,在下方“测一测我能上的大学”里输入分数、省份、文理科,即可了解稳、冲、保能上哪些大学。数据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官方数据,而非某些产品的大数据采集数据,数据来源准确。
2024新疆高考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时间为:8月14日至8月16日。考生可以登录新疆的招生网,在录取动态查询页面,由考生输入考生号和密码查询录取结果,到“录取待审”状态时,说明考生已被相应高校录取,正在办理录取手续,因此不必过于担心,更不要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
新疆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10日正式开始,预计8月28日结束,详见《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时间安排表》。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共10个批次进行。“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录取预计8月5日开始,8月13日结束。
特别提醒:今年普通高考录取工作继续采取异地远程网上录取,不存在其他录取形式。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不偏听偏信,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本人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录取期间,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录取工作进程将及时更新录取数据,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公众服务大厅”栏目中选择“录取查询”系统,使用志愿填报时本人更改后的密码查看录取结果。
2024新疆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果预计在8月14日左右起公布,录取通知书会在录取结果公布之后5-15天进行发放。
高职专科批次,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相对会晚一些。新疆考生可以通过拨打招生办公电话或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具体的通知书发放时间。
录取通知书一般是特快专递,录取通知书都会在高校录取之后5-15天发放到新疆考生手中,请考生在查到录取信息之后耐心等待。
若新疆考生半个月左右没有收到高考录取通知书,可联系高校招办,最迟都会在上学前一两周发到考生手中或考生原所在的学校。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规范招生,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四)学院国标代码:14417
(五)学院新疆代码:3431(普通类)、7431(单列类)
(六)学院地址:
主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特色校区(南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阿克苏西路44号)、产教融合校区(东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呼图壁街20号)
(七)学院基本概况: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2012年初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全国第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项目“第二批实验校”,第二批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曾先后获得“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2021年6月,自治区、伊犁州党委、政府联合发文新教组办发〔2021〕3号文件,决定合力把学院打造成为区域职业教育高地。围绕优质校和职业教育高地建设,办学条件加速改善,近两年国家投入资金8.6亿多元,建设19个基建项目,学院建筑总规模达49.55万平方米,基础办学条件将跃居全疆高职院校的前茅。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师资队伍水平不断提升,专业布局和区域发展联系更加紧密,整合区域职业教育资源取得重大进展。目前学院在校生一万九千余人,近几年来学院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均在92%以上。
近三年,学院师生获得自治区及以上成果1026项,其中国家级178项,自治区级848项。2022年,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参赛师生共获得国家级奖项2个,自治区级奖项83个。2022年“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演训活动教师创新创业能力竞赛荣获三等奖;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荣获金奖1个,铜奖1个;2022年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荣获一等奖2个,三等奖1个。2023年,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参赛师生共获得国家级奖项10个,自治区级奖项103个。
学院现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设置高职高专三年制专业41个。与塔里木大学联办的“4+0”园林、新疆财经大学联办旅游管理“3+2”本科专业2个。目前有应用化工技术、园林技术2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群,虚拟现实技术应用、机械制造及自动化2个自治区级骨干专业群。学院建有132个校内实习实训室和140余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与奎屯市暖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建暖阳现代社会服务产业学院,在奎屯-独山子经济开发区成立新疆天棉产业学院,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那拉提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共建那拉提文化旅游产业学院。学院《双锯齿轧花机研究与试验》项目获批中央财政支持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学院现有4个伊犁州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汽车维修技能大师工作室、电气运行与控制技能大师工作室、智能制造技能大师工作室、沙粒画技能大师工作室)。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是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学院纪委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年度面向全国、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满、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在次年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学制三年。学费:理工、文理兼类专业:3300元/年,文史类专业:2900元/年,艺术类专业:5500元/年,护理专业:3900元/年,财经类专业:3000元/年。住宿费:6人间800元/年,8人间600元/年(如有变动,以自治区物价部门审核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九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系(部)、财务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招委会和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普通高考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学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院调档要求的专科批次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考生总分相同时,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院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如下规则进行录取:
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
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院调档要求的三校高职批次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学院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处理其他遗留问题。
第十二条五年制应用型本科(3+2培养模式)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含50分)。
第十三条学院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专业、考分录取专业。
第十四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需参加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学院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也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成绩。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的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以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专业计算公式为准。
第十五条学院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非英语专业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科目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艺术教育专业,专业代码:570113K,备注:音乐方向。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超过一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院设立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具体如下:
