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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简称中国社科大),英文名称为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UCASS),是经党中央批准,由教育部审批,培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的研究型大学。中国社科大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流文科大学为办学定位,以科教融合为办学特色和优势,致力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层级研究型人才”。
第三条 我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内的各类人才。
本科基本学制四年,学生完成学校规定学分,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位于北京市房山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11号,邮编:102488。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我校成立由纪委等有关部门、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监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10)81360318。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同时考虑各地生源质量及我校学科设置、人才需求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见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我校网站。
第八条 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录取时个别分数及条件相同考生,以及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第四章招收对象和条件
第九条 我校面向招生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我校英语、法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外语课程授课以英语为主,不单独为非英语语种类考生设立公共英语课程,所有学生都要求在校期间取得学校规定的英语学分,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二)体检要求:
1.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招生办法
第十条 我校在招生省份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一条 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在招生省份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为当地招生计划总数的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为105%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投档后一般不予退档。
第十三条 对于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学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除内蒙古自治区外,所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成绩总分(不含附加分)计算排序。
第十四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总分(实考分数)相同考生,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参考专业志愿顺序,若志愿顺序相同,
(一)未实行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
(二)“3+3”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的最高成绩。
(三)“3+1+2”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的最高成绩。
第十六条 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安排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八条 普通本科学费收费标准按北京市发改委公示的北京地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执行,一般专业5000元/生每年,外语专业学费6000元/生每年。住宿费不超过1200元/生每年(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设有完备的奖学金体系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另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从制度上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进入大学一年级后,由本人申请,通过相关专业考核,经学校批准后可以调整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辅修专业制度,在校生可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上级有关政策调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鉴于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省内招生相关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校在招生省份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中国社科大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10)81360218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ucass.edu.cn
电子邮箱:bkzs@ucas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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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以下简称警察大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警察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警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立足公安院校特殊职责任务,适应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需要,衔接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文简称为警察大学,英文全称为China People’s Police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CPPU。
第五条 警察大学注册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朱砂岭街9号院。办学地点:(一)廊坊校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220号;(二)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奥体南路399号。新生入学地点在廊坊校区。
第六条 警察大学是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身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2018年9月,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体部署,转制更名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同时加挂“公安部国际执法合作学院”和“中国维和警察培训中心”牌子。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立德树人、服务实战的办学理念,确立了“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国际化世界一流警察大学”的办学目标和国际化、科技化、实战化的发展路径;确定了服务全国公安机关、服务国家移民管理队伍、服务联合国维和事业、服务社会消防安全、服务国际执法安全合作、服务海外利益保护“六大服务面向”,明确了打造一流学科,汇聚一流师资,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科研成果,构建一流管理体系,发展一流校园文化“六个一流”的建设方略,努力将警察大学建设成为新型警务人才培养和新质公安战斗力生成基地、公安创新能力建设高端平台、国际执法合作交流主阵地、联合国维和警察区域性亚洲培训中心、安全领域重大战略问题国家级智库。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警察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
(一)公安专业11个:边防管理、移民管理、出入境管理、警务指挥与战术(含无人驾驶航空器警务应用方向)、公安政治工作、公安情报学、涉外警务、网络安全与执法、数据警务技术(含装备管理信息化方向)、刑事科学技术、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
(二)非公安专业7个:消防工程、火灾勘查、电子信息工程(智慧消防方向)、消防指挥、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核生化消防、海外安全管理。
第八条 警察大学贯彻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要求,坚持按需招生、以用定招,根据各省(区、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和公安部铁路公安局以及国家移民管理局提出的公安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统筹编制分入警就业面向(面向地方公安机关、铁路公安机关、移民管理机构入警就业)、分省份、分科类(或选考科目要求)、分专业、分男女的公安专业招生计划。
由于公安工作具有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等特点,警察大学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第九条 警察大学根据人才需求、办学条件、生源状况等因素统筹编制非公安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警察大学招生计划经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审核,并报教育部有关部门核准后,由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公安专业报考资格条件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
第十一条 报考警察大学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第十二条 报考警察大学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生源地省(区、市)公安厅(局)政治部组织开展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生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具体由有关省(区、市)公安厅(局)政治部组织认定)。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予投档,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五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第十六条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第五章 非公安专业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 报考警察大学非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第十八条 报考警察大学非公安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由生源地省(区、市)公安厅(局)政治部组织开展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十九条 受训练、就业、职业性质等因素影响,不建议女生报考消防指挥、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核生化消防等3个专业。
第六章 录取
第二十条 警察大学公安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非公安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进行;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安排在本科批次进行。
警察大学执行以下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未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新疆除外),执行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新疆执行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执行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一条 警察大学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关于本科招生的调档要求,确定调档比例。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第二十二条 警察大学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进档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依据考生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作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警察大学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警察大学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录取规则与前款规定一致。
第二十三条 警察大学在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则同分排序规则为:
(一)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文史类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成绩,理工类依次比较考生的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成绩。
(二)在实施“3+3”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选考3科成绩之和、选考3科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3科中单科次高成绩。
(三)在实施“3+1+2”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
第二十四条 对于符合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6条、第47条所列情形的考生,有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予以加分投档的,警察大学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并确定录取专业。
第二十五条 警察大学边防管理、移民管理、出入境管理专业外语必修课程可选择英语、日语、俄语。涉外警务专业外语必修课程可选择英语、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报考该专业考生,其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单科总分的70%。其他专业外语必修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警察大学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省(区、市)的录取规则为: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本年度我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七条 警察大学根据有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制作考生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教育部、国家邮政局有关要求,开展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
第七章 入学复查
第二十八条 警察大学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2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入警就业面向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查工作。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警察大学在非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2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开展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工作。审查检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毕业与就业
第二十九条 学生取得我校学籍,并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警察大学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达到毕业条件,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符合人民警察基本资格条件的,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其中,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入警就业的,原则上报考地方公安机关职位;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的,限报考铁路公安机关职位;面向移民管理机构入警就业的,限报考移民管理机构职位。招警统一考试合格的毕业生,原则上录用到生源地地方公安机关或相应垂直管理单位工作(其中,面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入警就业的,原则上录用到兵团公安机关工作),具体规则由相关单位会同政策主管部门研究制定。
第三十一条 警察大学非公安专业毕业生灵活就业,主要通过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等形式实现。
非公安专业学生毕业时不能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
第九章 其 他
第三十二条 警察大学学费收费标准为:4900元/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00元/学年。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因故退学或不予注册学籍的,我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及住宿费。
第三十三条 警察大学公安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警服,佩戴学员标识,实行警务化管理。非公安专业学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统一着装和管理,在校期间不能转入公安专业学习。
第三十四条 警察大学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途径,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五条 警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肃查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学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316)2068233,电子信箱:jcdxjw@sina.com。
第三十六条 警察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官方发布渠道:
(一)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cppu.edu.cn(右上角招生就业专栏);
(二)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第三十七条 警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有关联系方式:
(一)通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220号,邮政编码:065000;
(二)咨询电话:(0316)2068235,2068325;
(三)电子信箱:jcdxzsb@cppu.edu.cn。
第三十八条 警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规定若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中央部门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中央部门政策文件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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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国传媒大学预科班专业有影视制作与表演:导演、表演、当代剧场和表演、写作导演和表演、电影电视制作、电影与电视研究等。音乐与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与录音、音乐产业、音乐技术、流行音乐表演与创作等。
动漫与数字媒体(提赛德大学定向班)
预科国外院校可选专业(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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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产业
国外院校可选专业(部分)
时尚营销、时尚管理、时尚品牌与传播、时尚买手、管理学、商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展和艺术史、国际商业管理、国际商务、体育管理、酒店管理、广告学、公共关系、心理学、社会学、国际关系、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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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制:预科学员需要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学校负责对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入学面试:报名学员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面试。
心理测评:教育发展中心将通过面试及心理测评的方式对报名学员的身心健康情况进行审核,对隐瞒病情、身心情况未达标者不予录取。
招生对象: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完成高二学业的学生。
录取原则:高考英语成绩90分以上(满分150分);雅思成绩4.0分以上的学生可免笔试入学。未提供成绩的需要参加中国传媒大学国际本科(预科)项目统一组织的入学测试,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录取,额满为止。
