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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泰华中学,原“衡水第一中学”。学校位于衡水市滨湖新区,校园占地面积达500亩,绿化面积1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5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542人,其中特级教师6人,中高级教师268人。研究生学历129人。学校坚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造了辉煌的办学业绩,得到了广大师生、家长和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衡水泰华中学自办学以来,为清华、北大等著名学府输送大量优质生源,是百所全国知名高校“优质生源基地”。
招生对象:面向山东省共招生200人(即日起开始报名,满额为止)
开设班型:小班制封闭集训
高效学习
在劳逸结合的基础上,让学生充分利用自入学至高考的每一分钟,真正实现“一生一案”(一个学生一套方案)高效学习模式。
自驱学习
学校注重调动学生学习的内驱力,唤醒学生的内心,点燃学生学习的活力,帮助孩子从被动学习转化为主动学习。
全程陪伴
衡青老师“5+1”陪伴模式,全程陪伴孩子,贯彻课堂、课间、自习时间,涵盖用餐、起居等行为模式。
课程设置
学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学生薄弱科目与学科薄弱环节,学生统考、校考的时间安排,为学生制定周期性学习方案。
高效课堂
通过活力教育、活力早读、活力宣誓、活力课堂、日常鼓励等形式,让每一位学生的内心充满不服输、不放弃的劲头,从填鸭式课堂改变为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帮助孩子从被动学习转化为主动学习。
主讲教师团队
一线师资,教龄15-35年,精编内部资料,考什么讲什么,根据必考点、必考题、必得分构建系统的高考知识网络,学习内容适合考前短期备考。老师及时批改作业,晚自习、午自习答疑。
24小时陪伴
每日课堂陪同上课,及时观察孩子听课状态。全科答疑,每天陪同晚自习,当日学习内容,晚自习做到每个学生一一过关提问,确保当日知识及时巩固并反馈家长。
心理疏导
每周班会,每1-2周与孩子交流一次及时了解孩子的需求,解决孩子学习过程中的一切困难,让孩子以正能量的状态积极备考。
衡水泰华中学(原衡水一中)青岛校区,是山东唯一一所衡水品牌学校,依托于强大的衡水教育文化基因 ,学校以衡水教育专家领航、衡水名师团队执教、衡水教育理念育人、衡水教育模式管理 ,实现衡水泰华中学的教学、德育、后勤管理等模式资源共享、全面移植和落地。旨在让山东考生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原汁原味的优质衡水教育。
学校占地面积约11000平方米,位于即墨市东南部,环境安静优美,远离城市鸣笛的喧嚣,能够在当下环境静心进行学习。硬件设施配有先进的教学一体机,办公室、教室及宿舍都配备有空调;学生公寓均设有独立卫生洗漱间,配备淋浴、手盆及全新床铺;每个教学楼层及宿舍楼层均配备智能化饮水设备等。
成都冠城实验学校(原成都七中实验学校)作为一所知名的私立学校,在2024年的招生工作中,将继续秉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为广大学子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以下是对该校招生信息的清晰归纳和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一、招生计划
高一年级计划招生600名;面向温江区招生390名(其中含校内指标到校生310名);面向“5+2“区域招生210名
二、招生对象
成都市“5+2“区域和温江区考生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 36000元/年
2.住宿费: 1200元/年
3.生活费: 4500元/学期
4.代管费: 5000元/学期
成都冠城实验学校(原成都七中实验学校)是由成都冠城集团于2003年创办的一所高起点、高品质的十二年一贯制大型民办学校,在校师生近7000人。办学二十一年来,学校获得“全国基础教育百强示范校”"成都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优秀学校“等多项殊荣。
1、立德树人,五育并举
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宗旨,着力打造体系完备、丰富多元、符合学生成长与发展的系列活动,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2、名师引领,卓尔不凡
高中教师队伍由四川省优秀教师、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领衔,由经验丰富、成就卓越的骨干教师组成,研究生占比近30%。
3、课程丰富,课堂精彩
成都冠城实验学校高中以国家课程为核心,以人文课程、生涯规划课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课程为辅助,以活动课程为补充,旨在培养“具有中国灵魂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人”,为学生幸福人生领航!