(一)学院设有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1.高校国家奖学金:凡获得者8000元/学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5000元/学年;
3.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6000元/学年;
4.学院奖学金:凡获得者一等5000元/学年,二等3000元/学年。
5.筑梦奖学金:凡获得者4000元/学年;
(二)学院设有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1.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学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学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学年;
2.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助学金3000元/学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学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学年;
3.学院助学金:1000元/学年;
4.宋庆龄助学金,凡获得者5000元/学年;
5.社会爱心人士资助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0人,凡获得资助者500元/月。
(三)学生资助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协助有需要的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学院对学生实行人格培养工程,开设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诚信教育等,使大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为其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2年。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学院之前出台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在招生咨询期间本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政策以文字表述为准。
第二十八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新疆招生网、咨询电话、学院邮寄录取通知书公布。
第二十九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xjyyedu.cn
招生网:http://zsw.xjyyedu.cn
联系电话:0992-6809111、6809118、6809112
传真:0992-6809011
邮编:8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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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新疆职业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新疆职业大学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名称:新疆职业大学(Xinjiang Vocational University)
学校代码:14138(国标代码)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新疆职业大学分四个校区
北京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
喀什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973号)
友好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413号)
巴州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巴州路14号)
第六条 学校简介
新疆职业大学于1962年建立,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是经国家教育部审批的普通高等院校,下设14个学院、2个教学部,建有新疆特色餐饮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等2个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1个普通话测试工作站,1个国家“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拥有国家级烹饪技能大师工作室,是教育部宝玉石鉴定与加工资源库建设单位、机械行业职业能力评价新疆区考试站等。
学校始终坚持开放办学,面向现代服务业、制造装配、文化产业、社会服务等领域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坚持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推进应用型本科和职业培训;推进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致力于建设面向行业企业和基层、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九条 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学校邀请中学教师、考生家长巡视、参观学校面试、录取现场,实施第三方评价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所招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审批项目及标准收费(详见新价非字[2000]28号、新价非字[2000]52号、新发改收费[2011]2840号、新发改收费[2015]1623号)。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所有投档考生按考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具体情况,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其他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相关科目高考成绩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数学、理科综合、语文)。
第十三条 照顾政策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对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批次类型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加分)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以自治区相应专业计算公式为准。
空中乘务专业需参加本校组织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考生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文理科填报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考生,空中乘务专业体检标准按《民航乘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与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第三年在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第十七条 特殊类计划录取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新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
第十九条 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职业大学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新疆职业大学2024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章程中相关要求执行。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二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前提下,通过“绿色通道”可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四条 学校构建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主要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学校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及升学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放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毕业生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并被录取,可升入本科院校相近专业继续学习,学业合格者可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政策参照自治区当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之前出台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
学校网址: http://www.xjvu.edu.cn
咨询电话:(0991)3785349
监督电话:(0991)3785320
附件:新疆职业大学2024年普通专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附件1
新疆职业大学2024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 | 备注 |
1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兼 | 3 | 3480 | |
2 | 5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兼 | 3 | 3480 | |
3 | 530605 | 市场营销 | 兼 | 3 | 3480 | |
4 | 530701 | 电子商务 | 兼 | 3 | 3480 | |
5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兼 | 3 | 3480 | |
