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南昌航空大学2021年录取时间相关的共1000个结果: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南昌航空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南昌航空大学
2.院校标识码:4136010406
3.办学层次:研究生、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5.学习形式:全日制,基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以在3至6年内完成学业。
6.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7.校址:学校前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上海路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上海路173号。
第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航空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类招生工作,成员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791-83863486。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按教育部要求,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区、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第十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文理分科省份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则可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按所在省(区、市)投档排序规则录取。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2.高考综合改革各省(区、市)按照各省(区、市)相应文件规定执行,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音乐学专业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文化总分*50%。
其中,音乐学专业器乐方向招收器种包括钢琴、手风琴、古筝、二胡、琵琶、中阮、萨克斯、圆号、小提琴、长笛、架子鼓、电吉他。
第十二条 国家、地方和苏区专项、新疆内地高中班的录取按国家、江西省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必修课程主要为英语,建议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同时,为适应学分制要求,公共外语开设了日语、德语等语种,供学生自主选择,学分通用。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均与母语为英语国家合作办学,有大量的英语类或英文授课专业课程,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省级招办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与资格复查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新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与统考成绩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在校期间,凡发现入学资格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二条 上述所有处分决定将报送给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校学年制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4270元/学年,理工科类专业4530元/学年或479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800元/学年,软件工程专业1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4000元/学年。学校普通本科专业自2024级起实行学分制收费 (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照“先选课后缴费”的原则根据学年中学生实际选定课程规定的学分计收。我校学生按学分制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原则上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具体收费标准以南昌航空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各专业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学年。
第二十四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五条 学校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设立近800个勤工助学岗位和发放困难补助。
第二十六条 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八条 声明: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相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与各省(区、市)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昌航空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
邮编:330063
联系电话:0791-83957505、83863967、83863927
传真:0791-83863967
学校网址:http://www.nch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w.nchu.edu.cn/
想要了解更多南昌航空大学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信息,建议在《推测志愿》APP上查看,点击链接http://gaokao.tuice.cn/,推测志愿APP可以根据你的高考分数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能为你匹配到以你适合你的院校,你在进行选择,可以为学生们选择到一个最合适的志愿。
2024年大学录取结果的公布时间因省份和批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大部分省份的录取结果会在7月初开始陆续公布,到8月中下旬结束。在高考录取结果公布后七天内将会发出录取通知书。
2024年高考各省市录取结果查询时间正在录取公布当中,下面是已经公布的省市的录取时间日程安排,供各位考生和家长参考使用。
吉林
1、提前批A段(普通类、艺术类)
7月8日提前批艺术类、免费师范、医学定向、优师专项、订单乡村振兴人才计划投档
7月10日提前批艺术类录取结束
7月11日-13日提前批投档录取
7月14日一15日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2、提前批B段(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
7月16日-17日提前批B段投档录取
3、本科批次(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7月18日—20日本科批模拟投档录取
7月21日-24日本科批次投档录取
7月25日一31日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4、专科填报志愿
8月1日一2日考生网上填报专科志愿
5、专科批(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8月3日—5 专科批次投档录取
8月6日一11日专科批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北京
本科提前批录取7月8日至17日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7月18日
本科普通批录取7月19日至24日
考生填报专科志愿7月25日至26日
专科提前批录取7月27日至30日
专科普通批录取7月31日至8月2日
黑龙江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
招收飞行学员院校7月10日-11日
综合评价录取及特殊要求院校7月11日
军队院校7月11日-13日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7月14日-17日
省内公安院校7月18日-19日
国家专项计划7月20日-22日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7月6日-10日
2、普通类本科批
特殊类型招生7月23日
普通类本科批7月26日-8月7日
艺术类本科批7月19日-25日
体育类本科批7月19日-25日
3、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
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A段8月8日-9日
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B段8月10日-12日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8月13日-8月20日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7月30日-8月5日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7月30日-8月5日
上海
7月5日前强基计划校测及录取(具体以各招生院校要求为准)
7月5日前香港高校完成录取(香港高校已录取考生不再被含综合评价批次的后续批次录取)
7月6日—7日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校测(具体以学校公布为准)
7月8日综合评价批次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7月8日零志愿批次录取
7月8日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录取结果查询
