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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汉阳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山前街道合肥社区汉阳街65号;
长青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新吉林街道新北社区长青路24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1.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2.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3.热能动力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
4.光伏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
5.钢铁智能冶金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6.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7.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收取];
8.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9.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
10.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11.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收取];
12.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500元;
13.智能机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14.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15.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16.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收取];
17.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收取];
18.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19.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20.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500元;
21.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22.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23.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24.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机动车鉴定与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2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26.民航运输服务(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27.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28.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29.导游(冰雪旅游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30.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31.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收取];
32.大数据与会计(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33.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收取];
34.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35.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36.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37.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收取];
38.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收取];
39.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收取];
40.物联网应用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41.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42.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43.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44.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45.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46.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47.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48.移动应用开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49.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50.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700元;
51.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5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奖励、资助还设立学校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担当奉献奖学金、道德风尚奖学金、技能创新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突发事件补助,自然灾害补助、学费减免等。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录取时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按志愿顺序录取。
4、优先级别: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我院规定的办法执行,即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类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3+1+2”改革的省份,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以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再选科目总分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以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再选科目总分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3+3”改革的省份,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6、退 档: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7、照顾加分: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并录取。
8、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tc.edu.cn
通讯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汉阳街65号
联系电话:0432-63426560; 0432-63426587
第十四条 本章程无特别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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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学校名称: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唐山市路南区警钢路68号,学院设有材料工程系、智能制造系、信息多媒体系、铁道经管系、轨道交通系,共五个系部,涵盖了材料与能源、装备制造、交通运输、资源环境与安全、电子信息、财经、艺术-美术设计类6个专业大类,形成与唐山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紧密衔接的,以冶金行业、现代装备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为特色的优势专业集群,是全国职教先进单位和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2024年我院的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最终审核公布计划为准。
一、专业招生要求
1、身体要求: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含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含160厘米),考生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其他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2、校企合作专业相关要求
我院招收校企合作的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招生计划》,校企合作专业的具体事宜请详询专业所在系。
3、外语要求
报考时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教学外语均为英语。
二、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高职统招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原则:所有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
3、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4、对享受加分优惠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执行。
5、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校企合作专业学费8500元/年/生。
2、住宿费:住宿费为500元/年/生。
3、根据国家相应政策,我院在籍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符合国家相应政策规定条件,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并为贫困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五、高职统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警钢路68号 邮编:063001
联系电话:(0315)2962669
学院网址:http://www.tskjzy.edu.cn/
QQ招生咨询群:272077483
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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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学林街道职教大学城智慧路1号
