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500分左右的中医药大学相关的共508个结果:
500分左右能上的大学有:安徽师范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北部湾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新疆农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综合历年来的高考分数线来说,每个地区每年的分数线都是不同,一般高考成绩在500分左右的情况下,考生可以考虑报考的大学有: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辽宁师范大学等等。
序号 | 学校 | 省份 |
1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 江苏 |
2 | 辽宁师范大学 | 辽宁 |
3 | 天津外国语大学(非通用语种) | 天津 |
4 | 阜阳师范大学(中外合作) | 安徽 |
5 | 锦州医科大学 | 辽宁 |
6 | 辽宁科技大学(软件类) | 辽宁 |
7 | 安徽中医药大学 | 安徽 |
8 | 重庆工商大学 | 重庆 |
9 | 烟台大学 | 山东 |
10 | 浙大城市学院(中外合作) | 浙江 |
11 | 沈阳医学院 | 辽宁 |
12 | 江苏理工学院 | 江苏 |
13 | 厦门理工学院(中外合作) | 福建 |
14 | 皖西学院 | 安徽 |
15 | 浙江外国语学院 | 浙江 |
16 | 厦门医学院 | 福建 |
17 | 江苏警官学院 | 江苏 |
18 | 河南农业大学 | 河南 |
19 | 广东金融学院 | 广东 |
20 | 沈阳工程学院 | 辽宁 |
21 | 东北电力大学 | 吉林 |
22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湖南 |
23 | 燕山大学(中外合作) | 河北 |
24 | 江苏海洋大学 | 江苏 |
25 | 桂林医学院 | 广西 |
26 | 沈阳药科大学 | 辽宁 |
27 | 安徽农业大学 | 安徽 |
28 | 东北财经大学(中外合作) | 辽宁 |
29 | 广东医科大学 | 广东 |
30 | 苏州科技大学(中外合作) | 江苏 |
特别提醒:高考500分可以报考的大学名单并不完整,因为本文篇幅有限,因此不能一一整理,想要知道更多高考500分左右适合报考的院校名单,小伙伴们可以下载《高考志愿》APP,软件包含教育部公布的所有大学的信息和1800多种本专科专业信息。
山东财经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坐落在山东省省会城市济南,是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共建高校,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财经特色鲜明、综合实力突出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普通高等财经院校,每年的录取分数在500分左右。
安徽农业大学
安徽农业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首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每年的录取分数都不是很高,适合500分左右的学生报考。
500分左右适合报太原师范学院
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4000余名,硕士研究生千余名,生源来自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学校组建20年来,锐意进取,开拓奋进,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逐年提升,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
注:更多内容,我们只需要在本文上方或下方“测一测我能上的大学”一栏,输入自己的成绩、省市、选考科目,即可一键进入高考志愿,为大家科学评估出的分数对应的所有可以就读的大学,查看更多关于高考的数据和资讯。
2024年高考成绩500分左右的考生可以报考的好大学有川北医学院、咸阳师范学院、河北经贸大学、安庆师范大学、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山东科技大学、太原科技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等等。各省招录情况不同,500分能报考的院校名单不同。
综合历年来的高考分数线来说,每个地区每年的分数线都是不同,一般高考成绩在500分左右的情况下,考生可以考虑报考的大学有: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辽宁师范大学等等。
序号 | 学校 | 省份 |
1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 江苏 |
2 | 辽宁师范大学 | 辽宁 |
3 | 天津外国语大学(非通用语种) | 天津 |
4 | 阜阳师范大学(中外合作) | 安徽 |
5 | 锦州医科大学 | 辽宁 |
6 | 辽宁科技大学(软件类) | 辽宁 |
7 | 安徽中医药大学 | 安徽 |
8 | 重庆工商大学 | 重庆 |
9 | 烟台大学 | 山东 |
10 | 浙大城市学院(中外合作) | 浙江 |
11 | 沈阳医学院 | 辽宁 |
12 | 江苏理工学院 | 江苏 |
13 | 厦门理工学院(中外合作) | 福建 |
14 | 皖西学院 | 安徽 |
15 | 浙江外国语学院 | 浙江 |
16 | 厦门医学院 | 福建 |
17 | 江苏警官学院 | 江苏 |
18 | 河南农业大学 | 河南 |
19 | 广东金融学院 | 广东 |
20 | 沈阳工程学院 | 辽宁 |
21 | 东北电力大学 | 吉林 |
22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湖南 |
23 | 燕山大学(中外合作) | 河北 |
24 | 江苏海洋大学 | 江苏 |
25 | 桂林医学院 | 广西 |
26 | 沈阳药科大学 | 辽宁 |
27 | 安徽农业大学 | 安徽 |
28 | 东北财经大学(中外合作) | 辽宁 |
29 | 广东医科大学 | 广东 |
30 | 苏州科技大学(中外合作) | 江苏 |
特别提醒:高考500分可以报考的大学名单并不完整,因为本文篇幅有限,因此不能一一整理,想要知道更多高考500分左右适合报考的院校名单,小伙伴们可以下载《高考志愿》APP,软件包含教育部公布的所有大学的信息和1800多种本专科专业信息。
1、广东海洋大学(2023最低录取分数线:498分)
广东海洋大学是自然资源部和广东省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共设有19个院校,83个本科专业,是一所多学科共同协调发展的综合海洋大学。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水产、海洋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作物学等5个学科被选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此外,还有1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5个国家特色专业。
2、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3最低录取分数线:501分)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是山东省重点建设高校,也是山东省最大的医学科学研究机构,2020年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冲一流”高校。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及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化学、免疫学、微生物学等8个学科居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3、河北大学(2023最低录取分数线:500分)
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实施“坤舆学者”支持计划。现有教职员工3515人,其中,专任教师2182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达到60%;拥有两院院士、国家杰青,“万人计划”、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国家级优秀人才37人,燕赵学者、省管优秀专家等省部级以上高层次人才204人。
提示:想要低分上大学吗?想要省心、高效、准确填报志愿吗?想要步入理想院校吗?可以点击下方“测一测我能上的大学”,只要输入分数、省份、文理科就能知道自己可以上的大学,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出的分数对应的所有可以报考的院校。
500分左右一般能上的好大学:信阳农林学院、铜陵学院、广西师范大学、巢湖学院、攀枝花学院、南昌医学院、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河北农业大学、湖北文理学院等。
综合历年来的高考分数线来说,每个地区每年的分数线都是不同,一般高考成绩在500分左右的情况下,考生可以考虑报考的大学如下,一起来看一下吧。
序号 | 学校 | 省份 | 类别 | 往年分数线 |
1 | 北京服装学院 | 北京 | 物理类 | 500/100365 |
2 | 韶关学院 | 广东 | 物理类 | 500/141408 |
3 | 通化师范学院 | 吉林 | 物理类 | 500/127538 |
4 | 遵义师范学院 | 贵州 | 物理类 | 500/79456 |
5 | 沈阳药科大学 | 辽宁 | 物理类 | 500/81538 |
6 | 河北北方学院 | 河北 | 物理类 | 500/40696 |
7 | 枣庄学院 | 山东 | 物理类 | 500/142261 |
8 | 信阳农林学院 | 河南 | 物理类 | 500/141861 |
9 | 铜陵学院 | 安徽 | 物理类 | 500/127538 |
10 | 广西师范大学 | 广西 | 物理类 | 500/43975 |
11 | 巢湖学院 | 安徽 | 物理类 | 500/100365 |
12 | 攀枝花学院 | 四川 | 物理类 | 500/127538 |
13 | 南昌医学院 | 江西 | 物理类 | 500/55395 |
14 |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 河南 | 物理类 | 500/142236 |