6 | 420107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玉雕) | 兼 | 3 | 5000 | |
7 | 420107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鉴定) | 兼 | 3 | 5000 | |
8 | 420107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玉雕设计) | 兼 | 3 | 5500 | |
9 | 550113 | 广告艺术设计 | 艺术 | 3 | 5500 | 报考本专业须自治区美术类统考合格 |
10 | 550123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艺术 | 3 | 5500 | 报考本专业须自治区美术类统考合格 |
11 | 560205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兼 | 3 | 3480 | |
12 | 560215 | 传播与策划 | 兼 | 3 | 3960 | |
13 | 570102K | 学前教育 | 兼 | 3 | 3480 | |
14 | 570201 | 商务英语 | 兼 | 3 | 4200 | |
15 | 570203 | 旅游英语 | 兼 | 3 | 4200 | |
16 | 570210 | 应用俄语 | 兼 | 3 | 4200 | |
17 | 570106K | 小学英语教育 | 兼 | 3 | 4200 | |
18 | 460110 | 智能焊接技术 | 理科 | 3 | 3960 | |
19 | 460201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理科 | 3 | 3960 | |
20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科 | 3 | 3960 | |
21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理科 | 3 | 3960 | |
22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理科 | 3 | 3960 | |
23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理科 | 3 | 3960 | |
24 | 5101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理科 | 3 | 3960 | |
25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室内设计) | 兼 | 3 | 3960 | |
26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构建) | 兼 | 3 | 3960 | |
27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现代安防) | 兼 | 3 | 3960 | |
28 | 510203 | 软件技术(移动应用软件开发) | 兼 | 3 | 3960 | |
29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兼 | 3 | 3960 | |
30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兼 | 3 | 3960 | |
31 | 540101 | 旅游管理 | 兼 | 3 | 3480 | |
32 | 540102 | 导游 | 兼 | 3 | 3960 | |
33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兼 | 3 | 3480 | |
34 | 540107 | 民宿管理与运营 | 兼 | 3 | 3480 | |
35 | 490101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焙烤食品加工技术) | 兼 | 3 | 3960 | |
36 | 540201 | 餐饮智能管理 | 兼 | 3 | 3480 | |
37 | 5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中餐烹调) | 兼 | 3 | 3960 | |
38 | 5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烹调) | 兼 | 3 | 3960 | |
39 | 5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兼 | 3 | 3960 | |
40 | 450201 | 水利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 理科 | 3 | 3960 | |
41 | 450203 |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 理科 | 3 | 3960 | |
42 | 450204 |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 | 理科 | 3 | 3960 | |
43 | 450402 | 水环境智能监测与治理 | 理科 | 3 | 3960 | |
44 | 430102 | 水电站机电设备与自动化 | 理科 | 3 | 3960 | |
45 | 430106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 理科 | 3 | 3960 | |
46 | 430108 | 供用电技术 | 理科 | 3 | 3960 | |
47 | 430303 | 生物质能应用技术(风电场运行维护与管理) | 理科 | 3 | 3960 | |
48 | 460204 | 新能源装备技术 | 理科 | 3 | 3960 | |
49 | 460704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理科 | 3 | 3960 | |
50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理科 | 3 | 3960 | |
51 | 500212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理科 | 3 | 3960 | |
52 | 500405 | 空中乘务 | 兼 | 3 | 9000 | 报考本专业须我校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 |
53 | 500405 |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 | 兼 | 3 | 3480 | |
54 | 500406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兼 | 3 | 3960 | |
55 | 500409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理科 | 3 | 5500/11600 |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第三学年学费11600元 |
56 | 580401 | 法律事务 | 兼 | 3 | 3480 | |
57 | 590101 | 社会工作 | 兼 | 3 | 3480 | |
58 | 590202 | 人力资源管理 | 兼 | 3 | 3480 | |
59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兼 | 3 | 3480 | |
60 | 590401 | 现代文秘(涉外秘书) | 兼 | 3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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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新疆财经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财经大学(XIN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学校代码(国标):10766。
第三条 新疆财经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新疆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学府,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第四条 新疆财经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五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新疆财经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教育形式为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七条 新疆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标准学制四年,弹性修业年限可延长至六年。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 新疆财经大学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招生工作人员、校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九条 新疆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新疆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
第十条 新疆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另邀请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招生录取计划及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区域协调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内区外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结构和学校近几年招生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新疆财经大学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别分为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以上级部门下发的《2024年招生与考试》文件为准)
第十四条 新疆财经大学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五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对残疾考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六条 新疆财经大学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进档考生必须达到生源地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各专业志愿录取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十七条 相同分数考生排序规则与各省市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保持一致。各省市未规定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的高考科目成绩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的高考科目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排序在前者。