7月8日—15日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院校录取
7月11日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艺术类甲批次顺序段、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果查询
7月13日上午,“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录取结果查询
7月15日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艺体类乙批次院校专业组录取结果查询
7月16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录取
7月16日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录取结果查询
7月16日—28日本科普通批次院校录取(包括2次征求志愿)
7月23日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录取结果查询
7月25日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果查询
7月28日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果查询
7月29日—31日专科艺体类批次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
7月31日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专科艺体类批次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果查询
7月31日—8月4日专科普通批次投档录取
8月2日上午,“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专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录取结果查询
8月4日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专科批次征求志愿(含艺体类批次)录取结果查询,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1、所报院校的官网查询
操作步骤:打开浏览器,进入您所报考的大学的官方网站。在网站首页或招生信息页面,找到“录取查询”或类似入口。输入您的个人信息,如准考证号、姓名等,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您将能够看到自己是否被该校录取以及相关的录取信息。
2、电话查询
操作步骤:找到当地招生办或所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拨打电话,按照语音提示或服务的要求,提供您的个人信息进行验证。工作人员将为您查询并告知录取结果。
请注意,由于高考期间查询人数众多,可能会导致网络拥堵或电话占线等情况。如果遇到此类问题,请耐心等待并多次尝试。同时,为了保障信息安全,请确保在官方平台进行查询,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另外,随着技术的发展,部分地区还可能提供通过微信公众号、APP等渠道进行查询的服务。具体操作方法可关注当地招生办或相关院校的官方微信、APP等平台进行了解。
2024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时间要分省份分批次来看,大部分录取结果基本都是7月初开始陆续公布,到8月中下旬结束,提前批的志愿录取结果预计在7月初到7月中旬公布,本科批的录取结果预计在7月底到8月初公布。
2024高考志愿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各个省份是不同的,小编整理了部分省份高考志愿录取时间的内容,大家可以看一看。
2024北京高考志愿录取时间:
本科提前批录取7月8日至17日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7月18日
本科普通批录取7月19日至24日
考生填报专科志愿7月25日至26日
专科提前批录取7月27日至30日
专科普通批录取7月31日至8月2日
2024宁夏高考志愿录取时间:
一、艺术本科:7月5日至7月15日。
二、提前录取院校或专业(含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体育本科、高水平运动队、提前一批高职专科):7月7日至7月17日。
三、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计划、预科和定向):7月16日至7月23日。
四、第二批本科(含地方专项计划、预科和定向):7月24日至7月31日。
五、提前二批高职专科(含定向培养军士、艺术、体育):8月5日至8月6日。
六、高职专科:8月7日至8月15日。征集志愿在各个批次录取结束后填报,具体时间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2024甘肃高考录取时间安排
本科提前批次A段:7月7日至13日
本科批B段:7月18日
本科批C段:7月15日至28日
高职(专科)批D、E段:8月1日至8月5日
高职(专科)批F段:8月7日至15日
艺体类本科批G段:7月7日至9日
艺体类本科批H段:7月10日至17日
艺体类高职(专科)批I段:8月1日至8月7日
山西高考录取时间安排
(1)提前批次(7月4日—17日)
提前录取的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院校7月4日至10日录取。
提前录取的本科第一批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9日至10日。面向脱贫地区专项一批本科院校7月11日至12日录取。
提前录取的本科第二批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4日。
免费医学定向生、公费农科生院校7月17日录取。
(2)本科院校批次(7月17日—8月16日)
艺术本科批院校7月17日至19日录取。
本科第一批A类院校7月22日至25日录取;
本科第一批A1类院校7月25日至26日录取;
本科第一批B类院校7月27日至30日录取。
本科第二批A类院校8月1日至4日录取;
本科第二批B类院校8月7日至9日录取。
本科第二批C类院校8月12日至16日录取。
高本贯通院校批次(8月19日—20日)
高本贯通院校8月19日至20日录取。
(3)专科(高职)院校批次(8月21日—25日)
提前录取的专科(高职)院校8月21日录取。
专科(高职)院校8月22日至25日录取。
1、所报院校的官网查询
操作步骤:打开浏览器,进入您所报考的大学的官方网站。在网站首页或招生信息页面,找到“录取查询”或类似入口。输入您的个人信息,如准考证号、姓名等,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您将能够看到自己是否被该校录取以及相关的录取信息。
2、电话查询
操作步骤:找到当地招生办或所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拨打电话,按照语音提示或服务的要求,提供您的个人信息进行验证。工作人员将为您查询并告知录取结果。
请注意,由于高考期间查询人数众多,可能会导致网络拥堵或电话占线等情况。如果遇到此类问题,请耐心等待并多次尝试。同时,为了保障信息安全,请确保在官方平台进行查询,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另外,随着技术的发展,部分地区还可能提供通过微信公众号、APP等渠道进行查询的服务。具体操作方法可关注当地招生办或相关院校的官方微信、APP等平台进行了解。
2024年高考录取时间在7月上旬就开始了,各省录取时间已经公布。大学录取通知书是按照各省录取批次上进行发放的,像是提前批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较早,一般在7月初就可以收到,本科一批录取通知书在发放时间上大概7月中旬15号左右会录取发放。
北京
录取开始时间:7月6日
本科提前批:7月6日至14日
本科批:7月16日至21日
专科提前批:7月23日至26日
专科批:7月27日至29日
查询渠道名称:北京教育考试院
天津
录取开始时间:7月初
本科提前批:7月初-中旬
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7月中旬-下旬
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7月下旬
高职(专科)批:8月初
查询渠道名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山东
录取开始时间:7月12日
普通类提前批第1次:7月12日
普通类提前批第2次:7月16日
普通类第1次:7月12日
普通类第2次:7月30日
普通类第3次:8月3日
普通特殊类型批、普通常规批第1次志愿录取:7月22日
查询渠道名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河南
录取开始时间:7月8日
本科提前批:7月8日-10日
本科一批:7月21日-23日
本科二批:7月31日-8月2日
专科提前批:8月7日-9日
高职高专批:8月12日-14日
查询渠道名称:河南省教育考试院
(一)提前批:提前批填报志愿的时间最早,相应的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也更早,一般是在七月初发放,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间应该会在七月中旬;
(二)本科一批:本科一批的录取通知书一般会在七月中旬发放,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间应该会在七月下旬;
(三)本科二批:本科一批的录取通知书一般会在七月下旬发放,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间应该会在七月底到八月初左右;
(四)高职(专科)批:专科批填报时间最晚,所以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也是最晚,各院校应该是在八月初发送录取通知书,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间应该会在八月底到九月初左右。
方法一:打电话。
拨打中国邮政11183服务热线,说一句“录取通知书查询”,然后告知相关信息,就能了解录取通知书最新去向。
方法二: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点击首页“高考录取通知书”;
选择查询类型、输入查询号码,就可以获取当前的配送信息了。
方法三,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众号查询
微信搜索“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众号,点击“查件”,选择“查录取通知书”并根据提示输入邮件号/准考证号/考生号就行了!
