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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监督机制
第三条 组织机构: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和制定学院普通全日制高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常设机构: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学校概况
第六条 学校全称: 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
英文译名:Chongqing College Of Architecture And Technology
第七条 主管部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八条 办学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明德路3号(重庆大学城)
第九条 学院层次: 高职专科
第十条 学校标识码: 4150012820
第十一条办学类型: 全日制民办非营利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十二条学习形式: 全日制
第十三条学校概况:学校成立于1984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高等职业专科学校,是重庆市首批高职院校之一。2005年6月,转由重庆鸥鹏实业有限公司举办,2008年11月更名为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20年5月更名为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位于西部(重庆)科学城、重庆高新区、重庆大学城,占地9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80余万册。校园廊亭水榭,绿树成荫,建筑恢弘大气,形成“一环、二路、三广场、四亭、五廊”的景观特色。
学校设有建筑城规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数字工程学院、房地产营销学院、建筑管理学院、环境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二级院(部),教职工总数600余人,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3000人,专任教师540余人,其中研究生学历430余人,高级职称200余人,国家级人才2人,市级英才2人,入选沙区双千师计划3人。学校特聘中国工程院魏敦山院士、董石麟院士等专家,建成了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第四章招生范围、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招生范围及计划:2024年我校在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秋季高考学生,分别为: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甘肃省、山西省、河南省、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终招生范围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为准。详细分省专业招生计划数、填报志愿时的学校代码、专业代号,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机构颁发的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信息。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价[2009]112号、[1010]214号、[2011]175号、[2012]139号、[2013]138号文及2015-2023年民办学校学费审核表规定执行,我校46个专业学费均为12000元/年/生。
2.住宿费标准:普通公寓六人间2000元/年.生,四人间(仅女生)2400元/年.生,新宿舍高层电梯双卫公寓6人间(仅女生)3000元/年.生。(均为公寓式标准,含空调、热水器、卫生间及生活阳台等),此收费标准从2024级学生开始执行。
3.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坚决继续落实教育部规定的“阳光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做到招生信息公开透明,招生过程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 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关于学前教育有关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现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艺术类专业有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认可省级美术联考规则和省级联考成绩,根据省级招生考试主管机构有关规定出档。
3.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4.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5.关于平行志愿。根据高考平行志愿填报有关规定,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核准投档给我校的所有考生,按照投档批次先后录取,及每次出档的所有进档考生皆视为同一志愿进行择优录取。即先录取第一批出档我校的考生,若第一批出档我校考生不满足招生计划数时,再考虑录取第二批出档我校的考生,以此类推。
关于非平行志愿。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机构核准投档给我校的所有考生,对顺序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原则择优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6.关于专业录取。学校各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的考生,分科类(文科、理科)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对尚未被录取但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新高考海南省、浙江省、山东省选科模式“3+3模式”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其余三科总分、加权平均分确定名次进行择优录取。
新高考河北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甘肃省选科模式“3+1+2模式”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其余选科“1”即1科成绩、组合选科“2”即2科成绩的合计,总分确定名次进行择优录取。
山西省、河南省、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科模式“3+2模式”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和投档成绩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者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总分确定名次择优录取。
7.对于报考我校,符合国家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机构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机构普通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调档比例分为平行志愿和非平行志愿,均按照省级招生考试主管机构的调档比例要求的上限执行。
8.我校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有:大数据技术、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移动商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市场营销。上述校企合作项目只面向在校学生进行选拔,学生入学后可自愿报名。
第六章其他
第十九条 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持有关证明向学校(学校招生就业处)书面请假。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学籍注册后新生需按照要求在一个月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官方”进行学籍自查;在新生入学三个月以内进行复审,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院按国家相关规定,设有“奖、助、贷、勤、补、免”及“绿色通道”资助制度。符合条件的同学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补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生活补贴、学费减免及其它临时性资助。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制度,对已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采取先入学、再核实的方式保证学生顺利入学。在校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同学可按国家相关政策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5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5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3.我校设立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1500元/人,二等800元/人,三等500元/人。
另设有学校勤工助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生活补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家庭学生临时性资助、毕业生求职补贴、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等。
第二十一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1691811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明德路3号
邮政编码:401331
招生部门: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
023-61691896 61736670 61691895 61691898 61736671
传真电话:023-61691895
学校网址:http://www.cqrec.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cqrec.edu.cn/zsw/
电子邮件:2841765592@QQ.COM
第二十四条 本招生章程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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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建筑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长春建筑学院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建筑学院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四条 长春建筑学院奢岭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仁合社区奢岭四街长清公路临009号
长春建筑学院高新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德街道阳光社区火炬路1519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元/生.年) |
1 | 082901 | 安全工程 | 25000 |
2 | 081201 | 测绘工程 | 25000 |
3 | 081802 | 交通工程 | 25000 |
4 | 081811t | 智慧交通 | 25000 |
5 | 120204 | 财务管理 | 25000 |
6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25000 |
7 | 120103 | 工程管理 | 25000 |
8 | 120105 | 工程造价 | 26000 |
9 | 120104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25000 |
10 | 120801 | 电子商务 | 25000 |
11 | 120210 | 文化产业管理 | 25000 |
12 | 120410t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25000 |
13 | 081001 | 土木工程 | 26000 |
14 | 0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25000 |
15 | 081003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25000 |
16 | 081004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25000 |
17 | 081005t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25000 |
18 | 082801 | 建筑学 | 26000 |
19 | 082802 | 城乡规划 | 26000 |
20 | 082803 | 风景园林 | 25000 |
21 | 081006t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25000 |
22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5000 |
23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25000 |
24 | 080703 | 通信工程 | 25000 |
25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5000 |
26 | 080801 | 自动化 | 25000 |
27 | 080904k | 信息安全 | 25000 |
28 | 080906 | 数字媒体技术 | 25000 |
29 | 080905 | 物联网工程 | 25000 |
30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25000 |
31 | 080803t | 机器人工程 | 25000 |
32 | 080907t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25000 |
33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25000 |
34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25000 |
35 | 101101 | 护理学 | 25000 |
36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26000 |
37 | 130503 | 环境设计 | 26000 |
38 | 130504 | 产品设计 | 26000 |
39 | 130506 | 公共艺术 | 26000 |
40 | 130509t | 艺术与科技 | 26000 |
41 | 050303 | 广告学 | 25000 |
42 | 130310 | 动画 | 26000 |