第十八条 普通类招生计划的部分专业设有单科分数限制。
(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
(二)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三)酒店管理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四)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
(五)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
(六)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
(七)金融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第十九条 新疆财经大学国际商务专业公共课程中的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或俄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公共课程中的外语授课语种为俄语,其它专业公共课程中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请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考生必须填写新疆财经大学报考志愿,为保证生源质量,原则上不降分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新疆以外省区招生录取时,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及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可线上调剂录取;新疆以外省区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新疆完成。
第二十二条 若变更招生计划,必须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当地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相关政策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及要求执行,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
第二十五条 新疆财经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我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招生期间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并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2周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因病、因参军入伍等正当事由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并提供必要的凭证,其中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应当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2周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费收取标准:3100-3800元/年,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以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及新疆财经大学招生简章对外发布为准。如果上级有关部门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第三十条 住宿费收取标准:600元/年(8人间)、800元/年(6人间)(如学校住宿条件发生变化,由学校统筹安排,住宿费根据变化后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五)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新疆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申请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度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本章程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四条 新疆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新疆财经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新疆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7804693、7842093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邮编:830012
网址:http://www.xjufe.edu.cn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新疆财经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疆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diebian.cn,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新疆农业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农业大学(Xinjia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学校代码(国标):10758。
第三条 新疆农业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大学。学校前身为八一农学院,是经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同意,由王震将军于1952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步兵学校的基础上创建的,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新疆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1958年划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更名为新疆八一农学院。199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2006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1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原国家林业局共建新疆农业大学。202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新疆农业大学。学校是全国文明校园、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全国节约型机构示范单位,首批自治区绿色大学、首批自治区党建示范高校、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新疆农业大学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理论联系实际、教学结合生产”的办学方针,坚持“屯垦戍边办大学,稳疆兴疆育人才”的办学宗旨,恪守“明德笃志、励学竞业”的校训,秉承“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农大精神。学校积极参与教育部“双万计划”,现有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2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
第四条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新疆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新疆农业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学制4年。动物医学专业学制5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交通运输专业学制5年。
第七条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社会需求、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核定的办学规模,设置和调整专业,确定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制订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招生方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九条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新疆农业大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十条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 新疆农业大学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新疆农业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生源情况设定提档比例。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即填报专业志愿考生的优先级大于服从调剂考生优先级;同分排序规则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一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规定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时,文史类依次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的高考科目成绩排序,理工类依次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的高考科目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排序在前者;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限额内,按照章程专业录取条件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如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凡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均按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交通运输、土木工程专业外语课程为俄语。