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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541
校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屯里镇门楼南北街29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王英鉴 (校长)
二、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办法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结合上一年度招生规模和录取报到情况,并根据社会专业需求和学院办学条件合理分配招生计划。
三、录取规则:
1.我院将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中心(考试院)对社会公布其招生计划、专业及人数录取。
2.普通高考录取时我院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对口升学录取严格执行省招考中心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
3.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4.男女比例:无限制。
5.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严格按照有关省录取规定调阅考生档案。
6.外语语种:无限制。(但各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录取方式:远程网上录取。
四、收费标准及专业设置:
学生入学时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晋发改收费发[2019]456号文件,我院收费标准实行自主定价,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公布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专业编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1 | 智能光电制造技术 | 三年 | 8500 |
2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三年 | 8500 |
3 | 智能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8500 |
4 | 空中乘务 | 三年 | 8500 |
5 | 应用电子技术 | 三年 | 8500 |
6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三年 | 8500 |
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8500 |
8 | 软件技术 | 三年 | 12000 |
9 | 数字媒体技术 | 三年 | 12000 |
10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8500 |
11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三年 | 8500 |
12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三年 | 8500 |
13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8500 |
14 | 动漫制作技术 | 三年 | 9000 |
15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三年 | 8500 |
16 |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 | 三年 | 8500 |
17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8500 |
18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8500 |
19 | 电子商务 | 三年 | 8500 |
20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三年 | 8500 |
21 | 视觉传达设计 | 三年 | 9000 |
22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三年 | 9000 |
23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9000 |
24 | 广告艺术设计 | 三年 | 9000 |
25 | 影视动画 | 三年 | 9000 |
26 | 摄影摄像技术 | 三年 | 9000 |
五、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 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六、奖助措施:
1.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16000元/年。
2.国家奖助学金
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一等每人4000元/年、二等每人3300元/年、三等每人2600元/年。
3.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屯里镇门楼南北街29号
邮 编:041000
联系电话:0357-5705555
传 真:0357-5705001
网 址:www.vcit.cn
邮 箱:sx33511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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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情况:软件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的学费是13800元/年。以下是关于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注:1.各专业学费执行学分制收费,表中所列学费为年均估算值。
2.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我校招生专业均不限选考科目。
说明:通常来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比较贵,少则2-3万元/年,通常都是5-6万元/年,10-20万元/年也有,但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比普通专业录取分数低10-20分,甚至有些学校低20-30分,那些本身有出国意向、家庭条件不错但分数不够目标院校普通专业的同学可以考虑报考。
各位同学和家长们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关于2024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信息,可以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liuxue.haomayi.com/guojibenke/ ,我们拥有最专业的团队,将尽最大的努力为您答疑解惑,祝您生活愉快。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允许学生转专业。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如果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可以申请转专业。这一政策适用于包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内的所有学生。具体转专业的流程包括:
教务与科研处负责汇总并拟定转专业计划,报学院审批后公布。
学生在转专业计划公布的一周内,需要填写《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异动申请表》,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
教务与科研处会根据公布的转专业计划、考试考核情况和学生申请,进行择优录取,并报学院审批后公示。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需要凭教务与科研处出具的转专业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转入系报到。
转专业的学生依据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由转入专业所在系(院)提出学分置换方案并报教务与科研处审批。转专业学生毕业时应达到转入专业毕业所需的最低学分要求。
此外,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匈牙利米什科尔茨大学的合作项目,作为中外合作办学的一个例子,也遵循这一转专业政策。这表明,无论是普通专业还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都有机会根据个人兴趣和专长申请转专业。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山东省潍坊市,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首批建设单位,部队士官人才培养定点院校。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校全称: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校标识码:4132014256
第三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1237号
第四条 层 次:高职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证书颁发:学生完成学业,各科成绩合格者,由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校简介: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美丽的太湖之滨、苏州湾畔,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唯一的公办高职院校。学院前身之一的江苏省吴江师范学校成立于1922年,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
学院的办学历程大致经历了四个主要阶段:一是2003年学院的前身——南京邮电大学吴江职业学院成立;二是2009年苏信学院成立,南京邮电大学继续代管;三是2014年学院由民办转公办,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四是2016年学院机构升格,为正处级建制。
学院现设有智慧财经学院(经济贸易系)、现代商务学院(管理工程系)、通信电子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系)、智能制造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系)、人工智能学院(大数据与互联网系)、基础课部(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全日制在校生6700多人,现有教职工314人,其中,正高职称9人,副高职称73人。开设专业24个,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群入选江苏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办事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十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片区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片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宣传工作组成员由我校教职工组成。
第十一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五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自辖市)考生如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含附加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自辖市)考生如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首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我校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学费:文科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专业5300元/学年(江苏省物价局江苏财政厅苏价费136号);住宿费:1200元/学年(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2002]369号)。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等奖励资助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为特困生进行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资助,帮助申请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覆盖率达100%。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1237号
联系电话:0512-63118999、63110951、63118188
监督电话:0512-63119901
传 真:0512-63118777
邮政编码:215200
学校网址:http://www.szit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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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学校概况
院校名称: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部学校标识码:4142012989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对象:面向全国招收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和湖北省参加技能高考的中职考生。
