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电话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地址:学院共有5个校区:河东区真理道27号(主校区)、河北区幸福道39号(幸福道校区)、河北区泰兴路4号(泰兴路校区)、河北区乌江路(渤海校区)和河北区民权门乌江南里(月牙河校区)。
五、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以“修德励学,强能笃行”为校训,以“立足河北区、服务京津冀、面向全国、特色发展,办好百姓身边的高职学院”为办学定位,以职业教育社区化、社区教育职业化”为办学特色,牵头天津中心城区组成的职教集团服务终身学习,是全国首批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
学院是教育部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实训基地培育单位、教育部 1+X 证书制度试点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先进学校、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天津市优质高职高专院校、天津市职业教育“双高校”建设单位、天津市文明校园、天津市语言文字示范学校、天津市教育系统“五好关工委”单位,全国民政行指委老年专指委理事单位、民政行指委京津冀养老人才培养协作会秘书长单位、天津市幼儿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天津市养老服务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
学院坐落在中心城区,交通便捷,环境优雅。学院围绕全国现代服务业,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其中,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的专业2个,天津市示范校重点建设的专业5个,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认定的骨干专业3个,天津市优质骨干专业2个,骨干专业3个,“十四五”重点建设专业群2个,大数据技术和社区管理与服务(现代生活服务)。
学院结合天津1+3+4产业结构,依托政府办学优势,建立了“政、校、企(社)”合作发展理事会,搭建了一个由政府主导,学院主体,行业、企业、街道(社区)广泛参与的合作办学平台。 深化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与国内知名企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威德国际教育集团、天津华夏未来幼儿教育集团、洲际酒店管理集团、天津鹤童公益养老集团、天津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通信广播集团有限公司、慧科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爱德励医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京东物流教育集团、天津云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消防协会、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硬创空间集团、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软国际、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北方人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百余家大型知名企业深度合作,将实际项目、企业技术骨干引进校园,共同开展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资源建设、实训教材编写、毕业生实习就业等工作,共建共育优质高水平专业人才。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学生基本职业素养培养,为学生打上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的“城职学子形象”烙印。《社区工作实务》和《亲子活动设计与指导》等5门课程被认定为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名教师被认定为天津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仓储管理实务》被认定为天津市高校思政优秀教材。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团队、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团队被评为天津市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近三年来,数百名学生在国际、国家、省市举办的学生竞赛中屡获殊荣,学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设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委员会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按教育部、各省市招生委员会与考试院规定实施阳光招生,对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录取原则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指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领导小组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进行。
第五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招生政策、执行招生计划、审定各环节操作规范以及重大事项的申报;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院成立由党委委员、纪检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纪检监督领导小组,在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学院招生委员会通报。
第六条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高职招生工作办公室,高职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在纪检监督领导小组的监督下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2024年招生专业为: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金融科技应用、会展策划与管理、动漫制作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管理与服务(老年教育指导与服务)、老年保健与管理(老年康复)、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消防技术、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学院将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高考报考指南。
第九条 收费标准:一般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生•年。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4年新生报到须知。如天津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天津市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还须有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统)考合格成绩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成绩)。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城市职业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二条 学院在设置招生计划的招生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相关规定,按该省招办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天津考生参考第十七条),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第十六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美术)类考生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录取,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统考成绩均达到内蒙古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内蒙古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七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八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入学后,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 凡被学院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录取的考生还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考试,面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录取进专业,面试不合格考生需调整到学院其他专业。学生在籍期间学院对于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如因身体条件、学习成绩、职业要求等原因无法满足本专业学习,依据《天津城市职业学院高职学生管理规定》规定,也将转到其他专业学习。
第二十三条 学院5个校区主要功能:主校区(河东区真理道27号),财经与应用艺术学院、教育与社会事业学院、商贸与创新创业学院专业教学上课地点,以上学院学生住宿区为幸福道校区(河北区幸福道39号)或泰兴路校区(河北区泰兴路4号)。智能应用与科技学院所有专业教学上课地点在渤海校区(河北区乌江路南头),该学院原则上住宿区为月牙河校区(河北区民权门乌江南里),视情况调整。具体宿舍安排及报到要求以2024年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院根据《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转专业政策按照国家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s://www.tjcsxy.cn
E-mail: cszyxyzb@163.com
电话: 022-26473168、26464200
邮编:300250
纪检监督电话:022-26430105
咨询QQ:800145577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27号
想要查看自己的分数能上什么大学的高考生,可以在《AI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opei.com,同时AI志愿助手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所有能上的大学以及被录取的概率。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1. 学院名称: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2688号
5. 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院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院党委坚定政治站位,抢抓难得机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在塔建成中亚首家鲁班工坊”重要指示精神,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塔工坊”建设,2022年“塔工坊”正式启运,标志着中亚首家鲁班工坊建成运营落地生根,填补了中塔两国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合作的空白,在区域合作和共建“一带一路”方面具有代表意义。
学院依托能源行业办学,服务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企业对学院的依存度,与能源集团所属企业深化产教融合,积极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成为能源产业领域校企合作深度融合的职业教育先行者;学院设有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能源机电学院、应用艺术学院4个二级学院,建设了绿色建筑、城市智能管理、智慧能源、应用艺术4大专业群,共开设了30个专业(含3个三二分段专业),其中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城市热能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是天津市优质骨干专业,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是天津市骨干专业。学院严格落实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校内拥有焊接机器人、航测与遥感、太阳能清洁能源等各级各类实训室,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百余个,功能涵盖30个专业的实践课程教学和外部培训服务;学院积极响应贯彻国家“双碳”发展战略,以智慧低碳管控系统建设为中心,以信息物理系统(CPS)为技术基础,建设了统一规范的实训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打造智慧型低碳校园。
学院是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高水平高职学校和智慧能源、城市智能管理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院是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单位、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校、天津市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实效奖单位、天津市“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天津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媒体示范校。2023年,学院党委充分发挥塔吉克斯坦鲁班工坊中亚鲁班工坊“旗舰店”引领和“塔中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平台作用,成功举办“首届中塔职业教育论坛”,联合中塔三校签署共建鲁班工坊联合培养合作协议,联合在塔中企签署产教协同育人联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塔工坊”运营发展,“塔工坊”建设项目入选天津市干部教育培训“三百”工程案例,学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被塔吉克斯坦教育和科学部授予“塔中文化教育交流特别贡献奖”。学院成功申报教育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成功获批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2个、天津市职业教育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天津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天津市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线下课程)、天津市职业教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资源等项目;城市热能应用技术专业获批天津市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团队。学院青年教师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学院参加第二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暨优秀课程观摩活动‘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展示获一等奖,参加2023“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在花艺虚拟仿真、园艺施工虚拟仿真、园林景观设计虚拟仿真、工业4.0四个赛项中,荣获两项一等奖、两项二等奖、一项三等奖和两项优秀奖,教师四人次荣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学院两度荣获“最佳组织奖”。参加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型电力系统技术与应用赛项获全国二等奖、建筑装饰数字化施工师生同赛获全国三等奖。