43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26000 |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建筑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除国家资助政策项目外,我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相目。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分别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清)。若多名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按生源地投档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在所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我校在河南省艺术类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按照河南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选择的是: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3.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依据国家招生文件给予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4.学校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广东、湖北、湖南、河北、重庆、辽宁、江苏、福建、贵州、吉林、甘肃、江西、广西、安徽、黑龙江等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区)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考生选考科目按照所在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选考科目为准;如果录取原则与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有冲突,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adi.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园区(长清公路14公里处)
邮政编码:130607
联系电话:0431-89752111/84135555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及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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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基本信息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坐落在被誉为“第二延安”和“长城博物馆”美称的冬奥名城张家口市,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0年成立的察哈尔张家口市技术学校,1978年升格为本科高校“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院校,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3年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河北省唯一以培养土木建筑类专业人才为主的公办普通高校。经过7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土木建筑类学科为主,工、管、理、文、艺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
1、学校名称: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2、办学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
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学校隶属:河北省教育厅
5、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6、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三、本章程适用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四、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由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录取工作组,具体由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监察,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六、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执行。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七、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采用“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德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不再单独安排其他语种的公共外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3、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5、思想品德要求:不存在评价不合格情况。
6、录取具体方式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无预留计划。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学校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类)志愿,志愿间没有分数级差。
(4)各生源省普通类专业(类)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依次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类)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无其它加试要求。
(6)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
(7)按专业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实行大类培养,具体根据各学院(系)有关规定在招生录取的类别内分流到具体专业继续学习。
(8)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普通类专业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9)对于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和所在省份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八、艺术类专业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生源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单独组织校考,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已投档范围内,对于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与省艺术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相关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按照省艺术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省艺术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同分考生则按照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录取时,提档及专业分配时均认可各省优惠加分政策。录取结果以各省级招办的公布结果为准。具体可参阅《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九、收费标准
学费:学校按照河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分流后按照分流专业标准收费。各专业(类)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500元/年•生。
十、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适时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十一、奖励及资助措施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和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学生奖励、资助体系,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二、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十三、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四、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邮编075000)
2、联系电话:0313-4187686
3、学校网址:http://www.hebiace.edu.cn
4、招生信息网:http://zs.hebiace.edu.cn
5、招生咨询QQ群:224843027
6、微信公众号:hbjd1950
十五、我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六、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处,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opei.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202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情况:工程造价(中外合作办学)的学费是16000元/年;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的学费是16000元/年。以下是关于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2024年高职(专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计划表—四川省
教学系(院)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单招已录取(普高) |
国际技术教育学院 | 工程造价(中外合作办学) | 16000 | 200 |
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16000 | 194 |
说明:通常来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比较贵,少则2-3万元/年,通常都是5-6万元/年,10-20万元/年也有,但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比普通专业录取分数低10-20分,甚至有些学校低20-30分,那些本身有出国意向、家庭条件不错但分数不够目标院校普通专业的同学可以考虑报考。
各位同学和家长们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关于202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信息,可以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liuxue.haomayi.com/guojibenke/ ,我们拥有最专业的团队,将尽最大的努力为您答疑解惑,祝您生活愉快。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就业前景非常广阔。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以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是七大央企的重点合作专科院校。学院的就业率多年稳居95%以上,近两年50%以上的毕业生签约央企为主的国有企业。这得益于学院与国内外企业建立的紧密合作关系,提供了1000余家行业骨干企业组成的就业平台,每年到校招聘单位800家以上,每年有效招聘需求计划20000个以上。
学院的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也为其毕业生在国际就业市场上提供了竞争优势。学院依托65年土建类专业职教办学经验及10余年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践,构建了“境内外协同,校-校-企共育”的高职土建类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这一体系的培养质量得到了行业的高度认可,尤其是涉外建筑企业,如北京建工、中建一局、中天南亚、坦桑尼亚海南国际、华西海外投资等,认为学院的学生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跨文化交际能力、商务谈判能力,在国内国际工程施工及项目管理中表现突出,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 高校名称: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2. 办学地点及校址:学院分南北两个校区,院本部设在北校区
北校区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24号
北校区专业如下: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移动应用开发,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智能控制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统计与会计核算,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共计21个专业。
南校区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八一街11号
南校区专业如下:
智能建造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应急救援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共计17个专业。
3.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公办)
4. 办学层次:高职
5. 办学形式:全日制
6.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71594平方米(合407.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2平方米;生师比20.6∶1;专任教师626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1.3%;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4.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778.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565.1元;图书62.8万册;生均图书44.4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4、6、8)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院集中统一分配。
二、 招生计划安排说明
1.学院主动为辽宁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招生计划重点支持“建筑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软件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5个兴辽卓越专业群发展,同时兼顾工程管理、财贸管理、现代服务等专业群协调发展;在外省招生,主要依据各省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安排相关专业招生并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学院招生计划不做预留。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院所有专业公共基础课外语教学全部采用英语课程,对考生高中阶段所学语种不做限制。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应急救援技术专业身高168cm以下慎报、女生慎报,其他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学院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 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 (元/年/生) |