方法四:支付宝查询:在其生活号中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点击“我要查询”,即可找到查询高考通知书入口。
2024年高考录取结果7-8月份陆续开始查询,每个地区的录取批次存在差异,所以查询时间也存在不同,各位考生还需密切关注考试网站。大部分省份查询时间已出,如北京2024高考本科提前批录取时间是7月8日至17日。
下面是已公布的2024年高考录取时间的部分省份,仅供考生参考。
1、江西
录取工作7月上旬开始。
强基计划录取:7月10日
本科提前批录取:7月11日-13日
2、海南
本科提前批录取时间:7月9日-16日
本科普通批录取时间:7月4日8:00-7日17:00
专科提前批录取时间:8月4日-7日
专科普通批录取时间:8月9日-15日
3、甘肃
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5日-8月20日左右。
4、浙江
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 符合要求考生填报提前录取院校、第一段平行录取、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地方专项计划、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招生志愿。
7月1日—7月9日 军检、政审。
7月5日前 强基计划、西湖大学录取。
7月7日前 香港单招高校录取。
7月8日 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招生录取。
7月9日 浙江警察学院投档录取。
5、宁夏
2024年宁夏高考录取时间于7月上旬开始。
6、吉林
提前批A段投档录取:7月11日-13日
提前批A段征集志愿补充录取:7月14日-15日
提前批B段投档录取:7月16日-17日
本科批次投档录取:7月21日-24日
本科批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7月25日-31日
专科批次投档录取:8月3日-5日
专科批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8月6日-11日
7、湖北
强基计划录取:7月9日-11日
本科提前批录取:7月10日
本科批录取:7月18日-19日
专科批录取:8月2日-4日
1.教育考试院官网
同学们登录所在省份的教育考试院官网,届时各省教考院都会开通录取结果查询的快速通道,同学们点击进入后,输入准考证考和身份证号查询即可。
2.学校官网
高考生也可以去自己所填报的大学官网查询,登录官网、查看招生信息后,可查看进度与公布信息。
3.学校招生办
同学们可以打电话去所填报的大学招生办,告知了自己的基本信息后,一般会告诉你是否被录取。
考生的录取状态表示什么:
(1)当考生查询到自己的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时,表示该考生的电子档案在信息库,没有投到任何院校;或者是经投档后被退回,仍然处于在库状态。
(2)当考生查询到自己的考生状态为“已投档”时,表示该考生电子档案已经被投档至某一招生院校。此种状态下可以查到所投院校。
(3)当考生查询到自己的考生状态为“院校在阅”时,表示招生院校已经下载了已投档考生的电子档案,正在审阅。此种状态下可以查到阅档的院校。
(4)当考生查询到自己的考生状态为“录取待审”时,表示省教育考试院录检工作人员已对招生学校提出的拟录取意见完成了审核,等待审批组办理最后的审批手续,包括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审核已录考生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盖章等。此种状态下可以查到录取院校和录取专业。
(5)“录取”状态代表考生经过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已经被招生学校正式录取。该生整个录取流程全部完成。此种状态下可以查到录取院校和录取专业。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第三条 学院标识码:4136013429。
第四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地址:江西省九江共青城市五四大道19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学院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招生计划。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将分省分专业计划报各省招办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院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上线考生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三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报请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根据各专业报考状况,为更好地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经生源省(自治区、 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各专业间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书,或登录学院招生网站https://ncuky.edu.cn/zsw/查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第十六条 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各专业无任何加试要求;男女比例无限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
第十七条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考生须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学院有权调剂到其他合适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学院专业录取根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院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专业组模式投档的,调剂到考生报考的专业组内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普通类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生源省如提供同分位次,按位次顺序确定考生专业;如未提供同分位次,依次比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省组织的艺术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院执行各省艺术专业的投档规则,按各省艺术类投档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同分处理办法:生源省如提供同分位次,按位次顺序确定考生专业,如未提供同分位次,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确定考生专业。
第二十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原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院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及招生录取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严格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惠加分政策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六章 奖学金、助学金措施
第二十三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七章 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院收费标准按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赣 发改收费[2016]417 号文、赣发改收费[2017]1026 号文)执行。文科类专业学费为 13000 元/生.学年,理工科类专业学费为 14500 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 15500 元/生.学年;住宿费为 1200 元/生.学年。如有调整则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文件执行。
第八章 入学与毕业
第二十五条 被学院录取的新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院长签发,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向新生邮寄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第二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八条 艺术类新生入学后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入学要求,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院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院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共青城市五四大道 199 号
邮 编:332020
咨询电话:0792-3561556 (日常)、0792-3561555 (暑假)
监督电话: 0792-3561599
学院网址:https://ncuky.edu.cn
第三十一条 本年度招生政策、办法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调整后新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院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想要查看自己的分数能上什么大学的高考生,可以在《AI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haomayi.com/,同时AI志愿助手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所有能上的大学以及被录取的概率。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北京市校址分学院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学院路校区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邮编:100191;沙河校区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南三街9号,邮编:102206。
第三条 我校中法航空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我校与法国国立民航大学共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隶属于我校的非独立法人办学单位,办学地点在浙江省杭州市,校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双红桥街166号,邮编:311115。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政府机构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该学院学生入学后不能转入我校在北京各校区设立的学院。