学院为满足学生学历提升的愿望,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构建了便捷、通畅、完善的学历提升体系,学生可通过高职升本科等方式进入本科院校学习深造。部分学生通过天津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了免试升本科就读的机会。
学院实施“温暖工程”,建立了包含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俭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在内的多元化资助育人体系;建立了能源集团“聚能爱心助学金”,决不让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为优秀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就业岗位;与全国各地260余家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为毕业生搭建广阔的就业平台。建院以来,学院为全国各地能源、建筑、电力、交通、信创、城市管理等行业输送了大量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学院202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寄送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通过各省的招生考试信息网、报考指南等渠道及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普通高考报考指南。在录取过程中,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报考状况,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跨省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
第八条 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标准: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辽宁、河北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学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第十六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七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要求。
第十八条 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已录取的新生,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持本人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向学院相关部门请假,具体请假办法参见《新生报到须知》等文件,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学院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其他关于入学与注册未尽事宜参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 对于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关于转专业其他相关规定参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 学院执行国家“奖、助、贷、减、免”等多种资助政策,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建立绿色入学通道,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地点:招生办公室;
网址:www.tjchengjian.com;
电话:022-58319057;
传真:022-58319000;
学院邮箱:tjcvczsb@126.com;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2688号(邮编:300134);
监督电话:022-58859752。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8日
想要了解更多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信息,建议在《推测志愿》APP上查看,点击链接http://gaokao.chunyuqiufeng.com,推测志愿APP可以根据你的高考分数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能为你匹配到以你适合你的院校,你在进行选择,可以为学生们选择到一个最合适的志愿。
高考生们在报考大学的时候,了解所报大学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很有必要。2024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各省招生计划及专业已经公布,想要报考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参考下文,如果2024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在黑龙江招生计划及专业
科类 | 批次 | 院校名称 |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选考要求 |
---|---|---|---|---|---|---|---|---|
历史 |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第001组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2 | 三年 | 5500 | 不限 |
历史 |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第001组 | 数字媒体技术 | 2 | 三年 | 5500 | 不限 |
历史 |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第001组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2 | 三年 | 5000 | 不限 |
物理 |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第002组 | 大数据技术 | 2 | 三年 | 5500 | 不限 |
物理 |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第002组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1 | 三年 | 5500 | 不限 |
历史 |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第001组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 | 三年 | 5500 | 不限 |
物理 |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第002组 | 智能焊接技术 | 1 | 三年 | 5500 | 不限 |
物理 |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第002组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2 | 三年 | 5500 | 不限 |
物理 |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第002组 | 风景园林设计 | 2 | 三年 | 5500 | 不限 |
物理 |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第002组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2 | 三年 | 5000 | 不限 |
历史 |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第001组 | 城市热能应用技术 | 2 | 三年 | 5000 | 不限 |
历史 |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第001组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2 | 三年 | 5500 | 不限 |
物理 |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第002组 | 大数据与会计 | 2 | 三年 | 5000 | 不限 |
物理 |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第002组 | 无人机测绘技术 | 2 | 三年 | 5500 | 不限 |
物理 |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第002组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 | 三年 | 5500 | 不限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在重庆招生计划及专业
科类 | 批次 | 院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选考要求 |
---|---|---|---|---|---|---|---|
物理 | 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 | 3 | 5500 | 不限 |
历史 | 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3 | 5000 | 不限 |
物理 | 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2 | 3 | 5000 | 不限 |
历史 | 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工程造价 | 2 | 3 | 5500 | 不限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在天津招生计划及专业
科类 | 批次 | 院校名称 | 专业组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选考要求 |
---|---|---|---|---|---|---|---|---|
综合 | 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121100 | 城市热能应用技术 | 10 | 三年 | 5000 | 不限 |
综合 | 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12110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20 | 三年 | 5500 | 不限 |
综合 | 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121100 | 智慧城市管理技术 | 12 | 三年 | 5500 | 不限 |
综合 | 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121100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14 | 三年 | 5000 | 不限 |
综合 | 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12110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10 | 三年 | 5000 | 不限 |
综合 | 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1211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0 | 三年 | 5500 | 不限 |
综合 | 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121100 | 智能焊接技术 | 12 | 三年 | 5500 | 不限 |
综合 | 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12110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4 | 三年 | 5500 | 不限 |
综合 | 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121100 | 工程造价 | 24 | 三年 | 5500 | 不限 |
综合 | 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121100 | 数字媒体技术 | 10 | 三年 | 5500 | 不限 |
综合 | 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121100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18 | 三年 | 5000 | 不限 |
综合 | 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121100 | 建筑工程技术 | 18 | 三年 | 5500 | 不限 |
综合 | 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121100 | 城市热能应用技术 | 12 | 三年 | 5000 | 不限 |
综合 | 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121100 | 现代物业管理 | 10 | 三年 | 5500 | 不限 |
综合 | 高职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121100 | 风景园林设计 | 20 | 三年 | 5500 | 不限 |
注:因为文章字数有限所以2024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各省招生计划只是一部分,有的省份没有列出来,想要查看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在全部省份招生计划请下载《高考志愿app》,高考志愿app里面还有很多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各冲、稳、保志愿填报方法和技巧。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专业及各省录取分数线位次,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haomayi.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省份 | 学科 | 批次名称 | 院校名称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湖北 | 物理 | 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339 | 179675 |
辽宁 | 历史 | 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317 | 45708 |
天津 | 综合 | 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213 | 15374 |
