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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职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9号
1.学校概况。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64年,坐落于天津海河教育园,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面积700余亩,建筑总面积16.2万平方米,在校生近12000人。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重大需求,秉持“实事求是崇尚科学”的校训,以“崇德尚能索源笃行”为校风、“厚德博学乐教精技”为教风、“励志勤学善思致用”为学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高端装备制造业提供有力人才和技术支撑。学校现有电气学院、机械学院、管理与信息学院,开设7大专业群,服务于现代装备制造、航空航天、智能制造、汽车、电子信息、会计、商贸、物流、港口等行业和相关领域,招生地区覆盖全国23个省、市和自治区。
2.校园环境。校园建筑采用新古典主义风格,赭红与米褐的外墙搭配沉稳雅致,校园整体建筑入选2016-2017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设备设施精良,运动场、体育馆、健身房、餐厅、超市等生活设施完备,数字化校园凸显时尚便捷。学生公寓全部安装空调,宽敞明亮,上床位下学习位,优越的住宿条件,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3.实习实训。学校注重强化学生技能培养和素质提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果转化中心、国赛对接世赛培训基地、国家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新时代机械工业发展史馆、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校企共建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基地、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落户学校,学校具有先进制造技术实训中心、VR+航空工程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室、EPIP项目实训室、大数据应用实训室、先进物流VR/AR实训室等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校内实训室(基地)。
4.技能竞赛。学校积极承办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推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建”育人模式。2022年首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校承办机电一体化项目、智能产线安装与调试、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3个赛项,获得大赛银牌2枚,优胜奖2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中,学校师生参赛荣获3个赛项4枚金牌,其中3名选手入围国家队,备战47届世界技能大赛。学校连续十二年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18个赛项的比赛,代表天津市参加了技能大赛中48个赛项的比赛,荣获23个一等奖、37个二等奖、35个三等奖。学校在各级各类赛项中摘金夺银揽铜,充分展示了学校的办学实力和水平,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赞誉。
5.对外交流。做强鲁班工坊,共建“一带一路”,自2017年起,学校先后在亚欧非三大洲建立3个鲁班工坊,入选全国首批鲁班工坊运营项目,其中葡萄牙鲁班工坊也是由国家领导人见签的第一个鲁班工坊。学校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国际产能合作的新支点,创建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的新窗口,学校智能制造实训基地获批为天津市外国留学生实习实践基地。
6.校园文化。学校注重学生人文素质和职业素养的培育,构建“五育并举”育人格局,设置数控社团、金融研习社、篮球社团、射箭社团、轮滑社团等学生社团60余个,涉及专业拓展、思政教育、公益服务、文化体育等多个门类,结合自身专业特点每年举办技能节、体育节、文化艺术节,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学校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乡村振兴活动,践行高校服务社会的担当和使命,培养了学生的社会实践、沟通和交流能力,提升了学生感恩社会、奉献社会的意识。
7.订单培养。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促进职业教育蓬勃发展,学校秉承“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依托“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产教结合理事会”平台,与亮捷航空、北京奔驰、蒂森克虏伯电梯、百胜集团、SEW机械传动、华为、京东、联想、海尔集团、一汽大众、顺丰速递等200余家知名大型企业签订校企合作战略协议。推动校企联动,对学生实行订单式培养,学生入学即有工作意向,毕业即就业,实现了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进一步提升了学校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能力。
8.就业前景。学校毕业生就业于现代装备制造、航空航天、智能制造、港口等重点领域。学校牵头成立了京津冀航空职业教育产教联盟,与蒂森电梯、北京奔驰、亮捷航空等知名企业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与天地伟业共建产学研用“四位一体”实训基地,建立了“卓越工匠班”、EPIP教学班和双元制试点班,推动产业需求有效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形成专业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提高了人才培养的精准度和适应性。近年来,学校先后与空中客车(天津)总装有限公司、天津航天长征火箭制造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53研究所、天津航天机电设备研究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储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光电通信有限公司、北油电控燃油喷射系统(天津)有限公司、天地伟业有限公司等百余家国内大中型企业建立合作,为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就业平台。2023年,学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留津率持续提升,典型经验在教育部和天津市就业会议上交流分享。学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在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荣获国铜2项,天津市金奖4项。
9.多彩未来。多渠道成就学生出彩人生,学校为学生提供了高职升本、技能大赛获奖保送本科、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等多种成才途径,助力学生出彩人生。国防预储班是为适应新形势下“精准征兵”需要,与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武装部、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搭建的平台,多年来不断为军队输送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国防人才,是精准征兵工作的重要支撑保障。2016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2019年被确定为天津市首批精准征兵试点学校;2020年国防特色班荣获普通高等学校2019-2020学年度天津市先进学生集体荣誉称号;2017-2022年连续六年被天津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年度征兵工作先进高校”。
