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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上海兴伟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兴伟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勤奋路1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兴伟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兴伟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兴伟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兴伟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兴伟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招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 ||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 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按省级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具体的投档比例由省级招办审定后,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以考生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调剂录取。 二、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征集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同分处理原则:按生源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同分原则执行。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49985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
住宿费标准 | 10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领导小组的监督。 举报电话:021-68020823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 www.xingwei.edu.cn 招生处(办)官网: www.xingwei.edu.cn 咨询电话:021-68020761 | ||
十六、其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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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上海浦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浦东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梧路978弄57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浦东职业技术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浦东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浦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无 | ||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不累计),且最高不超过20分。 (二)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首轮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按当地确定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 2. 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符合调剂条件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对不愿意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5.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依次、逐项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三)首轮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征集平行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四)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高考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督。 举报电话:021–20920385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s://www.shspdc.edu.cn 学校招生办官网:https://www.shspdc.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SPDC2024 咨询电话:021-20921075、021-68753191 | ||
十六、其他须知 | 本章程由上海浦东职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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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6001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女性考生不宜报考)。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无 | ||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非高本贯通)和广播影视节目制作(非高本贯通)专业教学语种为日语,可选修英语;其他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招生条件参照中国民航空勤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其他专业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顺序志愿批次按不超过120%投档,平行志愿批次按不超过105%投档。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按各省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录取时计入总分。 4.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规定资格线,进档后按照投档成绩遵循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省组织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5.凡报考我校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专业面试合格或参加省统一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并符合条件的可将其随机调剂至本校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二、若生源不足,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剩余招生计划数100%进行征集志愿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本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各招生专业按如下标准收费: 1.一般专业(护理、学前教育除外)21000元/学年; 2.学前教育、护理、艺术类专业及普通类高本贯通专业23000元/学年; 3.艺术类高本贯通专业29800元/学年。 收费文件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 | |
住宿费标准 | 2500元/年(沪教委民〔2015〕号),部分走读。 | ||
十三、资助政策 | 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负责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奖学金和庄飞柳奖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4505555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s://www.esu.edu.cn/ 招生办公室官网:https://zs.esu.edu.cn/ 咨询电话:021—64523424、021—64506938 微信公众号: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咨询QQ群:202107564(上海东海学院招生群) | ||
十六、其他须知 | 报考我校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须面试。面试时间安排见学校阳光招生网(https://zs.esu.edu.cn/)——“招考动态”或微信公众号“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发布的有关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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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地址: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邮政编码200232;浦东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海路100号,邮政编码201300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七条 办学宗旨
立足民航,面向全国,业内知誉,社会满意;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模式,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适用于行业和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第八条 毕业颁证
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九条 招生就业领导小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招生就业工作监察小组是学院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第四章 入学条件
第十条 参加2024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参加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十一条 民航运输服务(航空旅游服务,高本贯通)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且英语成绩不低于80分(英语满分以150分计)。其他专业招生不限入学外语考试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计划编制: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下达的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 计划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的招生人数、选考科目等信息,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计划使用: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和考生专业填报等情况,学院有权与各省级招考部门协商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六章 专业要求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院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有补充要求:
(一)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考生须提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面试和体检,合格后方可报考。