山东 | 综合 | 二段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400 | 404496 |
江苏 | 历史 | 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365 | 29545 |
内蒙古 | 理科 | 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248 | 80563 |
吉林 | 文科 | 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273 | 29318 |
浙江 | 综合 | 二段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418 | 233107 |
广东 | 历史 | 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358 | 182669 |
山西 | 文科 | 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272 | 50122 |
湖南 | 历史 | 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301 | 133718 |
陕西 | 理科 | 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308 | 139225 |
青海 | 文科 | 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281 | 14809 |
安徽 | 文科 | 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242 | 143098 |
云南 | 文科 | 专科批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328 | 127039 |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4152012850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性质:民办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学校简介: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花溪大学城,规划占地1445亩,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目前已为社会输送5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办学23年以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促进就业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宗旨;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高水平职业大学,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议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贯彻落实,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24年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24年高职(专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七条 面向生源省招收2024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总分和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以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120%投档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所在省(市、区)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录取时文化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经三个月复查期满,方可取得正式学籍,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励助学措施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收费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鼓励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通过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和社会捐助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而辍学。
第十八条 奖学金政策
(一)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二)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三)筑梦奖学金4000元/年。
(四)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学校鸿源奖学金最高6000元/年。
第十九条 助学金政策
(一)在校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
(二)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学校在每生每年2000-4000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3档。
(三)贵州省符合资助条件的脱贫家庭学生,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享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4500元/年(免学费3500元/年,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
(四)其他特殊情况,学校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酌情减免。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有关学校、专业等详细介绍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贵州省2024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851) 88308092 88308090
传 真:(0851)88308089
邮政编码:550025
学校官网:http://www.gzcsxy.cn
学校微信公众号:cityvc
想要查看自己的分数能上什么大学的高考生,可以在《AI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ngzheba.com,同时AI志愿助手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所有能上的大学以及被录取的概率。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天津体育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 次:高职(专科)
校 区: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北侧
(天津市静海区健康产业园天津团泊体育中心)
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是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等体育职业院校,位于静海区健康产业园天津团泊体育中心,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天津市第一所集“运动训练、职业教育、体育科研”三位一体的高等体育职业院校,总占地面积311.5亩,建筑面积68632平方米。
学院教学、训练设施先进,拥有运动训练、体育保健与康复、体能训练、体育运营与管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五个专业和运动训练(足球)、运动训练(排球)、运动训练(滑冰滑雪轮滑)三个专业方向;15个校内实训室和170余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学院以市场多元化人才需求为培养目标,以就业和创业为导向,实施“工学结合、学训同步、平台培养、模块教学”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多大纲导教、多课堂施教、多能力执教、多维度评价、多证书就业”的办学特色,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学院不断深化校企合作以及积极探索国际国内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办学模式,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为人才培养搭建更多平台,为学生就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就业渠道。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根据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设有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以教务处(招生办)、纪检、学生处、后勤保卫部、网信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重大事宜。除此之外,组织领导本院的招生录取、咨询、信访等工作。
第五条 学院设教务处(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由其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对生源好、一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具体标准:学费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4人间)和600元/生/学年(6人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院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体育考试成绩合格,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学校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原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高考文化分数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
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 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录取。江苏考生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生源省份有相关规定,则按照该省份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 学院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不设其他语种,小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以书面形式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4年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十九条 学院依据《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 学院设有助学金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专为贫困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体育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录取的承诺。
第二十六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北侧(天津市静海区健康产业园天津团泊体育中心)
邮政编码:301636
联系电话:022-68569013、15922156134、18622074223
监督电话:022-68569010
查询网址:https://zsxx.tjvcs.cn/
电子邮箱:tzyzs2017@163.com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详细信息,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opei.com,《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I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院校官网、省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 本章程适用于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二、 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一、学校名称: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院校标识码:4113012783
四、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五、招生对象:2024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
六、学院地址:
主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上文明路12号
东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鼎盛街3号
第三章 招生区域及招生专业说明
我院2024年面向河北省、山西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山东省、安徽省、河南省、吉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黑龙江省、天津市、江苏省、青海省、广东省等省区招生,具体区域和招生专业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公布的专业为准。
第四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一、招生条件
1、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关于2024年招生的文件规定。
2、我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3、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4、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招生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5、 河北省高职单招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6、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外语语种,但我校只开设公共英语。
7、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8、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
二、 录取原则:
1.学院录取新生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
3.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艺术类招生专业,我院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我院认可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加分或降分相关规定.