中国传媒大学依托自身优质的教育资源,借鉴国际先进的教学模式,致力于为国内预科学生顺利出国留学提供全方位的教学和服务。
中国传媒大学美加英澳国际本科(预科)项目,学员完成国内1年课程且语言成绩符合海外大学录取标准,进入海外合作大学继续深造,完成国外学业后获得国外大学颁发的本科学历学位。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以下简称刑警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刑警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公安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 刑警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立足公安院校特殊职责任务,适应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需要,衔接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英文名称为Criminal Investigation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英文缩写为CIPUC。
第五条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第六条 办学地点:
(一)塔湾校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二)白山路校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
(三)蒲河校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北西路116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及以上。
第八条 刑警学院是国家公办的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48年5月。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扩建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成为我国第一所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的公安院校,逐渐形成了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的办学模式,构建了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设有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3个一级学科,法医学1个二级学科,警务、法律、应用心理、公共管理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治安学、侦查学等13个公安本科专业。其中,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公安情报学、涉外警务、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视听技术等10个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校76年来,学校先后为全国政法公安机关培养输送了近20万名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专门技术人才,为公安事业发展和平安中国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中国刑警的最高学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刑警学院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学生工作和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第十条 刑警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刑警学院纪检监察处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刑警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如下:
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公安情报学、涉外警务、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数据警务技术,均为公安专业。
第十三条 刑警学院贯彻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要求,坚持按需招生、以用定招,根据各省(区、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和公安部铁路公安局以及国家移民管理局提出的公安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统筹编制分入警就业面向(面向地方公安机关、铁路公安机关、移民管理机构入警就业)、分省份、分科类(或选考科目要求)、分专业、分男女的公安专业招生计划。
由于公安工作具有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等特点,刑警学院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第十四条 刑警学院招生计划经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审核,并报教育部有关部门核准后,由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报考资格条件和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刑警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第十六条 报考刑警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生源地省(区、市)公安厅(局)政治部组织开展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生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具体由有关省(区、市)公安厅(局)政治部组织认定)。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予投档,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九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第二十条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第二十一条 报考刑警学院公安专业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班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分别参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组织开展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六章 录取
第二十二条 刑警学院公安专业录取安排在各省(区、市)本科提前批次进行。
第二十三条 刑警学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报考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公安情报学、涉外警务、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数据警务技术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报考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投档成绩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四条 刑警学院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确定调档比例。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第二十五条 刑警学院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进档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依据考生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作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刑警学院对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录取规则及确定录取专业方法与前款规定一致。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应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资格条件,并且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均合格。
第二十七条 刑警学院在进行录取及确定录取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则同分排序规则为:
(一)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文史类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成绩,理工类依次比较考生的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成绩。
(二)在实施“3+3”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选考3科成绩之和、选考3科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3科中单科次高成绩。
(三)在实施“3+1+2”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
第二十八条 对于符合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6条、第47条所列情形的考生,有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予以加分投档的,刑警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并确定录取专业。
第二十九条 刑警学院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省(区、市)的录取规则如下:
(一)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本年度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二)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三十条 刑警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三十一条 刑警学院根据有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制作考生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教育部、国家邮政局有关要求,开展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
第七章 入学复查
第三十二条 刑警学院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2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入警就业面向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查工作。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毕业与就业
第三十三条 学生取得我校学籍,并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四条 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刑警学院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达到毕业条件,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符合人民警察基本资格条件的,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其中,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入警就业的,原则上报考地方公安机关职位;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的,限报考铁路公安机关职位;面向移民管理机构入警就业的,限报考移民管理机构职位。招警统一考试合格的毕业生,原则上录用到生源地地方公安机关或相应垂直管理单位工作(其中,面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入警就业的,原则上录用到兵团公安机关工作),具体规则由相关单位会同政策主管部门研究制定。
第九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五条 刑警学院学费收费标准为: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公安情报学、涉外警务7个专业4800元/年,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数据警务技术4个专业52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
第三十六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不予注册学籍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还剩余学费及住宿费。
第三十七条 刑警学院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途径,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刑警学院本科学生学习地点根据专业培养需求和校区资源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十九条 刑警学院公安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警服,佩戴学员标识,实行警务化管理。
第四十条 刑警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从未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接受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024-86982954。
第四十一条 刑警学院本科招生工作有关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024-86982243(兼传真);
(二)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b@cipuc.edu.cn;
(三)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邮编110854;
(四)学校官网:https://www.cipuc.edu.cn;
(五)学校招生就业网:https://zsjy.cipuc.edu.cn;
(六)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七)学校招生办微信小程序: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生办。
第四十二条 刑警学院本科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规定若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中央部门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中央部门政策文件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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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章程》,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普通全日制、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六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委组织、监督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坚持集体决策、公平公正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高考加分项目)提档,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录取办法,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对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安排录取专业。考生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该批次投档中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与学校向相关省市报送并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一致。根据改革省市要求以各专业为投档单位或以各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开展投档录取。
4.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对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不作要求。其他专业(类)不限外语语种。
5.录取时,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6.学校对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艺术类、港澳台侨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制定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7.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我校专业(类)学习特点,色弱考生不建议报考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化工安全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能源化学工程和应用化学等专业,色盲考生不建议报考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化工安全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能源化学工程、应用化学、工业设计、储能科学与工程、地理信息科学、应用物理学等专业,听损考生不建议报考俄语和英语专业,请考生谨慎报考。
第四章 收费和资助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山东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二条 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改革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依据学分制收费办法收缴学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山东省发改委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课程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正常完成本科学业所交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总额不高于省发改委规定的学费总额。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发改委批准的新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住宿标准:按照山东省发改委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同时结合学校实际住宿情况,根据住宿条件的差异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
第十四条 学校构建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和医疗保险组成的“九位一体”的综合性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学生安心完成学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与培养,考生按照专业大类填报高考志愿。新生入学后,经过1-2学年(视所在大类有所不同)大类培养后,按照专业分流原则和学生意愿进行分流,进入专业培养;达到毕业与学位要求者,按所在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邮编:266580
本科招生网:https://zhaosheng.upc.edu.cn/
咨询电话:0532-86983086
传真:0532-86981305
电子邮箱:zhaosheng@upc.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32-8698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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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首批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邮政编码100083。
第三条 学校普通本科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书记、校长、有关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政策,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招生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同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本着不断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各省生源数量与质量、部属高校区域分布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历年计划安排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决策、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九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应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参照生源情况确定学校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
第十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征集志愿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仅适用于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在安排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准,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在已投档范围内,当考生实考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其次为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综/文综(注:高考改革省份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符合要求的选考科目单科最高分,按专业+院校投档的省份直接投档到专业,不涉及同分比较,全部录取符合条件考生)。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等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
