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北海艺术设计学院算几本相关的共535个结果: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北海康养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1.学校简称:北海康养职业学院,英文名称BEIHAI VOCATIONAL COLLEGE OF WELLNESS。
2.学校简介:北海康养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民办营利性新型现代化高等学校。学校位于北海市,校园及配套面积1048亩。2024年有护理、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大数据与会计、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医学美容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助产、医学营养、中医养生保健和表演艺术共十五个专业招生。
3.招生代码:14765。
4.学院办学性质:民办营利性。
5.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6.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7.学制:三年。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招生对象及专业
第五条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六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报考要求
第七条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八条录取的考生必须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从医药卫生类等人才培养、就业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1.医药类相关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
2.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予录取。
3.鉴于医药类专业学习、就业的行业特性,肢体残疾、行动不便、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请慎报我校各专业。
4.鉴于从事表演艺术工作的特殊要求,四肢不健全、有肢体畸形、有生理缺陷、智力或听力异常,患有心脏病、心肌炎等重大疾病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表演艺术专业。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 对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专业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一条高职对口中职招生招收已报名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考,具有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毕业生,其中,高中起点中职1.5 年制毕业生在 2024 年 9 月 30 前须取得中职毕业证;除技工学校外的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的人员。高职对口中职的申报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当年学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站,详细了解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第十二条单独招生招收已报名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考,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单独招生的申报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当年我校单独招生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站,详细了解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第六章奖(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十五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实行学年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学费。
学费标准为:
1.护理专业:11600元/学年。
2.助产专业、口腔医学技术专业:11000元/学年。
3.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医学营养专业、中医养生保健专业:9800元/学年。
4.健康管理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大数据与会计专业、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9000元/学年。
5.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专业(校企合作班):15000元/学年。
6.表演艺术专业(校企合作班):16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
1.标准化公寓式宿舍4人间:2200元/生.学年;
2.标准化公寓式宿舍6人间:2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配套安装空调。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原则,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学生宿舍热水费36元/立方米。
2.代收费:教材费600元/人(“一年一结算”多退少补);军训服装费150元/人(自愿购买); 体检费100元/人(由体检机构收取);超定额水电费,按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价格计收(每生每月定额用电、用水量分别为5度/人/月、5立方米/人/月)。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八章毕业及就业
第十八条正式取得我校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由北海康养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毕业证书,每年发放一次。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不能补发。特殊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门设立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通过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并由区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一条我校遵照执行自治区教育厅每年下发的专升本政策文件,优秀高职毕业生可升入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
附则
第二十二条考生可通过电话、信件方式或直接到我校招生处进行咨询。
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北海康养职业学院,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666号,邮编536000
招生联系电话:0779-8860111/8860333
学院网址:www.bhkyxy.com
第二十四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北海康养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北海康养职业学院
2024年5月
想要了解更多北海康养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信息,建议在《推测志愿》APP上查看,点击链接http://gaokao.tuicezhiyuan.com,推测志愿APP可以根据你的高考分数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能为你匹配到以你适合你的院校,你在进行选择,可以为学生们选择到一个最合适的志愿。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际代码:14416
第五条 学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4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基本情况:学院于2011年1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2012年6正式挂牌成立,是一所专门培养体育技能型应用性人才和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在此基础上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第三方的监督作用。在录取期间成立录检组、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其他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四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秉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报考运动训练、社会体育专业考生,录取时考生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体育术科和文化课最低投档线,按体育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术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者,若文化课成绩总分也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外语。
第十六条 报考我院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录取时考生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体育术科和文化课最低投档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术科成绩较高者。