6.所有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7.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8.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再根据本专业要求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将调整到其他相关专业。
备注:以上录取原则适用于所有类型考生
第五章专业要求及限制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我院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报考我院空中乘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需满足:
1、身高要求:女生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男生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
2、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3、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4、无犯罪史。
三、有色盲色弱者,以下专业不予录取
护理、医学影像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新能源汽车技术、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漫制作技术、影视编导、数字媒体技术。
第六章 新生入学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 录取考生需持本院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中学(人事)档案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我院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 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要严格审查、复核学生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等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者,不予以入学注册。
三、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四、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学费及其它
一、 学校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二、 退费按照河北教育厅等部门下发的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资助贫困生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
1、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
2、设立勤工俭学岗位。
3、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四、 专升本政策按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
五、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具印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八章 联系方式
电话:0311-69097099 0311-69097088
网址:http://www.sjzcsjjxy.com/
电子邮箱:chengjing2023@126.com
通信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上文明路12号
邮政编码:052165
备注说明: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详细信息,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haomayi.com/,《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I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院校官网、省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35
第九条 河南省招生代码:6295
第十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新密市溱水路618号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学校立足国家中心城市郑州,专注于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已为社会培育数万余名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值得信任、有社会责任感的城市建设与服务行业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已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编制。
招生计划经各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计划,在生源省份的统一安排下,根据生源情况,进行征集志愿或调整到其它生源较好的省份招生。
学校2024年各专业招生人数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专业名称 | 师范 | 艺术 | 对口 | 学制 | 学费(元/学年) |
材料工程技术 | 3 | 13900 | |||
非金属矿物材料技术 | 3 | 13900 |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3 | 13900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是 | 3 | 139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是 | 3 | 13900 | ||
工程造价 | 是 | 3 | 13900 | ||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 | 3 | 12900 | |||
环境艺术设计 | 是 | 3 | 15900 | ||
视觉传达设计 | 是 | 3 | 15900 | ||
艺术设计 | 是 | 是 | 3 | 15900 | |
数字媒体技术 | 3 | 13900 | |||
数字媒体技术(三维动画设计) | 3 | 13900 | |||
动漫制作技术 | 是 | 3 | 13900 |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3 | 13900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 | 1600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1600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是 | 3 | 160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是 | 3 | 16000 | ||
软件技术 | 是 | 3 | 16000 |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是 | 3 | 15000 | ||
电子商务(新媒体营销) | 是 | 3 | 15000 | ||
大数据技术 | 是 | 3 | 160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是 | 3 | 13900 |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是 | 3 | 13900 |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 | 13900 |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是 | 3 | 150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是 | 3 | 1500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是 | 3 | 15000 |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是 | 3 | 13900 |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13900 | |||
大数据与会计 | 是 | 3 | 13900 | ||
电子商务 | 是 | 3 | 15000 | ||
现代物流管理 | 3 | 13900 | |||
市场营销 | 是 | 3 | 13900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 | 13900 | |||
旅游管理 | 是 | 3 | 13900 | ||
应用英语 | 是 | 3 | 12900 | ||
空中乘务 | 3 | 15000 |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是 | 3 | 15000 | ||
音乐表演 | 是 | 是 | 3 | 15900 | |
学前教育(师范) | 是 | 是 | 3 | 15000 | |
早期教育(师范) | 是 | 3 | 13900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文化课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双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文化课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十七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八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英语。
第五章 收费标准以及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郑州市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各专业学费详见专业信息表;住宿费标准为1400元/生·年(六人间,无独立淋浴间、卫生间)、1500元/生·年(六人间,有独立淋浴间、卫生间)和1500元/生·年(四人间,有独立淋浴间、卫生间)。
第二十条 奖、助学金及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和1000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溱水路618号
邮编:452370
网址:www.zcu.edu.cn
咨询电话:0371—68506666
传真:0371—69210000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详细信息,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ngzheba.com,《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I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院校官网、省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要求,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学院简介: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西宁市直属的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遵循“把需要岗位的人培养成岗位需要的人”的办学理念,秉承“修德立身、精艺立业”的校训,坚持党建思政领校、管理强校、人才兴校、质量立校、开放名校发展方略,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西宁,服务青海。建校9年来,学院突出内涵发展,提升思政工作质量,深化专业教育改革,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强化社会服务能力,为社会培养了近8000名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占地391.8亩,建筑面积11.4万平方米,现有图书22.7万册。现设11个管理机构,8个教学机构,4个教学辅助机构。建成1所集产、教、研、学、训融为一体的附属幼儿园。学院以大赛为抓手,积极构建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省内率先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实现青海省承办国赛零的突破,被授予突出贡献奖。2021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率先突破青海省一等奖的空缺。在2018—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位居高职组第154名,是青海省唯一入选前300名榜单的高职院校。近日,在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等8所单位联合发布的《中国高等职业院校竞争力白皮书》中,全国1518所,学院入选900名榜单。
2024年统招计划招生专业信息表 | |||||
序号 | 系/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 | 学制 |
1 | 教育系 | 570102K | 学前教育 | 4300 | 三年 |
2 | 机电工程系 | 430105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4700 | 三年 |
3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700 | 三年 | |
4 | 460302 | 智能机电技术 | 4700 | 三年 | |
5 | 460303 | 智能控制技术 | 4700 | 三年 | |
6 | 旅游商贸系 | 5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4300 | 三年 |
7 | 530605 | 市场营销 | 4300 | 三年 | |
8 | 540101 | 旅游管理 | 4300 | 三年 | |
9 | 530701 | 电子商务 | 4300 | 三年 | |
10 | 540105 |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 4300 | 三年 | |
11 | 信息工程系 | 550113 | 广告艺术设计 | 4700 | 三年 |
12 | 510203 | 软件技术 | 4700 | 三年 | |
13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700 | 三年 | |
14 | 生态工程系 | 420801 | 环境监测技术 | 4700 | 三年 |