4、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要求,也是顶尖学生的个体发展需要。我校高度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张 梦 宇/创新型语文良师/中学语文一级教师
从事高中语文教学九年,担任班主任五年。以轻松活泼的教学风格深受学生的喜爱,在语文教学中,学生提分明显。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得到家长们的一致认可。所带学生多数考进名校,教育格言:教育是以一颗真心唤醒另一颗真心。
肖本文/四川省优秀教师/中学物理高级级教师/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师
金牛区先进教育工作者,金牛区级先进教师,金牛区高中教学质成都市先进班班主任,量管理奖获得者,金牛 区高中物理学科竞赛指导奖获得者。曾担任成都二十中教导主任、七中万达通锦 校区教师发展中心主任。从事高中物理教学 39 年,在成都七中教育集团具有较大影响。
长沙市创新高级中学,坚持以“专家引领,名家办学”的方针,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国内知名中学教育专家;秉承立德树人、特色教育、创新发展的办学理念,集最优教育智慧,聚优质教育资源,用先进信息技术,从高起点出发,向现代化、名优化、高端化的现代高级中学迈进。
1、招生范围面向全省招收高考复读学生,包括体育、音乐、美术、传媒、舞蹈、书法等艺体复读考生。
2、招生对象2024届高三毕业生、往届高三毕业生。
3、报名时间2024年6月10日开始报名。
4、报名须知2024年应届毕业生凭高考成绩报名,往届生提供往年高考成绩或大学录取信息。
5、开学时间2024年7月10日正式开学。
1、"绿心式”校园
“绿心式”校园环境,感受长株潭绿心的幽静,繁华都市中的一方净土,未来坐享“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长沙奥体中心公园”所有配套设施。绿心里,奥体中,天然氧吧,求学胜地。
2、从严治校,选择严格,选择优秀:手机管理制从严治校
选择严格,选择优秀,手机管理制。学生因自控能力有限,认知识别能力有限,手机智能化后,严重影响中小学生学习生活。因此,我校严格治校,建立健全家校共建“无手机校园”管理制。
3、准军事化办学,精细化管理
准军事化办学,每个班级配备主管数学班主任一名,由学校聘请优秀退伍军人作为副班主任。从清早的起床号,响亮的出操口号,到晚自习后的熄灯号,全面严格落实军事化管理。从早操-早自习-课堂-课间答疑-晚自习-睡眠管理都有专人负责,确保学生运动好,吃得好,学得好,睡得好!
4、“创新5S”教学模式
创新5S教学模式:以“探索(Search)-分享(Share)-巩固(Solidify)一升华(Sublimate)-微笑(Smile)”五个步骤来设计课堂教学环节。“创新5S”教学模式强调学生课前进行前置性学习,自研自学:课中分享、质疑、交流,共研共学;课堂及时检测,巩固所学;课外拓展升华,应用所学;课上用微笑反馈和肯定学有所得。教学过程中通过“备课模板、预习单、小组学习的共同体、课堂评价、分层作业设计”等方式来支撑该模式,是一种以生为本,先学后教、以学定教、以学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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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A档)、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四川省优质院校单位、四川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学校。
第三条 学校办学地址
高新校区: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83号
花源校区:成都市新津区花源镇花源大道310号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国家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选拔培养人才。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工作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审议学校招生章程、专业招生计划、各类招生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考务、后勤安全、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当年国家和省市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办学资源条件、专业结构、生源质量、社会需求、就业情况等科学合理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
第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医护类专业因教学及就业的需要,报考学生应身体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可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第十二条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考生各专业都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并按系统专业设置顺序将其调剂到缺额专业中。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作退档处理。考生在填报时建议按照自己意愿填报两个以上专业志愿,并服从专业调配。
第十三条 对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录取规则,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科同类别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按平行志愿模式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生一视同仁,对各相关学科成绩不作特殊要求。
第十五条 我校录取语种不限,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
第十六条 对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投档录取时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政策。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面试地点为学校高新校区,面试时间以学校网站通知为准。
第十八条 所有录取新生进校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若有与录取信息不符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凡在我校规定报到截止时间15天之内,未到学校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将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缴等手续。
第二十一条 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考生和家长可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咨询。我校在录取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咨询电话:028-85323653、028-85327933
学校网站:www.cdp.edu.cn
咨询邮箱:czzs2009@126.com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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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成都大学,英文名称为Chengdu University。学校是1978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改革开放后首批地方城市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是四川省、成都市重点建设大学,是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运动员村承办大学。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9个,设有博士后实践基地。办学层次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教育。
第三条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成都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士学位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成都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第六条 成都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工作,负责审议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录取结果等招生事项。
第七条 成都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考试、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对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目标、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各省生源状况等,编制学校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后使用。
第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
(一)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成都大学与英国斯特灵大学合作设立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网络与新媒体(中外合作办学)、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三个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入校后在我校学习四年,考核合格者颁发成都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斯特灵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成都大学与韩国嘉泉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四年。学生入校后4年都在我校学习,考核合格者颁发成都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韩国嘉泉大学学习经历证明;学生入校后也可选择在我校学习2年,再赴韩国嘉泉大学学习2年,考核合格者颁发成都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韩国嘉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工程造价(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是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由成都大学与韩国岭南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三年。学生入校后在我校学习三年,成绩合格者颁发成都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以后的总成绩进行投档并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达到成都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一)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符合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承诺不退档。
