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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的学生。
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2356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地址:
昆仑校区: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258号
邮政编码:530216
园湖校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12号
邮政编码:530023
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9号
邮政编码:530007
6.联系电话:0771-2188600、5668996、5659821
7.学校网址:https://www.gxjtc.edu.cn
8.学校电子邮箱:jzyzjc@gxjtc.edu.cn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创建于1958年,座落于广西首府南宁市,现有昆仑、园湖、相思湖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700余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7000余名,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交通运输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公办高等学校。
学校获批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交通运输部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西高等教育综合改革首批试点高校、广西首批特色高校建设单位、广西高端应用型本科人才联合培养试点单位,学校连续21年荣获广西高校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称号。
学校设有路桥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交通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航海工程学院、东盟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及通识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等11个教学单位,开设有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物流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等50个专业(方向),开办有广西交院驾校培训有限公司等4个校办企业,1个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
学校始终秉承“坚持发展交通运输主干专业不动摇、坚持培养交通运输人才不动摇、坚持服务交通运输行业不动摇”的办学基本思路,依托交通行业优势,以“为广西综合交通体系中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所需的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努力建设交通特色鲜明、具有相当规模、办学效益显著、在区内外享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校长、其他校领导组成的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和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及时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需集体决策的各种重大问题。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各项具体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招生职能部门是招生就业处,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工作,在招生过程中不收取任何中介费用。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若考生、家长发现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有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现象,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71-5650229(学校纪检监察室)。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 号)等有关要求。
因专业的特殊性及用人单位工作岗位的需要,对以下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增设补充要求:
关于申报“空中乘务”专业的基本条件(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行业特点):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精神、心脏及传染病;无纹身、无狐臭;牙齿洁白整齐;无明显的“O”、“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
2.身高要求: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0CM-175CM。
3.视力要求: 眼球没有发生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
关于申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基本条件(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行业特点):
1.身高要求: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0CM以上。
2.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
关于申报“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基本条件(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行业特点):
无心血管疾病、地中海贫血症、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规定。航海技术专业身高要求165cm以上,辨色率正常;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身高要求155cm以上,无红绿色盲。
关于申报“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基本条件(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行业特点):
身体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心血管疾病、心脏病、高血压和家族病史,无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无神经病、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无口吃,听力正常,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九条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限,入校后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十条学校普通高考招生,遵循设置有招生计划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1.普通高考招生中,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名次排位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2.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可参与专业调剂志愿录取,但统一安排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专业调剂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逐个处理。对“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则随机录取到与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最接近的缺额专业。
第十一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录取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分录取。
第十二条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1.短信查询
考生可编辑短信GKDA+报名号+信息查询密码发送到10659200111(电信)、106211002(移动、联通),即可查询个人普通高考投档、录取信息。
2.网站查询
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系统导航—录取查询—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栏目,输入本人报名号、信息查询密码(即考生高考报名系统登录密码)、系统提示的随机验证码,并点击“提交”,即可查询个人普通高考投档、录取信息。
查询方式如有变动请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学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而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新生,做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住宿人数标准收费,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一)学费标准
1.财经商贸大类专业:6500-7200元/学年。
2.电子与信息大类专业:7000-7800元/学年。
3.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专业:6600元/学年。
4.交通运输大类专业:6500-8000元/学年。
5.土木建筑、装备制造大类专业:7000-7500元/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
1.园湖校区家属区学生宿舍(10人间):750元/生.学年;
2.园湖校区C栋(8人间)、2栋学生公寓(6人间)、家属区学生宿舍(6人间):800元/生.学年;
3.园湖校区1-2栋学生公寓(8人间):950元/生.学年;
4.昆仑校区1-8栋学生公寓:950元/生.学年;
5.昆仑校区9-12栋学生公寓:1050元/生.学年;
6.昆仑校区13-15、16、21栋学生公寓(8人间):1150元/生.学年;
7.昆仑校区13-16、21栋学生公寓(4人间):1550元/生.学年;
8.昆仑校区17-18栋学生公寓(6人间):1350元/生.学年;
9.相思湖校区学生公寓:750元/生.学年。
(三)服务性收费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米;网络服务费1.5元/小时,30元/户.月;补办校园一卡通费用为30元/卡,首次办理不收取费用;伙食费自愿入伙,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五章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数字媒体技术(平面设计,中外合作)
专业代码:510204H
