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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西高考志愿投档有已经投档、院校在阅、预录取等状态,高考投档状态是指考生参加高考后,根据自身的考试成绩来决定被录取的院校以及专业的状态,考生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志愿投档系统或者录取结果查询系统等多种方式来查询自己的投档状态。
2024广西考生怎样查询高考志愿投档录取情况
1、电话查询:
2024高考志愿填报档案状态查询录取结果可以拨打电话或者编辑短信到招生办进行查询,因为可能存在同一时段查询人数过多,所以如果电话出现占线情况,可以多试几次,或者多等一会儿。
2、招生办官网查询:
进入广西招生办的官方网站,根据提示即可查询高考志愿录取信息,查询2024高考志愿填报档案状态的时候一定要找官方网站,不要骗。
3、APP查询。有一些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为了方便大家随时查询分数和录取结果,也开发并推出了自己的官方指定APP,比如河南省有“河南高考”APP、江苏省有“江苏招考”APP,广西考生们可以在应用商城或者其他官方提供的渠道下载。用APP查询录取结果更加方便快捷,并且同学们也能了解到更多本省的考试资讯。
4、录取院校网站查询。有一部分大学也会在自己的招生网站开通录取查询通道,或者直接公布学校的录取名单,不过并不是所有院校都会有这样的渠道,
5、广西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
高考生进入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输入本人报名序号、信息查询密码、系统随机生成的验证码,即可查询个人普通高校招生投档、录取信息。
温馨提示: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2024广西高考志愿投档状态查询方法及入口,可以下载高考志愿APP查询,各大手机应用市场均可下载。
(1)自由可投:表示该考生所填报的批次还没开始投档,或者是广西考生的档案不符合投档条件未被投出,或者是投出去后又被学校退档,如是被学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最近一次院校退档的理由。如果被退档,那就只有等待征求平行志愿了。
(2)已经投档:表示省招办已将档案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这时高校还没有任何动作,即使你打电话询问高校,高校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你录取到哪个专业了,只知道投档进来了,还没看到你的信息。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广西考生的电子档案。这时高校正在录取的信号,但是并不代表高校已经录取完或者没录取完,他们只是在过程中或者正在等待提交省招办审核。
(4)院校预退:表示广西考生因种种原因院校不予录取,院校向省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这是表示高校已经向省招办提交了初步录取结果,对退档的考生做出了退档说明。查到这个,你也要准备填报征求志愿了,要随时注意考试院的征求平行志愿公告。
(5)院校预录:表示院校准备拟录取该考生,已通过网络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省招办,等待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表示高校已经根据录取规则录取完毕,并且已经提交给省考试院等待审核的过程,这时如果高校告诉你已经预录取了,基本就确定能被录取了。
(6)录取:表示广西考生网上录取信息经省招办录检通过。省考试院审核通过后,高校才能公布录取结果,并且考试院通过系统公示给考生,考生能查到已经录取,这时候已经尘埃落定,你只需要等待录取通知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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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西高考征集志愿学校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征集志愿是针对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计划,为第一次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提供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2024年广西征集补录高校名单尚未发布。
以下为2023年广西征集补录高校汇总,其中本科批征集志愿的学校包含了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沈阳建筑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等。
院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统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
天津中医药大学 | 公共管理类 |
天津师范大学 | 日语 |
朝鲜语 | |
市场营销 | |
物流管理 | |
天津财经大学 | 日语 |
旅游管理类 | |
商务英语 | |
河北大学 | 保险学 |
山西大学 | 日语 |
中北大学 | 生物工程 |
山西医科大学 | 基础医学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 理论与应用力学 |
工程力学 | |
采矿工程 | |
环境工程 | |
环境生态工程 | |
工商管理 | |
市场营销 | |
沈阳建筑大学 | 功能材料 |
家具设计与工程 | |
工程管理 |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
土地资源管理 | |
城市管理 | |
沈阳药科大学 | 医疗产品管理 |
大连外国语大学 | 俄语 |
西班牙语 | |
朝鲜语 | |
跨境电子商务 | |
旅游管理 | |
日语 | |
朝鲜语 | |
旅游管理 | |
长春理工大学 | 材料化学 |
黑龙江大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商务英语 | |
东北农业大学 | 工业工程类 |
哈尔滨医科大学 | 公共事业管理 |
浙江中医药大学 | 助产学 |
杭州师范大学 | 预防医学 |
护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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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在填报提前批征集志愿时要仔细看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具有很强的规范作用,既是对高校的一种约束,也为考生创造了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同时,它也是广西考生了解招生政策的主要途径,是填报征集志愿不可或缺参考资料。
2、征集志愿不能仅靠参考正常录取阶段的分数线。
有的广西考生认为,出现在征集志愿名单中的高校既然在正常投档录取时没能录满,那征集志愿时的录取分数一定会有所降低,而事实却是有相当一部分提前批高校在征集志愿时,录取分数不降反升。
3、填报征集志愿之前一定要确认自己的目标。
在填报提前批征集志愿之前一定要确认自己是以院校作为目标,还是以专业作为优先选择的目标,这样有利于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高校。毕竟有的广西高考生会面临这样的两难选择,而导致错失良机,既没有选择到排名靠前的高校,也没有选择到自己喜欢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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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外国语学院,国标代码为13830,英文名称为“GUANGXI UNIVERSITY OF FOREIGN LANGUAGES”,办学地点为:
五合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
空港校区地址: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89号
第四条 学校为民办、全日制普通二类本科高等学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第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八条 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招生就业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等项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2.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音乐表演专业:发声器官无疾病或者听觉器官无疾病,手臂和手指正常,原则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原则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
③舞蹈表演专业:原则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男生身高172c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较好,手脚无严重受伤。