(二)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文科(历史类)按照语文、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理科(物理类)按照数学、综合、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排序;不分文科(历史类)、理科(物理类)的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三)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因各省录取批次、投档模式进行调整而改变录取原则的,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四)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普通类):
(一)艺体类考生专业成绩均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艺术类参照四川省规定执行,体育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照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原则参照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二)四川籍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70分(含70分)以上;四川籍艺术及体育类考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舞蹈表演专业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65cm ,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
第十九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
(一)斯特灵学院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网络与新媒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
(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网络与新媒体(中外合作办学)、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中英双语教学,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工程造价(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中韩双语教学,入校后以韩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辅修英语。
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
(一)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男、女足球项目中位置为守门员的考生与非守门员的考生专业成绩分别排序。
(二)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全部使用全国高考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三)我校按照招生计划,依据考生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总分出现同分并列情况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公布的《体育招生(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中规定的相关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第二十一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投档方式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各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对艺体类考生组织专家组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凡经查实存在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追责。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向学校提交学费缓交申请,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八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成都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查询,学校未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和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成都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106
咨询电话:028-84616013
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84616636
电子邮箱:zhaoban@cd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c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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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一、学校名称: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二、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是由教育部2000年批准设立,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成都理工大学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
三、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22号
四、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五、办学性质:独立学院,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
六、学制: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
七、招生对象: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学生
八、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3.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经省级主管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编制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
4.专业安排:我校对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在未明确同分排序细则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排序录取,外语类按外语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剂至与所报志愿、单科成绩相关联的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入学后对专业不甚满意者,请参照本章程第十一条。
5.加分政策: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6.外语语种: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以英语和日语为外语安排教学。
7.应往届与男女比例:对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8.艺术类(设计学类)招生原则: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艺术类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体育类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文化成绩认定:学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高考”)的考试成绩。
(2)专业成绩认定:学生参加所在地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即“专业统考”)的考试成绩。
9.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0.毕业证与学位证: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11.我校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2.实施新高考的省份:学校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新高考改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九、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奖助学金设置情况:我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争先创优,设有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筑梦奖学金(4000元/年·生)、学年奖学金(最高2000元/年·生)、社会奖学金以及学习进步奖、精神文明奖、社会实践奖、科技创新奖、文体艺术奖、退役大学生奖、考研深造奖等单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最高4500元/年·生),同时还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生)。
十一、转专业原则:在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前提下,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于第二学期开学初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