第十七条 冰雪运动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在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录取。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2.当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录取规则执行;3.考生单科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4.投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不同意调剂的投档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直升专招生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 学生在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等方面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学院规定学业标准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优先录取获得自治区级(含自治区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二十一条 学院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专业、考分录取专业。
第五章 入学资格及说明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学院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由学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院申请入学,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于学院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提交请假说明。未请假或超过两周未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除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参军入伍学生须严格按照《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应征入伍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入学手续及学籍管理相关事宜。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院的收费(学费与住宿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学费:
运动训练专业 3100元/年;
体育教育专业 3100元/年;
社会体育专业 3100元/年;
冰雪运动与管理专业 3100元/年;
休闲体育专业 3100元/年;
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 3100元/年。
住宿费:800元/年
教材费:1000元/3年
第七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积极投入学习与各项实践活动设立了各项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平均每生每年 33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 60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 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第二十七条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开学前,去当地教育局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第二十八条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第八章 毕业生学历及就业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学院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
第三十条 学生毕业后学院向相关体育类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积极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在招生咨询期间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政策以文字表述为准。
第三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咨询电话、学校邮寄录取通知书公布。
第三十三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联系电话:0991-2574567
传 真:0991-2557491
电子邮箱:690591278@QQ.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41号
温馨提示: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信息,可以在《推测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haomayi.com/,各大手机应用市场均可下载。
202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情况: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的学费是16000元/年;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的学费是15000元/年。以下是关于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24年面向山东招生计划(院校报考代码:E277) | |||||||
普通类-常规批(专科)--中外合作办学 |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年收费(元) | 科类 | 计划数 | 备注 |
64 | 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 | 三年 | 16000 | 综合改革 | 100 | 限高考英语语种报考 |
艺术类-专科批--中外合作办学 |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年收费(元) | 科类 | 计划数 | 备注 |
71 |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 | 三年 | 15000 | 艺术 | 100 | 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 |
注:招生计划、年收学分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表中为年均学费仅供参考。 |
说明:通常来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比较贵,少则2-3万元/年,通常都是5-6万元/年,10-20万元/年也有,但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比普通专业录取分数低10-20分,甚至有些学校低20-30分,那些本身有出国意向、家庭条件不错但分数不够目标院校普通专业的同学可以考虑报考。
各位同学和家长们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关于202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信息,可以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liuxue.haomayi.com/guojibenke/ ,我们拥有最专业的团队,将尽最大的努力为您答疑解惑,祝您生活愉快。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泉城济南,学校的办学基础是创建于1949年的山东省团校。建校70多年来,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力传承弘扬红色基因,始终与新中国同频共振、同向同行,凝练了“德才兼备、自强不息”的校训,形成了“朝气蓬勃、实事求是”的校风,培育了“自加压、共奋进、重实效、争一流”的山青精神。“青年政治”办学特色成为学校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和办学施教、事业发展的宝贵财富。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专业是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办学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获我校专科毕业证书后,韩语达到三级,可进韩国诚信女子大学四年级插班学习,毕业颁发诚信女子大学本科学位。本专业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与优秀的教育资源,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学历、有技术、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主干课程:基础韩语、化妆技法、实用化妆(新娘)、实用化妆(影视)、艺术妆等。
在校期间有大量参与实践项目的机会,通过实践来强化学生的应用操作能力,提高学生对于化妆、发型、服饰搭配三者的综合驾驭能力。毕业后可进入电视台、影视剧组、杂志社或国内外院校工作或者进一步攻读艺术学硕士、博士学位。
外交学院3+2留学项目招收高中毕业生,考生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成绩合格择优录取。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还可以申请免考笔试: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一本最低录取分数线。本年度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30分(150分制)。雅思成绩5.0分及以上,托福成绩70分及以上。
1、教学水平高
外交学院3+2留学项目的课程由学校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聘请有资质、教学经验5年以上的外籍教师授课,为学生提供良好的英语环境。
2、优势学科
外交学院3+2留学招生专业有外交外事管理、国际项目管理和国际金融管理,都是学校的优势专业。
3、对接国外名校
项目所有合作院校都是有办学资质的正规海外高校,成绩优秀的学生,有机会进入世界排名前100的知名高校攻读本科课程,比如曼彻斯特大学、杜伦大学、拉夫堡大学等院校。
4、完善的留学服务
外交学院3+2留学项目的老师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面试辅导、就业推荐、就业指导等服务。
想了解更多关于北京外交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信息,可以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www.bzuowen.com/sqa/ ,我们将尽最大可能给您提供咨询帮助,为您答疑解惑!