10.助学体系。学校坚持以“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原则,通过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困难学生解决上学困难。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 学校招就创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 收费标准。学费:一般专业5000元/生˙学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6人/间,1000元/生˙学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2024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如考生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第十四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五条 我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自治区)的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七条 天津市“中高职衔接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录取的学生按照高职学校与中职学校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十八条 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及时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4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报道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依据《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转专业政策执行《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奖、助、贷、勤、补、减、缓”的学生奖助体系,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保障了贫困家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有关高职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咨询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校无关。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创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报考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9号
邮政编码:300350
咨询电话:022-81125368
学校网址:https://www.suoyuan.com.cn
电子邮箱:2948632684@qq.com
微信公众平台:Suoyuan-JD
监督电话:022-8112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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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考多少分能上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有意报考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考生可以参考,看看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概多少分能考上。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天津,隶属于天津市,是一所公立性质的理工类高职院校。目前已成功被教育部评选为优质专科高职。
河北考生需要达到387分以上,能上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年份 | 批次 | 招生方向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14 | 217270 | 200 | -- | --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87 | 104152 | 200 | -- | -- |
辽宁考生需要达到366分以上,能上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年份 | 批次 | 招生方向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75 | 35775 | 150 | -- | --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66 | 108688 | 150 | -- | -- |
新疆考生需要达到245分以上,能上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年份 | 批次 | 招生方向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06 | -- | 140 | -- | --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45 | -- | 140 | -- | -- |
青海考生需要达到279分以上,能上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年份 | 批次 | 招生方向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04 | 13591 | 150 | -- | --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79 | 24602 | 15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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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老高考地区录取分数线及位次
省份 | 批次 | 学科 | 2023年最低分 | 2023年最低位次 |
---|---|---|---|---|
安徽 | 专科批 | 文科 | 318 | 118454 |
青海 | 专科批 | 理科 | 279 | 24602 |
贵州 | 专科批 | 文科 | 360 | 103367 |
四川 | 专科批 | 文科 | 363 | 154318 |
内蒙古 | 专科批 | 理科 | 258 | --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3+3模式省份最低录取分数线及位次
省份 | 批次 | 学科 | 专业组 | 2023年最低分 | 2023年最低位次 |
---|---|---|---|---|---|
山东 | 普通类二段 | 综合类 | 430 | 339191 | |
浙江 | 平行录取二段 | 综合类 | 450 | 209914 | |
天津 | 专科批 | 综合类 | (Z01) | 238 | 10557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3+1+2模式省份最低录取分数线及位次
省份 | 批次 | 学科 | 专业组 | 2023年最低分 | 2023年最低位次 |
---|---|---|---|---|---|
辽宁 | 专科批 | 历史类 | 375 | 35775 | |
湖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02) | 420 | 132421 |
湖南 | 专科批 | 历史类 | (101) | 361 | 100620 |
河北 | 专科批 | 历史类 | 387 | 104152 | |
辽宁 | 专科批 | 物理类 | 366 | 108688 | |
湖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03) | 403 | 143452 |
湖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01) | 409 | 139646 |
河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414 | 217270 | |
湖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05) | 406 | 141585 |
湖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04) | 406 | 141585 |
湖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102) | 380 | 202969 |
了解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对想要报考的考生和家长十分重要的,但是仅凭分数线并不能确定能否被录取,还需考虑诸多因素。建议家长和考生可以下载高考志愿app,查大学、查分数、一键填报志愿,助力高考,金榜题名。
对于想要报考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来说,知道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分数线和位次是非常有必要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各省录取分数线及位次,其中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宁夏的投档最低分为316,对应录取位次为31000;在湖北的投档最低分为403,对应录取位次为143452;在内蒙古的投档最低分为258,对应录取位次为--。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新高考3+1+2模式省份录取分数线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湖北物理类(专业组(01))专科批录取分数为409,最低位次为139646;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湖北物理类(专业组(02))专科批录取分数为420,最低位次为132421;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湖北物理类(专业组(04))专科批录取分数为406,最低位次为141585。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河北物理类专科批录取分数为414,最低位次为217270;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河北历史类专科批录取分数为387,最低位次为104152。