④设计类、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 以内。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若计划未完成则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的征集志愿录取;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在我校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将视总体生源情况,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调低投档分数线,或申请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对非艺术类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考生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实行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对同分进档考生按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按照以下规则排序:投档成绩—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第十六条 对艺术类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
(一)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认可和使用生源所在省艺术统考(联考)相应层次的成绩。
在此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分统一排名,择优录取。专业分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总分排序录取;文化总分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单科顺序为: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二)使用其它院校专业测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取得其它院校专业合格成绩。
在此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单科顺序为: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考生所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十七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六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九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应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规范我区高等院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专业实行学年学分制收费,每学年收取学费金额按照总学分学费除以标准学制换算并确定,每学年收取学费金额为:
(一)本科普通类专业:泰语、越南语、柬埔寨语、印度尼西亚语、缅甸语22800元/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经济与金融、跨境电子商务、金融科技、行政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酒店管理23800元/学年;英语、法语、西班牙语、翻译、商务英语、德语、日语、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传播学、财务管理、税收学、审计学、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学前教育、艺术教育25200元/学年;汉语言文学26200元/学年;泰语(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培养法律人才实验班)、越南语(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培养法律人才实验班)、柬埔寨语(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培养法律人才实验班)、印度尼西亚语(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培养法律人才实验班)28800元/学年。
(二)本科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美术学27800元/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29800元/学年。
(三)高职类专业:应用越南语、应用泰语、应用外语(柬埔寨语方向)、应用外语(缅甸语方向)、应用外语(印尼语方向)、应用外语(老挝语方向)、应用法语、应用西班牙语、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涉外酒店管理方向)、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星级酒店管理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金融12200元/学年;商务日语、应用英语、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132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
五合校区
(一)标准化宿舍4-9人间:1500-1800元/生.学年;
(二)公寓式宿舍1-4人间:3200-5000元/生.学年。
空港校区
(一)公寓式宿舍3-4人间:3500元/生.学年;
(二)公寓式宿舍5-6人间:3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关于规范我区高等院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3】1号)等有关规定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服务性收费: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米。
(二)代收费:教材费600元/生.学年;军训服装费125元/套;体检费50元/人;学生团体平安保险费:标准为1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三条学生因故退学及其他原因提前终止学业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退费。
第八章 奖(助)学政策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九章 毕业及就业
第二十七条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八条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门设立毕业生就业安置机构,通过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
第十章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各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
第三十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考生应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招生联系电话:0771—4797113、4797126(兼传真)、4797229 网址:http://www.gxufl.com/,QQ群:58985937。
第三十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广西外国语学院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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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西高考录取轨迹查询可以通过广西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查询,这种方法是比较常规的查询志愿录取的方式,输入证件号以及密码后成功登录账号后就可以直接查看到自己的档案的投档状态了。
一、网站查询
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系统导航—录取查询—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栏目,输入本人报名号、身份证号、手机验证码(验证码发至考生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点击“提交”,即可查询今年个人普通高校招生投档、录取信息。
二、短信查询
广西移动、联通手机号码:考生使用系统预留手机号编辑短信GKDA+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发送到106211002,即可查询今年个人普通高校招生投档、录取信息。
广西电信手机号码:考生使用系统预留手机号编辑短信GKDA+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发送到10659200111,即可查询今年个人普通高校招生投档、录取信息。
编辑短信时,GKDA、报名序号、身份证号要连续输入,中间无空格或“+”,短信接收免信息费,短信发送通信费0.1元/条。
三、微信小程序查询
四、“智桂通”APP查询
考生下载“智桂通”App搜索“高考专题”,在“高考专题页—录取查询”中输入本人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和手机验证码,即可查询今年个人普通高校招生投档、录取信息。
2024广西高考录取轨迹查询入口:
2024广西高考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2024广西录取工作从7月5日开始,至8月17日结束。考生需要注意,我区招生录取是分批次进行的,考生可根据各批次投档时间,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状态,并在相应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前查询到该批次的录取结果。
同时,考生可重点关注各批次的征集志愿时间,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及时填报征集志愿。相关日程可能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调整,请考生留意“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发布的公告。
了解录取相关信息发布的官方渠道
录取期间的相关信息,广西高考考生和家长应通过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官方网站、“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所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官网;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省教育厅官方微博、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其他途径了解。录取信息还可以通过高校官网或者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关注自己的录取通知书状态
高校一般会在录取结束后的一周左右向录取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若广西高考考生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官方网站上查询到了录取结果,一直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可及时联系录取高校公布的招生咨询电话查询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情况。
2024广西高职高专普通批正投录取时间为8月11日14:00录取。考生可以登录广西的招生网,在录取动态查询页面,由考生输入考生号和密码查询录取结果,到“录取待审”状态时,说明考生已被相应高校录取,正在办理录取手续,因此不必过于担心,更不要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
广西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24年广西高考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2024广西考生有哪些录取状态
自由可投:表示该广西考生的档案没有投出去或投出去后又被学校退档,如是被学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最后一次院校退档的理由。
已经投档:表示广西省招办已将档案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
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院校在阅"并不表示考生已经被录取,省招办投给院校的档案一般多于招生计划数,院校通过阅档后还要退出不予录取的考生档案。
预录取:表示院校准备录取该广西考生,已通过网络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省招办,等待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
录取:表示录取名册已经过省招办办理了审核签字手续,加盖了录取专用章。
1、填报征集志愿
没录取的广西考生可以选择填报本批次的征集志愿,参加录取名额未满高校的补录。同学们要密切关注当地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报考时间,不要错过了报考的时间。填报志愿时,建议勾选服从调剂选项,这样能够增加被高校录取的机会。
2、选择全日制自考本科
全日制自考本科,面向高中应届毕业生招生,学校计划外自主招生,不受分数限制,校本部就读,毕业获本科学历,可考公、考研、出国留学!这个要选择正规院校,酌情考虑,骗子太多。
3、选择再复读一年
如果专科没有被录取,或是不想去读专科,专科没有喜欢的院校和专业,如果广西考生是出现这类情况,为了不留遗憾就选择复读一年,重新高考。但是复读一年的所要承受的压力较大,需要有很多的决心和毅力才行。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广西艺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广西艺术学院(以下简称“我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广西艺术学院。学校代码:10607。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
第二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我校是全国8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现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国家批准的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点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单位。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艺术学院;证书种类:硕士研究生颁发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3年,本科专业学制4年。
第四条 教学单位:我校下设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1所艺术研究院。
第五条 学科专业:我校现有艺术学、设计学、新闻传播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美术与书法、音乐、设计、舞蹈、戏剧与影视、风景园林、新闻与传播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涉及艺术学、文学、工学、交叉学科4个门类。现有40个本科专业,在国家布点的艺术学门类61个本科专业(含28个特设专业)里,我校已设置40个,覆盖率达到65.5%,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高等艺术教育体系。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见下表:
学院 | 类别 | 招生专业(方向) | 预缴学费 (元/生·学年) | 说明(详见招生简章) |
音乐学院 | 组织校考的专业 | 音乐表演(演奏) | 13200 | 招收管弦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中音号、竖琴、西洋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 |
招收键盘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钢琴、手风琴。 | ||||
招收民乐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竹笛、唢呐、笙、扬琴、琵琶、古筝、中阮、二胡、民族打击乐。 | ||||
招收流行演奏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电吉它、电贝司、双排键电子琴、流行键盘、爵士鼓、萨克斯。 | ||||
音乐学院 |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 | 音乐表演(民歌演唱) | 13200 | 仅招收广西考生。招收唱法:美声、民族。 |
音乐表演(演唱) | 13200 | 招收美声和民族唱法考生。 | ||
流行音乐 | 12000 | 招收流行唱法考生。 | ||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 40000 (详见第二十二条) | 仅招收演奏类乐器为钢琴的考生。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 | ||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 40000 (详见第二十二条) | 招收演唱考生。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 | ||
音乐学(音乐理论) | 12000 | |||
音乐学院 |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 | 录音艺术 | 12000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12000 | |||
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教育 | 12000 | 招收音乐教育类主项为器乐的考生,招录乐器种类:钢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古筝。 | |
音乐教育 | 12000 | 招收音乐教育类主项为声乐的考生。 | ||
美术学院 | 绘画 | 13200 | ||
美术教育学院 | 美术教育 | 12000 | ||
设计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12000 | ||
视觉传达设计 | 13200 | |||
产品设计 | 1200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2000 | |||
动画 | 12000 | |||
工艺美术 | 12000 | |||
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 | 中国画 | 12000 | ||