15 | 440104 | 园林工程技术 | 4700 | 三年 | |
16 | 创新学院 | 510108 |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 4700 | 三年 |
17 | 护理分院 | 520201 | 护理 | 5000 | 三年 |
18 | 健康服务分院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5000 | 三年 |
19 | 汽车技术分院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4700 | 三年 |
注:护理专业授课地点为西宁城院护理分院(湟中职业教育中心);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授课地点为西宁城院健康服务分院(海北州职业技术学校);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授课地点为西宁城院汽车技术分院(西宁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层次:高等专科
办学性质:市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院校代码:4163014519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报考我院志愿的进档生,依据投档成绩,按照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线以上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语文、数学、外语。
3.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无分数级差限定。
4.按政策加分或降分投档录取的考生一视同仁。
5.对报考外语语种不限制,但学院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退档。
录取方式:远程网上录取。
入学复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高考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未参加高考体检的学生须有县级以上体检证明,进校后我院将对考生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奖、助、补、贷工作:
1.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奖励;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奖励。
2.贫困学生可享受家庭经济困难资助,被评为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按照生均每年3300元资助。
3.生源地助学贷款可在入学前通过户籍所在地、县(区)生源地助学贷款机构申请办理,申请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贷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收费标准情况: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青海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628号),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文史类:4300元/生∙学年
理工类:4700元/生∙学年
医学类:5000元/生.学年
学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295号 邮编:810000
联系电话:0971-4716810 0971-4716807
电子邮件:57812289@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xncy.edu.cn
学院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西宁城院招生平台“xncy_zs”
想要查看自己的分数能上什么大学的高考生,可以在《AI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tuicezhiyuan.com,同时AI志愿助手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所有能上的大学以及被录取的概率。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高校实施“阳光工程”招生的要求,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各省级招委会、省(区、市)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10(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市区)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是漳州市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办学历史可由龙溪师范学校溯源至1905年成立的汀漳龙师范传习所(其前身为创办于清乾隆二年的丹霞书院),文化底蕴深厚,红色基因凸显,彭冲、方毅、王德、苏静、李兆炳等老一辈革命家,许地山、杨骚、沈柔坚等著名专家学者,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兰臻等新时代的先进人物都是学校的校友。2021年小学教育专业群获“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学校进入省级“双高”建设行列。设有教师教育系、学前教育系、文化艺术创意系、经济管理系、园林园艺系、食品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马克思主义学院、丹霞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等10个教学机构,涵盖39个专业,初步形成教育、文化服务、财务会计、电子信息、园林园艺、食品工业等专业类群。近年来,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年终毕业去向落实率均在95%以上,用人单位认可度、满意度高。
三、招生专业、计划
2024 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4年录取工作。
(二)学校纪委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三)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各省(区、市)投档政策,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规则
(1)福建省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普通类考生分别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按福建省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艺术类考生按艺术类专业类别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综合分计算方法按福建省艺术类专业类别综合分计算方法执行。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按福建省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体育类考生按体育类综合分高低进行排序,综合分折算办法按福建省体育类专业综合分折算规则执行。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按福建省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2)其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执行各省(区、市)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在满足已公布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我校根据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名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若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只调剂到该专业组内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高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各省(区、市)规定的同分处理原则进行排序。
3.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原则如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高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各省(区、市)规定的同分处理原则进行排序。
4.录取后按各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生办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5.我校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6.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加分政策严格按照2024年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8.我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各专业无英语口试要求。
9.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收费标准与报到注册
(一)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费,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7200元/生‧学年。学生宿舍已统一安装空调,住宿费有三种标准,分别为970元/生‧学年、1090元/生‧学年和1100元/生‧学年。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有新文件规定出台,则以新文件规定执行。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清退办法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出台的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考生被录取后,需要根据《入学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缴纳相应的学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一)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时,统一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二)学校学生奖助形式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单项奖(职业技能标兵、创新创业标兵、精神文明标兵)6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生每人每年补助4500元,一般困难生每人每年补助2800元);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补助3300元;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七、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96-2525888 2028007
传真:0596-2028007
监督电话:0596-2525690
学校网址:http://www.zcvc.cn/
招生网址:http://zsb.zcvc.cn/
招生办公众号:zcvc1905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
邮编:363000
八、附则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章程解释权归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招生办公室代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4年4月24日
想要了解更多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信息,建议在《推测志愿》APP上查看,点击链接http://gaokao.tuice.cn/,推测志愿APP可以根据你的高考分数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能为你匹配到以你适合你的院校,你在进行选择,可以为学生们选择到一个最合适的志愿。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4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标识码:4150012758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
大学城校区: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荣昌校区:重庆荣昌区昌州街道城南大道488号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现有大学城和荣昌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600余亩。学校现有教职工97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职称301人,聘请300余名行业专家、企业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学校现有10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47个,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统招、13个省(区、市)单招(含分类招生),在校生16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处是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教育部、重庆市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高职(专科)招生,招生专业47个。计划招生各省(区、市)招生院校代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以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6200-10000元/年、体育类专业学费6200元/年;住宿费1000-1200元/年;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新生入学报到指南》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学校严格遵守各省(区、市)的投档规定,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流程:我校严格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与投档规定进行录取。