省份 | 批次 | 学科 | 专业组 | 2023年最低分 | 2023年最低位次 |
---|---|---|---|---|---|
湖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01) | 409 | 139646 |
湖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02) | 420 | 132421 |
河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414 | 217270 | |
湖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04) | 406 | 141585 |
湖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05) | 406 | 141585 |
湖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102) | 380 | 202969 |
湖南 | 专科批 | 历史类 | (101) | 361 | 100620 |
湖北 | 专科批 | 物理类 | (03) | 403 | 143452 |
辽宁 | 专科批 | 物理类 | 366 | 108688 | |
辽宁 | 专科批 | 历史类 | 375 | 35775 | |
河北 | 专科批 | 历史类 | 387 | 104152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新高考3+3模式省份录取分数线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山东综合类录取分数为430,最低位次为339191。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浙江综合类录取分数为450,最低位次为209914。
省份 | 批次 | 学科 | 专业组 | 2023年最低分 | 2023年最低位次 |
---|---|---|---|---|---|
山东 | 普通类二段 | 综合类 | 430 | 339191 | |
浙江 | 平行录取二段 | 综合类 | 450 | 209914 | |
天津 | 专科批 | 综合类 | (Z01) | 238 | 10557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传统高考地区省份录取分数线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广西文科专科批录取分数为350,最低位次为103950;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广西理科专科批录取分数为306,最低位次为184766。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内蒙古理科专科批录取分数为258,最低位次为--;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内蒙古文科专科批录取分数为276,最低位次为--。
省份 | 批次 | 学科 | 2023年最低分 | 2023年最低位次 |
---|---|---|---|---|
广西 | 专科批 | 文科 | 350 | 103950 |
内蒙古 | 专科批 | 理科 | 258 | -- |
四川 | 专科批 | 文科 | 363 | 154318 |
宁夏 | 专科批 | 理科 | 316 | 31000 |
甘肃 | 高职(专科)批R段 | 理科 | 313 | 95483 |
黑龙江 | 专科批A段 | 理科 | 275 | 88832 |
安徽 | 专科批 | 文科 | 318 | 118454 |
四川 | 专科批 | 理科 | 358 | 252677 |
新疆 | 专科批 | 理科 | 245 | -- |
广西 | 专科批 | 理科 | 306 | 184766 |
江西 | 专科批 | 文科 | 350 | 67539 |
贵州 | 专科批 | 文科 | 360 | 103367 |
安徽 | 专科批 | 理科 | 382 | 216275 |
山西 | 专科批 | 文科 | 323 | -- |
江西 | 专科批 | 理科 | 372 | 62399 |
青海 | 专科批 | 文科 | 304 | 13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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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培养现代化装备制造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注重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学院目前有专职教师257人,均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24人,其中44%的教师为机电专业。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继续教育,每年用于继续教育的经费支出高达百万元,近两年就选派近20名教师赴英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进修,专项提高机电类学科理论和实践教学水平。
注:以上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只是部分数据,如果想要查看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部省份的分数线,可以下载高考志愿,高考志愿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还能为我们科学评估出的分数对应的所有可以报考的院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天津市天津市,学校的主管部门是天津市。很多高考生在报考前比较关心: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排名多少位?在天津市内排第几名?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专科院校中实力怎么样好不好?本文为广大考生及家长整理答案。
一、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排名:全国第253名。
1、在广州日报数据和数字化研究院出品的GDI高职高专排行榜TOP1000名中,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全国专科院校中排第440名。
2、在中国科教网出品的金平果高职高专竞争力排名中,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排在全国专科院校中的第253名,等级为4颗星。
二、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天津市的排名
根据GDI高职高专排行榜可知,天津市内一共有21所专科学校进入了全国专科前1000名的榜单。根据这份榜单我们可以知晓: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天津市专科学校中排在第10名。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排名超过了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等专科学院;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排名低于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等专科学校。
三、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好不好?
教育部陆续推出了高职双高院校、优质专科高职、国家示范高职、国家骨干高职名单,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有出现在这份名单之中,且被教育部评为了优质专科高职。
所以我们可以判断: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进入了教育部重点支持发展的专科名单行列。从这个角度来看,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在专科中综合实力较强的学校。
不过根据教育部2019年公布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认定名单,我们还发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还有不少实力突出、特别强的专业值得天津市的高考生报考,那就是被教育部评为骨干专业的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
四、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发展历程
1958年,创办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是多少?