外交学院2+2国际本科项目比较好。外交学院是以服务中国外交事业为宗旨,培养一流外交外事人才的小规模、高层次、特色鲜明的外交部唯一直属高校。2012年9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为学院亲笔题写了“中国外交官的摇篮”。
国际本科项目是外交学院面向海外合作大学开设的出国留学前培训项目,旨在为国内优秀高中毕业生铺设一条对接海外资源、开拓国际视野、培养优秀素质的留学及择业之路。通过在外交学院阶段的学习,考核成绩合格获得外交学院国际本科项目结业证书,随后可选择到项目海外合作大学继续深造,最终获得海外大学本科学士学位。
招生信息
招生对象:中国高中优秀毕业生
招生计划:75人(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录取原则:考生需参加本院IBP项目入学考试(笔试及面试),择优录取。
免试标准:凡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通过审核可申请笔试免考。
1.本年度高考成绩达考生所在地一本最低录取分数线
2.本年度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30分(150分制)
3.TOEFL成绩70分(含)或IELTS成绩5分(含)及以上
国内学制:两年制
课程学费:83000元/年
其他:按校内入住场所的收费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本年4月5日起接收考生预报名,各班次录取额满为止。
报名资料:报名需提供考生姓名、身份证原件、高中校名称、相关成绩证明。
开学日期:以正式录取通知书信息为准.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国际关系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国际关系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第五条 主管部门:教育部。
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4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校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 办学类型:学校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需要,促进本科教育和硕士、博士教育协调发展,适当开展继续教育,积极发展多领域、高层次的中外合作教育,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 国际关系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国际关系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国际关系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的职责包括: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负责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国际关系学院2024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求、各地生源情况等,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分配。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实际生源与计划间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第十三条 本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和我校录取条件(综合改革省市在本科线上,非综合改革省市在本科一批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我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时,优先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条件下,国际政治、海外利益安全、传播学、行政管理、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法学、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按高考外语和语文成绩排序;国际经济与贸易、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专业按高考外语和数学成绩排序。
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专业有计划缺额的,我校根据实际情况,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但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总体为1:1。
第十七条 我校2024年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重庆、云南、浙江组织本科招生面试,具体面试细节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另行通知。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及其他省份考生不面试。
第十八条 内地新疆和内地西藏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有专业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出生日期为2002年9月1日及以后;考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2、男生身高应在170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60厘米及以上,男女生体重均在上限标准及以下;体重上限标准为:(身高[厘米]-110)x1.4公斤。
3、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左右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正常,无影响外语学习的听力和发音系统疾病。
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学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资格条件审查。身心健康是我校选拔学生的重要标准,入校后会有比较严格的体能训练和体能测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入校后不能按要求参加体能训练者,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2024年学费:国际政治、海外利益安全、传播学、行政管理、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等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等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500元人民币;英语、日语、法语等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公寓制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750-1200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并依据国家规定评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或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校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国际关系学院。邮编:100091,咨询电话:010-62861579、010-62861191,学校网址:https://www.uir.edu.cn,电子信箱:zhaosheng@uir.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
因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招生政策调整或技术原因不能与本章程完全适应的部分,由国际关系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本章程规定之原则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并通过本校网站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
温馨提示: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国际关系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信息,可以在《推测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ngzheba.com,各大手机应用市场均可下载。
北京外交学院2+2招生专业:外交外事管理/国际项目管理/国际金融管理,都是文理兼收。学制实行2+2模式,完成可获海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可中留服认证。招生要求: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力,择优录取。免试机会:本年度高考成绩过当地一本线;本年度高考英语单科成绩130+;雅思5分及以上,托福70分及以上。
外交部唯一直属高校,学院官方自己的国际教育项目,学生吃住行与本校统招生一致,享受学校统一管理;
开设专业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国际商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
招生计划
共招收75人(各专业25人)
招生对象
应往届生、国际生皆可,文理兼收
学费
83000/学年
国内证书
外交学院国际本科项目学业证书
国外学历
1.海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
2.海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研究生)
报名时间
4.10日起接受考生预报名,各专业录取额满为止
项目保障
外交部唯一直属高校,学院官方举办的国际教育项目,由学校统一管理,本校优秀中外师资开展授课,学生的学习,住宿均在本校内,学生社团,学生会及各项活动均与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统一要求和管理,在校学习和生活保障性强。
英语环境
在外交学院学习阶段,课程采用中英双语授课,外籍教师英语授课占总学时30%以上;学院倡导学生在教学区使用英语交流,学院严谨的教学管理和优势导向的教育方法,让学生逐步具备在英语环境中学习和生活的能力。
优势专业
依托外交学院优势学科,国际本科项目在开设管理类(国际商务管理)和经济类(国际经济与贸易)班的基础上,亦设置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优势学科班,旨在培养出更多符合新时代中国发展的优秀国际关系学、管理学、经济学人才.
