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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南昌航空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南昌航空大学
2.院校标识码:4136010406
3.办学层次:研究生、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5.学习形式:全日制,基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以在3至6年内完成学业。
6.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7.校址:学校前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上海路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上海路173号。
第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航空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类招生工作,成员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791-83863486。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按教育部要求,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区、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第十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文理分科省份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则可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按所在省(区、市)投档排序规则录取。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2.高考综合改革各省(区、市)按照各省(区、市)相应文件规定执行,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音乐学专业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文化总分*50%。
其中,音乐学专业器乐方向招收器种包括钢琴、手风琴、古筝、二胡、琵琶、中阮、萨克斯、圆号、小提琴、长笛、架子鼓、电吉他。
第十二条 国家、地方和苏区专项、新疆内地高中班的录取按国家、江西省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必修课程主要为英语,建议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同时,为适应学分制要求,公共外语开设了日语、德语等语种,供学生自主选择,学分通用。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均与母语为英语国家合作办学,有大量的英语类或英文授课专业课程,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省级招办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与资格复查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新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与统考成绩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在校期间,凡发现入学资格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二条 上述所有处分决定将报送给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校学年制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4270元/学年,理工科类专业4530元/学年或479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800元/学年,软件工程专业1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4000元/学年。学校普通本科专业自2024级起实行学分制收费 (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照“先选课后缴费”的原则根据学年中学生实际选定课程规定的学分计收。我校学生按学分制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原则上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具体收费标准以南昌航空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各专业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学年。
第二十四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五条 学校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设立近800个勤工助学岗位和发放困难补助。
第二十六条 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八条 声明: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相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与各省(区、市)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昌航空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
邮编:330063
联系电话:0791-83957505、83863967、83863927
传真:0791-83863967
学校网址:http://www.nch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w.nc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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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2.院校标识码:4136013433
3.共青校区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青年大道69号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6.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四条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4年计划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将根据学院近几年各专业招生就业情况以及学院整体规划制订,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预留计划不超过我院2024年全国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2024年招生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投档情况共同讨论决定如何投放。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五条 学院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 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七条 学院录取时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课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八条 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1.学院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
2.学院2024年在3+3高考改革省份(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及3+1+2高考改革省份(辽宁省、河北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招生各专业的选考科目、首选科目具体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投档录取原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文(历史科目类)理(物理科目类)兼收。
(1)对于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艺术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统考批次投档成绩排序原则录取。如无具体投档排序原则,则艺术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艺术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位序,高者优先录取。
(2)对于不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文(历史科目类)理(物理科目类)统一排序录取(当地省级招办有其他要求按其要求执行)。
3.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地区选考科目以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休闲体育专业文理兼收,按照相关省(市、区)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所在省(市、区)没有明确的录取原则,学院一律按照文化过线按专业成绩来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我院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院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
第十二条在进档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降分投档政策,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规定录取。
第四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五条艺术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统考成绩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十六条学院按照江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经济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英语、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新增)等7个专业为13000元/学年,飞行器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土木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子商务、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智能测控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智能电网信息工程(新增)等18个专业为14500元/学年,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休闲体育等6个专业为155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学年。(最终招生专业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十八条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七章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十九条 具有我院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声明:我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及相关工作。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我院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我院招生科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青年大道69号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共青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9室招生科
邮 编:332020
招生咨询电话:0792-3561252(日常)
0792-3561201、3561246、3561247(暑期招生期间)
纪委监督电话:0792-4391309
纪委监督邮箱:nhkyjjjc@163.com
学院网址:http://stcnch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tcnchu.edu.cn/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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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985和211大学名单可知,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不是985大学,也不是211大学,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位于江西南昌,隶属于江西省教育厅,是一所民办性质的理工类大学。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江西,而江西有0所985大学,1所211大学,具体来看一下!