(1)在采用专业平行志愿模式时,依据专业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2)对于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模式或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的地区,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参考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据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其位次。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对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专业调剂;对于不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
(3)在要求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遵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进行录取。
(4)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对依据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区、市),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依据综合成绩录取的省(区、市),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5.录取体检标准:学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入学、奖贷助学及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实际发放奖助学金金额以当年市财政局、市教委下达的预算为准)。校级奖学金400~1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校内勤工助学岗(500元/月)及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七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重要声明:学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为维护考生利益和方便联系招生录取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第十九条学生就读校区安排
2024级新生大一年级在荣昌校区就读,大二、三年级回大学城校区就读。
第二十条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5626117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编:401331)
招生部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学校网址:https://www.cqc.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cqc.edu.cn
电子邮件:cqczs@cqc.edu.cn
第二十一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最新规定为准。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chunyuqiufeng.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名称: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3532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校 址:山西省太原市兴华街3号 邮编:030027
二、学院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文件精神制定收费标准。
三、我院外语语种,仅提供英语教学。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慢性疾病、心脏病。
五、招生计划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规模,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并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院官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六、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信招生。
2.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和学院纪检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组,确保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法规,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舞弊行为。
3.考生根据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指南,填报我院志愿,学院严格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录取政策进行录取。对口升学录取按照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具体录取执行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定,按照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确定专业的原则:学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考生,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作退档处理。
5.在招生过程中,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单位和个人,其任何许诺均无效。
七、专业设置及学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学费(元/年) |
01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40102 | 三年 | 4000 |
02 | 建筑动画技术 | 440107 | 三年 | 4000 |
03 | 建筑工程技术 | 440301 | 三年 | 5200 |
04 | 智能建造技术 | 440304 | 三年 | 4000 |
05 |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 440306 | 三年 | 4000 |
06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440404 | 三年 | 4000 |
07 | 工程造价 | 440501 | 三年 | 4800 |
08 | 建设工程管理 | 440502 | 三年 | 4000 |
09 | 市政工程技术 | 440601 | 三年 | 4000 |
10 | 现代物业管理 | 440703 | 三年 | 4000 |
11 | 数控技术 | 460103 | 三年 | 4000 |
1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三年 | 5200 |
13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305 | 三年 | 4000 |
14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460701 | 三年 | 4000 |
15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702 | 三年 | 4800 |
16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500201 | 三年 | 4000 |
17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1 | 三年 | 4000 |
18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500601 | 三年 | 4000 |
19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500602 | 三年 | 5200 |
20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500603 | 三年 | 4800 |
21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500604 | 三年 | 4800 |
22 |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 500605 | 三年 | 4000 |
23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500606 | 三年 | 4800 |
24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三年 | 5200 |
25 | 软件技术 | 510203 | 三年 | 4000 |
26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510206 | 三年 | 4000 |
2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510207 | 三年 | 4000 |
28 | 财税大数据应用 | 530101 | 三年 | 4000 |
29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三年 | 4000 |
30 | 电子商务 | 530701 | 三年 | 4000 |
31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530704 | 三年 | 4000 |
32 | 现代物流管理 | 530802 | 三年 | 4000 |
33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40106 | 三年 | 4000 |
34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550103 | 三年 | 4800 |
35 | 环境艺术设计 | 550106 | 三年 | 4000 |
八、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凡学业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且成绩合格,颁发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院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委下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 [2019]19号)文件精神,制定《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十、校企合作
学院积极开展校企深度合作,与近百家企业建立了稳定校企合作关系。与太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车太原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共建了太原轨道交通培训中心,共同打造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群;与同济大学和太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了BIM创新应用中心,合作创建了全国领先的BIM创新应用和人才培养基地,全面带动现代建筑专业群发展;与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山西省首家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ICT学院),与中软国际建有新一代信息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共同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专业群;与京东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夯实学院现代服务专业群建设;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京东方光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加快现代装备制造专业群建设。
此外学院与山西中来、山西烁科、山东保利、海信集团、山西蓝泰物业集团、安逸物业集团、鲁班软件、山西安宇、北京博海迪、新道科技、东富龙科技、山西风尚城市人家等知名企业签订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协议,推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为学院师生素质提升和学生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撑。
十一、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孙华东 职务:院长
十二、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351)5633111 5633222
监督电话:(0351)5633010
网 址:www.cntcvc.com
电子信箱:tycsxy@163.com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详细信息,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diebian.cn,《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I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院校官网、省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80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东首4657号