(二)民航运输服务、民航运输服务(民航电子商务)、民航运输服务(航空旅游服务)、航空物流管理、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民航机场气象观测)、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航空港管理)、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航空器机坪管制)、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运输服务(航空旅游服务,高本贯通)、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通航飞机制造)、飞机结构修理、航空地面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中外合作办学)、无人机应用技术、航空发动机装配调试技术、航空复合材料成型与加工技术、机场电工技术、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等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考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七条 对于参加2024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和参加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简称上海市“三校生高考”)的考生,按照我院制定的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和上海市“三校生高考”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八条 对于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在录取过程中安排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凡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均要取得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测试合格证方可报考。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地区省级招考部门所划定的相应专科(高职)控制线以上,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志愿情况,分专业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第二十条 入学通知书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按录取学生电子档案中的通讯地址邮寄。录取结果可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
第二十一条 学院网址:www.shcac.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zs.shcac.edu.cn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1-34693230;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21-34693217。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2000元(沪价费[2017]2号),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第二十三条 住宿费标准:每学年费用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
第九章 奖学金与帮困助学措施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经过评选可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国家级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有:上海市奖学金;学院设有民航工会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进步学生奖学金等。
第二十五条 帮困助学措施: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可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时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认定的困难等级给予相应的助学金。同时,学校每年还有学费减免、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困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六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院请假,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为培养更多具有“忠诚担当、严谨科学、团结协作、敬业奉献”优秀品质的高素质民航专业人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准军事化”教育管理模式。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凡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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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宝山区锦秋路299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无预留计划 | ||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应用日语、应用法语、应用西班牙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双语,分别是日语和英语、法语和英语、西语和英语。其它专业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满足其一专业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我校会在招生专业间调整计划数。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无专业级差,专业录取时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如有同分,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若省市同分规则的,按各省市同分排序择优录取。 二、若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以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征集志愿,按照缺额计划进行投档录取;如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根据省级招办规定降分录取,再不足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艺术类专业承认各省的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再同分依次比较语、数、外成绩。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烹饪工艺与营养、护理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应用法语(奢侈品管理)、应用日语(商务与旅游)、应用英语(跨境商务营销)、应用英语(少儿英语)、应用西班牙语(跨境商务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18900元; 社会工作、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现代物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190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设计与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VR设计)、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货代)、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国际金融专业:每生每学年19300元; 钢琴调律、人物形象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舞台灯光)、艺术设计(环境设计)、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游戏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22400元; 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25200元; 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 |
住宿费标准 | 4人间(房内有独立卫浴):每生每学年3500/年; 4人间(房内无独立卫浴):每生每学年2800/年; 6人间(房内无独立卫浴):每生每学年2500/年。 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只针对退伍士兵)等。同时,学校还设立邦德奖学金、进步奖学金和证书优胜奖。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6682066(工作时间:8:30—16:00)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hbangde.com 招生办官网: http://www.shbangde.com/zb2023/index.htm 咨询电话:021-56514754、66504946(工作时间:8:30—16:00) 微信公众号: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微信小程序: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QQ咨询号:154574840 | ||
十六、其他须知 | 周边交通: 地铁7号线南陈路站1号出口(下车2分钟到校);702路、828路、528路、963路、840在沪太路、锦秋路站下车;宝山25路、885路在南陈路站下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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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营利性民办高校用)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名称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有限公司;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设置和备案审批结果为准。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无 | ||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应用英语(高本贯通)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学生;应用日语(高本贯通)专业限招英语或日语语种的学生。其他专业学生语种不限;入学后各外语专业的教学外语语言为学生修学的外语语言和英语;非外语专业的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或学生选修的其他外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符合要求的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可将其随机调至本校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予以退档。 4.非艺术类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录取,根据总分排序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理科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文理不分科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规定资格线,进档后按照投档成绩遵循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省、市组织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二、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在平行志愿批次中,如遇生源不足,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如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应用英语、应用英语(高本贯通)、应用日语、应用日语(高本贯通)、应用韩语、应用德语、应用法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俄语、大数据与会计、国际商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法律事务、新闻采编与制作、影视编导、大数据技术、休闲体育、艺术设计(少儿美术)、视觉传达设计、游戏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26800元/生/年; 商务英语专业21800元/生/年; 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大数据技术(大数据分析中美合作)专业29800元/生/年。 (沪教委民﹝2015﹞4号) | |
住宿费标准 | 5800元/生/年(四人间),4000元/生/年(六人间)。 (沪教委民﹝2015﹞4号)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我国西部地区疆域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我校在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等九个省份均有招生任务。为了能使以上地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考生考入我校后,避免因经济问题影响学业,除了国家提供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外,我校对以上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实行第一学年减免部分学费(减免金额为2000元)的政策,以适当减轻他们经济上的压力。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8020838(工作日8:30-16:00)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s://www.sicfl.edu.cn/ 招生官网:https://zs.sicfl.edu.cn/ 咨询电话:021-68021818、68020551、68020632(工作日8:30-16:00) | ||