第十二条 学校非外语专业录取时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校后只能以英语、日语或俄语作为第一外语。报考英语专业、翻译专业的考生,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口试,请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口语考试,录取时参考英语成绩和口试成绩。
第十三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结合学校各专业实际,制定各专业(类)的体检限制要求。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招生网。
第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的招生录取工作具体规定,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2024年相应招生简章执行。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港澳台侨联合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招生录取工作均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其它费用。2024年学校学费标准为:英语、翻译专业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均为10000元/年,理工科专业均为5500元/年,其余各专业均为5000元/年。若2024年收费标准有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生入学后,住宿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助、勤、贷、补等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体系,并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了“绿色通道”。详见当年报考指南,也可访问学校网站了解。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实施细则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82323688/82323788 传真:010-82326956
E-mail:zhsh@cugb.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hsh.cugb.edu.cn
微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ubao@cugb.edu.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教育部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diebian.cn,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一、学校全称:中国科学院大学
二、学校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东路1号,邮编:101408
学校在北京拥有四个校区,分别为雁栖湖校区、玉泉路校区、中关村校区和奥运村校区。本科期间教学地点主要安排在雁栖湖校区或玉泉路校区(届时具体由学校统筹安排)。专业实践教学将主要安排在中国科学院有关研究所或相关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四、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组织机构:中国科学院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办法,调整学科招生计划等事宜。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是中国科学院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六、各省市招生计划:2024年,学校将在北京、江苏、陕西、四川、河南、湖南、云南、浙江、山东、辽宁、湖北、福建、甘肃13个省市预计招收普通本科生共计422名,另外预计招收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8名。正式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准下达计划数为准。我校将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要求,详见经教育部批准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七、外语考试语种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为准,详细信息可以查询我校招生信息网常见问题解答中具体专业限制(https://admission.ucas.ac.cn/ShowArticle/news/b132a85f-1cfa-455f-9184-bca24413a19b)。
十、录取规则:
1.所有报考我校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含教育部政策规定加分),应达到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2.通过综合评价面试的入围考生,原则上应在相应的提前批次填报我校。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我校将根据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计算形成“综合评价成绩”(详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24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我校将在对应省市提前批次按照“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到低对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
3.通过统考方式报考的考生,我校在第一批次或本科批次按所在省份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4. 通过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中的国家专项计划报名考生,按照当地省市要求,在国家专项计划批次报名。其报考资格由考生所在地相关部门负责审核。我校在国家专项计划批次按所在省市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5.学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分(综合评价选拔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排序,依次由高到低选择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市高招办录取文件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录取;省市高招办未确定录取规则的,没有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高考科目分项(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等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高考科目分项(依次以数学、英语、语文、三门选考科目之和排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所报专业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的,按照剩余专业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6.综合评价录取时,若出现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高考成绩、综合评价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个分项从高到低排序。
7.各省级高招办按规定向我校投档,投档比例按各省市规定执行。
8.各省市具体投档办法以各省市高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9.中国科学院大学对保送生、综合评价、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港澳台侨学生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十一、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5500元,住宿费为不高于1200元。
十二、奖助学金: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和学费/住宿费减免等。
十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的,颁发国家批准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十四、特殊说明
根据高考改革方案,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各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十五、投诉监督电话:010-69671040(纪委办公室)
010-88256714(招生办公室)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老师
电话:010-88256215
邮箱:bz@ucas.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uca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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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工作实施办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等,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收青年学生(符合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英文名称:China Fire and Rescue Institute,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雁路4号。
第四条 学院于2018年12月正式挂牌成立,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招收青年学生的本科专业共8个:消防工程、火灾勘查、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思想政治教育、通信工程、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航空航天工程、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方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教务、队务、纪检审计、医疗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编制并报送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制订招生章程;
(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
(四)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五)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核复检;
(六)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七)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本院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招生计划根据人才需求、办学条件、生源状况等统筹编制。招收女生计划数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
第九条 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条 报考学院的青年学生,须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且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品行;
(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
(五)须有明确的生源地,参加生源地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为合格。
第十一条 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版)执行,要求为“其他专业”合格;政治审查标准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版)执行;心理测试和面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院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联合培养航空救援专业人才,设置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方向)、航空航天工程两个专业,均采用“1.5+2+0.5”培养模式,即第一至第三学期在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学习,第四至第七学期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习,第八学期在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学习。
第十三条 报考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方向)专业的考生,体格检查、心理测试还需满足《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Ⅰ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要求;报考航空航天工程专业的考生,色觉要求无色弱。
第十四条 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开设非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投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七条 对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均合格,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需达到本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并符合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和培养方向,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和培养方向调剂,则按规则调剂至未录满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
第十九条 学院在调档时,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加分在投档、分专业和培养方向时均适用。
第二十条 学院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录取规则:考生须满足学院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专业录取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其他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第二十一条 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以快递方式寄达,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指定网站公示。
第七章 复核复检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档案审核、政治复核和体格复检。档案审核、复核复检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学员待遇和就业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按有关规定享受学员相关待遇。
第二十四条 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员,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学员,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方向)、航空航天工程专业的学员,达到联合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且符合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证书上注明联合培养院校。
第二十五条 学员毕业时采取多种方式就业。毕业当年,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资格条件的,可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统一考试,根据干部招录计划按照属地原则和培养方向报考生源地省份相应总队招录职位,通过规定考录程序择优选拔录用为干部;未能录用为干部的,可按培养方向到生源省份相应总队当消防员;不愿到队伍当消防员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就业。
其中,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方向)、航空航天工程专业的学员,入学时须签订培养协议,毕业时根据招录干部计划,按培养协议约定的就业去向报考相应航空救援队伍招录职位。不愿按协议约定到相应队伍担任干部或当消防员的,按照协议要求退还有关培养费用,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就业。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对于各类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院招生章程,如有不一致,以学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可通过学院招生网站、咨询电话了解。
第三十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一)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雁路4号,邮政编码:102202;
(二)招生网站:https://www.cfri.edu.cn/zs;
(三)招生办公室邮箱:xfxyzb@163.com;
(四)咨询电话:010-69787118,69787119。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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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中国医科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中国医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3.45万平方米(约合2300.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1.4平方米;生师比11.4:1;专任教师860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6.2%;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0016.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9540元;图书137.7万册,生均图书40.7册。
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2、4)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的方式分配宿舍。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在制定分专业计划时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和社会需求,经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学校制定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和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和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3.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4.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外语教学统一采用英语,其中临床医学(红医班)、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专业课程采用中英双语教学,药物制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全英语教学,外语为非英语考生请慎重报考。
5.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6.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备注
|
1 | 071001 | 生物科学 | 4 | 4-8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
2 | 071003 | 生物信息学 | 4 | 4-8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
3 | 071102 | 应用心理学 | 4 | 4-8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
4 | 082601 | 生物医学工程 | 4 | 4-8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5 | 100101K | 基础医学 | 5 | 5-9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5500 | |
6 | 100201K | 临床医学 | 5 | 5-9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6050 | 红医班 |
7 | 100201K | 临床医学 | 5+3 | 8-12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6050 | “5+3”一体化 |
8 | 100201K | 临床医学 | 5+3 | 8-12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6050 | “5+3”一体化(儿科学) |
9 | 100201K | 临床医学 | 5 | 5-9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6050 | |
10 | 100201K | 临床医学 | 5 | 5-9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6050 | 检验医师培养试验班 |
11 | 100202TK | 麻醉学 | 5 | 5-9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6050 | |
12 | 100203TK | 医学影像学 | 5 | 5-9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6050 | |
13 | 100204TK | 眼视光医学 | 5 | 5-9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5500 | |
14 | 100205TK | 精神医学 | 5 | 5-9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5500 | |
15 | 100207TK | 儿科学 | 5 | 5-9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6050 | |
16 | 100301K | 口腔医学 | 5 | 5-9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6050 | |
17 | 100401K | 预防医学 | 5 | 5-9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5500 | |
18 | 100701 | 药学 | 4 | 4-8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500 | |