第七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各教学系部、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分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和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不限、不加试口语。本校的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小语种新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3+2专本贯通培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和实际执行。
第十四条 考生报考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在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志愿填报设置和投档原则进行录取。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各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
3.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5.春季高考考生,分专业类别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录取,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6.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第六章 收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勤、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 17 号) 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对复查或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 它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电话:0531-51765777、51765766
传真:0531-51765777 邮编: 250103
监督电话:0531-51765705
网址:www.sduc.edu.cn
邮箱:zsjy@sduc.edu.cn
校址: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东首4657号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tuice.cn/,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五、学院简介: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同时也是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示范院校、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同时也是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和天津市提质培优创优赋能项目建设院校。学院设有资源环境类、能源材料类、土木建筑类、机械制造类、电子信息类、财经商贸类等六大类28个专业,紧紧围绕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教育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其中钢铁智能冶金技术专业群为天津市高水平专业群,钢铁智能冶金技术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电子商务、电气自动化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是学院重点建设专业,云计算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智能互联网络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是院级特色建设专业。
学院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2.3%,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3.6%,“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3.8%。
学院拥有智慧城市实训室、智能制造实训中心、网络攻防与测评实训室、智慧无人机实训室、水环境监测与治理等共109个专业实训室。实训室建设适应现代智能制造产业转型、升级,突出生产性教学与先进企业生产技术的衔接,开设的实训项目与智能制造、大数据等高端技术产业集群相对接,有效提升了人才培养能力。学院注重学生综合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培养。近年,在全国和天津市举办的各类技能竞赛中,学院300余名学生获奖。
学院毕业生技术技能强、综合素质高,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学院与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电装电子有限公司、SMC(天津)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天津市新天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众多百强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一对一的为毕业生提供充足就业选择,确保毕业生优质就业。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天津工业职业学院设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 30 个 不 得 ” “ 八 项 基 本 要 求 ” 等 工 作 纪 律 , 切 实 维 护 招 生 工 作 的 严 肃 性 。确保我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招生简章与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收费标准
①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4年新生报到须知。
②住宿费标准:4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800元;6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700元;8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60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最终价格以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根据考生志愿,参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区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志愿的办法,在录取中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须满足学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按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七条 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八条 接到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学院将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同时,考生可以登录学院官网(http://www.pctj.edu.cn)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入学后,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关于新生专业调整事项,依据《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实行双证书培养,学生完成规定学业,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奖优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助困包含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校内资助等多种形式有效结合的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天津工业职业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与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2-26983739(学院纪委办公室)。
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pctj.edu.cn
咨询电话:022-26983723、26983773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邮 编:300400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5646.cn,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招生工作,确保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一步提高社会对高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397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邮政编码:361008)
第三条 学校坐落于厦门市思明区,是厦门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和省级开放大学。学校2009年和2015年先后通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首轮和二轮评估,2019年获教育部认定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通过验收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2021年入选福建省“双高”计划A类立项建设院校,2022年通过福建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评估,先后多次被授予福建省“文明学校”和“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秉持“因城而生,为市则活”的信念,因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持续调整专业布局和专业设置。现有专业教学学院8个,2023年高职招生专业30个;在校生总数9127人,累计招收来自18个国家的留学生227名。开放教育(成人教育)现有本专科专业40个,学生16762人。
近年来,学校凝练了“育人为本、跨界融合、服务需求、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以奋斗者为本的治校,形成了“产教融合共同发展,大爱匠心协同育人”的校园文化和办学特色。学校与中影集团、神州信创、新大陆、南京第55所、厦门轨道集团、厦门太古飞机等196家企业和单位建立了深度合作办学关系,现有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4个,省级产教融合特色专业3个,市级高水平专业4个。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性职教联盟1个、产业学院4个、专业群实训基地2个、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4个,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5个,市金砖新工业能力提升培训基地1个。2017年以来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1项,其中特等奖3项。
第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由校长担任主任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办公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对招生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接受招生过程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及处理。
第八条 继续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学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本校招生网站(https://zsb.xmcu.edu.cn)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公告、录取结果以及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九条 学校依据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和专业发展规划,结合近几年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具体使用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面向社会公布。2024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招生信息十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纪律。
第十三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投档方式进行调档。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调档比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调档比例内调整。
第十四条 录取方法
1.对实行按专业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对实行按院校志愿或院校专业组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考生应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专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专科合格线,各专业录取原则同上,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分折算规则。