天津本地和外省的考生,要考多少分才可以稳上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高考,到底要考多少分才能被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
以上这些问题,是每一位想要报考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高三学子所共同疑惑的。
模拟志愿将根据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录数据,为大家整理出答案。
一、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在普通高考省份的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情况
1、文科
学校 | 省份 | 招生批次 | 2022年 最低分 | 2022年 位次 |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山西 | 专科高职批 | 319 | -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内蒙古 | 高职高专批 | 164 | 28788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黑龙江 | 高职专科批 | 344 | 30661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安徽 | 高职专科批 | 335 | 140224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江西 | 高职专科 | 310 | 99955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广西 | 高职高专批 | 293 | 126867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四川 | 专科批 | 328 | 173492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贵州 | 高职专科 | 268 | 120810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陕西 | 高职专科批 | 396 | 51197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甘肃 | 高职专科批R段 | 334 | 55751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青海 | 普通专科 | 261 | 14564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宁夏 | 高职专科批 | 339 | 19006 |
2、理科
学校 | 省份 | 招生批次 | 2022年 最低分 | 2022年 位次 |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山西 | 专科高职批 | 291 | -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内蒙古 | 高职高专批 | 239 | 72270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黑龙江 | 高职专科批 | 297 | 88090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安徽 | 高职专科批 | 339 | 243497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江西 | 高职专科 | 348 | 78852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广西 | 高职高专批 | 265 | 196976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四川 | 专科批 | 280 | 267986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贵州 | 高职专科 | 255 | 199252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云南 | 高职专科 | 326 | 153976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陕西 | 高职专科批 | 318 | 142351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甘肃 | 高职专科批R段 | 217 | 111002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青海 | 普通专科 | 269 | 25678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宁夏 | 高职专科批 | 301 | 33336 |
以上便是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实行普通高考的各个省市2022年的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汇总情况。如果你还想查看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近三年的录取分数线及位次、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测评你被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概率,可以在手机应用市场直接进入模拟志愿获取详细信息。
二、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在新高考省份的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情况
特别说明:新高考按照“院校专业组”或者“专业(类)+学校”的模式进行招生,下文中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最低分,未考虑选科,均取自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最低的一个专业。
1、新高考“3+3”招生模式的省份
学校 | 省份 | 招生批次 | 2022年 最低分 | 2022年 位次 |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 | 二段 | 458 | 206042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山东 | 二段 | 412 | 353468 |
2、新高考“3+1+2”招生模式的省份
首选历史
学校 | 省份 | 招生批次 | 2022年 最低分 | 2022年 位次 |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河北 | 专科批 | 384 | 107814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辽宁 | 高职专科批 | 150 | -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1组 | 湖南 | 高职专科批 | 374 | 111655 |
首选物理
学校 | 省份 | 招生批次 | 2022年 最低分 | 2022年 位次 |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河北 | 专科批 | 401 | 210704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辽宁 | 高职专科批 | 362 | 107134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05组 | 湖北 | 高职高专批 | 336 | 170325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02组 | 湖北 | 高职高专批 | 379 | 146682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04组 | 湖北 | 高职高专批 | 383 | 144265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03组 | 湖北 | 高职高专批 | 386 | 142375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01组 | 湖北 | 高职高专批 | 402 | 132040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2组 | 湖南 | 高职专科批 | 370 | 198750 |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733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旗山大道北段8号
学院简介: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获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学院传承红色三线精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专业结构,把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操作技能培养放在首位,致力培养“职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人才质量优”的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坐落在享有“山水桥城”美誉的都匀市,占地面积700余亩,建筑面积23万多平方米,在校生8500余人。学院建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59人,研究生以上学历239人,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94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国家级教练3人,国家级技能大师3人,省级技能大师4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4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2024年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七条 参加2024年高考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
第八条 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报考要求:
(一)身高:女生158cm以上,男生168cm以上;
(二)视力:双眼矫正视力(E表)不低于4.8(女生允许戴隐形眼镜);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性格开朗;
(四)面部、颈部、手臂无明显疤痕、无文身;
(五)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听力正常。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严格遵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我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参加2024年高考并填报我院志愿的高考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学院根据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成绩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没有级差要求。
第十一条 无单科成绩要求,无加试要求。
第十二条 参加普通高考的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
第十五条 对所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六条 录取通知书发放: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公示的录取考生名单,经高考录取系统正式投档后,使用投档系统导出的电子档案打印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学院公章寄送至录取考生。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七条 学院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一)学费:3500元/年/人。
(二)住宿费:4人间1200元/年/人,6人间1100元/年/人。
(三)预收书费:500元/年/人。
学院通过奖、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享受教育扶贫资助。
(四)为新生贫困学生专设“贫困学生绿色通道”。如果新生在入学时因为各种原因,没有顺利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入学,再继续申办贷款或补交学费。
第十八条 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三)助学金情况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每年评一次,资助人数根据教育厅下达的资助名额确定,受助学生每年2000—4500元,一般分2—3档。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第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八章 入学资格审查、复查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时,学院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进行注册学籍,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予以标注。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和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实习、就业本着自愿原则,实行学生与企业双向选择,按照校企合作协议内容进行教学与实习。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贵州省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一章 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旗山大道北段8号