十六、其他须知 | 1.应用英语(高本贯通)专业学生在完成高职阶段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同时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并获得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一级或通过上海商学院组织的计算机水平考试,即可参加高本贯通转段考试,通过高本贯通转段考试的考核后即可进入上海商学院“商务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学习。 2.应用日语(高本贯通)专业学生完成高职阶段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同时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或日本语能力考试N2级别,并获得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一级或通过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组织的计算机水平考试,即可参加高本贯通转段考试,通过高本贯通转段考试的考核后即可进入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日语专业”本科阶段的学习。 3.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正在办理独立学院转设,所有涉及本科学校的内容均以贯通班转段本科时教育部批准的新校名为准。 4.本科阶段的学费和住宿费按学生进入该校当年市教委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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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营利性民办高校用)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名称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宝山区市一路88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有限公司;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招招生日常工作;校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四)招生专业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为准。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无。 | ||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将以英语语种教学。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一)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二)护理、药学、呼吸治疗技术专业色弱、色盲不宜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语言表达缺陷者不宜报考。 (三)空中乘务专业需我校专业面试合格方可报考,面试时间及报名资格详见学校官网。(已获得我校专业面试合格证的学生无需再次面试)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有同分,以外语、语文、数学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若各省市有同分录取规则的,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至计划未满的专业。 (二)若生源不足,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在平行志愿批次中,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原则上不超过105%,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对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规定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各省市有同分录取规则的,则按照各省市同分录取规则执行。 (四)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普通专业: 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现代物流管理、传播与策划,每生每学年19800元; 护理、药学、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呼吸治疗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竞内容制作)、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空中乘务、学前教育,每生每学年21800元;融媒体技术与运营、影视编导、影视多媒体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每生每学年23800元。 艺术类专业: 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戏剧影视表演,每生每学年25800元; 体育类专业: 健身指导与管理,每生每学年21800元; 高本贯通专业: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每生每学年21800元。 (沪教委民〔2015〕4号) | |
住宿费标准 | 1-5号宿舍楼5000元/年(独立卫浴); 6-7号新建宿舍楼5500元/年(独立卫浴)。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院奖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6866920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 www.aurora-college.cn 招生办官网:zjy.aurora-college.cn 咨询电话:021-66864179、66860766、66861707 QQ咨询群:557302327 | ||
十六、其他须知 | (一)本章程由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三)高本贯通专业的学生完成专科阶段学业后,须通过入学转段考试转入本科。 (四)高本贯通专业本科阶段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按照转入高校当年度同年级专业标准执行。 |
温馨提示: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信息,可以在《推测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chunyuqiufeng.com,各大手机应用市场均可下载。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名称 | 上海建桥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建桥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建桥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建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高校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 ||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日语、商务日语以及国际教育学院的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媒体艺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德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德语,其它专业教学外语语种可依据入学外语考试语种选择英语或者日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学校根据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实际生源情况及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2.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分。 3.普通类专业录取时,所有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对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予以录取,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专业统考及文化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学校直接使用省级招办(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本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办法同普通类专业。 5.同分考生普通类专业均按各省市提供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上海考生,在各科文化考试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总分相同时,按专业统考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6.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文化成绩总分。 7.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被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调剂录取时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原则上不退档;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 8、如未完成计划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我校根据实际缺额计划数按100%比例投档。若征集志愿生源仍出现不足,我校可将剩余招生计划申请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二、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三、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学校收费实行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沪教委财〔2005〕49号文件) 本科教育: 一般非艺术类专业32000元/年;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新闻学(双语班)专业45000元/年; 数字媒体技术(双语班)专业58000元/年; 国际设计学院数字媒体技术(全英语教学)、视觉传达设计(全英语教学)专业80000元/年; 艺术类专业39800元/年; 专科教育: 专科专业20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
住宿费标准 | 一般校舍48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智能楼宇校舍78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清云奖学金、卓越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8137877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www.gench.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zsb.gench.edu.cn 咨询电话:021-58137880、68130020 | ||
十六、其他须知 | 学校为便于统一管理,学生统一住校,特殊情况需走读的开学后必须按学校相关程序办理手续,批准后方可走读。 在录取至报到阶段考生修改身份证号码或考生姓名而导致学信网信息注册不成功,最终不能准时拿到毕业证书,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 |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chunyuqiufeng.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一、院校全称 | 上海戏剧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华山路校区培养及住宿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华山路校区专业: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剧、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戏剧教育、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 莲花路校区培养及住宿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211号; 莲花路校区专业:表演(京剧)、表演(木偶)、表演(戏曲音乐)、戏剧影视导演(戏曲); 虹桥路校区培养及住宿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674号; 虹桥路校区专业:舞蹈表演(芭蕾舞)、舞蹈表演(中国舞)、舞蹈表演(国标舞)、舞蹈编导; 昌林路校区培养及住宿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昌林路800号; 昌林路校区专业: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艺术管理、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