收费标准:12000元/学年(学费标准以物价局备案及审批通过的为准)
第十六条 人才培养模式
(一)经教育部门批准,我校与英国南埃塞克斯学院合作办学,采取“3+0”培养模式,即大学三年均在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达到要求,将分别获得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和英国南埃塞克斯学院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
(二)完成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学习后,雅思成绩达到英方院校当年要求的入学成绩的学生,可直接进入英方就读本科。如果雅思成绩不合格,也可到英方学习英语,英文成绩符合英方院校入学标准后进入英方就读本科。
第六章 在校学生奖励或资助项目
第十七条在校生享受以下奖励及资助项目。
1.国家奖学金
学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在校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学校全日制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可参评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4.筑梦奖学金
学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可参评筑梦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
5.国家助学金
学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三档,其中一等助学金为每生每年4300元、二等助学金为每生每年3300元、三等助学金为每生每年2300元,按学期发放。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按学期发放。
6.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通过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单独招生、普通高考等升入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可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7.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学校全日制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我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全日制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以学生所读的专业学费为参考标准,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含新生)可自愿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学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如无法申请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可自愿向学校申请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9.学校奖学金
学校全日制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可参评学校奖学金,奖励标准分三档,其中一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学期1200元、二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学期800元、三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学期400元。
10.学校优秀学子专项奖学金
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参评优秀学子专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学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学校全日制一年级在校生分三档,其中一等每生每学年1500元、二等每生每学年1200元、三等每生每学年1000元。
11.校内勤工助学
学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利用课余时间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校内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
12.求职创业补贴
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年度家庭属于低保、在校期间有国家助学贷款或特困人员)和残疾的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可享受政府发放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为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2023年1448元/人)。
附 则
第十八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章程、要求、规定等如与本章程有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以往条款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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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1. 学校名称: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 学校代码:13831
3. 办学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五象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玉洞大道109号,邮政编码:530001;科园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邮政编码:530007。
4.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 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6.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7. 学校简介: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9年,原由国家电力工业部举办、广西电力工业局主管,现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直管,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办电力类高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五象校区位于国家级新区南宁市五象新区,科园校区位于南宁市高新区核心地带。办学45年来,学校秉承“厚德笃学 砺能敏行”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高职在校生将近17000余人,成为全国电力类高职院校中办学规模最大、实力较强、办学前景好的高校。
学校设置有电力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环境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财经与管理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设置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44个招生专业,拥有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产教融合专业合作试点专业,6个省级示范特色专业。建成“建-造-发-输-变-配-用-管”全电力产业链的专业体系。与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广西科技大学、广西警察学院合办产教融合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成3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示范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自治区级示范特色实训基地。建成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1个,主持自治区级专业教学资源库6个。拥有省部级教学成果18项。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学校全日制招生分单独招生、对口招生、高考统考招生等形式,2024年计划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新生6800人。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内容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学校所有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学费。
预缴学费标准为:
1. 电力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环境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专业7500元/学年。
2. 财经与管理学院专业65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
1. 五象校区:1栋、2栋、3栋、4栋4人间1550元每年,6人间1350元每年。
2. 科园校区:7栋、9栋550元每年;5栋650元每年;8栋、10栋750元每年;1栋(3人间以外宿舍)、2栋、3栋900元每年;4栋、6栋930元每年;1栋(3人间)、5栋西楼1350元每年。
学校无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六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科(高职)批次安排,按生源省区划定的同类同批次录取分数线,参加相应批次的招生。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的录取规则,按广西教育厅批准的招生简章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执行“分数优先 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照位次高低排序,高位次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录满,则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第二专业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第三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按第四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八条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因所学专业工作性质所限,我校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水电站机电设备与自动化、发电运行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设备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智能机电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民航运输服务等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民航运输服务专业报考身高要求男生170-185cm,女生160-175cm;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报考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70cm,女生不低于160cm。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以及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咨询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公众全面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771-2212981)。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工作,招生录取不收取任何中介费用。