1 | 4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 | 420905 | 应急救援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3 | 4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4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5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6 | 440304 | 智能建造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7 | 440402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8 | 440403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9 | 440404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0 | 440501 | 工程造价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1 | 440502 | 建设工程管理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2 | 440503 |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3 | 440504 | 建设工程监理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4 | 420307 | 无人机测绘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待定5000 |
15 | 440602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6 | 440701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7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8 | 460303 | 智能控制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9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0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1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2 | 500201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3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4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7000 |
25 | 510203 | 软件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7000 |
26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7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8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9 | 510213 | 移动应用开发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600 |
30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31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32 | 530402 | 统计与会计核算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600 |
33 | 530605 | 市场营销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600 |
34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600 |
35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600 |
36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600 |
37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600 |
38 | 55010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注:2024年新专业待定收费标准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 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专业学费。
学生住宿费分为8人间500元/年/生、6人间1000元/年/生、4人间1200元/年/生。
2. 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缴纳的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用,学校已提供服务或已购实物的,不退还学生所缴费用,将课本和实物发给学生;学校未提供服务或未购买实物的,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
3.奖、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根据国家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年/生。
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专项资金,特困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招聘会申请助学岗位,通过劳动获得补助金。
学院建立家访及临时困难资助制度,根据学生突发经济困难实际情况,通过家访及申请评定可获得500-5000元临时困难资助。
孤儿大学生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可享受学费、宿舍费减免。
贫困学生可咨询户口所在地县(区)级学生资助中心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免息。
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程序:采取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年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评议——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初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与上报,学生所获国家奖、助学金拨款到位及时打入学生中国建行银行卡内。
六、录取办法说明
1. 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学院不在提出特殊要求。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 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执行各省(市)招生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所有招生专业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兼招,再选科目不设要求。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 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录取的相关规定。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不设专业级差,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对于历史学科类考生,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对于物理学科类考生,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物理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对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根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择优录取;当三科总分相同时,文史考生依次根据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理工考生依次根据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
6. 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419-2307251、2302788
传真电话:0419-5599336
招生举报电话:0419-4189336
学校网址:https://www.lnjzxy.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lnjzxy.edu.cn/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2024年4月24日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ngzheba.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and Technology Huaqing College。
第三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本科学院。
第四条学院地址:幸福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邮政编码710043;楼观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楼观镇,邮政编码710402。
第五条学院招生类别: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艺术类、普通专升本。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院招生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学院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学院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院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二条学院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非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05%。录取时,学院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学院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专业组)设定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同一专业组内所含专业之间接受调剂。
第十七条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有美术基础。
第十八条按照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根据学习成绩和志愿,分流至其中一个专业学习,具体分流方案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达到专业培养要求,按所学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学院按大类招生的专业为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符合投档条件,按照各省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艺术类考生如投档成绩相同时,参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及专业课成绩均相同时,学院将调用预留计划予以全部录取。
第二十条如学院录取政策与所在省录取政策相冲突,按所在省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院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和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校资助
学校奖学金:
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每生10000元。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每生1500元,二等每生800元,三等每生500元。
学科竞赛、文体、社会实践等单项奖学金:每生100-5000元。
对外合作交流奖学金:每生1000-2000元。
临时困难补助:每生每次1000-3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五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依据陕西省价格相关部门备案核准的标准执行。建筑学专业22000元/学年;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绘画、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等6个专业24000元/学年;其余专业20000元/学年;住宿费2800元/学年。
第二十六条学生入学后,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毕业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有关精神,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者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学院互联网域名:https://www.xauat-hqc.com,招生信息网:https://zs.xauat-hqc.com/招生咨询电话:029-82628201,029-82628205(传真)。
附 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择优标准的具体细则按《关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章程的补充细则》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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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是非常不错的。中国人民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其卓越的教育质量、广泛的国际视野和灵活的招生政策,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极具价值的学术和发展平台,是一项值得的投资。
人民大学合作办学比较好。中国人民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其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广泛的学科选择、灵活的招生政策以及国际化的教育环境,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极具价值的学术和发展平台。该项目与法国索邦大学、蒙彼利埃保罗—瓦莱里大学、KEDGE商学院等国际知名教育机构共同合作,是国内第一家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自2012年6月正式成立以来,中法学院已经成为了中法教育合作的典范,通过组织中外学生赴北京、延安、杭州等地研学,促进了文化交流和教育合作。
在师资方面,中国人民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主要选派资深教授,并按照国外大学的标准流程进行授课,使学生在语言及专业学术水平上同时得到提高。此外,该项目还提供了融合顶尖教育资源的机会,涵盖了广泛的学科领域,包括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文化交流等,为学生提供了前沿的学术理论和实践机会,增强了学生的国际视野和竞争力。
招生政策方面,该项目接受跨专业学位申请,学生可通过相应的学习项目完成向其他专业或商科的转换,使学员可以有机会在研究生阶段选择感兴趣的专业继续深造。这种灵活的招生政策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发展空间。
究生就业率达到96.7%,本科生92.3%.毕业生就业状况是评价一所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目标实现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中国人民大学作为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经过70年的不懈努力,不仅在教学、科研上形成了鲜明的特色,而且在毕业生就业方面也独具优势。