学历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学校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学校创办于2000年,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由湖北省委宣传部直管国有文化企业湖北知音传媒集团独资举办。办学地址位于中国光谷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庙山科技园,校园占地648亩。
学校是湖北省高水平专业群(A档)立项建设单位,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立项建设单位,省级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立项建设单位,省级融媒体技术与运营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建设单位,“武汉.中国光谷”产教联合体副理事长单位,全国融媒体应用创新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副理事长单位。共设置了6个二级学院34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近12000人,楚天技能名师11名,省级教学团队1个。并建有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院校示范专业1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楚天技能名师设岗专业8个;校内建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1个,湖北省集训基地2个和国家级实训基地1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校企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5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0个,实验实训室150余间,校外建有实习实训基地248个。
学校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计算机网络技术、人物形象设计等多个专业采取订单式培养模式;动漫制作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智能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等多个专业采取校企合作联合培养模式。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传媒影视学院:传播与策划、动漫制作技术(动画原画方向、动画技术方向)、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网络与新媒体方向)、播音与主持、融媒体技术与运营、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智能制造工程学院:数字印刷技术(3D打印技术方向)、印刷数字图文技术、印刷媒体技术、包装策划与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平面媒体设计方向)、游戏艺术设计、智能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
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数字媒体技术、软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商学院: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
教育与管理学院: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人物形象设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学校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的总计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和申报年度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三章 录取规则及办法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采用“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在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可在各省教育网及我校网站查询)。
3.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予以退档。
5.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身体健康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1.学校按照湖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凡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助学金、服兵役学费补偿与资助、学校奖学金、勤工俭学、企业奖学金等项目的奖励和资助,奖励和资助额累计最高可达30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按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6000元/年。
第五章 附则
1.联系和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7-81801023、81801024、81801025、81801027、81801058、81801087、81801092
网上咨询QQ号:2741491051、1299697254、1364719048
学校网址:http://www.whinfo.cn
招生网址:https://zsw.whinfo.cn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光谷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庙山科技园
邮政编码:430223
2.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3.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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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上级主管部门: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学校层次:大学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办学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校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坝校区)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花乡校区)
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7号(首经贸密云办学点)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我院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纪检监察处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历年计划等因素安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一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教育委员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统一领导下组织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我院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内蒙古自治区调档、录取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我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我院遵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照顾对象的录取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我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投档的总成绩录取。
第十四条 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五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专业有计划缺额,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但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考生,在第一志愿专业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专业考生。
第十七条 北京市投档考生需满足我院招生专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的成绩要求。
第十八条 我院2024年(外省)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1)河北、辽宁: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无要求。
(2)其他省份:不需要选考科目。
第十九条 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北京考生:参加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达到专科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北京市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北京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通用技术、信息技术成绩合格,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安徽考生:参加安徽省艺术类统考模块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安徽省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第二十条 我院所设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考生,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及分数确定。
第二十一条 我院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院学费标准:美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其它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收取,550-900元/学年,密云办学点住宿费1450元/学年(男生),900元/学年(女生)。
第二十三条 学院建立了“奖、助、勤、贷、补、免”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学院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我院在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奖助政策的同时,还在校内设立个人奖学金、特殊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最高单项奖金为8000元。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大赛,在科技成果、精神文明、文体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可获得特殊奖学金。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第二十七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我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64353978,64374282,85305088
招生咨询邮箱:zsb@bitc.edu.cn
学院网址:www.bit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15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ngzheba.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校标识码:4150012755。
第四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2001〕65号)设立、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01〕146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民办非营利性高职专科院校。
第五条 学院地址:金龙校区:重庆市万州区金龙平湖路88号;
天城校区: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巨人路1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学院占地面积405981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162194 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5293.67万元,图书馆藏书 72.5100 万册,现有专任教师768人,其中高级职称155人、硕士及以上学位193人,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12804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我院无预留计划。