主管部门:株洲市政府主办、湖南省教育厅业务主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394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铁道部株洲铁路运输机械学校(1956-1958、中专)、株洲铁道学院(1958-1962、本科)、株洲铁路机械学校(1962-2004、中专)。2004年,由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移交株洲市政府主办主管,2005年升格为全日制高职学院,更名为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8月,搬迁至石峰区职教大学城。学校深耕轨道交通行业近70年,积极服务地方经济,不断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走出了一条政校行企融合联动、特色鲜明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为行业和社会培养输送技术技能人才10余万名,被誉为“铁路黄埔军校”。学校设有5个二级学院,27个专业,有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央财支持的建设专业,3个省一流特色专业群,建有湖南省高职院校唯一的省级院士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基地、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服务示范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一批科研实践平台。目前,在校师生12000余人。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连续8次获评“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限湖南)、单独招生类(限湖南)。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河南、湖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青海、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新疆、云南、浙江、重庆等26个省份招生。学校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公布为准,学校官方招生网站公布。
第十三条 预留计划: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所在院系 | 学制 | 学费(元/年) |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 铁道机车学院 | 三年 | 7800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三年 | 7800 | |
机电设备技术 | 三年 | 46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4600 | |
智能控制技术 | 三年 | 4600 | |
铁道车辆技术 | 铁道车辆学院 | 三年 | 7800 |
动车组检修技术 | 三年 | 7800 |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4600 | |
数控技术 | 三年 | 4600 |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铁道运输管理 与经济学院 | 三年 | 5060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三年 | 5060 |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三年 | 5060 | |
铁路物流管理 | 三年 | 3500 |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3500 | |
铁道工程技术 | 铁道工程 与信息学院 | 三年 | 5060 |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 三年 | 4600 | |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 三年 | 4600 | |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 三年 | 5060 |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三年 | 5060 |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三年 | 5060 | |
软件技术 | 三年 | 7800 | |
铁道供电技术 | 铁道供电 与电气学院 | 三年 | 7800 |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 三年 | 5060 |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三年 | 780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4600 | |
光伏工程技术 | 三年 | 4600 | |
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 | 三年 | 4600 |
说明:
1. 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招和相应专业的对口招生,选考科目均不限。
2. 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所有铁路专业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高度近视,无口吃,无听力障碍,主要招收男生,女生慎重填报。其中,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以男生为主,身高一般应在170cm以上,裸视视力5.0以上;高速铁路客运服务要求男生身高一般应在175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应在163cm以上,形象气质好;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要求男生身高一般应在170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应在160cm以上,身体匀称协调。请达不到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后续就业困难。
3. 实际收费标准根据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2024年最新文件执行。订单培养学费上浮10%。
第十五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安排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填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将随机调剂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学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八条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条学校对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助学贷款等制度,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第二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学林街道职教大学城智慧路1号
邮政编码:412006
招生咨询电话:0731-22777066、22777068
招生咨询邮箱: hntlkjzyzs@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zsw.hntky.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2278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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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情况: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的学费是26000元/年;动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的学费是20000元/年。以下是关于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层次 |
080202H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 26000 | 本科 |
090401H | 动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 | 20000 | 本科 |
说明:通常来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比较贵,少则2-3万元/年,通常都是5-6万元/年,10-20万元/年也有,但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比普通专业录取分数低10-20分,甚至有些学校低20-30分,那些本身有出国意向、家庭条件不错但分数不够目标院校普通专业的同学可以考虑报考。
各位同学和家长们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关于2024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信息,可以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liuxue.haomayi.com/guojibenke/ ,我们拥有最专业的团队,将尽最大的努力为您答疑解惑,祝您生活愉快。
2024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很好。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近年大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先后与韩国庆南大学、中部大学开展合作,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开设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动物医学两个合作办学专业,并开始招生,联合培养学生。合作办学项目为学院赢得了声誉,扩大了学院的知名度。
合作办学项目为我校带来了先进的办学理念和教学方法,通过合作办学项目,学院加深了与国外知名大学的互访交流,提升了我校教师的国际视野和教学、学术水平,更有效的服务于学校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培养目标。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韩国中部大学合作办学
动物科技学院是我校建院最早的专业学院之一,也是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最早的学院,目前已培养硕士研究生15人。学院师资力量强,有专任教师69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20人,硕士生导师7人,具有博士学位20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师和省首届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各1人,国家级考评员13人,畜牧兽医行业技术顾问13人,双师双能型教师比例达83.3%。
韩国庆南大学介绍:韩国庆南大学创立于1946年,在校生规模达一万五千多名,拥有6个硕博研究生院,18个本科学部和近百个本科专业,本科就业率高达99%以上。庆南大学位于庆尚南道的省会城市昌原市,昌原市作为韩国工业中心城市,是韩国造船、航空、汽车、纳米新材料等高精尖产业的聚集地,当地有3500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和庆南大学进行校企合作的企业就达2100多家。
电子科大国际本科3+1学费:59000元/年。电子科技大学国际本科项目是一种教育合作模式,允许学生在国内大学学习一段时间后,再到国外合作大学完成剩余的学习,以获得双方认可的本科学位。以下是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电子科大国际本科3+1学费:59000元/年。
电子科技大学国际本科项目是一种教育合作模式,允许学生在国内大学学习一段时间后,再到国外合作大学完成剩余的学习,以获得双方认可的本科学位。这种模式结合了中外教育资源,旨在为学生提供国际化的学习环境和经验,同时减少留学成本和适应期。
电子科技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双(A类)建设大学,坐落于有“天府之国”之称的西南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四川省成都市。学校设有清水河、沙河、九里堤、永宁四个校区,校舍总建筑面积139万余平方米,拥有馆藏丰富的现代化数字图书馆和一批设施齐备的现代化体育场馆。校园四季树木葱茏、湖水碧波荡漾、建筑典雅厚重,是陶冶情操、读书治学的佳境。
1、国内外教育资源结合:学生可以在国内享受到国外教育资源,接受国际化的教育。
2、节省留学成本:与出国留学相比,国际本科项目的费用更低,大大减轻了经济压力。
3、灵活的学习模式:学生可以选择全程在国内学习,或者在满足条件后前往国外合作大学学习。
4、教育部认证学历:学生毕业后获得的国外可以得到中国教育部的认证,具有国际和国内的认可度。
5、广阔的就业和深造前景:毕业生不仅可以在国内具有竞争力,还可以选择出国深造,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和国际视野。
6、国际化人脉网络: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将有机会与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同学交流,建立起国际化的人脉网络。