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基本状况为:
社会需求充分
我校始终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为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培养人才,毕业生深受社会各界欢迎。我校大部分专业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随着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全面展开,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毕业生的需求量将持续增长。近年来,伴随着我校建设“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工程的逐步展开,我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不断扩大,2006年我校毕业生就业供需比(毕业生总人数:用人单位招聘职位数)达到1∶6.7,很多专业呈现出供不应求的状况。
就业领域宽广
我校学科完备、专业门类齐全、文理渗透、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并重、长线专业与短线专业兼备,毕业生面向全国各地区、各行业就业,就业领域相当广泛,并且在国内各个地区、各个领域都有着极强的竞争力。从地区上看,我校毕业生就业主要分布在经济文化发达的地区,其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就业的毕业生人数就占到了就业毕业生总数的85%以上;从行业上看,我校毕业生就业主要集中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各级党政机关及其事业单位、三资企业、金融机构等行业,并且毕业生大多数都从事管理工作,很多人迅速走上领导岗位。我校每年都有一批优秀的毕业生在学校的鼓励下,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参加西部地区重点项目建设和到基层建功立业,充分体现了我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合格人才的办学特色。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沈阳建筑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建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7万平方米(约合1434.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2平方米;生师比17.6:1;专任教师1022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5%;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8.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158.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493.4元;图书176.9万册,生均图书82.3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为2024级新生宿舍由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使用办法
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重点支持政策,结合近几年各省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2024年不设预留计划。
2.语种限制
①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
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根据中外双方教学要求,采用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不宜报考;
③以下专业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入校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工程管理(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和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
④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
3.男女比例要求
我校各专业在招生录取时无男女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 年/生) | 备注 |
1 | 050201 | 英语 | 四年 | 3-6年 | 文史 | 历史学科类 | 文学 | 4800元/年/生 | |
2 | 07010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元/年/生 | |
3 | 080201 | 机械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4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5 | 0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6 | 080213T | 智能制造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7 | 080414T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8 | 080406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9 | 080407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0 | 080412T | 功能材料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1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2 | 080703 | 通信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3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4 | 080801 | 自动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5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6 | 081001 | 土木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7 | 0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8 | 081003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9 | 081004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0 | 081006T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1 | 081201 | 测绘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2 | 081802 | 交通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3 | 082502 | 环境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4 | 082801 | 建筑学 | 五年 | 4-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建筑学 | 5200元/年/生 | |
25 | 082802 | 城乡规划 | 五年 | 4-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6 | 082803 | 风景园林 | 五年 | 4-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7 | 082901 | 安全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8 | 120103 | 工程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元/年/生 | |
29 | 120104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元/年/生 | |
30 | 120105 | 工程造价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元/年/生 | |
31 | 120203K | 会计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元/年/生 | |
32 | 120404 | 土地资源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元/年/生 | |
33 | 120405 | 城市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元/年/生生 | |
34 | 130310 | 动画 | 四年 | 3-6年 | 文史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元/年/生 | |
35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3-6年 | 文史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元/年/生 | |
36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3-6年 | 文史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元/年/生 | |
37 | 130504 | 产品设计 | 四年 | 3-6年 | 文史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元/年/生 | |
38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39 | 081008T | 智能建造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40 | 082404T | 家具设计与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41 | 120111T | 应急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元/年/生 | |
42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5000元/年/生 |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 |
43 | 120103 | 工程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25000元/年/生 |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 |
44 | 081006T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5000元/年/生 |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 |
45 | 080910TH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中外合作办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0000元/年/生 | 国外学费(第四年赴新方学习的学生缴纳):以出国当年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由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收取 |
46 | 080901H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中外合作办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0000元/年/生 | |
47 | 120105H | 工程造价 (中外合作办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0000元/年/生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建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建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按年度缴费。住宿费根据宿舍人数和条件不同按每人900元/年、1100元/年、1200元/年三个标准收取。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已在本章程第三部分专业设置说明中列明。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
一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通过获得奖学金以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费用;
二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
三是积极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手续;
四是设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学费减免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报到入学;
五是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还可获得定餐资助金、爱心超市大礼包、雷锋班历任班长资助基金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助学扶困基金等资助。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沈阳建筑大学坎特伯雷理工国际工程学院是沈阳建筑大学与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合作实施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共开设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造价3个专业,学制4年。采取“4+0”和“3+1”模式,即学生可在国内学习中新双方全部课程,修满中新双方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符合毕业和授位条件的学生可获得沈阳建筑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颁发的学位证书;也可在国内学习3年,符合签证条件和学术标准并达到新方合作学校英语语言水平要求的,第四年可自愿申请赴新方合作学校学习一年,符合毕业和授位条件的学生可获得沈阳建筑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颁发的学位证书。
以上专业在本校同批次录取,招生计划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我校在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所在省生源数量和招生计划情况,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风景园林、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环境设计、动画、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对于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录取政策。对于普通类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于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政策性加分(降分)的有关规定。特殊类型招生专业未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在进入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报考同一专业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优先录取,优先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
(2)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
①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②2024年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将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安排专业。