1、江西211大学名单(1所)
序号 | 院校名称 | 所在地 |
---|---|---|
1 | 南昌大学 | 南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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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学科 | 批次名称 | 院校名称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河北 | 物理 | 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64 | 148063 |
浙江 | 综合 | 一段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523 | 137221 |
北京 | 综合 | 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62 | 39830 |
贵州 | 理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394 | 111067 |
吉林 | 理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333 | 53090 |
山西 | 文科 | 本二C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02 | 5892 |
江苏 | 物理 | 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66 | 159348 |
安徽 | 理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48 | 141382 |
山西 | 理科 | 本二C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378 | 15756 |
辽宁 | 历史 | 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54 | 19726 |
广东 | 物理 | 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89 | 159023 |
福建 | 历史 | 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68 | 20249 |
云南 | 理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25 | 87894 |
黑龙江 | 文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367 | 18503 |
广东 | 历史 | 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89 | 47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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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生们在报考大学的时候,了解所报大学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很有必要。2024南昌航空大学各省招生计划及专业已经公布,想要报考南昌航空大学的考生,可以参考下文,如果2024年南昌航空大学招生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南昌航空大学在黑龙江招生计划及专业
科类 | 批次 | 院校名称 |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选考要求 |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第003组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2 | 四年 | 479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第003组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2 | 四年 | 453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第003组 | 自动化 | 2 | 四年 | 479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第003组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3 | 四年 | 453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第003组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2 | 四年 | 4530 | 化学 |
历史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第001组 | 英语 | 2 | 四年 | 14000 | 不限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第003组 | 电子封装技术 | 2 | 四年 | 479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第003组 | 焊接技术与工程 | 2 | 四年 | 453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第002组 | 工商管理 | 2 | 四年 | 14000 | 不限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第005组 | 软件工程 | 2 | 四年 | 1000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第003组 |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 | 4 | 四年 | 453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第005组 | 软件工程 | 8 | 四年 | 1000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第003组 | 飞行器适航技术 | 2 | 四年 | 453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第003组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6 | 四年 | 453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第003组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3 | 四年 | 4530 | 化学 |
南昌航空大学在重庆招生计划及专业
科类 | 批次 | 院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选考要求 |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人工智能 | 2 | 4 | 4790 | 化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电子信息工程 | 2 | 4 | 4790 | 化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增材制造工程 | 2 | 4 | 4530 | 化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土木工程 | 2 | 4 | 4790 | 化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2 | 4 | 4530 | 化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物联网工程 | 2 | 4 | 4790 | 化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2 | 4 | 4530 | 化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2 | 4 | 4790 | 化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2 | 4 | 4530 | 化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智能制造工程 | 2 | 4 | 4530 | 化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材料化学 | 2 | 4 | 4530 | 化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2 | 4 | 4530 | 化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2 | 4 | 4530 | 化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2 | 4 | 4530 | 化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交通工程 | 2 | 4 | 4530 | 化 |
南昌航空大学在四川招生计划及专业
科类 | 批次 | 院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
理科 | 本科第一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4 | 4 | 453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物联网工程 | 2 | 4 | 4790 |
理科 | 本科第一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焊接技术与工程 | 2 | 4 | 453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应用化学 | 4 | 4 | 453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自动化 | 3 | 4 | 4790 |
理科 | 本科第一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电子信息工程 | 4 | 4 | 4790 |
理科 | 本科第一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2 | 4 | 479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通信工程 | 3 | 4 | 479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2 | 4 | 4790 |
理科 | 本科第一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6 | 4 | 453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复合材料与工程 | 2 | 4 | 453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软件工程 | 8 | 4 | 1000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2 | 4 | 479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3 | 4 | 4530 |
文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英语 | 2 | 4 | 4270 |
南昌航空大学在天津招生计划及专业
科类 | 批次 | 院校名称 | 专业组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选考要求 |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A | 南昌航空大学 | 83901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2 | 四年 | 453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A | 南昌航空大学 | 83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四年 | 479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A | 南昌航空大学 | 83901 | 通信工程 | 2 | 四年 | 479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A | 南昌航空大学 | 83901 | 环境工程 | 2 | 四年 | 453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A | 南昌航空大学 | 83901 | 增材制造工程 | 2 | 四年 | 453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A | 南昌航空大学 | 83901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2 | 四年 | 453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A | 南昌航空大学 | 83901 | 自动化 | 2 | 四年 | 479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A | 南昌航空大学 | 8390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 | 四年 | 453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A | 南昌航空大学 | 83901 | 材料化学 | 2 | 四年 | 453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A | 南昌航空大学 | 83901 | 交通工程 | 2 | 四年 | 453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A | 南昌航空大学 | 83901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2 | 四年 | 453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A | 南昌航空大学 | 83901 | 金属材料工程 | 2 | 四年 | 453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A | 南昌航空大学 | 83901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4 | 四年 | 453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A | 南昌航空大学 | 83901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2 | 四年 | 479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A | 南昌航空大学 | 83903 | 工商管理 | 2 | 四年 | 4270 | 不限 |
注:因为文章字数有限所以2024年南昌航空大学各省招生计划只是一部分,有的省份没有列出来,想要查看南昌航空大学在全部省份招生计划请下载《高考志愿app》,高考志愿app里面还有很多南昌航空大学各冲、稳、保志愿填报方法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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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学科 | 批次名称 | 院校名称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天津 | 综合 | 本科A段 | 南昌航空大学 | 529 | 19198 |
安徽 | 理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471 | 76635 |
山东 | 综合 | 一段 | 南昌航空大学 | 506 | 153945 |
内蒙古 | 理科 | 本一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441 | 26852 |
广东 | 历史 | 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510 | 34004 |
辽宁 | 物理 | 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508 | 40673 |
安徽 | 文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446 | 49010 |
浙江 | 综合 | 一段 | 南昌航空大学 | 556 | 99455 |
云南 | 理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481 | 50281 |
陕西 | 文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481 | 16361 |
福建 | 物理 | 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518 | 39874 |
黑龙江 | 理科 | 本一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429 | 32164 |
广东 | 物理 | 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536 | 92629 |
江苏 | 历史 | 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536 | 23711 |
江苏 | 物理 | 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534 | 93121 |
根据全国985和211大学名单可知,南昌航空大学不是985大学,也不是211大学,南昌航空大学位于江西南昌,隶属于江西省,是一所公立性质的理工类大学。目前,学校已经入选卓越工程师、双万计划,是拥有保研资格的大学之一。
南昌航空大学在江西,而江西有0所985大学,1所211大学,具体来看一下!