其他专业通识教育中的外语课程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5分;报考中英本科国际教育项目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门单科总分的60%(中英双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报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等四个专业的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专业,按照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的相关政策执行。“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我校开设中英本科国际教育项目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开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交通运输(国内3年+俄罗斯2年)、土木工程(国内3年+俄罗斯1年)。以上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报到入校后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一条 我校2024年面向普通类和单列类考生按大类招生专业:中英本科国际教育项目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三个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学生以下方面进行复查: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四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办学地点:
老满城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
亚心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新镇聚安路888号。
陆港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屯坪北路200号。
天格尔校区(实习林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阿什里哈萨克民族乡。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为:
英语、药学专业学费为3800元/年,汉语言专业学费3100元/年,其他本科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
中英本科国际教育项目(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为18000元/年(不含专业注册费。专业注册费由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制定收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交通运输专业学费为国内学习阶段1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土木工程专业学费为国内学习阶段19000元/年,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按照外方大学有关规定由外方收取。
第二十五条 奖(助)学金情况:
新疆农业大学设有国家、自治区和企业及社会机构设立的奖学金、助学金。同时,学校还设有各类勤工助学岗位,以满足广大学生的需求。
第二十六条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
邮编:830052
网址:http://www.xjau.edu.cn
电子信箱:ndzb@xja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991-8763007
电话咨询时间:10:00-13:30,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疆农业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开始施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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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疆查询高考志愿档案状态可以通过新疆教育考试院进行查询,另外新疆考生可以通过登录填报志愿的系统查询,而且在考生志愿填报后要经常性地查阅自己的志愿状态,从而及时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由于高考考生多,录取程度繁琐,工作量大,志愿状态更新也有可能会延时。
2024新疆查询高考志愿档案状态方法:
2024新疆录取期间,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录取工作进程将及时更新录取数据,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公众服务大厅”栏目中选择“录取查询”系统,使用志愿填报时本人更改后的密码查看录取结果。
另外,新疆考生也可以通过登录填报志愿的系统查询,而且在考生志愿填报后要经常性地查阅自己的志愿档案状态,从而及时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由于高考考生多,录取程度繁琐,工作量大,志愿状态更新也有可能会延时。
所有新疆考生均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自己的志愿录取状态。到“录取待审”状态时,说明考生已被相应高校录取,正在办理录取手续,因此不必过于担心,更不要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
新疆高考志愿录取状态有自由可投、院校在阅、预退档、拟录取、录取待审等,具体还是要看各地和自身的实际情况,高考志愿填报结束以后可登录新疆考试院官方网站录取查询系统,查看本人档案的运行状态。
2024新疆查询高考志愿档案状态入口:
新疆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10日正式开始,预计8月28日结束,详见《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时间安排表》。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
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共10个批次进行。“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录取预计8月5日开始,8月13日结束。具体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新疆高考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预计在7月份左右,具体时间会根据学校和批次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如果是本科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通知书发放时间可能会略早一些。
如果是高职高专批次,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相对会晚一些。新疆考生可以通过拨打招生办公电话或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具体的通知书发放时间。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新疆医科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新疆医科大学,学校代码(国标)10760,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8月26日,学校正式获批成为省部委共建高校,是新疆唯一一所省部委共建的医学高等学府。
第三条 新疆医科大学分雪莲山校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尚德北路567号)、新医路校区(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两个校区。
第四条 新疆医科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采取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新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新疆医科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讨论决定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第八条 新疆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为学校组织实施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本科、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九条 新疆医科大学设立招生监察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条 新疆医科大学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重点支持政策及历年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核准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新疆医科大学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二条 新疆医科大学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考生;在高考改革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投档考生如所报专业志愿计划已满,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特殊要求专业除外),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投档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没有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依次按照语文、文综、数学成绩排序,理工类依次按照数学、理综、语文成绩排序。