(3)特殊省份的录取原则
①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省份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注为“面向塔城地区招生”的招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塔城地区的考生;标注为“面向八师石河子市招生”的考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八师石河子市的考生;
③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我校按照当地发布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类别)的录取办法。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说明
(1)我校艺术类专业遵照有关省份的批次设置、投档方式及比例规则进行录取。在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必须选考历史方可报考。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在我校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凡达到该省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均可报考。
学校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遵照执行相应省份的投档、录取政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录取顺序为:
①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
②高考成绩较高者;
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7.联系电话:024-24693969
网址:http://www.sjzu.edu.cn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有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对录取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沈阳建筑大学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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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2024年度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层 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四条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六马村委会学建大路111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交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智慧交通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资产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审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工程审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智能建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公共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思想政治教育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建筑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学校奖励和资助项目还有学生奖学金、建科励志奖学金、建科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生创新创业奖励与资助等。
第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除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从其规定;
二、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投档原则,依次录取其他顺序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
三、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
1. 学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先按照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校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2.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四、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艺术类录取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书法学专业取得省级书法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1.按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算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若该省综合成绩无明确核算办法,则综合成绩=[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2.如综合成绩相同专业志愿相同,专业总分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总分再相同,素描(书法临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素描(书法临摹)成绩再相同或无专业课单科成绩,则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比较文化课成绩进行录取。
六、实行全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考生选考科目按照所在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选考科目为准;如果录取原则与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有冲突,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ua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学建大路1111号
联系电话:0431-81865507 81865508 81865509
联系人:才老师 王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未特别要求的,依据国家相关招生政策执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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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青海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学院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第三条学院名称: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Qinghai College of Architectural Technology)。
学院校代码:4163012974
学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
第二章 办学性质
第四条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为国家公办、全日制建筑、通信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规定及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录取条件及规则
第六条录取条件
在相应批次报考我院专业且政审合格、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第七条录取规则
(一)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清(志愿优先)的原则及我院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排序规则的成绩确定录取位次。
(二)对报考外语语种不限制,但我院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三)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我院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四)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如遇生源不足情况,我院可以对招生专业计划进行调整。
(六)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报考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科类的考生只允许参加当年春季高职院校单考单招,已被我院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青海省当年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入校后不允许更换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
第八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五章 办学地点及学历证书
第九条办学地点及学历证书
办学地点: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职(专科)。
第六章 学费及资助体系
第十条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青海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628号)核定的标准执行。
(一)普通高职(专科)建筑类和通信类专业学费4700元/人•学年,建筑文秘专业学费4300元/人•学年。
(二)住宿费按不同条件,收费标准分别为800-1200元/人•学年。
第十一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一)奖学金资助体系
1.学院设有中高职“国家奖学金”,中职奖励额为每人每年6000元;高职奖励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学院设有高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学院设有高职“小岛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
4.学院设有“校级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奖励学生占班级人数的15%,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300元,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元、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00元;
5.学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助学金”,奖助金额设定为3000元、2000元、1000元三个等次;
6.学院对中职学生实行减免学费教科书费等政策。
(二)助学金资助体系
1.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勤工助学等资助体系;
2.针对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资助相关政策应助尽助,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平均3300元;
3.退役士兵复学或入学后取得学籍并在校就读的,根据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300元;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生源地贷款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最高贷款金额为16000元;
5.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实行求职补贴政策,每人一次性补贴1000元;
6.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定勤工俭学岗位,完成工作考核后每人每月发放补助300元。
第七章 中高职联合培养
第十二条专业及培养形式
(一)专业名称:大数据与会计, 专业代码:530302
建筑工程技术, 专业代码:440301
(二)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三)学 制: 二年
(四)办学地点: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
果洛州职业技术学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
青海省水电职业技术学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
(五)毕业证书获取:学生在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果洛州职业技术学校或青海省水电职业技术学校学习期满且学业合格后,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职)专科学历证书。
(六)录取形式:通过单考单招考试达到我院录取条件,经录取后升入中高职联合培养班级学习。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三条 附则
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qhavtc.edu.cn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71—6256322、6256346、8125393
联系人:杜老师、刘老师
邮政编码:810012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tuicezhiyuan.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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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最早可追溯到始建于1895年的天津北洋西学学堂,1956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由原东北工学院、西北工学院、青岛工学院和苏南工业专科学校的土木、建筑系(科)整建制合并而成,积淀了我国近现代高等教育史上最早的一批土木、建筑、环境类学科精华,是新中国西北地区第一所本科学制的建筑类高等学府,我国著名的土木、建筑“老八校”之一,原冶金工业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务院首批获准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的学校,现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实施院校,陕西省、教育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 Technology。
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主要培养研究生和本科生,颁发本科学历证书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现有雁塔校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邮编:710055)和草堂校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草寺东路,邮编:710311)。