十二、就业政策:学校积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我校进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校招名录,与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14家大型国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组建“订单班”“定向班”,与国内多家核电站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人才培养输送协议,提供毕业生优质的就业资源和前景广阔的就业岗位。多渠道搭建就业平台,拓宽就业途径。在成渝双城经济圈、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建立多个校地合作基地、预就业基地,协同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建立校地合作工作站,派驻教师挂职开展引企送才专项工作。与数百余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效合作关系,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供需见面会,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岗位。
十三、联系方式:
电话:0833-7820888、7820666
网址:www.cdutetc.cn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22号 邮编:6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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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学院招生章程、专业招生计划、各类招生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学院全称: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学院在川招生代码:5660;中外合作办学代码:5760。
第七条办学类型及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八条办学地址:
郫都校区: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广场路北三段188号,邮编:611731
郫都西校区: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高店路1666号,邮编:611730
第九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四川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招生计划:学院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等为主要依据科学合理的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详细信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
第十二条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学院在四川省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的安排参加相应批次录取。
第十四条学院在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考生各专业都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并按系统专业设置顺序将其调剂到缺额专业中。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作退档处理。考生在填报时建议按照自己意愿填报两个以上专业志愿,并服从专业调配。
第十五条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第十六条学院对男女比例、外语语种不设限,但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学院官网提供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另外学院还设有勤工助学中心,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通过学院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考生和家长可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咨询。我院在录取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电话:028-61835168 /61835166 17760332841
传真:028-61835168
网址:http://www.cdgm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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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成都工业学院,英文译名:(Chengdu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第二条 学校地址:
郫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双城街道大学路三段9号
花牌坊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2号
大丰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蓉北路3段442号
普通全日制学生主要集中在郫都校区和宜宾校区就读。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 毕业证书: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成都工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成都工业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成都工业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学生工作部(处),作为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成都工业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28-87992159。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详见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学校按教育部规定的比例预留计划,经学校录取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后使用。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考生填报相近专业,如相近专业已录满,则调剂到学校其他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总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五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办法,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其中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安排参照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学费每年预收,毕业时按实际学分结算。
第十七条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等材料,按学校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1周向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的学生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出国(境)研学奖学金以及创新创业奖学金等校内外奖学金。助学措施有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贴、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等各类资助办法。开设新生“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入学服务。
第二十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工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 址: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长虹会堂二楼)
咨询电话:028-87992872、87992873、87992367
传 真:028-87992378
学校网址:http://www.cdtu.edu.cn
招生网:http://zs.cdtu.edu.cn
电子邮箱:cdtu_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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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创新高级中学隶属于“创新教育集团”,是一所经由长沙市教育局批准,能享受“创新教育集团”优质教育资源的全日制优质民办高级中学。学校位于长沙市天心区“长株潭绿心”,奥林匹克中央公园的奥体小镇。
一、开设班型
1、精品文化班
创新班;竞赛班;励志班;科技班
2、特色班
美术班;艺术班;体育班;普职融通班
二、班级人数
30—45人一班不等
三、新高一奖励政策
入学奖:学生中考成绩总分,结合入学测评成绩持名等级获奖励(具体详见学校总分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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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手机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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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准军事化办学
每个班级配备主管教学班主任一名,由学校聘请优秀退伍军人作为副班主任。从清早的起床号,响亮的出操口号,到晚自习后的熄灯号,全面严格落实军事化管理。
4、拎包入住公寓宿舍
所有宿舍标配冷暖空调、内卫、24小时热水系统,全校配备有安全纯净直饮水,全自动洗衣机等,配套设施齐全。宿舍管理严格规范,以提高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和自主能力。
5、设备配套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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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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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英语专业毕业。从教5年,始终坚持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的第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曾获“优秀教师”“优秀指导教师”等称号。教育格言:始于平凡,终于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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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学科骨干教师