(二)学院官方网址:http://www.gztcme.cn
(三)学校邮编:558000
(四)招生咨询电话:0854-8329105
(五)联系人:胡老师
(六)招生咨询QQ群:257461832、391368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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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国标代码4132014056,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
第六条学校简介: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2006年4月,经省、市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人文社科系和继续教育学院6个二级院系,现开设专业23个,涉及机械、电子、计算机、艺术设计、通信、物联网、会计等多个专业领域。
第七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学校学工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坚持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赴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各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培养目标、学科发展等实际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经校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报主管部门审核。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并合格。
第十五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六条报考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七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第二十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类分代码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执行各省的录取规则,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的相关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中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再同分者,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排序。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外语语种不限,但根据学校教学要求,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我校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标准:文科类专业4700元、理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二十六条我校学生宿舍统一为6人/间,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为每学年1000元/人。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学校建立完备的“奖、贷、助、勤、补、减”资助政策体系,形成6大类22个资助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助学贷款(16000元/人•学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三档平均3300元/人•学年)、校级奖学金(200-1500元/人•学年)、企业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将助困、奖优和育人相结合,获奖助学生比例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九条具体收费明细和资助政策介绍,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
邮政编码:211306
咨询电话:025-86676266、18061231076、18061231077
招生传真:025-86676200
电子信箱:1071758851@qq.com
监督电话:025-86676307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nimt.edu.cn/zhaoban/main.htm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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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院名称: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雅观路3号
五、学院基本概况: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集应用文科、应用工科及艺术类专业于一体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2019年)、国家优质高职院校(2018年)、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优秀)(2015年),首批进入天津海河教育园。国家“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教学资源库”升级项目、“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主持单位,国家高等职业学院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单位,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拥有国家职业教育药品生产技术和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获奖院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 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和监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 高职学费标准:一般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参照津发改价费【2011】726号文件,7-8人间,800元/生/年;5-6人间,1000元/生/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4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其次文史类(含历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含物理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天津考生参考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五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在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浙江、海南、山东、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学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第二十条 报考“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考生的建议条件:身体健康,眼睛矫正视力达到1.0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
第二十一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4年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三条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实施办法》、《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转专业政策执行《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天津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津财规〔2022〕9号)等相关规定,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3900元/人、二等3300元/人、三等2700元/人等;另外,我院还设立了标兵能手奖学金、自立自强助学金、困难生火车票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项目,积极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加强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推进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几乎做到全覆盖,奖学金覆盖面超过33%。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同时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学院无关。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28193120、28172507、28172591 传真:022-28343733
网址:https://www.tjmvtc.edu.cn/ E-mail:tjxdxy@163.com
学院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3号 邮编:300350
纪检电话:022-28660580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tuicezhiyuan.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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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校名、校址、办学类型与层次、学历证书】
(一)校名: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3757
(三)校址:
1.龙泉校区南院: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704号;
2.龙泉校区北院: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欣路25号、27号;
3.杨林校区: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文苑路1号;
(四)办学类型与层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
(五)学历证书:学生达到毕业资格审核条件后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同时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第二章【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核准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积极实施阳光招生;严格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招生原则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专业录取按总分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退档处理:
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2.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他专业的;
3.学校计划已满,考生仍未被录取的;
4.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他情形。
(三)录取过程接受各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及学校纪检处监督。
第四章 【联系方式】
(一)招生就业办公室: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704号
(二)招生电话:0871-65237409、65237414
(三)学校网址:www.ynmec.edu.cn
第五章 【其他】
(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规定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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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
(五)学院简介: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海河教育园区,隶属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1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天津市第二轻工业学校、天津市第二轻工业局职工大学、天津市第二轻工业局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合并组建成立,2011年7月天津市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天津市轻工中等职业学校并入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842亩,建筑面积19.7万平方米,在校生11000余人,教职工485人。