1、江西211大学名单(1所)
序号 | 院校名称 | 所在地 |
---|---|---|
1 | 南昌大学 | 南昌 |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南昌航空大学是985还是211 录取分数线是多少的详细信息,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tuice.cn/,《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I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院校官网、省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省份 | 学科 | 批次名称 | 院校名称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河南 | 文科 | 本一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556 | 19379 |
广西 | 理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471 | 51662 |
江西 | 文科 | 本一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552 | 8575 |
云南 | 理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481 | 50281 |
山西 | 文科 | 本二A | 南昌航空大学 | 469 | 11464 |
安徽 | 文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446 | 49010 |
云南 | 理科 | 本一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526 | 27257 |
贵州 | 文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529 | 15487 |
广西 | 理科 | 本一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523 | 25410 |
陕西 | 理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447 | 59507 |
四川 | 文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524 | 22544 |
山西 | 理科 | 本一B | 南昌航空大学 | 515 | 27417 |
山西 | 文科 | 本二B | 南昌航空大学 | 444 | 17725 |
河南 | 文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531 | 34873 |
内蒙古 | 理科 | 本一批 | 南昌航空大学 | 441 | 26852 |
注:如果大家想要了解自己的分数能上什么大学,可以点击下方“测一测我能上的大学”,只要输入分数、省份、文理科就能知道自己可以上的大学,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出的分数对应的所有可以报考的院校。
高考生们在报考大学的时候,了解所报大学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很有必要。2024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各省招生计划及专业已经公布,想要报考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的考生,可以参考下文,如果2024年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招生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黑龙江招生计划及专业
科类 | 批次 | 院校名称 |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选考要求 |
---|---|---|---|---|---|---|---|---|
历史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第001组 | 网络与新媒体 | 1 | 四年 | 13000 | 不限 |
历史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第001组 | 会计学 | 1 | 四年 | 13000 | 不限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第004组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3 | 四年 | 1450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第004组 | 软件工程 | 1 | 四年 | 1450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第004组 | 土木工程 | 1 | 四年 | 1450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第004组 | 自动化 | 1 | 四年 | 1450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第004组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四年 | 1450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第003组 | 电子商务 | 1 | 四年 | 14500 | 不限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第004组 | 电子信息工程 | 1 | 四年 | 1450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第004组 |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 1 | 四年 | 1450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第004组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1 | 四年 | 1450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第004组 | 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 | 1 | 四年 | 1450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第004组 | 焊接技术与工程 | 3 | 四年 | 1450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第004组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 | 四年 | 14500 | 化学 |
物理 | 普通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第004组 | 金属材料工程 | 3 | 四年 | 14500 | 化学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重庆招生计划及专业
科类 | 批次 | 院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选考要求 |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4 | 14500 | 化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2 | 4 | 14500 | 化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 | 4 | 14500 | 化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网络空间安全 | 2 | 4 | 14500 | 化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2 | 4 | 14500 | 化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四川招生计划及专业
科类 | 批次 | 院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金属材料工程 | 3 | 4 | 1450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 | 4 | 14500 |
文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工商管理 | 2 | 4 | 1300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焊接技术与工程 | 3 | 4 | 1450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 | 4 | 1450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软件工程 | 1 | 4 | 1450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2 | 4 | 1450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自动化 | 1 | 4 | 14500 |
文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市场营销 | 2 | 4 | 1300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4 | 1450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1 | 4 | 1450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网络空间安全 | 1 | 4 | 1450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土木工程 | 1 | 4 | 1450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2 | 4 | 1450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1 | 4 | 14500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天津招生计划及专业
科类 | 批次 | 院校名称 | 专业组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选考要求 |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B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84002 | 工商管理 | 3 | 四年 | 13000 | 不限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B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84001 | 自动化 | 1 | 四年 | 1450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B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840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四年 | 1450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B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84001 | 电子信息工程 | 1 | 四年 | 1450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B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8400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 | 四年 | 1450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B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84002 | 市场营销 | 3 | 四年 | 13000 | 不限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B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84001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 | 四年 | 1450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B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84001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1 | 四年 | 1450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B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84001 | 土木工程 | 1 | 四年 | 1450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B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84002 | 经济学 | 3 | 四年 | 13000 | 不限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B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84001 | 软件工程 | 2 | 四年 | 14500 | 物理+化学 |
综合 | 本科普通批B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84001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1 | 四年 | 14500 | 物理+化学 |
注:因为文章字数有限所以2024年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各省招生计划只是一部分,有的省份没有列出来,想要查看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全部省份招生计划请下载《高考志愿app》,高考志愿app里面还有很多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各冲、稳、保志愿填报方法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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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学科 | 批次名称 | 院校名称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湖北 | 历史 | 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68 | 31405 |