师范中文系毕业,从事多年语文教学,有多年毕业班的经验,语文教学基础扎实。在高中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背诵、阅读、写作的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所带的班级高考成绩优异。对高中语文教学尤其是高考语文教学,有一定的研究和经验,积累了一些独特的教学方法。
青岛恒星高级中学经青岛市教育局批准设立,是一所高起点、高定位的全日制、寄宿制民办学校。学校坐落于美丽的崂山之麓,学校教学理念先进,师资力量雄厚。恒星集团秉持着“为孩子重塑学校,为未来重塑教育”的使命,倾力打造了这所“以学生为中心”的新高考示范校。在这里,教育不再是一成不变的模板,而是根据学生的需求和社会的变迁而优化教育。为学生提供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帮助他们成长、成才。
招生计划
◆ 招生范围 : 参加过 2024 年山东高考全部考生。
◆ 招生数量:500 名。
资格要求
◆ 有高中档案,档案由学生或家长妥善保存。
◆ 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学校依据 2024 年山东省夏季高考成绩,分档收费。
◆ 住宿费 3000 元 / 年。
◆ 资料费 2000 元 / 年。
品质保障
集团化办学模式,依托恒星大学,学校拥有完善的教学设施、优秀的师资队伍、精细的管理模式和良好的教育生态。全封闭寄宿制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专家引领
恒星基础教育研究院汇聚权威高考政策和命题研究专家,提供升学政策和备考指导。
精准提分
恒星基础教育研究院自主研发高考大数据系统、学情分析系统,全面提供有针对性的教学和有效提分方案。
名师引领
学校选派具有多年高考经验的名师组成教学团队,分层分类教学,专师专授。
因材施教
实行“一生一师”,双导师制,根据不同类别的考生,有针对性的制定专业备考方案,提供科学的升学规划指导。
升学保障
恒星高考志愿填报智能系统,除了为学生选择目标院校提供依据,,规划最佳升学路径、指导志愿填报,还为有意愿报考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的学生提供服务。
科学高效教研,提升备考能力
学校将组织高考研究专家及学科带头人联合备课,同时与山东省内及全国新高考省份重点高中开展联合教研和资料共享,让学生共享名校资源,第一时间掌握最新高考题型及考试信息。
找准薄弱环节,高效精准提分
学校将针对学生进行专项问题筛查和分析,找到学生的薄弱点和提分区。老师针对学生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项备课,针对个性问题进行个别辅导,为每个学生制定专项提分方案,做到每个学生“一生一策”
关注心理激励,加强体能锻炼
学校有专职的心理学老师,为学生提供成长辅导定期邀请积极心理学专家开展活动提升学生的学习力:学校设置足够的体能锻炼时间,为学生高考冲刺提供强大的体力和心理保障。
贴心人文关怀,实行科学管理
向关爱和关注要成绩,向科学管理要成绩,学校头学生设计科学的时间规划,进行高效的学习管理、生活管理。
青岛即墨培文高级中学作为一所由国有投资平台山东省和晟投资有限公司创办的高品质特色高中,青岛即墨培文高级中学以其过硬的办学实力、先进的办学理念得到了青岛市教育局及即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其骄人的教学成绩迅速得到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500人。面向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和高新区招收2个普通班,100人。面向即墨区招收8个普通班,400人。
志愿代码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和高新区志愿代码:906
即墨区志愿代码:2419
报名条件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
1.具有青岛市初中学籍,且在2024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期间未在休学期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办理了2024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地回青、往届生报名手续,且户籍在青岛市的外地回青、往届生考生,往届生须无往年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记录。
入学报到
7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新生发榜并报到。
收费标准
学费:39800元/年,住宿费:4000元/年;生活费自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据实收取,多退少补。
根据学生的中考分数有不同程度的奖学金优惠政策,详情电话咨询。
报名办法
(一)考生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4〕31号)和《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志愿填报及有关考试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4〕40号)要求进行“网上考试报名”“网上志愿填报”和“志愿确认”。
(二)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我校不接受任何现场方式的报名。
(一)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以下简称“四区”)及高新区学生
1.我校普通班志愿四区和高新区考生在普通高中普通批志愿中进行填报。青岛即墨培文高级中学(志愿代码906)。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录取按照自招批、特长批、艺术班批、普通批的顺序录取。普通批录取时,第一、二志愿为平行志愿。
2.我校普通班录取使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对等级成绩的要求及同分排序办法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4〕42号)有关规定执行。
3.我校普通班依次按照四区和高新区普通高中第一阶段录取、四区和高新区分数带录取、缺额申请录取3个步骤完成。四区和高新区普通高中第一阶段录取投档分数执行局属普高一段线(简称“一段线”)。在四区和高新区分数带录取执行四区和高新区民办高中普通班最低控制分数线。在缺额申请录取阶段,四区和高新区考生执行四区和高新区民办高中普通班最低控制分数线。
4.四区和高新区普通高中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公布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四区和高新区考生可在分数带志愿填报期间,在分数带志愿中填报我校,参加分数带录取。
5.缺额申请录取在分数带录取结束后进行。分数带录取结束公布后,仍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17日11:00前通过联系我校进行缺额申请录取。
6.各阶段已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须在相应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投档结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档结果。网上确认投档结果通过民办教育平台。具体时间进程见《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4〕42号)附件。
(二)即墨区学生
根据即墨区教体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我校志愿(志愿代码2419)的考生,按照录取程序和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三)青岛其他区市学生
成绩公布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达到当地民办高中录取标准的考生,可通过到校或联系我校进行信息登记确认,完成缴费手续后录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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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
院校名称:成都体育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址:1.东部新区校区: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环湖北路1942号
2.武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二、录取原则
1.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体能训练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运动训练、足球运动、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进行综合分计算(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具体招生办法按“成都体育学院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执行;足球运动专业的具体招生办法按“成都体育学院2024年足球运动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2.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康复治疗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经济与管理、经济学、旅游管理、新闻学、英语、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英语专业限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2)体育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招生政策。限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在投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招生办法按“成都体育学院与美国南印第安纳大学合作举办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本科教学项目招生简章”执行。
4.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
5. 学校在确定录取专业时,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同分情况下,按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没有录取满额的专业,但调剂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剂志愿;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6. 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7.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鉴于医学人才培养及就业的特殊性,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康复治疗学、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不予录取色弱、色盲的考生。