15 | 盐城师范学院 | 江苏 | 物理类 | 500/142456 |
16 | 河北农业大学 | 河北 | 物理类 | 500/100365 |
17 | 湖北文理学院 | 湖北 | 物理类 | 500/100365 |
18 | 桂林理工大学 | 广西 | 物理类 | 500/55395 |
19 | 河南科技学院 | 河南 | 物理类 | 500/79456 |
20 | 德州学院 | 山东 | 物理类 | 500/100365 |
21 |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 河北 | 物理类 | 500/127538 |
22 | 沈阳体育学院 | 辽宁 | 物理类 | 500/127538 |
23 | 玉溪师范学院 | 云南 | 历史类 | 500/13358 |
24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浙江 | 历史类 | 500/28755 |
25 | 嘉应学院 | 广东 | 历史类 | 500/39868 |
26 | 湖北文理学院 | 湖北 | 历史类 | 500/20845 |
27 | 云南民族大学 | 云南 | 历史类 | 500/13358 |
28 | 湖北大学 | 湖北 | 历史类 | 500/11604 |
29 | 湖州学院 | 浙江 | 历史类 | 500/28755 |
30 | 岭南师范学院 | 广东 | 历史类 | 500/20845 |
31 | 河南农业大学 | 河南 | 历史类 | 500/11604 |
32 | 黑龙江科技大学 | 黑龙江 | 历史类 | 500/13358 |
33 | 湖南警察学院 | 湖南 | 历史类 | 500/13358 |
34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 山东 | 历史类 | 500/39837 |
35 | 石河子大学 | 新疆 | 历史类 | 500/11117 |
36 | 琼台师范学院 | 海南 | 历史类 | 500/40744 |
37 | 湖北工程学院 | 湖北 | 历史类 | 500/39792 |
38 | 晋中学院 | 山西 | 历史类 | 500/40744 |
39 |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 贵州 | 历史类 | 500/40744 |
40 | 江苏理工学院 | 江苏 | 历史类 | 500/40029 |
41 | 大连民族大学 | 辽宁 | 历史类 | 500/39888 |
42 | 长春理工大学 | 吉林 | 历史类 | 500/13358 |
43 | 浙江外国语学院 | 浙江 | 历史类 | 500/20319 |
44 | 广州航海学院 | 广东 | 历史类 | 500/39862 |
45 | 长春大学 | 吉林 | 历史类 | 500/28755 |
大理大学
2023年大理大学在河南理科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线为514分。2023年大理大学在云南理科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线为502分。
大理大学是省州共建的高等院校,其前身是成立于1978年的大理医学院、大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两校合并组建成大理学院,200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更名为大理大学,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500分左右的考生可以考虑报考的大学。
烟台大学
2023年烟台大学在河南理科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线为518分。2023年烟台大学在四川理科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线为512分。2023年烟台大学在河南文科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线为547分。2023年烟台大学在四川文科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线为533分。是500分左右的考生可以考虑报考的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
2023年长春工业大学在河南理科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线为519分。2023年长春工业大学在四川理科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线为503分。长春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术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500分左右比较值得报考的大学之一。
500分左右的公办医科大学有:山西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中外合作)、南昌医学院、锦州医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沈阳医学院、厦门医学院、陕西中医药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长沙医学院、新疆医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等。
序号 | 学校 | 省份 |
1 | 甘肃医学院 | 甘肃 |
2 | 上海健康医学院 | 上海 |
3 | 广西中医药大学 | 广西 |
4 | 潍坊医学院 | 山东 |
5 | 西南医科大学 | 四川 |
6 | 蚌埠医学院 | 安徽 |
7 | 山东中医药大学 | 山东 |
8 | 湖北中医药大学 | 湖北 |
9 | 安徽医科大学(中外合作) | 安徽 |
10 | 福建医科大学 | 福建 |
11 | 山西医科大学 | 山西 |
12 | 沈阳药科大学(中外合作) | 辽宁 |
13 | 南昌医学院 | 江西 |
14 | 锦州医科大学 | 辽宁 |
15 | 安徽中医药大学 | 安徽 |
16 | 沈阳医学院 | 辽宁 |
17 | 厦门医学院 | 福建 |
18 | 陕西中医药大学 | 陕西 |
19 | 哈尔滨医科大学 | 黑龙江 |
20 | 长沙医学院 | 湖南 |
21 | 新疆医科大学 | 新疆 |
22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北京 |
23 | 安徽医科大学 | 安徽 |
24 | 长治医学院 | 山西 |
25 | 浙江中医药大学 | 浙江 |
26 | 中国医科大学(中外合作) | 辽宁 |
27 | 河北医科大学 | 河北 |
28 | 皖南医学院 | 安徽 |
29 | 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外合作) | 天津 |
30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湖南 |
特别提醒:500分左右的公办医科大学并不完整,因为本文篇幅有限,因此不能一一整理,想要知道更多相关信息,小伙伴们可以下载《高考志愿》APP,软件包含教育部公布的所有大学的信息和1800多种本专科专业信息。
长沙医学院
长沙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2006年获得湖南省十佳民办学校称号,2011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通过国家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7年列入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点。400-500分考生可以报考。
辽宁中医药大学
是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学校在2006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成绩,是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录取分数不高,适合400-500分考生报考的医科大学。
昆明医科大学
昆明医科大学,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简称“昆医大”,是云南省最大的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高等医学院校。经过多年的发展昆明医科大学,形成了全日制高等医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毕业后教育、医学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400-500分考生可以考虑报考。
提示:想要低分上大学吗?想要省心、高效、准确填报志愿吗?想要步入理想院校吗?可以点击下方“测一测我能上的大学”,只要输入分数、省份、文理科就能知道自己可以上的大学,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出的分数对应的所有可以报考的院校。
2024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学院学费45000贵吗,主要取决于考生们的家庭经济状况。上海外国语大学提供的国际本科项目,如2+2项目,相比全程留学可以节省相当一部分费用。学生在国内完成基础课程的学习,学费和生活费用相对较低,从而减轻了经济压力。
上海外国语大学3+1国际本科国内RMB45000元/年 (不包含书费及住宿费用)。
上海外国语大学3+1国际本科国外约US$20,000/年 (包括学费和生活费用)。
上海外国语大学3+1国际本科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
上海外国语大学3+1国际本科的学生在各项目学习一至二年,主要进行外语强化训练和部分专业课程的学习。学完规定课程、通过相关考核并符合签证条件者,学院将向外方大学推荐。
各位同学和家长们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学院的信息,可以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liuxue.haomayi.com/guojibenke/ ,我们拥有最专业的团队,将尽最大的努力为您答疑解惑,祝您生活愉快。
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学院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成本效益:上海外国语大学提供的国际本科项目,如2+2项目,相比全程留学可以节省相当一部分费用。学生在国内完成基础课程的学习,学费和生活费用相对较低,从而减轻了经济压力。