学院秉承“修德育能,日见其功”的校训精神,深耕职教沃土,精育技能人才,获批国家级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天津市“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天津市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入选全国“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全国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试点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精准扶贫协作联盟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等。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35个高职专业和2个联合培养技能本科专业,建有7个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特色的优质专业群,其中模具设计与制造、光伏工程技术为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大数据技术为市级高水平专业群,大数据与会计、艺术创意设计、智能控制、数字传播为校级特色专业群。拥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涌现出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校长1人、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2人、国家级技能大师2人、教育部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1人、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全国技术能手3人、天津市技能大师1人、天津市最美女教师2人、天津市技术能手4人、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1人、天津市师德先进个人1人等一批名师名匠。发挥教师团队优势对口支援新疆、西藏11人。主持建设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参与建设8个;主持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市(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程18门,市(省)级一流核心课程4门;获批国家级“十三五”“十四五”规划教材10本;获批天津市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1项、资源1项、装备1项。自2008年以来,先后13年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2022年承办首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碳中和可再生能源工程技术赛项,2023年作为赛项保障单位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塑料模具工程”“可再生能源”两个赛项。近十年累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30项,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项,国家级一等奖2项,国家级二等奖3项。
学院坚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深化产教融合为突破口,实施首创的“三级贯通式”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在专业群中运行“四中心一融入”模式,“共投、共建、共管、共用、共享、共赢”六维共育人才。与瑞士GF、浪潮、三菱电梯等知名企业共建15个产业学院,22个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与德国卡尔蔡司、瑞士GF、三菱电梯、中国英利等世界知名或行业龙头企业共建校内实训中心10余个,拥有校外实践教学场所180个;牵头组建京津冀模具现代职教集团、京津冀新能源现代职教集团,全国新能源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全国产业运营数字化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大数据与业财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参与建设共同体39个;牵头组建碳中和新能源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开放型区域数字化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实践中心;牵头成立首个落户职业院校的国字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轻工业精密模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为全国唯一一所高职院校参加中国模具行业最高奖“精模奖”评选并获得一等奖;获批教育部首批中瑞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基地培育建设单位、教学资源开发中心和认证培训中心,是天津市唯一一所同时获批“一基地两中心”的高职院校。学院以促进科教融汇为新方向,成立天津海教园大学科技园轻工分园,践行“学校+众创空间+孵化器+科技园”的全链条孵化体系,建成精密模具、新能源、电子商务协同创新研发中心及“8个中心+1个平台+1个团队+1个智库”的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打造产学研合作育人基地,搭建凝聚智慧、汇聚人才、集聚产业的实体“立交桥”。
学院坚持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开设思想政治类、专业技能类、创新创业类、文化艺术类、体育健身类等7类共89个学生社团,校企共建18个德育基地。成立轻职众创空间,依托获批的现场工程师培养项目,探索深度融合工程项目的创新创业教育机制,将为企业解决的技术难题转化为教学资源,提升学生创新意识和技能水平,打造了面向天津市职业院校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学生参加各项竞赛屡创佳绩,近五年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金奖1项、铜奖3项,在省部级及以上各类技能大赛中获奖850余人次。学院以人为本,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建立智慧学工“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资助奖优、勤工助学、日常事务一站通办。建立健全奖助学金体系,在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还设有校内奖助学金、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及德国菲尼克斯奖学金、LG奖学金、英利奖学金、SMC青苗奖学金等多个知名企业奖学金。坚持以就业为导向,近年来就业率95%以上,2023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在天津市53所高校中排名第一,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学院在天津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考核评价中认定结果为“优秀”,同时被认定为2023年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现为鲁班工坊建设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入选“未来非洲—中非职教合作计划”,与100余个国家开展交流,主办或承办中新、中印、中埃高层次职教论坛10余次。牵头建设印度鲁班工坊1个、埃及鲁班工坊2个,印度鲁班工坊顺利通过验收,成为中印两国职业教育合作名片;埃及鲁班工坊项目被列入埃及教育与技术教育部发布的(TE2.0方案)中的“卓越基地”试点,成为非洲已建成鲁班工坊的标杆。牵头成立国内职教领域唯一的“非洲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推动中国职业教育“走进非洲”,助力中非职业教育合作提质升级,形成研究成果《中非职业教育合作研究》《职业教育服务中非产能合作研究》等专著。2018年学院建成全国唯一的鲁班工坊建设·体验馆,全面展示了鲁班工坊建设历程与成果,接待7万余人次,受到国家领导人、教育部领导、外交部领导以及多国驻华使节的肯定。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和规则、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及学院招生网。
第八条 高职收费标准:1.学费: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2.住宿费: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院下发的2024年新生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天津市最新政策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录取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学院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的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同等(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录取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高低排序,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江苏省考生如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五条之规定。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相关规定,则按该省招办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优先录取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中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较高者优先。如有调整,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五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六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各招生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学院的咨询电话或登录学院招生网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一条 学院根据《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转专业政策执行《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激励了优秀学生的发展。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秋季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并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livtc.edu.cn
电话:022-27391636(兼传真) 4006-246-357
E-mail:tianjinqgzy@sina.com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
邮编:300350
监督电话:022-22993156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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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教育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要求,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津榆公路508号。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面积671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1万平方米。坐落于美丽的渤海之滨,中国近代化学工业发源地、中国现代职业教育创新改革示范区——天津。学院化工职业教育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8年,2001年成立高职学院。建校60多年来,学院职业教育事业深受范旭东、侯德榜、李烛尘等近代实业家、科学家爱国精神的影响,传承着自强不息的奋斗基因和企业血脉,秉承化工先驱的优良文化传统,肩负着现代化工企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重任,为天津乃至全国化工行业的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技能人才,赢得了“化工企业人才‘黄埔军校’”的美誉。
学院2019年被教育部确立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天津市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项目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院校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国家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拥有国家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一个。曾被评为中国化学工业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单位,天津市文明学校,是首批天津市高职示范校。