优秀师资
国际本科项目学生享受与外交学院统招本科生同等化师资,绝大多数课程由外交学院教学经验丰密的专职教师授课,外籍教师均具有外专局颁发的外籍专家资质证书,且具备五年以上同专业授课经验。
留学保障
在外交学院学习阶段成绩合格的学生,学院负责输送至海外合作大学继续开展本科课程学习.学生在海外合作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后,学院对于有继续升学需求的学生将持续提供更高学历层次升学服务指导。
国际交流
学院不定期组织海外合作大学校长或教授到访与项目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为学生及时提供丰富的西方文化及教育信息,不定期有外国元首、政府首脑、政治家、外交家、知名学者亲临校内发表演说,与学生零距离对话,提升学生国际视野,为学生成长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和舞台。
职业规划
学院不仅专注学业,更关注学生的素质培养、能力提升和全面发展,同时关注学生的就业机会。国际本科项目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为学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面试辅导、岗位推荐、就业咨询及指导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为了确保我院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突出“公平、公正、安全”三个重点,规范招生管理,提高招生考试服务质量。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学院全称: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二、院校代码:11499
三、学院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学府南路66号
四、层次(学制):专科(三年)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
六、学院概况: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前身可追溯于1908年的华南女子大学(后改名私立华南女子文理学院),复办于1984年11月,是建国后第一所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女子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改革试点项目单位。学院坐落于风景优美的旗山东麓,是唯一入驻大学城的民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学院复办以来,得到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学院秉承“为养成女子最高人格而教育”的办学理念,遵循“自强、开拓、勤朴、奉献”校训,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促发展,立德树人,开放办学,围绕妇女、儿童、老年人和现代服务业建设了文化教育、康养护理、艺术设计、旅游服务、财经商务五个专业群27个专业。通过夯基础重实践强技能,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为社会输送高素质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为福建经济建设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考资料。
2.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八、招收男女比例:男女兼招
九、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要求:
1.2024年拟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准。
2.各专业外语语种:学院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学院本着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原则,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六不准”“十严禁”“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
2.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2024年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3.成立以学院党委纪检委员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4.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其他省份录取模式严格按照各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5.同分排序规划按照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执行。
6.降分原则:如线上生源不足,按各省录取政策规定,可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十一、录取照顾政策:
考生可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十二、录取结果的公布:
学院在录取结束后,将及时为被录取的考生寄发由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考生可在当地的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十三、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审批标准收费,各专业学费为:10800元/生*学年-128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八人间1000元/生*学年、六人间1200元/生*学年、五人间1200元/生*学年、四人间1300元/生*学年;宿舍配有:空调、热水器、洗衣机、净水器、卫生间、阳台等,具体可登录我院官网查询。退费办法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执行。
十四、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按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十五、奖助制度:
学院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奖、助、贷、勤、免、补”资助措施。每年按规定评选和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北美校友奖学金、林仲铉、林梅英夫妇奖学金、匠心奖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享受社会资助、发展性资助、临时困难补助、求职创业补贴等。学院还开辟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充分拓展勤工助学岗位,确保贫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意向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可贷款银行包括福建农村信用社、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贷款金额不超过1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
十六、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www.hnwomen.com
咨询Q Q:707406393
招生电话:0591-87429966
监察电话:0591-87429933
十七、宣传方面:
学院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等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八、本章程由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2024年4月25日
温馨提示: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信息,可以在《推测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diebian.cn,各大手机应用市场均可下载。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安徽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一、学校全称:安徽外国语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省属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蓬山风景区森林大道2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程公开,择优录取。
2.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参照各省份录取有关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规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同分考生按各省同分位次排序录取。
3.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无语种限制、高考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不作具体要求。
5.录取期间,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
6.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7.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入学资格复查: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外国语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外国语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处的备案标准执行。普通本科类25800元/生·学年,艺术类26800元/生·学年。
八、奖助措施
1.所有在校生均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各项临时补贴资金的奖助政策。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档助学金4500元/年、二档助学金3000元/年、三档助学金2000元/年;学院院长特别奖学金10000元/年,特等奖学金3000元/年、一等奖学金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者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困难,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积极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拓宽勤工助学渠道,推荐和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8589666、68589777、68589888
咨询QQ:8007770551
邮政编码:231201
学校网址:http://www.aisu.edu.cn
十、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十一、本章程由安徽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安徽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信息,可以在《推测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ngzheba.com,各大手机应用市场均可下载。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全称为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4215,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体育局。