文化适应:学生在国内的两年学习中可以逐步适应国际化的教育环境,为出国学习做好充分的准备,减少文化和适应困难。
学术基础:在国内阶段,学生可以打下坚实的学术基础,为国外学习阶段的深入研究和学术挑战做好准备。
语言能力提升:通过在国内的学习,学生可以提高外语水平,特别是英语听说读写能力,为国外学习阶段的学术交流和生活沟通打下基础。
高水准的海外留学直通平台:上海外国语大学海外合作学院联合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名校开设本科留学衔接项目,为学生创建一个高水准、高保障的海外留学直通平台。
优质的师资和教学资源:学院采用先进的教学理念、方法和手段,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外语人才。学院师资均来自上海外国语大学,具有丰富的外语教学经验。
全面的学生发展支持:国际教育学院践行“乐学善行,国士无双”的育人理念,通过组织各项社会实践及竞赛、志愿服务等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素养。学院还非常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多渠道拓宽就业途径,营造良好就业氛围。
综上所述,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学院通过其国际本科项目、海外合作学院项目以及国际教育学院的综合支持,为学生提供了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和广阔的发展平台,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走向成功。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甘肃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等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甘肃中医药大学
英文名称:Gansu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第三条 学校代码:4162010735;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
第八条 学校地址:
五里铺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
和平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中医大道1号
定西校区: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永定西路13号
甘南校区: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人民东街52号
第九条 学校简介
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甘肃中医学院,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学校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现有本科专业3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0个,国家一流本科课程3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学术型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6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甘肃中医药大学设立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政策,统筹协调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发布招生章程,组织实施招生咨询、宣传、录取、信息公开等工作。
第十二条 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
(一)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办学实际、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同位次考生的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状况调整使用。
(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及招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一)普通本科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以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20%提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以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05%提档,如生源质量好,尽可能不退档。也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及生源情况的不同作适当调整。
2.录取考生必须填报我校志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或出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第一次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可参加所在省份征集志愿。若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不设置专业级差。实行高考综合改革“3+3”、“3+1+2”模式省份考生,录取方式按照各省份发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实施,其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位次排序靠前的考生;排位相同或不区分排位时,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4.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按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
5.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额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
6.所有专业外语语种均要求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7.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8.在录取时应届考生、往届考生同等对待。
9.学校同意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10.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我校医学类各专业,以及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不予录取,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建议残疾考生慎报医学类专业。
11.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只招收甘肃省甘南州、武威市民语类藏汉双语考生。
12.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藏区专项计划、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计划、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新疆内地高中班、新疆对等计划、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双语班协作计划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和各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13.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只招收农村生源,新生入学报到前须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报到后本人须与学校签订免费教育协议。不按要求签订就业和免费教育协议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将按退学处理,相应培养关系和就业关系解除。
14.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在录取时即按照高考成绩确定预转正专业,录取后预科学习一年,预科结束考核合格后取得正式学籍,按照高考录取时确定的专业进行培养。如预科学习一年后原被录取的预转正专业停招,则转入学科相近专业就读。
15.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本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普通专升本录取规则
1.我校2024年专升本仅招录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甘肃省应征入伍并有退役证的省内外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
2.招生录取相关要求以《甘肃中医药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简章》为准。
(三)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录取规则
1.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仅招录甘肃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未就业本科毕业生。