第五条 学校招生类别为:普通理工类(含本博贯通培养、本硕分流培养等)、普通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定向、保送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班、中外合作办学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
第七条 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和相关日常工作等。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本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非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05%。
第十二条 学校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或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加分项适用于投档及分专业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三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录取依照当年该省(区、市)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2024年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排序的,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照投档成绩结合体检结论调剂到该省份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的录取原则: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学校按照各省(区、市)综合分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依次排序)。
第十六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体育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改革省份不低于普通类本科批控制分数线或普通类一段线),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依次排序)。
第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原则: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依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并按规定录取。录取考生限定就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如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我校相关专业在生源省份录取分数线下20分且选考科目符合要求,可申请就读相应普通类专业)。
第十八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南疆单列计划、内地新疆班、定向计划招生,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生源所在地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二十条 学校英语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学校课程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二十一条 按照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各学院根据在校学习成绩和意向志愿,分流至其中一个专业学习,具体分流方案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达到专业培养要求,按所学专业毕业、授位要求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澳大学安德学院(简称安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和澳大利亚南澳大学联合设立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的本科专业为土木工程(081001H)、工程管理(120103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建筑电气与智能化(081004H)。安德学院只录取有专业志愿且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学制四年,采用“4+0”模式培养(学生可自愿选择第3和第4学年在南澳大学学习)。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习四年的学生,由中澳双方教师共同授课,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第3和第4学年赴南澳大学学习期间达到两校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同时授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南澳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其 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学校互联网域名是http://www.xaua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9-82202288,029-82205014(传真),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xauat.edu.cn。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工作,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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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吉林建筑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建筑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吉林建筑大学净月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街道银杏社区新城大街5088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建筑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工程力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功能材料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智能建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地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交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应急技术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消防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城市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经济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地理信息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5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公共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数字媒体艺术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我校学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内容。此外,我校还设立了学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筑梦奖学金、科桥助学金、龙源助学金等项目,并积极拓展社会资源,极大地丰富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助渠道。
入学前,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081001H)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080601H)分别与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美国杨斯顿州立大学合作,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九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结合各省相关文件并参考该省生源情况而定。
2.专业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投档成绩)优先、参考志愿、无级差”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暂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3.优先级别。
如果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不同省(市)排序规划分别为:
非高考改革省(市)科目顺序为: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顺序比较语文、外语、综合成绩、数学;其他理科专业顺序比较数学、理科综合、外语、语文;其他文科专业顺序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及安排专业。
高考改革省(市)中采用“3+3”模式的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第三高成绩的选考科目。
高考改革省(市)中采用“3+1+2”模式(物理科目组)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物理、单科最高成绩的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再选科目;
高考改革省(市)中采用“3+1+2”模式(历史科目组)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历史、单科最高成绩的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再选科目。
4.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给予考生分配专业时,若投档成绩并列相同,则高考实际分数高者优先。
5.录取到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绘画基础,入学后须加试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将转入分数相同或分数相近的专业。
6.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采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即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
报考我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录取时原则上按投档考生所在省(市)投档的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分配,若多名考生综合分并列相同,则单科比较顺序依次为专业课成绩、素描成绩、色彩成绩。如果投档考生所在省(市)未按照综合分投档,则按(综合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方式,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分配,若多名考生综合分并列相同,则单科比较顺序依次为专业课成绩、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2)我校书法学专业使用招生省份书法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考生需取得招生省份的书法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
书法学专业按投档考生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多名考生综合分并列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再相同,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082801H)、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081001H)、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120103H)、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080601H)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如果填报了其中的某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当该专业无法录取时,视作该生同意调剂到选考科目相同的其他未录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8.对于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类别,按国家及相关省份招生政策执行。
9.我校对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录取,按各高考改革省份相关政策执行。
10.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建议,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相关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j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街5088号
邮政编码:130118
联系电话:0431-84566063
注:本校网络在线咨询答疑平台为:
教育部阳光高考院校信息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吉林建筑大学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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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安徽建筑大学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情况: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专业)招生计划30人,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学费为21000元人民币。以下是关于安徽建筑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专业)招生计划30人。本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由外教授课,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建筑大学等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22〕194号),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学费为21000元人民币。
收费标准如有变更,按照安徽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最新标准执行。在美学习期间,学生按中密歇根大学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说明:通常来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比较贵,少则2-3万元/年,通常都是5-6万元/年,10-20万元/年也有,但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比普通专业录取分数低10-20分,甚至有些学校低20-30分,那些本身有出国意向、家庭条件不错但分数不够目标院校普通专业的同学可以考虑报考。