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在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我院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 招生专业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
2024年我院共设22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制均为三年。招生专业有: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动漫制作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广告艺术设计(艺术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类)、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会计信息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音乐表演(艺术类)、学前教育(师范类)、艺术教育(师范类);历史类、物理类、艺术类均可按要求报读。具体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的刊物或网站。
第五章 录取规则、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新生。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新生录取体检标准。其中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5、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原则上不超过105%,顺序志愿原则上不超过120%。
6、录取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录取顺序:
普通类考生录取顺序: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对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专业成绩为依据,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应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省级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在录取规则上有具体要求,我院按省级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3)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含音乐、舞蹈、美术、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成绩。
(4)凡按政策规定加(降)分投档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5)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录取原则,按照各个省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7、其他说明:无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8、进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各省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及住宿费标准
1、各专业学费标准9000-12000元/生.年,具体标准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2、住宿费1000-2000元/年左右,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详细收费标准在学校官网公示专栏、新生入学须知及新生报到现场进行公示。
3、退(转)学退费管理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四条 入学及复查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未报到者,按照教育部规定,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 助学保障
1、奖助学金制度: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2、贫困生助学:按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经济困难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学院设有特困生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16000元,可以贷三年,一次申请,分年发放。同时,学院还为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及带薪实习。
第十七条 监督机制
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监督电话(023)58193300,18996678766。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23)58418666 传真:(023)58418888
学院网址:http://www.cqeec.com
招生网址:http://www.cqeec.com/zsxx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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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
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高职(专科)层次。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65号
四、录取规则
(1)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所有进档考生按成绩排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以此为专业安排的依据。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并按预设置专业顺序将其调剂到缺额专业中。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3)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4)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学院门户网站提供查询。
(5)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语种限制(第一学期有英语课程,其他语种谨慎报考)。
五、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七、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受奖(助)面大。学院还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此外,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其能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就读。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65号
学院网址:www.scitc.com.cn
邮 编:628040
咨询电话:0839-3351918 3350014
资助咨询电话:0839-335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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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卓越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街道卓越社区卓越大街881号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宜居路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街道宜居社区宜居路3332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1、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3、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4、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7800元;
5、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7800元;
6、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7、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8、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9、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0、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1、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12、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300元;
13、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4、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300元;
15、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7800元;
16、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7、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8、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300元;
19、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0、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21、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22、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800元;
23、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24、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5、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7800元;
26、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7、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8、移动应用开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9、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7800元;
30、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7000元;
31、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32、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3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7800元;
34、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了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对外语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因专业性质要求,宜男生报考。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具体要求可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职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二)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三)录取专业。进档考生,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实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的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再选科目。 实行“3+3”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第三高成绩的选考科目。非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依次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理工类依次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
(四)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五)退档。对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录取到我校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建议满足:
a.男生身高172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
b.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及纹身;
c.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
如不满足上述条件且被录取,学校将与学生商转其他专业。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专业测试合格证。
2.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考试院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吉林省考生按照“〔(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计算综合成绩,河北省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4.若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s://www.citpc.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881号
联系电话:0431-81904058
联 系 人:胡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想要了解更多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信息,建议在《推测志愿》APP上查看,点击链接http://gaokao.jiangzheba.com,推测志愿APP可以根据你的高考分数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能为你匹配到以你适合你的院校,你在进行选择,可以为学生们选择到一个最合适的志愿。
2024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情况:电气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的学费是5300元/年。以下是关于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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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课程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电气自动化技术、人工智能等,通过与国外院校的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专业技能。
电气自动化技术:该专业通过与韩国、老挝、马来西亚、泰国、南非等国家的合作办学,引进外方优质教学资源,包括教材和课程标准,推动课程教学方式和课程评价改革。此外,还开展了任务式、情境化教学单元设计,以能力考核为主的课程评价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人工智能领域: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参与了“中国高校人工智能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该计划旨在通过国际交流合作提升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质量。学院通过该计划,搭建开放共享的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平台和中外人文交流产学研合作平台,推动理论学习与产业实践相结合,培养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人工智能师资队伍和高端人才。
国际化人才培养:学院与合作院校续签《以全球化教育为目的的合作协议书》,每年给予项目班赴韩学生不同比例的奖学金支持。通过积极推进学分互认和开展各类留学生来华培训交流项目,为学生出国学习提供更多机会,促进国际化人才培养。
教学资源建设:双方合作编写双语教材/讲义,完成新增2门省级外国留学生英文授课培育课程建设。项目班专业核心课程内容的技术先进性达到与合作院校专业同一水平,线上课程教学资源面向本校相关专业和社会学习者实现开放共享。
通过上述合作办学课程,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不仅提升了教育教学水平,还培养了大量具有国际视野和专业技能的人才,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目前和韩国、老挝、马来西亚、泰国、南非等近10个国家有合作办学或是互派留学生,国际化进程走在同类院校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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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相关省教育主管部门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马道坡街57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七、国标代码:14247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八、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
成 员:招生就业中心、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教务部、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和各系主任、书记。
领导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中心。
主 任:招生就业中心主任
成 员:招生就业中心全体成员、各系主任、书记。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及录取规则
九、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科学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相关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十、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一、我院艺术类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50%。投档成绩为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录取时先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时,再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外语。
十二、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十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志愿优先原则,根据投档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④英语;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④英语。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十四、 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十五、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的文件规定执行。
十六、对口升学由省招考中心根据考生成绩、考生志愿进行投档,学院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五年制“三二分段”转段的中职毕业生,由我院与中职学校共同制订《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双方学校共同考核,报省招考中心录取备案。
十七、新生录取后发放由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十八、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十九、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文件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5500元/学年;非艺术类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室内设计、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4500元/学年,其它专业4000元/学年。公寓管理费依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文件规定,按学生住宿公寓的类别标准进行收费,标准分别为400元/学年、600元/学年和800元/学年。
二十、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1、《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2、《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3、《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4、《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5、《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实施细则》。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等形式获得资助。
第五章 颁发证书
二十一、我院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我院毕业条件的,颁发由院长签发的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六章 联系方式及监督与申诉电话
二十二、学院网址:https://www.sxtdzy.cn
二十三、联系电话:0351-2286359/2286357/4670738
二十四、监督与申诉电话:0351-2286328
2024年4月18日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5646.cn,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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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我省有关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934
学校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红旗东街46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及职务:付宝春(院长)
第二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我院发展情况制定招生计划
分配原则:以农业类专业为主,兼顾其他专业;以就业为导向,兼顾社会需求。对社会需求量大、就业前景好及我院优势专业多分配招生计划。
分配办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安排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参照近年各专业学生报到情况,合理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四条 男女比例要求:不做比例规定
第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
第六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2.录取原则:根据有关省份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录取。
3.确定专业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如遇分数相同,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4.高考享受政策加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机构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办法执行。
(二)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年度“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招生录取。
2.录取原则:根据本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录取。
3.享受政策加分按省教育行政机构或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办法执行。
(三)三二转段录取规则
1.按照“山西省教育厅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原则及培养方案”录取。
2.录取专业根据协作学院三二转段协议专业进行录取。
3.名单确定:学院把拟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条 录取结果由当地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1.招生专业:园艺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园林技术、生态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现代农业技术、花卉生产与花艺、畜牧兽医、现代农业经济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婚庆服务与管理、农村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设施农业与装备、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光伏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融媒体技术与运营、无人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农业物联网方向)、数字媒体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软件技术,学制三年。