河北 | 物理 | 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64 | 148063 |
青海 | 理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312 | 19108 |
海南 | 综合 | 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531 | 26906 |
重庆 | 物理 | 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49 | 66202 |
贵州 | 文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96 | 30784 |
辽宁 | 物理 | 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22 | 80940 |
江苏 | 物理 | 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66 | 159348 |
陕西 | 文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53 | 25823 |
黑龙江 | 理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320 | 71924 |
江西 | 理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60 | 114269 |
湖南 | 历史 | 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57 | 40114 |
安徽 | 理科 | 本二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48 | 141382 |
天津 | 综合 | 本科B段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76 | 38604 |
湖北 | 物理 | 本科批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470 | 99157 |
2024南昌航空大学各省录取分数线及各专业录取最低分还没有公布,小编根据2023年南昌航空大学在各省录取分数线及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整理相关数据,南昌航空大学在北京录取分数线为483分,南昌航空大学在天津录取分数线为529分;南昌航空大学交通工程专业最低分为445。
南昌航空大学在北京本科批(综合)录取分数线为483;南昌航空大学在天津本科A段(综合)录取分数线为529。
省份 | 学科 | 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北京 | 综合 | 本科批 | 483 | 35621 |
天津 | 综合 | 本科A段 | 529 | 29840 |
河北 | 历史 | 本科批 | 517 | 21515 |
河北 | 物理 | 本科批 | 530 | 66510 |
山西 | 文科 | 本二A | 469 | 11464 |
山西 | 文科 | 本二B | 444 | 17725 |
山西 | 理科 | 本一B | 515 | 27417 |
山西 | 理科 | 本二A | 466 | 50253 |
山西 | 理科 | 本二B | 469 | 48526 |
内蒙古 | 理科 | 本一批 | 441 | 26852 |
内蒙古 | 理科 | 本二批 | 426 | 30826 |
辽宁 | 物理 | 本科批 | 508 | 40673 |
吉林 | 理科 | 本一批 | 469 | 18551 |
吉林 | 理科 | 本二批 | 445 | 23576 |
黑龙江 | 文科 | 本二批 | 412 | 10340 |
黑龙江 | 理科 | 本一批 | 472 | 21021 |
黑龙江 | 理科 | 本二批 | 418 | 35561 |
上海 | 综合 | 本科批 | 440 | 33965 |
江苏 | 历史 | 本科批 | 536 | 23711 |
江苏 | 物理 | 本科批 | 536 | 91098 |
安徽 | 文科 | 本一批 | 520 | 15306 |
想要了解更多南昌航空大学2024年录取分数线 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及位次信息,建议在《推测志愿》APP上查看,点击链接http://gaokao.diebian.cn,推测志愿APP可以根据你的高考分数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能为你匹配到以你适合你的院校,你在进行选择,可以为学生们选择到一个最合适的志愿。
南昌航空大学交通工程专业最低分数线为445分;
南昌航空大学人工智能专业最低分数线为454分;
南昌航空大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最低分数线为451分;
专业名称 | 专业招生方向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交通工程 | 445 | 74014 | |
交通工程 | (前湖校区) | 536 | 91098 |
交通工程 | (办学地点:前湖校区) | 544 | 82505 |
人工智能 | 454 | 71036 | |
人工智能 | (前湖校区) | 561 | 66451 |
人工智能 | (办学地点:前湖校区) | 553 | 39598 |
人工智能 | (在前湖校区办学) | 524 | 24595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451 | 68824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前湖校区) | 558 | 69273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办学地点:前湖校区) | 551 | 68259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在前湖校区办学) | 524 | 24595 |
公共事业管理 | 469 | 79226 | |
公共事业管理 | (前湖校区) | 536 | 23711 |
公共事业管理 | (办学地点:前湖校区) | 524 | 24525 |
公共事业管理 | (在前湖校区办学) | 533 | 10837 |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南昌航空大学2024年录取分数线及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详细信息,可以下载“高考志愿APP”。高考志愿APP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PP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官网,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对于想要报考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的考生来说,知道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的录取分数线和位次是非常有必要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2023年各省录取分数线及位次,其中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浙江的投档最低分为523,对应录取位次为137221;在山东的投档最低分为474,对应录取位次为229567;在陕西的投档最低分为402,对应录取位次为90064。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新高考3+1+2模式省份录取分数线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江苏物理类(专业组(02))本科批录取分数为466,最低位次为159348;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江苏历史类(专业组(01))本科批录取分数为479,最低位次为51298。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辽宁物理类本科批录取分数为422,最低位次为80940;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辽宁历史类本科批录取分数为454,最低位次为19726。
省份 | 批次 | 学科 | 专业组 | 2023年最低分 | 2023年最低位次 |
---|---|---|---|---|---|
江苏 | 本科批 | 物理类 | (02) | 466 | 159348 |
辽宁 | 本科批 | 物理类 | 422 | 80940 | |
河北 | 本科批 | 物理类 | 464 | 148063 | |
湖北 | 本科批 | 物理类 | (02) | 470 | 99157 |
湖南 | 本科批 | 历史类 | (101) | 457 | 40251 |
福建 | 本科批 | 历史类 | 2919(L999) | 468 | 20249 |
广东 | 本科批 | 历史类 | (201) | 489 | 47329 |
江苏 | 本科批 | 历史类 | (01) | 479 | 51298 |
辽宁 | 本科批 | 历史类 | 454 | 19726 | |
湖北 | 本科批 | 历史类 | (01) | 468 | 31405 |
广东 | 本科批 | 物理类 | (202) | 489 | 158199 |
福建 | 本科批 | 物理类 | 2919(W999) | 463 | 79215 |
湖南 | 本科批 | 物理类 | (102) | 444 | 138241 |
重庆 | 本科批 | 物理类 | 449 | 66202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新高考3+3模式省份录取分数线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天津综合类(专业组(1))录取分数为495,最低位次为38604;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天津综合类(专业组(2))录取分数为476,最低位次为43482。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山东综合类录取分数为474,最低位次为229567。
省份 | 批次 | 学科 | 专业组 | 2023年最低分 | 2023年最低位次 |
---|---|---|---|---|---|
天津 | 本科批B段 | 综合类 | (1) | 495 | 38604 |
天津 | 本科批B段 | 综合类 | (2) | 476 | 43482 |
山东 | 普通类一段 | 综合类 | 474 | 229567 | |
北京 | 本科批 | 综合类 | (01) | 462 | 39830 |
海南 | 本科批 | 综合类 | (03) | 533 | 26390 |
浙江 | 平行录取一段 | 综合类 | 523 | 137221 | |
海南 | 本科批 | 综合类 | (02) | 531 | 26906 |
上海 | 本科批 | 综合类 | (01) | 406 | 40671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传统高考地区省份录取分数线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江西文科本科二批录取分数为492,最低位次为37696;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江西理科本科二批录取分数为460,最低位次为113348。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陕西文科本科二批录取分数为453,最低位次为27099;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在陕西理科本科二批录取分数为402,最低位次为90064。
省份 | 批次 | 学科 | 2023年最低分 | 2023年最低位次 |
---|---|---|---|---|
江西 | 本科二批 | 文科 | 492 | 37696 |
陕西 | 本科二批 | 文科 | 453 | 27099 |
陕西 | 本科二批 | 理科 | 402 | 90064 |
安徽 | 本科二批 | 文科 | 470 | 37199 |
青海 | 本科二段 | 理科 | 312 | 19108 |
四川 | 本科二批 | 文科 | 480 | 56827 |
山西 | 本科二批C段 | 理科 | 378 | -- |
河南 | 本科二批 | 文科 | 504 | 57594 |
云南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理科 | 425 | 87894 |
安徽 | 本科二批 | 理科 | 448 | 141353 |
山西 | 本科二批C段 | 文科 | 402 | -- |
四川 | 本科二批 | 理科 | 465 | 150242 |
宁夏 | 本科二批 | 理科 | 364 | 20796 |
河南 | 本科二批 | 理科 | 467 | 210220 |
云南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文科 | 481 | 35806 |
备注:考生可以点击《高考志愿》,高考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信息都可查询。
截至2019年12月,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75名,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教师的78%,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的34%。
提示:下方“测一测我能上的大学”,是根据人工智能大数据来具体进行分析,以及根据各高校历年的招生录取数据,结合各省招生政策,理性分析录取概率,输入分数、省份、文理科,即可了解稳、冲、保能上哪些大学。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第三条 学院标识码:4136013429。
第四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地址:江西省九江共青城市五四大道19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学院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招生计划。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将分省分专业计划报各省招办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院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上线考生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三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报请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根据各专业报考状况,为更好地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经生源省(自治区、 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各专业间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书,或登录学院招生网站https://ncuky.edu.cn/zsw/查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第十六条 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各专业无任何加试要求;男女比例无限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