各位同学和家长们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关于2024安徽建筑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的信息,可以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liuxue.haomayi.com/guojibenke/ ,我们拥有最专业的团队,将尽最大的努力为您答疑解惑,祝您生活愉快。
2024安徽建筑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怎么样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
本专业是安徽建筑大学(AHJZU)与美国中密歇根大学(CMU)合作举办的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本科教育项目,学生前 3 年在安徽建筑大学修完规定的学分,达到美国中密歇根大学的入学要求后,最后1年赴中密歇根大学攻读室内设计专业。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环境设计(室内设计)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理论与技能、具备国际化视野、适应跨文化的交流沟通、具有较强的设计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具备较强职业适应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及实践能力的国际化环境设计(室内设计)专业人才。
本专业拥有专职教师22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8人。教学团队获得省级以上教学与科研项目40多项,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安徽省哲学与社会科学重大项目3项,出版省级规划教材8部,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6项。
本专业培养的基本要求是所培养的学生热爱祖国,能够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需要,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竞争力,具有团结合作精神。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更好的服务考生、服务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053)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学院路999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学制:3年
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概况: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48年,原名哈尔滨技术专门学校,是我党在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一所建筑类职业技术学校,经过整合1998年成为全国第一批和黑龙江省第一所独立建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伴随着共和国的成长不断发展,学院历经高职校、示范校、优质校、双高校建设,历经70多年的办学历程,铸就了严谨的治学态度,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结出了丰硕成果。建院以来,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秉承“德能兼融、行知合一”的校训精神,深切践行陶行知先生“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的理念,以“行知精神”为引领,形成培育工匠精神为核心的育人实践体系。学院始终坚持“团结奋进,求实创新,传承奉献”的校风,恪守“敬业、善能、重导、爱生”的教风,倡导“惜时、善学、精技、求真”的学风,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提高人才素质为本位,以巩固国家示范性项目建设成果为重点,以培养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为目的,以“双高”为发力点,学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注入了“龙建院方案”。学院是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黑龙江省课程思政改革示范校,黑龙江省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院校,黑龙江省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单位,教育部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专业和建筑材料工程技术专业被列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智慧建造虚拟仿真实训教学中心被列为教育部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黑龙江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单位标兵,教育部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并设立招生就业处。招生工作委员会为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招生就业处为常设机构,负责国家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入学考试
第七条 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黑龙江省美术省级统考。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院本省招生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普通批、艺术批,外省招生批次为高职普通批。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颁布为准。
第九条 学院在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所投档的考生中,按照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十条 学院根据投档成绩,对报考我院的考生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普通类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综合(首选科目单科、再选科目单科以此类推)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艺术类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艺术类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一条 未被所有填报志愿录取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进行退档处理。
第五章 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
第十二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要求,学校开展“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试点专业如下: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440301)(专科)对接黑龙江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081001)(本科)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440403)(专科)对接黑龙江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081002)(本科)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440402)(专科)对接东北石油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080601)(本科)
第十三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五年,五年均在我院培养。
第十四条 “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由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后两年学费按照本科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五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考核转段由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考核由本科院校牵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2学年末。考核合格学生由学院在第3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养,进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按专科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的学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贯通”培养计划,可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按照专科毕业要求继续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由高职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后转为本科学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十七条 “高本贯通”试点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前三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转段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后两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八条 “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建筑室内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四个专业学费为9000元/年,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建筑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学费为15000元/年,其它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住宿费为800元/年。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复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校内奖学金。学院和银行合作为贫困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部分贫困大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的招生政策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电话:0451—85915000 85915700
招生网址:https://zs.hict.org.cn
招生咨询邮箱:zs85915000@163.com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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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业技术学校主要指大学专科院校,也称为高等职业院校。我国目前拥有高等学校3013所,其中普通高校2759所,本科院校1270所,而高等专科学校有1489所。更多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名单,往下看吧。
高级职业技术学校主要指大学专科院校,也称为高等职业院校。这类学校提供的是高等职业教育,旨在培养具备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技术、专业技能的人才。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非师范、非医学类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通常规范校名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而师范和医学类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则规范校名为“高等专科学校”。
排名 | 学校名称 | 办学层次 |
1 |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顶尖高职院校 |
2 |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顶尖高职院校 |
3 |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顶尖高职院校 |
4 |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顶尖高职院校 |
5 |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顶尖高职院校 |
6 |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 中国顶尖高职院校 |
7 |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顶尖高职院校 |
8 |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顶尖高职院校 |
9 |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 中国顶尖高职院校 |
10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顶尖高职院校 |
11 |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 中国顶尖高职院校 |
12 |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顶尖高职院校 |
13 |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 中国顶尖高职院校 |
14 |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顶尖高职院校 |
15 |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顶尖高职院校 |
16 |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 | 中国顶尖高职院校 |
17 |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一流高职院校 |
18 |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一流高职院校 |
19 |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 中国一流高职院校 |
20 |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一流高职院校 |
21 | 山东职业学院 | 中国一流高职院校 |
22 |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一流高职院校 |
23 |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一流高职院校 |
24 |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一流高职院校 |
25 |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一流高职院校 |
26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 中国一流高职院校 |
27 |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一流高职院校 |
28 |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一流高职院校 |
29 |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一流高职院校 |
30 |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一流高职院校 |