书法学 | 12000 | |||
舞蹈学院 | 舞蹈学 | 12000 | 招收舞蹈类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考生。 | |
舞蹈表演(表演与教育) | 13200 | 招收舞蹈类中国舞考生。 | ||
舞蹈表演(现代舞) | 13200 | 招收舞蹈类现代舞、中国舞考生。 | ||
舞蹈编导 | 12000 | 招收舞蹈类中国舞、现代舞考生。 | ||
舞蹈表演(国标舞) | 13200 | 招收舞蹈类国际标准舞考生。 | ||
影视与传媒学院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12000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12000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2000 | |||
表演(舞台影视表演) | 12000 | |||
建筑艺术学院 | 环境设计 | 13200 | ||
造型艺术学院 | 雕塑 | 12000 | ||
陶瓷艺术设计 | 12000 | |||
公共艺术 | 12000 | |||
绘画(壁画) | 13200 | |||
美术学院 | 普通类专业 | 美术学 | 12000 | |
设计学院 | 艺术设计学 | 12000 | ||
人文学院 | 艺术史论 | 12000 | ||
文化产业管理 | 12000 | |||
艺术管理 | 12000 | |||
影视与传媒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12000 | ||
广告学 | 12000 | |||
戏剧影视文学 | 12000 | 录取时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 ||
建筑艺术学院 | 艺术与科技 | 12000 | ||
风景园林 | 12000 |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和实施;下设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再检查。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政策
第七条 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及生源情况拟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详见招生信息网后续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精神,我校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西藏、新疆投放分省计划,详见后续发布的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说明。
第八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九条 我校音乐表演(演奏)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其它专业面向部分省(区、市,不含港澳台地区)招生。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计划编制原则具体如下:
1.音乐表演(演奏)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全国按不分省计划编制。
2.其它专业面向部分省(区、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五章 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 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详见《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 我校音乐表演(演奏)专业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该专业与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详见《关于公布学校2024年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应的通知》,请考生自行到招生信息网查阅。
第十三条 我校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考生应取得各专业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合格,各专业与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详见《关于公布学校2024年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应的通知》。
第十四条 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区、市)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入学考试。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成绩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它符合录取要求且尚未录满的专业(方向),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我校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一、组织校考的专业
(一)录取原则
音乐表演(演奏)专业不安排分省计划,文理兼招,按以下录取原则全国排名录取: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乐器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二)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
按上述录取规则录取后,音乐表演(演奏)专业校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II类破格考生。
I类破格:音乐表演(演奏)专业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列表见附件,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小数向上取整),考生分乐器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II类破格:音乐表演(演奏)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分乐器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学校成绩查询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三)学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四)末位同分录取规则
各乐器校考专业成绩末位同分时,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排序;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二、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
我校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使用计划投放省(区、市)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
三、普通类专业
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文化产业管理、艺术与科技、风景园林、广告学、艺术管理、广播电视编导等10个专业招收普通本科类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相应批次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也同分时,按各省高考文化成绩排位排序。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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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民族大学(GUANGXI MINZU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608,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预科、专科(高职)等培养层次。学校现有三个校区,相思湖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思源湖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58号,武鸣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号。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部分省份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详见各省级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民族大学2024年普通高考本科、预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普通高考本科和预科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高考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监督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科学编制招生计划。2024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不匹配、人口较少民族生源不足等问题。