第十七条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考生须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学院有权调剂到其他合适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学院专业录取根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院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专业组模式投档的,调剂到考生报考的专业组内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普通类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生源省如提供同分位次,按位次顺序确定考生专业;如未提供同分位次,依次比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省组织的艺术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院执行各省艺术专业的投档规则,按各省艺术类投档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同分处理办法:生源省如提供同分位次,按位次顺序确定考生专业,如未提供同分位次,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确定考生专业。
第二十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原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院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及招生录取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严格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惠加分政策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六章 奖学金、助学金措施
第二十三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七章 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院收费标准按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赣 发改收费[2016]417 号文、赣发改收费[2017]1026 号文)执行。文科类专业学费为 13000 元/生.学年,理工科类专业学费为 14500 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 15500 元/生.学年;住宿费为 1200 元/生.学年。如有调整则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文件执行。
第八章 入学与毕业
第二十五条 被学院录取的新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院长签发,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向新生邮寄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第二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八条 艺术类新生入学后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入学要求,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院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院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共青城市五四大道 199 号
邮 编:332020
咨询电话:0792-3561556 (日常)、0792-3561555 (暑假)
监督电话: 0792-3561599
学院网址:https://ncuky.edu.cn
第三十一条 本年度招生政策、办法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调整后新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院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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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北京市校址分学院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学院路校区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邮编:100191;沙河校区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南三街9号,邮编:102206。
第三条 我校中法航空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我校与法国国立民航大学共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隶属于我校的非独立法人办学单位,办学地点在浙江省杭州市,校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双红桥街166号,邮编:311115。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政府机构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该学院学生入学后不能转入我校在北京各校区设立的学院。
第四条 我校本科学制为四年。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校设立招生与推免工作委员会,组长由校长担任。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与推免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我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咨询并协助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由招生与推免工作委员会聘任。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关于招生工作中的具体投诉建议。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招生过程中涉嫌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条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类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汇总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规范有序、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十一条 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二条 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专业志愿和我校专业志愿分配政策,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进行排序。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同科类(专业组)内其它符合录取条件且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关于特殊类型的录取规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六条 我校在调档及确定专业时,除教育部及我校规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项目外,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确定专业时,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加分项目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
第十七条 我校在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飞行技术专业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艺术专业课成绩将采用省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九条 我校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德语、法语专业相关要求详见我校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详见我校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均不限制。
第二十条 我校根据有关省份实施的高考改革方案和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制定相应的录取方案。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应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分数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招生、民族专项招生、港澳台侨招生等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军队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我校在军队飞行院校新生中择优录取学生进入“双学籍飞行学员班”学习。“双学籍飞行学员班”实行综合评价录取,综合评价成绩包括高考相对成绩、飞行筛选成绩、心理品质成绩。“双学籍飞行学员班”培养采取“3+1”模式,学生在我校学习三年后,在军队飞行院校再学习一年。
第二十三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具体招生专业对应体检受限条件详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此外,飞行技术专业按民航飞行员体检要求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飞行技术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五条 我校招生计划、学费标准等详细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我校招生专业及对应培养方向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二十六条 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uaa.edu.cn,E-mail:zsbgs@buaa.edu.cn,咨询电话:010-8342969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信访举报电话:010-8233883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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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实际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文件精神,实施“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综合评价、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监察与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江苏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外公布。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 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统一按英语语种安排,报考我校英语和翻译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
第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23〕3号)及相关专业补充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份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上述排序规则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一致。学校录取时按照相关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除广播电视编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考生进档后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若高考文化成绩仍相同,则参考普通类同分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只招收声乐方向的考生。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省统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规则参照普通类专业执行。
第十八条 飞行技术专业录取规则
1.飞行技术专业在江苏省、安徽省招收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要求为化学。
2.飞行技术专业体检要求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 7013-2017)执行。
3.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生体格检查合格、心理测试合格、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在其投档分和英语单科成绩分别达到当地当年高考文化总分60%和英语单科总分60%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4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教育部要求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经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时专业要求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1.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文件精神,学费收取标准为:
序号 | 专业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备注 |
1 | 文史类 | 会计学 | 19800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
2 | 工商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翻译、思想政治教育、投资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 | 18000 | ||
3 | 理工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信息工程、车辆工程 | 22000 | 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
4 | 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物联网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机器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网络工程、信息安全、土木工程、飞行技术、交通运输、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工程造价、智能建造、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工业设计 | 20000 | ||
5 | 艺术类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绘画、书法学 | 22000 |
2.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精神,住宿费收取标准为:15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网站或相关招生资料上查询。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四条 相关通讯信息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邮编:211156
咨询电话:025-87190011 传真:025-87190800
监督电话:025-87190895
招生网址:https://zsc.nhjcxy.edu.cn/ 电子邮箱:nhjcxyzsc@163.com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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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英文缩写为NUAA。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3个“双一流”学科。
办学地点:明故宫校区(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将军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天目湖校区(常州市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及高校专项、国家专项、保送生、艺术类、飞行员、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商讨决议本科招生相关事项。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坚持集体决策、质量优先的原则投放使用。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遵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 报考英语、日语、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根据委托单位的培养需求只招收男生;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和行业实际情况,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无性别限制。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飞行技术专业还需符合《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规定的体检要求;结合民航专业特点,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0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应用化学专业色盲、色弱不建议报考。
第十六条 除艺术类专业,我校对进档考生(除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我校对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首先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后等额确定招生计划数1:1范围的考生名单,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剔除末位同分多余考生。若有退档,则对排序在招生计划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被调剂专业录取要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调剂根据考生分数及投档情况进行。
第十七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我校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学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
(1)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专业考试和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不组织校考。
(2)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音乐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成绩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分高者,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高考文化分高者,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美术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3)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公告》。
第十九条 飞行技术专业:
(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2004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2)飞行技术专业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省、海南省、重庆市和贵州省等十四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包含物理和化学)。
(3)2024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保送生、高校专项、国家专项、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其中,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学校现有专业最低学费标准收取,为5200元/生/年。住宿费用区分不同住宿条件为800元—15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 航空航天类(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航空航天工程)、工程力学、智能飞行器技术、车辆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工业设计、机器人工程、机械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核工程类(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应用化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将军路校区学习;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天目湖校区学习;其余专业大一大二在天目湖校区学习、大三大四在将军路校区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第一阶段学习地点在天目湖校区,第二阶段学习地点根据培养计划具体安排。
第二十五条 我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的基础上,建立“奖、助、勤、贷、补、免、偿、导”的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4001810287,招生网址:http://zs.nuaa.edu.cn,电子信箱:zsb@nuaa.edu.cn。学校监察处投诉电话:025-84891546。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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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 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2.院校识别码:4136013436
3.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4.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5. 办学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青年大道 79 号
第四条 我校设立由院领导、普通教师、学生、校友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招生就业处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工作, 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在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内,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统筹考虑区域布局结构、社会需求和各地生源情况,充分结合本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学科要求,科学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 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七条 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环境设计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Ⅱ度(色盲)或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
第八条 我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九条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第十条 鼓励考生报考,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录取政策。
第十一条 非艺术类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无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辽宁省、河北省、江苏省、湖北省、湖南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甘肃省等新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各专业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以上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投档录取原则按上述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艺术类以综合成绩投档的进档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录取;不以综合成绩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都合格的情况下,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对未明确同分排序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遵循以下同分排序规则: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高考文化总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成绩(理科综合成绩)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院长签发,招生就业处向新生邮寄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七条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执行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的学费标准(赣发改收费〔2016〕417 号)及相关退费政策,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电子商务、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八个专业为 14500 元/学年;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两个专业为 15500 元/学年;其他专业为 13000 元/学年;住宿费 1200 元/学年。
第十九条 我校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之外, 还设有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建立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等各种奖助学金、先进荣誉的评选制度。
第二十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我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我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2-4391934 4391935