19 | 100703TK | 临床药学 | 5 | 5-9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500 | |
20 | 100901K | 法医学 | 5 | 5-9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5500 | |
21 | 101001 | 医学检验技术 | 4 | 4-8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500 | |
22 | 101003 | 医学影像技术 | 4 | 4-8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500 | |
23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4 | 4-8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500 | |
24 | 101101K | 护理学 | 4 | 4-8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500 | |
25 | 12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 | 4-8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 | |
26 | 120410T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4 | 4-8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 | |
27 | 071002H | 生物技术 | 4 | 4-8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69000 | 中外合作办学 |
28 | 100702H | 药物制剂 | 4 | 4-8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69000 | 中外合作办学 |
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标准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临床医学(红医班)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医学学士学位。按学校规定,符合临床医学(红医班)推荐免试研究生标准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批准,可以继续进行研究生培养阶段的学习,达到培养目标要求的,颁发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博士学术学位。
学制为“5+3”一体化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医学学士学位和硕士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检验医师培养试验班)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达到相应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医学学士学位。按学校规定,符合临床医学(检验医师培养试验班)推荐免试研究生标准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批准,可以继续进行研究生培养阶段的学习,达到培养目标要求的,颁发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本科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按照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标准执行。“5+3”一体化专业学费按5年本科学费标准和3年研究生学费标准分阶段执行,研究生阶段按研究生入学当年学费标准执行;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药物制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均为69000元/年/生。住宿费按1200元/年/生收取,最终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的变化,学校将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执行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按照国家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要求,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解除学生的后顾之忧,为孤儿大学生减免在学期间学宿费,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在学期间的经济压力。
学校设有国家、学校和社会层面的各类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750元/人/年;校综合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校综合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校综合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学校与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国医科大学-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联合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双方大学在本科教育方面开展合作,通过引进女王大学课程及师资,在中国境内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培养有国际水准的专门本科人才。学生获取外方学位证书不以出国学习为前提。
合作办学的全部教育教学过程在中国医科大学-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联合学院完成,中英双方根据各自院校的教学要求共同制定教学计划。
合作办学专业与学校其他专业在同批次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达到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和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中国医科大学理学学士学位和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理学学士学位;未达到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学位授予标准但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只授予中国医科大学理学学士学位。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学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心理学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对于普通类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校(专业)按照物理学科类列招生计划,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委有关加分政策规定。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要求为准;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以学校规定的有关要求为准:
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以投档分进行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分配专业时无分数级差。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专业调剂时按医学类专业、生物科学类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管理类专业依次满足,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6.特殊省份录取规则:
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投档及录取规则按该省市确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考试院规定的“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原则。
7.特殊专业要求
法医学专业招男生为主;专业调剂时优先调剂男生进法医学专业。
护理学专业不调剂录取没有专业志愿的男生。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外语满分的70%。
八、其他说明问题
1.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学校为新疆塔城地区订单定向培养的学生需同时持与当地签订的就业协议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予以退回。
3.经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教育部学生司核准,学校继续配合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联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
4.本章程由中国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九、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4-31939069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邮箱:jiwei@cm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cmu.edu.cn/
招生咨询邮箱:bkzsb@cmu.edu.cn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邮政编码:110122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中国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详细信息,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haomayi.com/,《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I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院校官网、省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是中国矿业大学以新机制举办的独立学院,成立于1999年,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作为独立学院办学,是江苏省最早批准办学的独立学院之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面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统筹负责学院招生工作。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制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审定招生章程、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方案等。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等。
第八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6-83995171。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招生计划。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院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级招办相关规定确定,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北省、贵州省、重庆市、辽宁省、山东省等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2024年选考科目和合格性考试要求。
第十二条 普通类录取办法:
1.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按照“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志愿投档,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投档分相同时,按所在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首选科目为历史)或数学(首选科目为物理)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河北省、贵州省、重庆市、辽宁省、山东省:按照“专业(类)+院校”志愿投档,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山西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云南省: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投档分相同时,按所在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文史类)或数学(理工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5.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6.学院认可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加分投档政策。
第十三条 艺术类录取办法:
1.学院开设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两个艺术类专业,2024年面向江苏省、安徽省、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河南省招生。
2.考生需参加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要达到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考生投档成绩计算按所在省级招办明确或默认的办法执行。
3.进档考生按其所在省份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按所在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首选科目为历史)或数学(首选科目为物理)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时,英语专业报考外语语种需为英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考生入学后通识外语必修课程可根据高考语种选择英语、俄语或日语,其他语种的考生请慎重填报),各专业均无单科成绩要求,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五条 学院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设置和使用预留计划。学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奖助学政策等
第十七条 学院录取的考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相关文件处理。
第十八条 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学院2024级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英语、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跨境电子商务)18000元/人·年;理工科类专业(机械工程、工业设计、智能制造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安全工程、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20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22000元/人·年。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学院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我院具体标准为:800元/人·年。
第十九条 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等奖学金、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残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各类助学项目保障学生成长成才。以上奖助学金单人最高奖励额为8000元/年。
第六章 证书及颁发办法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新生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级招办、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招生网站:xhzs.cumt.edu.cn、官方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招生办公室(ID:xhxyzsb)查询。
第二十二条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招生录取联系方式:
电话:0516-83884716、83884717、83884718、83884719
官方认证QQ群:61484298
办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邮编:221008)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发布之日起生效。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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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为JiangXi Medical College,国标代码 10888。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办学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9号。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成员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研究招生规模和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方案,按要求及时向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报送备案。
第九条 学校每年面向全国招生,各省招生专业及计划最终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公布为准。同时我校也将在招生网上予以公布。
第十条 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加、降分投档的政策。
第十三条 往届考生和应届考生录取时没有区别,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四条 学校目前只提供英语教学。因此非英语考生报考学校原则上应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第十五条 学校提档比例按照考生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执行。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当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且计划满额,则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同分的排序规则。若投档成绩已显示了该省的排序规则分值,则按照该省显示的排序规则分值执行。若投档成绩没有显示该省的排序规则分值,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最高成绩、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但根据实际就业情况及用人单位需求情况,建议男生慎报助产专业,女生慎报放射治疗技术专业;建议报考护理和助产专业的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护理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为宜。
第五章 体检标准
第十八条 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特别强调对报考医学类专业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请报考我校考生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选报专业,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检。
第六章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者、徇私舞弊等情形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三条 对身患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对于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新生,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二年。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费严格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助产、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品生产技术、放射治疗技术、卫生信息管理、眼视光技术、中药学等专业,学费:3915元/年。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学费:5000元/年。
医学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2000元/年。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公寓根据住宿人数与设施,收费标准为 800元/生/年(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八章 奖助学体系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已建立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该体系融合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以及专项助学金等多种资助形式。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可通过学校“绿色通道”机制入学。学生就读期间,学校会依据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资助措施,以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章 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93)7089428 7089418
传 真:(0793)7089428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9号
邮政编码:334000
学校官网:http://www.jxyxgz.cn
招生章程公布网址: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jxyxgz.cn/ )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网站,“江西医专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官方小程序。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和小程序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十章 附则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本章程由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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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 ||