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戏剧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戏剧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 上海戏剧学院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 ||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其中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1.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戏剧教育、艺术管理、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不设校考,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2.对于以上专业,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政策性加分)排序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3.以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所在省(区、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文化成绩(对于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合并的省份,考生须达到当年该省的本科“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 4.同分处理原则为:如果总成绩同分,在录取时以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对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且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并符合调剂专业的相关要求的考生,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若不服从调剂做退档处理。 7.以上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8.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其他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二、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1.艺术类“校考”专业招生按《上海戏剧学院2024年艺术类校考专业本科招生简章》及相应调整公告执行。 2.艺术类“统考”专业招生按《上海戏剧学院2024年艺术类统考专业本科招生简章》及相应调整公告执行。 3.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招生按《上海戏剧学院2024年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本科招生简章》及相应调整公告执行。
三、普通批次招生和艺术类“统考”招生为分省招生专业,认可政策性加分。我校进行专业录取时,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艺术类“校考”专业、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为不分省招生专业。我校进行专业录取时,使用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为无政策加分成绩。
四、我校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对有“不诚信”、“不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考生,一经查实,经学校综合研判,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测,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以及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
十三、资助政策 | 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免学费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2495375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s://www.sta.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s://zs.sta.edu.cn 咨询电话:021-62488077、51768377 | ||
十六、其他须知 | 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港澳台侨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
想要了解更多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信息,建议在《推测志愿》APP上查看,点击链接http://gaokao.haomayi.com/,推测志愿APP可以根据你的高考分数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能为你匹配到以你适合你的院校,你在进行选择,可以为学生们选择到一个最合适的志愿。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4207 | |
三、校址 | 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
证书 种类 | 凡取得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学院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院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作出决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纪委办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院招生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类型及选考科目等报考要求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和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提醒:会计学(国际会计ACCA)专业核心课采用全英文教材,中英文双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院及有关专业原则上均不予录取。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05%之间,其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的省份,提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00%。 (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所填报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 (三)学院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对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对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组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分规则择优录取。 (六)其余省(直辖市、自治区):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及投档成绩均相同,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数外总分、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 (七)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时,对服从专业(组)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组)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八)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招生计划时,学院向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 标准 | 学院各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按照向主管部门备案标准预收,如上级有关部门调整学费标准,则收费标准作相应调整。软件工程专业学年学费27750元/生;会计学、会计学(国际会计ACCA)、会计学(注册会计)、财务管理、金融学、电子商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年学费24750元/生;工商管理、创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展经济与管理、商务英语专业学年学费22000元/生;经济学、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国际商务、应用统计学(金融统计)、经济统计学、投资学、保险学、英语、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学年学费18000元/生。 |
住宿费标准 | 2000元/生·年 | |
十四、资助政策 |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建立以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体系。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委办申诉举报电话:0579—82166995。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网:http://zs.shufe-zj.edu.cn 电话:0579—82166011;传真:0579-82166113;微信公众号:shufe-zjzs | |
十七、其他须知 | 转专业政策:学院参照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到情况为学生提供两次(分别在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转专业机会。除单独考试招生学生外,其他参加统一高考招生的学生有机会参加转入专业的选拔考核,通过考核后可进入该专业学习。 本章程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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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电机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临港校区(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 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690号 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工业工程类、经济统计学、英语、德语、工业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本科专业学生就读校区为闵行校区。 其他本科专业学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专科专业学生就读校区为闵行校区。 少数民族预科生就读校区为闵行校区。 | ||
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电机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机学院的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电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电机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机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 ||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德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德语或英语;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中德合作)专业、物流管理(中德合作)专业、德语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德语;其他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符合投档条件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非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征集志愿按缺额计划的100%进行投档,若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二、无专业级差,无加试要求。 三、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四、上海市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院校专业组内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在同分情况下依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对达到院校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被所填专业录取、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我校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结合学生兴趣及特长作调剂录取,不符合调剂专业要求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中德合作)专业、物流管理(中德合作)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2.