E-mail:jxncsxyzjb@163.com
我校网址:https://ncbcjxau.edu.cn/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青年大道 79 号邮政编码:332020
第二十二条我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录取信息通过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 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我校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可向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监督电话:0792-4391815
E-mail:ncbcjw@jxau.edu.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本年度招生。
第二十六条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以往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二0二四年四月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haomayi.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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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5.4万平方米(约合1730.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5平方米;生师比20.7:1;专任教师1059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4.7%;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1.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7777.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7398.5元;纸质图书140.3万册,生均纸质图书56.7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2、4、6)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名额。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本科“交通运输”专业、“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专业是为民航事业培养人才的专业,学生需学英语并且毕业时要达到民航部门规定的英语等级要求,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请英语语种以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需与2022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高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备注 |
1 | 020301K | 金融学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
2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
3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4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5 | 0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6 | 080205 | 工业设计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7 | 080213T | 智能制造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8 | 080301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9 | 080405 | 金属材料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0 | 080408 | 复合材料与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1 | 080501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2 | 080502T |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3 | 080503T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4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5 | 080703 | 通信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6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7 | 080801 | 自动化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8 | 080801H | 自动化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乌克兰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4+0”双学士学位模式,学生不需要出国) | 50000 | 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办学 |
19 | 080803T | 机器人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0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1 | 080902 | 软件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2 | 080903 | 网络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3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4 | 081801 | 交通运输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5 | 082001 | 航空航天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6 | 082002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7 | 082002H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乌克兰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4+0”双学士学位模式,学生不需要出国) | 50000 | 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办学 |
28 | 082003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9 | 082003H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乌克兰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4+0”双学士学位模式,学生不需要出国) | 50000 | 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办学 |
30 | 082004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1 | 082004H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学生自愿申请赴美国学习两年,成绩合格者,可同时获得美国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 55000 | 与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合作办学 |
32 | 082006T |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3 | 082007T | 飞行器适航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4 | 082103 |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5 | 082502 | 环境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6 | 082901 | 安全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7 | 083102K | 消防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8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39 | 120601 | 物流管理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40 | 130208TK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
41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 | |
42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 | |
43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 | |
44 | 260601 | 航空智能制造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
45 | 300402 |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
注:最终学费标准待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相关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表“学费(元/年/生)”一栏。
(2)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1000—1200元/年/生。
上述各类收费,由上级有关部门统一核定,严格按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若上级有关部门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和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的要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现已构建以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体,以奖学金为激励,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为辅助,以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为载体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
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校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校单项奖学金(500元/年)。
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学校资助工作有关程序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类奖助学金评比过程、评比结果按要求实施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合作举办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制4年,在本校同批次录取。飞行器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培养方案由双方院校共同制定,双方教师共同授课(美方教师授课语言为英语),学生在我校修完四年课程,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者,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后,成绩合格且符合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入学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赴该校交流学习,在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学习两年后,符合该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同时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举办“哈尔科夫航空学院”,开设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自动化三个本科专业,学制4年,在本校同批次录取。采取“4+0”双学士学位培养模式,学生无需出国,在我校完成四年本科学习后,达到我校毕业要求以及双方学校的学位授予标准后,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鉴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主要面向民航领域培养专门人才,对形象气质和身体条件有专门要求,建议“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5cm-185cm”,且身体条件需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中乘务员及安全员的体检相关标准。
3.院校志愿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省规定执行。