2.招生录取相关要求以《甘肃中医药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按学分制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的标准收取,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缴纳。
(一)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医学类(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中医康复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中药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与开发、药学、中药制药、护理学、助产学、藏医学、藏药学、智能医学工程)专业学费4600元/生·学年;医学信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4500元/生·学年;运动康复专业学费4300元/生·学年;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医疗保险、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4200元/生·学年。
(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学费:省内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参照甘价费〔2006〕120号);新疆双语班协作计划招收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学费4000元/生·学年。预科结束后按就读专业缴纳学费。
(三)免费医学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四)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的研究生培养阶段,按照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住宿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4人间1100元/生·学年、6人间900元/生·学年。
第十八条 学生因故休学、退学等,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
第十九条 入学前如遇收费标准调整,学校将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
第六章 资助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每学年评定一次,受奖受助学生面达70%以上。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校内奖学金按2000元、1500元、1000元三个等次评定,国家助学金按4500、3300、2000三个等次资助,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3300元。另外,还设有一些企业和社会奖助学金,用于奖助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十三条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接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等政策。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新生按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校报到。
(一)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学生、专升本学生在定西校区报到就读。
(二)食品质量与安全、汉语言文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信息工程、智能医学工程、运动康复、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第一学年在定西校区报到就读,第二学年起转至和平校区就读。
(三)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学生在甘南校区报到就读。
(四)其余专业学生在和平校区报到就读。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不能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允许转专业。具体细则按照学校有关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甘肃中医药大学。
第二十九条 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5年本科阶段合格后直接进入本校3年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对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者,分阶段颁发学历和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甘肃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办E-mail:zsb@gszy.edu.cn
招办网址:https://zsb.gszy.edu.cn
监督电话:0931-5161027(jw@gszy.edu.cn)
(一)五里铺校区(录检期间)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
邮编:730000
电话:0931-5162881、0931-5162882
传真:0931-5162883
(二)和平校区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中医大道1号
邮编:730101
电话:0931-5161999、0931-5161398
传真:0931-5161999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想要查看自己的分数能上什么大学的高考生,可以在《AI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chunyuqiufeng.com,同时AI志愿助手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所有能上的大学以及被录取的概率。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参照《天津中医药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中医药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中医药大学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五、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是原国家教委批准的唯一一所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学校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成为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中药学科达到第一方阵的前列,中医学科进入第一方阵。药理学与毒理学、临床医学、化学进入ESI前1%。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大批中医药领域领军人才,包括多位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岐黄学者、全国名中医及多位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级青年人才称号获得者。
学校行政主管部门为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校设有静海团泊校区、南开玉泉路校区。团泊校区校园秉承“校在园中”设计理念,以湖水景观为特点、中药植被为标志、中医药文化为主线,建有天津中药植物园、天津市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科技园及在国际上具有影响的中医药国际教育中心。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2396人,研究生4417人,留学生700人。设有医、理、文、管、工、教育6个学科门类,共计32个本科专业。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9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3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7个、一流课程67门。学校入选教育部中药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中药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101计划”牵头单位,获批教育部工信部中药制药现代产业学院;拥有中药学“双一流”建设学科,中医内科学和针灸推拿学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9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9个天津市重点学科,2个天津市一流学科,3个天津市顶尖学科,3个天津市优势特色学科群,6个天津市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拥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并建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拥有4所直属附属医院,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其中第一附属医院是全国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国家医学中心(辅导类)创建单位、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3个。编制床位数2600张,年门诊量303万人;第二附属医院是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天津市中医医疗中心、天津市中医康复中心,编制床位数1500张,年门诊量108.5万人。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不断完善“中医药+”和“+中医药”的专业布局和课程体系,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2项;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特等奖1项;学校“勇搏励志班”荣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一等奖、国家级社会实践一流本科建设课程。学生连续5年获评天津市大学生年度人物暨王克昌特等奖学金。学生荣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1项。