学院通过深度对接产业链,发挥产学研优势,构建了现代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体系。设有七个二级学院和三个教学部,在校生12000余人,有校企联合本科专业2个,高职专业43个,年平均就业率达到95%。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特色专业2个、国际化专业4个、国家级和市级教改示范专业各1个。此外,学院有5个骨干专业、4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协同创新中心入选《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项目,通过国家级认证。
学院拥有一支业务精湛、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授22人,正高级工程师3人,聘请美国、法国等国外高校知名专家为客座教授;有博士6人,硕士231人,高级以上职称211人;省部级教学名师6名,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
学院建有全国同类院校一流、天津市高职院校规模最大的石化和化工仪表实训基地。与行业企业共建校外实训基地156个。其中3个实训基地为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学院系首批全国石油与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示范性实训基地、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为行业企业和学校等培训年均达2万人次。
学院有着广泛的国际影响。2016年建设了中国境外首个“鲁班工坊”,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为泰国及其周边国家培养职业技能人才12000人次,师资培训600多人次,多人次在其国家技能大赛获奖,搭建起了天津职业教育与世界对话、交流的桥梁,成为输出中国职业教育软实力的领跑者。学院“鲁班工坊”截止目前共招收学历教育留学生300多人,短期交流、培训留学师生近1000人。“鲁班工坊”有4个国际专业通过泰国职业技术委员会(VEC)的认证,留学生获得泰国国家劳动技能大赛工业自动化专业赛项金牌奖。学院被天津市教委确定为首批外国留学生实习实践基地,荣获泰国政府颁发的“诗琳通公主”奖章,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学校、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学校称号。
学院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深化“三全育人”教育模式。注重培育优良校风,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各类技能大赛,为学生营造劳动光荣、技能至上的学习理念,达到德技同步培养的目的。自2007年起承办“渤化杯”全国石油与化工职业院校学生化学检验工技能大赛;2012年起接续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业分析检验赛项中职组6次、高职组7次,承办高职组水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赛项1次;承办世界技能大赛天津市选拔赛4次;承办天津市国资委职工竞赛8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12次、二等奖6次、三等奖9次。获得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12次、二等奖16次、三等奖9次。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1次。获得“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二等奖2次、三等奖4次。教师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得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有25人次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7人次荣获优秀裁判员称号。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43项;局级科研创新课题立项173项;校企合作课题立项35项。获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65项,获授权技术专利70项。
学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重要使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高职院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大国工匠、能工巧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渤海人的历史贡献。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有普通高职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院设有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五条 学院设有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高职收费标准:一般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600元/人/年(8人间),700元/人/年(6人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和学院下发的2024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2.上海、浙江、北京、天津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二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相关规定,按该省招办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入学报到时,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转专业政策执行《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s://www.tbvtc.edu.cn
e-mail: zsba@tjbhzy.com
电话:022-88251843 88254113
邮编:300402 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津榆公路508号
纪检电话:022-86929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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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北宁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东姜井凯苑路148号(水西校区)
(五)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轨道交通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面向国内外铁路、城市轨道行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建校70多年来,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名,遍布全国轨道交通行业各个岗位。
学院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开设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工程测量技术、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铁路物流管理、现代物流管理、集装箱运输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高速铁路动车组制造与维护、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智能建造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等31个专业。
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天津市“双高”院校建设单位和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是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机车司机培训考试基地、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士(硕士)培养基地。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学院纪委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2024年面向全国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其他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高考报考指南。
第六条 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住宿费标准:6人间700元/生/学年;8人间600元/生/学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九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学院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的考生须满足学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 考生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分数,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所属地区招生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按该地区招生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规定。
第十四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五条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动车组制造与维护、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4.8(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只招录男生)。
第十六条 铁道工程技术、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路物流管理、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集装箱运输管理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4.8(以上专业适合男生报考)。
第十七条 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智能建造技术、工程测量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4.8。
第十八条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等专业建议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4厘米,女生不低于165厘米,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4.8,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招录男生比例高于女生。
第十九条 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文件要求。
第二十一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录取结果同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见《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入学时,经初步审查通过予以注册学籍。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四条 为激励优秀学生不断进步、救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励助学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王梦恕励学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和学费减免等奖助项目。此外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五条 学院根据《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转专业政策执行《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tjtdxy.cn
咨询电话:022-26748181 26186939 26744940(兼传真)
电子邮箱:tjtdxy@163.com
纪检电话:022-26186927
学院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北宁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东姜井凯苑路148号(水西校区)