第四章 录取程序
第十一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招生计划100%~105%的比例进行调档;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招生计划100%~120%的比例进行调档。
第十三条 所有专业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投档的普通类专业考生(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且符合录取要求的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严格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金融学(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人工智能(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规定。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西招收的本科普通批次少数民族考生比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以及特殊批次类不受民族成份限制。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我校只开设《大学英语》公共外语课, 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慎重,否则难以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报考我校英语、法语、翻译三个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要求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合格(不组织高考英语口试的省份除外)。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不作要求。印度尼西亚语、柬埔寨语、老挝语、缅甸语、马来语、泰语、越南语等7个非通用语种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制,但入校后第二外语均为英语。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大部分课程为英文授课,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八条 行政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培养模块)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30%,要求男生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8厘米及以上;身心健康,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能够正常参加教学训练活动;肝功能检查符合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合格要求;左右眼裸眼视力4.2及以上,矫正视力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先天性疾病,无明显疤痕、斑痕以及纹身等。
第十九条体育类录取规则
1.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对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所在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广西民族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投档规则,录取规则按本章程第十三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我校其他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成绩,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一、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二、执行顺序志愿、单志愿或梯度志愿等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高考总分(高考文化总成绩+加分分值)×50%。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总分(高考文化总成绩+加分分值)、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三、报考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
四、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声乐招收民族唱法、美声唱法、流行唱法;器乐招收钢琴、琵琶、二胡、扬琴、竹笛、独弦琴、古筝。考生入校后按器乐和声乐模块培养,非上述乐器及声乐唱法的考生报考需慎重。
五、身高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3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3厘米及以上;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3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3厘米及以上。其他艺术类专业不作身高要求。
第二十一条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只面向广西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招收农村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招收广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最终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部分专业对色盲色弱要求如下:
一、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应用心理学、海洋科学、环境工程、行政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培养模块)、能源化学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如入学后复查发现身体条件等复查项目存在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我校所有专业学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其余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按以下标准预收,毕业前按选课学分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标准如下:
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壮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瑶语)、民族学专业,免收学费。
二、知识产权、社会学、法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印度尼西亚语、缅甸语、英语、法语、越南语、老挝语、泰语、柬埔寨语、马来语、翻译、新闻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历史学、中国共产党历史、教育学、运动训练等专业,5050元/学年。
三、工商管理、档案学、行政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培养模块)、行政管理、会计学、金融学、税收学、经济学、数字经济等专业,5500元/学年。
四、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心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海洋科学、金属材料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人工智能、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工程管理、智能制造工程、信息安全、生物工程、制药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数理基础科学、能源化学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等专业,5550元/学年。
五、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专业,12000元/学年。
六、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40000元/学年。
七、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免收学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4200元/学年。
八、实行“3+1”培养模式的经济学、数字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税收学、旅游管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3.5+0.5”培养模式的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印度尼西亚语、柬埔寨语、老挝语、泰语、越南语、马来语、缅甸语专业,在国外学习期间,学生需按国外高校收费标准另行向国外高校缴费。