学校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全校(含附院)现有在编教职工404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为 55.9%、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为69.3%。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其中1人为兼聘)、国医大师2人、全国名中医5人、岐黄学者6人、教学大师奖获得者1人等近百名知名中医药专家学者。拥有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级青年人才、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一批高层次人才。现有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科技部创新团队2个,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2个、传承创新团队2个。
学校以科学研究及转化为优势。学校拥有现代中药创制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中意中医药联合实验室、国家现代中医药产教融合传承创新平台、现代中医药海河实验室等一批国家级、省部级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学校获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12项;省部级科技重大成就奖1项,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一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各类科技奖项100余项。
新冠疫情期间,名誉校长张伯礼院士作为中央疫情指导组专家参加疫情防控,主持制定新冠肺炎中西医结合救治方案,成为“中国方案”亮点。学校将临床救治和科研攻关协同推进,在全国率先完成了新冠肺炎大样本中医证候学调查研究和药物筛选研究;制定了全疗程中医药规范化治疗方案;承担国家科技应急攻关项目,研发了中药新药“宣肺败毒方”,纳入国家推荐“三药三方”。张伯礼院士荣获“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获得“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以中医药对外教育为特色。1992年,原国家教委批准在原天津中医学院加挂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由时任卫生部长陈敏章兼任院长,从事中医药对外教育。学校是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组织研究制定的《世界中医学本科(CMD前)教育标准》已由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正式发布,成为全球第一个中医药教育国际标准。学校是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教育部和外交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和“首批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建设单位”、世界中联“一带一路”中医药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天津),并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英国诺丁汉大学合作举办临床药学专业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荣获“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奖”最佳国际合作项目提名,两校国际教育合作被列为中英两国卫生领域的国家战略合作之一。
学校秉承“进德修业,继承创新”校训,弘扬“守正创新,追求卓越;勇于担当,善作善成;求真务实,甘于奉献;团结协作,雷厉风行”的天中精神,以“传承与创新协同,科研与服务并举,以质量求内涵,全面协调发展”为发展方针,以“做精医学,做强药学,做实健康相关专业,做大社会服务”为发展战略,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中医药大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贡献力量。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二级单位负责人以及监督部门等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学校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全国三十一个省(区、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以用于各省(区、市)平行志愿的录取调节。
第七条:学费收取按天津市规定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400元/生/学年;理工外语类专业:5400元/生/学年;医学类专业:5800元/生/学年。临床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国内就读期间学费为人民币28000元/生/学年;在英国就读期间学费约2.7万英镑/生/学年,由诺丁汉大学依据其当年的学费标准收取。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4年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儿科学、中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9年制)、中药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的研究生培养阶段,按照天津市规定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按不同住宿条件每生每学年人民币700-1200元(津价费〔2000〕410号、津发改价费〔2018〕378号)。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天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
一、在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为原则。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学校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二、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符合学校相应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专业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如考生所在省(市)对专业录取无明确规定,则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为原则。其中,对于执行“院校+专业组”方式投档录取的省(区、市),同一专业组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专业录取时,专业组内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学校同一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为准。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无明确规定则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内蒙古考生,依据当地招生办法,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如无明确规定,该专业录取规则为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临床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录取无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满分为150分的省(区、市),考生所得分数不得低于110分。考生需具有较好的听力与口语能力和化学基础。
第十四条:对政策加分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内地新疆班、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第1项第2项所列疾病(色盲、色弱)不能被我校医学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制药工程、康复治疗学、应用心理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各专业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第3项所列疾病(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不能被我校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专业录取。