邮政编码:3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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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2888。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宋志平 (院长)。
第十条 学院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保宁门东街130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全面统筹学院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审核学院年度招生章程。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学院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及招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系部设招生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提出专业招生计划建议,开展专业招生宣传服务。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机构组成的监督小组,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确保“阳光招生”。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专业学科发展等因素,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学院各类别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后,报山西省教育厅批准。
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普通高考
1.“高本贯通”招生对象为山西省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录取执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高本贯通”录取分数线,对于高考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配专业;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普通专科”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录取分数线由各省级招生管理机构划定;对于高考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配专业;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学院对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3.所有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九条 对口升学
对口升学录取执行国家及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三二转段”
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制定适合本学院“三二转段”考核办法,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学生在完成中职阶段学习后,须参加学院与对接中职院校共同组织的“三二转段”升学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升入学院继续学习。
第二十一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入学体检复查。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学生入学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严格按照《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文件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根据住宿人数收取住宿费,每学年400元-800元。
2024年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专业代码 | 学费(元) | 学制(年) | |
1 | 光伏工程技术 | 文理 | 430301 | 4000 | 三 | 二 |
2 | 光伏材料制备技术 | 文理 | 430606 | 4000 | 三 | 二 |
3 | 现代铸造技术 | 文理 | 460108 | 4000 | 三 | |
4 | 智能焊接技术 | 文理 | 460110 | 5200 | 三 | 二 |
5 | 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 | 文理 | 420504 | 4000 | 三 | 二 |
6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文理 | 440404 | 4000 | 三 | 二 |
7 | 智能控制技术 | 文理 | 460303 | 4000 | 三 | 二 |
8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文理 | 460306 | 5200 | 三 | 二 |
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文理 | 460609 | 4000 | 三 | 二 |
10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文理 | 500111 | 4000 | 三 | 二 |
11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文理 | 500603 | 4000 | 三 | |
12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文理 | 460310 | 4000 | 三 | |
13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文理 | 460104 | 5200 | 三 | 二 |
14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文理 | 460113 | 4000 | 三 | 二 |
15 | 机电设备技术 | 文理 | 460202 | 5200 | 三 | 二 |
16 |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 文理 | 490213 | 4000 | 三 | |
17 | 财税大数据应用 | 文理 | 530101 | 5200 | 三 | |
18 | 市场营销 | 文理 | 530605 | 4000 | 三 | 二 |
19 | 电子商务 | 文理 | 530701 | 4000 | 三 | 二 |
20 |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 | 文理 | 560216 | 4000 | 三 | |
2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文理 | 460701 | 4000 | 三 | 二 |
2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文理 | 460702 | 4000 | 三 | 二 |
23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文理 | 460704 | 4000 | 三 | |
24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文理 | 500210 | 4000 | 三 | |
25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文理 | 500211 | 5200 | 三 | 二 |
26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文理 | 460101 | 4000 | 三 | |
27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文理 | 460102 | 4000 | 三 | |
28 | 数控技术 | 文理 | 460103 | 5200 | 三 | 二 |
29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文理 | 460201 | 4000 | 三 | |
3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文理 | 460301 | 5200 | 三 | 二 |
31 | 智能机电技术 | 文理 | 460302 | 5200 | 三 | |
32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文理 | 460305 | 5200 | 三 | 二 |
33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文理 | 510202 | 5200 | 三 | 二 |
34 | 大数据技术 | 文理 | 510205 | 4000 | 三 | 二 |
35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文理 | 510211 | 4000 | 三 | |
36 | 移动应用开发 | 文理 | 510213 | 4000 | 三 | |
37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文理 | 510302 | 4000 | 三 | |
38 | 机电一体化技术(光伏设备运维方向) | 文理 | 460301 | 5200 | 三 | |
39 | 机械设计与制造(3D打印方向) | 文理 | 460101 | 4000 | 二 | |
40 | 电梯工程技术 | 文理 | 460206 | 4000 | 二 | |
41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文理 | 510102 | 4000 | 二 |
备注:三年制适用于普通高考、对口升学考生;二年制适用于“三二转段”考生。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院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高等教育专科阶段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等国家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院设立校内奖助学金,绿色通道、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章 招生咨询、监督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
1.咨询部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咨询电话:0355—2618838、2618837、2618836
3.邮箱咨询:sxjdxyzsb@163.com
4.学院网址:http://www.sxjdxy.edu.cn
第二十八条 监督
1.监督部门:学院纪检监察机构
2.监督电话:0355-2618816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9日
想要了解更多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信息,建议在《推测志愿》APP上查看,点击链接http://gaokao.jiangzheba.com,推测志愿APP可以根据你的高考分数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能为你匹配到以你适合你的院校,你在进行选择,可以为学生们选择到一个最合适的志愿。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学院名称: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674
区内招生代码:776
学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高职园区学府路1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层次
办学类型: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系别专业设置:
学院现设机电工程系、电气工程系、车辆工程系、能源与材料工程系、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与管理工程系等7个教学系。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智能焊接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等40个专业。
专业培养的外语语种:外语只开设英语,其他语种慎报。
身体健康状况: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录取规则:
1.专业志愿清规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2.平行分择优录用规则
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高职专业课综合、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学校原则上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收费标准: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我院各项资助管理办法,规范了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审批、发放工作流程。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及各类单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专科毕业证
邮编:010070
联系电话:0471-5279084、5279085、4596632
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nmgjdxy.com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nmgjdxy.com
邮箱:nmgjd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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