第十五条 新疆医科大学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法医学专业招收男生和有专业志愿的女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调剂的女生。根据用人单位普遍要求,建议报考法医学专业的学生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4.8以上。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下,女生身高在1.65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护理专业招收女生和有专业志愿的男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调剂的男生。要求报考考生身体健全、五官端正,女生身高1.58米以下,男生身高1.65米以下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哈医学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哈医学专业志愿考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调剂考生;维医学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维医学专业志愿考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调剂考生。
第十九条 “三校生升高职”批次针灸推拿专业,只招收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中职毕业生,报考资格由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审核。
第二十条 学校本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招生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面向县级及县级以下免费定向培养的医学生,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与当地相关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面向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教育招生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办等部门为全区乡镇及以下培养相应专业技术技能的实用型医学人才的计划,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与当地相关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第二十一条 专科学生的专升本情况,按当年自治区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疆医科大学本科、专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校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因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建议躯干及肢体残疾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报到时,需对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考生纸质档案、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进行比对核查,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新疆医科大学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学费标准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为:本科专业4000元/学年;专科专业3900元/学年。住宿费6人间,800元/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批复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七条 学校坚持助困与育人相结合的资助工作理念,已形成“国家资助、学校资助、社会扶助”多位一体的、“奖、助、贷、勤、补”和“绿色通道”多元混合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全面助力学生安心就学、成长成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疆医科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新疆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尚德北路567号
邮编:830017
招生咨询电话:0991-2110666、2110555
新疆医科大学主页:http://www.xjmu.edu.cn
新疆医科大学招生网:https://welcome.xjmu.edu.cn/
微信公众号:新疆医科大学(微信号:xjykdx1956)
新疆医科大学学工部(微信号:xydxgb)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新疆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涉及内容以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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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 院校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
第五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 学院概况: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一所集职本联办、高职、五年一贯制、成教(含本科)、培训等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综合性职业院校。学院是国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首批“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教育部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新疆唯一一所定向培养军士生的院校,兵团“双高计划”建设院校。
学院占地1213亩,开设3个职本联办专业,48个高职专业,有国家级重点专业5个,省级高水平高职专业8个;牵头成立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4个,产业学院5个,校企合作企业达300余家。设有10个国家级实验、实训室,建有陈学庚院士指导工作站、马光辉大师工作室、杨建立劳模创新工作室、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兵团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思政名师工作室等10个,师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双师型”教学团队1个;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天山英才8人,师市级拔尖人才3人、技术能手8人、教学名师4人、青年人才8人。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2个,可对56个工种进行中、高级工、技师的职业资格鉴定。现有高职学生 11000人。
学院建成“1+X”省级考试中心3个,承接31个“1+X”证书试点,毕业生“双证率”达100%。在兵团第一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荣获一等奖2项,三等奖3项。2023年学院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1次,多次承办省级赛项,荣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近三年,技能大赛获国家级奖项15项,省级奖项89项。完成人才培养、社会培训和技能鉴定50000余人。2023年,学院位居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影响力排行榜第16位。在“挑战杯”、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双创”大赛中,累计荣获省级荣誉100余项,国家级奖项17项(其中金奖1项,银奖4项,铜奖12项) ,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实现新疆金奖“零”的突破。近三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获得国赛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兵团赛获奖35项。学院持续畅通就业渠道,学生就业率达96%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达97%以上。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任组长,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
(四)组织实施开展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五)接待处理招生工作的来访、来信。
(六)组织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