7、四川电子科技大学中外本科班语言能力提升:项目通常采用双语或全英文教学,有助于学生提高英语或其他外语的应用能力。
四川电子科技大学中外本科班是一个结合了国内外教育资源、节省成本、灵活性高、并且能够提升学生国际化竞争力的教育模式,非常适合有志于接受国际化教育的学生。
四川电子科大国际预科班很好。
电子科技大学国际班设有3+1国际本科、1+3/4本科预科项目,1+1硕士留学项目,中国学生通过在成都电子科技大学一至两年的学习,成绩合格可以直接出国就读海外名校大学课程,并有300多个热门专业供选择。电子科技大学与新加坡、马来西亚知名院校共同合作,为学生开设海外本科升学绿色通道。
经项目考核录取的优秀学生,第一阶段在电子科技大学进行英语雅思及海外大学预科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后赴海外大学进行第二阶段课程学习,最终荣获海外大学本科学士、硕士学位,所获国外学位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际代码:14416
第五条 学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4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基本情况:学院于2011年1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2012年6正式挂牌成立,是一所专门培养体育技能型应用性人才和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在此基础上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第三方的监督作用。在录取期间成立录检组、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其他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四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秉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报考运动训练、社会体育专业考生,录取时考生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体育术科和文化课最低投档线,按体育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术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者,若文化课成绩总分也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外语。
第十六条 报考我院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录取时考生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体育术科和文化课最低投档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术科成绩较高者。
第十七条 冰雪运动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在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录取。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2.当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录取规则执行;3.考生单科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4.投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不同意调剂的投档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直升专招生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 学生在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等方面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学院规定学业标准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优先录取获得自治区级(含自治区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二十一条 学院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专业、考分录取专业。
第五章 入学资格及说明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学院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由学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院申请入学,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于学院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提交请假说明。未请假或超过两周未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除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参军入伍学生须严格按照《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应征入伍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入学手续及学籍管理相关事宜。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院的收费(学费与住宿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学费:
运动训练专业 3100元/年;
体育教育专业 3100元/年;
社会体育专业 3100元/年;
冰雪运动与管理专业 3100元/年;
休闲体育专业 3100元/年;
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 3100元/年。
住宿费:800元/年
教材费:1000元/3年
第七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积极投入学习与各项实践活动设立了各项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平均每生每年 33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 60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 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第二十七条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开学前,去当地教育局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第二十八条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第八章 毕业生学历及就业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学院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
第三十条 学生毕业后学院向相关体育类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积极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在招生咨询期间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政策以文字表述为准。
第三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咨询电话、学校邮寄录取通知书公布。
第三十三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联系电话:0991-2574567
传 真:0991-2557491
电子邮箱:690591278@QQ.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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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中外合作)学费:100000元/年。
电子信息类:100000元/年
电子信息类:100000元/年
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中外合作)住宿费收费定价由学校依据四川省教委发布的收费标准自主确定,请以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中外合作)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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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电子科技大学全程综合培训费:2.98万元/生/年;
由学生本人向学校缴纳费用,报名成功后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终身教育综合管理平台缴费。
注:海外课程体系费、学术监督管理费及留学服务费用等由海外大学授权单位要求执行。
招生报名
(一)招生对象
1、全国应往届高中、中专、技工类毕业生
2、全国应往届国际高中毕业生
3、全国高校在读生
4、拥有会考成绩单学生
(二)报读条件
需参加心理测试、入学测试,择优录取
(三)报读流程
提交报名材料--->填写报名表--->报名材料审核合格--->线上或线下面试--->缴纳相关费用--->签署入学协议并提交入学材料--->国内学习--->填报境外院校申请志愿--->境外院校申请--->转学至境外大学深造--->达到毕业要求获取海外学位证书。
(四)入学选拔方式
1、面试
2、入学测试
(五)报名材料
1、填写完整的报名申请表;
2、学员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相关学历毕业证、相关成绩单;
4、1寸白底照片(电子版);
5、辅助材料(如荣誉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视情况提供)。
(六)招生计划
全国招生人数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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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各省(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标识码:4164013088),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办学地点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依法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专业招生计划等,集体决策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校办学条件、专业建设、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不设置预留计划。
第九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原则,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满足考生志愿,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择优调剂录取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专业。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学校英语及非英语专业录取时均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各专业外语培养语种为英语。
第五章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第十三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第十四条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各省级招委会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级招办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