第三条 我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四条 我院本部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分校区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芦城乡政府路21号及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第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北京市体育局主管领导、招生就业办公室、各系部、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第七条 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我院纪委、监察室作为学院招生的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院根据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学院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综合考虑学院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及生源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我院无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我院调档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类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录取,无规定的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政策,考生政策性加分计入投档成绩,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4.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5.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和往届生限制,体检要求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我院各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2.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3.我院招生各专业均要求考生身体质量指数(BMI指数)小于等于28,即: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小于等于28。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我院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以入学须知为准。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我院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学院相关规定,对于品学兼优的及家庭困难学生,学院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新生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银行审批,可以办理校园地(生源地)助学贷款。
3.我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4.我院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文件的意见》,每生每月享有60元生活物价补贴,全年按10个月发放。经费由市财政负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要求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2.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审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新生入学后须接受复检,如发现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严重肢体损伤、精神心理类疾病等),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联系电话:010-87280851;010-87280848。
网 址:www.bjtzhy.org
第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体育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想要查看自己的分数能上什么大学的高考生,可以在《AI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chunyuqiufeng.com,同时AI志愿助手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所有能上的大学以及被录取的概率。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各省(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标识码:4164013088),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办学地点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依法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专业招生计划等,集体决策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校办学条件、专业建设、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不设置预留计划。
第九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原则,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满足考生志愿,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择优调剂录取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专业。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学校英语及非英语专业录取时均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各专业外语培养语种为英语。
第五章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第十三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第十四条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各省级招委会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级招办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
第十五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第六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八条 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参军入伍新生需到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注册时,需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身心健康等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学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的学费标准执行。学费4620元/学年;住宿费8人间600元/学年,6人间800元/学年。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生均3300元。
第二十三条 宁夏籍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年4200元。
第二十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可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五条 所有在校生均纳入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实习期间学校为其购买顶岗实习意外伤害保险。
第九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51-2078696 0951-2081007
传真:0951-2076372
学校网址:https://www.nxcy.edu.cn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校西路31号
邮编:750021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4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tuice.cn/,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2024山东工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情况: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与美国莫瑞州立大学合作)的学费是48000元/年;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与美国莫瑞州立大学合作)的学费是48000元/年。以下是关于山东工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普通类常规批(中外合作)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
说明:通常来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比较贵,少则2-3万元/年,通常都是5-6万元/年,10-20万元/年也有,但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比普通专业录取分数低10-20分,甚至有些学校低20-30分,那些本身有出国意向、家庭条件不错但分数不够目标院校普通专业的同学可以考虑报考。
各位同学和家长们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关于2024山东工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信息,可以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liuxue.haomayi.com/guojibenke/ ,我们拥有最专业的团队,将尽最大的努力为您答疑解惑,祝您生活愉快。
财务管理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
一、专业建设水平高
财务管理(合作办学)专业是由山东工商学院与美国莫瑞州立大学(Murray State University)合作举办。
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管理模式以及优秀的外籍教师,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具备深厚的经济、管理基础知识和扎实的财务管理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够在企事业单位、金融证券公司、行政部门等机构从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综合素质“高”、财商学养“厚”、学科专业基础“实”、创新创业能力“强”的国际化、复合化、专门化本科应用型人才。
部分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由来自美国莫瑞州立大学教师讲授或与中方教师联合讲授。
开展学生海外交流学习以及短期赴海外带薪实习等实践活动。
英语教学以“基础教学+交流能力+雅思培训”相结合的立体教学模式,全面提高学生的英文水平。
与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多所国外院校开展校际交流合作项目。
二、师资队伍能力强
本专业共有专任教师25人,其中中方教师17人,外方教师8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2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授课教师占比70%以上。入选省级创新创业导师 2 人,山东工商学院“凤凰人才”1人。
专任教师80%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验,除了教学外,还为学生开设讲座、报告,让学生及时了解专业学习领域的最新成果及研究动态。
近年来,教师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译著、教材10余部,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10余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 3 项,获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 4 项。
外交学院3+2留学专业有外交外事管理(涉外事务管理)、国际项目管理、国际金融管理等。外交学院3+2留学可以申请的学校有利兹大学、杜伦大学、拉夫堡大学、伯明翰大学、布里斯托大学、曼彻斯特大学、格拉斯哥大学、谢菲尔德大学、南安普顿大学、约克大学、埃克塞特大学、斯旺西大学、纽卡斯尔大学等。
1、外交外事管理(涉外事务管理方向)
招生人数:40人
毕业后可进入跨国公司、外资企业、新闻传媒机构、机关外事部门工作。
2、国际项目管理
招生人数:20人
毕业后可以从事投资决策、项目管理策划、商业推广等工作。
3、国际金融管理
招生人数:20人
该专业毕业后可以进入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工作。
外交学院出国留学3+2项目合作院校
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利物浦大学、纽卡斯尔大学、考文垂大学等。
美国:东北大学、迈阿密大学、太平洋路德大学等。
澳大利亚:科廷科技大学、卧龙岗大学。
想了解更多关于北京外交学院3+2的相关信息,可以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www.bzuowen.com/sqa/ ,我们将尽最大可能给您提供咨询帮助,为您答疑解惑!