8. 2024级本科新生就读东部新区校区。
三、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对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成都体育学院。
四、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五、奖、勤、助、贷、补情况
1. 学校按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 学校设有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高敏奖学金、李琰奖学金、郑怀贤奖学金、四川省骨科医院奖学金等。
3. 学校设有特殊困难学生补助金。
4. 学校按规定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5.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六、联系方式
电 话:(028)85090713(传真)
网 址:https://zb.cdsu.edu.cn
E—mail:zhaosheng@cdsu.edu.cn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都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tuicezhiyuan.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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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执行。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校代码:10439
第四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济南校区);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泰安校区)
第五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招生就业部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及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条 录取批次
(一)山东省内考生的录取批次:1.公费医学生:普通类提前批;2.普通本科(含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等):普通类常规批;
(二)学校在山东省外招生均为本科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十一条 计划公布: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俄语、日语。特别提醒: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建议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第十三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体检标准: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管理规定予以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色盲色弱的考生有严格的专业限制,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报。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学校对往届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结合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按公布方案执行。按专业组填报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七条 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文理科)
(一)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和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文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二)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各专业录取均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八条 各省份录取规则原则上按照我校招生章程执行,如当地省级招生机构确有特殊要求,则参照考生所在省份录取规则协商执行。其中,我校对内蒙古考生录取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九条 部分招生类型说明
(一)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是我省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的招生类型,均为本科层次,招生高校主要为我省省属重点高校。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须在规定日期前到所在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资格审核承办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报名条件要求,请登录山东省教育厅官网查看《关于做好2024年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获得我省地方专项资格的考生需在普通类常规批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进一步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培养高层次、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应用型人才,我校积极对接健康中国战略、健康山东行动和建设需求,围绕医养健康产业,立足山东、面向全国的护理人才需求,与意大利“路易吉•万维特里”坎帕尼亚大学合作举办护理学本科专业。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勤、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证书颁发: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二)证书种类: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2.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眼视光医学、麻醉学、放射医学、精神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专业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 它
第二十四条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如遇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我校和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济南校区) 邮编:250117;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泰安校区) 邮编:271016
(二)联系部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招生就业部
(三)联系电话:0531-59556875(济南校区)0538-6231707(泰安校区)
(四)联系邮箱:sdfmuzsb@163.com
(五)学校网址:http://www.sdfm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enrollment.sdf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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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湘军高级中学是长沙市教育局批准的一所市属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级中学,因近代湖湘名人、战略家、军事家、文学家、教育家曾国藩的赫赫湘军而得名。学校已有五年办学的历史和文化积淀,是一所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教育传承与创新、积极顺应潮流、被公认为真心实意全面培养和发展学生的现代化学校。
1、招生对象
面向长沙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招收2024届初三优秀毕业生。
2、招生计划
班级类别 | 班级数 | 目标 |
郡雅班 | 2 | 清北或其他985高校 |
卓越班 | 4 | 211或其他重点大学 |
创新班 | 6 | 本科类大学 |
日语特色班 | 2 | 冲刺985、211高校 |
艺体特长班 | 2 | 清美、中传媒、北体、武体等一流大学 |
国防教育班 | 2 | 军事类院校 |
3、录取方法
文化类:依据中考成绩和学校综合考查录取
特色类:依据中考成绩,加试特长综合评定录取
4、收费标准
学费15800元/学期,住宿费1500元/学期,代收费按实际收取。
艺体特长生每学期加收学费5000元。其他班型根据学校收费公示收取。
1.精准施数--个性化教学
因材施教,坚持教育公平,遵循学生心理认知规律,尊重学生差异。学校根据学生基础和潜质,进行分层教学和个性化辅导,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树立起信心,潜能得到最大的发展。
2.严格管理--军事化训练
突出“湘军文化”特色,实行准军事化寄宿制管理,引进退伍军人担任军事教官,建立严格的学习训练和生活秩序。形成军事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校园管理模式,锤炼学生“扎硬寨,打呆仗”的过硬本领,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习惯和自律的作风。
3.量身定制--生涯规划
针对每一位学生的具体情况和学习阶段进行系统规划,将职业规划和自主选科相结合,将学业规划和学习规划相贯穿,将升学规划和健全人格相融合,科学定位学生的发展方向和成长目标,促进学生自主发展,从而成为更好的自己。
4.闪光教育--多元评价
努力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充分发掘学生的优势潜能,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学校定期评选“湘军十杰”"学习之星”"进步之星””"服务之星”"体育之星”和”艺术之星”等,并举行盛大的颁奖典礼,全校大部分学生都将有机会受到表彰与鼓励。
5.三全育人--人文关怀
坚持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理念。让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通过“学生成长导师制”、家校共育平台、学生自主管理、成人礼等方式,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