九、金融学(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人工智能(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费用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在我校学习期间需按普通专业标准缴纳学费,金融学5500元/学年,人工智能5550元/学年。学生在国外高校学习期间仍须按以上标准,正常向我校缴纳学费。
(二)项目方(北京中教人文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将向学生收取项目服务费,标准为43000元人民币/生。费用分两次收取:第一次于新生入学注册报到时收取28000元人民币/生(费用包含项目管理费、雅思强化等衔接课程费。无论学生是否出国,该费用不予退还);第二次于学生在获得外方学校录取信后10个工作日收取15000元人民币/生(费用包含外方高校申请费、签证指导费以及境外服务费。若学生未能获得留学签证,该费用全额退还)。
(三)在外方高校交流学习期间外方高校的学费、生活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其中麦考瑞大学学费约37500澳元/学年,昆士兰大学学费约45000澳元/学年;在澳生活费约20000澳元/学年。(实际费用届时以外方大学转入学习通知书为准,如需修读语言课程或联合教学计划以外的课程,费用另计)。
十、住宿费标准如下:
(一)4-6人间:800-1550元/生.学年;
(二)8-10人间:600-115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服务性收费: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4~38元/立方米;网络服务费1.5元/小时,30元/月;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二)代收费:体检费88元/人;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社会类奖助学金等项目;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设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六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广西民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广西民族大学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广西民族大学和英国斯泰福厦大学合作举办的会计学本科专业,采取“4+0”培养模式,即大学四年均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分别达到中方和英方本科教学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将分别获得广西民族大学颁发的会计学本科毕业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斯泰福厦大学颁发的会计与金融学士学位证书。
经济学、数字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税收学、旅游管理、汉语国际教育等7个本科专业实行“3+1”培养模式,即三年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一年可根据个人意愿到国外学习。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本科专业实行“3.5+0.5”培养模式,即三年半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半年可根据个人意愿到国外学习。
印度尼西亚语、柬埔寨语、老挝语、泰语、越南语、马来语、缅甸语等7个本科专业实行“3.5+0.5”培养模式,即三年半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半年到国外学习。
“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是经教育部人文交流中心确定,与国外高水平大学通过课程对接、学分互认和分段联合培养方式开展的合作项目。我校金融学(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是广西民族大学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联合培养的项目,人工智能(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是广西民族大学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联合培养的项目,均实行“2+2”培养模式,即第一、第二学年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第三、第四学年须赴澳学习攻读学位。具体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24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第二十八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不收取考生的任何费用。对于非法利用我校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行为及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530006
咨询电话:0771-3260410,3260335,3263039,3265383
监督电话:0771-3260100
咨询邮箱:gxmdzsb@gxmzu.edu.cn
监督邮箱:gxunjw@gxmz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gxmz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gxm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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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基本信息
1.学院全称:广西科技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4312
3.办学性质:民办高等职业教育
4.办学类型:民办高等教育学校
5.办学层次:专科
6.学 制:三年
7.学院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领导、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宣传和新生录取工作。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组,监督招生办公室和招生录取人员遵守国家招生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程序的合法性,负责考生的来电、来访、申诉、投诉的处理,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第五条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计划面向全国各地招收全日制高职新生,具体招生科类、专业、人数、缴费标准等请参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信息。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的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统考招生的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科批次安排,按生源省区划定的同类同批次录取分数线,参加相应批次的招生;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的录取,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招生简章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对于填报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志愿的考生,达到生源省区划定的同类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进档到我院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根据专业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检录。专业录取过程中,总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优先录取高排位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可适当调整。护理专业严格按照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数执行,不调整专业间计划数,录满为止。
第八条 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第九条 录取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取得学籍,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盖“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印章。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
(一)、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