第十八条:定向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3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文件精神办理。定向招生,定向就业。
第十九条:我校在甘肃省招收中医学(五年制)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录取办法按照甘肃省定向生录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依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向其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所在学院以书面形式请假,得到学院、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视为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应征入伍新生需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
第二十三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学校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新生学籍注册后,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天津中医药大学学业警示管理办法》《天津中医药大学考试纪律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二十五条:学校在部分专业实施大类培养,为学生提供了先了解专业再选择专业的机会,并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学校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贯穿到教学管理全过程,严格课堂教学管理,严格考试管理,严把毕业出口关,严格执行最长学习年限等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立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具体的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学校网站。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中医学(“5+3”一体化)和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儿科学,是我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要求设立的专业,即5年本科阶段合格后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
第二十八条:中医学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9年制),是我校根据《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的通知》(教高函〔2015〕3号)要求设立的专业,经过培养,各项考核合格,达到要求,可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获得博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为适应国家招考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建设实施方案,中医学类、中药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按大类招生。
第三十条: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区、市)公布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24年本科生的招生,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邮编:301617
网址:https://zsjy.tjutcm.edu.cn
E-mail:zhaoshengchuzc@163.com
电话:(022)59596333 59596151
传真:(022)59596150
监督电话:(022)59596101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chunyuqiufeng.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安徽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安徽中医药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安徽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安徽中医药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相关录取政策参照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若有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安徽中医药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69
第七条 办学层次:公办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安徽省重点建设的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
第九条 学校地址:合肥市龙子湖路350号(少荃湖校区);合肥市梅山路103号(梅山路校区);合肥市史河路45号(史河路校区);合肥市寿春路300号(六安路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坚持考生德、智、体、美、劳五方面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院校专业组(或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第十六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按“分数优先(含政策加分),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采用高考排序成绩。无排序成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允许院校专业组内调剂的,学校对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院校专业组内随机调剂至有空缺计划的专业;政策不允许专业调剂的则不予调剂。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至有空缺计划的专业。考生所填报专业均未被录取且专业不服从调剂或因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不能被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对于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政策予以认可。
第十九条 学校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规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录取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二十二条 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等类型招生按照教育部、安徽省相关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由所招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四条 报考建议:学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请非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考虑身高因素,以免影响今后就业。
第二十五条 体检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发现考生不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将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第六章 颁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 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安徽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安徽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资助、推免