报考外交学院3+2留学项目的学生需要参加院校组织的面试和笔试。满足下列3个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免笔试:
1、高考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的本科录取分数线;
2、高考英语单科成绩120分以上;
3、雅思成绩5分以上或者托福成绩70分以上。
外交学院出国留学3+2留学管理类专业主要有三个,外交外事管理(涉外事务管理方向)、国际项目管理、国际金融管理。这三个专业哪一个比较好?
外交外事管理
这个专业主要偏向于涉外事务管理,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该专业未来从业方向。可以说是最有政治前途的3+2留学专业。而随着世界格局的变化,中国国际影响力的提升,外交官必将活跃在世界人民的视野里。
国际项目管理
外交学院3+2留学对该专业的从业规划是国内外各大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从业方向项目规划、项目管理、商业推广,总之就是偏于统筹管理。起点很高,但如果没有家族企业支撑,毕业学生必须自主创业,否则还是要从底层做起。
国际金融管理
这是出国留学热门专业,主要从业方向是国内外投行、证券、基金、股票等金融机构,是一个比较挣钱的专业,但往往需要人脉,尤其是上层社会人脉,否则也很难获得高薪。
综合对比,外交学院3+2留学管理类专业中还是外交外事管理比较有优势,但这个专业招生名额只有40名,所以如果你对该专业感兴趣,就赶紧报名,早报名早安排考试,录取机率越大。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湖北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4356,省编代码:C515
第五条 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333号 邮政编码:430223
东湖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渔光村一号 邮政编码:430062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隶属部门:湖北省体育局
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录取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五条 在省招生办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
第十六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要求:按省招办公布的录取原则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十八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其他应缴纳的费用。以上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相关单位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分配给我院的奖学金名额进行评审推荐。
2、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分配给我院的奖学金名额进行评审推荐。
3、国家助学金:标准平均为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德优良、学习勤奋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
4、学院奖学金:获奖比例占在校学生参评人数的20%。
5、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为6000元,毕业后四年内还清全部贷款。
6、勤工助学:可申请学院内勤工助学活动,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7、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学院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或减免学费。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7-63493095、027-87520090
传 真:027-87520090
监督电话:027-87785089
学院网址:http://www.hbtyzy.com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校202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经主管部门核定后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由湖北体育职业学院委托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湖北省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和湖北省的规定为准。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2024年4月19日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湖北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详细信息,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diebian.cn,《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I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院校官网、省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招生工作水平和生源质量,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校名: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6号(邮政编码:430065)。
第三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有:
(一)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艺术类考生)。
(二)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的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六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生政策及录取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结合历年各专业录取报到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三)制订学校年度招生章程。
(四)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五)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七)代表学校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八)配合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入学考试
第九条普通高考考生(含艺术类)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湖北省中职技能高考类考生须参加湖北省统一组织的技能高考。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根据国家职业教育发展实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企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办学条件,确定年度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结合近几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合理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录取工作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考生电子档案的投档比例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办的招生政策规定,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一般为1:1,顺序志愿的投档比例一般为1:1.2。
第十四条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特殊专业除外,详见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部分专业建议符合以下身体条件要求的考生报考:
(一)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考生身高不低于155cm,身体健康,听力正常,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无肢体残疾。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9及以上(或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到5.0及以上),采用俞自萍假同色表测定,无红绿色盲。
(二)航海技术专业:考生身高不低于160cm,身体健康,听力正常,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无肢体残疾。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9及以上(或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到5.0及以上),采用俞自萍假同色表测定,辨色力正常,无红绿色盲。
第十六条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
第十八条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为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高考总分(含加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的志愿成绩同分排位确定专业录取顺序;投档时如无志愿成绩同分排位的省份,高考总分(含加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优先录取。
因专业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和规定,调剂至其它志愿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新生入学开通“绿色通道”。 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申请学费缓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招生计划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7—88756299
学校主页:www.whtcc.edu.cn