三、层次 | ¾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¾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¾民办高等学校¾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全过程监察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今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 ||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以及隐瞒病情病史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艺术类专业: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的本科录取资格线上,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起,按投档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所有专业无级差,专业录取时,同分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 非艺术类专业:遵循各省级招办投档原则,在其提供的投档范围内,根据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我校的投档分数线。对投档线上的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起,按投档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所有专业无级差,专业录取时,同分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等单科成绩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学生。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视其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报专业录取已满的情况下予以退档。 二、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三、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0元; 机械电子工程(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0元;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校企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 英语(英语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 通信工程(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 金融数学(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 国际商务(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 财务管理(双语教学,国际注册会计师培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 财务管理(双语教学,特许金融分析师培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 人工智能(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学年 48000元; 汽车服务工程(德语教学双证)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每生每学年 48000元; 应用心理学(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8000元;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8000元; 小学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8000元; 康复治疗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8000元。 参考文件:【沪教委民(2015)4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6000元,参考文件:【沪教委民(2015)4号】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督。 举报电话:021-39966266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www.sthu.cn 咨询电话:021-39966101 | ||
十六、其他须知 |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详细信息,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5646.cn,《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I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院校官网、省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2024年
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76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云浮市新兴县教育园区,邮政编码:5274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云浮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专科层次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本校按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进行录取。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按该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按专业组投档省份,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市)录取按对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八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普通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有学年综合奖学金、优秀实习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新生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开通“绿色通道”。符合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6-2989816、2989868
传真:0766-2989836
电子邮箱:yfzyyxy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s://gdyfvccm.edu.cn
招生网址:https://gdyfvccm.edu.cn
第三十三条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彭华荣
监督电话:0766-2989809
电子邮箱:yzyzydzb@126.com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于2024年3月26日由学校党委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授权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diebian.cn,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024年普招招生章程
为保障学校2024年普招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专科)普通招生工作。
第二条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高职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综合素质高的考生进入我校学习深造。
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国标代码:14303
河南省招生代码:6298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西路桃贾路331号
第五条学校简介: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始创于1989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以工科为主,目前设有8个院系和2个教学部,开设了涵盖信息、工程、管理、经济、艺术等领域的40多个专业,创新培养各行业紧缺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校目前占地1119.6亩,在校生14000余人,为社会输送了近十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凡属招生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上报学校董事会决定。
第四章招生对象、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七条招生对象:参加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第八条 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编制。
1.招生计划经各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2.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计划,在生源省份的统一安排下,根据生源情况,进行征集志愿或调整到其他生源较好的省份招生。
3.学校2024年统一考试招生无预留计划。
4.学校2024年各专业招生人数见专业信息表。
第九条 录取原则: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依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要求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投档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投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成绩在可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艺术类专科投档办法进行录取,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要求考生艺术省统考和文化课成绩双过专科线,对进档考生按照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对加分投档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总分数为录取分数。
4.各专业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5.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
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五章资助政策
第十条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被我校录取后,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第十一条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第十二条 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第十三条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第十四条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六章其 他
第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郑州市发改委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各专业详见专业信息表,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生/年。
第十七条 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八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学校与韩国又松信息大学联合办学,开设专业:学前教育,学费收费标准为15800元/生·年。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条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对以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64962567/64962200
传 真:0371—64966607
学校网址:http://www.zxxyedu.com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西路桃贾路331号
邮 编:450121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类型 | 培养类型 | 面向群体 | 学制 | 师范 | 艺术 | 中外合作办学 | 招生人数 | 所属学科门类 | 学费(元/年) | 方向 | 备注 |
区块链技术应用 | 51021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3500 | |||
跨境电子商务 | 5307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12500 |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500304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12500 | |||
古建筑工程技术 | 440103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3500 | |||
风景园林设计 | 440105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2500 |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510207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3500 | |||
现代通信技术 | 5103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3500 | |||
软件技术 | 510203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35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350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3500 | |||
大数据技术 | 510205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3500 | |||
区块链技术应用 | 51021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3500 |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510208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3500 | |||
电子商务 | 5307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13500 |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12500 | |||
市场营销 | 530605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12500 |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5303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12500 |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5302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12500 | |||
现代物流管理 | 5308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13500 | |||
金融科技应用 | 5302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12500 | |||
跨境电子商务 | 5307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12500 | |||
学前教育 | 570102K | 普通 | 全日制 | 3 | 是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13500 | |||
室内艺术设计 | 550114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是 | 否 | - | 艺术类 | 13500 | |||
音乐表演 | 5502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是 | 否 | - | 艺术类 | 13500 | |||
心理健康教育 | 570116K | 普通 | 全日制 | 3 | 是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12500 | |||
广告艺术设计 | 550113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是 | 否 | - | 艺术类 | 13500 | |||
人物形象设计 | 550117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是 | 否 | - | 艺术类 | 13500 | |||
现代流行音乐 | 550210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是 | 否 | - | 艺术类 | 13500 | |||
商务英语 | 5702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12500 |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500304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12500 |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500606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13500 | |||
空中乘务 | 500405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12500 |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500113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12500 |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500603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3500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40106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12500 | |||
工程造价 | 4405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3500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401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25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4403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2500 | |||
风景园林设计 | 440105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2500 | |||
古建筑工程技术 | 440103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35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350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305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350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7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2500 |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4607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2500 |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12500 | |||
学前教育 | 570102KH | 普通 | 全日制 | 3 | 是 | 否 | 是 | - | 文科类 | 1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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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源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思源学院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思源学院
第六条 证书类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条 办学地址:
校本部:西安市东郊白鹿原水安路28号
太白体育基地:宝鸡市太白县东大街太白路1号
第八条 学院网址:http://www.xasyu.cn
第九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2601888
传真:029-82601785
第三章 学校简介
第十条 西安思源学院简介:
西安思源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东依白鹿原,西临浐河灞水,南眺巍巍秦岭,北瞰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址,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风景宜人。学院成立于1998年。建校以来,始终以创新教育为引领,以建设高水平大学为目标,以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高效管理平台建设为主线,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和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推动了本科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高职教育特色日益凸显,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工、文、经、管、教、法、艺、医等多个专业学科,本科、高职、继续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协调发展的新型大学。现有近80个本科、高职(专科)专业(含方向),校园占地3000余亩,全日制在校学生21500余人。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我校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设置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报考我校的考生,省控线以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五条 综合改革省份报考考生,按照我校提前公布的选课要求执行,录取按照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投档考生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若无位次,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执行。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