(七)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八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九条 普通高考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普通类、单列类考生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理工类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语文、文综、数学、外语。三校高职考生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五年制应用本科(3+2培养模式)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条 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录取分别按照《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简章》《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简章》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定向培养军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教育部和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定向培养军士生招生严格按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有关规定执行,招收2024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男生,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联合下达的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三条 无外语语种招生限制,但新生入学后学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在意见中“一、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情况下,我院均不予录取。
(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的专业:护理、现代农业技术。
(三)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数字媒体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工业机器人技术、通用航空器维修。
(四)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的专业外,还包括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智能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予录取的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
(五)若有其他关于体检方面的疑问,请拨打招生咨询热线。
第十五条 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处理。
第四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招生相关规定,经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 因参军或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入校学习的学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须在新生报到一周内办理完毕。
第五章 新生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理工类专业3300元/生.学年,财经类专业3000元/生.学年,护理专业3900元/生.学年。校企合作联合办学专业学费:计算机网络技术、现代移动通讯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7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条 住宿费每人800元/年(六人间),如学院住宿条件发生变化,由学院统筹安排,住宿费根据变化后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如国家调整本年度收费标准,学院将按照新规定收取。
第六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二十二条 学院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对品学兼优、创新创业及家庭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分别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设三个档次,分别为4000元/年、3300元/年、2600元/年。
学院奖学金5000元/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分为三个等次: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困难助学金1000元/年;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 毕业生学历及就业
第二十三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就业实行学院推荐、毕业生自主择业,用人单位择优录取的双向选择就业制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0993-2059596 2059569
微信公众号: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网 址:https://www.shzv.edu.cn
联系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
邮政编码:832000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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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高考志愿填报后15-30天可以查看录取情况,确认录取后5-15天会发放录取通知书。2024本科录取结果预计7月中可查,公布时间因地区和院校而异。可通过高校网站或电话查询录取情况,收到录取通知书时间视批次和大学而定。
高考志愿填报结束以后,本科提前批预计15天左右可以查录取结果,本科一批预计25天左右可以查录取结果,本科二批预计一个月以后可以查录取结果。当然,各个批次在录取过程中,考生可以随时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
高考录取通常会经过多个环节。首先是确定调档比例,招生学校按规定向各省提出调档比例申请,经审核后执行。然后进行投档,省级招办按照高校调档要求和考生志愿,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投递给高校(平行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只进行一次投档)。
根据2024年高考招生手册规定,2024年高考录取通知书应在每批次录取结束一周后发出。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因省份和批次而异,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7月至8月底。
一般情况下,7月中下旬会录取一批申请者,最迟在7月底到8月初收到通知。第二批次为本科批次后,高考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随录取时间顺延。预计8月中上旬发布。
高职院校(专科)招生时间一般为7月底至8月底。一般情况下,录取通知书可在8月中旬至8月底连续发给考生。
一般情况下,录取通知书会在录取后3-15天寄给高考考生。请查收录取信息后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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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先去复印一份
录取通知书是入学很重要的凭证之一,如果不慎丢失是很麻烦的事情,所以拿到录取通知书的第一时间先在手机上拍照留底,然后复印一份,将其放置在安全的地方或者交于父母保管,一旦原件丢失,复印件和照片也可以作为参考。
把所有需要的材料全部整理出来
我们收到的通知书里会很详细的说明,需要我们准备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免冠彩色照片若干张,可以多备些,除此之外还有些材料也需要提前准备好,比如,户口本,档案,团员党员证,准考证等,如果实在不知道该带什么可以打录取学校的咨询电话,不过全都带上的话总归是没有坏处!在家里将准备好的所有材料放在一个透明的文件袋里,避免到时候手忙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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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各批次的录取结果公布一般也是按照填报高考志愿时的顺序进行的。提前批的志愿录取结果预计在7月初到7月中旬公布,本科批的录取结果预计在7月底到8月初公布,专科批的录取结果预计在8月公布。
高考志愿投档录取是按照批次的先后进行的,如果是最早进行的提前批志愿,在7月上旬就可以查询到录取结果。在提前批录取后,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次会依次录取,录取结果会在7月中旬到8月中旬陆续公布。查询录取结果的方式一般有:
1、可以登陆填报志愿的网站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到了录取信息那么就是被录取了,会显示被录取的高校和专业。
在投档录取的过程中,考生的志愿填报系统也会显示考生档案的状态。例如:投档中、已投档、已录取以及具体录取的专业等。如果不是很着急,大家可以等待志愿填报系统中最终审核后的高考志愿录取结果。
2、通过电话进行查询。考生也可以选择打电话查询,一般学校官网中都会有关于招生办的电话,考生可以打电话,向相关负责人咨询。批次录取结束后一周左右,高校寄发通知书,具体邮寄时间视两地距离而定,一般寄出后10天内可到。若考生半个月后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可以联系高校招办。
3、“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这种方法是比较常规的查询志愿录取的方式,一般来讲,每个省份都有教育考试院的网站,大家可以在网站里面直接进行查看高考录取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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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模拟投档
每批次正式投档之前,省级招办按照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
2、确定投档比例
模拟投档后省级招办及时向高校报送生源分数段分布情况,高校根据模拟结果决定是否追加计划,是否调整投档比例。
3、正式投档
省级招办按照高校调档的要求和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高校调档条件的考生的电子档案在网上投递给高校。平行志愿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只进行一次投档。
4、阅档
招生高校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下载考生的电子档案数据进行审阅,审阅内容包阅括考生的成绩、专业志愿、是否服从调剂选项、体检表以及诚信记录等。
5、预录取