艺术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专业录取规则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须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依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成绩折算办法、同分处理规则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其他省市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对其他省(市、区)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规则。 同分情况下依据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规则。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被所填专业录取、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调剂录取,不符合调剂专业要求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中德合作)专业、物流管理(中德合作)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按150分折算)。 2.艺术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专业录取规则 投挡原则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发布的招生录取文件执行,合成投档分的折算方法按省级招办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省份学校统一按文化分+专业分作为合成投档分),依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按150分折算)。 六、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工学、理学普通本科专业7000元/年。[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普通本科专业6500元/年。[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艺术类本科专业13000元/年。[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物流管理(中德合作)本科专业19500元/年。[沪教委财(2005)34号、沪发改规范(2018)2号、沪发改价调〔2023〕21 号]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机械电子工程(中德合作)本科专业21000元/年。[沪发改规范(2018)2号、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专科(高职)专业7500元/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标准参照文学普通本科专业标准执行。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相关企业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38223140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dju.edu.cn 招生办官网:zhaosheng.sdju.edu.cn 咨询电话:021-38223045 | ||
十六、其他须知 | 1. 本校2024年大类招生所含专业如下: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 电气类:电机电器智能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经济学类:能源经济、经济与金融。 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 工业工程类:质量管理工程、工业工程。 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完成专业基础阶段学习,根据所在招生大类专业分流办法实行专业分流。 2. 入学一年后,符合《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要求可申请转专业。 3.本科教学在临港校区和闵行校区完成,部分专业教学地点可能根据学校规划进行调整。 | ||
想要查看自己的分数能上什么大学的高考生,可以在《AI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tuice.cn/,同时AI志愿助手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所有能上的大学以及被录取的概率。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上海政法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政法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政法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政法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批次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 ||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英语、翻译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英语语种,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俄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俄语或英语语种,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俄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入校后学校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色盲、色弱、弱视的考生不适宜报考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专业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如出现同分的情况,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 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视其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认可考生所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幅度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5.在按照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我校将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专业调剂的参考。 6.报考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的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5分(含)以上。 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未完成的缺额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经过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学校将未完成计划调配至其他省份。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文科类本科专业每学年6500元;艺术类本科专业每学年13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以及众多的院级奖助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 021-39225811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s://www.shupl.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官网:https://zs.shupl.edu.cn/ 招生微博:https://weibo.com/shuplzsb/ 招办微信公众号: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 咨询电话:021-39225175,39225177,39225605 招办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 | ||
十六、其他须知 | 无 |
想要了解更多上海政法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信息,建议在《推测志愿》APP上查看,点击链接http://gaokao.tuice.cn/,推测志愿APP可以根据你的高考分数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能为你匹配到以你适合你的院校,你在进行选择,可以为学生们选择到一个最合适的志愿。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虹口区三门路661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纪委。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无 | ||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不累计),且最高不超过20分。 (二)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首轮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按当地确定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 2. 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符合条件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5.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依次、逐项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三)首轮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征集平行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四)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高考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督。 举报电话:021-31236158转01709(工作日8:30至15:30)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s://www.shnhvtc.edu.cn 学校招生办官网:https://nhzs.shnhvtc.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shnhvtc 咨询电话:021-55382487、021-31236158转15106(工作日8:30至15:30) | ||
十六、其他须知 | 本章程由上海南湖职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想要了解更多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信息,建议在《推测志愿》APP上查看,点击链接http://gaokao.haomayi.com/,推测志愿APP可以根据你的高考分数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能为你匹配到以你适合你的院校,你在进行选择,可以为学生们选择到一个最合适的志愿。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上海公安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公安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浦东新区崇景路100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公安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公安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院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院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院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院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院本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所有专业均有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女生比例不超过计划数的10% 三、本年度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一)招生对象。招收具有上海秋季高考资格的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考生,未婚,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截至当年8月31日)。 (二)招生专业与选考科目。我院分为两个院校专业组,按照3+3总成绩优先原则分两组录取,专业组1为治安学、侦查学、警务指挥与战术,须选考思想政治;专业组2为网络安全与执法、刑事科学技术,须选考物理和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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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无 | ||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除执行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外,还需进行公安院校的招生体检工作,具体体检项目和标准如下: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上海市公安局应在对考生承诺的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以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考招生体检表等基础上,组织对考生身高、体重、面容、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进行严格规范检查,并综合做出体检结论。 