艺术类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属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基础上,依据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相同时,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上录取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不同,以考生所在省招办(或考试院)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我校对报考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有身高、形体、容貌方面的行业标准,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
第十九条 往届毕业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毕业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条 认可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等优惠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英语相关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三条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或与部分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则以考生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校资助
校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8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500元/年•生。学习进步奖:300元/年•生;优秀学生干部:500元/年•生;优秀毕业生:500元/年•生;道德风尚奖:500元/年•生。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抄送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束后可登陆各省(区、市)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由我校签发西安思源学院《录取通知书》,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及时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我校将按规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高职(专科)冰雪运动与管理专业教学地点设在中国滑雪圣地-鳌山滑雪场附近基地,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东大街太白路1号(西安思源学院太白体育基地)。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西安思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安思源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opei.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中国传媒大学国际预科的入学条件主要包括:材料审核制,学历和语言要求,入学测试等,这些条件确保了学员具备一定的学术能力和语言水平,以适应预科学习及之后的海外学习生活。中国传媒大学国际预科项目是一个为有志于就读海外名校的高中学生提供的国际本科预科课程。
中国传媒大学国际预科的入学条件主要包括:
材料审核制:学员需要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学校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学历和语言要求:对于不同的预科项目,可能有特定的学历和语言要求,例如高考成绩或雅思成绩。
入学测试:未达到免试入学标准的学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并达到一定的分数线才能被录取。
这些条件确保了学员具备一定的学术能力和语言水平,以适应预科学习及之后的海外学习生活。
中国传媒大学国际预科项目是一个为有志于就读海外名校的高中学生提供的国际本科预科课程。该项目始于2007年,旨在为学生搭建通往世界名校的桥梁。通过在中国传媒大学一年的全日制学习,学生可以获得海外名校的直接入学资格,无需再读预科。该项目与多所海外名校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如英国利兹大学、南安普敦大学、诺丁汉大学、约克大学、伦敦艺术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昆士兰大学等,确保了学生能够进入QS世界高校排名前150位或专业排名本国前5位的海外名校学习。
此外,中国传媒大学国际预科项目还提供了2+2的出国留学预备课程项目,这是一个为期两年的国际本科预科项目,专注于新闻传播、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影视制作、动画、游戏、视觉传达、摄影、时尚管理、创意与艺术管理等专业。这个项目是国内开设专业最多、在校生规模最大的艺术特色国际预科项目之一,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具有国际化背景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总的来说,中国传媒大学国际预科项目是一个为学生提供直接进入海外名校本科学习的途径,它不是传统的本科教育,而是为准备进入海外大学本科学习的学生提供的预科教育。
平台优势与丰富资源:中国传媒大学国际预科项目拥有长达17年的办学历史,凭借多年的国际办学经验,充分发挥平台优势,利用优质教师资源为学员搭建通往世界名校的桥梁。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与在校生共享校内资源与设施,可参加各类学生社团、讲座等活动,亲身感受底蕴深厚的中传校园文化,结识传媒、艺术、科技等诸多领域的同学。
2024中国传媒大学国际本科2+2很好,值得读。此外,相比全程留学,2+2项目可以节省相当一部分费用。中国传媒大学国际本科2+2成绩合格并符合国外大学入学要求的学生将可赴国外学习,注册国外大学学籍后,攻读国外院校相应的课程,成绩合格取得国外大学学士学位。
2024中国传媒大学国际本科2+2很好。
中国传媒大学国际本科2+2为了满足更多学生留学海外的求学需求,在中国传媒大学和中国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支持与指导下,学部和国外多所高校签署协议,继续教育学部开设出国留学预备课程项目。
中国传媒大学国际本科2+2的学生在中国传媒大学学习2年,主要以语言培训为主、涉及个别基础技能的培训课程,及少量可获外方院校学分豁免的非核心课程/专业课程等。
在中国传媒大学的阶段性学习结束后,中国传媒大学国际本科2+2成绩合格并符合国外大学入学要求的学生将可赴国外学习,注册国外大学学籍后,攻读国外院校相应的课程,成绩合格取得国外大学学士学位。
2024中国传媒大学国际本科2+2值得读。
官方办学,多重保障:该项目整合了校内优质教育资源,联合外方高校,采用现代大学管理体制,确保了国际认可的学术水准和教学模式。这种合作模式得到了众多学员和家长的充分认可。
优势专业,名校通道:教学师资以本校经验丰富的教师为主,帮助学员夯实语言基础和专业能力。特别是对于有艺术专长和艺术梦想的学员,该项目为他们赢在海外留学的起跑线上提供了有力支持。
学员为本,服务第一: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与统招生共享校内资源与设施,享受海外留学指导、海内外就业指导等服务,确保了学员在学习和职业发展方面得到全面支持。
特色教育,健全修养: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传媒教育优势,注重满足学员多元化需求。学员在校期间可参加各类学生组织、讲座、评优评先活动,亲身感受底蕴深厚的中传校园文化。
校友资源,携手成长:拥有传媒、艺术、科技等诸多领域的庞大校友资源。国际预科的学员作为学校校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共享资源,参加活动,广泛交流,共同进步。
成本效益,文化适应:相比全程留学,2+2项目可以节省相当一部分费用。学生在国内完成基础课程的学习,可以逐步适应国际化的教育环境,为出国学习做好充分的准备,减少文化和适应困难。
学术基础:在国内阶段,学生可以打下坚实的学术基础,为国外学习阶段的深入研究和学术挑战做好准备。
2024中国传媒大学国际学院很好,靠谱。学院现有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个,分别是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合作的中国传媒大学考文垂学院、与英国阿伯泰大学合作的数字媒体技术本科教育项目,以下是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2024中国传媒大学国际学院很好。
学院现有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个,分别是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合作的中国传媒大学考文垂学院、与英国阿伯泰大学合作的数字媒体技术本科教育项目、与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合作的新媒体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以“汇聚中外优质教育资源,传播中国智慧”为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具备“熟知全球传播规则、能够参与全球传播事务竞争与合作,能够运用先进的、国际通行的传媒信息手段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参与或领导国际团队,为中国的国际化发展贡献价值和智慧”的国际化传媒人才。
专业培养体系中进一步融入工业设计概论、电脑图像设计、沉浸式虚拟现实设计、人工智能艺术与设计等国际前沿课程,充分发挥中国传媒大学“视觉传达设计”国家一流本科专业的特色,瞄准国内外设计领域发展前沿,为学生搭建中外教育资源共享的育人平台。
中国传媒大学国际本科班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传媒教育优势,培养过程中注重满足学员多元化需求。学员在校期间可参加学校各类组织、讲座、评优评先活动,亲身感受底蕴深厚的中传校园文化。
2024中国传媒大学国际学院靠谱。
依托传媒高等教育国际联盟覆盖23个国家和地区的65所一流国际传媒高校的教育资源,采取“1+N”办学模式,由中国传媒大学分别与联盟盟校在新闻、影视艺术、动画与数字媒体、创意产业管理领域开展国际联合学位培养,力求通过国际化推动传媒高等教育的改革。
中国传媒大学国际本科班项目,是为拟赴英国、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留学的中国学生开设的出国留学培训项目,以模块化教学方式为学生提供高品质的教学课程。教学采用国内+国外的复合型培养模式,由国内课程学习和国外课程学习两个阶段组成。
国内课程学习阶段(国内1年):中国传媒大学国际本科班学生在中国传媒大学围绕外语、专业、通识三个教育模块进行集中学习,全面展开与国外知名大学的无缝衔接。
国外课程学习阶段(国外3年):符合国外目标院校入学要求的学生,进入国外目标院校注册学籍后,完成相应专业的学习,达到目标院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者,中国传媒大学国际本科班可获得该院校授予的本科学士学位。
征集志愿一般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即“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具体来说,将参与征集志愿的全部考生分物理类和历史类(文、理科)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再从高到低按照1:1的调档比例投向高校供学校审录。
征集志愿一般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即“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具体来说,将参与征集志愿的全部考生分文、理科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再从高到低按照1:1的调档比例投向高校供学校审录。
通常各批次征集志愿仍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所公布的院校计划缺额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院校在正式投档时生源不足导致缺额;
院校投档时生源充足,但部分考生因不服从专业调剂、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等原因而退档形成的缺额;
院校生源足额,但后期在该省追加了招生计划。
对于第一类缺额计划,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通常没有最低分数和位次的限制,达到该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第二类和第三类缺额计划,为避免产生分数夹层,确保录取公平,一般只允许不低于正式投档时该院校最低分数及位次的考生填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在填报时,系统将会提示:“您未达到填报该院校的最低位次”。
以普通类本科批次为例:
本科第一批A、B 段,本科第二批第一阶段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本批次(段)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将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缺额数和生源分布情况等决定投档次数。
不同地区的具体征集志愿录取规则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密切关注所在地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
1、填报征集志愿考生要确保自己能够被录取。
考生选择缺额较多的学校、冷门专业、地理位置偏僻的院校都能帮助你提高自己的录取率,但是却让你大学生活的质量下降。为了确保你能够被录取同时还能保证自己的学校不错,考生可以选择实力较强的学校中的较冷的专业。
2、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要仔细看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具有很强的规范作用,既是对高校的一种约束,也为考生创造了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同时,它也是考生了解招生政策的主要途径,是填报征集志愿不可或缺参考资料。
3、征集志愿不能仅靠参考正常录取阶段的分数线。
有的考生认为,出现在征集志愿名单中的高校既然在正常投档录取时没能录满,那征集志愿时的录取分数一定会有所降低,而事实却是有相当一部分高校在征集志愿时,录取分数不降反升。
4、填报征集志愿之前一定要确认自己的目标。
在填报征集志愿之前一定要确认自己是以院校作为目标,还是以专业作为优先选择的目标,这样有利于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高校。毕竟有的学生会面临这样的两难选择,而导致错失良机,既没有选择到排名靠前的高校,也没有选择到自己喜欢的专业。
2024北京市高考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录取投档线出炉!其中北京体育大学06专业组播音与主持专业录取投档线为629分;中国戏曲学院05专业组美术专业录取投档线为539分。更多相关内容,往下看吧。
序号 | 院校 | 专业组(区) | 综合分 | 艺术分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三科选考 | 备注 | ||
1 | 1010 | 北京体育大学 | 06 | 不限_播主 | 629 | 266 | 110 | 106 | 121 | 255 | 文化课总分线:434 |
2 | 1010 | 北京体育大学 | 07 | 不限_舞蹈 | 519 | 245 | 77 | 73 | 89 | 186 | |
3 | 1010 | 北京体育大学 | 08 | 不限_舞蹈 | 515 | 249 | 93 | 73 | 85 | 156 | |
4 | 1010 | 北京体育大学 | 09 | 不限_舞蹈 | 538 | 239 | 101 | 89 | 99 | 189 | |
5 | 1010 | 北京体育大学 | 10 | 不限_舞蹈 | 486 | 257 | 69 | 52 | 53 | 156 | |
6 | 1012 | 首都体育学院 | 03 | 不限_舞蹈 | 512 | 260 | 86 | 52 | 76 | 159 | |
7 | 1012 | 首都体育学院 | 04 | 不限_舞蹈 | 491 | 239 | 86 | 69 | 77 | 153 | |
8 | 1015 | 中国戏曲学院 | 05 | 不限_美术 | 539 | 232 | 98 | 73 | 113 | 213 | 艺术统考总分线:225 |
9 | 1015 | 中国戏曲学院 | 06 | 不限_音表 | 490 | 252 | 59 | 59 | 61 | 171 | |
10 | 1015 | 中国戏曲学院 | 07 | 不限_音表 | 449 | 199 | 77 | 80 | 67 | 177 | |
11 | 1015 | 中国戏曲学院 | 08 | 不限_音表 | 540 | 272 | 91 | 66 | 86 | 156 | |
12 | 1015 | 中国戏曲学院 | 09 | 不限_音表 | 451 | 186 | 81 | 83 | 89 | 183 | |
13 | 1015 | 中国戏曲学院 | 10 | 不限_音表 | 516 | 261 | 70 | 64 | 90 | 156 | |
14 | 1015 | 中国戏曲学院 | 11 | 不限_音表 | 388 | ||||||
15 | 1015 | 中国戏曲学院 | 12 | 不限_音表 | 452 | 193 | 84 | 72 | 82 | 183 | |
16 | 1015 | 中国戏曲学院 | 13 | 不限_音表 | 555 | 248 | 98 | 94 | 100 | 198 | |
17 | 1015 | 中国戏曲学院 | 14 | 不限_音表 | 525 | 220 | 98 | 78 | 107 | 216 | |
18 | 1015 | 中国戏曲学院 | 15 | 不限_音教 | 522 | 267 | 78 | 46 | 85 | 168 | |
19 | 1017 | 北京舞蹈学院 | 03 | 不限_美术 | 536 | 258 | 88 | 65 | 97 | 177 | |
20 | 1020 | 中央民族大学 | 08 | 不限(中外合办)_美术 | 513 | 238 | 96 | 72 | 82 | 180 | |
21 | 1020 | 中央民族大学 | 09 | 不限(中外合办)_舞蹈 | 450 | 244 | 77 | 22 | 58 | 132 | |
22 | 1020 | 中央民族大学 | 10 | 不限(中外合办)_音教 | 487 | 246 | 73 | 37 | 69 | 180 | |
23 | 1020 | 中央民族大学 | 11 | 不限(中外合办)_音教 | 508 | 233 | 81 | 91 | 85 | 177 | |
24 | 1022 | 中国人民大学 | 06 | 不限_美术 | 627 | 250 | 116 | 119 | 132 | 261 | 文化课总分线:523;艺术统考总分线:240 |
25 | 1022 | 中国人民大学 | 07 | 不限_美术 | 613 | 259 | 111 | 113 | 130 | 225 | 艺术统考总分线:255 |
26 | 1025 | 北京交通大学 | 09 | 不限_美术 | 594 | 263 | 107 | 98 | 109 | 216 | 文化课总分线:350;艺术统考总分线:210 |
27 | 1026 | 北京科技大学 | 06 | 不限_美术 | 584 | 253 | 114 | 80 | 104 | 237 | |
28 | 1027 | 北京化工大学 | 05 | 不限_美术 | 558 | 231 | 101 | 103 | 98 | 237 | |
29 | 1028 | 北京邮电大学 | 04 | 不限_美术 | 606 | 266 | 108 | 91 | 108 | 240 | |
30 | 1030 | 北京林业大学 | 07 | 不限_美术 | 586 | 270 | 103 | 100 | 93 | 201 | 外语线:60;艺术统考总分线:210 |
31 | 1032 | 北京师范大学 | 06 | 不限_美术 | 606 | 272 | 110 | 93 | 104 | 225 | 文化课总分线:470 |
32 | 1032 | 北京师范大学 | 07 | 不限_美术 | 619 | 246 | 117 | 106 | 136 | 264 | 外语线:100;文化课总分线:523;艺术统考总分线:210;语文线:100 |
33 | 1032 | 北京师范大学 | 08 | 不限_书法 | 631 | 269 | 115 | 113 | 112 | 249 | 外语线:80;文化课总分线:470;语文线:105 |
34 | 1032 | 北京师范大学 | 09 | 不限_舞蹈 | 560 | 264 | 82 | 76 | 125 | 177 | 外语线:50;语文线:70 |
35 | 1032 | 北京师范大学 | 10 | 不限_音表 | 610 | 257 | 105 | 117 | 116 | 240 | 外语线:70;语文线:70 |
36 | 1032 | 北京师范大学 | 11 | 不限_音表 | 609 | 280 | 106 | 104 | 124 | 183 | 外语线:70;语文线:70 |
37 | 1032 | 北京师范大学 | 12 | 不限_音表 | 574 | 260 | 98 | 94 | 95 | 210 | 外语线:70;语文线:70 |
38 | 1032 | 北京师范大学 | 13 | 不限_音表 | 556 | 284 | 77 | 60 | 85 | 180 | 外语线:70;语文线:70 |
39 | 1032 | 北京师范大学 | 14 | 不限_音表 | 547 | 272 | 86 | 67 | 108 | 153 | 外语线:70;语文线:70 |
40 | 1035 | 北京语言大学 | 05 | 不限_美术 | 540 | 239 | 101 | 92 | 86 | 204 | |
41 | 1035 | 北京语言大学 | 06 | 不限_播主 | 579 | 265 | 98 | 65 | 105 | 228 | 外语线:100 |
42 | 1035 | 北京语言大学 | 07 | 不限_音表 | 530 | 252 | 88 | 90 | 77 | 174 | |
43 | 1035 | 北京语言大学 | 08 | 不限_音表 | 540 | 240 | 105 | 100 | 109 | 165 | |
44 | 1037 | 中央财经大学 | 04 | 不限_美术 | 583 | 243 | 111 | 85 | 128 | 234 | 外语线:90 |
45 | 1037 | 中央财经大学 | 05 | 不限_书法 | 623 | 273 | 114 | 116 | 103 | 231 | 外语线:100;艺术统考总分线:225;语文线:100 |
46 | 1043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04 | 不限_美术 | 582 | 243 | 104 | 97 | 109 | 246 | |
47 | 1047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04 | 不限_美术 | 619 | 254 | 118 | 133 | 123 | 228 | 文化课总分线:457;艺术统考总分线:240 |
48 | 1048 | 北京理工大学 | 05 | 不限_美术 | 611 | 252 | 120 | 101 | 133 | 237 | 文化课总分线:392 |
49 | 1049 | 北京工业大学 | 07 | 不限_美术 | 547 | 241 | 96 | 65 | 108 | 222 | 艺术统考总分线:210 |
50 | 1049 | 北京工业大学 | 08 | 不限_美术_东城区 | 593 | 238 | 117 | 88 | 127 | 258 | 艺术统考总分线:210 |
51 | 1049 | 北京工业大学 | 08 | 不限_美术_海淀区 | 593 | 243 | 110 | 105 | 127 | 237 | 艺术统考总分线:210 |
52 | 1049 | 北京工业大学 | 09 | 不限_美术_西城区 | 584 | 260 | 110 | 81 | 111 | 216 | 艺术统考总分线:210 |
53 | 1049 | 北京工业大学 | 09 | 不限_美术_朝阳区 | 596 | 252 | 110 | 98 | 119 | 234 | 艺术统考总分线:210 |
54 | 1049 | 北京工业大学 | 10 | 不限_美术_丰台区 | 574 | 245 | 98 | 105 | 113 | 219 | 艺术统考总分线:210 |