第四条 我校本科学制为四年。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校设立招生与推免工作委员会,组长由校长担任。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与推免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我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咨询并协助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由招生与推免工作委员会聘任。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关于招生工作中的具体投诉建议。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招生过程中涉嫌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条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类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汇总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规范有序、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十一条 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二条 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专业志愿和我校专业志愿分配政策,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进行排序。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同科类(专业组)内其它符合录取条件且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关于特殊类型的录取规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六条 我校在调档及确定专业时,除教育部及我校规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项目外,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确定专业时,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加分项目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
第十七条 我校在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飞行技术专业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艺术专业课成绩将采用省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九条 我校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德语、法语专业相关要求详见我校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详见我校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均不限制。
第二十条 我校根据有关省份实施的高考改革方案和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制定相应的录取方案。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应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分数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招生、民族专项招生、港澳台侨招生等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军队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我校在军队飞行院校新生中择优录取学生进入“双学籍飞行学员班”学习。“双学籍飞行学员班”实行综合评价录取,综合评价成绩包括高考相对成绩、飞行筛选成绩、心理品质成绩。“双学籍飞行学员班”培养采取“3+1”模式,学生在我校学习三年后,在军队飞行院校再学习一年。
第二十三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具体招生专业对应体检受限条件详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此外,飞行技术专业按民航飞行员体检要求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飞行技术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五条 我校招生计划、学费标准等详细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我校招生专业及对应培养方向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二十六条 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uaa.edu.cn,E-mail:zsbgs@buaa.edu.cn,咨询电话:010-8342969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信访举报电话:010-8233883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4年5月
想要了解更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信息,建议在《推测志愿》APP上查看,点击链接http://gaokao.tuicezhiyuan.com,推测志愿APP可以根据你的高考分数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能为你匹配到以你适合你的院校,你在进行选择,可以为学生们选择到一个最合适的志愿。
可以得,只要在开学前拿上就可以了。在派件员派件的时候,会联系收件人的。你可以在联系你的时候,和派件员协商投递。大学录取通知书是按照各省录取批次逐步发放的。一般来说提前批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较早,一般在7月份发放。
可以得,只要在开学前拿上就可以了。在派件员派件的时候,会联系收件人的。你可以在联系你的时候,和派件员协商投递。
录取通知书,是经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后,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由高校统一发放表示同意该考生进入该校就读的一种通知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录取通知书上一般须注明录取人姓名、身份证编号、高考考号、录取批次、科类、录取专业、报到注册时间、加盖录取高校公章。还须注明“该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
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中一般包括通知书、入学须知(注意事项)、学校简介等,有的学校还配合银行和移动公司的促销活动给学生寄银行卡与电话卡。有的学校要求学生把第一学年的学费、住宿费、杂费等在入学时打到银行卡中由学校统一扣除(多打不要紧,学校不会多扣)。
大学录取通知书是按照各省录取批次逐步发放的。一般来说提前批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较早,一般在7月份发放;
本科一批录取通知书大概7月中旬左右会发放,一般在7月中下旬可以收到;
本科二批录取通知书在7月20号左右进行发放,一般7月末可以收到;
三批录取通知书在发放时间上在25号左右进行发放,一般7月末8月初可以收到,
专科批次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较晚一点,需要到8月中下旬会陆续接收到录取通知书。
1.微信查询:在微信查找公众号的搜索栏中输入全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关注EMS公众号,点击“服务”,即可找到查询高考通知书入口。
2.支付宝查询:在其服务窗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点击“我要查询”,即可找到查询高考通知书入口。
3.APP查询:下载“EMS”手机APP客户端,点击“查询”,即可找到查询高考通知书入口。
以上平台全部支持考生的手机号、准考证号、考生号和录取通知书邮件号查询。如果对应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已由高校寄投到邮政速递,就能通过平台查询录取通知书最新去向。
大学录取通知书具有多种实用功能和用途,因此它确实是非常有用的。以下是它的主要用途:
入学和报道凭证:录取通知书是新生入学和报到的重要凭证,包含了报道时间、地点以及所需物品和相关证明的信息。
火车票优惠:凭借录取通知书,新生可以购买学生票,享受火车票的优惠,这通常适用于家庭所在地与学校所在地之间的旅行。
兼职和家教机会:录取通知书可以作为个人能力的证明,用于寻找兼职家教等工作。
享受各类福利优惠:一些商业中心和景区可能会为新生提供特定的折扣和优惠,凭录取通知书可以享受这些福利。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实际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文件精神,实施“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综合评价、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监察与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江苏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外公布。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 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统一按英语语种安排,报考我校英语和翻译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
第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23〕3号)及相关专业补充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份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上述排序规则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一致。学校录取时按照相关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除广播电视编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考生进档后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若高考文化成绩仍相同,则参考普通类同分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只招收声乐方向的考生。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省统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规则参照普通类专业执行。
第十八条 飞行技术专业录取规则
1.飞行技术专业在江苏省、安徽省招收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要求为化学。
2.飞行技术专业体检要求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 7013-2017)执行。
3.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生体格检查合格、心理测试合格、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在其投档分和英语单科成绩分别达到当地当年高考文化总分60%和英语单科总分60%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4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教育部要求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经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时专业要求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1.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文件精神,学费收取标准为:
序号 | 专业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备注 |
1 | 文史类 | 会计学 | 19800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
2 | 工商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翻译、思想政治教育、投资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 | 18000 | ||
3 | 理工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信息工程、车辆工程 | 22000 | 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
4 | 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物联网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机器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网络工程、信息安全、土木工程、飞行技术、交通运输、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工程造价、智能建造、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工业设计 | 20000 | ||
5 | 艺术类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绘画、书法学 | 22000 |
2.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精神,住宿费收取标准为:15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网站或相关招生资料上查询。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四条 相关通讯信息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邮编:211156
咨询电话:025-87190011 传真:025-87190800
监督电话:025-87190895
招生网址:https://zsc.nhjcxy.edu.cn/ 电子邮箱:nhjcxyzsc@163.com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chunyuqiufeng.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英文缩写为NUAA。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3个“双一流”学科。
办学地点:明故宫校区(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将军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天目湖校区(常州市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及高校专项、国家专项、保送生、艺术类、飞行员、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商讨决议本科招生相关事项。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坚持集体决策、质量优先的原则投放使用。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遵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 报考英语、日语、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根据委托单位的培养需求只招收男生;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和行业实际情况,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无性别限制。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飞行技术专业还需符合《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规定的体检要求;结合民航专业特点,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0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应用化学专业色盲、色弱不建议报考。
第十六条 除艺术类专业,我校对进档考生(除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我校对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首先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后等额确定招生计划数1:1范围的考生名单,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剔除末位同分多余考生。若有退档,则对排序在招生计划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被调剂专业录取要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调剂根据考生分数及投档情况进行。
第十七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我校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学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
(1)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专业考试和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不组织校考。
(2)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音乐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成绩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分高者,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高考文化分高者,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美术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3)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公告》。
第十九条 飞行技术专业:
(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2004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2)飞行技术专业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省、海南省、重庆市和贵州省等十四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包含物理和化学)。
(3)2024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保送生、高校专项、国家专项、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其中,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学校现有专业最低学费标准收取,为5200元/生/年。住宿费用区分不同住宿条件为800元—15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 航空航天类(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航空航天工程)、工程力学、智能飞行器技术、车辆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工业设计、机器人工程、机械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核工程类(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应用化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将军路校区学习;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天目湖校区学习;其余专业大一大二在天目湖校区学习、大三大四在将军路校区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第一阶段学习地点在天目湖校区,第二阶段学习地点根据培养计划具体安排。
第二十五条 我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的基础上,建立“奖、助、勤、贷、补、免、偿、导”的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4001810287,招生网址:http://zs.nuaa.edu.cn,电子信箱:zsb@nuaa.edu.cn。学校监察处投诉电话:025-84891546。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详细信息,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tuicezhiyuan.com,《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I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院校官网、省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 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2.院校识别码:4136013436
3.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4.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5. 办学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青年大道 79 号
第四条 我校设立由院领导、普通教师、学生、校友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招生就业处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工作, 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在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内,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统筹考虑区域布局结构、社会需求和各地生源情况,充分结合本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学科要求,科学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 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七条 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环境设计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Ⅱ度(色盲)或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
第八条 我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九条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第十条 鼓励考生报考,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录取政策。