4.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5.同分情况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无统一同分规则时,依次以高考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艺术类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当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合格的考生方可被录取,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有权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学前教育及早期教育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无色盲、色弱,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教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该专业。
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净身高:女生155cm以上,男生165cm以上;视力要求:无色盲、色弱。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身体健康,身材匀称;净身高:女生163cm-174cm,男生173cm-185cm;无色盲、色弱,女生矫正视力e字表4.7以上,男生裸视e字表4.8以上(或治疗后达标);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慢性病和传染病。
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学校将有权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下一阶段征集志愿。录取原则与第一阶段录取原则相同。
第十七条 录取期间,有关信息均会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在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请有关考生及时关注。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助学制度
第十八条 2024年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闽价费〔2007〕262号、闽价费〔2010〕253号及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其余各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
2.住宿费标准
住宿生每学年缴纳650元(包含住宿费600元和空调使用费50元;宿舍每间7-8人,包含阳台、独立卫生间,内设空调、热水器、无线wifi等设施)。
3.上述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学生中途退学的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奖学、助学政策及优才支撑计划
1.学校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设立形式多样的奖学金,包括奖励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华的单项奖学金;奖励在专业技能方面追求卓越的盖军衔奖学金等。同时,学校积极推荐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详情可查看厦城院学〔2021〕7号、厦城院学〔2021〕2号、厦城院学〔2018〕4号。
2.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资助政策,设立了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金、直招士官资助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突发性困难补助金、学费补助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路费补助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双困生”就业补助金、校园地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等资助项目,设立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协助市教育基金会开展陈氏洪氏助学金凤凰会展奖学金评定,为困难学生搭建起政府、学校、企业、个人等多方帮扶体系。详情可查看厦城院学〔2021〕8号、厦城院学〔2021〕4号、厦城院学〔2022〕10号。
3.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中心,为在校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服务,并为从事校内勤工岗位工作的学生提供勤工补助,详情可查看厦城院学〔2021〕3号。
4.学校实施“优才支撑计划”,遴选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出国(境)进行为期不少于一学期的学习,提升技术技能,拓宽国际化视野。详情可查看厦城院学〔2015〕15号。
第六章 纪律检查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开展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必须注意做好招生期间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丢失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不得泄露有关招生工作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 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录取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投诉电话(0592-5955316)和电子信箱(jijian@xmcu.cn),负责查处违反招生纪律的事件。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管理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通过书面方式并附相应证明,向被录取的二级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同时二级学院上报学校招生办和教务处备案。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实施“晨点晨练”活动课程化,将学生参加“晨点晨练”活动列入体育课程考查内容。该活动是学校践行“等待、陪伴、支撑、相信,严格”的大爱教育理念和培育学生职业精神的重要载体。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晨点晨练”活动,自觉养成遵时守纪的学习生活习惯,磨练意志、增强体质。学校持续创建绿色校园、无烟校园和文明校园,倡导垃圾分类,入校后需遵守学校关于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劳达到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培养规格和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咨询通讯方式
1.招生咨询:0592-5955343,5955344(日常办公) 传真:0592-5955342
2.招生网址:https://zsb.xmcu.edu.cn
3.电子邮件:zsb@xmcu.cn
4.官方微信:厦门城市职业学院xmcszyxy 厦门城院招生就业xmcujy
5.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邮政编码:361008)
第二十八条 学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若学校以往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2024年4月
想要了解更多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信息,建议在《推测志愿》APP上查看,点击链接http://gaokao.tuice.cn/,推测志愿APP可以根据你的高考分数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能为你匹配到以你适合你的院校,你在进行选择,可以为学生们选择到一个最合适的志愿。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实际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 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创新二路36号(津南校区)
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兴广路1号(武清校区)
学校基本概况: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天津市文明单位、天津市“大思政课”示范校。学校总占地面积57.42万平方米(861亩),建筑面积36.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 面积23.7万平方米。学校目前为“一校两区”办学格局,分别坐落于国家级特色小镇——津南区葛沽镇和武清区崔黄口镇,共设有3个二级学院22个教学专业。
津南校区东临优美的滨海湖公园,西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海河教育园区。以服务区域经济,满足汽车、康复及信息等产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宗旨,为汽车、健康及信息等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武清校区位于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内,主要培养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电子商务和智能网联等方面的信息工程类人才,继续打造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城教融合新范式。
学校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在市教育两委指导下,建设了9000余平方米的思政课育人阵地——天津市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主题教室。学校秉持“明德修身、术业专攻”的校训,发挥“企业办学,岗位培养”的独特优势 ,综合实力强,就业前景广。依国家有关规定,设有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并设有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设有由校长任组长,以招生办公室、纪检、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本校的招生录取、咨询、信访工作。
第五条 学校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由其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对生源好、一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第七条 收费标准。
1、学费:金融服务与管理(汽车金融)、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二手车鉴定与评估)等4个专业12800元/生/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等2个专业13800元/生/年,新能源汽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康复护理)、眼视光技术、大数据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智能网联)、空中乘务、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等16个专业15800元/生/年。
2、住宿费:4人—6人间(包含独立卫浴)2500元/生/年,8人间1500元/生/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录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 学校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能录取第二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以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二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有相关规定,则执行该省份要求。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 学校2024年在山东、河北、辽宁、重庆、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学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及录取实施办法,详见我校官网。
第十七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新生应向学校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4年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入学时,经学校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校依据《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转专业政策执行《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按照国家规定在校生享有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对以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创新二路36号(津南校区)
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兴广路1号(武清校区)
联系电话:022-58553367 58553368 58553369
监督电话:022-58553395
邮政编码:300352
传真电话:022-58553366
微信公众号: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网址: www.tqzyxy.com
电子邮箱:226469258@qq.com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详细信息,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diebian.cn,《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I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院校官网、省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