2.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收费标准执行,4000元/每生.每学年,公寓费400元/每生.每学年。
第九条 奖、助、贷、勤、免等助学措施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按国家下达指标执行,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享受。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约3%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享受。
3.国家助学金:约22%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每学年可享受2000-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4.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学费和公寓费共计4400元。
5.学院每年划拨专项经费,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6.学院涉农专业学生均有机会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1)政策支撑:2019年11月5日,运城市第62次政府常务会决定,依托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涉农专业免费培养大专学生试点工作,为运城市现代农业一线培养输送“留得住、用得上”专门人才。会议议定:该项目自2020年起实施,总共计划招收涉农专业免费大专学生3000名(500名/年,六届学生、八年内完成)。
(2)免费生招收对象及条件:2024年普通高考、对口升学、单独招生录取的涉农专业学生均有机会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免费生须签订培养协议,且在完成学业后投身于运城现代农业事业。
(3)免费生评定办法:有志于服务运城三农事业,报考我院涉农专业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到低划定免费生评定范围,确定免费对象。
(4)免费生培养协议签订:入选免除学费学生均须按照所报专业与学院及运城市所属村委、涉农企业、合作社等相关行业企业签订培养协议(协议文本由学院统一印制)。
(5)免费生招生专业:园艺技术、园林技术、生态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现代农业技术、花卉生产与花艺、畜牧兽医、现代农业经济管理、农村电子商务、设施农业与装备、物联网应用技术(农业物联网方向)等11个专业。
奖、助、贷、勤、免等助学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规定及要求的程序办理。
第十条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十一条 毕业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59-2084571、2084503(传真)
邮政编码:044000
通讯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红旗东街46号
电子邮箱:sycnxy@163.com
学院网址:www.ycn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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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名称: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673 自治区招生代码:783
二、学校概况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内蒙古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先进集体,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内蒙古自治区“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批准的“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院校,教育部信息化委员副主任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星级示范校”,国家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
三、办学性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制:3年
五、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六、校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尔干街8号,邮编:010070
七、招生专业及有关说明:
1.2024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2.招生专业:学校开设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光伏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风力光伏发电)、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区块链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录音技术与艺术、环境艺术设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大数据与会计、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电子商务、智能物流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行政管理(电子政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32个专业及方向。
八、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按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监督。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1)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2)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录取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3)对口美工设计类的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专业课合格线后方可报考,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
(4)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参照考生单科成绩,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根据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根据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口中职的考生依次根据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6)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检、招就、教务、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九、颁发证书学校名: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学 费: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十一、其它: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措施。另设立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十二、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0471-4909810
13081522173(微信同号)、13081529557(微信同号)
网 址:http://www.imeic.cn
联 系 人:王旭
本章程适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若与国家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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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2336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华联路1号
一、学院概况
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集文理经管等学科为一体的省属示范综合性优质高水平学校。
学院被教育部等六部委列为数控加工技术领域、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领域两个方面的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有全国电子信息产业高新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贵州大数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贵州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等,拥有智能制造工厂,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等60余个设备先进的实训室,校外实训基地115个,图书馆藏书60万余册、电子图书52余万册。校区位于凯里市城区,占地面积400余亩。固定资产总值近2.88亿元,教学设备总值近2.20亿元。先后获得了“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 “贵州省高等学校优美校园”等荣誉,连续五年被评为“贵州省学校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在省内第一家通过国家高职高专办学水平评估,2011年建成贵州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8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2019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2019年建成贵州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被评为2018-2020年度贵州省文明校园先进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21年立项建设贵州省“高水平学校”,获批贵州省普通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单位,获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获黔东南州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22年学院获批工信部信息技术发展司、省工信厅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才实训试点工作,建设贵州工业互联网产业学院;贵州省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推广中心入选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产业人才基地;入选省级“三教”改革示范校、中高协同发展示范校;入选全国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试点学校;学院汽车工程系教工党支部获批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单位。2023年入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卓越高等职业院校50强,新增全国技术能手3人,是全省获此殊荣最多的学校。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名,设有“八系两部”,开设了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大数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影视动画、电子商务、广告艺术设计、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25个专业。建有全国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智能制造开放实训基地、电子信息开放实训基地)、全国协同创新中心2个(大数据智能终端协同创新中心、智能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学院现有教职工58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19人,博士学历学位(含在读)10人,硕士学历学位278人,“双师型”教师占比64.15%。全国师德标兵1人、全国技术能手7人、全国青年岗位能手2人、贵州省优秀教师1人、贵州省技术能手23名、贵州省青年岗位能手10名、贵州省最美劳动者1人,省级职教名师5人、省级大师工作室3个、省级思政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名辅导员工作室1个,4名教师获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2人、省直机关劳动标兵1人、入选黔东南州州管专家1人,师资力量雄厚。我院学生在国家、省级各类技能大赛中频频获奖,近年来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数位居全国前列,充分体现了我院学生良好的职业能力和职业品质。学院面向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培养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职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深受电子、通信、航天、金融、铁路、公安系统及各界用人单位的欢迎。经过51年的努力,学院呈现出了“校园优美、政通人和、事业兴旺”的崭新局面,正朝着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三、录取规则