55 | 1049 | 北京工业大学 | 11 | 不限_美术_东城区 | 557 | 256 | 98 | 74 | 82 | 219 | 艺术统考总分线:210 |
56 | 1049 | 北京工业大学 | 11 | 不限_美术_西城区 | 572 | 239 | 111 | 101 | 94 | 240 | 艺术统考总分线:210 |
57 | 1049 | 北京工业大学 | 11 | 不限_美术_朝阳区 | 567 | 256 | 101 | 43 | 133 | 216 | 艺术统考总分线:210 |
58 | 1049 | 北京工业大学 | 11 | 不限_美术_海淀区 | 569 | 235 | 116 | 113 | 99 | 222 | 艺术统考总分线:210 |
59 | 1052 | 首都师范大学 | 06 | 不限_美术 | 542 | 256 | 81 | 80 | 87 | 195 | 外语线:60;艺术统考总分线:225 |
60 | 1052 | 首都师范大学 | 07 | 不限_美术 | 543 | 239 | 94 | 103 | 70 | 222 | 外语线:60;艺术统考总分线:225 |
61 | 1052 | 首都师范大学 | 08 | 不限_美术 | 539 | 237 | 109 | 100 | 81 | 195 | 外语线:60;艺术统考总分线:210 |
62 | 1052 | 首都师范大学 | 09 | 不限_书法 | 571 | 248 | 105 | 85 | 98 | 234 | 艺术统考总分线:225 |
63 | 1052 | 首都师范大学 | 10 | 不限_舞蹈 | 486 | 257 | 86 | 39 | 40 | 165 | 艺术统考总分线:240 |
64 | 1052 | 首都师范大学 | 11 | 不限_舞蹈 | 480 | 262 | 76 | 31 | 47 | 150 | 艺术统考总分线:255 |
65 | 1052 | 首都师范大学 | 12 | 不限_音表 | 579 | 261 | 98 | 91 | 116 | 201 | 艺术统考总分线:240 |
66 | 1052 | 首都师范大学 | 13 | 不限_音表 | 566 | 282 | 81 | 76 | 77 | 192 | 艺术统考总分线:240 |
67 | 1052 | 首都师范大学 | 14 | 不限_音表 | 532 | 270 | 81 | 37 | 78 | 192 | 艺术统考总分线:240 |
68 | 1052 | 首都师范大学 | 15 | 不限_音表 | 534 | 256 | 77 | 79 | 95 | 177 | 艺术统考总分线:240 |
69 | 1052 | 首都师范大学 | 16 | 不限_音教 | 544 | 257 | 92 | 87 | 66 | 201 | 艺术统考总分线:240 |
70 | 1052 | 首都师范大学 | 17 | 不限_音教 | 507 | 234 | 87 | 71 | 97 | 174 | 艺术统考总分线:225 |
71 | 1052 | 首都师范大学 | 18 | 不限_音教 | 543 | 269 | 81 | 58 | 100 | 174 | 艺术统考总分线:240 |
72 | 1052 | 首都师范大学 | 19 | 不限_音教 | 522 | 255 | 89 | 62 | 82 | 174 | 艺术统考总分线:225 |
73 | 1061 | 中华女子学院 | 03 | 不限(女)_美术 | 501 | 244 | 77 | 68 | 61 | 186 | |
74 | 1061 | 中华女子学院 | 04 | 不限_播主 | 569 | 256 | 97 | 81 | 113 | 207 | |
75 | 1061 | 中华女子学院 | 05 | 不限(女)_服表 | 455 | 209 | 89 | 47 | 92 | 159 | |
76 | 1062 | 北方工业大学 | 04 | 不限_美术 | 503 | 227 | 80 | 63 | 79 | 216 | 艺术统考总分线:200 |
77 | 1063 | 北京工商大学 | 08 | 不限_美术 | 517 | 246 | 75 | 77 | 84 | 183 | |
78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04 | 不限_美术_通州区 | 564 | 248 | 81 | 89 | 122 | 216 | |
79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04 | 不限_美术_顺义区 | 556 | 248 | 110 | 84 | 93 | 204 | |
80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05 | 不限_美术_房山区 | 535 | 236 | 102 | 84 | 90 | 204 | |
81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05 | 不限_美术_大兴区 | 538 | 259 | 82 | 79 | 85 | 183 | |
82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06 | 不限_美术_石景山区 | 510 | 251 | 97 | 60 | 83 | 153 | |
83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06 | 不限_美术_密云区 | 517 | 233 | 85 | 84 | 75 | 207 | |
84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07 | 不限_美术_昌平区 | 499 | 246 | 78 | 63 | 79 | 162 | |
85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08 | 不限_美术_海淀区 | 528 | 243 | 79 | 76 | 90 | 204 | |
86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09 | 不限_美术_朝阳区 | 573 | 254 | 104 | 95 | 104 | 207 | |
87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10 | 不限_美术_西城区 | 560 | 262 | 92 | 40 | 128 | 204 | |
88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11 | 不限_美术_东城区 | 543 | 235 | 94 | 82 | 131 | 192 | 外语线:90 |
89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11 | 不限_美术_西城区 | 531 | 236 | 86 | 60 | 109 | 216 | 外语线:90 |
90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11 | 不限_美术_丰台区 | 532 | 260 | 80 | 58 | 92 | 183 | 外语线:90 |
91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11 | 不限_美术_海淀区 | 537 | 234 | 94 | 82 | 100 | 213 | 外语线:90 |
92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12 | 不限_美术_朝阳区 | 540 | 241 | 94 | 76 | 106 | 201 | 外语线:90 |
93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12 | 不限_美术_海淀区 | 523 | 240 | 97 | 61 | 102 | 186 | 外语线:90 |
94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12 | 不限_美术_顺义区 | 530 | 234 | 100 | 55 | 97 | 222 | 外语线:90 |
95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13 | 不限_美术_朝阳区 | 541 | 261 | 73 | 77 | 103 | 177 | 外语线:90 |
96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13 | 不限_美术_昌平区 | 515 | 211 | 93 | 72 | 103 | 234 | 外语线:90 |
97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14 | 不限_美术_大兴区 | 505 | 226 | 87 | 90 | 99 | 168 | 外语线:90 |
98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15 | 不限_美术_房山区 | 388 | ||||||
99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16 | 不限_美术_通州区 | 540 | 238 | 89 | 92 | 96 | 207 | 外语线:90 |
100 | 1065 | 北京服装学院 | 17 | 不限_美术 | 520 | 252 | 85 | 47 | 119 | 159 | |
101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5 | 不限_美术_东城区 | 537 | 254 | 87 | 76 | 80 | 195 | |
102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5 | 不限_美术_西城区 | 541 | 247 | 85 | 88 | 93 | 198 | |
103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5 | 不限_美术_朝阳区 | 562 | 277 | 90 | 69 | 93 | 180 | |
104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5 | 不限_美术_丰台区 | 543 | 225 | 103 | 86 | 106 | 228 | |
105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5 | 不限_美术_石景山区 | 517 | 233 | 83 | 69 | 123 | 177 | |
106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5 | 不限_美术_海淀区 | 532 | 230 | 96 | 93 | 83 | 216 | |
107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5 | 不限_美术_门头沟区 | 521 | 235 | 82 | 104 | 70 | 198 | |
108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5 | 不限_美术_房山区 | 529 | 254 | 87 | 89 | 69 | 177 | |
109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5 | 不限_美术_通州区 | 557 | 265 | 88 | 71 | 91 | 201 | |
110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5 | 不限_美术_顺义区 | 533 | 252 | 84 | 69 | 99 | 183 | |
111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5 | 不限_美术_昌平区 | 529 | 257 | 86 | 57 | 116 | 156 | |
112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5 | 不限_美术_大兴区 | 528 | 256 | 84 | 67 | 75 | 189 | |
113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5 | 不限_美术_怀柔区 | 510 | 256 | 78 | 77 | 75 | 150 | |
114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5 | 不限_美术_平谷区 | 516 | 229 | 95 | 94 | 96 | 174 | |
115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5 | 不限_美术_密云区 | 542 | 235 | 85 | 92 | 94 | 225 | |
116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5 | 不限_美术_延庆区 | 536 | 226 | 101 | 94 | 92 | 219 | |
117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6 | 不限_美术_东城区 | 569 | 250 | 93 | 99 | 114 | 207 | |
118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6 | 不限_美术_海淀区 | 538 | 233 | 92 | 93 | 83 | 225 | |
119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7 | 不限_美术_西城区 | 525 | 250 | 87 | 79 | 81 | 177 | |
120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7 | 不限_美术_海淀区 | 526 | 253 | 102 | 30 | 92 | 195 | |
121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8 | 不限_美术_西城区 | 515 | 233 | 83 | 64 | 94 | 207 | |
122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8 | 不限_美术_朝阳区 | 550 | 229 | 94 | 103 | 103 | 228 | |
123 | 1066 | 北京印刷学院 | 09 | 不限_美术 | 511 | 220 | 93 | 107 | 47 | 225 | |
124 | 1069 | 北京农学院 | 07 | 不限_美术 | 494 | 230 | 99 | 82 | 39 | 192 | |
125 | 1076 | 北京联合大学 | 12 | 不限_美术 | 487 | 250 | 79 | 51 | 50 | 168 | |
126 | 1076 | 北京联合大学 | 13 | 不限_音表 | 515 | 248 | 86 | 64 | 52 | 207 | |
127 | 1076 | 北京联合大学 | 14 | 不限_音表 | 521 | 264 | 80 | 74 | 57 | 171 | |
128 | 1076 | 北京联合大学 | 15 | 不限_音教 | 502 | 248 | 76 | 61 | 64 | 183 | |
129 | 1076 | 北京联合大学 | 16 | 不限_音教 | 507 | 236 | 91 | 58 | 97 | 177 | |
130 | 1076 | 北京联合大学 | 17 | 不限_表演 | 528 | 228 | 104 | 62 | 106 | 213 | |
131 | 1084 | 北京城市学院 | 07 | 不限_美术 | 429 | 194 | 74 | 81 | 59 | 159 | |
132 | 1084 | 北京城市学院 | 08 | 不限_播主 | 492 | 244 | 87 | 35 | 95 | 156 | |
133 | 1084 | 北京城市学院 | 09 | 不限_书法 | 533 | 259 | 89 | 81 | 69 | 180 | |
134 | 1084 | 北京城市学院 | 10 | 不限_舞蹈 | 470 | 227 | 79 | 61 | 43 | 189 | |
135 | 1084 | 北京城市学院 | 11 | 不限_音教 | 489 | 250 | 68 | 55 | 77 | 153 | |
136 | 1084 | 北京城市学院 | 12 | 不限_音教 | 489 | 250 | 78 | 37 | 72 | 165 | |
137 | 1084 | 北京城市学院 | 13 | 不限_表演 | 480 | 223 | 83 | 62 | 78 | 180 | |
138 | 1084 | 北京城市学院 | 14 | 不限_服表 | 456 | 208 | 78 | 62 | 78 | 174 | |
139 | 1084 | 北京城市学院 | 15 | 不限_服表 | 428 | 196 | 90 | 36 | 57 | 183 | |
140 | 1090 |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 03 | 不限_美术 | 394 | 180 | 86 | 45 | 66 | 141 | |
141 | 1090 |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 04 | 不限_播主 | 429 | 196 | 71 | 63 | 71 | 162 | |
142 | 1090 |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 05 | 不限_书法 | 423 | 190 | 72 | 75 | 67 | 156 | |
143 | 1090 |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 06 | 不限_舞蹈 | 444 | 242 | 73 | 21 | 38 | 150 | |
144 | 1090 |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 07 | 不限_表演 | 444 | 221 | 63 | 44 | 51 | 177 | |
145 | 1090 |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 08 | 不限_导演 | 471 | 228 | 78 | 49 | 59 | 186 | |
146 | 1091 | 北京金融科技学院 | 04 | 不限_美术 | 388 | ||||||
147 | 1091 | 北京金融科技学院 | 05 | 不限_表演 | 388 | ||||||
148 | 1091 | 北京金融科技学院 | 06 | 不限_导演 | 438 | ||||||
149 | 1092 |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 04 | 不限_美术 | 423 | 184 | 74 | 70 | 77 | 165 | |
150 | 1093 |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 04 | 不限_美术 | 416 | 198 | 79 | 48 | 78 | 132 | |
151 | 1143 | 北京服装学院(京津冀职教改革项目) | 01 | 不限_美术 | 491 | 231 | 77 | 64 | 72 | 192 | |
152 | 1201 | 天津体育学院 | 01 | 不限_舞蹈 | 514 | 240 | 85 | 66 | 60 | 216 | |
153 | 1201 | 天津体育学院 | 02 | 不限_舞蹈 | 474 | 216 | 83 | 72 | 76 | 177 | |
154 | 1210 | 南开大学 | 04 | 不限_美术 | 590 | 261 | 95 | 94 | 107 | 231 | 文化课总分线:523;艺术统考总分线:210 |
155 | 1215 | 中国民航大学 | 05 | 不限_服表 | 492 | 243 | 78 | 81 | 47 | 171 | |
156 | 1216 | 天津科技大学 | 06 | 不限_美术 | 503 | 212 | 92 | 69 | 101 | 213 | |
157 | 1217 | 天津工业大学 | 02 | 不限_美术 | 528 | 229 | 92 | 107 | 104 | 180 | |
158 | 1218 | 天津理工大学 | 04 | 不限_美术 | 501 | 236 | 95 | 56 | 68 | 192 | |
159 | 1218 | 天津理工大学 | 05 | 不限(中外合办)_美术 | 504 | 235 | 94 | 60 | 83 | 183 | |
160 | 1219 | 天津农学院 | 03 | 不限_美术 | 487 | 234 | 83 | 58 | 52 | 195 | |
161 | 1225 | 天津财经大学 | 04 | 不限_美术 | 503 | 235 | 83 | 54 | 78 | 204 | |
162 | 1226 | 天津城建大学 | 03 | 不限_美术 | 496 | 213 | 78 | 84 | 93 | 204 | |
163 | 1230 |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 02 | 不限_美术 | 483 | 232 | 88 | 39 | 72 | 186 | |
164 | 1230 |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 03 | 不限_舞蹈 | 447 | 220 | 77 | 47 | 46 | 174 | |
165 | 1230 |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 04 | 不限_表演 | 462 | 239 | 84 | 42 | 59 | 141 | |
166 | 1235 |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 05 | 不限_美术 | 482 | 250 | 84 | 28 | 67 | 159 | |
167 | 1235 |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 06 | 不限_舞蹈 | 468 | 246 | 75 | 44 | 39 | 162 | |
168 | 1235 |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 07 | 不限_音表 | 509 | 243 | 89 | 71 | 83 | 168 | |
169 | 1237 |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 02 | 不限_美术 | 475 | 226 | 94 | 61 | 58 | 171 | |
170 | 1239 | 天津传媒学院 | 01 | 不限_播主 | 527 | 258 | 94 | 28 | 58 | 228 | |
171 | 1239 | 天津传媒学院 | 02 | 不限_舞蹈 | 473 | 257 | 77 | 38 | 45 | 144 | |
172 | 1239 | 天津传媒学院 | 03 | 不限_音表 | 514 | 254 | 73 | 40 | 99 | 180 | |
173 | 1239 | 天津传媒学院 | 04 | 不限_音表 | 512 | 253 | 82 | 59 | 77 | 174 | |
174 | 1239 | 天津传媒学院 | 05 | 不限_音表 | 508 | 240 | 84 | 92 | 74 | 165 | |
175 | 1239 | 天津传媒学院 | 06 | 不限_音表 | 493 | 222 | 93 | 62 | 111 | 165 | |
176 | 1239 | 天津传媒学院 | 07 | 不限_音教 | 483 | 226 | 93 | 54 | 62 | 192 | |
177 | 1239 | 天津传媒学院 | 08 | 不限_音教 | 505 | 237 | 78 | 66 | 88 | 186 | |
178 | 1239 | 天津传媒学院 | 09 | 不限_表演 | 475 | 204 | 82 | 76 | 98 | 183 | |
179 | 1239 | 天津传媒学院 | 10 | 不限_导演 | 524 | 240 | 92 | 100 | 76 | 180 | |
180 | 1317 | 华北科技学院 | 03 | 不限_美术 | 485 | 239 | 85 | 69 | 42 | 177 | |
181 | 1328 | 石家庄铁道大学 | 04 | 不限_美术 | 500 | 230 | 81 | 66 | 103 | 174 | |
182 | 1330 |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 04 | 不限_美术 | 485 | 223 | 73 | 78 | 84 | 177 | |
183 | 1349 | 燕京理工学院 | 03 | 不限_美术 | 479 | 214 | 90 | 81 | 47 | 204 | |
184 | 1349 | 燕京理工学院 | 04 | 不限_播主 | 486 | 232 | 94 | 54 | 64 | 180 | |
185 | 1349 | 燕京理工学院 | 05 | 不限_表演 | 466 | 235 | 69 | 60 | 77 | 138 | |
186 | 1353 | 沧州交通学院 | 03 | 不限_美术 | 472 | 210 | 84 | 61 | 55 | 219 | |
187 | 1360 | 河北传媒学院 | 01 | 不限_美术 | 439 | 188 | 77 | 87 | 63 | 180 | |
188 | 1360 | 河北传媒学院 | 02 | 不限_播主 | 525 | 225 | 94 | 83 | 101 | 210 | |
189 | 1360 | 河北传媒学院 | 03 | 不限_舞蹈 | 463 | 259 | 66 | 24 | 54 | 135 | |
190 | 1360 | 河北传媒学院 | 04 | 不限_音表 | 486 | 211 | 97 | 51 | 90 | 207 | |
191 | 1360 | 河北传媒学院 | 05 | 不限_音表 | 492 | 220 | 93 | 84 | 91 | 165 | |
192 | 1360 | 河北传媒学院 | 06 | 不限_音教 | 475 | 224 | 81 | 94 | 59 | 156 | |
193 | 1360 | 河北传媒学院 | 07 | 不限_表演 | 477 | 215 | 75 | 73 | 104 | 165 | |
194 | 1403 | 中北大学 | 03 | 不限_美术 | 501 | 229 | 86 | 63 | 100 | 180 | |
195 | 1436 | 山西传媒学院 | 02 | 不限_播主 | 553 | 267 | 89 | 52 | 90 | 207 | |
196 | 2103 | 沈阳音乐学院 | 02 | 不限_表演 | 524 | 253 | 92 | 51 | 93 | 180 | |
197 | 2113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 02 | 不限_美术 | 494 | 250 | 76 | 43 | 48 | 195 | |