第十一条 非艺术类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无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辽宁省、河北省、江苏省、湖北省、湖南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甘肃省等新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各专业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以上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投档录取原则按上述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艺术类以综合成绩投档的进档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录取;不以综合成绩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都合格的情况下,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对未明确同分排序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遵循以下同分排序规则: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高考文化总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成绩(理科综合成绩)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院长签发,招生就业处向新生邮寄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七条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执行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的学费标准(赣发改收费〔2016〕417 号)及相关退费政策,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电子商务、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八个专业为 14500 元/学年;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两个专业为 15500 元/学年;其他专业为 13000 元/学年;住宿费 1200 元/学年。
第十九条 我校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之外, 还设有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建立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等各种奖助学金、先进荣誉的评选制度。
第二十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我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我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2-4391934 4391935
E-mail:jxncsxyzjb@163.com
我校网址:https://ncbcjxau.edu.cn/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青年大道 79 号邮政编码:332020
第二十二条我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录取信息通过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 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我校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可向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监督电话:0792-4391815
E-mail:ncbcjw@jxau.edu.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本年度招生。
第二十六条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以往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二0二四年四月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haomayi.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5.4万平方米(约合1730.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5平方米;生师比20.7:1;专任教师1059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4.7%;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1.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7777.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7398.5元;纸质图书140.3万册,生均纸质图书56.7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2、4、6)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名额。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本科“交通运输”专业、“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专业是为民航事业培养人才的专业,学生需学英语并且毕业时要达到民航部门规定的英语等级要求,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请英语语种以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需与2022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高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备注 |
1 | 020301K | 金融学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
2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
3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4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5 | 0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6 | 080205 | 工业设计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7 | 080213T | 智能制造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8 | 080301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9 | 080405 | 金属材料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0 | 080408 | 复合材料与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1 | 080501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2 | 080502T |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3 | 080503T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4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5 | 080703 | 通信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6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7 | 080801 | 自动化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8 | 080801H | 自动化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乌克兰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4+0”双学士学位模式,学生不需要出国) | 50000 | 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办学 |
19 | 080803T | 机器人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0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1 | 080902 | 软件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2 | 080903 | 网络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3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4 | 081801 | 交通运输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5 | 082001 | 航空航天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6 | 082002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7 | 082002H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乌克兰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4+0”双学士学位模式,学生不需要出国) | 50000 | 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办学 |
28 | 082003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9 | 082003H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乌克兰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4+0”双学士学位模式,学生不需要出国) | 50000 | 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办学 |
30 | 082004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1 | 082004H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学生自愿申请赴美国学习两年,成绩合格者,可同时获得美国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 55000 | 与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合作办学 |
32 | 082006T |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3 | 082007T | 飞行器适航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4 | 082103 |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5 | 082502 | 环境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6 | 082901 | 安全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7 | 083102K | 消防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8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39 | 120601 | 物流管理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40 | 130208TK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