1.专业(类)平行志愿模式: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院校平行志愿模式:依据“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志愿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处理,专业不设分数级差;
3.无单科成绩要求;
4.无加试要求;
5.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2.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2000-4500元/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可以享受3300元/年;
(4)入伍、退伍学生可以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部分及其产生的利息)和减免。在部队退役后考入我院的学生,到校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在校就读期间服兵役的贷款同学,可申请贷款代偿(学费部分及其产生的利息),同时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
(5)为新生贫困学生专设“贫困学生绿色通道”;
(6)我省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户)可以申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助资金,可享受免学费3500元/年,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
(7)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勤工助学体系,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贫困学生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取得相应的报酬,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3.国家助学贷款:新生须在生源地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理方法请参考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国家助学贷款指南》)。
五、招生机构
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六、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和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七、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855)8230888、8225034、8270136
学院网址:https://www.gzeic.edu.cn/
http://www.gzeic.com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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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以及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美术)类等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标识码:4132012317,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常州科教城鸣新中路22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全国首家、江苏唯一的信息类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工信部中国工业互联网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教育部高职院校师资培训基地。跻身全国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服务贡献50强。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分省招生计划编制与录取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的学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或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1、面向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
学校依据考生投档分,根据“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必须均达到高职(专科)批所在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若仍相同,比较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其他情况,参照我校最终同分排序方案执行。
2、面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
学校依据考生投档分,根据“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数、外三门课程的总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语、数、外三门课程的总分均相同的情况下,文科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数、外成绩(不含附加分),理科类考生,依次比较数、语、外成绩(不含附加分),其他情况,参照我校最终同分排序方案执行。
3、当考生所有志愿专业都不能够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预退档。
第二十条 我校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文件依据: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文科类专业 4700 元/学年。
工科类专业 5300 元/学年(软件技术7000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 68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文件依据:苏价费[2002]369号)。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在内的助学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为:国家助学金、校内临时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西部贫困生往返车费补助以及社会捐赠助学金。相关政策详见学校招生网。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鸣新中路22号
邮政编码:213164
招生咨询电话:0519-86338038;0519-86338338;4008280836
招生传真:0519-86338038
电子信箱:zsc@ccit.js.cn
招生监督电话:0519-86338055
学校招生官网:http://zsjy.ccit.js.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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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2626)。
第四条院校简介。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等院校,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商结合、以信息技术为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首批“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2019年被教育部列为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A类重点建设院校,2020年被评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学院地址。龙腰校区: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杜园校区:福州市仓山区螺洲杜园118号;平潭校区:平潭综合实验区麒麟大道西段1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学制三年。
第十四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外语语种要求不限,本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院按规定对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对于隐瞒自己身体重大疾病的,如患有严重心脏病、尿毒症、重症癫痫、精神病、抑郁症等,考生在校期间若产生意外情况,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思想品德要求。根据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存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本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本校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为高职高专线。
第十八条 本校投档比例按照招生所在省份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第十九条 在招生中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面向西藏内高班不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按规定不享受加分政策。
第二十条 本校按照招生省份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考试成绩高低、“专业清”志愿顺序录取。考生最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各省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
福建省根据专业平行志愿原则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招生省份遵循该省投档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清顺序投档择优录取。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如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直至满额。
第二十一条艺术(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份招生管理部门网站和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普通专业学费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学年7200元(按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12〕费356号文件)。
第二十四条住宿收费标准。
龙腰校区:500-750元/生•学年,按闽价函〔2006〕396号和〔2012〕567号文件执行。
平潭校区: 1-2号楼1300元/生•学年、3-10号楼970元/生•学年按闽价函〔2018〕365号和闽发改服价[2019]278号文件执行。
杜园校区:2-3号楼750元/生•学年按闽价函〔2006〕396号和〔2012〕567号文件执行、1号楼570-870元/生•学年按闽发改服价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六条 奖、助、贷等助学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 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企业或个人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贫困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提供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及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第二十七条 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反映、咨询或向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申诉、举报。
联系方式:0591-87881026;E-mail:jjjc@mitu.cn 。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凡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本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联 系 人: 郑老师;
联系电话:0591— 87833394 87863074(兼传真);
学校招生网址:http:www.mitu.cn /zs;
邮箱:fjxxzsb@126.com;
招生咨询QQ群:852471570。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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