198 | 2120 | 大连民族大学 | 04 | 不限_美术 | 490 | 223 | 89 | 59 | 97 | 177 | |
199 | 2129 | 大连工业大学 | 01 | 不限_美术 | 532 | 228 | 97 | 94 | 96 | 207 | 外语线:60 |
200 | 2145 | 大连艺术学院 | 01 | 不限_美术 | 476 | 235 | 94 | 47 | 65 | 159 | |
201 | 2202 | 吉林动画学院 | 01 | 不限_美术 | 421 | 203 | 88 | 31 | 63 | 153 | |
202 | 2202 | 吉林动画学院 | 02 | 不限_播主 | 505 | 260 | 78 | 53 | 60 | 168 | |
203 | 2202 | 吉林动画学院 | 03 | 不限_音教 | 489 | 230 | 73 | 90 | 72 | 168 | |
204 | 2202 | 吉林动画学院 | 04 | 不限_表演 | 462 | 239 | 73 | 39 | 62 | 153 | |
205 | 2203 | 吉林艺术学院 | 02 | 不限_美术 | 485 | 219 | 92 | 56 | 86 | 189 | |
206 | 2203 | 吉林艺术学院 | 03 | 不限_播主 | 548 | 243 | 93 | 80 | 112 | 204 | |
207 | 2210 | 吉林大学 | 08 | 不限_美术 | 564 | 256 | 102 | 80 | 104 | 201 | 文化课总分线:418;艺术统考总分线:240 |
208 | 2210 | 吉林大学 | 09 | 不限_美术 | 562 | 243 | 91 | 105 | 110 | 210 | 文化课总分线:366;艺术统考总分线:240 |
209 | 2210 | 吉林大学 | 10 | 历史_播主 | 579 | 248 | 110 | 103 | 118 | 207 | 文化课总分线:523 |
210 | 2310 | 东北林业大学 | 03 | 不限_美术 | 525 | 238 | 88 | 71 | 101 | 195 | |
211 | 2311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07 | 不限_美术 | 586 | 255 | 95 | 104 | 122 | 213 | |
212 | 3103 | 上海戏剧学院 | 03 | 不限_美术 | 560 | 250 | 97 | 103 | 93 | 201 | |
213 | 3111 | 同济大学 | 03 | 不限_美术 | 647 | 262 | 104 | 130 | 137 | 267 | 文化课总分线:523 |
214 | 3112 | 上海交通大学 | 05 | 不限_美术 | 643 | 246 | 128 | 122 | 123 | 297 | 文化课总分线:553 |
215 | 3114 | 东华大学 | 03 | 不限_美术 | 583 | 258 | 96 | 81 | 104 | 240 | 外语线:70 |
216 | 3114 | 东华大学 | 04 | 不限(中外合办)_美术 | 564 | 229 | 107 | 105 | 94 | 249 | 外语线:90 |
217 | 3114 | 东华大学 | 05 | 不限(中外合办)_美术 | 560 | 248 | 97 | 88 | 113 | 201 | |
218 | 3115 | 华东师范大学 | 04 | 不限_美术 | 599 | 265 | 85 | 109 | 119 | 222 | |
219 | 3135 | 上海师范大学 | 01 | 不限_表演 | 560 | 257 | 86 | 80 | 92 | 219 | |
220 | 3153 | 上海立达学院 | 04 | 不限_美术 | 445 | 207 | 91 | 42 | 81 | 159 | |
221 | 3153 | 上海立达学院 | 05 | 不限_播主 | 506 | 249 | 80 | 68 | 61 | 180 | |
222 | 3153 | 上海立达学院 | 06 | 不限_表演 | 460 | 232 | 74 | 42 | 76 | 147 | |
223 | 3201 | 南京体育学院 | 01 | 历史_舞蹈 | 503 | 250 | 89 | 46 | 65 | 180 | |
224 | 3202 | 南京艺术学院 | 03 | 不限_美术 | 545 | 209 | 111 | 82 | 123 | 252 | |
225 | 3202 | 南京艺术学院 | 04 | 不限_音教 | 529 | 246 | 89 | 107 | 81 | 165 | |
226 | 3211 | 东南大学 | 02 | 不限_美术 | 588 | 240 | 114 | 107 | 117 | 237 | 文化课总分线:434 |
227 | 3212 | 中国矿业大学 | 05 | 不限_美术 | 539 | 229 | 96 | 104 | 80 | 225 | |
228 | 3213 | 河海大学 | 05 | 不限_播主 | 578 | 228 | 89 | 116 | 132 | 249 | |
229 | 3214 | 江南大学 | 04 | 不限_美术 | 567 | 258 | 96 | 107 | 91 | 195 | |
230 | 3214 | 江南大学 | 05 | 不限_舞蹈 | 517 | 247 | 88 | 72 | 53 | 204 | |
231 | 3219 | 苏州大学 | 04 | 不限_美术 | 559 | 240 | 95 | 111 | 77 | 234 | |
232 | 3219 | 苏州大学 | 05 | 不限_播主 | 591 | 268 | 105 | 92 | 99 | 216 | |
233 | 3223 | 南京师范大学 | 04 | 不限_美术 | 559 | 245 | 90 | 86 | 87 | 243 | |
234 | 3232 | 常州大学 | 01 | 不限_美术 | 491 | 257 | 81 | 39 | 57 | 162 | |
235 | 3256 | 南京传媒学院 | 01 | 不限_美术 | 480 | 202 | 88 | 97 | 89 | 180 | |
236 | 3256 | 南京传媒学院 | 02 | 不限_播主 | 566 | 257 | 96 | 77 | 104 | 213 | |
237 | 3256 | 南京传媒学院 | 03 | 不限_表演 | 544 | 229 | 97 | 96 | 112 | 210 | |
238 | 3256 | 南京传媒学院 | 04 | 不限_导演 | 553 | 251 | 80 | 93 | 108 | 198 | |
239 | 3310 | 浙江大学 | 03 | 不限_美术 | 622 | 260 | 103 | 114 | 128 | 249 | 文化课总分线:523 |
240 | 3320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03 | 不限_美术 | 523 | 242 | 87 | 86 | 76 | 192 | |
241 | 3330 | 浙江传媒学院 | 07 | 不限_美术 | 538 | 255 | 99 | 27 | 105 | 207 | |
242 | 3330 | 浙江传媒学院 | 08 | 不限_导演 | 574 | 244 | 98 | 77 | 125 | 237 | |
243 | 3501 | 厦门大学 | 05 | 不限(中外合办)_美术 | 533 | 237 | 83 | 77 | 107 | 207 | 外语线:105 |
244 | 3501 | 厦门大学 | 06 | 不限_美术 | 581 | 274 | 95 | 84 | 97 | 201 | |
245 | 3510 | 华侨大学 | 03 | 不限_美术 | 501 | 243 | 75 | 86 | 66 | 168 | |
246 | 3601 | 景德镇陶瓷大学 | 02 | 不限_美术 | 508 | 223 | 83 | 70 | 101 | 204 | |
247 | 3612 | 南昌航空大学 | 03 | 不限_服表 | 502 | 235 | 92 | 72 | 79 | 174 | |
248 | 3613 | 江西理工大学 | 04 | 不限_美术 | 489 | 219 | 85 | 70 | 93 | 183 | |
249 | 3622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01 | 不限_美术 | 487 | 233 | 93 | 34 | 64 | 201 | |
250 | 3630 | 南昌理工学院 | 03 | 不限_美术 | 425 | 208 | 76 | 43 | 49 | 162 | |
251 | 3630 | 南昌理工学院 | 04 | 不限_播主 | 499 | 213 | 100 | 79 | 55 | 231 | |
252 | 3637 | 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 | 01 | 不限_美术 | 399 | 188 | 75 | 59 | 49 | 144 | |
253 | 3650 | 江西科技学院 | 03 | 不限_美术 | 404 | 184 | 87 | 40 | 70 | 150 | |
254 | 3701 | 山东艺术学院 | 03 | 不限_舞蹈 | 477 | 252 | 65 | 53 | 55 | 150 | |
255 | 3701 | 山东艺术学院 | 04 | 不限_音表 | 519 | 276 | 69 | 55 | 71 | 153 | |
256 | 3701 | 山东艺术学院 | 05 | 不限_导演 | 570 | 251 | 108 | 75 | 92 | 237 | |
257 | 3710 | 山东大学 | 03 | 不限_美术 | 572 | 250 | 108 | 89 | 96 | 225 | 外语线:70;艺术统考总分线:240 |
258 | 3711 | 中国海洋大学 | 08 | 不限_音表 | 388 | ||||||
259 | 3711 | 中国海洋大学 | 09 | 不限_音表 | 534 | 243 | 81 | 93 | 88 | 198 | |
260 | 3713 |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 03 | 不限_舞蹈 | 555 | 261 | 90 | 82 | 105 | 180 | |
261 | 3713 |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 04 | 不限_音表 | 388 | 艺术统考总分线:240 | |||||
262 | 3731 | 山东师范大学 | 03 | 不限_美术 | 529 | 249 | 94 | 67 | 97 | 177 | |
263 | 3744 | 曲阜师范大学 | 01 | 不限_美术 | 497 | 235 | 76 | 43 | 92 | 195 | |
264 | 3751 | 青岛电影学院 | 01 | 不限_美术 | 436 | 204 | 80 | 58 | 52 | 171 | |
265 | 3751 | 青岛电影学院 | 02 | 不限_播主 | 502 | 231 | 106 | 50 | 115 | 156 | |
266 | 4105 | 郑州大学 | 03 | 不限_音表 | 388 | ||||||
267 | 4105 | 郑州大学 | 04 | 不限_音表 | 495 | 244 | 68 | 49 | 74 | 189 | |
268 | 4105 | 郑州大学 | 05 | 不限_音表 | 574 | 276 | 96 | 67 | 88 | 207 | |
269 | 4105 | 郑州大学 | 06 | 不限_音教 | 518 | 264 | 72 | 54 | 85 | 165 | |
270 | 4112 | 郑州轻工业大学 | 03 | 不限_美术 | 492 | 205 | 86 | 92 | 63 | 231 | |
271 | 4122 | 黄淮学院 | 01 | 不限(中外合办)_美术 | 473 | 227 | 84 | 58 | 74 | 162 | |
272 | 4201 | 武汉体育学院 | 04 | 不限_舞蹈 | 505 | 258 | 89 | 62 | 54 | 159 | |
273 | 4202 | 湖北美术学院 | 02 | 不限_美术 | 541 | 254 | 97 | 60 | 95 | 195 | |
274 | 4210 | 武汉大学 | 04 | 不限_美术 | 603 | 255 | 111 | 110 | 110 | 237 | 文化课总分线:523 |
275 | 4211 | 华中科技大学 | 05 | 不限_美术 | 586 | 236 | 99 | 123 | 123 | 237 | |
276 | 4211 | 华中科技大学 | 06 | 不限_音表 | 477 | 238 | 90 | 49 | 66 | 153 | |
277 | 4211 | 华中科技大学 | 07 | 不限_音表 | 597 | 270 | 92 | 100 | 113 | 213 | |
278 | 4211 | 华中科技大学 | 08 | 不限_音表 | 565 | 250 | 96 | 97 | 117 | 195 | |
279 | 4211 | 华中科技大学 | 09 | 不限_音表 | 606 | 259 | 111 | 83 | 121 | 249 | |
280 | 4211 | 华中科技大学 | 10 | 不限_音表 | 442 | 194 | 83 | 74 | 80 | 162 | |
281 | 4213 | 武汉理工大学 | 05 | 不限_美术 | 555 | 244 | 90 | 104 | 86 | 219 | |
282 | 4224 | 武汉纺织大学 | 01 | 不限(中外合办)_美术 | 497 | 228 | 91 | 51 | 93 | 189 | |
283 | 4238 | 湖北工业大学 | 01 | 不限_美术 | 499 | 216 | 98 | 95 | 87 | 177 | |
284 | 4240 | 江汉大学 | 01 | 不限_美术 | 495 | 257 | 78 | 37 | 58 | 174 | |
285 | 4240 | 江汉大学 | 02 | 不限(中外合办)_美术 | 485 | 228 | 102 | 56 | 59 | 183 | |
286 | 4241 | 湖北大学 | 02 | 不限_美术 | 504 | 238 | 93 | 69 | 95 | 156 | |
287 | 4241 | 湖北大学 | 03 | 不限(中外合办)_美术 | 499 | 226 | 76 | 92 | 90 | 174 | |
288 | 4315 | 湘潭大学 | 03 | 不限_美术 | 505 | 254 | 77 | 33 | 81 | 183 | |
289 | 4328 | 湖南工业大学 | 03 | 不限_美术 | 498 | 228 | 85 | 64 | 72 | 204 | |
290 | 4341 |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 01 | 不限_美术 | 479 | 231 | 88 | 49 | 63 | 180 | |
291 | 4401 | 广州体育学院 | 02 | 不限_表演 | 544 | 249 | 87 | 84 | 106 | 189 | |
292 | 4405 |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 01 | 不限_音表 | 576 | 262 | 112 | 104 | 82 | 198 | |
293 | 4405 |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 02 | 不限_音表 | 576 | 254 | 101 | 92 | 126 | 198 | |
294 | 4405 |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 03 | 不限_音表 | 617 | 270 | 90 | 109 | 108 | 252 | |
295 | 4405 |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 04 | 不限_音表 | 587 | 277 | 81 | 79 | 105 | 216 | |
296 | 4444 |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 02 | 不限_美术 | 457 | 219 | 85 | 44 | 81 | 156 | |
297 | 4444 |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 03 | 不限_音表 | 501 | 252 | 87 | 63 | 50 | 171 | |
298 | 4501 | 广西艺术学院 | 02 | 不限_美术 | 488 | 233 | 81 | 53 | 82 | 177 | |
299 | 4515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03 | 不限_美术 | 485 | 215 | 92 | 43 | 102 | 195 | |
300 | 4543 |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 01 | 不限_美术 | 398 | 188 | 68 | 63 | 60 | 135 | |
301 | 4543 |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 02 | 不限_播主 | 480 | 200 | 96 | 66 | 100 | 198 | |
302 | 4543 |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 03 | 不限_书法 | 493 | 243 | 83 | 73 | 82 | 141 | |
303 | 4543 |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 04 | 不限_舞蹈 | 451 | 248 | 42 | 28 | 61 | 150 | |
304 | 5010 | 重庆大学 | 06 | 不限_美术 | 570 | 245 | 95 | 102 | 114 | 216 | 文化课总分线:418 |
305 | 5011 | 西南大学 | 05 | 不限_美术 | 540 | 256 | 105 | 60 | 98 | 177 | 文化课总分线:419 |
306 | 5024 | 重庆文理学院 | 01 | 不限_美术 | 484 | 249 | 78 | 41 | 50 | 177 | |
307 | 5040 |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 04 | 不限_美术 | 442 | 197 | 75 | 78 | 77 | 162 | |
308 | 5040 |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 05 | 不限_播主 | 500 | 233 | 80 | 86 | 59 | 192 | |
309 | 5040 |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 06 | 不限_书法 | 506 | 250 | 91 | 52 | 73 | 171 | |
310 | 5041 |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 01 | 不限_美术 | 473 | 221 | 86 | 55 | 70 | 183 | |
311 | 5042 |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 | 02 | 不限_美术 | 442 | 202 | 79 | 71 | 73 | 156 | |
312 | 5102 | 四川音乐学院 | 01 | 不限_音教 | 517 | 252 | 85 | 49 | 99 | 171 | |
313 | 5102 | 四川音乐学院 | 02 | 不限_音教 | 539 | 237 | 96 | 55 | 116 | 219 | |
314 | 5103 | 四川传媒学院 | 02 | 不限_美术 | 486 | 220 | 82 | 61 | 83 | 195 | |
315 | 5103 | 四川传媒学院 | 03 | 不限(中外合办)_美术 | 460 | 232 | 71 | 56 | 60 | 153 | |
316 | 5103 | 四川传媒学院 | 04 | 不限_播主 | 548 | 248 | 107 | 70 | 103 | 195 | |
317 | 5103 | 四川传媒学院 | 05 | 不限_舞蹈 | 470 | 237 | 61 | 33 | 67 | 186 | |
318 | 5103 | 四川传媒学院 | 06 | 不限_音表 | 504 | 256 | 84 | 41 | 86 | 156 | |
319 | 5103 | 四川传媒学院 | 07 | 不限_音教 | 480 | 237 | 79 | 41 | 62 | 186 | |
320 | 5103 | 四川传媒学院 | 08 | 不限_表演 | 516 | 259 | 83 | 78 | 67 | 156 | |
321 | 5103 | 四川传媒学院 | 09 | 不限_服表 | 453 | 206 | 81 | 81 | 76 | 153 | |
322 | 5103 | 四川传媒学院 | 10 | 不限_导演 | 534 | 222 | 105 | 83 | 108 | 216 | |
323 | 5104 |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 01 | 不限_美术 | 416 | 188 | 71 | 43 | 79 | 168 | |
324 | 5105 |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 02 | 不限_美术 | 472 | 236 | 75 | 58 | 50 | 171 | |
325 | 5105 |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 03 | 不限_播主 | 536 | 247 | 89 | 69 | 102 | 195 | |
326 | 5105 |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 04 | 不限_舞蹈 | 507 | 263 | 86 | 32 | 44 | 195 | |
327 | 5105 |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 05 | 不限_音表 | 503 | 232 | 84 | 76 | 49 | 216 | |
328 | 5105 |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 06 | 不限_表演 | 524 | 243 | 92 | 71 | 80 | 198 | |
329 | 5105 |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 07 | 不限_服表 | 433 | 191 | 84 | 93 | 44 | 168 | |
330 | 5105 |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 08 | 不限_导演 | 536 | 245 | 98 | 89 | 83 | 189 | |
331 | 5111 | 西南交通大学 | 04 | 不限_美术 | 545 | 210 | 120 | 89 | 116 | 240 | 文化课总分线:434 |
332 | 5111 | 西南交通大学 | 05 | 不限_音表 | 528 | 237 | 80 | 93 | 78 | 213 | |
333 | 5111 | 西南交通大学 | 06 | 不限_音表 | 546 | 275 | 89 | 57 | 84 | 174 | |
334 | 5121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 04 | 不限_服表 | 458 | 221 | 69 | 57 | 64 | 174 | |
335 | 5139 | 吉利学院 | 04 | 不限_美术 | 388 | ||||||
336 | 5139 | 吉利学院 | 05 | 不限_表演 | 448 | 216 | 73 | 55 | 66 | 162 | |
337 | 5143 | 四川工商学院 | 01 | 不限_美术 | 436 | 211 | 60 | 62 | 64 | 159 | |
338 | 5152 | 成都东软学院 | 03 | 不限_美术 | 466 | 190 | 80 | 88 | 81 | 207 | |
339 | 5165 | 四川轻化工大学 | 02 | 不限_美术 | 485 | 242 | 68 | 66 | 60 | 171 | |
340 | 5305 | 云南大学 | 05 | 不限_美术 | 532 | 228 | 100 | 82 | 95 | 216 | |
341 | 6102 | 西安音乐学院 | 02 | 不限_舞蹈 | 486 | 249 | 77 | 44 | 61 | 168 | |
342 | 6102 | 西安音乐学院 | 03 | 不限_舞蹈 | 476 | 258 | 74 | 44 | 45 | 144 | |
343 | 6113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06 | 不限_美术 | 527 | 252 | 85 | 56 | 87 | 195 | |
344 | 6115 | 西北工业大学 | 03 | 不限_美术 | 577 | 253 | 94 | 108 | 109 | 210 | |
345 | 6118 | 陕西科技大学 | 02 | 不限_美术 | 501 | 232 | 85 | 71 | 76 | 189 | |
346 | 6125 | 西安工程大学 | 02 | 不限(中外合办)_美术 | 481 | 226 | 85 | 49 | 71 | 192 | |
347 | 7371 | 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 | 03 | 不限(中外合办)_美术 | 530 | 249 | 88 | 80 | 86 | 183 |
据北京市教委消息,北京市高招录取工作于7月6日至29日进行,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不同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2024北京高考本科提前批录取7月8日至17日
2024北京高考特殊类型招生录取7月18日
2024北京高考本科普通批录取7月19日至24日
2024北京高考专科提前批录取7月27日至30日
2024北京高考专科普通批录取7月31日至8月2日
2024北京高考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
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期间,征集志愿填报时间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