第五章 学生待遇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学生资助机制:
1. 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36000元(12000元/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政府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学校奖学金等奖助项目,每年享受奖助学金的在校生比例超过28%,个人所获奖助学金金额一年最高可达一万元以上。
3. 设立校内各类勤工助学岗位600多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学校勤工助学。
第十二条 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专升本”考试招生的具体实施方案,学校毕业班学生可通过参加当年“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具体要求和形式以当年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为准。
第十三条 具有学校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学习最长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鉴定)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第六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四条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1.学校官网:https://www.gxdlxy.edu.cn
2. 招生办电话:0771-2213032。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与国家法律和上级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法律和上级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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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2024年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概 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 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 职(专科)
第七条 学校国标代码:11608
第八条 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长堽路99号(长堽校区)
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长岗大道98号(里建校区)
第九条学校概况: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历史悠久,是广西唯一一所水利类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学校总面积1180.13亩,建筑总面积404363平方米。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兼职教师1500余人,由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领航,部级科技英才领衔,全国水利职教名师、全国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广西卓越学者和全国技术能手、广西水利首席科学家、广西TRIZ创新方法首席专家领军,由“名家+名师+名匠”组成的高水平教师团队,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能力强的双师队伍。设有11个二级学院,开设56个专科专业、5个联办本科专业,覆盖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群、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群等八大专业群,全日制在校生232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多年荣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称号,是广西新一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A类学校、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院校。
第三章 录 取
第十条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外语语种:不作要求
二、身体健康要求:
报考我校考生均需参加高考体检并符合以下要求:
1.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标准执行。
2.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对以下27个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
序号 | 专 业 | 序号 | 专 业 |
1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2 | 供用电技术 |
3 | 供用电技术(电力营销) | 4 | 供用电技术(轨道交通供电) |
5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6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新能源发电) |
7 | 输配电工程技术 | 8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
9 | 供用电技术(电力工程项目管理) | 1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1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12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13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14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15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16 | 水利机电设备智能管理 |
17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8 | 机电设备技术 |
19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20 | 数控技术 |
21 | 建筑室内设计 | 2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数字化施工) |
23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24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25 | 现代通信技术 | 26 | 数字媒体技术 |
27 | 数字媒体技术(UI设计) |
3.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对于以下1个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
序号 | 专业 | 序号 | 专业 |
1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因特殊工种行业限制,对于以下专业,体检标准要求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体检标准要求。
序号 | 专业 | 序号 | 专业 |
1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2 | 供用电技术 |
3 | 供用电技术(电力营销方向) | 4 | 供用电技术(轨道交通供电方向) |
5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6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新能源发电方向) |
7 | 输配电工程技术 | 8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
9 | 供用电技术(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方向) |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有不符合以上体检要求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
(一)普通高考招生
普通高考招生按设置招生计划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所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成绩排位高者优先录取。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二)基层水利人才定向招生。基层水利人才定向招生计划安排在广西普通高考录取高职高专提前批次进行。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原则,将出档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年度定向招生计划,按高考成绩分地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成绩排位高者优先录取。在定向生生源县(市、区)内,如果生源不足,可以在同设区市范围内的其他县(市、区)征求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
(三)计划未满按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时,按照上述录取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及学历证书:
一、学校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住宿费、学费等费用,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一)我校各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