招生信息网:zs.whtcc.edu.cn
招生咨询QQ:800866537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wjyzsb
温馨提示: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信息,可以在《推测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5646.cn,各大手机应用市场均可下载。
2024广州南方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情况: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的学费是68000元/年。以下是关于广州南方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说明:通常来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比较贵,少则2-3万元/年,通常都是5-6万元/年,10-20万元/年也有,但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比普通专业录取分数低10-20分,甚至有些学校低20-30分,那些本身有出国意向、家庭条件不错但分数不够目标院校普通专业的同学可以考虑报考。
各位同学和家长们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关于2024广州南方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信息,可以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liuxue.haomayi.com/guojibenke/ ,我们拥有最专业的团队,将尽最大的努力为您答疑解惑,祝您生活愉快。
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是广州南方学院唯一的理工学院。在“高起点、有特色、更开放”的办学理念和“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指导下,以培养创新应用型IT工程人才为培养目标,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尤其在学科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校企融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和实践。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紧紧围绕国家大战略,定位于粤港澳珠三角区域社会与经济发展需求,以及依托学校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发展目标,结合所在二级学院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特点,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外方爱尔兰格里菲斯学院是国际认可的综合性高等教育机构,计算机系课程通过QQI认证,专业培养注重产教融合,符合本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本专业秉持中外融通的人才培养模式,力求在全球化背景下培养出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竞争力的应用型人才。
中美121项目(金融学专业)培养模式
第一学年 在广州南方学院学习专业基础课程、中美联合培养课程以及英语语言提升课程。完成规定修读学分后,学生申请至美方合作大学就读。
注:正式获得内布拉斯加州立大学卡尼尔校区录取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GPA必须达到 2.0或者C以上;语言成绩必须满足托福ITP成绩达到530及以上、或托福iBT成绩达到61及以上、或多邻国成绩达到100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5.5及以上。如未达到语言成绩要求,则需参加英语课程的学习。
第二至三学年 在内布拉斯加州立大学(卡尼尔)学习项目规定的专业课程以及综合课程。
第四学年 在广州南方学院学习项目规定的专业课程、完成专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达到中美双方大学的学分毕业要求后,即可获得中美双方大学的学士学位。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强化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的普通高招工作。
第二条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4635 省内代码:6538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医学类普通专科
第八条 学院概况: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由郑州市人民政府举办、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医学类高等专科院校。
学院位于郑州荥阳陇海西路与京城南路向北300米路东,地处郑州宜居健康城的核心区域,与郑州市中医院、郑州市骨科医院、郑州市妇幼保健院、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形成“四院一校”的协同发展格局,学院周边医疗资源丰富,具有浓郁的发展环境。
学院占地面积623.7亩,建筑面积27.5万㎡,其中教学面积11.4万㎡,校内实训基地面积32317.7㎡,各类实验实训室14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1家;图书馆建筑面积6041㎡,建有双线互联网宽带,实现无线校园网全覆盖;教室、学生公寓、餐厅、实训室、洗浴中心、活动中心、图书馆等设施齐全。
学院现设有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体育保健与康复、健身指导与管理、智能医疗装备技术、眼视光技术、美容美体艺术、视觉训练与康复等14个专业。学院现有在校生8000余人,教师456人,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的教师142人。
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导向,以培养卫生健康人才为中心,通过医教协同推进卫生健康教育的发展,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是一所特色鲜明的高等医学专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担任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中层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第四章 专业培养对身体健康的要求
第十二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不参加高招体检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计划公布形式: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发〔2016〕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的精神。
2024年我院在豫招生专业和计划以河南省高校招生章程核对系统核定公示的为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工作由生源所在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考试院)统一组织,我校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考试院)的时间和规定开展高招工作。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学生。
2.我校按照录取新生的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3.对投档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专业计划录满后,若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则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所报其他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可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的专业;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志愿征集。
4.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调整专业计划。
5.对于相同分数的考生,在其他条件均符合录取标准的条件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高低顺序录取。
第十八条 退档原则:按照高招体检标准和我校录取选择,对不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费与住宿费
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执行,严格依照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下发的文件规定,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3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护理专业学费16000元/生/年,其他医学类专业按照4800元/生/年的专业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暂定:400元/生/年,如遇政策变化,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三十条 资助政策
奖学金及资助措施: 学院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资助体系,其中包括:
1.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对被录取入学的经济困难新生,开辟绿色通道。在新生报到入学时,经审核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杂费用的,批准暂缓缴纳学杂费,入校后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来解决学费问题,学校还将通过各种途径对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学校奖学金(300——1000元/学年)等待遇。
3.国家助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顺利完成学业,解决其生活困难问题,可提供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5.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12元人民币。校内固定岗位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为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