辽宁省美术类专业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在艺术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依次调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及批次,学校录取按照该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我校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同意并执行各招生省份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对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按平行志愿排序分,下同)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工类(物理类)依次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史类(历史类)以及不分文理省份,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各省招办有明确投档及录取原则的,按照该省要求处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我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录取规定
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制造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
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专业分配原则按各省投档原则进行分配,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我校确定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50%+省统考专业成绩×50%。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艺术文(历史类)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美术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理(物理类)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美术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该专业拟面向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招生。报考该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服装表演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事宜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7.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思想政治审核、体检和相应考核等形式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或取消入学资格。
8.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110136
电话:024-89724466
网址:http://www.sau.edu.cn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24-89723973
本章程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24年4月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ngzheba.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强基计划在各省的录取结果已经正式公布!其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在广东应用物理学专业录取分数线为660.51分;在北京化学专业录取分数线为651.9分。考生可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02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校考成绩÷校考成绩满分×750)×15%。小编在下文整理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强基计划分省录取分数线,一起往下看吧。
第一类考生预录取标准
注:以上为高考成绩和校考成绩均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要求的第一类考生综合成绩预录取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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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测试和录取结果已公布,请各位考生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查询。
学校精育良才,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把培养拔尖人才与强化爱国担当相结合,在知识创造中培养人才,在人才培养中创造知识,着力培养理想高远、学识一流、胸怀寰宇、致真唯实的领军领导人才。
学校高度重视强基计划人才培养,以支撑和引领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目标,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结合学科优势,在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工程力学、航空航天类等优势专业开展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针对每个强基计划专业特点,在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指引下,进一步凸显对应专业的人才培养特色。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依托数学科学学院培养。瞄准国际数学前沿,培养引领数学研究方向、应用数学与工程技术交叉融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数学拔尖创新人才。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依托人工智能学院(人工智能研究院)培养。夯实数学与信息学科基础,深化科教融合,强化学生在数据中凝练科学问题和研发复杂数据系统演化行为的潜力和能力,培养引领信息和智能科技变革的、富有原始创新精神和技术突破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应用物理学专业,含应用物理和空间物理两套培养方案,分别依托物理学院和空间与环境学院培养。夯实理论基础,突出实验实践,强化理工融合,实施科教协同,培养具有一流竞争力的应用物理拔尖创新人才。
化学专业,依托化学学院培养。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扎实数理基础、深厚专业知识、全面实践技能,立足化学及交叉领域的原始理论创新和颠覆性技术研发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
工程力学专业,依托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培养。强化数理基础,厚植力学理论,注重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力学基础研究和前沿拔尖创新人才。
航空航天类专业,含飞行器动力工程和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两套培养方案,分别依托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和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培养。夯实数理基础,厚植情怀,注重多学科交叉,强化工程创新与实践能力融合,培养国家战略发展领域具有原始创新精神和技术突破能力的前沿拔尖创新人才。
学校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已有的“一制三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顶层设计,构建培养目标、培养体系、课程体系、教学资源与质量体系相互支撑的系统性培养体系结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具有如下特色:
实施完全学分制的个性化培养。促进学生知识结构的科学性,推进因材施教的个性化培养,注重扎实数理基础与解决科学问题相结合,在必修课程板块外,开设与培养方向有关的系列选修课程,实施完全学分制,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后,可以结合发展规划和学习兴趣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
实行多维度团队化集体导师制。为学生配备由思政、学业、学术、朋辈导师组成的导师团队,思政导师引领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学业导师帮助学生强化课业学习,学术导师指导学生学术素养的培育,朋辈导师帮助学生融入校园生活,各类导师组成小组,采取集体导师制,协同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实行小班化研究型探究式教学。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小班化教学,开展研究型探究式教学,结合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育人中的作用,推进团队式互学互教的学习方式,以一流课程助力一流人才培养。
建立科教协同项目式能力培育。充分发挥学校学科和科研优势,面向强基计划学生,全面实施科研实验室开放机制,大力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科创品牌项目“冯如杯”,配备导师指导科创实践,给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科创培养项目等专项支持,助力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
注重跨文化交流能力的蕴育。大力支持强基计划学生参与学校国际化交流项目,通过国际暑期学校、国际科创项目等形式,着力培养学生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立强基计划学生动态调整机制,对不适合在强基计划班继续学习的学生分流到本专业对应普通班继续学习,对普通专业的优秀学生可选拔进入强基计划班学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介绍,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度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强基计划各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介绍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强基计划作为国家重大的人才培养战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以一流的人才培养体系、一流的师资、一流的课程、一流的模式、一流的资源、一流的机制,努力把一流的学生培养成一流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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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各省录取分数线公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北京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预录取标准分数线是654.55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河北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预录取标准分数线是649.09分,详细的202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各省录取分数线接着往下看吧。
以下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各省录取分数线: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北京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预录取标准分数线是654.55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河北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预录取标准分数线是649.09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山西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预录取标准分数线是650.93分,
第一类考生预录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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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校考成绩÷校考成绩满分×750)×15%
校考成绩=面试成绩
备注:参与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确定录取名单
高考成绩要求: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第一类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须同时达到所在省区市同科类高考总分满分分值的80%及以上(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的第一类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须同时达到所在省区同科类高考总分满分分值的75%及以上)。
校考成绩要求:考生校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合格线。
高考成绩公布后,对于高考成绩和校考成绩均满足上述要求的考生,按如下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1)第一类考生
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在相关省区市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和体质测试成绩(申请免体测考生体质测试成绩排序位于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最后)。
(2)第二类考生
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其生源省区市第一类考生最低预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所需计划不占用第一类考生的招生计划。
学校将于7月5日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布录取结果,公示录取标准。学校将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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