第二十七条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报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于新生入学后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学籍注册。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收费严格执行国家文件规定,学费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和皖教秘高〔2022〕180号文件标准收费,即文科类专业为49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为5200元/生·学年,医学类专业为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校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分别为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针灸推拿学和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在相关专业标准基础上上浮15%,5个优势专业(分别为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康复学、药物制剂、护理学和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在相关专业标准基础上上浮10%。住宿费按照教计〔2006〕15号文件标准收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经省物价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如有变动,以最新的物价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免偿育”八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等学校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校内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奖助等项目。新生报到时,学校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读期间,学生可通过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等方式申请各类资助项目,确保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龙子湖路350号安徽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30012(少荃湖校区)
咨询电话:0551-68129056 0551-68129059
19855187001 19855187002 19855187003
监督电话:0551-68129047(安徽中医药大学纪委办公室)
网址:https://www.ahtcm.edu.cn(安徽中医药大学)
https://bkzs.ahtcm.edu.cn(安徽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安徽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将另行公告。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安徽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徽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ngzheba.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
办学地点:含浦校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41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学校简介: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湖南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全国首批设立国家级重点学科的中医药院校,湖南省高等学校“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高校,现开设31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
第六条学校招生类别: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支援新疆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南疆单列计划和内地新疆高中班计划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未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未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学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2024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详细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信息表见附件。具体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志愿,凡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性别,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护理学专业根据用人单位往年招聘要求,建议男生身高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对非应届考生录取无附加要求。
第十五条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高考招生体检表记载的信息为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校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做如下补充说明: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2、色盲、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拔尖班、5加4一体化)、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应用心理学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色盲、色弱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疗保险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4、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相关疾病,慎报医药类专业;
5、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建议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慎报医学类专业。
学校不予录取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七条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照专业计划实施录取。录取时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如与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不符,则按生源所在省份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学校根据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的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第一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再依次进行后续志愿的录取。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第十九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学校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内蒙古考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学校认可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含全国性高考加分、地方性高考加分)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允许新生入校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傅敏铨·唐木林”励志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奖学金、张学勇励志奖学金、“耀实通元”奖学金、“格尔智慧”奖学金、“筑梦基金”奖学金、“新云医工”奖学金等,奖励金额范围为1500~12000元不等。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筑梦基金”助学金、郭佳爱心助学金、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益津汇专项基金爱心助学金、爱心基金、爱心人士“一对一”助学项目等,资助金额范围分别为500~6000元不等。湖南省已在各市州县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入学前到户口所在地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学校由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生的奖、助、贷、补、缓和退役士兵复学学费资助、征兵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各类各层级的资助工作。
第二十三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中医药大学。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八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
邮政编码:410208
招生咨询电话:0731-85381117/85381101/88458220/88459598
招生咨询邮箱:hnzydzs@hnucm.edu.cn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zhaosheng.hnucm.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8458952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生专业信息表