31 |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一流高职院校 |
31 |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一流高职院校 |
33 |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一流高职院校 |
34 |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 中国一流高职院校 |
35 |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一流高职院校 |
36 | 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 | 中国一流高职院校 |
37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 中国高水平高职院校 |
38 |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高水平高职院校 |
39 |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高水平高职院校 |
40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中国高水平高职院校 |
41 |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高水平高职院校 |
42 |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 中国高水平高职院校 |
43 |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高水平高职院校 |
44 |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高水平高职院校 |
45 | 共青科技职业学院 | 中国高水平高职院校 |
46 |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高水平高职院校 |
47 |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 中国高水平高职院校 |
47 |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 中国高水平高职院校 |
49 |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高水平高职院校 |
50 |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 中国高水平高职院校 |
1.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该学校于1993年创建,是我国最早独立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院校之一,学校创办以来,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创造了多个中国高职教育的第一,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
2.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的省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目前拥有8个国家级重点专业和12个省重点专业。是“双高计划”第一类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
3.淄博职业学院
淄博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淄博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学校,该校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56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7.18%,企业满意度高达97.42%。
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33年,是广东省唯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双高计划”示范单位。该校的毕业生一向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初次就业率高达98%,单位满意度99%。
5.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的建校历史可以追溯到1958年,曾用名北京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后来和北京邮电工业学校合并成现在的学校。该校的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企业满意度95%以上。
6.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浙江省金华市,1998年被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市属地方性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
7.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河南省开封市,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全国前十)建设单位。该校自建校以来培养了20多万名毕业生,走向全国各地工作岗位。
全国的职业学校校各具特色,在广东深圳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领跑3+证书录取榜,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轻工专业瞩目。其他院校如江苏省无锡市的无锡职院、河南的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等也在各自领域有优势。
一、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全国第一的实力派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全国综合实力第一的高职院校,今年继续领跑3+证书录取分数榜,最低投档分高达349分。学校拥有留仙洞、西丽湖等多个校区,开设专业75个,教职工1335人,全日制在校生高达2.2万人。其王牌专业包括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等,紧贴市场需求,毕业生就业率极高。2024年,学校计划通过自主招生录取600人,涉及76个专业,学制为3年。
在2024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还新增了四年制本科招生专业,使得本科招生专业总数增至15个,这进一步丰富了学校的专业设置,并提升了学校的办学层次。
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轻工行业的佼佼者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拥有新港、琶洲等多个校区。今年恢复3+证书中职生专科批次招生,最低投档分为322分。该校的轻工类专业如机电一体化技术、精细化工技术等备受瞩目,毕业生在轻工行业具有广泛的就业前景。
三、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数控技术与物联网的摇篮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的王牌专业是数控技术和物联网应用技术,致力于培养制造业和信息技术领域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今年该校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暂未公布,但其在职业教育领域的实力不容小觑。
四、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水利水电的翘楚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以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和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为特色专业,致力于培养水利行业的技术和管理人才。该校的教学质量和就业率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五、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汽车与药品的交汇点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在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和药品生物技术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其毕业生在汽车和生物医药行业具有广泛的就业前景。该校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也备受关注。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隶属于河北省公安厅,是一所全日制公办的专科院校。别看该校是一所专科类型的院校,但是因为是公安类的警校,所以该校的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有参加公安联考的机会。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这所大学曾经由铁道部管理,后面转交给河北省管理,拥有强大的行业背景,还和西安铁路局等70多家铁路单位有合作关系,培养出很多铁路优秀人才,进入到铁路系统工作。学生如果考入这所专科大学,学习相关铁路专业,毕业后很容易拿到铁饭碗。
高中毕业后,学生有多种技术和职业路径可以选择,这些选择不仅包括传统的手艺技能,还涵盖了现代科技领域的发展趋势。对于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可以考虑学习花艺、数字营销和社交媒体管理等技术,这些技能有助于个人职业发展。
高中毕业后,你可以选择学习各种不同的技能、知识和技巧,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做准备以下是一些你可以学习的方向
1.大学本科学习:继续学习大学本科课程是最常见的选择。你可以选择一个你感兴趣的学科专业,例如工程学、医学、会计、经济学等。这将为你提供更深入的学术知识和专业技能,为你将来的就业做好准备。
2.职业培训:除了大学本科教育外,你还可以选择职业培训课程,获得某个具体职业所需的技能和证书。例如,你可以学习前端开发、UI设计、烹饪、美容美发等。这些职业培训课程通常较短,可以更快地帮助你进入工作市场。
3.创业培训:如果你有创业的愿望,你可以选择参加创业培训课程。这些课程将教授你如何策划、管理和运营自己的企业。创业培训将帮助你掌握创业所需的技巧和知识,增加你成功创业的机会。
4.艺术培训:如果你对艺术和文化感兴趣,你可以选择学习音乐、舞蹈、绘画等艺术课程。这将帮助你培养你的创造力和表达能力,同时还能为你提供进入艺术和文化行业的机会。
5.语言学习:学习外语是提升你的就业竞争力和全球视野的一个重要途径。你可以学习英语、法语、德语、日语、韩语等语言,以便在未来与国际市场和工作机会接轨。
6.自学:除了参加正式的学习课程,你还可以通过自学来提升技能和知识。自学可以通过阅读书籍、观看在线教育平台的教学视频、参加网络课程等方式进行。
总之,高中毕业后,你有很多不同的学习选择。无论你选择什么,都要确保你对所学的内容感兴趣和有热情,并且与你的职业目标相符合。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你将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1、烹饪类: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如果说真要学一门手艺的话,其实学烹饪是最靠谱的。当然前提是学烹饪是需要有一定的天赋,并且对烹饪有一定兴趣的学生比较推荐学习。衣食住行都是和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出师后不管是创业还是找工作都不算难,不过建议最好是找个靠谱的培训学校学习。
2、美容美体:这一行就比较适合女生去学习了,其实古往今来女人的钱都是最好挣的。而美容美体方面本身就是缺口比较大的行业,基本上学这个的女生都是不愁就业问题的,即便是学历不高,找工作都不难,而且收入不错,就是相对比较辛苦。出师后去北上广深等经济发达地区就业收入和前景会更高。
3、理发烫染:学理发其实也是一个很不错的出路,毕竟发型对任何人的影响都是很大的,所以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其实都很适合学习理发这门技术的,就是这一行专业性很强,学不好难有出路。但理发这门手艺学好不管去哪里都不愁就业,甚至有条件自己还能创业,理发烫染这一行的利润也是很大的。
4、纹绣美甲:只要是和“美”相关的行业,其实都是不缺少就业机会的。不管是纹绣、美甲、美睫等都是现在比较火热的行业,毕竟没有不爱美的女生,学这类技术如果手艺很好其实并不缺少回头客,甚至做好了收入各方面都很不错。有条件同样也能自己开店创业,投入不大,发展前景还很不错。
就业率比较好的职业学校有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等。虽然别看学生们的文化课成绩可能不是很高,但是在职业专业技能方面还是较为优秀的。
就业率高的职业学校包括: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广东省,以航空物流管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专业著称,约60%的学生能够顺利就业于民航机场。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被誉为“专科的小清华”,与腾讯、华为等大型企业合作,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浙江省,以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专业为王牌,毕业生就业率为97.48%。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以飞机维修等专业为优势,就业率高,实用性强。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与多家铁路企业合作,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位于重庆市,提供全日制本科专业,平均就业率达到95%以上。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江苏省,与多家知名企业合作,毕业生就业率高。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中国邮政集团,毕业生直接进入邮政系统工作。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国家电网,每年有大量毕业生进入电力系统。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原隶属于铁道部,在铁道和地铁方面就业非常好。
这些学校不仅提供了高质量的教育资源,还与各大企业和行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确保了学生毕业后能够顺利进入相关领域工作。
第一所是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该校是水利部和河南省共建的高职类院校。
录取分数线相对来说并不高,但是水利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未来就业率还是不错的,也有更多的机会进入事业单位工作。
第二所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公安类院校,该校公安类专业的毕业生,有机会参加公安联考。这个考试的入警率是非常高的。只要学生们在校期间认真学习了,没有混日子,基本上都能考出不错的成绩,成功入警。
第三所是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和安徽公安职业学院一样,也是专科中的公安类院校,该校公安类专业的毕业生,同样可以参加公安联考。未来入警的几率非常高。
第四所,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同样被称为高职211的学校。该校毕业生的实习机会很多,未来的就业面也是非常广的。录取分数线并不是很高,低分段的学生也可以参考一下,未来的发展前景也是比较不错的。
第五所是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该校是一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综合实力强,2022年校友会专科排名山东省第一,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办学底蕴丰富,前身是1936年创办的济南惠鲁商业学校,距今已有80余年的历史。
该校的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6%以上,毕业生深受优秀用人单位的青睐,特别是王牌专业的毕业生很抢手,学校与京东、重汽、海信、西门子等国内外知名的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办学实力是超过一般普通本科院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