第十五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第六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八条 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参军入伍新生需到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注册时,需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身心健康等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学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的学费标准执行。学费4620元/学年;住宿费8人间600元/学年,6人间800元/学年。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生均3300元。
第二十三条 宁夏籍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年4200元。
第二十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可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五条 所有在校生均纳入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实习期间学校为其购买顶岗实习意外伤害保险。
第九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51-2078696 0951-2081007
传真:0951-2076372
学校网址:https://www.nxcy.edu.cn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校西路31号
邮编:750021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4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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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733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旗山大道北段8号
学院简介: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获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学院传承红色三线精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专业结构,把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操作技能培养放在首位,致力培养“职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人才质量优”的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坐落在享有“山水桥城”美誉的都匀市,占地面积700余亩,建筑面积23万多平方米,在校生8500余人。学院建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59人,研究生以上学历239人,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94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国家级教练3人,国家级技能大师3人,省级技能大师4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4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2024年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七条 参加2024年高考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
第八条 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报考要求:
(一)身高:女生158cm以上,男生168cm以上;
(二)视力:双眼矫正视力(E表)不低于4.8(女生允许戴隐形眼镜);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性格开朗;
(四)面部、颈部、手臂无明显疤痕、无文身;
(五)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听力正常。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严格遵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我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参加2024年高考并填报我院志愿的高考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学院根据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成绩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没有级差要求。
第十一条 无单科成绩要求,无加试要求。
第十二条 参加普通高考的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
第十五条 对所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六条 录取通知书发放: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公示的录取考生名单,经高考录取系统正式投档后,使用投档系统导出的电子档案打印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学院公章寄送至录取考生。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七条 学院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一)学费:3500元/年/人。
(二)住宿费:4人间1200元/年/人,6人间1100元/年/人。
(三)预收书费:500元/年/人。
学院通过奖、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享受教育扶贫资助。
(四)为新生贫困学生专设“贫困学生绿色通道”。如果新生在入学时因为各种原因,没有顺利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入学,再继续申办贷款或补交学费。
第十八条 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三)助学金情况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每年评一次,资助人数根据教育厅下达的资助名额确定,受助学生每年2000—4500元,一般分2—3档。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第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八章 入学资格审查、复查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时,学院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进行注册学籍,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予以标注。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和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实习、就业本着自愿原则,实行学生与企业双向选择,按照校企合作协议内容进行教学与实习。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贵州省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一章 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旗山大道北段8号
(二)学院官方网址:http://www.gztcme.cn
(三)学校邮编:558000
(四)招生咨询电话:0854-8329105
(五)联系人:胡老师
(六)招生咨询QQ群:257461832、391368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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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一、院校全称 |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4492 | |
三、校址 | 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 | |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 种类 |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色盲或色弱考生限报室内艺术设计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录取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三)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四)其他省份的录取规则,对采用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即按投档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五)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室内艺术设计专业9000元/学年;空中乘务、物联网应用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数字媒体技术专业7500元/学年;安全防范技术专业6900元/学年;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6000元/学年;其他专业6600元/学年。 |
住宿费标准 | 学生公寓住宿费4人间独立卫生间,1600元/学年;6人间独立卫生间 ,1200元/学年; 6人无独立卫生间,960元/学年。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生入学注册后可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7-85108020。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网址:https://www.zjcs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zjcst.edu.cn/ 招生电话:0577-85108000 85108035 微信公众号: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 |
十七、其他须知 |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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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青海省教育厅及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青海教育厅2024年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考试管理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我院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第三条学院名称: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Qinghai Higher Vocational & Technical Institute)。
第四条学院代码:4163014520
第二章办学性质
第五条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纪检监察、后勤保障等工作组。
招生工作职责包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处理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录取条件
第七条必须是在相应批次报考我院专业且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第五章录取工作
第八条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
1、在省招生委员会和纪检监察工作组监督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全面保障考生权益。
2、在考生思想政治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相关规定情况检查合格后,我院将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
3、专业调剂: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的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中选择。
4、依据成绩按报考专业志愿序列及调剂志愿顺次录取。
第六章监督机制
第九条招生工作监督机制:
1、统招工作和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并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招生工作中违规的工作人员及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中心,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奖(贷)学金、助困制度
第十条我院按照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核定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及住宿费
①学费:学前教育、旅游管理、民族传统技艺专业4300元/生.年;光伏工程技术、光伏材料制备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智能控制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农产品加工与检测、环境监测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酿酒技术、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金融科技应用、社区管理与服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护理专业4700元/生.年。
②住宿费:1000元/生.年。
2、奖学金:
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3、贫困生补助:
①国家助学金:3300元/生.年。
②学院设有特困补助,并设立多个临时和固定勤工助学岗位。
4、生源地贷款:
经审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最高贷款额为16000元/生.年。
第八章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十一条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章联系方式
第十二条学院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七里店文教路
咨询电话:0972—8639007
邮编:810799
第十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于2024年开始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自通过之日起执行,后逐年修订,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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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国标代码4132014056,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
第六条学校简介: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2006年4月,经省、市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人文社科系和继续教育学院6个二级院系,现开设专业23个,涉及机械、电子、计算机、艺术设计、通信、物联网、会计等多个专业领域。
第七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学校学工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坚持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赴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各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培养目标、学科发展等实际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经校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报主管部门审核。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并合格。
第十五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六条报考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七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第二十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类分代码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执行各省的录取规则,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的相关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中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再同分者,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排序。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外语语种不限,但根据学校教学要求,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我校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标准:文科类专业4700元、理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二十六条我校学生宿舍统一为6人/间,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为每学年1000元/人。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学校建立完备的“奖、贷、助、勤、补、减”资助政策体系,形成6大类22个资助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助学贷款(16000元/人•学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三档平均3300元/人•学年)、校级奖学金(200-1500元/人•学年)、企业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将助困、奖优和育人相结合,获奖助学生比例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九条具体收费明细和资助政策介绍,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
邮政编码:211306
咨询电话:025-86676266、18061231076、18061231077
招生传真:025-86676200
电子信箱:1071758851@qq.com
监督电话:025-86676307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nimt.edu.cn/zhaoban/main.htm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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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全称: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州(清镇)职教城乡愁区云站路54号
学院代码:4152014578
一、学院简介
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贵州省商务厅。是全国电算化教育先进单位、贵州省文明单位、贵州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贵州省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等,占地面积471.15亩,全日制在校生13453人,教职工502人,专任教师309人,双师型教师190人。开设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等25个专业,建有校内7个实训基地109个实训室、校外实训基地135个。师生在各级各类比赛竞赛中获奖636项。建有大数据与会计省级特色骨干专业群、室内艺术设计省级特色骨干专业、财务数智化人才省级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贵州电子商务发展研究中心、贵州商务领域人才教育培训基地、“一带一路”电商谷贵州中心,具备电子商务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资质。学院秉承“尚信笃行、德高技精”的校训,努力办出人民满意的新商科职业教育。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三、收费标准
学费: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歌舞表演专业7000元/年,其他专业3500元/年。
四、志愿填报和录取
凡志愿填报我院各专业的2024年应往届文、理、艺、体考生,均需按各省(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和规定填报我院志愿,在各省(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五、奖、助学政策
(一)根据国家政策,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
(二)在我院学习期间,符合条件者,经申请审批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4500元/生•学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3300元/生•学年;学院对品学兼优学生执行学院奖学金制度。
(三)凡我省脱贫家庭学生,可申请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在我院就读期间,可免(补助)学费3500元/生•学年,同时享受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学年。
(四)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士官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六、升学及就业
(一)学院应届毕业生可参加贵州省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进入我省本科高校就读,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文凭。2024年,学院继续与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开展“专升本”联合办学。
(二)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以上和省级大赛金奖的应届毕业生,可推荐免试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深造。
(三)学院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或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毕业生,均可享受免文化考试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深造。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以上的毕业生可推荐免试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深造。
(四)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发展思路,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目前已与抖音集团、云图时代、江苏京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讯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电子商务云运营有限公司、美团优选、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梦动科技有限公司、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多彩贵州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贝壳找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联等150余家企业进行深度合作,主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扎实推动毕业生就业。
七、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清镇)职教城乡愁区云站路54号
电话:0851-85972789 0851-85950965
网址:http://www.gzdsxy.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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