41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 | |
42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 | |
43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 | |
44 | 260601 | 航空智能制造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
45 | 300402 |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
注:最终学费标准待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相关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表“学费(元/年/生)”一栏。
(2)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1000—1200元/年/生。
上述各类收费,由上级有关部门统一核定,严格按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若上级有关部门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和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的要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现已构建以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体,以奖学金为激励,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为辅助,以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为载体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
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校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校单项奖学金(500元/年)。
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学校资助工作有关程序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类奖助学金评比过程、评比结果按要求实施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合作举办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制4年,在本校同批次录取。飞行器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培养方案由双方院校共同制定,双方教师共同授课(美方教师授课语言为英语),学生在我校修完四年课程,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者,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后,成绩合格且符合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入学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赴该校交流学习,在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学习两年后,符合该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同时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举办“哈尔科夫航空学院”,开设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自动化三个本科专业,学制4年,在本校同批次录取。采取“4+0”双学士学位培养模式,学生无需出国,在我校完成四年本科学习后,达到我校毕业要求以及双方学校的学位授予标准后,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鉴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主要面向民航领域培养专门人才,对形象气质和身体条件有专门要求,建议“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5cm-185cm”,且身体条件需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中乘务员及安全员的体检相关标准。
3.院校志愿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省规定执行。
辽宁省美术类专业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在艺术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依次调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及批次,学校录取按照该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我校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同意并执行各招生省份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对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按平行志愿排序分,下同)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工类(物理类)依次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史类(历史类)以及不分文理省份,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各省招办有明确投档及录取原则的,按照该省要求处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我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录取规定
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制造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
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专业分配原则按各省投档原则进行分配,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我校确定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50%+省统考专业成绩×50%。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艺术文(历史类)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美术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理(物理类)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美术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该专业拟面向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招生。报考该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服装表演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事宜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7.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思想政治审核、体检和相应考核等形式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或取消入学资格。
8.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110136
电话:024-89724466
网址:http://www.sau.edu.cn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24-89723973
本章程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24年4月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ngzheba.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2024大学录取开始时间最早的一般在7月中上旬左右,不同地区的高校录取时间安排有所差异,具体时间可以关注所在地区的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通知。以下是部分地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时间安排,一起来看一下吧。
安徽录取时间安排:
2024辽宁录取时间安排
各批次、各科类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每个批次的院校录取都要经过“投档”、“阅档”、“审核”等程序,院校完成录取有一定时间周期,院校录取正式结束后,才能发布该校录取结果信息。以下所公布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为相关批次(阶段)所有院校均可查询的时间,在此之前,省招考办将及时、陆续发布录取正式结束有关院校的录取结果信息。各批次、各科类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如下:
(一)普通类
1.香港、强基计划招生院校录取:7月8日晚。
2.本科提前批:第一阶段录取7月15日晚,“征集志愿”补充录取7月18日晚。
3.教育部高校专项招生院校录取:7月18日晚。
4.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7月24日晚;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7月28日晚;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7月31日晚。
5.高职(专科)提前批:第一阶段录取8月4日晚;“征集志愿”补充录取8月7日晚。
6.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8月10日晚;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8月13日晚;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8月16日晚。
(二)艺术类
1.本科提前批院校录取:7月12日晚。
2.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7月18日晚;“征集志愿”补充录取7月22日晚。
3.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7月28日晚;“征集志愿”补充录取7月31日晚。
(三)体育类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7月14日晚起,根据院校录取结束工作进度陆续发布。
2.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7月18日晚;“征集志愿”补充录取7月22日晚。
3.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7月28日晚;“征集志愿”补充录取7月31日晚。