奖学金及资助措施按照国家政策执行。退役士兵的学费资助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如与上级政策相抵触,按照上级政策执行。
第八章 入学和毕业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已录取的新生应该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信息,将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在录取库中予以注销,并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违规违纪者,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 新生转专业、转学等学籍异动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和学院的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毕业:学生学完全部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经学校毕业资格审查合格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
第九章 违规违纪处理
第二十五条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对考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高招。
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院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禁令,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切实规范高职单招工作,坚决防止考生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维护高职单招考试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九条 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不向考生收取任何招生费用。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与京城路向北300米
招生咨询电话: 0371- 68217799 18237177266
招生咨询电话请在3-7月份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
学院纪委电话:0371-68538560
学院电子邮箱:zzwsjkzyxy@163.com
学院招生咨询QQ群号:777275766
学院官方网址:http://www.zzhvc.com/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haosheng.zzhvc.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处。
二0二四年四月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类型 | 培养类型 | 面向群体 | 学制 | 师范 | 艺术 | 中外合作办学 | 招生人数 | 所属学科门类 | 学费(元/年) | 方向 | 备注 |
护理 | 5202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医学类 | 4800 | |||
护理 | 520201H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是 | - | 医学类 | 16000 | 合作方:美国佐治亚高地学院 | ||
助产 | 5202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医学类 | 4800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208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药学 | 5203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医学类 | 4800 | |||
医学检验技术 | 5205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医学类 | 4800 | |||
中药学 | 520410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医学类 | 4800 | |||
中医康复技术 | 520416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医学类 | 4800 | |||
康复治疗技术 | 5206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医学类 | 4800 | |||
眼视光技术 | 5209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医学类 | 4800 | |||
视觉训练与康复 | 520903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医学类 | 4800 | |||
中药学 | 520410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医学类 | 4800 | |||
眼视光技术 | 5209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医学类 | 4800 | |||
美容美体艺术 | 55011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是 | 否 | - | 医学类 | 4800 |
想要查看自己的分数能上什么大学的高考生,可以在《AI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opei.com,同时AI志愿助手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所有能上的大学以及被录取的概率。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预科还不错,交通方便,对面就是二七万达,学校用的都是井水冬暖夏凉,冬天暖气特别足。预科生结业时,根据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状况,由学校依据实际情况和学生个人在预科阶段的成绩和志愿确定专业。报到地址:大学路校区,郑州市大学南路7号郑州航院南校区。
比较好。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预科集中培养的有关精神,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郑州师范学院、郑州成功财经学院、郑州工商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六所院校录取河南籍预科生预科学习阶段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预科培养基地统一培养。
预科阶段重点学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主要基础课和其它有关课程。预科生完成预科阶段学习后,经结业考核合格者,由招生院校发放本科录取通知书。结业考核不合格者,退回生源地区。
预科学生不迁户口;团员必须持团员证到原单位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入校后团员证将以班级为单位收缴,交所在学院团总支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入团志愿书》因故未装入高招档案的,可以自带。河南籍考生党员组织关系无需开具介绍信,通过河南省党务信息系统内转接。
学校要求学生必须住校,并为其提供相应住宿条件。预科学生住南校区。
升入本科阶段后,每生每学年,按照当年相应本科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新生入学每人缴纳体检费30元。郑州市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参保费按郑州市收费标准由所在班级统一收取,自愿参保。
有预科班的河南院校有: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城建学院、河南师范大学、许昌学院等。
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0年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第一年预科期间20000元/生•学年,预科结业后按升入本科专业当年学费标准收取。
而普通本科专业收费情况为:文史类专业44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生•学年;其中,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专业4800元/生•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专业:5500元/生•学年。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高招录取时对没有按照专业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学习期满达到进入本科阶段学习要求的,2021年选报专业限定在2020年预科录取时同批次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按文理科类选报。
此外,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内地新疆班招生、内地高校支援新疆预科招生等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政策规定。
3、河南城建学院
河南城建学院预科面向少数民族招生,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生志愿,必须是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第一年)20000元/生,升入本科后,按当年普通本科同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凭书面承诺,可入学后在学校或入学前在生源地教育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建档立卡等其他特殊情况,最高可申请8000元/年。
4、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面向河南少数民族进行预科招生,河南省少数民族预科第一年,学费20000元/生,升入本科后按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收取学费。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5、许昌学院
许昌学院2020年预科阶段培养期满进校学习的学生和录取的新生,以及往年保留入学资格,复学到2020级的学生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各二级学院根据“六对照原则”(高招录取电子照片、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核查新生照片、人脸和各项个人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