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规定和招生章程等,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和退档的结果上传至省级招办。
6、录取检查
省级招办对高校欲退档考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如无异议,则录取结束。
7、打印录取名单
省级招办根据招生高校的录取结果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加盖省级招办录取专用章后寄送招生高校。
8、填发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根据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该校公章后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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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疆高考专科录取时间已出炉。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下文是有关2024新疆高考录取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疆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10日正式开始,预计8月28日结束,详见《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时间安排表》。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共10个批次进行。“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录取预计8月5日开始,8月13日结束。
特别提醒:今年普通高考录取工作继续采取异地远程网上录取,不存在其他录取形式。希望广大新疆考生及家长不偏听偏信,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本人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录取期间,新疆教育考试院根据录取工作进程将及时更新录取数据,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公众服务大厅”栏目中选择“录取查询”系统,使用志愿填报时本人更改后的密码查看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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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考专科录取通知书预计在8月中下旬开始发放。一般来说,录取工作结束后就会进行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工作。
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各高校的录取进度而有所不同,你可以通过新疆教育考试院网站、报考院校的官网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录取结果和通知书的发放情况。
同时,还可以关注“ems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凭准考证号查询录取通知书的快递状态。如果寄送后没及时收到通知书,可向学校招办咨询,获得快递单号码后与邮政进一步核实。
新疆高考录取通知书的作用是什么:
新疆高考录取通知书是大学报到凭证
专科生录取通知书是进入大学报到的凭证之一,一定要保管好!录取通知书中和附带的说明里一般会告知报到时间、地点、所需物品、相关证明等。
在新疆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需要仔细查阅清楚,以免报到当天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有一些学校会在录取通知书中放入校园卡或相关凭证等等,方便学生入校后办理各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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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24高考提前批征集志愿预计7月中旬开始填报,具体时间大家以新疆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通知为准,新疆高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的时候,考生为了求稳,还是要量力而行,不要盲目填报征集志愿。
新疆2024高考提前批征集志愿填报时间目前还没有发布,小编整理了新疆2023年提前批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大家可以参考。
第一次征集志愿时间(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及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投档录取):7月18日至23日;
第二次征集志愿(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索疆单列及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投档录取):7月28日至8月1日;
第三次征集志愿时间(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投档录取):8月9日至13日;
第四次征集志愿时间(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思投档录取):8月21日至25日;
新疆考生们可以登录自己所在地区的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征集志愿开始时间的查询,一定要及时关注新疆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消息,以免错过。
新疆2024高考提前批征集志愿填报志愿事项:
如果新疆考生要填报提前批征集志愿,那在时间上就要留意清楚,千万不能马虎大意,因为很多时候可能就是因为一个不小心,或者将时间或者这件事一下给耽误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所以新疆考生一定要注意时刻关注征集志愿的填报信息。
友情提示:若想知道更多新疆2024高考提前批征集志愿什么时候填报的内容和数据,可在下载“高考志愿APP”查询更多相关信息。
1、按时查询并填报缺额院校及其专业
征集志愿的填报时间一般都比较短,各批次开始征集志愿后,省教育考试院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参加本批次征集志愿的院校和专业名单及招生计划,同时也会将提前批征集志愿填报的开始和截止时间一并公布,新疆高考考生和家长要密切关注,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错过征集志愿时间即视为自动放弃。
2、选择学校和专业
因各种原因参加提前批征集志愿的院校和专业并非都是所谓“不好”的院校和专业,实际上参加征集志愿的院校也有比较好的院校和专业,新疆考生应根据自己的条件,理性地选报仍有缺额的院校及专业。这里提醒考生,征集志愿公布的计划,不是最初公布的计划。选报时,必须以征集志愿计划为准。
温馨提示:想要知道自己高考能上什么大学,在下方“测一测我能上的大学”里输入分数、省份、文理科,即可了解稳、冲、保能上哪些大学。数据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官方数据,而非某些产品的大数据采集数据,数据来源准确。
大学录取通知书是按照各省录取批次上进行发放的,像是提前批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较早,一般在7月初就可以收到,本科一批录取通知书在发放时间上大概7月中旬15号左右会录取发放,本科二批录取通知书在20号左右进行发放,专科批次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较晚一点,需要到8月中下旬会陆续接收到录取通知书。
2024高考填报志愿几天后查询录取状态一般是半个月或者一个月后就能知道。填报志愿后可以在报考学校网站上查到自己的录取信息,确认录取后5-15天会发放录取通知书。各个省之间的录取规则有差别,公布时间也有差异,具体还是以当地招生办出的公告为准。
不同高校的录取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大致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高校自主招生:通常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不久进行,因此录取结果也会比较早出炉。
2、本科提前批次:通常在7月中旬进行,录取结果也会在此期间公布。
3、普通本科批次:通常在8月中旬进行,录取结果也会在此期间陆续公布。
4、高职(专科)批次:通常在8月下旬进行,录取结果也会在此期间陆续公布。
收到录取通知书以后,要核对通知书里面的内容是否有误。考生们收到自己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应该认真去核对通知书里面的内容,确保每一个字都正确无误;
特别是要核对自己所报考的大学和专业是否正确,如果发现录取通知书里面所标注的专业并非是自己所报考的专业,那么考生就应该要向所报考的大学咨询相关的信息,是否是打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输入错误的信息。
根据录取通知书中的.入学须知准备物件和学费等报到所需用品。如:生活用品、学费生活费、报到所需证件材料等。如有疑问,都可以拨打录取通知书里面提供的电话咨询。
如果录取通知书到了本人在外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委托他人代领
考生可以委托父母、亲友等可靠人员代领录取通知书。代领人应携带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进行代领。同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确认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在。将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信息提供给他人之前,一定要确认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防止上当受骗。
2. 签订委托书。如果亲友代为领取录取通知书,最好签订一份委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后续的纠纷。
3. 提前通知学校。在委托他人代领之前,最好提前联系学校招生办,告知他们录取通知书将由他人代领,以确保录取通知书能够顺利地被领取。
申请邮寄
考生可以向录取学校申请将录取通知书邮寄到本人所在地。考生应填写《录取通知书邮寄申请表》,并附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邮寄到录取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