注:如录取结果查询时间调整,以“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通知时间为准。
小编提示:大家在知道自己高考成绩后可以下载《高考志愿》APP,进入高考志愿软件,了解查询自己的成绩在全国能上的大学以及更多高考内容。
高考录取查询是一个关键的阶段,对于考生来说非常重要。在查询高考录取结果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保护个人信息:
在查询过程中,确保网络环境安全,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考生号、密码等。
官方渠道查询:
使用官方提供的查询渠道,如省级教育考试院官网、学校官网、官方公众号或专门的应用程序,避免访问非官方或钓鱼网站。
关注录取日程:
了解所在省份的录取日程安排,包括各个批次的录取时间,以便及时查询。
保持通讯畅通:
确保手机通讯畅通,因为招生办或学校可能会通过电话或短信联系你,特别是关于专业调剂等事宜。
注:更多内容,我们只需要在本文上方或下方“测一测我能上的大学”一栏,输入自己的成绩、省市、选考科目,即可一键进入高考志愿,为大家科学评估出的分数对应的所有可以就读的大学,查看更多关于高考的数据和资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强基计划在各省的录取结果已经正式公布!其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在广东应用物理学专业录取分数线为660.51分;在北京化学专业录取分数线为651.9分。考生可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02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校考成绩÷校考成绩满分×750)×15%。小编在下文整理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强基计划分省录取分数线,一起往下看吧。
第一类考生预录取标准
注:以上为高考成绩和校考成绩均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要求的第一类考生综合成绩预录取最低分。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更多202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各省录取分数线的相关内容,可以下载“高考志愿APP”。高考志愿APP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PP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官网,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测试和录取结果已公布,请各位考生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查询。
学校精育良才,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把培养拔尖人才与强化爱国担当相结合,在知识创造中培养人才,在人才培养中创造知识,着力培养理想高远、学识一流、胸怀寰宇、致真唯实的领军领导人才。
学校高度重视强基计划人才培养,以支撑和引领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目标,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结合学科优势,在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工程力学、航空航天类等优势专业开展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针对每个强基计划专业特点,在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指引下,进一步凸显对应专业的人才培养特色。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依托数学科学学院培养。瞄准国际数学前沿,培养引领数学研究方向、应用数学与工程技术交叉融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数学拔尖创新人才。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依托人工智能学院(人工智能研究院)培养。夯实数学与信息学科基础,深化科教融合,强化学生在数据中凝练科学问题和研发复杂数据系统演化行为的潜力和能力,培养引领信息和智能科技变革的、富有原始创新精神和技术突破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应用物理学专业,含应用物理和空间物理两套培养方案,分别依托物理学院和空间与环境学院培养。夯实理论基础,突出实验实践,强化理工融合,实施科教协同,培养具有一流竞争力的应用物理拔尖创新人才。
化学专业,依托化学学院培养。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扎实数理基础、深厚专业知识、全面实践技能,立足化学及交叉领域的原始理论创新和颠覆性技术研发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
工程力学专业,依托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培养。强化数理基础,厚植力学理论,注重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力学基础研究和前沿拔尖创新人才。
航空航天类专业,含飞行器动力工程和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两套培养方案,分别依托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和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培养。夯实数理基础,厚植情怀,注重多学科交叉,强化工程创新与实践能力融合,培养国家战略发展领域具有原始创新精神和技术突破能力的前沿拔尖创新人才。
学校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已有的“一制三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顶层设计,构建培养目标、培养体系、课程体系、教学资源与质量体系相互支撑的系统性培养体系结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具有如下特色:
实施完全学分制的个性化培养。促进学生知识结构的科学性,推进因材施教的个性化培养,注重扎实数理基础与解决科学问题相结合,在必修课程板块外,开设与培养方向有关的系列选修课程,实施完全学分制,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后,可以结合发展规划和学习兴趣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
实行多维度团队化集体导师制。为学生配备由思政、学业、学术、朋辈导师组成的导师团队,思政导师引领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学业导师帮助学生强化课业学习,学术导师指导学生学术素养的培育,朋辈导师帮助学生融入校园生活,各类导师组成小组,采取集体导师制,协同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实行小班化研究型探究式教学。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小班化教学,开展研究型探究式教学,结合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育人中的作用,推进团队式互学互教的学习方式,以一流课程助力一流人才培养。
建立科教协同项目式能力培育。充分发挥学校学科和科研优势,面向强基计划学生,全面实施科研实验室开放机制,大力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科创品牌项目“冯如杯”,配备导师指导科创实践,给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科创培养项目等专项支持,助力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
注重跨文化交流能力的蕴育。大力支持强基计划学生参与学校国际化交流项目,通过国际暑期学校、国际科创项目等形式,着力培养学生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立强基计划学生动态调整机制,对不适合在强基计划班继续学习的学生分流到本专业对应普通班继续学习,对普通专业的优秀学生可选拔进入强基计划班学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介绍,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度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强基计划各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介绍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强基计划作为国家重大的人才培养战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以一流的人才培养体系、一流的师资、一流的课程、一流的模式、一流的资源、一流的机制,努力把一流的学生培养成一流的人才。
提示:下方“测一测我能上的大学”,是根据人工智能大数据来具体进行分析,以及根据各高校历年的招生录取数据,结合各省招生政策,理性分析录取概率,输入分数、省份、文理科,即可了解稳、冲、保能上哪些大学。
2024全国各个省市区、各个批次的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不一样,由各省区和录取高校统一安排。一般从7月15日前后到8月底一直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一批正常情况下8月中旬到下旬开始录取工作,通知书最迟7月底到8月初就可以收到。第二批接着本科一批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随录取时间顺延。
大学录取通知书是按照各省录取批次逐步发放的:
提前批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较早,一般在7月初发放;
本科一批录取通知书大概7月中旬左右会发放,一般在7月中下旬可以收到;
本科二批录取通知书在7月20号左右进行发放,一般7月末可以收到;
三批录取通知书在发放时间上在25号左右进行发放,一般7月末8月初可以收到,
专科批次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较晚一点,需要到8月中下旬会陆续接收到录取通知书。
一般大学录取通知书邮寄方式采用的是,一般城市在寄出通知书3到5天就可以收到,偏远城市可能需要5到7天不等,一般情况下,邮寄出去后一周之内都可以收到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不是必须要本人签收的,是可以让别人进行代签的。但是必须要是我们的考生的家属或者是认识的朋友。毕竟录取通知书对于我们的考生是非常的重要的。
一般来说,现在的录取通知书都是由邮政EMS快递来进行投递的,按照快递公司的要求,签收高考录取通知书必须要出示考生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如果考生因事外出不在家,可以由其朋友或者直系亲属代为签收,签收时只需要出示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即可,然后邮递员会给考生打电话核实,征得考生的同意后方才会将录取通知书交予他人。
录取通知书的作用:
1、告知录取信息,入学重要凭据
本科生录取通知书是进入大学报道的凭证之一,丢失十分麻烦哦!录取通知书中一般都会附带其他资料,且说明里一般会告知报道时间、地点、所需物品、相关证明的具体说明。
2、享受各类福利优惠
高考结束之后,商场店家都有各种针对大学录取学生的优惠政策,比如凭通知书全场半价吃喝,兑换游戏币,或者各种电子产品的打折,凭着录取通知书,部分游乐园,景区都有打折优惠。
3、购买火车票半价
一般来说,大学新生可以凭借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各大车站购票,这时候票价是有优惠的,大多是半价,有些是打折。这个和学生证是相似的。
一般免收普通快车硬座价格的一半,卧铺或高铁的话也是免普通硬座的半价金额,并且有路线限制,每年允许往返家和学校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