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将按照本院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我院列在本科提前批次开展招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结论均合格的,方可报考。 1.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我院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第一志愿未录满,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具体的投档比例执行上海市本科提前批次相关规定。 2.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间无专业级差。同分时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同分排序规则执行,同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3.对达到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调剂录取时按照侦查学、治安学、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顺序依次调剂录取;凡不愿意专业调剂者,在所填报专业录取已满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4.公安英烈子女招生项目按照已公布的公安英烈子女高考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5.我院认可2024年教育部规定的相关高考加分政策,各项加分不累计,且最高不超过20分。 二、我院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专业组1每生每学年6500元;专业组2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82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院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院还设立了一定比例的奖学金,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我院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院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28957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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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s://www.shpc.edu.cn/ 招生办官网: https://www.shpc.edu.cn/gaxy/zs-zszw/index.html 咨询电话:021-28957159。 | ||
十六、其他须知 | 1.有意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在正式填报志愿前开展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等工作。故考生需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提前进行意向报名。未进行意向报名的,无法进入后续相关工作流程。 2.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2024年体检、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以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通知为准。待下发后会及时公布,届时详见“上海公安学院招生网”。 3.新生入校后,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佩戴学员标识,实行警务化管理。毕业时,参加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面向公安院校毕业生单独组织的录用考试,合格者录用到公安机关工作。 4.具体请关注上海公安学院招生网站https://www.shpc.edu.cn/gaxy/zs-zszw/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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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了解更多上海公安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信息,建议在《推测志愿》APP上查看,点击链接http://gaokao.diebian.cn,推测志愿APP可以根据你的高考分数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能为你匹配到以你适合你的院校,你在进行选择,可以为学生们选择到一个最合适的志愿。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营利性民办高校用)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名称 |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公路3928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有限公司。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部职业教育设置和备案审批结果为准。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艺术类专业色盲、色弱不宜。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如遇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 政策性加分按省级招办要求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随机调剂录取。 二、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在平行志愿批次中,如遇生源不足,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如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则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序号专业学费(元/生/年)01宠物医疗技术2200002关务与外贸服务1800003现代物流管理1800004集装箱运输管理(集装箱多式联运实务方向)2200005电子商务1800006跨境电子商务2200007大数据与会计1800008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1800009机电一体化技术1800010新能源汽车技术1800011工业机器人技术2200012智能医疗装备技术2200013应用英语(国际导游方向)1800014艺术设计(广告视觉传达方向)1800015艺术设计(数字传播艺术)1800016艺术设计(室内软装饰设计方向)18000
收费依据【沪教委民(2015)4 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
住宿费标准 | 2500元/生/年【沪教委民(2015)4 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对家庭困难的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贫困线下录取考生给予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部门)监督。 举报电话:021-68791220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1:00 13:00-15:00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 www.shmy.edu.cn 招生官网: zs.shmy.edu.cn 咨询电话:021-68796666、021-58966900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5:00 | ||
十六、其他须知 | 1、新生报到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报考资格规定条件者,将取消2024年新生录取资格。 2、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3、2024年招生实施细则、招生专业介绍等内容,考生可登陆我校官网《招生信息》栏目中查询。 4、本章程由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详细信息,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diebian.cn,《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I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院校官网、省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上海立达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一、院校名称 | 上海立达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松江区车亭公路1788号 | ||
三、层次 | ■本科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立达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立达学院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立达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立达学院有限公司;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 ||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一、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二、美术类和摄影专业色盲、色弱考生不宜报考。护理专业色盲、色弱考生不宜报考,要求考生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和各类慢性疾病。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按省级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具体的投档比例由省级招办审定后,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以考生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成绩,高考改革有关省市同分规则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2. 我校录取时,总分达到学校最低投档线即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 政策性加分在录取时计入总分。 二、如有生源不足的情况,省级招办可根据我校实际缺额计划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比例按省级招办规定执行。若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申请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五、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认可各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一定比例之和(具体以投档省份的投档规则执行),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专科学费:一般专业:22800 元/年,其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烘焙与饮品)专业25800元/年;艺术类专业:25800元/年。 本科学费:一般专业:59800元/年;艺术类专业:65800元/年。 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 |
住宿费标准 | 原四人间5000元/年,新建四人间6800元/年,新改六人间4000元/年(具体以入住为准) 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7800607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lidapoly.edu.cn 招办官网:zs.lidapoly.edu.cn 咨询电话:021-57803530、57803531 | ||
十六、其他须知 | 录取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避免录取通知书无法准时寄达,影响正常入学等情况的发生。建议考生主动来电核对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上海立达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详细信息,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haomayi.com/,《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I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院校官网、省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