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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行为,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综合评价、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全国各省市普通高考招生。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护理职业学院(ChongqingNursingVocationalCollege)
第五条 学校标识码:4150014576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非营利)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
第九条 基本办学条件: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民办非营利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全额出资举办,位于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毗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学校占地522.15亩,校舍面积13.65万平方米,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2304.89万元,馆藏图书37.05万册,现有教职工381人。学校于2016年3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同年开始招生。现开设有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社区康复、中医康复技术、社会工作、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9个专业,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市招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等。
第十一条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根据各省人口基数,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经教育部批复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2024年我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所有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招生专业有护理、助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社会工作、言语听觉康复技术。招生省市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等。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七条 录取基本原则: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八条 录取办法
(一)学校遵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投档规则。
(二)对于报考我校,符合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条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三)新高考改革省市取规则如下:我校严格遵循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专业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分数排序进行录取。
(四)非新高考改革省市录取规则如下: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因分低未能满足,则参加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以此类推参加后序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除以上所有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但所有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2.男女生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但鉴于专业特点,助产专业不招收男生。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如考生满足其中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条件的,为避免产生退档和专业调剂,请谨慎报考。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人标准按照下列身高限制条件录取,女生身高不低于1.5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四肢无残疾。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社区康复、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为避免产生退档和专业调剂,请谨慎报考。
第十九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学校官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官网(www.cqnvc.com)查询。
第二十条 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弄虚作假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社区康复、社会工作专业10000元/年。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专业12000元/年。住宿费:900-1000元/年。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助学保障: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学费减免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护理职业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qnvc.com
招办电话:023-87389028、023-87389029
监督电话:023-87389115
招办邮箱:cqhlxyzs@163.com
招办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
邮政编码:402763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其他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部负责解释。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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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民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学 制:三年
第九条学院国标代码:14405 河南省招生代码:6390
第十条办学地点:
高新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铁魏路东段(化工路与西四环交叉口西一百米)
新密校区:郑州市新密市屏阳路中段(该校区建设达到办学条件,并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开展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颁发证书: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二)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学院简介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是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93年,占地面积850亩,现有高新和新密两个校区。学院设有五系四部三中心,在校生15000余人。
学院先后被评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办学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2022年省级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2018年,学院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护理专业被评为“省级重点专业”“急(特)需专业”。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实验实训场所齐全,建有145个实验实训室,能充分满足各专业学生的实验实训需求。学院基础设施完善,建有图书馆、智慧教室、无线网络、现代化运动场、示范性餐厅、标准化学生公寓等。学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建设成为目标明确,特色鲜明,优势突出,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医护院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下设综合、考务、纪委监察、宣传、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组,分工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和按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一)按照各生源省(自治区)的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无加试要求。
(二)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四)加、降分政策按照国家及各省(自治区)规定执行。
(五)各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六)体检标准: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 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五条依据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收费标准备案的函(郑发改收费函〔2024〕7号)(郑发改收费函〔2024〕7号)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学费:1、护理、助产、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学费14000 元/年.生。
2、学前教育等专业学费13000元/年.生。
3、健康管理、社区康复、中医养生保健、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学费12000元/年.生。
4、社会工作、体育保健与康复等专业学费10000元/年.生。
住宿费:八人间1000元/年.生,六人间1500元/年.生。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综合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500元、300元和2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100-1100元。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八条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高新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铁魏路东段(化工路与西四环交叉口西一百米)
新密校区:郑州市新密市屏阳路中段
电 话:0371-6789811667898117 67898118 67898068
电子信箱:zzhhhlzyxy@163.com
网 址:www.zyrnvc.com
邮 编:450066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2024年4月11日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专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